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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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

项目预算单位: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上海市奉贤区社会救助事务管理中心委托单位: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评价机构:上海久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

目录

摘要 (2)

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7)

一、项目基本情况 (7)

(一)概况 (7)

(二)项目立项依据 (11)

(三)项目预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2)

(四)项目实施内容 (14)

(五)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17)

(六)利益相关方 (23)

(七)项目绩效目标 (23)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4)

(一)绩效评价目的 (24)

(二)绩效评价方案制定过程 (25)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等 (26)

(四)数据采集方法和过程 (27)

(五)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28)

三、评价结论与绩效分析 (29)

(一)评价结论 (29)

(二)具体绩效分析 (30)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42)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42)

(二)存在的问题 (43)

(三)建议和改进举措 (44)

(四)其他事项说明 (44)

附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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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项目概况

奉贤区“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作为经常性项目,由上海市奉贤区民政局委托奉贤区社会救助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实施,项目主要实施内容是对辖区内8个镇、2个街道、1个开发区、1个社区的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2018年度自负医疗费用给予相应比例的救助。本项目旨在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救助,缓解本市贫困家庭患病群众的医疗困难程度。

本项目调整后预算总额2,618.67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456.95万元(包含彩票公益金40.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319万元(包含市级转移支付1,226.00万元);区级财政资金842.72万元(包含区镇转移支付135.00万元),各项资金均由奉贤区民政局统筹安排使用,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支出金额2417.4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2.32%,其中本项目转移支付资金1361.00万元,转移支付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为1,159.77万元,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率85.21%。

二、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经独立评价,奉贤区2018年城乡医疗救助项目资金绩效得分90分,总体评价为“优”。

项目实施情况良好,取得的主要业绩有:

本项目依照上海市及奉贤区各医疗救助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进行操作,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救助对象范围明确、各类人群救助标准界定清晰。本项目采用实时救助与事后救助相结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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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对奉贤区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人群进行医疗救助。

项目取得的主要绩效如下:本项目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完成所有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2018年度通过“一站式”医疗系统实现实时救助204,504人次,通过事后结算救助7,091人次,实时和事后救助总计211,595人次,实现了救助人群应补尽补、应帮尽帮。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

1.政策宣传渠道多样,政策解读准确,救助对象知晓度高。

本项目通过各渠道发放政策宣传册页、受理中心电子屏幕政策滚动宣传、村居委民政干部上门、微信公众号及门户网站宣传等方式对医疗救助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本项目救助对象的政策知晓度达到85.81%,政策宣传准确性达到93.55%。

2.出台叠加救助政策,加大困难群众保障力度。

奉贤区民政局针对患有精神疾病住院的低保对象制定医疗救助改进方案,对现行医疗政策进行补充和完善,对患精神病的低保对象给予10%比例的叠加救助,即自负医疗费用给予100%比例救助,加大了对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保障力度。

(二)存在问题

1.下拨资金额度清理不够及时,部分街道下拨资金使用不准确。

2018年本项目结余额度为201.23万元,截至报告提出日结余额度尚未清理;在合规性检查中发现个别街道财务部门未严格按照上海市民政局联合上海市财政局发布的《上海市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沪民规[2017]2号)中“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救助对象的医疗救助”的要求使用专项资金,将不属于本项目救助范围的优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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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的医疗救助纳入本项目开支,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存在不准确。

2.救助系统区内结算间断性故障,影响医疗救助及时性,长效机制有待健全。

根据问卷及访谈反馈,奉贤区民政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时结算)系统区内结算时存在间断性故障,主要表现在:个别救助人员与救助系统内登记信息无法实时匹配、个别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平台后台数据报错等,使得原本在区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实时结算直接享受医疗救助的救助对象需要办理事后救助,影响了医疗救助结算的及时性,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健全。

(三)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从提高绩效和管理水平的角度,评价建议如下:

1.建议加强财务监控,及时清理下拨额度,规范资金使用。

建议项目主管部门对下拨各街镇、开发区、社区的资金结余额度进行及时清理,并建立项目全过程财务监控机制,对下拨资金加强支出审核,同时建议财政部门协助项目主管单位共同督促各街镇、开发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严格执行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并要求相关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按月开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的对账工作,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2.建议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保障信息系统稳定运行。

建议项目主管部门敦促第三方运维机构定期对奉贤区民政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时结算)系统进行检测和维护,并要求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做好数据备份管理、健全病毒防范工作、建立故障应急机制,以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系统故障对医疗救助工作造成的影响。确保符合医疗救助实时结算条件的救助申请人群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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