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律师事务所的商业模式比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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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商业模式的比较分析与借鉴

国外商业模式的比较分析与借鉴

国外商业模式的比较分析与借鉴章节一:引言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国内外商业模式的发展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

尤其是在计算机、电子商务、移动通信等领域中,涌现出了大量创新性商业模式。

其中,国外商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给国内企业提供了借鉴和借鉴的机会。

本文将围绕国外商业模式的比较分析与借鉴展开深入探讨。

章节二:商业模式概述商业模式是指商业组织将资源融入到一种布局和运营中,以实现利润、收益和市场份额的商业组织策略和方法。

它包括价值活动链、利润结构、财务模型、客户网络和渠道、合作伙伴等要素,是商业成功的关键。

章节三:中国商业模式比较分析中国商业模式可以分为传统模式和创新模式两种。

传统商业模式是指基于传统商业方式而发展起来的商业模式,但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例如:产业与企业缺乏本土经验、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资金短缺等问题;创新商业模式是指在传统商业模式的基础上,通过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等方法,实现商业创新。

创新商业模式在这方面的强化体现在,它突破了传统商业模式的局限性,具有更强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章节四:国外商业模式比较分析国外商业模式的发展已成为世界经济的重要推动力。

例如,欧洲的文化产业依赖于艺术评价体系,以创意和智力资本为核心,是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和差异化的重要源泉;美国的著名企业苹果已经成为了全世界移动通信和电脑制造领域的领导企业,其商业模式的核心是基于设计和创造力的产业化解决方案,是营造和谐的品牌氛围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重要手段。

不同国家和不同行业的商业模式在内涵和重点上有所不同,但通过对比分析和借鉴,国内企业可以梳理出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

章节五:国外商业模式的借鉴国外商业模式的借鉴应遵循三个原则,即:适合本土实际、可行性高、可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把握消费趋势:从全球消费市场中发现消费趋势和新产品研发方向,进行市场推广和定位。

2.发掘技术创新:从全球创新领域吸取相关技术和管理经验,以提高自身设置研究和开发的能力和水平。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分析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分析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分析西方律师制度起源于古罗马帝国,距今已有二千五百年,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律师业的发展一直遵循传统,律师执业形式基本以单独执业和合伙执业为主要执业形式。

但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推进,律师制度在欧美,尤其是在英国、美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几千人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开始崭露头角,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开始变得丰富多彩,有单独执业、合伙、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合伙、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有限合伙和专业公司等。

作为舶来品,律师制度在我国只有几十年的历史,但这些年,我们却走过了西方几个世纪的发展历程。

虽然,国内的法律服务的市场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律师业在整体上还不成熟。

中国的律师制度与西方的律师制度有着本质区别,但作为一门学科,有其自身的、共同的发展规律。

研究西方的律师制度,发现规律,为我所用,必能少走弯路。

一、英国律师事务所发展现状英国是现代律师制度的起源地。

12-13世纪,英国开始出现职业律师。

历经几百年,律师这个职业得到充分的发展。

目前,世界上最大的律师事务所—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即是在英国,其有3600名律师。

英国律师制度在英国法治建设、经济发展及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开放有一套成功的做法,同时这也无碍于它是英美法系律师制度的代表这一事实。

英国的律师制度具有如下特点:1、二元制律师制度英国律师制度的突出特点是二元制,即律师队伍划分为出庭律师和事务律师两大部分,在知识结构、教育方式、任职条件、资格授予和业务范围上各不相同,在组织上彼此分立,二者之间不能自由流动,更不能兼而为之。

比较而言,出庭律师的资质条件和社会地位相对较高,组织性较强。

他们可以在任何法院出庭辩护,而且有资格出任法官,但他们不能与当事人直接接触。

事务律师无权在中央法庭出庭辩护,只能从事诉讼前的一般性法律事务,如提供法律咨询、制作法律文书、准备诉讼材料等。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分析 (1)

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律师事务所发展模式分析 (1)

全球化背景下的律师事务所管理——谈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管理一、引言全球化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必然趋势。

简单地讲,全球化就是资本、货物、人力资源、服务等的跨境流动与提供,就是全方位开放。

对律师业而言,就是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水平的全球化。

根据GATS给服务贸易确定的范围与定义,律师业属于服务贸易中的一个门类。

而服务贸易涵盖四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在一个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提供的服务”(所谓“跨境提供”);二是“在一个成员方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方的服务消费者提供的服务”(所谓“国外消费”);三是“一个成员方的服务提供人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以商业到位来提供的服务”(所谓“商业到位”);四是“一个成员方的服务提供人在任何其他成员方境内以自然人到来提供的服务”(所谓“人员流动”)。

可见,全球化给中国律师业带来的既是机遇,也是挑战:一方面,外国投资与进出口贸易的增长及随之而来的知识产权保护、金融保险等业务的增加,将使中国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扩大,潜在的法律服务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另一方面,外国律师或外国法律服务机构的进入将加剧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给幼稚的中国律师业带来巨大的生存压力,使中国律师业的发展空间受到限制。

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乃目前律师界面临的重大课题。

我国的律师业虽然在过去二十多年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目前律师的整体业务水平显然适应不了经济发展尤其是全球化发展的要求,律师事务所小规模、作坊式的运作方式以及管理的混乱甚至缺位更是我国律师业发展的软肋。

这一状况决定了我国律师在与外国同行的竞争中注定将处于劣势。

一般地,越是高级的服务,越需要精细的专业分工与强大的团队支持。

因此,如何实现专业分工基础上的规模化、集团化,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是目前律师界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近年来,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问题。

不少人曾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提出了颇有见地的见解(如暨南大学王河教授提出的律师事务所“五化”,即规范化、专业化、规模化、集团化、国际化的观点。

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

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

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
1.计时收费模式:律师按照工作时间收费,通常是按照每小时的费用计算,这种模式最常见。

2.固定收费模式: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固定费用的服务,不管花费多少时间,费用都不变。

3.成功收费模式: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签订合同,规定只有在案件胜诉后才会收费。

4.分成收费模式:律师事务所与客户约定收入的分成比例,通常是按照案件所涉诉讼金额的百分比来计算。

新兴模式主要包括:
1.法律咨询服务:律师事务所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收费通常是按照服务周期和服务范围来定价。

2.多元化服务:律师事务所不仅提供法律服务,还提供诸如财务、税务等多元化服务,以此增加收入来源。

3.知识产权服务:律师事务所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收费通常是按照服务类型和服务难度来计算。

总之,律师事务所的盈利模式多种多样,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不断调整和改进,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更高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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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奇林:借鉴国外律师事务所运作模式从容应对WTO

沙奇林:借鉴国外律师事务所运作模式从容应对WTO

沙奇林:借鉴国外律师事务所运作模式从容应对WTO一、机会与挑战并存随着中国加入WTO的各个程序的完结以及各种障碍的扫清,我国将于几个月内成为WTO成员国已成为不可回避的事实。

鉴于成员国要受到WTO规则的约束,过去在我国一直对外限制颇多的服务贸易行业也将依《服务贸易总协定》开放,其中,包括了法律服务市场和律师业的开放。

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对于重建历史不长的中国律师业固然是严峻的挑战,但是也有巨大的机会。

一方面,加入WTO后,随着产品与服务贸易的国际化,随着我国的高关税及其它壁垒的拆除,一个拥有世界五分之一人口和经济总量超万亿美元的巨大市场,对外国企业和资本必将具有巨大的吸引力,而中国这个市场对于大多数外国人来说,毕竟有不同的社会、文化背景,不同的法律环境和经济秩序,这样他们对相关的法律和商业的服务需求就形成了我国律师业新的巨大机会。

另一方面,外国人闯进来的同时,中国人也会走出去,走进同样对我们拆除了壁垒的外国市场中去,事实上,中国入也已经和正在走出去。

当我在巴黎街头看到“海尔”的巨大户外广告时,我已经认识到这种国际市场一体化巨大力量,走出去的中国入同样面对着一个相对陌生的市场,同样需要有人为他们提供法律的和商业的中间服务。

第三方面,加入WTO后,我国律师的国内执业环境将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律师也许会像大多数WTO成员国的同行那样有机会参与立法活动,从而对我国的立法和政治生活产生重大的影响,使法律法规的透明度更高,法律的稳定性更强;对律师以及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管理可能会很快参照国际惯例由律师协会这样的行业管理采取代,这样,律师群体的自律能力会得到加强,恶性竞争和职业道德沦丧的弊端可能得到有效控制,律师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多的保障,律师作为一个执业群体的形象会有所提高;WTO规则对成员国的司法环境有一定的要求,有些要求甚至非常明确和具体(如TRIPs),同时,司法环境也是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预期,我国的司法环境在加入WTO后会逐步得到改善,律师执业会更加顺利。

律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与跨境合作

律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与跨境合作

律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与跨境合作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律师行业也趋向于国际化发展,跨境合作逐渐成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发展的重要方向。

本文将探讨律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趋势、跨境合作模式以及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

一、国际化发展趋势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企业和个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法律需求也愈发增长。

律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应运而生,成为行业内不可忽视的趋势。

首先,国际合作成为了跨国企业和投资者日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国际投资、并购、知识产权等领域,律师团队需要具备跨国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咨询服务。

其次,知识的共享和交流使得律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倍受推崇。

各国的律师事务所通过联盟和合作伙伴关系,共享经验,共同提升专业素质。

国际律师组织的建立也推动了全球律师职业的发展和标准化。

再次,国际化发展意味着更多的商机和市场。

律师事务所可以通过海外分支机构或与国外业务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拓展国际市场,服务更多的客户,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跨境合作模式为了实现国际化发展,律师事务所可以采取多种跨境合作模式。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合作模式:1.联盟合作:多个国家或地区的律师事务所组成联盟,共同分享资源和客户,互相合作,提高综合竞争力。

2.合资合作:不同国家的律师事务所合资成立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共享知识和资源,共同承接国际项目,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3.外派合作:律师事务所派遣律师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或与当地律师事务所合作,与当地律师共同开展业务,增强对当地法律和商业环境的了解。

4.人才交流:律师事务所与其他国家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人才交流项目,培养律师的国际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整体竞争力。

三、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在律师行业的国际化发展和跨境合作中,律所面临着一些挑战和机遇。

一方面,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文化存在差异,律师需要具备深入了解不同法律体系的能力。

同时,语言和文化差异也可能成为沟通和合作的障碍,律师需要具备跨文化的沟通能力。

律师事务所商业计划书

律师事务所商业计划书

律师事务所商业计划书一、商业概述。

本商业计划书旨在为律师事务所的创立和经营提供详细的规划和指导。

律师事务所是一个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机构,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合同起草、知识产权保护等服务。

在当今社会,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二、市场分析。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律服务市场需求不断增加。

各类企业和个人在经营、生活中都需要法律服务的支持,而律师事务所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具有强大的市场吸引力。

同时,随着知识产权、合同纠纷等领域的不断扩大,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也在不断拓展,市场需求更加多元化。

三、竞争分析。

目前,律师事务所行业竞争激烈,市场上存在着众多的律师事务所。

这些律师事务所在专业技能、服务质量、客户资源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因此,我们需要在服务质量、价格竞争、品牌建设等方面找到差异化竞争的策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四、商业模式。

律师事务所的商业模式主要包括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法律顾问、合同起草等服务。

在服务过程中,我们将注重与客户的沟通和合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为客户创造实际价值。

同时,我们还将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通过优质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和口碑。

五、发展规划。

在未来的发展规划中,我们将不断提升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不断扩大市场份额。

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团队建设,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意识,为律师事务所的长期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六、风险控制。

在经营过程中,律师事务所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如法律风险、市场风险、人才风险等。

因此,我们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各类风险的预警和控制,确保律师事务所的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

七、总结。

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发展空间。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将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拓展服务领域,加强团队建设,有效控制风险,努力实现律师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和长期稳定经营。

律所公司制改革的例子

律所公司制改革的例子

律所公司制改革的例子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律师事务所也逐渐转向公司制管理模式。

传统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面临着规模化经营的难题,也面临着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和质量控制的问题。

为了适应市场的需求和发展趋势,律师事务所开始转型,实行公司化管理,以提高效率和质量,提升竞争力。

下面是一些成功的律所公司制改革的实例。

1. 瑞士律师事务所CMS
CMS是一家总部位于瑞士的律师事务所,其公司制改革的重点是推行团队合作和高效管理。

该公司建立了一套有效的管理体系,实行了全员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通过团队合作,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从而在国际上获得了广泛的赞誉和业务。

2. 澳大利亚律师事务所Maddocks
Maddocks是一家总部位于澳大利亚的律师事务所,其公司制改革的核心是推行客户导向的经营模式。

该公司以客户满意度为核心指标,建立了完善的客户管理体系,涵盖了客户需求调研、客户关系维护和服务质量监控等方面。

通过有效的客户导向管理,提高了客户满意度和业务水平,获得了良好的市场口碑。

3. 美国律师事务所Baker McKenzie
Baker McKenzie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的全球性律师事务所,其公司制改革的重点是推行全球化经营。

该公司建立了全球统一的管理体系和工作流程,实行了全球一体化的运营模式。

通过全球化经营,该公司在国际上建立了广泛的业务网络和声誉,成为了全球领先的律
师事务所之一。

以上是一些成功的律所公司制改革的实例,这些公司通过灵活的管理模式和创新的经营理念,成功地实现了经营转型和发展,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境外律师事务所与国内律师事务所的比较

境外律师事务所与国内律师事务所的比较

境外律师事务所与国内律师事务所的比较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境外律师事务所与国内律师事务所在职业发展、专业能力、国际化服务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境外律师事务所与国内律师事务所进行比较,以帮助职场规划者更好地了解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和特点。

一、职业发展机会境外律师事务所通常具有更广阔的职业发展机会。

由于其国际化的业务模式,境外律师事务所往往能够为律师提供更多的跨境业务机会和国际交流平台。

这使得律师能够接触到更多的国际化案件和客户,积累更广泛的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相比之下,国内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集中在国内市场,职业发展的机会相对较为有限。

虽然国内市场的竞争激烈,但国内律师事务所在国内法律环境和市场了解上具有一定的优势,能够更好地为国内客户提供服务。

二、专业能力要求境外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专业能力要求相对较高。

由于其涉及的案件通常具有较高的复杂性和跨国性,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卓越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境外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外语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也有一定的要求,以便更好地与国际客户进行沟通和合作。

而国内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专业能力要求相对较为宽泛。

虽然国内市场的案件相对较为常规,但律师仍需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良好的解决问题的能力。

此外,国内律师事务所对律师的专业领域要求也较高,律师需要在某个领域具备深入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国际化服务能力境外律师事务所在国际化服务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

由于其在全球范围内的业务布局,境外律师事务所能够更好地理解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和商业环境,为客户提供全球化的法律服务。

同时,境外律师事务所通常具备更多的国际合作伙伴和资源,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专业的解决方案。

相比之下,国内律师事务所在国际化服务方面的能力相对较弱。

虽然国内市场的发展迅速,但国内律师事务所在国际业务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律师需要更多地了解国际法律和商业环境,提升自己的国际化服务能力,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律师的国际合作解决跨国法律争端的合作模式

律师的国际合作解决跨国法律争端的合作模式

律师的国际合作解决跨国法律争端的合作模式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全球市场的日益扩大,跨国企业之间的法律纠纷和争端也日益显著。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通过国际合作解决跨国法律争端成为了一种常见的方式。

本文将探讨律师的国际合作解决跨国法律争端的合作模式,以期对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提供一些启示和参考。

一、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模式国际律师事务所通常是跨国法律争端解决的主要参与者之一。

这些律师事务所通常由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律师组成,具备丰富的国际业务经验和专业技能。

在合作解决跨国法律争端方面,国际律师事务所通常采取以下合作模式:1. 知识共享与协作国际律师事务所之间通过共享知识和经验来加强合作。

他们建立了内部数据库,收集和整理了大量的案例和法律文献,为合作伙伴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指导。

此外,他们也经常举办内部培训和研讨会,通过交流的方式提高律师团队的专业水平。

2. 跨国团队合作国际律师事务所通常组建跨国团队来解决跨国法律争端。

这些团队由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律师组成,他们能够提供跨文化、多语言的法律服务。

跨国团队通过线上协作平台和实时通讯工具进行沟通,共同制定解决方案,并协作研究法律问题。

3. 法律网络的合作国际律师事务所通过建立与其他律师事务所和专业机构的合作关系,扩大合作网络。

他们与国外的合作伙伴密切合作,共享资源和信息,共同应对跨国法律争端。

此外,律师事务所还积极参与国际律师协会和专业组织的活动,扩大影响力和联系。

二、国际律师协会的合作模式国际律师协会作为专业组织,为律师提供了一个交流与合作的平台。

国际律师协会通常由来自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律师组成,他们通过制定国际标准和规则,促进律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在解决跨国法律争端方面,国际律师协会采取以下合作模式:1. 知识共享与交流国际律师协会通过举办国际研讨会和学术论坛,促进律师之间的知识共享和交流。

律师可以在这些平台上交流解决方案和经验,学习国际法律理论和实践,提高专业水平。

商业模式创新与律师法律服务

商业模式创新与律师法律服务

商业模式创新与律师法律服务商业模式创新与律师法律服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变革,商业模式创新在不同行业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律师法律服务行业也不例外。

商业模式创新不仅可以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还可以为律师事务所带来更高的利润。

本文将探讨商业模式创新对律师法律服务的影响,并提出一些可能的创新方向。

首先,商业模式创新可以改变传统的律师服务模式,提供更高效、灵活和便捷的服务。

传统的律师服务模式常常需要客户亲自到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咨询,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沟通和交流。

这种方式容易耗费客户的时间和精力,同时也增加了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成本。

而通过利用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律师事务所可以提供在线咨询和法律服务,通过视频会议、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客户进行沟通,从而为客户节约时间和成本。

其次,商业模式创新还可以推动律师事务所发展多元化服务。

传统的律师事务所通常只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代理服务,但现实生活中,客户对律师服务的需求更加多样化。

例如,律师事务所可以扩展到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管理、公司法律顾问等领域,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服务。

在此基础上,律师事务所还可以通过合作或收购其他专业服务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公司等,以提供更综合的商业咨询和解决方案。

此外,商业模式创新还可以促进律师事务所与其他行业的合作和创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服务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解决,而是与其他行业和领域相互关联的。

通过与其他行业的合作,律师事务所可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提供更定制化的解决方案。

例如,律师事务所可以与科技公司合作,开发在线争议解决平台,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提供更高效的纠纷解决服务。

同时,律师事务所还可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法律改革,提供公益法律援助和法律顾问服务,增强社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最后,商业模式创新也需要律师事务所重视法律科技的应用。

法律科技可以促进律师事务所的创新和发展。

通过使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区块链等技术,律师事务所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并提供更精准和可信的法律服务。

国内外商业模式比较研究

国内外商业模式比较研究

国内外商业模式比较研究近年来,随着全球市场的日益竞争,商业模式的创新也成为了各行各业所关注的焦点。

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商业模式的创新都是企业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本文中,我们将分析国内外商业模式的比较以及它们的成功案例,并探讨一些有助于创新商业模式的思路。

一、国内外商业模式的比较1.国外商业模式的特点国外商业模式的特点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点:(1)强调以用户为中心。

在国外,企业极其重视用户的体验和需求。

为了满足用户的需求,企业通常会开发出更为直观、易用的产品或服务。

(2)注重创新和融合。

在国外,企业注重创新和融合,不断寻求新的商业模式和高附加值的产品或服务。

例如,谷歌公司致力于在搜索引擎与广告营销之间找到一种更为高效的商业模式。

(3)平台化商业模式颇为盛行。

在国外,平台模式已经成为了许多企业的首选商业模式。

例如,Uber公司凭借其共享出行平台在全球范围内获取了巨大成功。

(4)跨界合作在商业模式上的表现极为典型。

在国外,许多跨界合作的案例证明了其在商业模式上的巨大收益和潜力。

例如,安利公司利用奥运会进行全球营销。

2.国内商业模式的特点国内商业模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强调便捷和实惠。

在中国市场,便捷和实惠通常是企业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

例如,蘑菇街公司通过打破传统电商平台的“中间链条”来降低商品价格,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2)用户通过大数据和互联网不断优化商业模式。

在国内,企业通常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来优化商业模式,以商业模式的不断创新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例如,美团点评公司利用大数据技术,搭建出一整套地域化的O2O服务生态系统,并不断改进其商业模式。

(3)与政府的合作相对密切。

在中国市场,与政府的合作相对密切。

一些企业也利用政策扶持和优惠条件来推动其商业模式的创新和发展。

例如,小米公司通过与政府部门的合作,获得了大量的人才支持和政策支持。

二、国内外商业模式成功案例分析1.国外商业模式成功案例(1)Airbnb公司Airbnb公司是一家在线房屋共享平台,设计用于连接需要住所的人们与愿意出租他们的房子、公寓、城堡、树屋等的房主。

中美律师事务所比较研究

中美律师事务所比较研究

中美律师事务所比较研究英文:The lawyering originated from ancient Europe, but has great development in America. No matter as a phenomena or a science, the American lawyering is worthy to be studied. China is one of the several countries that just began to develop lawyering. It is necessary to compare American law firms with Chinese law firms. First, we can learn a lot from American colleagues. After hundreds of years, American law firms have accumulated many valuable and successful experiences. If we use for reference, we can avoid going by a roundabout way. Second, it is helpful to enhance the competency of Chinese law firm to compete with foreign law firms. With China's admission into the WTO, the legal market of China will be open to the foreign law firms. We have to face the challenge of foreign law firms. There is a dictum in ancient China, which said that you will never loss if you know yourself as well as your opponent. Third,we can predict the growth trend of Chinese law firms. American law firms are fully developed, while our Chinese law firms are at the stage of learning to fly. So we can predict what the Chinese law firms would be from what the American law firms are. There are many differences between Chinese law firms and American law firms, such as the history, the organization form, the management, the size, the way they fetch the client, etc. For the reasons above, I will address them one by one.I. The History.There were 41000 lawyers in the United States in 1870, while the population of United States at that time was 4000,00,00.That is to say almost every 970 persons had one lawyer. The 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set up on may 4th, 1878, indicated the beginning of formal regulation on lawyering. At that time, China was at feudal society, and there was noperson acted as an agent in litigation, not alone legal profession. It was not until 1912 did China introduce into the western concept of lawyer. The Northern Warlords government published the Temporary Rule on Lawyers in 1912, and they developed 3000 lawyers before 1928.In the middle of 20 century, the number of lawyers of American was 180000 to 200000; every 750 persons had one lawyer. This period was the golden period of the development of lawyering. In the 1980th, the amount of lawyers in American exploded into 500000; every 400 persons have one lawyer. After 1990, American law firms became larger and larger; some law firms had $100,00,00,00 incomes in a year (This figure is equal to all the Chinese law firms' incomes in a year!) Now, there are 100,00,00 lawyers in American; every 300 persons have one lawyer. 80 percent of the lawyers in the world are concentrated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American law firms have an uninterrupted development history of hundreds of years, while Chinese law firms only have twenty years' history after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set up in 1949. The General Rule of Peoples' Court of July 1950 provided that the defendant had the right of advocacy, it was the legal base of the existence of lawyers and law firms. Four years later, the central government tried out to set up law firms in several large cities such as Beijing, Shanghai, Tianjin. The first Constitution of 1954 provided that defendant had the right to defend by himself or hire a lawyer to defend. In 1956, the Regulation of Lawyers' Fee was effective. But the process of constructing law firms had been stopped in 1957 due to political reasons. During the following twenty years, China had no law firm. It was not until 1979 did the Communist Party decide to resume the law firms. From then on, China began to construct government law firms. There were ten national law firms in Beijing before 1995.The largest law firm was The First Law Firm of Beijing,which had nearly one hundred lawyers at her height of power and splendor.In the 1995, the Judicial Bureau of Beijing began to reform the government law firm in Beijing. All the lawyers were encouraged to practice in self-dependent law firms. For those who were up to the mustard of setting up partnership law firms, the municipal provided conveniences for them to register. Beijing was the first city that began the reform of law firms. Many of the large cities followed the lead of it. According the latest statistic, there are 11,00,00 lawyers and 100,00 law firms in China. The different history of American law firms and Chinese law firms reflect the different history of the two countries. We can find that the history of law firms in one country has close relationship with the society they exist and can duly reflect the evolvement of the society.II. The Law Firm OrganizationsThere is no uniform act on lawyers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lawyers and law firms are regulated under the state laws. There are three kinds of law firms in the United State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s,Limited Liability Companies and individual practice (Boutique Law Firm)。

律师事务所的机构和运营模式分析

律师事务所的机构和运营模式分析

律师事务所的机构和运营模式分析在法律职业领域,律师事务所是承担法律服务的重要机构。

律师事务所的机构和运营模式对于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维护客户利益以及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组织结构、业务模式和人才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

一、组织结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通常由合伙人、律师和行政人员组成。

合伙人是事务所的核心,他们负责制定发展战略、决策重大事务,并对事务所的运营负有最终责任。

律师是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人员,他们负责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诉讼等服务。

行政人员则负责事务所的日常运营,包括财务、人力资源、市场推广等。

在组织结构中,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和协调至关重要。

律师事务所通常采用合伙制度,合伙人共同承担风险和利润。

合伙人之间需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制定事务所的发展战略,并确保其执行。

此外,事务所还可以设立专业委员会或部门,以便更好地组织和管理不同领域的律师。

二、业务模式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模式通常包括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

诉讼业务是律师事务所的核心业务之一,包括代理诉讼、仲裁等。

律师事务所需要拥有一支专业的诉讼团队,具备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和卓越的辩护能力。

非诉讼业务包括法律咨询、合同起草、公司并购等,需要律师具备全面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律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广泛。

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还提供跨国法律服务,需要拥有全球网络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可以开展专业化业务,如知识产权、金融法律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三、人才管理人才是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

律师事务所需要吸引、培养和留住优秀的律师和行政人员。

首先,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良好的企业文化和价值观,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其次,律师事务所需要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为律师提供持续的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

此外,律师事务所还可以设立激励机制,如股权激励、绩效考核等,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律师事务所还需要注重团队合作和知识共享。

跨境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模式与文化差异

跨境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模式与文化差异

跨境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模式与文化差异跨境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特殊的法律服务机构,其经营模式和文化差异对其运营和发展有着深远影响。

本文将探讨跨境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模式及文化差异对其业务运作的影响。

经营模式分析跨境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模式常常具有以下特点:全球化服务:跨境律师事务所通常服务于跨国公司和国际组织,需要具备全球化服务能力,跨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法律服务。

团队合作:跨境律师事务所通常由具备不同专业背景和法律专长的律师组成,强调团队合作,整合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高效运作:为了应对跨国法律事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跨境律师事务所需要高效运作,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灵活处理各种法律挑战。

文化差异影响文化差异对跨境律师事务所的运营和管理产生深远影响:沟通方式: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背景影响着人们的沟通方式和习惯。

跨境律师事务所需要了解并尊重不同文化间的沟通差异,有效沟通是跨境合作的关键。

价值观念:文化差异导致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法律事务的看法和处理方式存在差异。

跨境律师事务所需要在尊重各国法律体系的基础上,理解并融合不同文化的法律理念。

管理模式: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律师可能具有不同的管理习惯和工作方式。

跨境律师事务所需要建立灵活的管理模式,包容不同文化的工作风格,实现协同合作。

跨境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模式和文化差异是其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和处理的问题。

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境律师事务所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经营模式,同时尊重和融合各国文化,以适应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在跨境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中,经营模式的创新和文化差异的处理将成为其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根据要求,以上内容是我根据标题《跨境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模式与文化差异》生成的文章,探讨了跨境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模式及文化差异对业务运作的影响,强调了在全球化背景下的重要性。

美国律师事务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美国律师事务所的组织运营及管理
机遇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法律服务市场的不断扩大,律师事务所可 以利用新技术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和市 场机会。同时,满足客户多元化和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也 为律师事务所提供了发展机遇。
05
律师事务所的未来发展
Chapter
技术创新对律师事务所的影响
自动化和人工智能
远程工作
通过自动化和人工智能技术,律师事 务所可以更高效地处理法律文件和案 件,提高工作效率。
可持续发展
律师事务所应关注环境保 护和社会责任,推动可持 续发展,为社会做出贡献 。
数字化转型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 律师事务所应积极拥抱数 字化转型,利用数字化技 术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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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制度的特点是决策权集中,合伙人之间相互监督 ,共同决策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
合伙人制度也有助于提高律师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促进律师事务所的长期发展。律师职级体系01
美国律师事务所通常设立不同的职级,包括合伙人、资深律师、律师、助理律师 等,每个职级都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利。
02
职级体系有助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团队合作,不同职级的律师在律师事务所中 扮演不同的角色,共同完成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目标。
业务拓展策略
业务拓展策略
律师事务所通常采用多种策略来拓展业务,包括市场推广、网络营销、参加行业 活动、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等。这些策略有助于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和吸引新 客户。
律师团队建设
律师事务所通常注重律师团队建设,通过培训、交流、团队合作等方式提高律师 的专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这有助于提高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04
律师事务所的竞争环境
Chapter

律师事务所治理和转型路径的国外对比研究

律师事务所治理和转型路径的国外对比研究

律师事务所治理和转型路径的国外对比研究引言: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复杂化,律师事务所的治理和转型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领域。

在国外,许多律师事务所已经开始通过采用新的治理模式和转型策略来适应市场的需求和挑战。

本文旨在对国外律师事务所治理和转型路径进行对比研究,以期为我国律师事务所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一、律师事务所治理的国外对比研究1. 合伙制与公司制的比较在国外,律师事务所可以选择合伙制或公司制作为其组织形式。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优势包括灵活性和高度的合作性,每个合伙人都能够参与到事务所的决策和管理中。

然而,合伙制也存在一些缺点,如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决策效率的低下。

相比之下,公司制律师事务所更加专业化和规范化,但也可能导致权力集中和部分合伙人的利益被忽视。

因此,律师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并通过灵活的治理机制解决相应的问题。

2. 治理模式的创新国外律师事务所在治理模式方面进行了许多创新尝试。

例如,一些律师事务所采用了流程管理模式,将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分工和专业化,提高了效率和质量。

另外,一些律师事务所还建立了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由合伙人和非合伙人成员组成,负责决策和管理。

这样的治理模式能够确保权力的分散和合法性的监督。

此外,一些律师事务所在治理结构中引入了外部董事或独立监管机构,以提升治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在国外,律师事务所普遍建立了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以促进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发展。

典型的机制包括绩效考核指标、奖金制度、晋升机制等。

此外,一些律师事务所还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律师人才。

这些激励机制可以帮助律师事务所有效地管理人才和实现长期发展目标。

二、律师事务所转型路径的国外对比研究1. 多元化经营在国际市场上,一些律师事务所通过多元化经营来扩大业务领域和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例如,一些律师事务所从传统的法律服务扩展到咨询、会计和金融等领域,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

商业模式的国内外比较研究

商业模式的国内外比较研究

商业模式的国内外比较研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内外商业模式的比较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不同国家的商业模式呈现出差异化特点,对于了解各国商业发展情况、借鉴先进经验和发现创新机会都具有积极意义。

本文将对国内外商业模式进行比较研究,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商业模式创新。

一、商业模式的定义和特征商业模式是一个企业或组织运作的框架,它涵盖了产品或服务的价值主张、市场定位、运营方式和盈利模式等要素。

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应当能够创造持续的竞争优势,并为企业带来长期利润。

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商业模式都具备以下特征:第一,价值主张。

商业模式必须能够提供有吸引力的价值主张,满足市场需求。

第二,市场定位。

商业模式需要定位清晰,明确自己的目标市场和消费群体。

第三,运营方式。

商业模式中的运营方式包括供应链管理、资源配置和业务流程等方面的设计。

第四,盈利模式。

商业模式的核心是如何实现盈利,如何产生收入和利润。

二、国内外商业模式的比较1. 美国商业模式美国商业模式以创新为核心,注重科技和市场的结合。

美国企业在商业模式上更注重灵活性和快速反应能力,强调市场开拓和产品创新。

例如,互联网巨头谷歌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改进,逐渐垄断了搜索引擎市场。

苹果公司则通过整合硬件、软件和服务,成功构建了闭环生态系统,实现了盈利的多元化。

2. 德国商业模式德国商业模式以质量和工艺为核心,强调工程和技术的精湛。

德国企业在商业模式上注重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德国汽车制造商宝马以其优质的工艺和精细的细节设计而享誉全球。

此外,德国工业制造业的商业模式也以高度自动化、高效生产和严格的品质控制为特点。

3. 中国商业模式中国商业模式以规模经济和市场份额为核心,注重效率和速度。

中国的快速经济增长为商业模式的创新提供了机遇。

例如,中国的电商巨头阿里巴巴通过构建庞大的网络零售平台和物流体系,实现了规模经济和资源整合。

另外,中国的共享经济模式也成为一种具有代表性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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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律师事务所的商业模式比较和借鉴一、商业模式的理念商业模式,也称商务模式、业务模式或经营模式。

指经济运营中,某行业或某企业为实现其经营的价值目标,根据其内外环境已固化形成或创新设定的并经优化后可复制的商业运营综合方式,它是公司运行的基本秩序和规范。

公司依据它建立,并依据它使用和整合其资源,积极竞争并超越竞争者,向客户提供更大的价值,且依之获利并保证企业不断创新和超越,永葆基业常青。

同时,它具体体现了公司现在如何获利的模式,以及在未来长时间内的计划和规范。

二、中国律师所经营的主要商业模式中国律师事务所的主要商业模式,一言以蔽之是“小而全”小作坊式的商业经营模式。

主要特点是:由于中国律师业发展所处阶段和其现阶段所提供的业务层面、服务的客户定位需求决定了其经营商业模式的特点。

(一)中国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价值主张目前流行的律师事务所商业模式是根据客户不同类型案件要求,提供全面的法律实体、程序帮助服务和与公检法沟通技能,帮助其所服务的客户群赢得官司、实现委托客户诉讼主张,获得委托客户的信赖和满意,同时获得相应的报酬和持续发展。

(二)中国律师事务所目前的商业模式建构特点1、客户界面。

以普通和不特定客户为主,并限于地域性,主要是因为在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中遭遇法律问题而被动产生法律帮助需求的人群和企业都是目前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客户或潜在客户。

这类客户明显存在着处于中低端层面、需求为事后法务、具有偶发性的特点。

2、内部构造。

与客户界面相对应,有什么样的客户界面,必然有适应之的律师事务所内部构造。

针对普通不特定的客户群及其需求,律师事务所的组织结构应用小型合伙松散的扁平结构足以应付。

每个个体专业律师虽然因为《律师法》法律规定和合作需要而集中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但实质上当案件进入律师事务所时(基本上,也是因为寻找某位律师而进入的业务),该单体律师凭借其掌握的法律知识、从业经验和出庭需要,既可独立提供法律帮助并处理案件。

单体律师受过教育,流动性高,他们有能力转到其他律师所,或者自行合伙挂牌经营,而且“其工作性质使得他们建立了牢固的人际关系网络,包括那些有兴趣雇佣他们的客户”。

因此,对于所谓通过内部构造要素提供竞争力和附加值的治理结构、业务流程、知识经验、专业化的体悟和深化并不是那么迫切和急需。

这样,对律师团队化的分工协作、法律业务的精深研究和为高端客户提供整体法律解决方案的整合不但无助,而且无从展开,使得中国律师事务所大部分到现阶段仍然在处理一般民刑、经济法律案件,内部处于各自为政的局面,只是不断发生承办案件标的越来越大的量的变化而已,至于律师业法律业务质的变化尚待时日和业界共同努力。

3、伙伴界面。

既然目前法律业务是一般性的、偶发式的客户群案件且律师主要业务工作是处理案件,那么,中国律师事务所的伙伴关系主要是公检法机关和熟悉的朋友群。

其处理案件的基本方法是,律师通过出庭发表法律代理意见和与公检法沟通的方式,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并影响公检法办案人员在法律容许范围内的自由心证。

其开拓和获取客户的最基本方法是,通过朋友引见和旧客户的再推荐。

也就是说,只要某个专业律师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和从业经验,与公检法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加上朋友的认同和案件业务推荐,即可很好地运营和发展,价值也能够得到很好的支撑和保持。

我们就从当前中国律师业的改革典型: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简要分析可见以上的典型特点。

上海锦天城律师所是司法部表彰的典型单位。

其前身由三家律师事务所于1999年初合并而成,合伙人35人,总人数200人。

但我们分析框架和运营方式发现:①共有三个分部不在一起办公;②费用主要由各个合伙人承担成本和利润;③案件主要以合伙人各自办理;④体现民主,主任的开会费用由全体合伙人签字;⑤业务无所不包。

因此实质上,规模是有了、量变是有了,但实质分析仍然是“小而全”的商业模式。

三、国外、港澳律师所经营的主要商业模式世界法律服务业正越来越呈现出全球化、规模化和精品化三个主要特征。

1998年以来,一些大型、超大型律师事务所开始在全球范围内兼并收购,形成全球一体化的格局。

事务所呈现两级分化趋势,即大者更大,小者更精。

截至2001年,全球排名前50强的律师事务所,平均人数超过800人,前十名事务所平均人数超过1300人。

全球规模最大的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其律师人数达3600人。

(一)国外律师事务所的主要价值主张国外律师事务所更多选择提供专业化的独有法律整体解决方案服务,与企业设立、发展、兼并、衰退、再造等自身发展阶段相配套。

为能够满足专业化客户的事前法务、战略法务的本质需求,必须有专业化和高层位的“精品概念”,这也是其反映经济发展趋势和客户公司要求的必然选择。

1诉讼只是其法律解决方案的一个环节或手段而已。

(二)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商业模式的建构主要特点1、客户界面。

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的客户主要集中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企业群,且该企业群对法律的需求是事前的、战略的、相对固定的。

法律事务不仅局限于债权问题,更多的发展到:公司物权如公司地产开发、合作销售、项目收购;公司股权如公司设立、股权收购、兼并、控股、治理结构改造;特许经营权如连锁、许可、集团建构;涉外如跨国直接和间接投资、中外合资合作、国际项目投标等复杂、多层次、整合性法律整体解决方案提供。

其客户的层面不但广阔,而且其法律服务需求是在相同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和年度经营中不断发生和提升,源源不断、反复出现并具有同质性,朱伟一律师说“美国法学院内半数以上的人要当公司法的律师”、“公司业务是美国律师的常青藤”,反映国外律师客户界面的特征。

2、内部构造。

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为适应客户群的定位和需求,其内部构造必须伴随客户顺应世界全球化经济发展的设立、发展、跨国投资、兼并、合资、上市、重组等等经营行为要求而建构。

可见,其组织形式的公司化、业务专业化和内部分工协作化、大型法律项目服务内容的律师事务所知识流程化、特质化成为必然。

现在,许多跨国律师事务所,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在全球扩张分部和分所以适应其服务客户跨国投资的需求,即是例证。

3、伙伴界面。

正因为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的客户定位和专业服务特征决定其仅仅与法官沟通和朋友推荐的基本伙伴关系远远不足以维持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因此,许多现代的先进经营、营销理念和实践技术在国外、港澳律师所得以充分应用,并发挥很大的作用。

如与利益相关的公司法律部建立互动联盟,同行之间的战略联盟和分工协作,与相关的咨询服务业的中介组织的战略联盟,甚至与风险投资商等牵头组成几家或数十家机构构成的项目小组提供单体律师事务所难以提供的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并获得中国律师目前难以想象的利润。

4、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也非常重视平台环境和顶板环境的改善。

如:通过积极介入和影响中国加入WTO的谈判,获得首先进入中国大门的绝佳机会,其可以更直接地为在中国投资的跨国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而且由于美国安然、四通等会计舞弊丑闻导致美国会计业重整,国外律师通过争取使得许多相关法律业务又从会计咨询业中再剥离,重新回到律师事务所之手。

我们简要分析典型美国律师事务所,可以看出其商业模式的典型特点:①全球性、规模化、组织结构公司化,具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和治理方式。

②法律业务专业化,业务由整个律师事务所依靠品牌、专业、网络、营销统一承揽和获取。

法律服务与企业的整体发展阶段和提升密切相关。

③业务提供是整体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四、对比和借鉴我们简要比较中国律师事务所和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主要商业模式特点,我们认为应当在以下方面作重要借鉴。

(一)价值主张显然,两者的价值主张有着明显的区别。

中国律师事务所的主张尚局限于传统的“辩护士”的角色价值,定位于一般客户、并帮助客户胜诉,取得弥补损失的法益。

但这种价值主张相较于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的为定位于企业客户、为企业整体发展提供专业性法律服务的价值主张,两者对于客户的本质利益获取也就是企业发展法益的获取,后者显然意义更大。

后者不但可以尽可能地避免诉讼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诉累和诉讼成本,而且其本身可以直接创造法益价值。

例如:因为谈判条款的权益义务划分直接争取到的企业利益;因为选择不同的法律经营模式如合伙还是公司制、监事会还是独立董事、股份还是上市、兼并还是出售、股权还是特许经营等亦同样会为企业带来直接效益价值。

(二)客户界面中国律师事务所目前的客户定位和模式导致事务所的区域化和业务量不足、不稳定,因为案件并不是经常性发生项目,而且有其办理的基本规律性,有时企业或企业法律部采取自行办理。

如银行借贷的系列案件就是典型,现在不但过了高发期,而且因为其法律关系构造明晰,虽然标的很大,现在很少见哪一家银行将借贷案件委托社会律师办理。

但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的客户定位是集中在需要整体运营法律服务的公司,且涉及到其各个运营环节,换句话讲,只要公司运营就有律师服务的价值,因此该客户定位是明确的公司客户群且业务为经常性项目,并伴随着企业的发展升级而发展升级。

更关键的是可以突破区域的限制,进行扩张发展。

当然,此客户定位对于提供的法律产品和服务有其特殊的专业知识要求、质量要求、服务要求和品牌要求。

(三)内部构造中国律师事务所是“小而全”,而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是“大而专”,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悖论?实际上,这是因为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客户定位问题和中国律师业务特殊性。

正如中国古语“合字难写”,中国律师虽然属于新兴阶层,知道秩序和合作的重要性,但是既然客户定位是偶发的、由单体律师就可以独立解决的,那么刚好符合中国人喜欢独立工作的个性,导致如亚当•斯密《国富论》2举例讲,分工10人可以生产4.8万别针,个人包干19人只能生产20个分工协作的巨大经济效益不能体现。

认识到这一点很重要,这是中国律师业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

相反,有数百年发展历史的国外、港澳律师事务所,因为其客户定位的变迁、法律服务价值理念的进化和法律服务的复杂化和精细化,导致其组织架构和管理方式必须是以分工协作为基础的架构即“大而专”,这样才能真正地发挥其比较竞争优势和区隔优势、提高法律解决方案的附加价值和创价能力,建成百年老店。

更能说明问题的是,中国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产品和服务是每个个体律师自己经验化的法律产品和服务。

不但存在着该产品的未模块范本化和服务的高层化,而且对目前中国律师业发展制约影响的是:该法律产品和服务不是依附于整个律师事务所的权属和品牌,而是依附于构成律师事务所的个体专业律师品牌和头脑,与整个律师事务所直接无关。

直接的后果是客户认识并信赖某个律师且委托其业务,业务随着律师个体权利进行移转。

处于“过去,优质服务意味着有一个认识你的人为你提供个性化的服务”3的个体经验手工作阶段。

体现律师所核心竞争力的客户资源、业务能力和核心知识流程等要素流散、分布在每个专业律师和助手中,严重影响和制约律师事务所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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