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思考_周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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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2013年/1月/29日/第003版
专家谈
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思考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中共杭州市委党校教授周乾松
我国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的精粹和中华民族的根基,蕴藏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信息和自然生态景观资源,是我国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然而,长期以来,伴随着“农业现代化、乡村城镇化、郊区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乡村旅游开发、城乡统筹发展”的多重挑战和冲击,传统村落不断遭受“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破坏。目前,“千村一面、万村一貌”的“特色危机”正成为共性问题,不少传统村落正在遭受“持续性破坏”,甚至濒临消亡。
一、我国传统村落的概念价值与保护现状
(一)传统村落的概念范围与认定标准
1.传统村落是我国最近提出、尚无明确定义的新概念。
我国传统村落一般俗称古村落,在学术上可称为历史文化村落或历史村落。传统村落应是承载历史文化传统的较大聚落或多个聚落群体形成的自然村落、村庄区域等。传统村落范围既包括已申报命名国家、省、市级的历史文化名村,也包括有历史文化价值但尚未申报名村的古村落,还包括具有优美自然景观、生态环境的自然村落。需要明确的是,历史文化名村是优秀的传统村落,但传统村落不一定是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包括大量的历史村落和自然生态村落。因此,传统村落保护的复杂性容易被人们所忽视。
2.传统村落的认定标准较难统一。
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经济、社会价值,应予以保护的古村落。我国大多数传统村落既有悠久的历史与深厚文化底蕴,又有丰富的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有优美生态的自然景观遗产,是中华民族乃至全人类的宝贵遗产。
(二)我国传统村落的重要价值与保护现状
1.我国传统村落具有文化与自然遗产的多元价值。我国传统村落是各民族千百年留下的宝贵遗产,中华民族的历史便是从村庄聚落发展起来的,不同民族在不同自然环境中形成不同特色的自然村落形态,文化传统丰富多样。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最深远绵长的根脉就在传统村落,大量重要的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都跟传统村落有密切关系。
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根基在农村。每一个传统村落都体现着当地的传统文化、建筑艺术和村镇空间格局,反映着村落与周边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都是活着的文化与自然遗产,体现了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文化精髓和空间记忆,是具有不可再生性、具有潜在利用价值的重要旅游资源。
传统村落是我国文化遗产信息量最大的最后一块阵地,具有独特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具有科学“史考”的见证价值、研究价值,具有“史鉴”的学术价值、教育价值,具有“史貌”的审美价值、欣赏价值,具有发展旅游的经济价值,具有中华民族的独特精神价值。可以说,传统村落是我国乡村历史、文化、自然遗产的“活化石”和“博物馆”,是中华民族的根脉、“人类与自然结合的共同作品”、“东方文化的精神家园”。
2.我国传统村落文化与自然遗产的保护现状。我国传统村落是6000年农耕文明的结晶,不仅数量众多、分布广泛,而且历史积淀深厚、文化个性鲜明。传统村落大多始建于明清时期,有的可追溯到南宋时期。这些村落之所以能保存至今,就在于其具有浓郁的历史风貌、优美的自然生
态环境、科学布局的人文景观、精彩纷呈的民族特色。
我国自21世纪以来逐步重视对传统村落保护。目前,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约有40多万处,其中近7万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半数以上分布在农村乡镇,还有1300多项国家级“非遗”和7000多项省、市、县级“非遗”,绝大多数都在传统村落里。
然而,在现代化、乡村城镇化、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我国传统村落不断遭受“建设性、开发性、旅游性”的破坏,近年来传统村落大量消失。相关调查数据表明,我国在2000年拥有363万个自然村,但到2010年只有271万个。2009年至2010年,中国村落文化研究中心20个课题组267人集中对我国长江、黄河流域以及西北、西南17个省113个县的902个乡镇传统村落文化遗存进行综合性复查。据“遗存实情”记录统计数据显示:颇具历史、民族、地域文化和建筑艺术研究价值的传统村落,2004年总数为9707个,至2010年仅存5709个,平均每年递减7.3%,每天消亡1.6个传统村落。2012年全国传统村落调查汇总的数字表明:我国现存村落缩减为230万个,村落消亡迅猛势头不可阻挡。据统计,目前31个省共登记上报现存具有传统性质的村落11567个,其中公布为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仅646个。
二、我国传统村落乡土建筑保护的问题与原因
(一)对传统村落稀缺性认识不足、保护乏力,造成乡土建筑“自然性毁损”
1.对传统村落遗产的稀缺性、重要性认识不足、保护乏力。
长期以来,有的地方对传统村落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认识不足,许多传统村落的格局风貌、生态环境不断遭受破坏,一些民间民俗文化濒临消亡,不少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面临失传危险。
2.传统村落乡土建筑处于“老龄化、空巢化”的“自然性颓废”状态。
传统村落大多年代久远,散落在相对偏僻、贫困落后的地区,破败严重。除了极少数传统村落被列为历史文化名村得到较好保护外,大多数传统村落仍“散落乡间无人识、无钱修”,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得不到有效保护。再加上近年来大量农村人口进城务工,不少传统村落逐渐变得“老龄化”、“空巢化”,还有可能出现“无人村”。近年来,一些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文物建筑的精美木雕构件、门窗被一些文物贩子盗卖;一些文化贩子以购买“旧木料”名义低价拆除,转卖给旅游企业、景区或国外收藏者;还有人把整个古镇古村落“吞下“,整体包装进行旅游开发,甚至拿去上市。
(二)农村规划无序性和土地政策不完善导致拆旧建新的“自主性破坏”
1.农村规划无序性使传统村落频遭“撤并扩张性破坏”,失去“可印象性”。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乡村城镇化和行政地域调整使不少行政村、自然村大量撤并;异地脱贫、下山移民、海岛和库区整村搬迁,使不少传统村落迁移消失;城镇化扩张性发展使许多村落被圈进城中村;新农村建设误区及其对传统村落实行“萎缩”管理,使不少传统村落渐趋消失或衰败。最近,一些地方政府以城乡统筹发展、调整土地资源为名,进行大规模的行政村撤并、迁并活动,或整村推倒重建,或整村搬迁合并,使不少传统村落被破坏或消失。上述无规划、无秩序的撤并扩张活动,是我国传统村落不断遭受毁坏、大量消失、持续失去“可印象性”的重要原因。
2.农村用地政策不完善及随意“拆旧建新”导致传统村落“自建性破坏”。
农民对现代生活方式和品质的合理追求,对原有居住环境的不满意构成传统村落保护的内部压力。尤其是经济较发达地区,富裕起来的农民改善居住条件,不断以“新”代“旧”、以“洋”代“土”、以“今”代“古”,拆建改造了大量百年老宅。导致这种情形的最直接原因是我国农村长期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即乡土建筑“旧房宅基不拆,新房地基不批”的用地政策,迫使传统村落原住民在原址上“拆旧建新”、“弃旧建新”,使众多传统村落乡土建筑遭到普遍的“自主自建性破坏”。
(三)新农村建设的认识误区和急功近利追求政绩导致“建设性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