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诊疗许可证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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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许可证正本制作要求

许可证副本制作要求

放射诊疗许可证

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写说明

一、本证由发证机关填写。

二、正本及副本第3页由发证机关盖章。

三、正本及副本第3页登录的“负责人”,法人单位是指法定代表人姓名;非法人的单位,则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

四、正本及副本第3页登录的“许可项目”是指开展的放射诊疗项目: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和X射线影像诊断。

五、副本第4、5页是在许可的放射诊疗项目内确定项目明细,在“有或无”一栏中填写“有”或“无”。

六、副本第6页和第8页登录的“最大等效日操作量”、“最大等效年操作量”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计算得出。

七、副本第7页“主要参数”是指X射线机的电流(mA)和电压(kV)、加速器线束能量等主要性能参数。

使用说明

二、本证禁

六、本证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因故丢失、损坏的,应当及时在所在地省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持遗失公告到原发证机关报失并申请补发。

放射诊疗许可证

卫放证字( )第号医疗机构名称:

负责人:

地址:

许可项目:

校验记录:

发证机关(盖章)

年月日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申请编号 ( )( 2006 )第号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申请项目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写说明 1、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英文使用12号),申报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楚并与原件一致致。 2、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及申报受理的的关规定。 3、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及相应的材料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按规定的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4、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许可内容由申请单位填写。 5、表中的“负责人”,法人单位是法人代表姓名;非法人的单位,则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 6、凡文字后有“□”者,应当选择与申请内容相符的方框中打√。 7、射线装置的“主要参数”是指X射线机的电流(mA)和电压(KV)、加速器线束能量等主要性能参数。 8、非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级别按照有关标准确定,工作场所级别后括号内填写该级别工作场所个数。 9、“最大等效年操作量”、“最大等效日操作量”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计算得出。

放射诊疗许可申报资料目录 申报单位: 序号申报资料名称 1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 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培训(进修) 证明(复印件) 4 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机构出具的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5 放射防护与质控设备清单 6 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或合格证明文件 7 放射防护规章制度和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8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负责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机构总人数放射工作人员数 申请许可项目放射治疗□(请在所提供资料后的□内打√)立体定向(γ刀、X刀)治疗□ 医用加速器治疗□ 质子等重粒子治疗□ 钴-60机治疗□ 后装治疗□ 深部X射线机治疗□ 敷贴治疗□ 其他放射治疗项目□ 核医学□ PET影像诊断□ SPECT影像诊断□ γ相机影像诊断□ 骨密度测量□ 籽粒插植治疗□ 放射性药物治疗□ 其他核医学诊疗项目□ 介入放射学□ DSA介入放射诊疗□ 其他影像设备介入放射诊疗□ X射线影像诊断□ X射线CT影像诊断□ CR、DR影像诊断□ 牙科X射线影像诊断□ 乳腺X射线影像诊断□ 普通X射线机影像诊断□ 其它X射线影像诊断□ 提交资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放射诊疗设备、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设备清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放射工作人员档案模板

放射工作人员档案 (模板)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说明页 为规范医疗机构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和水平,切实保护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和安全,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 128 )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模板,供各医疗机构参考。希望各医疗机构切实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认真组织并落实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培训和个人剂量监测等工作,详细记录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经历,履行法定义务,依法、有序、规范地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部门:____________ 放射工作岗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始从事放射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医师注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系列: _________________ 注:非医师人员按实际填写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系列,如护士、技士等

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规定

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 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X X X医院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1、本院开展、变更、注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疗工作,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具体工作由院 xx科负责。 2、开展放射诊疗的项目,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必须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诊疗科目登记手续,两证项目齐全后方可以开展。 3、《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悬挂在门诊大厅(或其他明显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期校验,并由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校验事宜,校验时需提交正、副本,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健康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报告的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5、本院开展放射诊疗管理的情况,必须每年向许可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放射诊疗设备、人员的变动情况,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放射事件或投诉发生与处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整改方向等内容。 6、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以及诊疗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要求向有变更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7、如果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应及时向唐山劳动日报刊登遗失公告,并在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8、许可证不得出借。 XXX医院 年月日

河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河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签章) 河北省卫生厅制

填表须知 1.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单位应当详细阅读相关的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规范和标准,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单位在填写单位名称时,应使用工商部门依法核准的名称全称。 3.所附资料均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建议中文使用四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所有外文均应译为规范中文; 4.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不需申明的事项请注明“无”,不得空项,填写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河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申请单位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卫生许可项目 卫生许可证号 需说明的有关问题 提供变更项目相关资料和文件:(请在所提供材料前的□内打“√”) □1. 《卫生许可证》原件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河北省卫生厅制

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卫生许可项目: 卫生许可证号: 需说明有关问题: 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交的资料前打“√” ) □1.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2.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公共场所,还应当提供一年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材料 □4.原卫生许可证 河北省卫生厅制

单位名称: 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卫生许可项目: 卫生许可证号: 需说明有关问题: 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交的资料前打“√” ) □1. 卫生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材料 □3.卫生许可证原件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一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

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制度 内容: 1、目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公众的健康,做到依法、规范执业,制定本制度。 2、内容 2.1门诊部开展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等放射诊疗工作,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具体工作由门诊部影像科室负责。 2.2开展放射诊疗的项目,必须符合法规规定的条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取得许可证后必须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诊疗科目登记手续,两证项目齐全后方可以开展。 2.3《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悬挂在门诊部大厅(或其他明显位置),接受社会监督。 2.4《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并定

期校验,并由核发《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校验事宜,校验时需提交正、副本,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健康检查报告和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报告的资料。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审管部门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2.5门诊部开展放射诊疗管理的情况,必须每年向许可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年度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放射诊疗设备、人员的变动情况,本周期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与监测情况,放射事件或投诉发生与处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的整改方向等内容。 2.6放射诊疗场所、诊疗设备以及诊疗项目发生变更时,必须按照要求向有变更项目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2.7如果不慎遗失《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及时登遗失公告,并在公告30日后的一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 2.8许可证不得出借。

放射诊疗许可证

《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办理、校验及变更为加强医疗辐射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陕西省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以下对《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办理、校验及变更程序分别做一说明。 一、执业条件 (一)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 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放射诊疗场所和配套设施; 3.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4.产生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的,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物、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者可行的处理方案; 5.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人员: 1.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应当具有: ⑴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 ⑵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学物理人员;

⑷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 2.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⑴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核医学医师; ⑵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或核医学技师。 3.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应当具有: ⑴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影像医师; ⑵放射影像技师; ⑶相关内、外科的专业技术人员。 4.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应当具有专业的放射影像医师。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 (三)医疗机构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应当分别具有下列设备: 1.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至少有1台远距离放射治疗装置,并具有模拟定位设备和相应的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 2.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具有核医学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我门诊部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二.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年满18 周岁。 2. 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5.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不超过 2 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 3.门诊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统一的培训和考核,每次培训的情况均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四.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1. 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 90 天,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

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2. 门诊部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 放射工作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五.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正确佩载个人剂量计。 六.职业健康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隔不应超过 2 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门诊部应当对其行离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门诊部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在省疾控中心统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门诊部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 7 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7.门诊部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材料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提交材料目录及申请表下载 放射诊疗许可 (首次许可、放射诊疗项目\放射诊疗设备\放射诊疗场所的许可变更) 需递交以下资料: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已列入医学影像科及其诊疗科目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和相应专业培训(进修)证明(复印件);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5)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年内出具的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和1年内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复印件); (6)有效期内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个人剂量检测结果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出具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7)新、改、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的,需要提交具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放射防护管理组织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名单,放射防护规章制度与放射事件应急预案; 说明:申请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申请资料一式二份,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楚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放射诊疗许可证》变更 (医疗机构变更单位名称、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更地址名称) 需递交以下资料: 1、放射诊疗变更申请表(附表); 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名称的,应提供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材料的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复印件应和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材料应一式二份并使用A4规格纸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7155-75 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完 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县食品卫生监督所: 我校系寄宿制中学,为在校寄宿学生提供早晚餐。学校有学生食堂一栋,成立了专门的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监督机构,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食堂工作人员经过体检,身体健康,办理食品完全符合卫生安全管理。 总之,我校食堂完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标准,特申请食品许可证!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卫生许可证申请报告写作须知 1、本申请书由申请者如实填写后提交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卫生许可证。 2、用钢笔、毛笔填写,字迹清楚,不得涂改,不

得用园珠笔、铅笔,空格处填“无”或“/”。 3、单位名称(字号):按工商行政部门预先核准通知。’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必在”法人及法人代表”栏中重复填写;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应填上级领导单位及其负责人;食品摊贩(个体工商户)此栏不必填写。 4、经济性质:分别填写国有、集体、个体、私营;联营、股份制、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 5、地址:市(地)的市区,填写市名、路名、门牌号,市(地)的农村与县(市、区)填写:县(市、区)名、乡(镇)名、路名(或行政村名)、门牌号(或自然村名)。 6、应体检培训人数:按规定应当取得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卫生管理员、生产经营等人员。 7、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的品种(或类别)及其方式。生产经营方式分别为生产、加工、批发、零售、供应、储运等。 8、要求保密的材料:指申请者对申报的材料中要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程序

附件: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规范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工作,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遵照本程序,负责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相关事宜,依法履行对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许可工作的具体实施程序。 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公布受理机构名称、地点、受理和批准条件、受理时间和审批期限等事项。 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按照本程序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放射诊疗工作。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申请放射诊疗许可,应当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一)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附1);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三)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其中(一)和(四)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一)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三)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 (四)如果是《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第七条医疗机构按照所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类别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许可申请: (一)使用X射线CT机、CR、DR、普通X射线机或牙科、乳腺X射线机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医疗机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开展(一)所列放射诊断工作,同时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三)开展(一)、(二)所列放射诊疗工作,同时使用γ刀、X刀、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中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机、后装治疗机、深部X射线机、敷贴治疗源、PET、SPECT、γ相机、γ骨密度仪、籽粒插植治疗源或放射性药物等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原件应加盖申请机构公章。 对符合受理要求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向申请机构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机构出具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写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三章审查与批准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发布 作者:郭晓宇发布时间: 2007-07-17 13:24:14 近日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两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根据办法规定,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并按规定向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办法提出,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安排。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 办法强调,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 办法还要求放射工作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包括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组织辖区内的监督管理。 【章名】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工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 (二)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三)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证》每年复核一次,每5年换发一次。超过2年未申请复核的,需重新办证。

申办《放射诊疗许可证》程序

医疗机构申办《放射诊疗许可证》材料目录 1、《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2份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3、放射诊疗设备清单1份 4、放射诊疗人员一览表1份 5、设备防护性能报告复印件1份 6、放射场所和防护设施检测报告1份 7、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报告、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 8、工作人员培训证明1份 9、工作人员、病人防护用品清单1份 10、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1份(预案包括:A、定期自查和监测制度B、事件报告制度C、应急组织及职责D、应急控制措施E、保障措施)11、质量控制和安全防护领导小组机构和制度1份(A、质量控制制度B、安全防护管理制度C、岗位制度制D、操作规程E、病员须知) 12、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或《放射装置工作许可证》正副本 1份 备注: 1、目录(3)、(4)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见样表)。 2、目录(5)可以提交说明书上的报告。 3、目录(12)说明:无新改扩建或新增机器并已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的,不需要提供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但要提交《放射装置工作许可证》正副本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申请项目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填写说明 一、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许可内容由申请单位填写。 三、表中“负责人”,法人单位是指法定代表人姓名;非法人的单位,则填 写主要负责人姓名。 四、凡文字后有□者,应当选择与申请内容相符的方框中打“√”。 五、射线装置的“主要参数”是指X射线机的电流(mA)和电压(kV)、 加速器线束能量等主要性能参数。 六、非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级别按照有关标准确定,工作场所级 别后括号内填写该级别工作场所个数。 七、“最大等效年操作量”、“最大等效日操作量”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计算得 出。

放射诊疗许可

放射诊疗许可 一、项目概述 1、办理单位:成都市卫生局(中医局) 2、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卫生局窗口 3、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4、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联系电话:86924811、86924847 7、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令第52号,2011年12月31日)第八十九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2005年9月14日)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第八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进行放射诊疗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获得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第十四条“持证单位部分终止或者全部终止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活动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部分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申请,由原发证机关核查合格后,予以变更或者注销许可证”。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2006年1月24日)第四条“放射诊疗工作按照诊疗风险和技术难易程度分为四类管理:(一)放射治疗;(二)核医学; (三)介入放射学;(四)X射线影像诊断。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断工作,应具备与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相适应的条件,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放射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允许可(以下简称放射诊疗许可)”。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一)开展放射治疗、核医学工作的,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三)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的,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手续。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或未进行诊疗科目登记的,不得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第十七条“《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医疗机构变更放射诊疗项目的,应当向放射诊疗许可批准机关提出许可变更申请;同时向卫生行政执业登记部门提出诊疗科目变更申请”。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原批准部门注销放射诊疗许可”。 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第三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川府发[2013]63号)“放射防护设施竣工卫生验收工作可以在开展放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申请编号:鲁卫放申字( ) 第号 申请日期:年月日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山东省卫生厅制

填写说明 一、本申请表由申请校验的医疗机构填写后报当地市级卫生监督机构初 审;初审合格后报省级卫生监督机构。 二、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三、表中“负责人”,法人单位是指法定代表人姓名;非法人的单位, 则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 四、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并用A4 纸打印。 五、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六、凡文字后有□者,应当选择与申请内容相符的方框中打√。 七、射线装置的“主要参数”是指X射线机的电流(mA)和电压(kV)、 加速器线束能量等主要性能参数。 八、非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级别按照有关标准确定,工作场所 级别后括号内填写该级别工作场所个数。 九、“最大等效年操作量”、“最大等效日操作量”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计 算得出。 十、本申请表一式二份。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地址 法人代表邮编 联系人电话传真 许可证编号放射工作人员数 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许可项目放射治疗□ 立体定向(X刀)治疗□ 立体定向(γ刀)治疗□ 医用加速器治疗□ 质子治疗□ 中子治疗□ 其他放射治疗项目□ 钴-60机治疗□ 后装治疗□ 深部X射线机治疗□ 敷贴治疗□ 重离子治疗□ 核医学□ PET影像诊断□ CT-PET影像诊断□ SPECT影像诊断□ γ相机影像诊断□ γ骨密度测量□ 籽粒插植治疗□ 放射性药物治疗□ 其他核医学诊疗项目□ 介入放射学□ DSA介入放射诊疗□其他影像设备介入放射诊疗□X射线影像诊断□ X射线CT影像诊断□ CR影像诊断□ DR影像诊断□ 其它X射线影像诊断□ 乳腺X射线影像诊断□ 普通X射线机影像诊断□ 牙科X射线影像诊断□ 提交资料1、《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工作总结;□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人员一览表及变动情况;□ 5、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报告;□ 6、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报告;□ 7、校验周期内放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证明材料;□ 8、校验周期内放射诊疗设备的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9、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

放射诊疗许可证办理要求

放射诊疗许可政策知识问答 (预评价报告审核和竣工验收部分) 本问答根据《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山东省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批审查规定》整理 1、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按照可能产生的放射性危害程度与诊疗风险分为几类?分类范围包括什么设备? 分为危害严重和危害一般两类。危害严重类的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包括: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γ刀、X刀等)、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治疗机、中子治疗装置与后装治疗机等放射治疗设施,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与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SPECT)(核医学的两种CT技术)及使用放射性药物进行治疗的核医学设施。其他放射诊疗建设项目为危害一般类。 2、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编制单位有什么特殊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和竣工验收前分别委托取得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编制预评价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3、预评价报告按照危害程度和诊疗风险怎样分类?有什么编制要求? 分为评价报告书和评价报告表。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评价报告书,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一般类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评价报告表。 同时进行具有不同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类别的建设项目评价,应当按照危害较为严重的类别编制评价报告。 4、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放射防护预评价备案?需要什么申请材料?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施工前向审批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备案,并提交下列资料:(一)预评价报告;(二)《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意见。

5、什么放射设备需要进行预评价报告表评审? CT、DSA(血管造影)等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表应评审。其它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一般类放射诊疗设备的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表可不进行专家评审。 评审专家的组成、专家评审意见、评审意见处理情况及专家组复核意见等内容应作为预评价报告(备案稿)的附件。 6、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建设单位应当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施工前向审批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审核申请表; (二)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三)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申报证明; 7、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申请竣工验收,提交什么资料? 验收申请表;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书 8、竣工验收有什么具体要求? 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包括:立体定向放射治疗装置(γ刀、X刀等)、医用加速器、质子治疗装置、重离子治疗装置、钴-60治疗机、中子治疗装置与后装治疗机等放射治疗设施,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PET)与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装置(SPECT)及使用放射性药物进行治疗的核医学设施。)应当按审批行政许可的时限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一并对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对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一般类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审批行政许可的时限进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放射诊疗许可证申办指南

放射诊疗许可证申办指南 一、项目名称: 放射诊疗许可证申办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治疗管理规定》和《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 三、申请条件: (一)市直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除属省卫生行政部门办理范围的医疗机构)。 (二)江门市管辖的市(区)范围内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四、申请资料: 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用A4纸、宋体小4号字打印,英文为12号字,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 (一)申请放射诊疗卫生许可证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其中1和4需同时提交电子版。 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1、属于配置许可管理的放射诊疗设备,尚需提交大型医用设备配 置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 2、《放射工作卫生许可证》或《辐射安全许可证》(复印件); 3、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 4、如果是《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提交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申请校验 1、《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 2、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 3、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 4、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与检测情况及检测报告; 5、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 6、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申请变更 1、放射诊疗变更申请表; 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变更项目及变更理由。涉及放射诊疗设备或场所变更的,应提供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认可批复文件及有关评价报告(复印件);

安徽省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安徽省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安徽省卫生厅制

填写说明 一、医疗机构应当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二、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及申请许可内容由医疗机构填写。 三、表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人医疗机构是指法定 代表人姓名;非法人的医疗机构,则填写主要负责人姓名。四、凡文字后有□者,应当选择与申请内容相符的方框中打 √。 五、射线装置的“主要参数”是指X射线机的电流(mA)和电 压(kV)、加速器线束能量等主要性能参数。 六、非密封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级别按照有关标准确定,工 作场所级别后括号内填写该级别工作场所个数。 七、“最大等效年操作量”、“最大等效日操作量”应当按照 有关标准计算得出。 八、对于籽粒插植治疗,在密封型放射源同位素一栏中填写年最 大使用量。

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 邮编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人电话传真 许可证编号放射工作人员数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证有效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许可项目放射治疗□ 立体定向(X刀)治疗□ 立体定向(γ刀)治疗□ 医用加速器治疗□ 其他放射治疗项目□ 钴-60机治疗□ 后装治疗□ 敷贴治疗□ 核医学□ PET-CT影像诊断□ SPECT影像诊断□ 其他核医学诊疗项目□ 籽粒插植治疗□ 放射性药物治疗□ 介入放射学□ DSA介入放射诊疗□其他影像设备介入放射诊疗□X射线影像诊断□ X射线CT影像诊断□ CR影像诊断□ DR影像诊断□ 其它X射线影像诊断□ 乳腺X射线影像诊断□ 普通X射线机影像诊断□ 牙科X射线影像诊断□ 提交资料1、《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安徽省放射诊疗许可校验申请表》;□ 3、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 4、验证周期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检测报告、放射诊疗设备性能检测报告;□ 5、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和教育培训情况;□ 6、放射诊疗工作和放射防护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7、放射事件发生与处理情况;□

[2019年整理]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格式(精选多篇).doc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格式(精选多篇) 目录 第一篇: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第二篇:卫生许可证申请书范例第三篇: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第四篇: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第五篇: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书范本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一、办事项目 保健食品生产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三、申请范围 保健食品生产者,包括既生产保健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者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人名称预先核准的有效证明; 3、属外商投资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经营范围含“筹建××食品卫生许可项目”内容的工商营业执照; 4、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 6、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提供预防性卫生监督材料(另见单页); 7、生产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不需提供的除外); 8、主要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员的有效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9、产品原料配方; 10、产品包装形式 11、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签、说明书样张 12、产品卫生质量标准 13、检验设施 14、委托生产加工提供产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15、申请保健食品生产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②毒理性安全性评价报告、功能学评价报告、功效成分鉴定报告、稳定性评价报告、卫生学评价报告;③净化车间空气洁净度评价报告。 16、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材料首页应为目录,所附资料应按次序整理装订,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者逐页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签章;申请材料应打印或用钢笔、水笔填写,申请书外所附资料应用a4纸,外文资料应附有中文译文,涂改处应盖章或签名。 (二)受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

(完整word版)放射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放射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门诊部的实际,对本门诊部建立放射卫生档案,放射职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放射科安排人员专人保管。 二、放射卫生档案包括: (1)证照类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B、《放射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C、其他。 (2)放射诊疗项目基本情况 A、放射诊疗设备一览表; B、放射诊疗机房平面及周围环境布局示意图; C、放射防护施工情况说明; D、个人防护用品台帐; E、放射工作人员一览表; F、其他。 (3)制度类 A、关于成立放射防护管理机构的决定; B、放射事故应急预案; C、其他各项放射防护管理制度汇总; D、其他。 (4)辐射监测类

A、历次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报告; B、历次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C、历次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报告; D、历次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E、其他。 (5)放射卫生监督类 A、卫生监督部门下达的监督文书(监督意见、行政处罚等); B、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资料(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复等); C、其他。 三、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档案包括: (1)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史、既往史和放射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包括岗前体检、在岗体检、离岗体检; (3)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记录; (4)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记录; (4)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记录; (6)职业病诊疗情况记录; (7)其他。 四、“两档”管理要求 (1)“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 (2)“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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