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管理与考试管理制度
学校考试信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考试管理,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学质量,维护学校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校成立考试委员会,负责制定、修改、解释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 考试委员会下设考试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考试管理工作。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1. 学校考试科目按照教学计划执行,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补考、重修考试等。
2. 考试时间安排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进度、课程设置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并提前向师生公布。
四、考试纪律1. 考生应按时参加考试,不得迟到、早退。
2. 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3. 考生不得抄袭、传递答案、作弊等违规行为。
4. 考生应保持考场整洁,不得乱扔杂物。
五、考试试卷及答案1. 考试试卷由教务处统一命题,考试办公室负责印制、分发。
2. 考试结束后,试卷由监考人员收齐,上交教务处。
3. 考试答案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保答案的准确性。
六、考试成绩管理1. 考试成绩由教务处统一录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
2. 考生成绩查询可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或教务处提供的方式查询。
3.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将予以核实。
七、违规处理1. 考生如有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2. 考生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该门课程成绩,并给予相应处分。
3. 对违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考试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校考试监管制度
一、引言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业成果的重要手段,也是教师教学效果的重要反馈。
为了规范学校考试工作,严肃考试纪律,保证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质量,我校特制定以下考试监管制度。
二、制度内容1. 考试组织与管理(1)教务处负责全校各类考试的统一安排、调度,包括制卷、考场设置、编排考号、监考教师安排等。
(2)学生处负责组织各班班主任对学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并提前向学生讲清考试要求,明确考场、考号等相关事宜。
2. 教师规范(1)制卷规范:教务处根据课程要求指定专人制卷,试卷模板应符合规定要求,正文要求使用宋体,5号字,单倍行距。
有答题卡的试卷请缩小行间距,语文试卷作文请放大格子。
(2)监考规范:监考教师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至少提前10分钟到收发室点名并领取试卷。
3. 学生规范(1)学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不得抄袭、作弊等行为。
(2)学生要按时参加考试,不得无故缺席。
4. 考试监督与评价(1)学校设立考试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2)考试结束后,教务处对试卷进行批改,并及时公布考试成绩。
(3)学校定期对教师、学生进行考试评价,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制度执行与奖惩1. 学校将考试监管制度纳入教师、学生考核体系,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对考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四、结语学校考试监管制度的实施,旨在规范考试工作,严肃考试纪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全体师生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的考试环境。
考试流程管理制度
考试流程管理制度一、总则考试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评价的重要方式。
为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有效管理考试流程,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提高考试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准备阶段管理1. 考试安排(1)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制定每个学期的考试安排并提前发布,包括考试时间、地点、科目、考试形式等内容。
(2)各班级和科室根据教务处发布的考试安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并提前做好考前复习工作。
2. 考试资料准备(1)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及时准备好考试所需的试卷、答题卡等资料。
(2)教师在准备考试资料的过程中,应该保密,做到不外传、不串通。
3. 考试场地准备(1)教室应按照考试安排提前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2)考试场地应该保证充足的采光、通风以及合适的温度,保障学生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参加考试。
(3)考试场地应该配备好标准的桌椅和黑板等考试所需的设施设备。
三、考试进行阶段管理1. 考试监督(1)指定专门的考试监督员,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保证考试的公正。
(2)考试监督员应该提前到达考试场地,做好考试前的安排工作,包括检查考场、试卷、答题卡等。
(3)考试监督员应该全程监督考试过程,禁止学生抄袭、传纸条等作弊行为。
(4)学校领导可以不定期随机对考场进行抽查,加强考试的监督力度。
2. 考试交接(1)考试监督员要求教师将试卷、答题卡交到指定的地点,确保试卷和答题卡的完整性。
(2)考试结束后,教师应该及时将试卷、答题卡送到指定的地点,以便进行阅卷工作。
3. 考试特殊情况管理(1)对于考试当天因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应该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条或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务处提出申请。
(2)对于考试当天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离场的学生,应该在监考员的监督下离开,严格控制离场时间。
四、考试结束后管理1. 试卷管理(1)试卷应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送往指定的地点,防止试卷丢失和泄露。
教务处管理制度
教务处管理制度教务处是学校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门,负责教学、课程、学籍等相关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和学校的正常运行,教务处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教务处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教学计划编制、课程管理、考试管理、学籍管理以及教学督导等方面。
一、教学计划编制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础,教务处需要根据学校的教学要求和教师的具体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在教学计划编制过程中,需要考虑到教学资源的合理利用、课程设置的丰富多样以及符合学科发展的趋势。
教务处还需要与各个学院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课程管理教务处需要对学校开设的课程进行全面管理。
包括课程的审批、调整、评估等工作。
教务处需要根据学校的教学目标和学生的需求,合理安排课程的设置。
同时,教务处还要对课程质量进行监督,采集学生的反馈意见并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课程的质量和有效性。
三、考试管理考试管理是教务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教务处需要负责制定考试制度和考试安排,并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教务处还要配合教师进行试卷的编写和阅卷工作,确保考试成绩的准确性和公信力。
同时,教务处还要做好考试监督工作,防止舞弊现象的发生,维护考试的纪律和秩序。
四、学籍管理学籍管理是教务处的一项重要职责,涉及学生的入学、注册、选课、毕业等各个环节。
教务处需要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并进行日常的学籍管理工作。
在学籍管理中,教务处还需要及时收集和处理学生的各种信息,比如学生的学习成绩、学生的请假情况等,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教学督导教学督导是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
教务处需要组织和开展定期的教学督导工作,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发现和解决。
教务处还需要与各个学院的教学督导组织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形成教师和教学质量的双向监控机制,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总结:教务处管理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保证,它能够为学校提供明确的管理目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我校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组织1.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2. 各学院(部)成立考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部)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3. 考试工作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考试业务,遵守考试纪律。
4. 考试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考试规定。
三、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由教务处统一确定考试时间。
2. 考试地点:由各学院(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考试场地。
3. 考试科目: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由教务处统一确定考试科目。
4. 考试形式: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要求,采取闭卷、开卷、笔试、口试、实践操作等形式。
四、考试纪律1. 考生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人员管理。
2. 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3. 考生不得抄袭、剽窃、代考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 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对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
五、考试评价1. 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依据,纳入学生学籍档案。
2. 考试成绩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
3. 考试成绩的评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六、考试安全管理1. 考试前,各学院(部)应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 考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应加强对考场的巡查,确保考试安全。
3. 考试结束后,各学院(部)应做好试卷的回收、保管工作,防止泄题、漏题等现象的发生。
七、考试监督1. 学校成立考试监督小组,负责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2. 考试监督小组有权对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教务处管理制度
教务处管理制度一、引言教务处是学校教学工作的核心管理部门,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教学资源的调配与管理、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估等重要工作。
为了确保教务处的各项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教学计划与课程管理1、教学计划的制定每学期末,教务处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以及社会需求,组织各教学单位制定下一学期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进度、考核方式等方面的详细安排。
教学计划制定完成后,需经过专业负责人、教学单位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的审核签字,方可实施。
2、课程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课程的统筹管理,包括课程的开设、停开、调整等。
新开课程需由教学单位提出申请,提交课程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相关材料,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设。
对于教学效果不佳、学生评价差的课程,教务处有权责令教学单位进行整改或停开。
三、教学资源管理1、师资管理教务处负责全校教师的教学任务安排、教学工作量核算、教学质量考核等工作。
每学期开学前,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师的专业背景、教学能力,合理安排教师的教学任务。
建立教师教学档案,记录教师的教学经历、教学成果、教学评价等信息,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教材管理教务处负责教材的选用、征订、发放等工作。
教材的选用应遵循适用性、先进性、科学性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优秀教材。
每学期末,根据教学计划,组织各教学单位征订下一学期的教材。
教材征订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教材的质量和按时供应。
3、教学设施管理教务处负责学校教学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与管理。
定期对教学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教学设施的正常运行。
对于教学设施的损坏和故障,应及时组织维修,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教学运行管理1、教学任务安排每学期开学前,教务处应将教学任务下达给各教学单位,明确课程名称、授课教师、授课班级、授课时间、授课地点等信息。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7篇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7篇学校考试管理制度篇1考试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考试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单元质量检测工作一、命题和印制1、单元测试题一律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试卷,使用前要对试卷进行认真检查,对于出现的错误要做好勘误。
2、每个单元测试结束后都要根据测试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练习,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请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试题和补偿练习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考试和判卷1、语文、数学、英语学科单元考试应尽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时间内进行,由任课教师监考。
教师要在考前对学生的用笔、书写、答题的注意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答题习惯。
2、在组长的主持下,组内教师要对试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在形成统一的意见和评判标准后再进行判卷。
3、单元测试成绩卷面不准出现分数,一律采用等级评价,一般情况按a、b、c、d四个等级评价,不得单独以成绩给学生排名。
三、分析和补偿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试卷的讲评工作,不仅帮助学生改正错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本单元知识的总结和应用。
教师还要根据学生考试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真分析统计,及时填写《单元检测分析表》,根据分析情况制作补偿练习,由任课教师批改补偿练习。
第二部分:期末质量检测工作一、命题和印制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县教研室小学部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
其他学科一般采用镇教研室统一命题的测试题。
2、考试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_工作,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
教务管理与考试管理制度!
教务管理与考试管理一、备课1.备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备课要做到四备(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两结合(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相结合).2.坚持按单元整体备课,分节写出切实可行的教案,教案的主要项目应有:课题、教学目的、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学习方法、教具、教学内容、作业练习、小结、课后反思等项。
教案可详可略,因人因课而异。
3.备课要坚持在个人钻研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指同头课的情况)集体备课应集思广益,畅所欲言,鼓励创新,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允许不同教学方法的实验。
集体备课应定中心发言人。
4.正确对待教学参考资料和他人经验。
一是要先“钻”后“参”,不能以“参”代“钻”fg是对他人经验(或优秀教案)应联系实际,分析研究,消化吸收,不能照搬照抄。
5.对自己过去的同课教案,可作为参考,要结合不同的班级实际及教学要求,做到“教老课,有新意”,不允许“陈案再现"。
6.每一章节或课时讲授后,应认真总结,在课时计划、教案后面写出“课后反思”。
7.教务处和教研组建立课时计划(教案)检查评比制度。
不写教案不允许上课讲授。
在学期中,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有责任查阅教师的备课教案.二、上课1.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重要阵地,是传授知识,进行思想教育、培养基本技能的主要方式,也是学生获得知识,发展能力,培养良好思想品德的主要场所.教师的授课质量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学生的学习质量,教师必须以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观点正确、概念清楚、面向全体、因材施教。
2.在学校教学中,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调换、停课.3.讲课要面向全体学生。
同时照顾到各种情况,对后进生更应关心爱护,做好个别辅导。
不能随便让学生停课,如需停课必须经教务处批准,并积极配合班主任、学校、学生家长作做工作.4.教师应在上课预备铃响前,进入教室,巡视学生准备情况,使其安静,上课铃响,师生问好后开始上课。
教学考试管理制度
教学考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教学考试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学质量,本制度制定。
二、管理原则1. 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2.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3. 严格保密,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4. 依法治校,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三、考试方式1. 期中考试:每学期进行一次,主要考察学生对当学期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2. 期末考试:每学期进行一次,主要考察学生对整个学期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3. 平时考试:根据教学需要进行不定期考试,主要用于检测学生对课程内容的学习情况。
四、考试管理1. 考试时间、内容、形式由任课教师制定,并报学校考试管理部门备案;2. 考试过程中,严禁交头接耳、传纸条等作弊行为;3. 考试期间,学生必须按时到达考场,并配合监考人员完成考试;4. 考试结束后,学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应等待监考人员指示;5. 考试成绩及时公布,学生可以查阅自己的成绩并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
五、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学生;2. 学生需携带学生证和考试用具,不得擅自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3. 学校统一安排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应准时到岗,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试监管;4.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及时收集试卷,并负责将试卷送交考试管理部门进行评阅。
六、考试纪律1. 考试期间严禁交头接耳、传纸条、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2. 考试中不得随意交换座位,不得擅自离开座位;3. 考试结束后禁止讨论试题,否则将被视为作弊行为;4. 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学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被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考试安全1. 考试期间保障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2. 学生应遵守考场秩序,不得发生冲突、打架等违法行为;3. 如发生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学校应及时组织疏散,并确保学生及时安全撤离。
八、其他1. 考试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完善;2. 学生、教师应认真学习本制度,遵守相关规定;3. 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学校考试常规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考试工作,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1. 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教务处负责具体实施考试工作,包括考试安排、试卷命题、考场布置、考试纪律等。
3.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进度和教学大纲要求,提前做好考试准备,确保试卷质量。
4. 考试时间、科目、场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各班级。
5. 严格实行单人单桌、独立考试的考场规则,确保考试公平。
三、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1. 试卷命题应遵循教育规律,符合课程标准,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 命题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学水平和命题能力,命题过程中应遵循保密原则。
3. 试卷应在考试前由教务处进行审核,确保试卷质量。
4. 试卷和答案应在考试结束后立即封存,不得泄露。
四、考试实施与监督1. 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2. 学生应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考试,不得作弊。
3.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将试卷收回,并及时上交教务处。
4. 教务处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五、考试成绩与反馈1. 考试成绩应及时公布,并通知学生本人。
2. 教师应认真分析考试成绩,找出教学中的不足,改进教学方法。
3. 学校定期对考试情况进行总结,对优秀教学成果给予表彰。
六、考试违规处理1.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作弊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并记入学生档案。
3. 对考试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教职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学考试工作,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考试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参加的各类考试,包括课程考试、补考、重修考试、毕业论文答辩等。
第三条考试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考试内容、评分标准、监考和评卷过程应公平合理。
2. 公开原则:考试安排、成绩公布等应向学生公开。
3. 诚信原则:考试过程中应严格要求学生诚信应考,严禁作弊。
4. 严谨原则:考试工作应严谨细致,确保考试结果准确无误。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试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
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教务处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1. 制定考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考试日程安排、考场设置、试卷制作与分发等工作。
3. 组织监考、巡考、评卷等工作。
4. 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第六条学生处负责考试纪律的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参加考试诚信教育,监督学生考试行为。
第七条监察处负责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考试安排第八条考试日程安排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制定,并提前公布。
第九条考试地点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
第十条试卷制作与分发:1. 试卷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内容编制,经教研室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
2. 试卷在考试前由教务处统一制作,并妥善保管。
3. 考试当天,试卷由监考教师按名单分发。
第四章考试实施第十一条考试实行闭卷、开卷或口试等方式,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确定。
第十二条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严格按照考试纪律要求,认真履行职责:1. 检查考生准考证、学生证,确保考生身份真实。
2. 宣布考试规则,提醒考生注意考场纪律。
3. 监督考生作答,维护考场秩序。
教务处管理制度
教务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教务处的工作,提高教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一)教务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的教学工作。
教务处设有主任和相关工作人员,由校领导任命并督导其工作。
三、教务管理(一)课程安排和调整1.教务处负责制定学年、学期的课程安排,确保教学进度和课程质量。
2.教务处接收和处理任课教师提出的课程调整申请,确保调整符合教学需要,并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二)学生选课1.教务处负责编制课程时间表和选课指南,指导学生进行选课。
2.教务处设立选课系统,学生根据指南和时间表进行选课,如有疑问可向教务处咨询。
(三)考试安排1.教务处负责制定学年、学期的考试计划,并及时通知学生和教师。
2.教务处统筹考试场地和监考人员,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成绩管理1.教务处负责学生课程成绩的登记和管理,确保成绩的准确和公正。
2.教务处负责向学生发布成绩通知,并提供成绩查询的途径。
四、教务处工作流程(一)教学计划制定1.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需求,编制学年、学期的教学计划。
2.教务处与各学院、系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定教学计划的具体安排。
(二)选课管理1.教务处设立选课系统,学生根据教务处的指导进行选课。
2.教务处负责向学生发布选课通知,并提供选课指导和咨询服务。
(三)考试管理1.教务处制定考试计划,并与相关部门协调考试场地和监考人员。
2.教务处负责考试安排的通知和考试成绩的记录和发布。
(四)成绩管理1.教务处负责收集和登记学生的课程成绩。
2.教务处审核成绩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并及时通知学生和教师。
五、教务处的监督和评估(一)教务处的工作由校领导进行监督和评估。
(二)每学年结束前,教务处需要提交工作报告和学年总结,校领导组织评估并提出工作要求。
六、附则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教师教务考核管理制度
教师教务考核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教师教务考核管理制度是一种对于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评估和管理的制度安排。
教师教学质量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务考核管理制度对于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至关重要。
二、教务考核的目的教务考核的目的主要有三方面:1.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敬业精神,激励教师积极进取;2.改进教学质量,提高学校整体教学水平;3.为教师的职称晋升、薪酬评定等提供依据。
三、教务考核的内容教务考核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设计和准备:评价教师的备课深度和广度,包括课堂教案、教学大纲等。
2.教学实施:评价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和课堂管理能力。
3.学生评价:包括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学生对教学内容的掌握程度等。
4.同事评价:评价教师与同事的合作关系、教学资源的共享等。
5.学校评价:学校对教师的评价,包括教学质量、教师的师德师风等方面。
四、教务考核的方法教务考核的方法应综合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既包括对教师的个人表现进行评价,也包括对教师教学成果的量化评价。
常用的方法包括测验、观察、访谈、问卷调查等。
五、教务考核的频率和周期教务考核的频率和周期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一般而言,可以将教务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种形式。
定期考核可以每学期进行一次,不定期考核则根据需要进行。
六、考核结果的应用教务考核的结果应首先用于对教师进行反馈,帮助教师改进教学。
其次,应用于对教师的评职称和评奖励等事项的决策。
七、教务考核的问题与挑战随着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教务考核也面临着一些问题与挑战。
如何权衡教学效果和教学方法的衡量指标、如何客观准确地评估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等。
八、教务考核制度的优势教务考核制度具有以下几个优势:1.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2.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3.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
九、改进教务考核的建议要改进教务考核制度,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明确考核目标和内容,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合理性;2.建立科学高效的考核方法,提高考核的准确性;3.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
教务处各项规章制度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核心部门,为了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教学质量,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各项规章制度。
一、教学计划管理规定1、专业教学计划的制定各专业应根据学校的总体培养目标和社会需求,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应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进程、实践教学环节等内容。
2、教学计划的修订教学计划应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和社会需求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
修订工作应由专业负责人组织相关教师进行充分论证,并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二、课程管理规定1、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的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等类型。
2、课程标准每门课程应制定明确的课程标准,包括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
课程标准应由课程负责人组织编写,并经教学团队讨论通过。
3、教材选用教材选用应遵循适用、先进、优质的原则,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和获奖教材。
教材选用应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经课程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三、教学运行管理规定1、教学任务安排每学期末,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各教学单位应按照要求合理安排任课教师和教学资源。
2、课表编排课表编排应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考虑学生的学习负担和教师的工作强度,合理安排课程的时间和地点。
课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调停课管理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的,应提前填写调停课申请表,经所在教学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停课。
四、教学质量管理规定1、教学检查教务处定期组织教学检查,包括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的内容包括教学文件、教学进度、教学效果等。
2、教学评价建立健全教学评价制度,包括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和同行评教等。
教学评价结果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3、教学质量监控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和处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教务处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务处的管理,提高教务工作质量,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务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教务处考核体系,明确考核目标,规范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二章考核原则第四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第六条坚持分类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
第七条坚持动态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八条教务处工作人员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政治思想表现: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组织纪律、工作态度等方面。
(二)业务能力:考核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等方面。
(三)工作业绩:考核工作人员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
(四)工作态度:考核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等方面。
(五)团队合作:考核工作人员在团队中的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协调能力等方面。
第四章考核方法第九条教务处工作人员考核采用以下方法:(一)平时考核:通过观察、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工作人员日常工作进行考核。
(二)定期考核: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
(三)专项考核:针对特定工作项目或任务,进行专项考核。
第五章考核程序第十条教务处工作人员考核程序如下:(一)制定考核计划:教务处根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考核计划。
(二)明确考核指标:根据考核内容,明确考核指标和权重。
(三)组织实施考核:按照考核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四)汇总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形成考核报告。
(五)反馈考核结果: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工作人员,并做好解释说明。
(六)运用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奖惩、晋升、培训等工作。
第六章考核结果运用第十一条教务处工作人员考核结果作为以下方面的依据:(一)评先评优: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工作人员、优秀党员等。
(二)职务晋升: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职务晋升。
教务处对考试的管理制度
教务处对考试的管理制度一、考试安排1. 考试时间教务处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统一安排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不得与其他教学活动时间冲突,确保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复习和备考。
2. 考试安排教务处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统一的考试安排。
每学期的考试安排必须提前发布给学生和教师,考试时间、地点、科目、考试形式等必须清晰明确。
3. 考试试卷教务处委托相关学科教师编写考试试卷,确保试题的合理性、公平性和权威性。
考试试卷必须在考试当天由保密人员送到考场,保证考试的安全和保密。
二、考试监督1. 监考人员教务处负责指定监考人员,确保每个考场都有足够的监考人员。
监考人员必须熟悉考试制度和规定,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
2. 考试纪律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宣读考试纪律,要求考生严格遵守考试规则,不得作弊、抄袭、交流答案等违规行为。
对于违规的考生,监考人员必须及时制止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3. 考试监控教务处设立考试监控中心,监控全校考试情况。
监控中心配备专业人员,通过监控摄像头监视考场情况,确保考试过程的安全和公平。
三、考试后处理1. 试卷批阅教务处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对考试试卷进行批阅,确保评分的公正和客观。
2. 成绩录入考试成绩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录入学校教务系统,确保学生能够及时查询成绩。
3. 学生申诉对于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学生,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教师进行成绩审核,对有疑义的成绩及时进行调整。
四、考试安全1. 考试场所教务处负责对考试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考场的安全和整洁。
2. 考试设备教务处负责对考试所需的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3. 考试安保考试当天,教务处必须配备专业的安保人员,确保考试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五、考试日程调整1. 特殊情况对于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考试日程的情况,教务处负责及时通知学生和教师,做好考试的调整工作。
2. 考试延期对于无法避免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导致的考试延期情况,教务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安排考试时间,确保学生的权益。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学校考试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考试管理,维护考试的公正、公平,保障考试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的适用范围包括我校各类学历教育学生的课程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位授予等考试及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考试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考试过程管理,确保考试质量。
第四条学校考试管理工作由校长负责,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各学院(部)具体实施。
第二章考试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教务处负责全校考试工作的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
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全校考试计划和有关考试管理制度;(二)负责全校课程考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学位授予等考试的组织实施;(三)负责考试命题、阅卷、成绩管理和学籍处理等工作;(四)对各学院(部)的考试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六条各学院(部)负责本学院(部)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本学院(部)的考试计划,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本学院(部)的考场安排、监考安排、考试安全等工作;(三)负责本学院(部)的考试纪律教育和考试作弊行为的查处;(四)负责本学院(部)的考试成绩统计和分析,对考试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七条教师要认真履行命题、监考、阅卷等职责,确保考试质量。
第八条学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实守信,不得抄袭、作弊。
第三章考试实施与监督第九条考试时间、地点、科目及考生名单应在考试前公布。
特殊情况下,需变更考试时间、地点的,应提前通知考生。
第十条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应认真核对考生身份,检查考场设施,宣布考试纪律。
第十一条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严格监督考生,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学院(部)处理。
第十二条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及时收卷,清点试卷,确认无误后交教务处统一阅卷。
第十三条考试成绩应及时公布,如有疑问,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申请查询。
学校考试常规管理制度
学校考试常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考试管理,维护考风考纪,促进学生学业水平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试管理机构学校考试管理机构主要包括考试委员会和考试办公室。
1.考试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务处主任、各科任课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学校大型考试的组织、安排和监督。
2.考试办公室主要负责具体考试事务的安排和执行,包括考试安排、考场布置、监考人员安排等。
三、考试安排1.考试时间:学校应提前确定好考试时间,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复习和准备。
2.考试科目:考试科目应当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确保考试内容与学科课程相对应。
3.考试形式:考试形式应当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确定,包括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等,以全面考察学生的知识掌握和能力表现。
四、考试安全1.考试环境:考试场所应当安静整洁,考场布置要符合考试规范,保证学生的考试秩序。
2.考试监考:考试监考人员应具备监考资格,严格遵守考试规定,确保考风考纪。
3.考试安全:考试期间,学校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及考试物品的安全。
五、考试纪律1.考试规则:学生在考试期间必须遵守考试规则,不得抄袭、弄虚作假,保持良好的考试秩序。
2.考试作弊:对于发现有学生作弊行为的,学校将依法处理,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
3.考试结果:考试结束后,学校应及时公布考试成绩,保证学生的知情权。
六、处罚措施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罚措施。
七、监督制度1.学校领导应加强对考试管理工作的监督,确保考试管理制度的执行。
2.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应积极监督学校考试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八、其他规定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调整,需经学校领导审议通过并通知相关部门执行。
以上制度仅供参考,具体问题具体处理,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各学校能严格遵守考试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学校考试秩序,促进学风的建设。
培训机构教务考试规章制度
培训机构教务考试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务考试管理,提高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强教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章考试组织与监督第二条培训机构每学期根据教学进度和教学计划,组织进行期末考试和期中考试。
培训机构应建立相应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计划,确保考试内容与教学内容相符合,考试形式与教学方式相适应。
第三条对于期末考试,培训机构应提前向学生发布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等相关信息,并确定考试形式,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教务考试负有监督责任,要对考试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考试过程合法合规。
第五条考试结束后,培训机构应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并对考试过程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反馈教学质量,为下一学期的教学工作做好准备。
第三章考试安全与防作弊第六条考试期间,培训机构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确保考试过程的秩序井然、安全有序。
第七条考试期间,学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书籍、笔记纸等非考试所需材料,并应按照规定位置就坐,听从考试监考人员的指挥。
第八条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相互交流,不得抄袭、抄袭、抄袭、抄袭、抄袭、抄袭、抄袭、抄袭、抄袭、抄袭、抄袭、抄袭、不得抄袭、抄袭、抄袭、抄袭、抄袭、抄袭、抄袭、抄袭不得互相干扰。
第四章考试违规处理第九条对于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学生,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扣分、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处罚。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考生提供作弊器材或作弊服务,一经查实,将给予严厉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规章未尽事宜,由培训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规章制度在培训机构教务考试管理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监督作用,有效提高了教务考试的公平公正性,保障了教育质量和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希望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能够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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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与考试管理一、备课1.备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备课要做到四备(备课标、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两结合(个人备课和集体备课相结合)。
2.坚持按单元整体备课,分节写出切实可行的教案,教案的主要项目应有:课题、教学目的、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学习方法、教具、教学内容、作业练习、小结、课后反思等项。
教案可详可略,因人因课而异。
3.备课要坚持在个人钻研的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指同头课的情况)集体备课应集思广益,畅所欲言,鼓励创新,允许发表不同意见,允许不同教学方法的实验。
集体备课应定中心发言人。
4.正确对待教学参考资料和他人经验。
一是要先“钻”后“参” ,不能以“参”代“钻” fg 是对他人经验(或优秀教案)应联系实际,分析研究,消化吸收,不能照搬照抄。
5.对自己过去的同课教案,可作为参考,要结合不同的班级实际及教学要求,做到“教老课,有新意” 不允许“陈案再现” 。
6.每一章节或课时讲授后,应认真总结,在课时计划、教案后面写出“课后反思” 。
7.教务处和教研组建立课时计划(教案)检查评比制度。
不写教案不允许上课讲授。
在学期中,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有责任查阅教师的备课教案。
二、上课1.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重要阵地,是传授知识,进行思想教育、培养基本技能的主要方式,也是学生获得知识,发展能力,培养良好思想品德的主要场所。
教师的授课质量直接影响和决定着学生的学习质量,教师必须以极其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课堂教学。
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是:观点正确、概念清楚、面向全体、因材施教。
2.在学校教学中,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调换、停课。
3.讲课要面向全体学生。
同时照顾到各种情况,对后进生更应关心爱护,做好个别辅导。
不能随便让学生停课,如需停课必须经教务处批准,并积极配合班主任、学校、学生家长作做工作。
4.教师应在上课预备铃响前,进入教室,巡视学生准备情况,使其安静,上课铃响,师生问好后开始上课。
上课要实践教案。
上课要讲普通话,语言要简练准确,通俗易懂;板书要有计划、简明、扼要、工整,图表要正确、规范,根据课程使用适当的多媒体教学。
5.教师要注意自己的仪容、仪表,服装要整洁、庄重。
体育教师上课要穿运动服、田径鞋。
精神要饱满,不带个人情绪。
要站立讲课(如遇特殊情况,如身体不适应向学生说明,适当坐讲)。
教室内不准吸烟。
上课时手机等不准携带(或关闭)。
6.提倡教学民主,师生平等,鼓励学生质疑,允许学生对教师的讲授提出不同意见。
对学生要表扬鼓励,严禁体罚,变相体罚,讽刺挖苦,严禁侮辱学生人格。
7.要有计划有准备地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增强教学效果。
8.要保证上课时间,教师不得中途离开教室,不得接待客人,不得提前下课,不得拖堂。
9.教师需临时调课,应提前两天到教务处申报和批准。
因前几天或特殊原因而需请假,需经教务主任批准并由教研组安排代课教师。
请假一周以上者,由校长批准,并由教务处安排代课教师。
10.听课是检查教学、交流经验、学习提高的重要途径。
除公开课外,平时每一位教师都有听课的责任和被听的义务。
听课教师一般必须提前打招呼,不得迟到、早退,不许携带手机(或关闭手机)。
校长、教务主任检查工作,不必打招呼。
外校教师听课必须事先到教务处联系。
由教务主任作出安排,以避免打乱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作业1.作业是巩固知识,形成技能的重要环节,是反思教学改进教学的依据之一,必须十分重视。
做到精心设计,要求明确,布置清楚。
2.作业是要根据教学要求、教材内容,做到重点突出,形式多样富于思考,做到少而精,既要注意深度,又要注意广度,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
3.作业要求不能一刀切,必须时可留必做和选做作业。
严格控制家庭作业量。
史、地、生、体、音、美尽量当堂完成作业。
其他学科大致规定如下:(按课时)数学1:1;语文1:0.5;外语1:0.5;物理1:0.8;化学1:0.6。
4.教师对所留的作业,要认真检查、批改,以了解学生学习速度和自己的教学情况。
批改方法力争科学,要讲究实效,重点抓好讲评。
对个别学生力争面批面改。
错题要求学生改正或重做。
5.教务处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了解学生作业完成情况,并把结果反馈给教师本人和校长。
6.原则上下午的辅导课为理科辅导时间,只能个别辅导和答疑,不能集体授课或集体布置完成作业。
四、教学辅导和实验1.教学辅导要因材施教,要有目的,有准备,有重点地进行。
提倡教师主动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对后进生更要偏爱、关心和耐心帮助,促使转变和提高。
2.全校统一安排语文、外语早读。
其它学科的辅导,任课教师要按计划组织学生进行。
注意不要使学生负担过重。
3.对部分优秀生辅导可和学科竞赛相结合。
4.理化生三科辅导要按照课程标准的规定做好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教师不得随意把实验课砍掉。
教务处应经常检查实验课开设情况。
5.提倡将部分验证性实验改为探索性实验,培养学生创造性发展思维能力。
6.下午自习课为理科辅导时间,只可进行个别辅导答疑,不可集体授课或布置集体完成的作业。
五、辅导的基本要求辅导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在于培优、补差。
它可使学生巩固、理解、掌握好课堂上所学知识;可进行查缺补漏,弥补课堂上教和学的不足;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更好地因材施教;更好地帮助差生解决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教师要做到:1.要及时、主动、耐心、热情。
要重视堂上与堂下、定期与不定期、集体与个别、学习内容与学习方法的结合。
2.针对不同的学生采用不同的辅导方法,针对不同的教材内容采取不同的辅导措施。
(1)对优秀学生,选择一些有关资料,引导其自学以扩大知识面,提高分析思维能力和动手动脑能力。
(2)对中等学生,要帮助他们加深理解、消化巩固和牢牢掌握好所学的双基内容,培养分析思维能力和动手动脑能力。
(3)对学习基础差、吃力及信心不足的学生,要帮助他们树立学习信心,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防止他们掉队,补思想、补心理、补行为、补方法、补学习综合进行。
六、听课制度听课是加强教学交流,提高教学质量,形成良好教风的重要环节。
为此,对听课作以下规定:1.校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 节,主管校长和教务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 节。
2.教研组长、年级长每学期至少听25 节。
3.35岁以下教师每学期至少听25 节。
4.其他任课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20 节。
5.每个教研组每学期组织全组性的公开课至少一次,该组教师必须参加听公开课。
6.坚持开门听课制度,做到听后有反馈,教后有心得。
7.积极参加市教研组织的各种听课活动。
8.听课后必须坚持评课,并做好记录。
评课程序:授课教师课后反思、全组评课,要求在指出优点的同时,重点放在讲课的不足,尽可能指出详尽的改进措施,授课教师做好课后总结。
9.推门听课教师需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并当场在听课本和教案上互签姓名。
10.以上听课节数完成情况,每期末及时总结,记入个人教学档案。
七、监考守则每学期期中和期末考试是学校组织的大型考试,监考教师应在主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严格按监考守则履行职责。
1.开考前15 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领卷后及时检查试卷份数。
2.监考教师检查试卷后,径直前往考场,组织学生将书包等杂物放在教室前边统一指定的位置。
第一场要宣读考场规则,开考前5 分钟,开始发卷。
3.发卷后,监考教师向全体学生说明试卷共几张,并提醒学生将班级、姓名、学号、考场、考号、座号等写在试卷左边密封线内。
4.开考后,监考教师应全神贯注地监视学生考试。
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杂志、批改作业和试卷,也不能神情涣散、漫不经心。
5.考试时不得擅离职守,如有特殊原因,必须经领导批准,安排替考后方可离去。
6.在考试进行中,学生如有作弊行为,如:夹带与考试有关的纸条,与他人交头接耳,相互传纸条等,监考教师应到该生座位前低声制止,并将夹带或其它作弊物件收缴,以上情况应详细记入考场记录。
7.考试结束铃声响时,监考教师应宣布“停止答卷” ,并要求学生按顺序把试卷整理好。
交卷时防止学生作弊。
8.监考教师离开考场时,应督促学生关灯、关窗、锁门及关闭所有相关教学设施,同时清点财产设备。
八、考场规则1.学生须提前进入考场,开考后15分钟,学生不得进场,所考学科的成绩记0 分。
2.学生进入考场,必须在指定的位置就坐,并保持安静。
3.除考试必须的用具(笔、橡皮、直尺、三角板、圆规等)外,其它用品(书包、课本、笔记本、作业本、复习资料,计算器等)一律不许带到座位,放在教室前面指定的地方。
否则,按违纪处理,扣本科考试成绩20 分。
4.学生接到考卷后,应先清点试卷张数,在试卷指定的位置处写上班级和姓名。
在考试铃声呼前不准答卷。
5.考试时,学生在考试场内不准东张西望,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准夹带小抄,不准喧哗。
凡考试夹带,不论是否已看,一经发现,所考学科的成绩记0 分,学生在考场内东张西望、左顾右盼或大声喧哗,经教育制止后再犯者,扣所考学科成绩20分,又再犯者,所考学科成绩记0 分。
对违纪严重者,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6.考试时,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与他人对答案,不准看书、看笔记以及其它资料;不准传纸条,也不准把自己的试卷让他们抄袭。
有以上行为者,所考学科成绩记0 分,学校并要给予严肃处理。
7.考试结束铃响后,要立即停止答卷。
交卷时不能看他人试卷,不准与他人说话。
8.为严肃考试纪律,凡学生违犯考场规则,除扣分和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九、考试要求考试是检查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水平的重要手段之一,必须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
1.明确考试的目的和性质2.每学期原则上只进行期中和期末阶段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其它课程只举行期末考试。
各年级主要学科的段考,由年级自行安排。
各学科的小测验由学科教师自定,划出等级即可,必须时给出分数成绩。
3.考试的形式分:笔试、口式和操作三种(笔试可分开卷、闭卷)。
三种形式可单独使用,也可配合使用。
配合使用时各种形式所占比例由任课教师决定。
各科教师应积极探讨考试改革试验,政史地学科提倡开卷或开卷、闭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测试,外语学科可采用笔试、口试、听力相结合的考试办法,理化生学科要加强实验操作的测试,语文增加口语交际测试。
4.非主考科目,原则上不进行中考。
末考时庆在统考前一周进行完毕,并及时将考核成绩或等级报班主任,一般不取百分制,以“优秀” 、“合格”、“不合格”划等。
如该学科在评估中以百分制要求,则不取等级划分制。
5.命题的原则(1)毕业考试和统考由上级教研室命题,其余的由本校教研组或学科备课组教师命题,或跨年级命题及使用其他试题。
逐步做到教考分离。
(2)要按照课程标准和学期学习重点及要求命题,及时把握试题改革动向,考试内容符合规定的教学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