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 (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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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加快县域工业集中区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财建〔X〕39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X年—X年)试点工作,彻底扭转我市冬季以煤为主的采暖方式,大幅降低PM2.5浓度,打赢蓝天保卫战,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感。
热源清洁化改造方面:全市完成清洁取暖改造74.5万户、9610万m2。其中市主城区改造14.22万户、1834万m2;城乡结合部、所辖县及农村地区改造60.28万户、7776万m2。到X年,市主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城乡结合部、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81%,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8%,平原地区全部完成取暖散煤替代,有效保障居民温暖过冬。
建筑能效提升方面: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254万m2,其中市主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2万m2,县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6万m2,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76万m2,供热计量改造350万m2。城区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完成81%;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水平较现行国家标准水平再提高30%,新建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65%标准,农村建筑按照《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绿色农
房建设导则》(试行)等进行建设和改造。
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方面:市区优良天数达到270天以上,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3微克/立方米(各县市区年度指标详见《X市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X—X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明显减少,PM10浓度明显下降。氮氧化物污染和加重趋势得到遏制,确保散煤不复烧。三年示范期后,取暖不再成为影响区域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配套能力方面:制定完善政策办法、技术标准、监督考核体系、宣传教育方案等。在组织管理、资金投入、建设运营方面探索形成“用得上、用得起、用得久”的清洁取暖长效机制,保障清洁取暖试点工作顺利完成。
二、主要任务
1、热源清洁化改造。主要是热电联产和工业余热、电力、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四类能源供暖的燃煤替代建设,以及新增供热能力的管网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供热燃气办、市地热办、国网X供电公司、地电X分公司、市天然气总公司、各县市区政府为实施主体)
2、供暖设施建设。开展扩容及配套建设,主要是电力扩容、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热源产业化建设、生物质和地热能利用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供热燃气办、国网X供电公司、地电X 分公司、市天然气总公司、各县市区政府为实施主体)
3、建筑能效提升。进行围护结构保温改造和分户热计量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供热燃气办牵头,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为实施主体)
4、能力建设与项目监测评价。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制定清洁取暖政策和标准,对清洁取暖技术方案与路径、产品设备、质量管控、工程管理及投融资模式进行分类指导并建立质量监测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为实施主体)
三、技术路径
清洁取暖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实用、适度统一”的原则,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力推电代煤,稳推气代煤,积极推进生物质、风电、光伏发电、光热能、地热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供给取暖方式。按照安全、环保、节能、高效、经济的原则,确定主推技术路径。市主城区和县城优先采取集中供热路径,农村地区主要采取“电取暖、气做饭、生物质等其它清洁能源补充”的路径。考虑群众意愿和可承受能力,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形成多能互补、由点到面,整村、整镇、整县推进,由市上统一制定清洁取暖政策、技术路径和标准,各县市区为责任主体,单独或联合招标落实。从热源侧和用户侧两方面发力,改造与提升并举,逐步形成“清洁供、节约用、投资优、可持续”的建管模式,实现全市清洁取暖总目标。
(一)加快热源端清洁化改造。积极推进电力、热力、天然气管网建设。市主城区和县城要充分发挥现有集中供热热源能力,对现有
的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推动热电联产富余热能向合理半径延伸。暂不具备清洁能源供暖的执行超低排放标准并限期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农村实行电主导、气辅助、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为补充。在确保安全和环保标准的前提下,在偏远农村规划建设一批煤气换气站和生物质加工厂,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因地因源制宜全面推进试点工作。灵活选择空气源热风机、石墨烯电热产品系列、电储能设备等成熟的电热取暖产品;以气定改推广燃气锅炉、壁挂炉等燃气供热系统;以地热、生物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为补充。在实施过程中,推行“六个一”建设标准。即整村整镇推进,一镇一条技术路径、同一技术产品,实现技术统一、品牌一致、运营维护一体,确保清洁取暖建设有序推进。
(二)推进用户端建筑能效提升。市主城区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水平较现行国家标准水平再提高30%,积极推动绿色节能农房建设。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主要采用外墙保温技术、增加保温窗或窗帘、增加屋面保温层或户内吊顶等形式进行改造。市主城区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城乡结合部及所辖县完成81%,改造后建筑能效水平相比改造前提升不低于30%。科学合理推动农村既有农房节能改造,每个镇建设一个示范村,每个村建设15个示范户。优先对乡镇政府办公建筑、卫生院、养老院、中小学等其他公共建筑和新型农村社区进行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动礼泉白村建筑节能探索推广工作。
四、实施步骤
坚持先立后破,试点先行,由点到面,分步实施,全面推进。
(一)试点立标阶段:X年10月—2019年9月
稳步推进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思路,条件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先成熟先推进,逐步实施,探索形成我市冬季清洁取暖模式在全市推广。在秦都、武功、礼泉、三原、彬州5个县市区进行整镇推进试点,在每个县市区选择5—10个基础设施较好的村率先进行试点。按照“三上三下”流程,各县市区收集上报试点村清洁取暖基础信息,经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后,国电、地电公司下到各村做好确村确户工作,并制定电力增容及线路改造方案;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电力公司上报核查情况后,下达清洁取暖改造计划;各县市区依照改造计划认真实施,施工结束后上报工程完成情况;经考核验收合格后,下达改造资金。在保障天然气供应的前提下,改气流程同上。
完成清洁取暖改造19.87万户、2563万m2,占全部改造面积的26.67%。其中,市主城区改造4.65万户、600万m2,清洁取暖率达到69.1%;城乡结合部、所辖县及农村地区改造15.22万户、1963万m2,清洁取暖率达到42.95%。
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90万m2,占全部建筑节能改造面积的23.2%。其中,市主城区围护结构改造8万m2,城乡结合部、所辖县改造17万m2,农村改造155万m2,供热计量改造110万m2。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年10—X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