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流程优选稿
II类X射线探伤项目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II类射线装置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参考稿编写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环保部令3号第十六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关于制度“(六)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七)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环保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第三版中II 类射线中管理制度。
我站2013年拟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对IV、V类放射源使用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公司辐射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公司辐射环境安全,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安全,根据放射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为落实辐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公司确定法定代表人为辐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同时成立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公司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
其中小组组长必须由公司中层以上领导担任。
二、公司改建、扩建II类射线装置类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提前履行环评审批及环保验收手续并取得批复意见后方可正式运行。
同时,辐射工作活动必须在辐射安全许可规定的种类和范围内开展。
三、建立健全公司辐射安全与防护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辐射事故应急方案,采取措施防治辐射事故的发生。
四、不定期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的,应要求相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还应向环保部门报告,经整改确认安全后,辐射工作方可继续进行。
五、建立射线装置登记台账,包含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去向等事项。
六、加强对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从事辐射工作活动。
七、配备监测设备,对工作场所进行经常性的巡查巡测,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射线装置性能的稳定。
单位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单位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辐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辐射对人体造成的伤害,保障员工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涉及辐射作业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核能发电、医疗机构、科研单位等。
第三条单位辐射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标准化管理,规范作业流程,确保作业人员和、群众和环境的安全。
第四条单位应配备专职辐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
第二章辐射人员管理第五条单位应设立辐射工作人员档案,记录辐射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培训记录等。
第六条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适合从事辐射作业。
第七条从业人员应接受必要的辐射安全培训,了解辐射的危害、防护知识,建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安全意识。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从事辐射作业时应佩戴符合相应标准的防护用具,严格遵守作业规程,不得擅自更改作业流程。
第九条从业人员需接受定期的辐射安全培训考核,确保其辐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从业人员辐射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辐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汇报和处理,确保后续处理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第三章辐射设备管理第十一条单位设备应定期进行辐射防护设备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状态。
第十二条单位设备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流程和紧急处理措施,做到熟练操作、稳妥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加强设备状态监控,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人员。
第十四条单位应定期组织设备操作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操作人员的操作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五条单位设备操作过程中如发生辐射泄漏或事故,其责任人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第四章辐射环境管理第十六条单位应定期进行辐射环境检测,确保周边环境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七条辐射环境检测结果应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众和员工的安全。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前言辐射是指能够传播在空间中并具有辐射效应的能量,它渗透或通过物质,对人体体内的细胞、组织、器官等产生影响。
辐射的安全问题是涉及公众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重大问题,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管理规定来保障人们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
法律法规我国对辐射安全进行了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要求建立完善的辐射安全防护系统,保护从事放射操作人员和公众的安全和健康。
单位责任为了保障单位从事放射性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实行辐射安全防护,各单位必须在保证操作可行和促进经济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消除或减轻辐射危害。
在单位内,应明确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并规定辐射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从事放射性操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特殊培训和考核,并按照规定取得各种操作证书。
防护措施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注意采取严格、可行、有效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主动识别和控制放射危险源的辐射场,并采取合理的防护措施,合理组织操作工作,确保从事放射性操作人员和其它相关人员的安全。
在放射危险源的周围应设立限制区及警示区,区内人员必须全程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配备必要辐射监测设备。
对于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人员,在服装、装置、标志、检测等方面应采取必要措施控制辐射量较高的危险源。
在操作结束后,必须进行有效的辐射监测工作,并采取必要的环境清洁和保护措施,确保环境得以恢复。
总结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的制定必须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严格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同时,必须发挥从业人员的职责和作用,高度关注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环保要求,防止辐射事故的发生,确保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安全与健康。
在规定外,各单位必须积极做好科普宣传工作,普及辐射安全知识,帮助公众了解辐射安全防护措施,提高辐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辐射是伴随着人类活动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包括地球自转、太阳能以及核辐射等。
然而,辐射给人体健康带来的危害也是不可忽视的。
因此,为保障工作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下文将对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做一详细解释。
1. 辐射安全的概念辐射安全是指在有可能造成辐射危害时对人员、工作场所、物品等进行保护措施来达到防护效果的一种工程实践。
2. 辐射的分类辐射有三种类型: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微波辐射。
电离辐射包括α、β、γ、X、中子等。
非电离辐射包括紫外线、红外线、可见光、射频等。
微波辐射有不同的频段,最常见的是2.45GHz微波。
3. 辐射对人体的危害辐射对人体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短期效应和长期效应。
短期效应包括皮肤红肿、头痛、恶心、呕吐等,长期效应则包括癌症、生殖系统功能障碍、染色体变化等。
4. 辐射安全防护标准根据国际原子能机构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辐射防护标准,目前我国的辐射防护标准分为基本防护、操作防护、维护防护和事故应急等四个方面。
其中基本防护包括人员及环境剂量等级的限制,操作防护包括隔离和避躲、防护屏等一系列措施,维护防护包括放射源的管理、清除及建筑物的防护等。
5. 现代辐射安全技术现代辐射安全技术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无源辐射安全技术与源辐射安全技术。
无源辐射安全技术主要是对人员、工作场所和周边环境的监测和分析,以了解辐射水平是否可接受。
源辐射安全技术则主要用于辐射源的封堵、隔离和消减。
6.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的实施为了保障辐射工作场所和人员安全,应在国家或地方立法、条例或规定的基础上,设立专门的辐射管理机构来协调和监督辐射管理工作,并建立完善的辐射监测与控制系统,定期对工作场所和人员进行检查和监控。
7. 结论虽然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能对辐射危害进行监测与防护,但彻底根除风险还需要保持高度警觉与注意。
只有不断提高人们的辐射安全意识,用科学的方法对辐射进行管理,才能让人们的生活更加健康和安全。
辐射应急预案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清除污染
对事故现场进行去污处理,对 污染物品进行清理和处置。
对症处理
对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及 时的处理和治疗,保障其健康 权益。
05
辐射安全与防护的培训与演练
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计划
内部培训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辐射安全与防护内部培训,重点培训新员 工和转岗员工,以提高全体员工对辐射安全与防护的意识、 知识和技能。
辐射应急预案的制定程序
开展现状分析
对辐射工作单位的实际 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包 括辐射设施、运行情况 、人员配置等。
识别潜在风险
分析可能存在的辐射事 故风险点,包括设备故 障、人为失误、自然灾 害等。
制定应对措施
针对不同的风险点,制 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操 作流程。
组织培训和演 练
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 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 力。
02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体系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与职责
设立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委员会或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小组,负责制定辐射安全 与防护管理政策和程序,并监督执行。
明确各层级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得 到有效推进。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的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包括辐射安全与防护 管理规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确保辐射安全与防 护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事故处理
培训员工如何应对辐射事故,掌握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 施,防止事态扩大。
辐射安全与防护演练方案
01
制定演练计划
根据辐射源和工艺特点,制定辐射安全与防护演练计划,明确演练目
标、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02
模拟演练
模拟实际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辐射事故情景,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处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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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4篇)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辐射防护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活环境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使用或产生辐射源的各项活动,包括辐射源的购置、使用、运输、储存、处置等。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辐射防护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监督单位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应依法、科学、可行、经济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本单位领导层应高度重视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辐射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辐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辐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辐射安全培训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辐射防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内各层级人员的辐射防护责任和职责,确保辐射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2. 辐射安全设施管理制度:明确辐射安全设施的管理要求,包括辐射源的购置、使用、保管、维护等,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辐射安全培训制度:规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要求,包括培训内容、培训周期、培训记录等。
4.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和责任,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辐射事故。
第三章辐射安全防护措施第七条本单位应制定辐射防护措施方案,根据辐射源的情况确定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辐射水平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
第八条本单位应加强辐射源的监测和测量工作,确保辐射源的使用情况和辐射水平的监控。
第九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辐射防护设施和装备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施和装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辐射安全培训第十条本单位应定期组织辐射安全培训,包括辐射防护知识的普及、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等。
第十一条参加辐射安全培训的人员应按照培训要求进行培训,并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辐射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状态符合从事辐射作业的要求。
放射防护题优选稿
放射防护题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职业照射个人剂量限值适用于医疗照射。
()A 对B 错正确答案:错题目分数:1 得分:0工作人员发生头部和伤口污染,应立即自行冲洗。
()A 对B 错正确答案:错题目分数:1 得分:0劳动者有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义务。
()A 对B 错正确答案:对题目分数:1 得分:0年龄小于16周岁的人员不得接受职业照射。
()A 对B 错正确答案:对题目分数:1 得分:0佩戴个人剂量计可有效防止放射线对人体造成直接伤害。
()A 对正确答案:错题目分数:1 得分:0按照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的建议书,通常将辐射所导致的生物效应分为随即性效应和确定性效应。
()A 对B 错正确答案:对题目分数:1 得分:0放射工作人员无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A 对B 错正确答案:错题目分数:1 得分:0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方法:活体测量、离体测量。
()A 对B 错正确答案:错题目分数:1 得分:0Hp(10),适用于体表下10mm深处的器官或组织,在特定条件下也适用于有效剂量评价。
()A 对正确答案:对题目分数:1 得分:0个人剂量监测包括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和皮肤污染的个人剂量监测。
()A 对B 错正确答案:对题目分数:1 得分:0核医学诊断用设备外照射场所监测GBZ 130—2013《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A 对B 错正确答案:错题目分数:1 得分:0核医学诊断用设备外照射场所监测GBZ 120-2006《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 )A 对B 错正确答案:对题目分数:1 得分:0对于各种γ放射源、中子源、射线装备以及中子发生器等在交付使用时,或进行重大维修之后,应当进行全面监测,查明其周围辐射场照射量率或剂量当量率的分布情况,以判断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 )A 对B 错正确答案:对题目分数:1 得分:0对于开放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应选在常规操作的最大用量活度条件下进行。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6篇)
辐射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范本一、全体员工遵守《____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____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由莫志伟负责辐射防护工作,并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监督和管理。
三、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许可证有效期(____年)满,需要延续的,于许可证有效期满____日前,向环保提出延续申请;购买新的射线装置重新做环境影响评价,并向环保部门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投入正式运行____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登记内容或终止放射工作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____日内,向颁发辐射许可证的环保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或注销手续;射线装置____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四、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环保部门____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获得培训合格证后,方上岗从事辐射相关工作,并每2年____复训。
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五、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体检结果由科主任存档;辐射工作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计,每季度接受剂量监测,尽可能做到“防护和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监测结果由主任负责记录,并存档;合理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发放相关津贴、加强营养。
六、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放射性标志和防护警戒线,报警装置或者工作批示灯;已鉴定委托检测合同,每年定期对射线装置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上报当地环保部门;拟配备监测仪器以及剂量率仪器。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一、前言辐射是指一种物理现象,即一些高能量粒子通过物质时发生的现象。
这种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如太阳的辐射、电视机的辐射、移动电话的辐射等都是辐射。
然而,在特定环境下,辐射会对人类产生不良影响,因此需要订立相关的辐射管理规定,保护人类的健康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任何产生或使用放射性物质和辐射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试验室、超市、电视台、电信公司等。
三、辐射安全管理1.辐射防护设备的管理(1)辐射防护设备(如防护衣、防护手套等)应当分类存储,做到不混淆、不遗漏,使用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
(2)辐射防护设备需要每年进行检查,超过使用年限的应当适时更换。
(3)辐射防护设备意外损坏或返修期间,应暂时停止使用,直至全部维护和修理完毕后再次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2.辐射源的管理(1)辐射源购进、接收时应进行记录,并存储在安全管理室内,保证随时可查。
(2)辐射源的存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存储时应放在专用的封闭式储存安全柜内,确保不会对四周环境造成危害。
(3)辐射源在使用前应当验收,使用后应立刻放回封闭式储存安全柜内。
(4)禁止私自拆卸、更改辐射源的性质和结构,必需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操作。
3.辐射环境的监测(1)监测设备应当每年校核一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2)对环境辐射剂量超标的区域应立刻实行行动进行改善,确保人员不受辐射危害。
(3)对于辐射突发事件,应依照公司应急预案执行,对现场进行隔离和紧急处理。
4.辐射掌控区管理(1)辐射掌控区应有明确的划分,墙体、地板尽可能使用防护材料,从而有效降低辐射危害。
(2)进入辐射掌控区前,应着装规定的防护装备,并领取相应的工作证、放射源持证等,一旦发生意外或者异常情况应适时报告,不得单独决议或处理。
(3)禁止在辐射掌控区内拍照,录音,以及带入未经检验的电子产品。
5.辐射安全培训(1)对使用辐射源和设备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应当定期开展相关学问培训,使其能够正的确行安全措施,有效避开风险.(2)新员工入职之前,应向其供给辐射安全的相关学问和操作规程。
放射防护管理规定范本
放射防护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保护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遵循有关国际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在放射性物质的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等各个环节,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放射性物质的管理1. 放射性物质的注册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放射性物质时,应当向有关部门进行注册,并按照注册要求进行备案管理。
2. 放射性物质的分类管理按照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和危险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的等级,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3. 放射性物质的储存管理放射性物质的储存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储存安全规定,必须设立专门的存放区域,并按规定进行标识和监控。
4. 放射性物质的运输管理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运输规定,必须采取适当的包装和防护措施,确保放射性物质不会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伤害。
第三章放射源的管理1. 放射源的选择使用管理在使用放射源时,应选择合适的放射源并确保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使用过程中应按照使用手册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 放射源的备案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使用放射源时,应当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并按照备案要求进行备案管理。
3. 放射源的检测评估管理定期对放射源进行检测评估,并记录检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四章辐射场的管理1. 辐射场的控制管理在放射源使用过程中,应当控制辐射场的扩散范围和剂量,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2. 辐射场的监测管理定期对辐射场进行监测,并记录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辐射场的评估管理对辐射场进行评估,确定评估结果,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五章事故应急管理1. 放射性物质事故的预防管理在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放射性物质过程中,应事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培训。
2. 放射性物质事故的应急处置管理发生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六章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于因违规使用放射性物质造成人身伤害或环境破坏的,追究法律责任。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试行)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6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3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校内所有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人员和教学、实验、科研场所以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销毁等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许可登记第三条设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全校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该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设备处,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
第四条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实行辐射工作许可登记制度。
第五条根据有关规定,以主体身份向政府环境辐射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负责相关学院(单位)的辐射安全管理。
第六条涉源单位需取得“许可登记”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其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各单位根据所属实验室的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辐射安全责任书(需盖学院公章)等,报实验设备处备案,作为许可申请和环保部门检查的依据。
第七条涉源单位购买、处置放射性同位素(新购源、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时,首先向学校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后续工作程序。
第三章辐射工作人员管理第八条本规定所称辐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第九条根据卫生部第55号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辐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申领辐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学校正式聘任职工、年满18周岁,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辐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2.遵守辐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3.掌握辐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有资质单位举办的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4.辐射工作人员必须持培训合格证、个人计量检测数据、健康体检结果参加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定期审查。
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课件P
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司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二〇一二年三月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目录使用说明1 单位基本情况表2 生产放射性同位素(1)密封源生产线Ⅰ(ST-1)3(2)密封源生产线Ⅱ(ST-2)9(3)放射性药物生产线(ST-3)15(4)医疗植入用放射源生产线(ST-4)21(5)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操作场所(ST-5) 27 (6)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操作场所(ST-6) 33 (7)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操作场所(ST-7) 39 (8)加速器生产放射性同位素场所(ST-8)45(9)自屏蔽式加速器生产放射性药物场所(ST-9)53非医用放射性同位素使用(10)γ辐照装置(FY1-1) 60 (11)自屏蔽式γ辐照器(FY1-2) 66 (12)刻度用γ/n源场所(FY1-3) 71 (13)放射源收贮单位(FY1-4) 76 (14)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单位(FY1-5) 81 (15)γ射线大型客体检查系统(FY2-1) 86 (16)γ射线探伤(FY2-2) 91(17)固定式Ⅲ、Ⅳ和Ⅴ类源使用场所(FY3-1)97(18)移动式Ⅲ、Ⅳ和Ⅴ类源使用场所(FY3-2)102 (19)含放射源仪器生产场所(FY4-1)107非医用射线装置使用(20)非医用中高能加速器(FZ1-1) 112 (21)科研用低能加速器(FZ2-1)119(22)电子辐照装置(FZ2-2) 126 (23)Ⅱ类加速器生产场所(FZ2-3) 131 (24)非医用X线Ⅱ类射线装置(FZ2-4)136(25)中子发生器使用场所(FZ2-5) 141 (26)Ⅲ类非医用射线装置(FZ3-1) 146 医用放射性同位素使用(27)γ射线远距治疗装置(YY1-1) 150 (28)立体定向外科治疗装置(YY1-2)155(29)近距γ射线治疗装置(YY2-1) 160 (30)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医学应用场所(YFM-1) 166 (31)放射性核素发生器利用场所(YFM-2)172医用射线装置使用(32)医用质子加速器(YZ1-1) 177 (33)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YZ2-1) 186 (34)医用治疗X射线机(YZ2-3) 191 (35)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YZ2-4) 196(36)Ⅲ类医用射线装置(YZ3-1) 201 废旧金属熔炼206使用说明1、单位基本情况由被检查单位填写并盖章或签字,每个单位填写一份,所填信息应包括辐射安全许可证中的所有核技术利用项目。
{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三版
{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三版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三司环境保护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二〇一二年三月内部资料,妥善保存。
如要引用,请注明出处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目录使用说明1单位基本情况表2生产放射性同位素(1)密封源生产线Ⅰ(ST-1)3(2)密封源生产线Ⅱ(ST-2)9(3)放射性药物生产线(ST-3)15(4)医疗植入用放射源生产线(ST-4)21(5)甲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操作场所(ST-5)27(6)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操作场所(ST-6)33(7)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操作场所(ST-7)39(8)加速器生产放射性同位素场所(ST-8)45(9)自屏蔽式加速器生产放射性药物场所(ST-9)53非医用放射性同位素使用(10)γ辐照装置(FY1-1)60(11)自屏蔽式γ辐照器(FY1-2)66(12)刻度用γ/n源场所(FY1-3)71(13)放射源收贮单位(FY1-4)76(14)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单位(FY1-5)81(15)γ射线大型客体检查系统(FY2-1)86(16)γ射线探伤(FY2-2)91(17)固定式Ⅲ、Ⅳ和Ⅴ类源使用场所(FY3-1)97(18)移动式Ⅲ、Ⅳ和Ⅴ类源使用场所(FY3-2)102 (19)含放射源仪器生产场所(FY4-1)107非医用射线装置使用(20)非医用中高能加速器(FZ1-1)112(21)科研用低能加速器(FZ2-1)119(22)电子辐照装置(FZ2-2)126(23)Ⅱ类加速器生产场所(FZ2-3)131(24)非医用X线Ⅱ类射线装置(FZ2-4)136 (25)中子发生器使用场所(FZ2-5)141(26)Ⅲ类非医用射线装置(FZ3-1)146医用放射性同位素使用(27)γ射线远距治疗装置(YY1-1)150(28)立体定向外科治疗装置(YY1-2)155 (29)近距γ射线治疗装置(YY2-1)160(30)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医学应用场所(YFM-1)166 (31)放射性核素发生器利用场所(YFM-2)172医用射线装置使用(32)医用质子加速器(YZ1-1)177(33)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YZ2-1)186(34)医用治疗X射线机(YZ2-3)191(35)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YZ2-4)196(36)Ⅲ类医用射线装置(YZ3-1)201 废旧金属熔炼206使用说明1、单位基本情况由被检查单位填写并盖章或签字,每个单位填写一份,所填信息应包括辐射安全许可证中的所有核技术利用项目。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
2024年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放射科是医疗机构中具有一定辐射危害的科室,为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规范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院级领导班子负责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确保相关安全措施的实施,保障放射科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放射科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安全防护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培训和演练,保障放射科施工操作的安全性。
3. 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常抓不懈地贯彻放射科安全防护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三、放射源管理1. 放射科应按照放射源的放射危险性等级建立台帐,记录所有放射源的情况,包括放射源的分类、品种、数量、使用人、存放位置等信息,并及时进行更新。
2. 放射源的取得、使用、储存及报废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
四、防护设施和设备1. 放射科应当建立和完善相关防护设施,包括防护屏、防护门、防护墙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防护设施和设备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和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
五、人员防护措施1. 放射科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放射防护证书,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2. 实施个人剂量监测,定期检测医护人员的职业辐射剂量,限制剂量要求应当合理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3. 在放射源操作过程中,必须佩戴防护装置,如铅衣、铅眼镜等,确保自身安全。
六、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划定1. 放射科应当划定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能够清晰识别。
2. 辐射工作区和辐射限制区进入和离开必须经过相应防护设施,并且需要定期进行辐射剂量检测和环境监测。
七、应急预案和演练1. 放射科应当编制应急预案,并且进行演练,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2. 演练中需要评估各项应急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不断完善和改进应急预案。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一、定义1.1 辐射指物质或场所散发的能量如电磁波、光线、热辐射、射线等对人体、物质的作用。
1.2 辐射安全保证工作人员和公众在非正常情况下受到辐射的控制和限制,以认真贯彻和执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人的健康和安全。
1.3 辐射防护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降低辐射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的危害,保障安全的工作环境。
二、管理要求2.1 辐射源控制对于放射源,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严格限制源辐射带来的损害。
2.2 辐射环境管理在辐射产生的环境下,应该把超过安全标准的浓度降至可控的范围。
负责人员必须了解安全标准并知道如何使用和处理辐射源。
必须向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教育工作人员遵守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
2.4 辐射事故的应急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切实高效地快速响应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理,确保事故不产生二次污染,保障人员安全。
三、防护措施3.1 工程防护措施采用工业生产方式,可选择无需接触或远离辐射源的方式来避免辐射产生的危害。
对于有辐射源的环境,应采用屏蔽技术等防护措施,减少辐射对人体的影响。
3.2 放射线防护措施对于使用放射线的场所,应该采用防护设施,如铅板,浴帘和墙壁的厚度应根据环境中放射线的能量而定。
3.3 个人防护措施在进行辐射产生的工作时,必须戴上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帽子、手套、靴子和眼镜等。
通过辐射检测设备监测环境中辐射的水平和时长,确保辐射照射处符合安全标准,有效保护个人和公共利益。
五、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的监督和管理应加强对辐射环境管理,工程防护,个人防护和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的监督和管理。
有效保障辐射源的运用,同时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
六、总结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任何与辐射有关的工作都必须考虑管理规定的实施。
管理规定是为了验收核电站的安全和防护能力,保证人类在辐射空间中的安全和健康。
因此,必须重视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通过科学的管理,合理设置保护屏障,合理选择辐射源,保证辐射源的安全运用,从而维护公共安全和人类健康。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现代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放射性物质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同时,核能技术和电离辐射技术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但是辐射对人类健康的影响也日益显现,因此需要制定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定,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辐射作业、使用核源设备、处理放射性废物或其他有辐射危险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规定3.1 辐射管理人员所有从事辐射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过国家规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从事辐射作业。
同时,辐射作业单位要设立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并聘请具备相应资格的辐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辐射安全管理。
3.2 辐射监测辐射作业单位必须建立合理的辐射检测体系,监测辐射源、辐射环境、辐射工人等,对辐射水平进行实时监测,保持合理的辐射水平。
同时,要加强辐射检测仪器的日常维护,确保辐射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3 辐射源的使用辐射作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辐射安全标准进行辐射源的选择、存放、使用、运输和处理。
在必要情况下要对辐射源进行标识和记录,保持辐射源使用过程中的可追溯性。
3.4 辐射工人的管理辐射作业单位必须对从事辐射作业的工人进行严格管理和培训,建立健全的辐射工人档案。
同时,要落实个人剂量监测制度,定期对辐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和评估。
3.5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辐射作业单位应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适当的演练和培训,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记录和调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辐射事故。
3.6 辐射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理辐射作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采取安全可靠的方法收集、运输和处理辐射危险废物,防止废物对环境和人类造成危害。
四、处罚措施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五、总结辐射安全与防护是维护人类身体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各单位和个人共同努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辐射管理和监测,确保辐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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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规
定流程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
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6、根据人体大小,摄片部位,合理选择参数。
7、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
第二章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三章辐射防护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四章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五章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严格检修注意事项,对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防止使用。
3、设备出现事故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并专人专管。
第六章人员培训制度
1、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要在思想上、认识上高度重视,要把一些思想过硬、能力突出、认真负责的职工安排在放射性工作岗位上。
2、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操作人员使用、检查仪器设备的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
3、对操作水平高的职工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坚决不得从事此岗位,确保安全。
第七章监测方案
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单位必须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委托环保部门监督监测。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为提高本单位对突发辐射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辐射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适应范围
凡单位内发生的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人员超剂量照射等所致辐射事故均适用本应急预案。
二、辐射事故的预防
辐射事故多数是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严格放射防护管理,做好预防工作,是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
(一)健全放射防护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放射源使用和保管落实到人,纪律要严肃,奖惩要分明。
(二)组织放射防护知识培训,不准无证上岗,严格操作规程。
(三)定期检查放射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三、组织机构及职能
1、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周晓光
副组长:魏井顺
成员:田俊波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制定医院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3、应急办公室(设在医务科)的职责
(1)按照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落实应急处理的各项日常工作;
(2)组织辐射事故应急人员的培训;
(3)负责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4)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5)完成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辐射事故的报告
发生或者发现辐射事故的科室和个人,必须立即向医教科(或总值班)报告。
医务科(或总值班)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及时收集整理相关处理情况向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同时,医教科需在24小时内报出《辐射事故报告卡》。
四、辐射事故的处理
1.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控制事故源,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防止事故扩大和蔓延。
放射源丢失,要全力追回,对放射源脱出,要将源迅速转移至容器内。
2.对可能受放射性核素污染或者损伤的人员,立即采取暂时隔离和应急救援措施,在采取有效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组织人员彻底清除污染并根据需要实施医学检查和医学处理。
3.对受照人员要及时估算受照剂量。
4.污染现场未达到安全水平之前,不得解除封锁,将事故的后果和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
肇州县中医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1、射线装置分类表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6号
辐射工作单位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
年度评估报告
(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时间: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制
编写说明
1、年度评估报告由辐射工作单位负责编写,是对本单位一年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全面评估。
2、评估报告一式三份,每年1月31日前上报。
省、市环保部门和辐射工作单位各一份。
3、评估报告编写内容和所附材料应为打印、复印或扫描。
表格填写空间不够,可根据情况调整大小或附页。
4、“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只需填写本单位涉及到的内容,没有的可不要。
如:辐射安全许可证中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射线装置”,则“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只需填写“射线装置台账”,“放射源”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两个台账可不要。
5、评估报告中“十七、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监测报告”必须附由有资质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联系方式
五、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辐射工作人员情况汇总
六、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
放射源台帐
六、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
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台账
六、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台账
射线装置台账
七、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情况(包括安全联锁装置、监控报警设施、工作指示信号、辐射警示标志、监测防护仪器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八、辐射安全与防护制度的建立、修订和执行情况
九、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执行情况
十、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十一、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
十二、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十三、放射性废物情况(包括废物类型、数量、贮存和处理处置等。
没有的填无。
)
十四、事故记录(包括事故原因、类型和后果等。
没有的填无。
)
十五、违纪记录(包括受到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情况以及整改结果。
没有的填无。
)
十六、辐射安全隐患与整改情况
十七、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监测报告
十八、环保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