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
202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指导(建筑专业)
![202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答指导(建筑专业)](https://img.taocdn.com/s3/m/8682fe0a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e1.png)
2021年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问题指导(建筑专业)第一章绿色设计1、民用建筑中,钢筋混凝土雨蓬、建筑之间二层及以上敞开式连廊是否需要按冷桥考虑,上下左右都做保温?答:应考虑冷桥,与建筑主体相连的1m范围内上下左右均做保温。
2、高层的开敞阳台、设备平台、空调板等构造保温是不是一定都是A级材料?答:开敞阳台、设备平台、空调板等构造保温属于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一部分,保温材料燃烧性能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6.7条的要求。
3、住宅的公共部分,如前室、楼梯间、屋面如果有玻璃窗,是否一定要满足标准化外外窗的要求?答:公共区的外窗大小可以根据规划立面要求设置,其他性能仍应满足标准化外窗的要求。
4、如果女儿墙高度很高,保温能不能就做到屋顶屋面标高,上部女儿墙处的保温不做?答:高女儿墙和山墙内侧的保温层应铺至高出屋面保温层至少1.0m。
5、根据《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外墙冷桥部分应采用“聚苯颗粒保温砂浆”,但此砂浆为B1级材料,54m以上住宅应采用何种材料?答:可采用燃烧等级达到A级的聚苯颗粒贴砌浆料(参见JGJ144-2019表4.0.10-2)。
6、《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第2.1.3条中的分户墙厚度不应少于250mm是仅指两户之间的隔墙吗?答:《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第2.1.3条中的分户墙仅指两住户之间的隔墙。
7、《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第2.1.6条中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包括哪些系统类型?答: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包括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系统、预制混凝土反打保温外墙板系统、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模板外墙保温系统等。
8、保温装饰一体板是否属于外墙保温一体化系统?答:保温装饰一体板是置于建筑物外墙外侧、集保温装饰功能于一体的系统,由保温装饰复合板或保温装饰一体板、胶粘剂、专用锚栓及固定卡件、填缝材料、密封胶等组成的外墙保温装饰系统。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6366e2f5e0e7cd184254b35eefdc8d376ee140e.png)
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2001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促进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推动产业技术升级,提高建设工程质量,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新技术,是指经过鉴定、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
本规定所称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是指已无法满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等领域的使用要求,阻碍技术进步与行业发展,且已有替代技术,需要对其应用范围加以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技术、材料、工艺和产品。
第四条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应当遵循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行业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有利于产业技术升级以及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原则。
推广应用新技术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的约定,享受利益,承担风险。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工作。
第六条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发布采取以下方式:(一)《建设部重点实施技术》(以下简称《重点实施技术》)o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产业优化升级的要求,选择技术成熟可靠,使用范围广,对建设行业技术进步有显著促进作用,需重点组织技术推广的技术领域,定期发布。
《重点实施技术》主要发布需重点组织技术推广的技术领域名称。
(二)《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以下简称《技术公告》)。
根据《重点实施技术》确定的技术领域和行业发展的需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组织编制,定期发布。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的新技术发布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的新技术发布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37f3098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34.png)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的新技术发布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6.17•【文号】建办科函[2005]328号•【施行日期】2005.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的新技术发布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科函[2005]32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加强对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我部公告了《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建设部公告第218号,以下简称《技术公告》)。
《技术公告》发布后在建设领域各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发挥了对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的导向作用。
根据新形势下对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的新要求和《技术公告》发布后的新情况,为加强对全国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发布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转变工作方式的要求,我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的发布工作将以定期发布《技术公告》为主要方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组织编制并发布适用于本行政区范围的《技术公告》,逐步健全全国建设领域《技术公告》工作体系。
二、自2005年起,我部除与部的重点工作密切相关的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按年度开展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的发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继续开展省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发布工作。
在开展推广项目发布工作中,应加强对科技成果工程化应用技术配套的导向,引导和要求技术依托单位编制实施推广项目的技术规程、工法、标准图、操作手册、运行管理指南,并引导企业逐步形成企业工程建设标准,按照我部的规定实施备案管理,满足工程化应用的需求。
《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第一批)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423ac61ce87101f69e31959e.png)
关于发布《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为加强对我省“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以及对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快推进我省建设领域科技进步,依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江苏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苏建科〔2002〕41号),我厅编制了《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第一批),现予公告。
附件: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第一批)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22日
附件: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第一批)
1.推广应用技术
2.限制使用技术
抄送: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厅有关业务处室,厅科技发展中
心,各有关单位
印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11 月22日印发。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第一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64c3d5da9956bec0975f46527d3240c8447a184.png)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1.10.01
•【字号】苏建质安[2011]636号
•【施行日期】2011.10.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1〕636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苏建管质〔2005〕21号)的规定,由企业申请,各有关主管部门推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验收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华泰·首席国际大厦等223项工程“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现予公布。
附件: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第一批)
二○一一年十月一日附件
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第一批)。
江苏省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和限制禁止技...
![江苏省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和限制禁止技...](https://img.taocdn.com/s3/m/424e2fc30c22590102029d4a.png)
江苏省建设厅
公告
第 33 号
关于发布江苏省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和限制禁止技术(第一批)的公告
为加强对我省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的指导,以及对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技术应用市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节能科技进步,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和限制禁止技术(第一批)》,现予公告。
附件:《江苏省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和限制禁止技术(第一批)》
二○○九年二月九日
- 1 -
附件:江苏省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和限制禁止技术(第一批)
推广应用技术部分
- 2 -
推广应用技术部分
- 3 -
推广应用技术部分
- 4 -
推广应用技术部分
- 5 -
推广应用技术部分
- 6 -
推广应用技术部分
- 7 -
推广应用技术部分
- 8 -
推广应用技术部分
- 9 -
推广应用技术部分
- 10 -
推广应用技术部分
推广应用技术部分
限制使用技术部分
限制使用技术部分
禁止使用技术部分。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https://img.taocdn.com/s3/m/bbd4e96e33687e21af45a9c1.png)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建质安[2011]63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1.10.01
【实施日期】2011.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第
一批)的通知
(苏建质安〔2011〕636号)
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苏建管质〔2005〕21号)的规定,由企业申请,各有关主管部门推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验收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江苏邗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华泰·首席国际大厦等223项工程“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称号,现予公布。
附件: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第一批)
二○一一年十月一日
附件
2011年度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名单(第一批)。
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
![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35cb62305087632301212dd.png)
苏州市建设新产品(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苏州市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推动建设事业的技术进步,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建科〔2002〕41号),结合苏州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苏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产品(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产品(技术)的活动,实施对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产品(技术)的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新产品(技术)研发或生产供应商(以下简称新产品供应商),是指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建设新产品(技术)的生产单位、进入市场销售的总代理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新产品(技术)是指:适用于建设领域并通过鉴定、评审或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
本办法所称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是指已无法满足建设领域的使用要求,阻碍技术进步与行业发展,且已有替代技术,需要对其应用范围加以限制或禁止使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
本办法所称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是指对建设领域新技术的申报、评审、认定、发布、推广应用和发布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第五条苏州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设领域新产品(技术)的推广应用管理工作。
项目备案第六条苏州市建设领域的各类新产品(技术)实行推广应用备案制度。
进入苏州市建设市场应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发展方向的新产品(技术),应当按规定申请苏州市新产品(技术)项目推广应用备案;已经取得《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定书》的项目,有效期内也应向苏州市建设局备案。
第七条凡实行备案管理的建设新产品(技术),其研发或生产供应商应当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备案的申请条件第八条申请备案的建设新产品(技术)应是已经市级以上新产品(技术)鉴定、评审或验收,并通过不少于两个工程项目的试应用,且使用情况良好,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技术)政策和发展方向。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https://img.taocdn.com/s3/m/f788ed047375a417866f8fe2.png)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
(第一批)的公告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3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6.11.01
【实施日期】2016.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的公告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37号)
为加强对我省“十三五”推广应用新技术的指导,以及对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市场发展,加快推进我省建设领域技术进步
1 / 1。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科[2006]363号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科[2006]363号](https://img.taocdn.com/s3/m/6b436c57ff4733687e21af45b307e87101f6f824.png)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科(2006)363号)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建标[2004]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到我厅科研设计处。
附件: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厅二ОО六年八月二十三日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是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补充、细化和提高,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技术依据。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发XXX实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审定、批准发XXX实施管理工作。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编制(修订)、审查、发行、解释等工作委托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具体实施。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实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织研究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展规划纲要,并纳入全省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纲要。
第六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编制单位的申报分年度制定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和专项支出预算。
列入计划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应填写《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计划表》。
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一五推广应用新重点技术和
![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一五推广应用新重点技术和](https://img.taocdn.com/s3/m/c1715132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ed.png)
起始时间
建议理由:
(单位章或个人签名) 二○○七年 月 日
注:一、推、限、禁技术涉及技术、产品、材料、工艺 二、建议案采用一案一表方式 三、(建设部 659 号公示)建设部“十一五”重点实行技术九大领域 1、 建筑节能与新能源运用技术 2、 节地与地下空间运用技术 3、 节水与水资源开发运用技术 4、 节材与材料资源合理运用技术 5、 城乡环境和谐技术 6、 新农村建设先进合用技术 7、 新型建筑构造\施工技术与施工、质量安全技术 8、 信息化应用技术 9、 都市公共交通技术
附件: 《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一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 限制、严禁使用落后技术公示》建议案表
建议案单位或专家姓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通讯地址(邮编)
公示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型
推广 □
限制 □
推、限、禁 技术名称
推、限、禁技术旳重要技术性能及特点:
从属何种 重点实行 技术领域
禁止 □
推、限、禁 合用范畴和替代技
术名称
民用建筑中楼板保温隔声技术分析及施工应用
![民用建筑中楼板保温隔声技术分析及施工应用](https://img.taocdn.com/s3/m/4d4fc60d960590c69fc37617.png)
民用建筑中楼板保温隔声技术分析及施工应用作者:张光超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36期摘要:隨着居民居住环境品质的提高,分户楼板保温隔声性能问题急需解决,本文简要分析了几种常用的楼板保温隔声技术,并结合实际工程项目对浮筑楼板保温隔声技术的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要点进行了阐述。
关键字:楼板保温隔声;工艺;质量控制随着绿色建筑、建筑节能要求不断提高,分户楼板的保温隔声问题日渐凸显,尤其是撞击噪声问题是引发邻里矛盾的焦点问题。
目前对于分户楼板保温隔声技术国家还未出台专门规范,但地方省市及企业已陆续出台相关标准,实际工程项目已开始应用,本文结合应用较多的几种保温隔声系统对楼板保温隔声技术进行简单的分析,并结合南京市龙潭新市镇经适房项目(简称“龙潭项目”)中浮筑楼板保温隔声系统实际应用情况对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要点进行简要阐述。
一、楼板保温隔声技术应用背景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GJ32/J 173-2014等标准要求,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以住宅为例)低限要求小于75dB,高标准要求小于65dB,《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 71-2014对居住建筑分户楼板热工性能要求热传导系数K值最低要求不大于2.0W/(m2·K),而目前普遍采用的110-120mm厚钢筋混凝土楼板,撞击声隔声量为80-82dB,K值为14-17W/(m2·K),难以达到绿色建筑和节能设计要求。
因此需对楼板撞击隔声性能和热工性能采取优化措施才能满足要求。
二、楼板保温隔声技术分析目前应用较多的楼板保温隔声技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减振垫楼板保温隔声系统化学/电子交联聚苯乙烯发泡塑料(XPE/IXPE)减振保温隔声垫是一种常见的建筑隔声材料,《建筑隔声与吸声构造》08J931图集中有所使用,简称减振垫,具有吸声降噪功能,应用广泛。
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
![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6c071e8a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33.png)
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 Did you work harder today, April 6th, 2023关于印发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的通知2002午9月6日建科2002222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政管委、首都规划委员会、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建设兵团: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营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制定了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营理细则..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推广应用新技术;是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落后技术的限制、禁止使用以下简称限用、禁用..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部开展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的管理..第四条建设部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是指适用于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等领域;并经过科技成果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第五条建设部限用、禁用的落后技术;是指已无法满足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等领域的使用要求;阻碍技术进步与行业发展;且已有替代技术;需要对其应用范围加以限制或禁止其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第六条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的发布采取建设部重点实施技术领域以下简称“重点实施技术领域”、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以下简称“技术公告”和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以下简称“推广项目”三种方式..前款三种发布方式的内容;适用于全国或所规定的适用范围.第七条建设部通过科技示泥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和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化基地、科技发展试点城市、企业技术中心及技术市场等形式;推动建设行业推广应用新技术..第八条推广应用新技术应当遵循自愿、互利、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依法或者依照合同的约定;享受利益及担风险..对技术进步有重大作用的新技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可以采取行政和经济等措施;予以推广..第九条城市规划、公用事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等单位;应当积极采用建设部推广应用的新技术;严格执行限用和禁用落后技术规定;其应用新技术的业绩应当作为衡量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内容..第十条积极鼓励和扶持建设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从事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的作用;开展新技术推广应用与落后技术的限用和禁用工作..第二章重点实施技术领域第十一条根据产业优化升级和技术创新的要求..围绕国家建设事业的工作重点..选择有先进、成熟技术支撑并需重点组织技术推广的技术领域发布重点实施技术领域;引导建设行业有重点地开展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第十二条建设部征集有关单位的建议;组织专家论证确定重点实施技术领域;以建设部公告形式每五年发布一次..发布期内可根据需要进行局部调整..第三章技术公告第十三条技术公告根据重点实施技术领域确定的技术领域和行业发展要求;组织编制和发布..第十四条建设部向有关单位征集技术公告建议案;组织专家论证;经审定后;以建设部公告形式发布..第十五条技术公告发布以下内容:推广应用或限用、禁用技术名称、主要技术指标、适用对重、适用地域范围以及适用起止时间等..第十六条对技术公告公布的限用和禁用技术;施工围设计审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应将其列为审查内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凡违反技术公告应用禁用或限用落后技术的;视同使用不合格的产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验收、备案;违反技术公告并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实施单位进行处罚..第四章推广项目第十七条推广项目根据技术公告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需求编制;按年度以建设部文件发布并颁发证书;有效期三年..第十八条推广项目主要发布科技成果名称、适用范围和技术依托单位..其中;产品类科技成果发布其应用技术或生产技术..第十九条推广项目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重点实施技术领域、技术公告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需要;2、通过科技成果鉴定、评估或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鉴定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3、具备必要的应用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法、操作手册、标准围、使用维护管理手册或技术指南等完整配套且指导性强的标准化应用技术文件;4、技术先进、成熟、辐射能力强;适合在全国或较大范围内推广应用;5、申报单位必须是成果持有单位且具备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6、没有成果或其权属的争议..第二十条对国家发布的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未涉及的推广项目;建设部可根据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指定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出具检测报告;委托有关单位编制统一的建设部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技术导则;并经建设部组织的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发布使用..技术导则可以作为签定合同时约定质量指标的考核标准;并作为编制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围审查、施工安装、工程监理、质量检验评定验收和使用维护管理的技术依据..第二十一条对进入国内建设市场的境外技术;可按照推广项目的要求进行评审和发布..第二十二条凡在三年有效期内;具备有效法定检测报告的推广项目;在工程应用时不再重新检测国家和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三条推广项目技术依托单位在推广应用中;应配合应用单位及时进行应用技术总结;完善技术规程、标准图集及修订定额等;并不断提高技术质量标准和技术服务水平..第二十四条对推广项目技术依托单位在推广应用过程中降低质量标准和技术服务水平;不能满足推广应用要求的;建设部格取消推广项目资格并收回证书;发生质量问题的;技术依托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章示范工程第二十五条示范工程优化集成先进适用成套技术;为不同类型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提供范例;3R年度组织实施;纳入建设部科技项目计划管理..第二十六条示范工程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1、应是国家或地方的重点工程、标志性建筑或量大面广具有普遍意义的工程项目..可以是拟建、在建或竣工时间在一年内的工程..拟建工程应在申请示范工程立项前办理有关工程审批手续;2、以提高工程整体效益为目标;实现技术的集成与优化;形成完整的成套技术;3、选用技术应为建设部或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发布的推广项目;且必须是示范工程需要使用的重大关键技术;其它配套技术可根据需要选用;但必须经过申报示范工程所在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组织的技术论证;4、示范工程申报单位可以是业主;也可以由业主与施工安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设计院、选用技术的持有单位等联合申报;施工安装单位等也可单独或各单位联合申报..第二十七条示范工程申报单位作为示范工程实施单位应根据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进行总结;提出相应的规程、工法、标准围等标准化应用技术文件;编制必要的计算机应用软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对示范工程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进行总结并提出报告;拍摄示范工程录像资料;制作光盘等..重点总结提出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指南..第二十八条经过论证的示范工程推广应用新技术指南和标准化应用技术文件;可按推广项目发布..第二十九条示范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击示范工程的监督管理..第三十条示范工程退特殊情况停建或缓建;实施单位应及时报告所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其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建设部备案..第三十一条对不按照实施计划和示范要求组织实施的示范工程始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示范工程资格..第三十二条示范工程在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建设部组织对示范工程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示范工程颁发建设部科技示范工程验收合格证书;并对优秀的示范工程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第六章产业化基地第三十三条产业化基地以引导行业新技术产业化为目标;以行业优势企业为载体;推进重点实施技术领域的新技术产业化进程..产业化基地纳入建设部科技项目计划管理.第三十四条申报产业化基地立项应备以下条件:1、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有利于新技术的产业化;组织机构健全;管理科学合理;人员素质较高;2、具有一定规模和效益;有实施新技术产业化的资金筹措能力;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3、新技术产业化水平较高;产业化模式符合产业化发展方向;4、技术创新能力较强;成果居行业先进水平..大型企业应设有技术中心;中小型企业应具有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5、在行业技术创新、产业化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能为行业发展提供服务;6、有切实可行的产业化基地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第三十五条产业化基地实施单位;应根据基地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负责编制本行业的新技术产业化导则..第三十六条产业化基地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组织实施;实施单位应及时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建设部备案..第三十七条对不能按照计划和要求组织实施的产业化基地资格;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产业化基地资格..第三十八条实施完成的产业化基地建设由建设部组织验收;通过验收的产业化基地颁发建设部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验收合格证书;并对优秀的产业化基地及其有关人员予以表彰..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九条建设科技发展试点蝴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市场可参照示范工程或产业化基地的管理方式开展工作..第四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畦委依据莲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参照本细则制定本行政区的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本细则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施行后;建设部重点实施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建科2000286号文废止..。
江苏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c3cdcdee998fcc22bcd10df6.png)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建科[2002]41号南京市建委,各省辖市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房产局、建工局、市政公用局、房改办:为加快全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建设部有关科技成果推广管理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厅科研设计处。
附件:《江苏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建设厅二00二年二月二十五日抄报:建设部抄送:建设部科技促进中心,省科技厅,省建管局,厅有关处室。
附件:《江苏省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全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促进行业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建设部第109号令《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活动,实施对建设领域推广新技术的管理,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新技术,指经过鉴定、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产品。
本细则所称限制、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指已无法满足建设领域的使用要求、阻碍技术进步与行业发展,且已有替代技术,需要对其应用范围加以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技术、材料、工艺和产品。
本细则所称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是指对建设领域新技术的申报、评估、认定、发布、推广应用和发布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目录等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设区的市及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中的组织申报、评估等具体工作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新技术推广应用服务机构承担。
第五条建设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实行国家、省两级《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以下简称《技术公告》)发布制度和《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以下简称《推广项目》)认定制度。
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
![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e40eaa524028915f804dc2c1.png)
区域径流、河流流域水质在线
监测、流域水文信息监测
20
海绵城市
监测与管理
排水管道闭路电视检测 系统
排水管道闭路电视检测系统由爬行器、摄像头、控制器、电缆盘和数据处理软件 等组成,爬行器在管道内爬行,摄像头在管道内采集图像,并通过线缆传输管外 显示,检测人员根据显示的图像和录制的视频文件判断管道的缺陷种类和等级, 为管道评价等提供依据。
18
智能在线排水监测系统
系统采用软硬一体、智能在线、云端管理、分体式安装等智能设计,实现对排水 设施液位等实时监测和积水、溢流的预警报警以及相关设备的远程操作。
城市管网、河流明渠排水口或 调蓄池等排水设施液位等在线 监测
19
水质水量监测系统
系统由在线监测单元、控制系统、数据采集传输模块、管理平台等构成。运用大
缓流水系或封闭水体的驳岸带
新建或生态化改造
14
地埋式分散雨水处理器
该装置设置在需要雨水处理的管道(或排水沟)末端,可以设置在较小的雨水系 统总排水口,也可以分散设置。雨水流经该装置,经沉淀、过滤、吸附等作用, 使雨水中有机物、氮、磷、重金属等污染物被适当地去除,在排水坡度适当的前 提下,可实现无动能雨水处理。该装置适用于小型末端雨水污染物减排。
种植屋面雨水收集
海绵城市
收集与渗透
以水泥和特殊级配的骨料为主要原料经压制成型,经人工或自然养护等工艺制成;
建筑与小区、广场、公园人行
3
透水路面砖(板)
在具有较高强度的同时,又具有较好的连通孔隙率(一般为15%)。产品具有多孔
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
![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https://img.taocdn.com/s3/m/c3360302312b3169a551a438.png)
雨水收集或渗水排水
好,与排水管道连接方便、可靠,现场安装快捷,使用寿命长。
该泵站由潜水泵、筒体和远程监控系统组成。筒体采用玻璃钢(GRP)预制,配套
9
一体化预制泵站
泵站专用监测系统和远程管理系统。具有体积小、流态好、集成度高、使用安全、
在线监控、安装维护方便、清洗方便等特点。主要部件均为工厂预制,安装便捷、
塑料检查井应用技术
采用高分子原材料,经注塑或滚塑工艺一次成型,现场组装,安装方便,施工灵活,提高工效10倍以上。连接方式采用橡胶圈柔性连接,密封性好,能适应一定的沉降。耐酸碱,耐腐蚀,使用寿命长。
数据物联网技术以及海量数据分析和应用技术,通过数据入库、数据质量控制、 数据统计分析、环境质量定性定量评价等,为水质水量实时监控、评价和海绵城 市建设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区域径流、河流流域水质在线
监测、流域水文信息监测
20
海绵城市
监测与管理
排水管道闭路电视检测 系统
排水管道闭路电视检测系统由爬行器、摄像头、控制器、电缆盘和数据处理软件 等组成,爬行器在管道爬行,摄像头在管道采集图像,并通过线缆传输管外 显示,检测人员根据显示的图像和录制的视频文件判断管道的缺陷种类和等级, 为管道评价等提供依据。
低影响开发建模分析,辅助排 水系统、地表滞留设施设计和 验算等
17
城市排水防涝及海绵城 市建设管理信息化
(1)按照《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建城[2013]88号)
等要求,完成排水防涝普查并构建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库系统。
(2)基于GIS技术,利用数学模型,构建城市雨洪及涝模拟预警系统,通过对
道及市政道路中的人行道等场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203e47e185254b35eefdc8d376eeaeaad1f31631.png)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6•【字号】苏政发[2012]96号•【施行日期】201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2〕9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新技术、新产品的大力推广和广泛应用,是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举措;是强化和提升主导产业、传统产业,不断提高技术装备和制造工艺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是推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有效途径;是增强消费对工业发展的拉动作用,发挥工业产品在扩大内需中积极作用的重要内容。
面对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不断加快,国际经济环境严峻复杂,国内经济运行出现新情况、新变化的形势,为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进一步确立企业创新投入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主体地位,以创新成果转化为主要来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产业链关键环节为重点领域,以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为核心内容,以技术创新为关键手段,以重大建设项目和应用示范工程为重点依托,着力加大研究开发力度,着力夯实推广应用基础,着力强化政策支撑,着力营造良好氛围,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确立企业主体。
尊重经济发展规律,以市场为导向,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着眼在全球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促进企业成为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投入主体、成果转化主体、推广应用主体。
江苏省新规《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在实际项目设计中的对比探讨
![江苏省新规《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在实际项目设计中的对比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83555037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ea.png)
江苏省新规《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在实际项目设计中的对比探讨摘要:2021年7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2021节能率标准从65%提升到75%。
归纳总结标准提升后,在实际项目中影响节能计算的因素。
以及与2014版标准的对比,并且在总结和对比中得出一些经验探讨。
关键词:节能率提升75%;外围护结构节能计算;新材料。
为了完成十四五建筑能耗与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江苏省政策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75%节能标准。
于此省住建厅关于印发《2017年都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并经过2017年-2020年长达三年的编制组内部多次、典型项目测试研讨工作会议以及邀请北京、上海、成都、安徽等地区专家共同研讨等,最终于2021年6月4日发布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2021版并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江苏省新规《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B32/4066-2021主要目标在于进一步减能减排、提升居住舒适度、引领居住建筑高品质发展。
修编的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提高节能率75%、调整建筑类别、性能化设计方法变化、改善室内热环境、优化体型系数要求、围护结构热工指标提升、增设新风系统、拓展可再生能源形式等。
落实到具体的项目设计中,建筑单体必须设置新风系统、太阳能或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以及建筑节能计算必须满足《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中相关规定要求。
1、新省标在实际工程项目计算后的对比总结(体型系数篇)在单体节能计算中,应优先满足规范要求的各单项规定性指标,当个别单项不满足规定性指标时可根据规范相关章节进行权衡判断。
通过解读规范相关章节结合实际项目设计,一般不满足规定性指标从而可以进行权衡判断的单项有:体型系数超标、窗墙比超标、北向遮阳系数超标。
而外墙传热系数超标、外窗传热系数超标通过权衡判断的案例在工程项目中很少出现。
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70e8d0b6f1aff00bed51ee9.png)
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工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在全省建筑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式的转变,进一步强化科技兴业意识和科技引擎作用,加强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工程的管理,推动建筑业广泛应用新技术,提高建筑业的科技含量,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业新技术是指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建质[2005]26号)和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3)”(建管质[2003]40号)新技术。
本办法所称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工程目标项目(以下简称目标工程)是指经企业申报、各省辖市建筑业主管部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推荐、省建筑业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工程。
本办法所称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工程(以下简称示工程)是指通过专家评审、经省建筑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授予称号的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负责全省示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过程监督、及应用成果评审工作。
第四条目标工程的立项条件是:1、新开工、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社会影响大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应用了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六项以上、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3)”两项以上(建设部除外)新技术,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
(2)应用了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5)”或省“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03)”某一项(子项)新技术,以及企业根据工程特点采用的若干其他新技术的工程,且水平达到国领先。
3、推广应用新技术工作中,能结合工作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
4、三年完成申报全部新技术容。
第五条申报单位填写《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工程申报书》(格式见附件,需打印件),一式两份,省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省辖市建筑业主管部门或省有关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省外工程由企业所在地的省辖市建筑业主管部门或省各驻外办事处初审后上报。
第六条已经被批准列为目标工程的,如果立项条件发生变化,经核实后,原批准单位可以做出取消或更改的决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区域径流、河流流域水质在线
监测、流域水文信息监测
20
海绵城市
监测与管理
排水管道闭路电视检测 系统
排水管道闭路电视检测系统由爬行器、摄像头、控制器、电缆盘和数据处理软件 等组成,爬行器在管道内爬行,摄像头在管道内采集图像,并通过线缆传输管外 显示,检测人员根据显示的图像和录制的视频文件判断管道的缺陷种类和等级, 为管道评价等提供依据。
城市市政或地块内初期雨水处 理
16
监测与管理
雨水排水和低影响开发
模拟软件
采用数学模型对雨水地表径流产生过程和管渠内水流过程进行模拟计算,计算降 雨地表产流、地表汇流情况;模拟径流和外来水流在管道、渠道、蓄水和处理单 元等中的流动;预测系统中各部分的水流状况;辅助低影响开发方案的设计、效 能评估、模拟情景方案,同时便于对排水系统进行管理和控制。
种植屋面雨水收集
海绵城市
收集与渗透
以水泥和特殊级配的骨料为主要原料经压制成型,经人工或自然养护等工艺制成;
建筑与小区、广场、公园人行
3
透水路面砖(板)
在具有较高强度的同时,又具有较好的连通孔隙率(一般为15%)。产品具有多孔
自透水功能,其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GB/T25993《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标
净化
该技术指利用植物与其他工程材料相结合,在岸带上构建缓冲带等生态修复系统。
一般采用有生命力植物的根、茎(枝)或整体作为结构的主体元素,按一定方式、方向插扦或种植在岸带的不同位置,通过植物群落加固和稳定岸带,弥补硬化河 道的生态功能不足。可有效提高雨水截流能力,减少水土流失,减轻径流污染, 有利于促进土壤水循环、恢复岸带生态和景观功能。
低影响开发建模分析,辅助排 水系统、地表滞留设施设计和 验算等
17
城市排水防涝及海绵城 市建设管理信息化
(1)按照《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建城[2013]88号)
等要求,完成排水防涝普查并构建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库系统。
(2)基于GIS技术,利用数学模型,构建城市雨洪及内涝模拟预警系统,通过对
或装置、储水池及相关管道(件)等组成,具有截污弃流、净化、存储等功能。
建筑与小区雨水收集利用
系统设计与施工应符合GB50400《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要求。
2
种植屋面虹吸排水收集 系统
该排水系统是将种植屋面的渗透水经排水板、虹吸排水槽排至集水井,实现种植 屋面有组织零坡度排放,达到集水和二次利用的双重目的。该技术适用于有覆土 和种植的地下车库顶板和屋面雨水的排除和收集,也可以收集后回用。
管径 300mm~1000mm 管道缺陷
检测
21
排水管道潜望镜
检测装置
该装置由摄像头、照明灯、控制器、伸缩杆、数据处理软件等组成,工作时通过
伸缩杆携带摄像头进入管道内,采集管道图像等数据并进行处理,判断管道状况。
管径在300~2000mm范围内的排水管道缺陷检测
22
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养 护技术
采用渗水系数残留率CR等作为功能衰减评价指标,提出透水性沥青路面功能性分
城市市政或地块内海绵城市建 设
11
下沉式绿地
该技术利用低于周边场地、道路的绿地,渗透、滞蓄雨水,一般应低于周边道路或场地50mm~100mm,并设置溢流口。对雨水滞蓄效果明显,适用范围广、施工简便、建设和维护费用低。
城市市政或地块内海绵城市建 设项目
序号
技术分类
技术名称
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
12
植草沟
城市隧道、市政道路等基础设 施领域的地下渗排水
全方位透水,渗透性好;抗压耐拉强度高,使用寿命长;耐腐蚀和抗微生物侵蚀
性好;整体连续性好,接头少,衔接方便;重量轻,施工方便;质地柔软,与土
结合性好等优点。
6
海绵城市
蓄水模块
雨水蓄水模块是一种可储存雨水、并可埋地安装不占建筑空间的新型蓄水产品,承压能力强,95%的镂空空间可以实现更有效率的蓄水。使用防水布或土工布可以 进行蓄水及排放。在蓄水模块结构内也可设置进水管、出水管、水泵和检修井等。模块原料一般为100%高品质的再生PP聚丙烯或HDPE高密度聚乙烯,具有水浸泡
塑料检查井应用技术
采用高分子原材料,经注塑或滚塑工艺一次成型,现场组装,安装方便,施工灵活,提高工效10倍以上。连接方式采用橡胶圈柔性连接,密封性好,能适应一定的沉降。耐酸碱,耐腐蚀,使用寿命长。
监测数据进行分析,提出预警信息,为城市防洪排涝及防灾减灾决策提供参考。
(3)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和互联网技术等,通过搭建大数据中心、模型库和业务应 用平台等子系统,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为海绵城市建设和维护管理等提供参考。
城市排水防涝工作数据采集及 数据库建立,城市雨洪及内涝 预警,海绵城市大数据管理、分析等
既能起到渗透水作用,又能避免泥沙进入管道造成堵塞。该产品质量轻、耐腐蚀、
城市绿地、建筑小区等雨水渗 透排除或收集回用
刚度好(环刚度等级:SN4~SN12),便于施工安装,容易与各种管件及配件配套。
8
成品渗透沟、渗透井
指以HDPE、树脂等制成的成品线性排水沟、成品渗透沟、成品渗透井等一类产品。
产品在工厂标准化生产制造,承重等级明确。成品重量轻,运输方便。渗透效果
市政排水、建筑小区及工业废 水的提升与输送
集成度高,抗渗漏性能好。工作环境适用温度为-20℃~40℃,相对湿度宜为25%~
85%;输送介质温度应为 0℃~40℃,pH 值应为 4~10。
10
海绵城市
调蓄、转输
与净化
生物滞留
该技术是在地势较低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系统滞蓄、净化径流雨水的 设施。由植物层、蓄水层、土壤层、过滤层等构成,可在底部增设一定厚度的调蓄层提高调蓄作用,具有净化效果稳定、雨水可调蓄、景观植物搭配美化等优点。
级标准,应用透水性沥青混凝土路面机能恢复技术装备,将高压水喷射到路面, 通过气穴发生装置产生的水泡发生气穴效应,将路面空隙中的脏污物冲压出来, 再通过负压抽取、回收冲压出的污染物和污水,恢复透水性沥青混凝土路面的透水性能。
透水性沥青混凝土路面养护与 透水性恢复
23
城市综合管廊
综合管廊与地下工程协同建设技术
直通地面出入口功能一体化设计技术,并与景观环境相协调,与道路安全相协调。
城市建设
26
城市综合管廊
综合管廊断面模块化和结构预制标准化技术
根据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江苏省综合管廊建设指南等相关技术要求,结
合入廊管线种类和特性,合理确定管廊分舱断面,积极推进管廊断面模块化设计,满足安全、经济和集约化要求。 同时结合管廊结构预制化推广等要求,对管廊结构图进行深化设计,并工厂化制 作,再根据不同要求现场组装。综合管廊预制化可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率、减 小工程能耗,实现结构质量高、外观质量好的要求,同时提高施工速度,减少施 工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人行路面、绿地及广场等场所
雨水收集或渗水排水
好,与排水管道连接方便、可靠,现场安装快捷,使用寿命长。
该泵站由潜水泵、筒体和远程监控系统组成。筒体采用玻璃钢(GRP)预制,配套
9
一体化预制泵站
泵站专用监测系统和远程管理系统。具有体积小、流态好、集成度高、使用安全、
在线监控、安装维护方便、清洗方便等特点。主要部件均为工厂预制,安装便捷、
水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与施工应执行CJJ/T135《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技术规程》。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与施工应执行CJJ/T190-2012《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
停车场等路面,轻型车辆车行
道以及各种体育场地的地面。
不适用于盐碱地、路面易于受
程》。
到污染的场合
软式透水管是一种具有倒滤透(排)水作用的新型管材,因其产品独特的设计原
道及市政道路中的人行道等场
合。不适用于盐碱地、路面易
准要求。
于受到污染的场合
透水性水泥(沥青)混凝土系指采用特殊级配集料、水泥或改性沥青、化学外加
剂、增强剂等制成的透水性混凝土。因混凝土结构中含有大量连通孔隙,降雨时,
建筑小区、公园人行道,广场、
4
透水水泥(沥青)混凝土 路面
雨水将沿这些贯通的“路线”透过路面,进入路基,渗入地下(或集水装置)。透
理和构成材料的优良性能,它排、渗水效果强,利用“毛细”现象和“虹吸”原
理,具有吸水、透水、排水功能,具有满足工程设计要求的耐压能力及透水性和
5
收集与渗透
软式弹性透水软导管及 滤水板
反滤作用。不因地质、地理温度变化而发生断裂,并可达到排放洁净水的效果,
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属于新型环保产品。因其施工简便,无接头,对地质、 地形无特殊要求,任何需要用暗排水的地方都可以使用。其特点有:孔隙直径小,
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三五”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公告(第一批)
序号
技术分类
技术名称
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
一、海绵城市及市政工程技术
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是将雨水根据需求进行收集,并对收集的雨水进行处理后达
1
雨水收集利用系统
到符合设计使用标准的系统。该系统由雨水汇集区、截污弃流装置、水处理设备
城市新建、改、扩建道路和新 建、改扩建的各类园区等
24
城市综合管廊非开挖技术
当综合管廊在深埋和穿越构筑物等条件下,应结合轨道交通和市政隧道(交通、
电力、排水等)采用非开挖技术,如盾构法、顶管法、钻爆法和浅埋暗挖法等。
城市建设
25
综合管廊附属设施一体化设计
管廊管理中心与市政管养中心的协同建设和联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