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汇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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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1993年修订)的改进建议1
1本文由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注册会计师研究与发展中心汪珺翻译、丁度校译。其中“征询意见”、“主要变动摘要”和“正文”第1条到第15条在实习生冷冰翻译的基础之上进行翻译。
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汇率变动的影响(200X年修订)
征询意见
理事会将特别欢迎对下列问题的回答。意见中最好能指明有关的准则段落,包含明晰的基本原理,并在合适的地方提出备选措辞的建议。
问题1
您是否同意将功能货币定义为“实体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的建议,以及第7段至12段中所建议的确定实体功能货币的指南?
问题2
您是否同意,报告实体(无论是集团还是孤立实体)应当被允许按其选择的任意一种(或几种)货币列报其财务报表?
问题3
您是否同意,所有实体在将其财务报表折算成列报货币时,都应当使用与为将其纳入报告实体财务报表而对国外经营进行折算时所要求采用的方法一样的方法(参见第37、40段)?
问题4
您是否同意,撤销IAS21第21段中将某些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的允许选用的处理方法?
问题5
您是否同意,并购国外经营产生的:
(1)商誉和
(2)对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
应作为该国外经营的资产和负债,并按期末汇率进行折算(参见第45段)?
主要改动摘要
主要的改动建议有:
●在IAS21的范围中删除已纳入《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范围的外币衍生工具。
●以两个新概念代替IAS21中的“报告货币”概念:功能货
币(实体用以计量其财务报表项目的货币)和列报货币(实体用以列报其财务报表的货币)。术语“功能货币”用以替代“计量货币”(《解释公告第19号——报告货币:IAS21和IAS29下财务报表的计量与列报》中所使用的术语),因为二者的含义本质上相同,但功能货币更常用。
●要求每个实体——无论是孤立实体、集团内的母公司还是
集团内的某个经营(例如子公司、联营企业或分支机
构)——确定其功能货币并以该功能货币计量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理事会建议将功能货币定义为“实体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并将SIC-19中如何确定计量货币的指南中的一部分内容并入IAS21。理事会还建议,较之于对交易进行计价的货币,对决定交易定价的经济中的货币应更为看重。因此:
⏹实体(无论是孤立实体还是集团内的经营)无权自由
选择功能货币。
⏹实体不得以诸如选用一种稳定货币(例如其母公司的
功能货币)作为其功能货币等理由拒绝按照《国际会
计准则第29号——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
的规定重述其财务报表。
●将IAS21中关于区分报告实体经营整体组成部分的国外
经营(以下简称“构成整体的国外经营”)和国外实体的规定,修改为表明实体功能货币的迹象的组成部分。因此:
⏹不再区别构成整体的国外经营与国外实体。更确切地
说,原先被归类为构成整体的国外经营的实体将使用
与报告实体相同的功能货币。
⏹国外经营只需一种折算方法——即IAS21中以前所规
定的适用于国外实体的折算方法。
⏹删除了IAS21中的第23至29段——它们涉及了构成
整体的国外经营与国外实体的区别,并具体说明了对
前者采用的折算方法。
●撤销IAS21第21段中将某些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的允许
选用的处理方法。
●以功能货币变动应在未来进行会计核算的新规定,代替了
IAS21第39段和40段中关于国外经营分类变动(现在这一概念是多余的)的规定。
●要求将在并购国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商誉及对资产和负
债的公允价值调整,作为被并购实体资产和负债的一部分,并按期末汇率进行折算。
●将IAS21中关于套期的内容转到《国际会计准则第39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
●允许报告实体(无论是集团还是孤立实体)按其选用的任
意一种(或几种)货币列报其财务报表。
●要求实体(无论是孤立实体、集团母公司还是集团内的某
个经营)在将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从功能货币折算成列报货币时,使用与IAS21规定的为将其纳入报告实体财务报表而对国外经营进行折算时所采用方法相同的方法。
●要求按以下规定折算比较金额:
(1)对于功能货币不是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的实体而言:
①比较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按该资产负债表
日的期末汇率折算(即上年比较数据按上年期末汇率折算)。
②比较收益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按交易发生日汇率
折算(即上年比较数据按上年的实际汇率或平均汇率折算)。
(2)对于功能货币是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并且比较金额也被折算成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的实体而言,所有金额(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益表项目)都按最近列报的资产负债表的期末汇率进行折算(即根据期后物价水平变动进行调整后的上年比较数据,按本年期末汇率折算)。
(3)对于功能货币是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但比较期间金额被折算成非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货币的实体
而言,所有金额即为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列报的金额(即既不根据期后物价水平变动进行调整,也不根据期后汇率变动进行调整)。
这种折算方法既适用于为将其纳入报告实体财务报表而对国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的折算,也适用于将实体的财务报表折算成一种不同的列报货币。
●按《解释公告第30号——报告货币:从计量货币到列报
货币的折算》的规定,在使用的折算方法不同于前两段中所描述的方法或者按功能货币或列报货币之外的货币列示其他补充信息(诸如整套财务报表的摘录)的情况下,要求披露的信息大部分已包括在IAS21中。
●撤销《解释公告第11号——外汇:严重货币贬值所导致
的损失的资本化》。这是由于上文提到的IAS21第21段允许选择的处理方法被建议撤销并且SIC-11又是对该方法的解释。
●撤销《解释公告第19号——报告货币:IAS21和IAS29
下财务报表的计量与列报》和《解释公告第30号——报告货币:从计量货币到列报货币的折算》,并且将其(受上述变动影响的)规定并入修订后的IAS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