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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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年工作制度

毕业设计年工作制度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学生综合素质、创新能力、实际动手能力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国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和我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组织与管理1. 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等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学院(系)负责人、专业导师代表等组成。

2. 各学院(系)应设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办公室,负责本学院(系)毕业设计(论文)的日常管理工作。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务科。

3.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

导师应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丰富教学经验和良好师德师风的教师担任。

导师人数与学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5。

二、时间安排1.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

准备阶段自上一学期末开始,实施阶段自本学期第二周开始,至第六学期末结束,总结阶段自第七学期开始。

2. 准备阶段: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所学专业方向,选择合适的导师,并与导师沟通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同时,学生需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文献综述、研究方案设计等工作。

3. 实施阶段:学生按照导师的要求,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实际研究工作。

期间,学生需定期与导师进行沟通,汇报研究进展,并根据导师的指导意见进行调整。

4. 总结阶段: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并进行论文查重、修改和完善。

同时,学生需准备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参加学院(系)组织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

三、质量保障1. 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工作,确保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创新性,并与学生所学专业相结合。

2. 加强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导师的指导水平。

导师应定期检查学生的研究工作,给予及时、有效的指导。

3. 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确保学生在整个研究过程中得到充分的实践锻炼。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毕业前的最后学习和综合训练阶段,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学院(教务处、各分院、专业教研室)三级管理。

各分院和专业教研室依据本《办法》要制定相应具体的检查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一)教务处的职责1、统一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检查。

2、协调学院内有关部门,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场地、设备、经费等方面的保证。

3、组织学院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检查组,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中期检查、答辩等教学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

4、审批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和质量评估等工作。

(二)分院的职责1、贯彻执行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根据本分院的专业特点,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的实施细则。

2、成立分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指导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尤其要做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答辩等环节的检查。

3、组织成立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

4、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及自评工作,并及时报教务处。

5、组织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材料的存档工作。

(三)专业教研室的职责1、在分院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和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修订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供学生参考。

3、组织安排好选题、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

4、以《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形式向学生下达工作任务。

确定指导教师,为指导教师和学生提供适当的材料、实验条件、调研途径等。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增强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应符合学科专业特点,体现学科的基本要求,同时关注学科发展的前沿和热点问题。

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分为理论研究类和实践应用类两种类型,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能力进行选择,但必须符合学院的规定。

第五条本管理规定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委员会所有。

第二章指导老师第六条每位学生有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备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

第七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个别的指导,并与学生保持定期沟通,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

第八条指导教师应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评审和批改,确保学生的成果符合学院的要求。

第九条指导教师对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的学术不端行为有义务进行及时的发现和制止,并向学院报告相关情况。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第十条学生根据学院的要求,选择适合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并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一条学院应根据学生的申请和学院的教学资源,进行审核和确定选题。

第十二条学校鼓励学生选择与学科研究前沿和热点问题相关的选题,提倡学生进行自主创新和探索。

第十三条学生应确保选题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同时符合学院的教学要求和学科发展方向。

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第十四条学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阶段。

第十五条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时,应自觉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有抄袭、剽窃等行为。

第十六条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应提交电子版本和纸质版本,并按照学院的要求进行答辩和评审。

第十七条学院应根据学生的成绩和表现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计入学生的毕业成绩。

毕业设计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的本科和研究生专业课程。

第三条学校将组织有关部门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第五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应当具有创新性和实践性,能够体现所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实际应用。

第六条学生的指导教师应当提供必要的指导和监督,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第二章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和立项第七条学生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前,必须与指导教师商讨并确定选题。

第八条学生的选题应当符合专业要求,具有一定的难度和研究性。

第九条学生在选题的基础上,必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立项申请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正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立项申请表应当包括选题的背景和意义、研究内容和方法、预期成果以及时间计划等内容。

第三章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展与中期评审第十一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应当按照时间计划,积极主动地进行研究和实验工作。

第十二条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应当与指导教师保持密切的沟通和交流,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并根据教师的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

第十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中期评审是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初步评估和指导的机会。

第十四条学生在中期评审前,必须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任务,并撰写中期报告。

第十五条中期评审的评委由专业教师组成,评委应对学生的中期报告进行评审,给予评价和指导意见。

第十六条学生在中期评审后,应当根据评委的意见,及时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修订和完善。

第四章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撰写和提交第十七条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必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毕业设计(论文)。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环节。

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各院(系)、各专业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学生要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为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现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选题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由各院(系)组织指导教师拟定题目,经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资料积累、学习志趣等情况,在公布的题目中进行选择,也可以在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外自选题目,但需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

最后,由院(系)对选题及人数进行统一平衡。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后,一般不得变动。

因特殊情况要变动题目时,需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

2、学院应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前二个月左右向学生公布题目,组织学生选题或分配学生做题,学生选定题目后,应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前一个学期,院(系)应做好指导教师的配备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准备工作。

4、每个学生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以达到全面训练的目的。

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课题,完成大课题中子课题的学生应对整个课题有全面的了解,但要各有侧重,保证每个学生从事的研究或设计内容不同。

5、教师和学生拟题、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2)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要有理论研究题目,也要有实际和应用性的题目;(3)拟定的题目应当是科研、生产、教学中有意义的题目;(4)拟定题目的工作量要适度,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既能取得一定的成果,又不能过于轻松;(5)题目内容应当与本专业密切联系,一般不得跨专业拟定和选择题目;(6)拟题与选题应考虑指导教师的力量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教学条件。

学校毕业设计管理制度

学校毕业设计管理制度

学校毕业设计管理制度毕业设计是大学生在学校最后一个学年进行的科研实践项目,对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证毕业设计的顺利进行和规范管理,学校应该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毕业设计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学校毕业设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建立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实施措施进行阐述。

一、毕业设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毕业设计是学生在大学期间最重要的实践环节之一,对于学生的专业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毕业设计管理制度可以保证毕业设计的顺利进行,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经验,有利于学生顺利毕业并为未来的工作和学习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学校毕业设计管理制度的建立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公正公平、科学规范、阶段性管理、综合评价、导师指导和学生自主。

公正公平是制度建立的核心原则,保证每个学生在毕业设计环节中都能够公平竞争,得到平等的机会。

科学规范是保证毕业设计质量的关键,要求学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设计和实施。

阶段性管理是针对毕业设计的不同阶段进行管理和评价,保证设计过程的有序进行。

综合评价是在设计完成后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虑设计报告、实施情况、创新能力等因素。

导师指导是学校毕业设计管理的重要环节,由导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和监督,提供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学生自主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重要方式,学生应该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设计任务。

三、具体实施措施1. 毕业设计选题学校应向学生提供一定的选题范围,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专业进行选择。

同时,学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一些重点课题供学生选择。

在选题过程中,学校应当注重选题的前瞻性、实用性和科学性,确保选题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导师指导学校应为每个学生指定一名导师,导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经验。

导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指导和评价,在设计过程中解答学生的问题,提供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并及时给予学生指导意见和反馈。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规定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规定在学生即将完成学业的最后一步——毕业设计(论文)中,学校必须对其进行规范的管理。

以下是一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规定的建议,旨在使学生更好地完成它们。

一、选题管理学生在选择论文题目的时候,需要查询相关资料,做好自己的调研,提出自己的研究方向。

孜孜以求地找到自己真正感兴趣的话题。

在选择题目之前,学校应该为学生开设一些论文选题讲座或者讲解认真版权知识等相关知识,指导学生如何选题,引导学生从实际问题入手进行研究。

二、任务书管理学校为学生制定的任务书是学生进行毕业设计或论文写作的框架,需要严格执行。

在任务书中规定有关的时间安排和论文格式等相关内容,以及必要的标注,例如参考文献格式和排版要求等。

学生应该遵循任务书中的规定,及时反馈当前进度,以便后续监督和指导。

三、导师指导学生在整个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导师的指导至关重要。

学校必须严格遵守导师的方案,定期与学生、导师之间召开专题研究讨论会。

导师应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导师与学生之间的指导工作,并对学生提交的任务书、论文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及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四、中期检查管理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必须经过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的评价和反馈能够帮助学生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修正,确保毕业设计或论文顺利完成。

学校应该在中期检查中给出具体的评价和建议,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论文写作的技巧。

以上是一些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规定的建议,旨在规范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活动,维护学生的权益,确保毕业设计(论文)顺利完成。

学校应积极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管理规定的严格执行。

长安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长安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长安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毕业设计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是记录学生科研和工程成果的重要文献资料,也是学生申请学位的基本依据。

为了规范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格式,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长安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一、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组成A.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B.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C.毕业设计计算说明书或毕业论文(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D.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指导教师评语及成绩、评阅教师评语及成绩、答辩评语及成绩);E.外文资料翻译及原文复印件;F.图纸及软盘、答辩记录等。

二、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填写及有关资料的装订毕业设计(论文)统一使用学校印制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毕业设计(论文)封面、稿纸、答辩记录等的格式全校统一,为A4幅(在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均设有模板)。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要求认真填写,卷面要整洁,如为手写,则一律用黑或蓝黑墨水,字体要工整,如打印,签名处则必须为手写;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经教学院长签字后发出。

毕业设计计算说明书或毕业论文要按顺序装订:封面、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装订在一起,然后与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译文及原文复印件(装订在一起)、工程图纸(按国家标准折叠装订)、软盘、答辩记录等一起放入填写好的资料袋内交指导教师查收,经审阅评定后归档。

三、毕业设计计算说明书(论文)撰写的内容与要求(一)封面封面采用长安大学统一格式,设计题目或论文标题应简练、准确、有概括性,如果有些细节必须放进标题,可分为主标题和副标题两个部分。

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

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西安工业大学教务处

西安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校教[2015]160号)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使本科毕业设计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目的毕业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初步形成融技术、经济、环境、市场管理于一体的大工程意识,培养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科学精神。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特别应注意以下几方面能力的培养,并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一)调查研究、中外文献检索与资料收集的能力;(二)综合运用专业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分析与制定设计或研究方案的能力;(四)试验研究及实验数据的测试、采集与分析处理的能力;(五)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六)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相结合的文字及口头表达的能力;(七)综合分析、总结提高,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的能力;(八)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程序及进程安排(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程序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包括以下程序:毕业设计资格审查—选题—开题—中期报告—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归档。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见附件。

附件西安工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程三、毕业设计的组织与管理全校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学院、系(教研室)分级落实完成。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1. 统一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通过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政策、制度及规定,对其进行宏观指导。

2. 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协调校内有关部门,提供场地、设备、经费等方面的保证。

3. 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进行抽查,并组织校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长安大学论文要求

长安大学论文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及撰写规范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试行)为了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强化大学生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教学特点,特制订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范。

一、毕业设计(论文)题目选择、调研及撰写等工作要求1、选题原则(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首先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2)选题应有利于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工作方法,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

(3)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选题应尽可能面向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本专业新技术的开发,选择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需要的题目。

(4)课题应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应比上届更新1/3以上,部分课题应代表本学科的先进水平。

(5)工科类专业要以设计型题目为主,设计型题目比例不得低于80%。

(6)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充分体现培养计划对基本理论、基本训练和基本能力的培养要求,要有利于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和提高。

选题内容一般不超出本专业教学大纲要求,专业覆盖面要大,(7)坚持一人一题,大而难的题目可分解为若干个子题目,保证学生各自能取得阶段性成果。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前,指导教师必须进行科技查新,保证设计(论文)题目、内容及其成果具有一定创新。

2、选题基本程序(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提出,包括题目的意义、目的、主要内容、前期工作及具备的条件,经教研室初审,院(部)审定,最后报教务处备案。

题目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

(2)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在毕业设计前一学期第16周前确定并向学生公布,题目数量必须大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

(3)毕业设计(论文)实行双向选择,学生自愿选题、选教师,指导教师按专业特长选择题目和学生,最终由学院领导小组确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与指导教师。

选题工作于设计(论文)工作前一学期第18周结束。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需要完成的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能训练和提高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整理资料、分析论证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设计、计算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学生在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后,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高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管理办法二、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学院、系、教研室分级管理,并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明确分工,协调运行,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实施。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院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制定政策,定期组织毕业设计检查与评估,组织经验交流,评选院级优秀毕业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3.各系负责毕业设计的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成立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拟定毕业设计(论文)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组织、动员、检查、总结和资料归档工作;在允许学生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和指导教师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各毕业设计(论文)小组指导教师和学生名单,成立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答辩;负责评选并向学院推荐本系优秀毕业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

4.教研室是直接组织和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单位,要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实施。

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指导教师具体到人。

5.毕业设计(论文)分选题、中期检查、答辩总结等三个阶段。

各系应根据本系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工作流程,落实各环节的具体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按质按量完成。

6.理工科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做毕业设计,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一个完整课题的设计,要真题真做。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

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

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树立严谨的治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的重要方法,是对学生素质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其毕业资格进行审定的重要依据;因此,为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宏观管理,负责协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共同事项,了解全院设计(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抽查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完成质量。

各系负责对本系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指导,应成立由系、有关教研室、实验室负责人组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系主任担任组长。

(一)教务处工作职责负责对毕业设计各环节(选题环节、指导环节、答辩环节、审改等环节)的监控检查。

(二)系部工作职责ﻩ1、根据本规定的原则结合本系的专业特点, 制订本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如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说明书内容及格式、评分标准等,并报教务处备案;2、组织本系各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选择课题和确定题目,审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和任务书,安排指导教师;3、对设计进度与质量(含内容、难易程度、工作量等)进行中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4、组织毕业答辩和其它有关工作。

(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职责1、毕业设计(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专业人员担任,也可由系确定负责人组成毕业设计指导小组对学生进行指导。

2、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质量,各类专业每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5名.如情况特殊须经所在系提出,教务处批准后,可稍增加。

本系教师人力不足时,可从其他系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聘请。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一、目的和任务1.毕业设计(论文)是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综合应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获得工程基本训练或从事科研工作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所有学生都应认真完成这个教学环节的学习任务。

2.毕业设计(论文)应着重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

通过设计(论文)的实践,拓宽专业面,加深加宽已学理论知识。

3.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应安排以下环节的训练,但可根据培养目标及课题的不同而有所侧重:(1)进行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

(2)方案比较与选择。

(3)理论分析。

(4)实验分析。

(5)工程或工艺设计与技术措施。

(6)技术经济分析。

(7)进一步提高各种技能和工具的运用水平(包括查阅中外文献资料,运用技术手册和设计资料、使用计算机、工程制图实验测试、装配调试、加工制作等)。

(8)工作计划和组织管理。

(9)总结提高,撰写报告。

(10)语言和文字综述与总结。

二、组织领导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学院、系三级管理。

2.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

(1)审查、批准系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和“毕业设计(论文)计划”。

(2)审核批准各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以及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名单,并于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报教务处备案。

(3)研究、检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审核批准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名单,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前半个月报教务处备案。

(5)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业务问题。

(6)撰写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7)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人数可按应届毕业生人数的 5~8%评选。

3.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系主任具体负责:(1)组织系研究拟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

(2)组织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报学院。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选题、下达任务书、课题调研、文献检索、相关实验(或实践)、论文撰写(或设计工作开展)及答辩等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完成,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XXXX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制订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学术不端检测,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研究与改革,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等。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督导评估。

第三条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组织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落实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自我检查、自我评估与工作总结;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研究,以及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档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由学院统一保存,主要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答辩记录、评阅书及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各学院填写《XXXX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XXXX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XXXX大学XX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报告》等,上报有关部门存档备案。

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长大教字[2001]171号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工程技术人员基本训练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过程。

一、组织1、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

各院(部、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院长(部、系主任)的领导下,由院(部、系)教学科(教学干事)具体负责。

2、教务处的职责:根据上级及有关文件精神,负责制定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文件;根据培养计划,安排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组织全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和全校性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进行全校性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尽量争取社会、行业对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支持;协助各院(部、系)积极参加对口行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协助主管校长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问题。

3、院(部、系)职责:制定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规定和文件;审核、批准各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检查各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进度和质量;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汇总各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院(部、系)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院(部、系)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向学校及对口行业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立卷归档工作。

二、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首先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选题题目应有利于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

2、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尽可能面向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本专业新技术的开发。

课题应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应比上届更新1/3左右,部分课题应代表本学科的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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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长大教字[2001]171号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完成工程技术人员基本训练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学生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培养的一个重要过程。

一、组织1、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具体负责。

各院(部、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院长(部、系主任)的领导下,由院(部、系)教学科(教学干事)具体负责。

2、教务处的职责:根据上级及有关文件精神,负责制定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文件;根据培养计划,安排全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组织全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和全校性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进行全校性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尽量争取社会、行业对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支持;协助各院(部、系)积极参加对口行业的毕业设计(论文)评估工作;协助主管校长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问题。

3、院(部、系)职责:制定有关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细则、规定和文件;审核、批准各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题目、指导教师,报学校教务处备案;检查各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进度和质量;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汇总各系(教研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进行院(部、系)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院(部、系)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质量评价;向学校及对口行业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立卷归档工作。

二、选题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首先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满足教学基本要求。

选题题目应有利于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

2、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尽可能面向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实际、科学研究和本专业新技术的开发。

课题应有一定的实用性和先进性,内容应比上届更新1/3左右,部分课题应代表本学科的先进水平。

3、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毕业设计(论文)应尽可能选择结合生产、科研和实验室建设需要的题目。

工程类专业要以工程设计型题目为主,设计型题目比例不得低于80%。

少数专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搞毕业论文的,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研究文章。

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内容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教学大纲要求,要充分体现培养计划对基本理论、基本训练和基本能力的培养要求,题目对专业的覆盖面要大,对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要强。

毕业设计(论文)坚持一人一题,对大而难的题目可分解为若干个子题目,保证学生有适当的阶段性成果。

5、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各指导教师提出,教研室初审,院(部、系)审定,最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题目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院长(部、系主任)批准后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6、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在毕业设计前一学期第14周前确定。

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由指导教师编写,教研室主任批准,在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学期末发给学生。

三、指导教师1、指导教师一般应由讲师(工程师)以上有能力、有经验的教师担任,需要时助教可协助指导。

2、指导教师应熟练掌握课题的基本部分,并对专题研究有充分的准备。

3、指导教师名单经院(部、系)审查后,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一学期第十四周以前交教务处备案。

4、结合生产实际在生产单位进行的毕业设计,在指导教师不足的情况下,可聘请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以上)担任兼职指导教师,并由院长(部、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5、为了协助指导教师工作,可设顾问教师或答辩教师。

6、为确保指导力量,充分发挥指导教师作用,每名指导教师所带设计(论文)人数一般不超过8~10人。

7、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该对毕业设计(论文)过程全面负责,其职责主要是:1)编制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书及有关指导文件;2)组织、指导学生制定设计工作计划,提出分阶段工作要求;3)指导学生阅读参考文献,收集设计所用资料,进行有关试验;4)掌握设计进度,检查设计文献质量,启发学生解决设计中的具体问题;5)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进行检查、记录和考评;6)审阅设计成果并对设计质量提出审查意见;7)总结指导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提高毕业设计(论文)水平的意见。

四、质量监控1、学校成立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领导小组,各院(系)成立相应的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工作小组。

校、院(部、系)二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机构由校、院(部、系)内各学科教学经验丰富,学术上有较高造诣、热心教学改革、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2、毕业设计质量监控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监控,实地检查毕业设计工作进展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毕业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设计工作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保证毕业设计工作正常进行,实现毕业设计工作目标,保证毕业设计工作质量。

3、毕业设计质量监控机构工作重点是:1)在毕业设计准备阶段,即毕业设计(论文)前一学期第十四周以前,检查师资力量配备,审查毕业设计选题,检查指导教师和学生毕业设计的资料准备情况;2)在毕业设计工作初期阶段,即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第三周以前,检查开题报告,落实设计条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设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3)毕业设计工作中期阶段,即毕业设计(论文)学期第10~12周,深入教学现场(设计院、计算机室、实验室、工作现场等),通过观察、提问、考察等方法检查毕业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4)毕业设计工作后期阶段,即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资料的完善情况、答辩条件和答辩准备情况;5)设计成果评估阶段,即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

评选校(院)级优秀毕业设计,对毕业设计工作及其成果进行评估,通报评估结果,总结毕业设计工作经验,完善、修订和执行毕业设计质量评价标准。

五、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严格按教学计划进行。

六、对学生的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按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修完全部学业。

2、参加毕业设计的学生应坚持独立思考,不得抄袭或请人代做,同时应根据设计(论文)任务书的要求,按进度完成任务。

3、参加毕业设计的学生要遵守纪律,严格考勤,凡旷课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累计时间达一周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一级;旷课达一周或迟到、早退累积时间占全部毕业设计(论文)时间1/3者,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者,按“长安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第十条执行。

七、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1、毕业论文和设计说明书,要书写整齐、文字通顺、语言简练、条理清晰、图表精确、计量单位规范统一,原理、概念准确。

2、论文和设计说明书,要有目录,中外文摘要及参考文献。

外文摘要一般在200~300字左右。

摘要之后,应写出该论文或说明书的关键词,关键词一般为3~5个。

3、论文和设计说明书的格式、封面及内容要符合统一要求。

4、毕业设计(论文)要体现创新意识,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经济概念,即技术经济分析比较或概预算内容。

八、评阅与答辩1、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应由指导教师进行详细审阅,写出评语。

在可能条件下请校内、外学术水平较高和实际经验丰富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以上)作为评阅教师进行评阅。

2、答辩前,各院(部、系)应根据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的意见,确定参加答辩学生的名单。

对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要求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成绩按不及格论。

3、答辩前6周,各院(部、系)应将答辩委员会名单报教务处。

院(部、系)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9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委员若干人,主持全院的答辩工作。

4、在各院(部、系)答辩委员会下,可成立若干个以专业为单位的答辩考评委员会,具体制定本专业的答辩工作进程计划,审定答辩小组提出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并写出评定意见。

5、各专业可根据毕业生人数,设若干个答辩小组,每个小组至少由3名教师组成,其中一名应是答辩考评委员会委员。

九、成绩评定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评定依据本管理办法“十一、附件及附则”进行。

2、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采用五级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3、成绩评定应做到事实求是,坚持标准,严格要求。

一般情况下,各专业成绩的优良率不得超过60%(优秀≤20%;良好≤40%),及格和不及格的学生在10~15%。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院(部、系)答辩委员会统一向学生公布。

在成绩公布以前,任何人不得向学生泄露成绩评定情况。

5、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学生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有异议的,可直接向院(部、系)答辩委员会或学校教务处反映。

院(部、系)答辩委员会和学校教务处应在收到学生反映后一周内做出答复。

十、归挡1、答辩结束后,各院(部、系)应将本届学生所有的毕业设计(论文)归挡。

校级优秀归学校档案室,长期保存;其它按专业、班级、学号归院(部、系)资料室,保存3年。

2、各院(部、系)的本届毕业设计(论文)总结应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一周内交学校教务处。

十、附件及附则1、附件:附件1 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附件2 长安大学毕业设计成绩评定书;附件3 长安大学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书。

2、附则1)长安大学毕业设计成绩评定书和长安大学毕业论文成绩评定书2)在执行时,可根据本院(部、系)及专业特点,自行调整。

3)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在学校教务处。

4)本管理办法从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起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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