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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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种植合作社的管理,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提高合作社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全体成员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促进农业发展为宗旨,通过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

第五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等。

第六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决策执行情况。

第七条理事会下设经营管理层,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九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合作社大会,参与合作社重大决策;(二)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三)享受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四)获得合作社盈余分配;(五)对合作社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十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二)按时足额缴纳股金;(三)按时完成合作社分配的生产任务;(四)保护合作社合法权益,维护合作社形象;(五)积极参加合作社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本合作社经费来源包括:(一)成员股金;(二)政府补贴;(三)合作社经营收入;(四)捐赠;(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经费使用范围:(一)合作社日常运营支出;(二)生产资料采购;(三)基础设施建设;(四)人才培养;(五)风险储备金;(六)其他必要支出。

第五章生产经营管理第十三条本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优质高效,可持续发展;(三)市场导向,满足需求;(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第十四条本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一)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二)农产品生产资料采购;(三)农产品销售渠道拓展;(四)农业技术推广;(五)农产品品牌建设。

第六章盈余分配第十五条本合作社盈余分配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二)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三)提取风险储备金;(四)其他合法分配。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范本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准确记录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严格公款私存、白条抵库,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

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

有权反映财务开支中出现的问题。

九、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分配利益联结制度为适应农业共营制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的需要,保护成员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本社章程对分配利益做如下规定:一、本着社员自愿入社、自愿退社的原则,每个年末向全体成员公布全年财务收支情况。

二、社员要遵守本社的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

五、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种植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种植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种植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种植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1. 引言种植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它的特点是由农户通过入股方式成立合作社,共同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并以合作社为单位进行经营管理。

为了确保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规范、透明,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合作社的财务活动,维护合作社和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2. 财务管理流程2.1 财务核算流程财务核算是种植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核心环节,它包括资金收支的登记、账务的核对与结算等。

2.1.1 资金收支登记种植专业合作社应确保每一笔资金收支都能被准确地登记。

具体流程如下:1. 资金收入登记登记人员应对每一笔资金收入进行登记,包括收款日期、金额、来源等信息。

登记人员应将资金收入记录在合作社收据册上,并提醒出纳进行资金保管。

2. 资金支出登记登记人员应对每一笔资金支出进行登记,包括支出日期、金额、用途等信息。

登记人员应将资金支出记录在合作社支出凭证上,并备份相关的支出票据。

3. 资金存取登记出纳应对每一笔资金存取进行登记,包括存取日期、金额、存取方式等信息。

出纳应将资金存取记录在合作社现金管理账户上,并结算日终余额。

2.1.2 账务核对与结算种植专业合作社应定期对账务进行核对与结算,确保账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具体流程如下:1. 日常账务核对每月初,财务人员应对上个月的账务进行核对,确保账目的准确性。

核对内容包括:资金收支记录、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

2. 账务结算每季度末,财务人员应对本季度的账务进行结算,并编制财务报表。

结算内容包括:资金余额、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负债等。

2.2 预算管理流程预算管理是种植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制定预算和执行预算,合理调配资金资源,确保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

2.2.1 预算制定种植专业合作社应定期制定财务预算,确保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能按照合理的财务计划进行活动。

具体流程如下:1. 前期准备财务人员应了解种植专业合作社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包括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市场需求等。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维护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所有成员、工作人员以及与合作社有业务往来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本合作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四条成员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业生产经营者;2. 愿意加入合作社,并按照规定缴纳股金;3. 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成员义务。

第五条入社程序:1. 向合作社提出入社申请;2. 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同意;3. 缴纳股金,取得成员资格。

第六条退社程序:1. 提前一个月向合作社提出退社申请;2. 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核同意;3. 结清合作社债务,退还股金。

第三章理事会与监事会第七条理事会:1.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2. 理事会成员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3. 理事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工作计划等。

第八条监事会:1.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2. 监事会成员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3. 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九条业务范围:1. 为成员提供水稻种植技术指导、生产资料供应、产品销售等服务;2. 开展水稻种植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3. 组织成员参加农业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十条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交易:1. 合作社与成员之间的交易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 合作社应与成员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 合作社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成员的报酬。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财务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确保财务收支真实、准确、完整;2. 分级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财务安全;3. 透明公开,接受成员监督。

第十二条财务制度:1. 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状况的真实、合法;3. 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及时向成员公布财务报告。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5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5篇)

农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对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使其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充分保障社员权力,发挥合作社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迁西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合作社要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1、年度初始,要确定本社发展思路,发展目标,保证措施。

2、每年度要与社员签订商品购销合同,保证社员产品销售,使专业社有充足的货源保证。

3、组织社员学习社法,让每位社员真正懂法用法,行使社员的权力,履行义务。

4、定期组织对农民的培训,通过理论和实践的结合,让社员学技术、懂技术、用技术。

5、要主动为每位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并与供销社联系,为社员提供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

第四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搞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一、合作社必须有专兼职会计和出纳,会计和出纳不能由同一人出任,根据实际需设置保管时,应及时设置并且要设置商品保管账簿。

二、合作社所依托企业要和合作社明晰产权,明晰责任,严禁混合记账。

三、即是依托企业法人又是合作社理事长,工资报酬、费用开支要有明确划分界限。

四、合作社要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五、合作社要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设置账簿搞好核算。

1、要按月进行核算,不得半年、一季度核算一次。

2、对需要逐社员记载或核算的,必须进行记载或核算。

3、要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账簿,不得以笔记本、会议记录替代。

4、按季度向县农合联报送会计报表。

第五条按照《农专法》和《章程》规定,做好盈余分配。

每个年度终了,合作社若有盈余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1、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益金。

3、提取风险金。

4、提取以上三项后的可分配盈余按以下顺序分配:一是____%按照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给社员。

二是前项规定返还后剩余部分,以社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社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社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执行的生产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农产品质量标准:明确生产出的农产品应符合相关的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农业生产规范:明确农业生产的基本操作规范,包括土地选择、种植、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环节,确保生产过程的规范和科学性。

3. 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禁止非法占用、破坏耕地,推动可持续农业发展。

4. 劳动管理制度:包括农工人员的招聘、培训、工资福利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劳动者权益和合理的劳动关系。

5. 生产计划和调度制度:明确农业生产的计划安排和调度流程,包括种植时间、施肥周期、病虫害防治周期等,确保生产过程的高效和有序。

6. 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使用和监督机制,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和透明管理。

7. 农产品销售管理制度:包括农产品销售渠道的选择、市场推广策略、产品质量追踪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农产品的销售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8. 农产品溯源制度:建立农产品的溯源系统,确保农产品的来源可追溯,提升消费者对农产品的信任度。

9. 环境保护与生态农业制度:制定环境保护和生态农业的相关规范,鼓励农民采用绿色、环保的农业生产方式,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10. 统计和监测制度: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统计和监测制度,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农业生产的相关数据,提供决策参考和监测评估依据。

这些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可以根据不同农产品的特点和生产区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并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共同制定和执行。

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和农业组织可以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和监督,确保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农民种植合作社制度模板

农民种植合作社制度模板

农民种植合作社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作社名称:XX省XX市XX县(区)XX乡(镇)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第二条本合作社地址:XX省XX市XX县(区)XX乡(镇)第三条本合作社宗旨:本合作社以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村稳定为宗旨,通过农民自愿参与、互助合作、民主管理、科学种植、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

第四条本合作社业务范围:(一)组织社员进行农业种植技术培训和学习,提高社员的种植技术水平;(二)引导社员科学种植,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三)组织社员进行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环节的合作,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四)为社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服务,降低社员生产成本;(五)为社员提供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帮助社员解决农业生产中的问题;(六)组织社员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和推广活动,促进农业科技进步;(七)依法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为社员提供法律援助;(八)组织开展社员的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丰富社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第二章:社员第五条社员条件:(一)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二)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三)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

第六条社员权利:(一)选举和被选举权;(二)参加社员大会,享有发言、表决权;(三)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等服务;(四)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五)享有合作社举办的各类培训、文化、娱乐、体育等活动;(六)享有合作社的盈余分配权;(七)享有合作社决定的其它权益。

第七条社员义务:(一)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合作社决议;(二)按照约定向合作社出资;(三)参加合作社组织的活动,完成合作社交给的任务;(四)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合作社利益;(五)按时缴纳会费,合作社规定的其他费用。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

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制度1、专业合作社必须在当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并且只能在一家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现金结算户。

2、专业合作社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为2000元,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和备用金的需要。

3、为了加强现金管理,专业合作社在现金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2)、不准出租、出借和转让银行账户。

(3)、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4)、不准将专业合作社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进行储蓄。

(5)、不准设立“小金库”,保留账外公款。

(6)、不准“坐支”现金,即不得从单位和社员收入的现金中直接支付所需开支。

(7)、不准报销手续不完备、开支不合理的未经审批的发票。

(8)、不准公款私借。

(9)、不准将库存现金和私人现款混在一起。

4、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现金的核对和清查。

专业合作社现金管(转载于: 在点网:种植合作社规章制度)理部门不得拒绝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5、专业合作社及其管理人员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和罚款等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专业合作社社务公开制度实行社务公开,是本专业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工作要求,是落实国家关于专业合作社的相关政策和提高本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

1、每年年初公开一次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每半年公开一次年度计划的落实及执行情况。

以及下半年度规划的详细安排。

3、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

及工作要点。

4、随时公开本社农机每季的耕种面积及资金收支情况,以及重大投资活动和合作事项。

5、及时公布管理人员的调整,以便广大社员能够及时的联系上主管人员。

6、年底公开当年生产、经营绩效,决算和盈利分红办法,及返利分红数额。

农业种植生产管理制度

农业种植生产管理制度

农业种植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做好农业种植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农作物的种植质量和产量,提高农业经济效益,保障农民权益,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农业种植生产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农民等。

3.农业种植生产管理应遵循科学种植、绿色环保、高效经济的原则,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

二、责任与权利1.农业种植生产责任人应制定合理的种植方案,保证种植质量和产量。

2.农业种植生产责任人有权要求农民按时按量完成种植任务,并保障农民权益。

3.农民有权要求提供种植技术指导和所需农资,确保种植任务的完成。

三、技术指导1.农业种植生产责任人应定期组织技术培训,提升农民种植技术水平。

2.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四、农资管理1.农业种植生产责任人应制定农资采购计划,确保农资的及时供应。

2.农资供应商应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农资产品。

农业种植生产责任人有权选择可靠的供应商。

3.农业种植生产责任人应定期检查农资的质量,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供应商反馈和追责。

五、环境保护1.农业种植生产应遵循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措施保护土壤、水源和生态环境。

2.农业种植生产责任人应定期清理农田和种植区周边的垃圾和污染物。

3.农业种植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农药和化肥,推广绿色有机种植技术。

六、监管与激励1.农业种植生产责任人应定期对农民的种植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给予奖励和激励。

2.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业种植生产的监督,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保护农民权益。

3.农业种植生产责任人应依法纳税,并及时支付农民劳动报酬。

七、管理评估1.农业种植生产责任人应定期组织生产管理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

2.农业种植生产责任人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生产报表和数据,接受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农业种植生产责任人应根据评估结果和市场需求,调整种植方案和生产目标。

通过建立和执行农业种植生产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农业种植生产行为,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农业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为了保护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

成员大会制度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其职责包括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以及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成员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合作社召开成员大会时,出席人数应当达到成员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时,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时,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在遇到下列情况时,可以临时召开成员(代表)大会: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成员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成员代理,一个成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成员。

理事会工作制度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旨在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6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成员(代表)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的职责包括:1.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2.制定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4.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7.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9.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

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农村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模式,越来越受到农民的关注和重视。

为了确保农村合作社的正常运作和提高管理效率,建立科学的农村合作社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管理机构农村合作社的管理机构应该包括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时可以设立专门的组织来负责日常的运营管理工作。

2.1 董事会董事会是农村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应具有农业、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能够为合作社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的决策建议和战略规划。

2.2 监事会监事会是农村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合作社会员选举产生。

监事会应对合作社的经营、财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运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3 日常管理组织为了提高农村合作社的管理效率,可以设立专门的日常管理组织,负责具体的运营管理工作。

这个组织可以由合作社会员选举或者聘请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经验。

三、合作社会员权利与义务农村合作社的会员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这有助于促进合作社的稳定发展和团结合作。

3.1 会员权利合作社会员拥有参与合作社决策的权利,可以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举。

同时,会员还有权利获得合作社的经营收益,参与合作社的分红。

3.2 会员义务合作社会员应当按照合作社的规定支付入股款和认缴的资金,并按照规定参与合作社的经营活动。

同时,会员还应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各项工作,维护合作社的利益。

四、经营管理农村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工作是合作社的核心和基础,合理的经营管理可以提高合作社的产出和效益。

4.1 经营计划每年初,合作社应制定经营计划,明确经营目标和发展方向。

根据不同的农业产业,制定相应的种植、养殖、加工等经营计划。

4.2 资金管理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对于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和使用,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报账。

4.3 人员管理合作社的人员管理是保证合作社正常运作的重要环节。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合作社)的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合作社的名称为:XXX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第三条本合作社的成立旨在促进农民的经济发展,加强农业种植专业化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住所设在XXX市XXX区XXX街XX号。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业生产、种植业务、农资供应和销售、技术服务、农产品加工、农机设备租赁等。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六条本合作社的成员由自愿加入并认同本章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

第七条合作社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愿的义务,每个合作社成员仅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按照合作社的规定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个人利益影响合作社的整体利益。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可以申请退出合作社,但需要提前向合作社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完成相关程序。

第十条合作社成员应按时缴纳合作社的会费和其他规定的费用。

第三章合作社组织形式第十一条本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由全体合作社成员共同组成合作社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二条合作社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所有合作社成员组成。

合作社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职责包括: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审议合作社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报告;修订章程等。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合作社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长由理事会成员中互选产生。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合作社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财务、会计记录和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本合作社自成立之日起,采用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包括:合作社成员的入股资金、社员经营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合作社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定期向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农业生产行为,提高农村经济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农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包括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运作、决策等方面。

第三条农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依法自愿组成、自主经营、为共同利益服务的经济组织。

第四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依法执行政府农业相关政策,积极参与农村产业发展,促进农业现代化。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包括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机构。

第六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由合作社成员组成。

大会行使制定章程、选举理事会、监事会和审核合营事务的职权。

第七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会是社员代表机构,负责进行合作社的日常经营决策,行使相关权力。

第八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设立监事会,管理合作社的财务和会计事务,确保合作社的财产安全。

第九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设立执行机构,负责具体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会、监事会、执行机构应当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摊派管理费用,并依法办理备案手续。

第三章农产品生产第十一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遵守国家农产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农产品生产标准进行生产。

第十二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加强土地管理工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第十三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科学种植方法,提高生产效益。

第十四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加强农产品销售管理,建立完善的销售渠道,确保良好的销售收入。

第四章农资采购与管理第十五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按照生产计划和需要,统一组织农资采购。

第十六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农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农资的进货验收、储存管理等工作。

第十七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加强对农资的使用监督,确保农资的正确使用,防止浪费和滥用。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十八条农村专业合作社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合理利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
1.组织管理制度
合作社应设立组织机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

成员大
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选举理事会、
监事会成员等。

理事会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合作社的运行情况。

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合作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经济管理制度
3.人员管理制度
合作社的人员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成员资格管理、职工工资和福利、劳
动纪律等。

成员资格管理制度应规定成员加入和退社的条件和程序。

职工
工资和福利制度应合理设定工资水平,确保职工的合理权益。

劳动纪律制
度应明确职工的工作岗位和职责,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4.农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合作社是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体,质量是保证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消
费者满意度的关键。

农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应规定农产品的生产标准、质量
检验和监测等措施。

合作社需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农产品种植和
加工的质量水平。

5.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合作社应注重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发展,保护耕地、水资源等自然资源。

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应规定合理的耕地利用和轮作制度,合理利用水资源,防止水污染和土地退化。

6.社会责任管理制度
合作社应履行社会责任,关注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福利。

社会责任管理制度应规定合作社的公益活动、社会捐赠、义务劳动等,增强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以上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各项制度的主要内容。

合作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完善制度,确保合作社的有序运行和稳定发展。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照片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照片

种植合作社管理制度照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种植合作社管理行为,推动种植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种植合作社的成员和管理人员,在合作社内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种植合作社应当依法合规运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依法享有相应的经营自主权。

第四条种植合作社应当依法设立、变更、解散,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种植合作社应当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明确各级工作职责,健全他们的制约与监督机制。

第六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制定健全的人员管理规定,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管理人员积极工作。

第七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建立合理的员工薪酬体系,确保员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

第八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用工制度,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

第三章经营规范第九条种植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合理安排种植结构和作物轮作。

第十条种植合作社应当遵循绿色种植理念,推广科学、高效、环保的种植技术,提高农作物品质和产量。

第十一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十二条种植合作社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加强废弃农药、化肥等农药处理等环保工作,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章经济责任第十三条种植合作社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和财务预算,保障生产运营的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处理,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准确,依法纳税。

第十五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合理规避和化解各类生产经营风险,确保合作社的稳定发展。

第十六条种植合作社应当根据农产品市场行情、需求等信息,合理安排生产,确保产品销售并获得合理收益。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七条种植合作社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并配合相关税务机关的稽查工作。

第十八条种植合作社应当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党组织建设,带领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合作社建设和生产经营。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规章制度内容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规章制度内容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业种植专业合作,提高种植效益,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单位,以及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合作。

第三条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符合实际情况的合作规章制度,并依法依规经营。

第四条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负责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依法履行合作责任,保障生产经营合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第五条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应当建立合作管理机构,明确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合作共赢。

第二章合作方式第六条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可以通过合作社、合作经营等方式与农户进行合作,共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

第七条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作方式,明确合作方责任,共同制定合作计划和目标。

第八条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应当建立合作档案,记录合作方基本信息、合作内容、产量品质等信息,便于合作管理和评估。

第九条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户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合作内容、权利义务、补偿标准等,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第十条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向合作方通报生产情况、市场动态等信息,促进合作有序开展。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应当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工作,确保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十二条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应当统一组织生产,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生产效益和质量。

第十三条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应当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种植情况、施肥浇水等管理措施,便于溯源和管理。

第十四条农业生产合作社、种植基地和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应当加强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合作方生产水平,提升产量品质。

农民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农民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农民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农民合作社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社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合作社的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合作社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农民合作社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合作社全体成员都应当遵守本制度,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合作社成立以理事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合作社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合作社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高社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6、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三)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生产部门(1)负责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定并执行种植、养殖等生产环节的安全操作规程。

(2)对农业生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加强对农药、化肥、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管理,防止因使用不当造成安全事故。

2、加工部门(1)制定并执行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加工过程的安全。

(2)对加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加强对加工场所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3、储存部门(1)负责农产品储存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定并执行储存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

(2)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储存设施的安全可靠。

(3)做好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工作,保证储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

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种植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强化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经营管理,健全合作社的管理体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种植专业合作社依法注册成立,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合作社联合社和地方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种植专业合作社要坚持自愿参加、民主管理、平等益分、互利合作的原则,发挥社员主体作用,保障社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种植专业合作社可以自愿与其他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合作,共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条种植专业合作社要推行规范财务制度,做到财务公开、透明,接受社员监督。

第六条种植专业合作社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社员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增进社员的团结和协作精神,营造和谐稳定的组织氛围。

第七条种植专业合作社要积极引导社员学习掌握现代种植技术、科学管理知识和市场营销策略,提高种植业生产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八条种植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结合合作社的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一节组织架构第九条种植专业合作社设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和监督组织。

第十条主席团是合作社的决策执行机构。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设立办公室,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议事机构。

由不少于五名不超过七名理事组成,设置专职理事和兼职理事,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开展议事活动。

第十二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

由不少于三名不超过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对合作社的财务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监督组织是合作社的社员监督组织。

由不少于五名不超过七名社员组成,监督组织负责监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情况及主席团、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

第十四条合作社如有必要,可以设立不超过三个专业委员会,以负责粮食、蔬菜、水果等不同品种的种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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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硕天鹏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目录组织管理架构 (1)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 (2)财务核算规则及要求...............................................................2-4出纳工作细则.......................................................................4-5 会计工作细则.........................................................................6-7 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 (8)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9)岗位编制管理 (9)员工聘用管理........................................................................9-12 员工薪酬管理 (13)劳动合同管理 (14)员工作息与请假休假管理......................................................15-18 行政管理制度. (19)办公用品领用管理 (20)保密管理…………………………………………………………………20-26员工考勤管理…………………………………………………………….26-27 车辆管理………………………………………………………………….28-30第三节组织管理架构I / 1第一章财务管理制度(一)财务核算规则及要求1、公司采取借贷复式记账法、权责发生实现制记账。

2、公司会计核算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记账本位货币采用人民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的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4、财务会计核算科目执行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所订的会计科目。

5、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6、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7、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指定的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8、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公司主办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9、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10、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11、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2、财务审计每季度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13、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14、公司的收益与费用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类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工资、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15、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16、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

17、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18、公司对外的所有投资或购置房屋等大型固定资产,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行。

19、公司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部门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20、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⑴房屋及其他建筑物;⑵机器设备;⑶电子设备(如电脑、复印机、电传机等);⑷运输工具;⑸其他设备。

21、公司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⑴房屋及建筑物(含室内装修)30年;⑵大型机器设备10年;⑶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⑷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

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22、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

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

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23、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报批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⑴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⑵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⑶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⑷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24、凡单项债权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25、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⑴资产负债表(年、季、月);⑵损益表(年、季、月);⑶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⑷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⑸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⑹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⑺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⑻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二)出纳工作细则1、本细则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的收入与支出等财务事项。

2、公司出纳根据会计编制或审定经总经理核准的支付凭证,办理现金或银行票据支付、登记、转移手续。

出纳对公司所有支付凭证手续是否完备负有最后审核责任。

3、出纳员对公司各项货款或费用的支付,均应将款项交付于出具票据的受款当事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均不得代领,特殊情况确需代领的,须总经理核准。

4、公司的一切支付款项,均应以主办会计处理妥善的支付凭证为依据,否则,出纳应予以拒绝支付。

5、所有支付凭证上均应加盖领款人印鉴(或签字)付款后加盖经手人(出纳或备用金管理员)印鉴。

6、为方便公司日常支付业务,公司财务可设立备用金管理制度,其额度规定为:公司出纳处10000元内(库存现金),其他部门或指定备用金管理员2000元内。

有特殊需要的部门的备用金经总经理批准确定,但备用金额度不能超过5000元。

7、备用金主管员为公司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人员。

负责办理备用金的借用、核销、登记。

8、备用金的核销拨补由备用金管理员将已支付的付款凭证报公司会计审核确认无误,经财务部经理批准,总经理签字后到出纳处核销拨补并登记。

9、所有涉及现金收入的财务事项均应由会计编制填列收款凭证,由出纳依此办理现金收款。

10、出纳对银行存款进出项应及时办理登记,随时保持与银行的沟通,所有与银行往来传票办理完毕并登记后及时交由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11、出纳工作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司会计的时时监督。

出纳账目须做到日清月结,时时向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报告公司可使用资金余额并按财务部经理拟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好资金准备工作。

(三)会计工作细则1、加强会计工作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是保证公司资金使用安全和会计核算真实准确的基础。

2、公司财务部需根据效率、牵制、监督的控制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岗位,即总账会计不得同时兼任分户账或明细账,保管空白支票的只允许固定保管公司一枚财务印章。

3、会计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公司管理制度,有权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财产管理、财务收支等经济行为实施会计监督,有权拒绝办理违规业务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公司违规事项。

4、公司会计对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设置和使用,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5、会计月年度终了,须对公司所有实物与账面进行核对。

银行日记账、明细账要与总账进行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并编制未达账项调节表;往来账要及时清查,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按会计核算制度要求的总账、明细账与会计报表各项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平衡。

会计业务经办人员和会计主管在账务核对全部相符后,应在相关账簿上签章。

6、审核出来的错账,冲正时应由会计主管或其授权人批准后办理。

7、财务印章由指定的专人分别保管和使用,不得由一人全部保管,不得轮流交叉保管。

对财务印章须设立保管使用登记簿,严格领用交接手续。

严禁超范围使用会计印章,严禁在空白支票、空白凭证、账表上预先留盖财务印章。

8、公司所有收入、支出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入账,不得另设账外账。

公司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各种发票和收据必须指定专人管理。

9、会计档案必须按国家规定妥善保管。

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批准。

会计资料的调阅须经批准,公司会计信息严禁擅自外泄。

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1、会计核算业务处理范围:原始凭证的审核;记账凭证的编制;会计账簿的登记;会计报告的编制、分析与解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会计事项的办理;内部审核;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其他应办理的会计事项。

2、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⑴审核各种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和经济手续是否完备;⑵根据合法有有效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⑶依据经审核的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⑷根据符合规定的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告;⑸根据会计报告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分析及解释与建议;⑹根据公司经营成果核算应向国家解缴的各种税费并及时办理解缴。

3、部分特殊会计事项依照公司规章制度无法处理的,按一般会计原理方法或习惯或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请示处理。

4、出纳处取得的各种有收付关系的原始凭证,未经主办会计签章的,出纳不得执行。

5、主办会计对公司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及其他流动资产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盘点。

房屋、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盘点。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岗位编制管理第一条公司各职能部门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定薪管理。

第二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岗位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因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及岗位需要增加用人的,必须按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生产部门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至少一周向行政综合部作出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用人部门按核准的指标及用工性质协助行政综合部对外招聘人员。

严禁无计划雇用临时工人。

第五条行政综合部负责编制年度人力资源使用计划及方案,其他部门无条件配合,以供公司总经理参考。

第二节员工聘用管理第六条公司所有聘用的员工一律按《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规定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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