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处理办法(大全)
【国务院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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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使我局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垣河务局机关行政公文是我局行使黄河水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施行行政性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局办公室是全局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局属各部门,应当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治黄业务知识及相关的专业知识。
第五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六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七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八条各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自觉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新乡河务局常用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包括:(一)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二)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页注明签发人,发文字号与签发人姓名分列红色反线之上的左右两侧,发文字号左空一字,签发人姓名右空一字。
(十一)“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如向系统内上级机关报送请示,只需标明内线电话即可;向地方部门报送请示,则需标注公网电话。
(十二)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第十一条公文用字。
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密级、紧急程度和“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签发人的姓名用3号楷体字,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主题词的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除此之外,公文的其他部分均使用3号仿宋体字。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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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公文处理中的活动。
第三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依法、规范、及时、准确的原则,确保公文传递的安全、高效。
第四条公文处理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传递、归档和销毁等环节。
第五条各级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文处理制度,明确公文处理职责,加强对公文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公文起草第六条公文起草应当明确目的、内容准确、格式规范、文字简练。
第七条起草公文时,应当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进行充分调研,确保公文内容合法合规。
第八条公文起草人应当对所起草的公文内容负责,并按照规定程序报送审核。
第三章公文审核第九条公文在签发前应当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公文的合法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审核人员应当对审核意见进行明确记录,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提出修改意见。
第四章公文签发第十一条公文签发人应当对公文内容负责,并确保公文符合签发条件。
第十二条公文签发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和编号,确保公文传递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公文传递第十三条公文传递应当确保安全、迅速,防止公文遗失、泄密。
第十四条公文传递人员应当对公文内容保密,不得擅自复制、传播。
第六章公文归档第十五条公文办结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归档,确保公文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查阅性。
第十六条归档公文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七章公文销毁第十七条对于失去保存价值的公文,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和销毁,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第十八条公文销毁应当有专人负责,确保销毁过程的安全和彻底。
第八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所有。
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三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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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三篇第1条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文(含电报,下同)是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规范性文件,是开展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文件处理是指文件处理、管理、整理(归档)、归档、有序连接等一系列相互关联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效率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及公司相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遵守本办法,加强对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行政部是文件处理的行政机构,负责公司的文件处理工作,指导各部门的文件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应配备专员负责公文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术语定义第九条公司来文术语、发文公司来文是指由公司各部门起草、公司领导批准签发、以公司名义签发的文件。
二、公司收据是指由XXXX部门、各级政府机构、社会机构等单位发送给公司的各种单据。
这三个部门发布的文件是指其内容属于各自职权范围,其业务由各自部门集中管理的文件。
作为部门级文件发布。
文件只发给部门或相关业务部门的所有员工。
4.审批文件阅读审批文件是指公司各部门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问题,需要请示上级和领导批准或给予具体指示,提交的请示、报告文件。
第三章写作规则第十条写作必须真实,注重实效。
第十一条写作与写作的关系应当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超出指令和报告的级别。
两个部门根据本部门的权限可以互相书写并向下一级相关业务部门书写。
三个部门可以联合写作。
4.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由本部门自行或联合撰写。
联合措辞应指明主办部门。
五部门未就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不得书写各自的文件。
第四章调度文件的处理第十二条调度文件的起草应(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如果提出了一个新的政策、的话,它应该是可行的并得到解释。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3篇)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5e66776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9a10b69.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公文处理效率,确保公文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准确规范、及时高效、保密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公文处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程序:拟稿、审核、签发、登记、印发、传阅、归档、销毁。
第二章拟稿第五条公文拟稿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公文内容应当准确、完整、简洁、明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二)公文格式应当规范,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三)公文语言应当准确、严谨、规范,避免使用模糊不清、含糊其辞的词语。
(四)公文内容应当真实可靠,不得虚构、夸大或者隐瞒事实。
第六条公文拟稿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公文处理工作,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熟悉本机关工作职责和业务,能够准确把握公文内容。
(三)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
第七条公文拟稿程序:(一)根据公文内容,确定公文种类和格式。
(二)拟稿人起草公文,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三)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送办公室审核。
第三章审核与签发第八条公文审核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审核公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
(二)审核公文内容是否准确、完整、简洁、明了。
(三)审核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四)审核公文是否需要保密。
第九条公文签发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签发人应当是公文拟稿人、审核人、分管领导或者机关主要负责人的授权人。
(二)签发人应当对公文内容、格式、保密等级等进行审核。
(三)签发人应当签署姓名、职务和日期。
第十条公文审核与签发程序:(一)拟稿人将公文送办公室审核。
(二)办公室对公文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或者退回拟稿人修改。
(三)审核通过的公文,送分管领导或者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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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处理流程,提高行政效能,保障公文的科学、合理、规范处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的处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在履行公务中产生的书面文件,包括文件、函件、通知、通告等。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法定程序,服务于人民群众,维护国家行政机关的形象和权威。
第五条公文处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公文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二章公文的形式和组成第一节公文的形式第六条公文的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
第七条公文的纸质文件应当使用A4纸,字体应当清晰可辨,印章须盖齐。
第八条公文的电子文件应当采用统一的电子文档格式,如PDF、DOC、PPT等。
第二节公文的组成第九条公文由公文主体、公文标题、正文、附件、署名、日期、签发等要素组成。
第十条公文主体是指公文的发文机关名称,应当出现在公文的头部。
第十一条公文标题是指概括表述公文主题的一段话,应当简明扼要,字体要与正文一致。
第十二条公文的正文是公文的核心内容,应当层次分明、内容准确。
第十三条公文的附件是指与公文有关的文件、资料等附属材料。
第十四条公文的署名是指公文的签发机关、发文负责人和发文日期。
第三章公文的处理程序第一节编制公文第十五条公文的编制应当由公文编制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确保公文的形式和内容符合规范。
悉公文处理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七条公文的编制人员应当仔细核对公文的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第十八条公文的编制应当根据行文需要,确定合适的标题和结构,保证公文的条理清晰。
第二节审核公文第十九条公文的审核应当由公文审核人员进行,确保公文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十条公文的审核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行政和法律知识,熟悉公文处理的流程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公文的审核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不得随意修改公文的原文内容。
第二十二条公文的审核人员发现公文存在问题或不合规的地方,应当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并协助撰写修改说明。
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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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文处理办法三篇篇一: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公司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行政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配备专员负责公文处理等工作。
第二章术语定义第九条公司收文、发文的术语定义:(一)公司发文:公司发文是指由公司各部门起草,经公司领导审批签发,以公司名义制发的文件。
(二)公司收文:公司收文是指公司收到的XXXX主管部门、各级政府机构、社会机构等单位所发送到公司的各类文件。
(三)部门发文:部门发文是指文件内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以及业务属本部门归口管理的文书。
以部门级文件发布,文件发布与约束的对象是本部门全体员工或与之关联的业务部门。
(四)阅批件:阅批件是指公司各部门为解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遇到的、需要请示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准或给出具体指示,所呈交的请示、报告类文件。
第三章行文规则第十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一条行文关系(一)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二)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
(三)各部门之间可以联合行文。
(四)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五)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第四章发文办理第十二条草拟发文应当做到:(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
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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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部分行政办公及综合治理第一条为加强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管理工作,使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2*〕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公文是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文文书,是传达国家方针、政策,贯彻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发布规章制度,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洽商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简洁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文及各单位报公司公文。
第五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应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负责公文处理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廉洁正派,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各部门公文处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换时,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在总经理办公室备案,以保证公文处理工作的连续性。
第七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公司关于商业秘密的管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公文类别第八条公司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励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制度;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调配干部。
(三)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请求备案,答复上级单位或者有关主管部门的询问。
(五)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六)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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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正文:----------------------------------------------------------------------------------------------------------------------------------------------------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1987年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应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公文由文书部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和归档。
第五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工作,应贯彻党政分工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
第二章公文主要种类第七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指令发布重要行政法规和规章,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任免、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用“命令(令)”。
发布指示性和规定性相结合的措施或要求,用“指令”。
二、决定、决议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经会议讨论通过并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三、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用“指示”。
四、布告、公告、通告公布应当普遍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用“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通告”。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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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进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率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实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照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照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转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实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毛病,转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形。
(七)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应情形,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要求指导、批准。
(十)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国有企业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
![国有企业公文处理管理办法(全新经典版)](https://img.taocdn.com/s3/m/aa7e2d22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36.png)
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上级公文处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公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负责公司收发文批处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配备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司《保密管理办法》,确保公司公文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六条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1.条例:由公司制定或批准,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带有规章制度性质;2.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及其他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3.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一定范围的工作实行的惯例性做法;4.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公司领导指示及要求各部门周知、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5.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6.请示:下级向上级就某一问题或事项请求指示与批准;7.报告: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8.批复:对请示事项予以答复;9.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主要议定事项;10.函:同级或与业务往来单位相互之间商洽工作,咨询答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示等。
第三章发文办理第七条公司发文流程为:主办部门拟稿→主办部门负责人审稿→分管领导、综合部核稿→总经理审阅→董事长签发→套红用印→登记→分发归档。
第八条拟文要求语言精炼、表达准确、条理清晰、层次分明、格式正确。
综合办公室有权根据公司规定及有关政策对文稿进行修改。
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草拟公文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符合公司有关规定与实际。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8057a73ecd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b2.png)
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公文的起草、审批、发文和归档流程,保证公文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制定本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二章公文的起草与修改第二条公文的起草应遵循以下原则:1. 确定主题和目的,明确传达的信息;2. 注意文风和表达方式,简洁明了,语句通顺;3. 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引用和适用。
第三条公文的修改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修改涉及法律法规的,应当确保修改后的文本与相关法律法规相符;2. 修改涉及事实的,应当确保修改后的文本准确反映实际情况;3. 修改涉及程序的,应当确保修改后的文本符合规定的程序要求。
第三章公文的审批与签发第四条公文的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据权限,确定相应的审批程序;2. 进行内容审查,确保公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 进行语言文字审查,确保公文的表达清晰、准确;4. 进行格式审查,确保公文的格式符合规范要求。
第五条公文的签发应遵循以下原则:1. 签发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权限;2. 签发前应仔细核对公文的内容,确保准确无误;3. 签发后应及时盖章、编号和归档。
第四章公文的发文与传阅第六条公文的发文应遵循以下原则:1. 选择合适的传媒方式,确保公文能够及时传达给相关人员;2. 针对涉密公文,应采取相应的加密和传输方式;3. 公文的外发应在发文登记簿上记录相应的信息。
第七条公文的传阅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涉及内容的不同,确定相应的传阅范围;2. 传阅时应注明传阅目的,确保传阅的效果和目的一致;3. 传阅后应将传阅记录归档。
第五章公文的归档与管理第八条公文的归档应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公文的性质和重要程度,确定相应的归档级别;2. 归档时应按照规定的分类和编号方式进行;3. 归档后应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确保公文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公文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确保公文档案的畅通查询和借阅;2. 定期对公文档案进行检查和整理;3. 确保公文档案的长期保存。
公文处理办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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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办法(大全)公文处理办法1 目的使公司公文处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
2 范围公司范围内的公文管理。
3 职责3.1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文处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3.2 各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各种类型文件的起草,编制工作。
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公文种类——决定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提出具体管理措施;——规定、办法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制定具体做法和要求;——通知适用于发布规章、章程、条例、规则;批转所属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要求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批示、批准;——批复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请示事项;——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其它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
办理例行公事与应急公务等,用“便函”;——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一定事项;——意见适用于对某些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设性意见;答复对方征求某项工作的意见;——签报、工作联系单适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协调联系工作以及部门向公司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4.2 公文格式4.2.1 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印章、附件、成文时间、主题词、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应排列在前并编主办单位发文号;——有保密要求的公文,应根据保密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绝密”、“机密”、“秘密”;——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标明“特急”、“加急”、“平急”;——发文字号一般包括:代字、年号、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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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办法公文处理办法一、引言公文是政府机关和组织机构用于传达、处理和交流信息的正式文件。
公文的处理办法对于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公文处理的一些方法和策略,以帮助工作人员更好地处理公文事务。
二、简化公文流程1.简化公文格式:过去,公文往往要求严格的格式要求,导致撰写公文的时间和精力浪费。
可以适当简化公文格式,只保留必要的信息,减少冗余。
2.减少公文会签环节:在处理公文时,要合理评估是否需要会签环节。
对于一些较为简单的公文,可以适度减少会签人数,以提高流程效率。
3.优化公文审批流程:公文的审批流程应符合逻辑、简明有序。
可以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审批流程通过电子化实现,提高处理速度。
三、合理安排公文处理时间1.制定时间管理计划:制定合理的时间管理计划,将工作时间合理分配给不同的公文处理任务。
合理规划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避免拖延症:公文处理常常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拖延症,当处理的文件越积越多,时间越拖越长。
要积极克服拖延症,按照制定的时间表进行处理。
3.合理利用碎片时间:工作中难免出现一些碎片时间,这时可以合理利用这些时间进行公文处理。
例如,在等候会议开始或者等待他人回复时,可以拿出手机或者电脑处理一些简单的公文。
四、高效处理公文1.熟悉公文类型:公文类型齐全,每种类型的公文都有相应的格式和要求。
熟悉各类公文的要求和写作方式,可以提高处理效率。
2.建立公文模板库:对于一些常用的公文类型,可以提前准备好模板,避免重复劳动。
建立公文模板库,可以在处理公文时减少时间和精力的浪费。
3.分类整理公文:将不同的公文按照类别进行归类和整理,可以更方便地查找和处理。
在处理公文时,应根据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优先处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强公文处理技能培训1.提高写作能力:公文处理的核心是写作能力。
要提高写作能力,可以通过参加写作培训班、学习写作教材等方式进行。
写作水平的提高可以帮助处理公文的速度和质量。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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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一、收文管理(一)收文1、专职文员每天定时要从发文机关、信箱或传真、计算机网络终端等地方收取文件。
2、寄给公司的文件、信函、通知等,由办公室相关人员启封。
其它人员一律不得私自拆封。
3、参加上级或主管部门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通知等,除领导特许外,均应交办公室收文归档保存,个人不得留存,防止丢失。
(二)登记1、公文收取随时要注意登记。
2、登记序号不留空号,不出重号,不滥用简称。
3、正式文件与普通函件、通知等要分开登记。
所有登录项目应完整准确,以备日后需要时查找。
(三)批办1、公文登记后要及时送领导批示,如收到文件比较多,而内容不是很重要时,为节省领导时间,可由办公室主任先行拟办。
2、如文件急需处理而领导又不在时,可由办公室主任认真研读公文,按实际情况送有关人员先行办理。
(四)传阅1、根据领导批示内容,在指定范围内传阅。
要做到不漏传或误传。
2、传阅时尽量做到先后有序、简明流畅,不倒流。
3、需要集中传阅的,要做好登记,及时提醒相关人员。
(五)承办1、要求承办人员应通过召集会议、电话沟通、实地调查等具体形式,将领导批示予以落实。
2、不论是承办结果如何,承办人员必须向办公室或有关领导汇报、反馈。
(六)催办1、办公室在催办工作中要根据文件的具体情况及领导的批示,对承办处室或相关人员分别提出办理时限要求。
紧急文件要在当日内办理完毕,一般文件也不能超过五天。
2、办公室对需要催办的文件应当单独进行登记,通过登记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便于催办,避免遗忘。
3、办公室要定期对需要催办的文件进行检查。
对尚未办完的文件,要加强催办,并将催办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尽快向主管领导汇报。
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防止漏办。
(七)办复1、是指需要办理的文件在办理完毕后,对领导或来文机关所作的答复。
它体现了收文处理过程的最终结果。
2、办复有函复、口头答复、就地处理等多种方法。
3、承办人员也可以在文稿末尾或文件处理单上注明是否已经办理及办理的时间和方式等。
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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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办法一、公文管理:(一)为推进本院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国家行政机公文处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标准、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执行中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相符合的地方,以上级规定为准。
(二)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三)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院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院各科室的公文处理工作。
公文由院办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四)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有关科室经院领导或者办公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
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五)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
(六)部门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
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后按有关规定移交院办档案室。
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七)院办对上级机关和本院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应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
(八)行文中要注意的规则:1、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抄报越过的机关。
2、医院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3、“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还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4、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二、收文办理:(一)外单位发给我院的公文、密码、明码电报,除标有绝密并注明院领导亲启件原封照转外,一律由院办受理。
院办对来文先行清点签收后,进行拆封、登记、分办。
签收的公文,要随收随拆不得延误和遗漏。
(二)公文拆封后,分清办件、阅件。
有要求我院贯彻落实事项的上级机关来文,本院科室的“请示”、“意见”,以及有请求批准事项的“函”作为办件处理,其它文种作为阅件处理。
公文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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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办法本文旨在为处理公文提供一套系统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的处理办法,以确保全面合理有序地完成公文处理。
一、公文接收1.接收公文公文接收主要是指将发文单位颁发的文件传达至内部部门,内部部门接收即视为收到。
一般情况下,部门有权将公文转发其他部门。
2.及时接收接收公文应当及时接收,以便及时作出正确处理。
签收起收章后,即视同此收文为接收。
接收公文时,应当注意符合该公文的有关文件,明确收文及其有关文件的内容及范围,以便及时作出正确处理。
二、公文查阅1.查阅内容查阅公文是指将收到的公文及有关文件进行查阅,既要将公文的全文明确,又要认真分析其含义,进行符合文书编写格式的提炼,确保真实、准确和顺畅。
2.查阅要求查阅公文时,应当逐条查看,搞清楚每一条内容,仔细分析,全面把握,要求严格。
同时,要认真解读文章内容,以便作出正确的结论和评价。
三、公文处理1.处理流程公文处理的流程一般分为收文、阅文、核稿、核签、批示、落实措施、反馈处理等步骤,要求每一步都有可操作的文件出具,并具有完整的处理程序和结果。
2.处理要求处理公文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有正确的处理态度,有较高的客观性,有明确的处理意图,要求审慎、及时、正确,并要求处理完毕后,及时向发文单位反馈处理结果。
四、公文反馈1.反馈说明反馈公文的目的是说明本部门处理的具体情况,使发文单位了解本部门是否履行了公文的处理任务,以及处理情况是否符合发文单位的要求。
2.反馈要求反馈公文时,一般应当按照时间-事由-处理情况-处理结果”的框架进行反馈,反馈要客观准确、表述清晰,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上交发文单位。
五、附则1.记录查询处理公文时,应当将所有与公文处理有关的文书等文件进行详细记录,以便以后查询和使用。
2.保密处理公文时,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保护机密文件,防止保密信息泄露。
综上,本文旨在为公文处理提供一套系统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的处理办法,以确保全面合理有序地完成公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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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处理办法1 目的使公司公文处理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信息化。
2 范围公司范围内的公文管理。
3 职责3.1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文处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3.2 各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各种类型文件的起草,编制工作。
4 管理内容与方法4.1 公文种类——决定 适用于对重大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提出具体管理措施;——规定、办法 适用于对某项工作或活动制定具体做法和要求;——通知 适用于发布规章、章程、条例、规则;批转所属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要求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馈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批示、批准;——批复 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请示事项;——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投资或合作伙伴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其它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
办理例行公事与应急公务等,用“便函”;——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一定事项;——意见 适用于对某些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设性意见;答复对方征求某项工作的意见;——签报、工作联系单 适用于公司内部部门之间协调联系工作以及部门向公司领导汇报请示工作。
4.2 公文格式4.2.1 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印章、附件、成文时间、主题词、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发文单位应写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单位应排列在前并编主办单位发文号;——有保密要求的公文,应根据保密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绝密”、“机密”、“秘密”;——紧急公文,应根据紧急程度,在公文首页右上角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标明“特急”、“加急”、“平急”;——发文字号一般包括:代字、年号、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公文的发文字号一般标注在发文单位之下,横线上方居中;函件的发文字号标注在横线下方右侧;——上报的公文,应在横线上方左侧注字号,右侧注明签发人,如有会签单位,应标明会签人姓名;——公文标题应准确。
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准确标明公文种类,标题中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转发文件的标题,除转发的文种为“通知”时可省略外,其它公文均可保留一级文种。
如“转发××的通知”;——公文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公文除以会议纪要文头纸印刷的会议纪要外,一律加盖印章。
联合发文时,各单位都应加盖印章,盖印顺序应与文头单位排列相同;——成文日期,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电报以发出为准。
会议通过的文件,以通过日期为准,并在标题之下、正文之前注明会议名称和通过日期;——公司发文应标注主题词;上报的公文,应在上级单位颁发的主题词表中选择合适的主题词;标注主题词应在规范的主题词表中进行选择,不允许生造和随意标注;主题词一般不超过五个词组。
4.2.2 公文文字从左到右横写、横排,用纸应按国际标准A4型,左侧装订,公文版头格式统一由发文单位全程加“文件”二字(如“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文件”、“中共国电常州发电有限公司委员会文件”),文件印制应采用公司统一编制的公文模块。
4.3 行文规则4.3.1 行文关系,应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公司在职权范围内,可以对所属单位行文,可以向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集团华东分公司、省、市政府及所属部门行文,并根据业务需要向无隶属关系的单位行文;——公司各部门之间一般不行文,也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行文,公司内部有关工作可采用工作联系单或签报;——公司领导讲话一般印发《内部情况通报》,不再行文。
4.3.2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在寄发该文件时同时抄报被越级的单位。
向下级单位的重要行文,应同时抄送其直接上级单位。
4.3.3 同级单位、合作伙伴可以联合行文。
公司和分公司不得联合行文。
4.3.4 请示的公文应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需同时送其它单位,应采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单位;业务性、时效性较强的公文,在报请上级或业务部门审批的同时,可抄送有关单位。
4.3.5 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除领导交办的事项外,请示类公文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4.4 公文办理4.4.1 收文办理收文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4.4.1.1 拟办——凡需办理的收文,按行政和党务类别,分别由综合管理部提出拟办意见,根据轻重缓急和专业分工,送公司领导阅批,或直接送有关部门办理;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文件,拟办时确定主办部门,由主办部门商有关部门会办;——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不适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迅速退回综合管理部重新拟办并说明理由;——各部门通过会议或其它渠道收到的主送公司的各类公文,都应按党政类别先交综合管理部收文,由综合管理部按公文办理程序进行流转;——凡属公司领导和各部门传阅的文件,行政文件由综合管理部组织传阅,党委文件由党委有关部门组织传阅,部门之间不得横传。
4.4.1.2 办理——承办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14天)内抓紧办理文件,急件随时办理。
特殊情况下在时限内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或党委有关部门说明。
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文书人员因公外出,应授权其他领导和人员办理文件,不得由此造成文件积压、拖延;——上级部门、地方党委和政府要求公司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的批示件和征求意见稿,应作为急件办理,由综合管理部或党委有关部门送公司领导批转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书面意见,经综合管理部或党委有关部门核稿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正式向外报送。
4.4.1.3 催办对需要办理的重要和有时限要求的文件,按党政类别分别由综合管理部和党委有关部门负责催办,各部室应积极配合。
对公文的办理情况,纳入本部门考核。
4.4.2 发文办理4.4.2.1 拟稿——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符合电力工业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练,书写工整,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日期应写具体的年月日。
引用公文应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并加括号。
使用简称时,一般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英文字母缩写时,应先用中文全称,并注明英文缩写;——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必须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等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4.4.2.2 会签——公司发文内容凡涉及到其他部门业务的,主办部门应事先商有关部门会签。
每个部门会签时间不得超过2天;——会签部门对会办事项如有不同意见,主办部门应负责协调解决,如无法协调一致,主办部门应向公司领导如实反映各方面意见,必要时提请公司经理会议研究决定;——各职能部门拟发规章、条例、规则等法规性文件时,均应有法律依据。
4.4.2.3 审核及核稿各部门领导要负责对本部门草拟文稿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文件稿应及时退经办人修改或重新拟稿。
公司发文在送领导签发之前,必须按党政类别经综合管理部或党委有关部门进行核稿。
核稿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有关部门是否已协商、会签;——提出的要求、办法和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并符合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公文内容、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4.4.2.4 签发——凡需要公司法人签字的公文,必须由公司法人(董事长)签字或由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般发文按分工原则分送党委书记、总经理或公司分管领导签发;发文内容涉及两个以上分管领导的,签发前应送有关领导会签;——公文急需签发而党委书记、总经理和分管领导外出时,应由综合管理部协调,送授权主持工作的公司领导审批签发。
重要的请示、报告应先送主管领导审核,再送党委书记、总经理签发;——综合管理部主任经总经理授权,可代签发下列公文:公司便函;贺电;唁电;内部情况通报;会议通知;公司信息;总经理会议纪要。
4.4.3 翻印上级单位标有密级的公文,除绝密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经本单位负责人或公文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翻印,翻印件同正式文件一样管理。
翻印时,要注明翻印机关、时间、份数和印发范围。
4.4.4 电报收发和处理——明码、密码电报由综合管理部签收,集中分办、管理,注明“亲收”和“绝密”指人译电报,必须由收电人或收电人指定的人亲自启封;发电由公司领导(或部门领导)签发后,统一登记发出;——属于需要办复的电报,应及时送公司领导或主办部门阅办,急电随到随办,不得积压;——草拟发电稿,坚持一事一电、密来密复、明来明复、不得明密混用的原则,电文应简明扼要,文字清楚,说明问题;——密码电报是经密码隐蔽过的公文。
凡属秘密、紧急和重要的事项,应按规定采用密码加密译发;——密码电报要严格管理,不准擅自抄录、翻印、复制,不得在不利保密的场合存放、交接密码电报。
不得携带密码电报到公文场所或作为出差、办事的证明。
4.5 公文归档4.5.1 公文办理完毕,应由各部门专业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电力公司机关档案立卷归档制度》和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包括音像)整理好,在本部门立卷后送档案部门归档。
——公文归档要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保证归档文件的齐全、完整,能准确反映本部门主要工作情况,以便于保管和利用;——联合办理的公文,定稿由主办单位立卷;——具有长期或永久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在目前情况下,如没有纸质等拷贝件的,必须制成纸质文件。
进行归档时,必须将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一并归档;——整理好的案卷,应当按照有关归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
个人不得保管应归档公文;——没有归档和查存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主管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销毁。
销毁秘密公文,要进行登记,由两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4.6 签报、工作联系单4.6.1 签报——公司本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报告事项用签报。
但应由公司党委会议、总经理会议以及其他专业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不得通过签报办理;——综合管理部为签报管理部门;——对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事项,应由主办部门主动会同有关部门会签。
部门之间意见有分歧应在签报中注明;——签报请示事项办理完毕后,由承办部门留存,并在下一年度由档案部门统一组织归档。
4.6.2 工作联系单——公司内部部门之间沟通情况、联系协调工作用工作联系单;——公司机密事项及不宜公开的情况不得使用工作联系单传递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