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 强化安全保供、加大市场监管(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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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铜王政办发〔2017〕33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铜王政办发〔2017〕33号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正文:----------------------------------------------------------------------------------------------------------------------------------------------------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铜王政办发〔2017〕33号黄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王家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区四创办: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夯实监管责任,提升市场规范化监管能力和水平,依据区政府〔2015〕第11次常务会议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黄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行使部分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权的意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市场监管领导责任制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既是重大民生、经济问题,又是重大政治问题。

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市场监管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市场监管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履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安排部署、督查检查的职责。

二、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做好市场监管工作首先要解决好人员管理问题,各镇办要严格落实区政府〔2015〕第11次常务会议精神,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配足10名以上工作人员,要专编专用,专岗专人,每年市场监管岗位人员调整必须控制在5%以内。

各镇办从事市场监督管理的人员实行镇办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双重管理和领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镇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可以提出任免建议,镇办在调整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时需事前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意见,保证从事市场监管工作人员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同时,要严格执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实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岗位津贴的通知》(陕人社发〔2012〕111号)要求,落实基层市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监管津贴。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12.14•【文号】国发〔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12.1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1年12月14日“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客观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设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市场综合监管效能,更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实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市场准入环境持续优化,竞争环境不断改善,消费环境稳中向好,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水平跃上新台阶,为市场平稳运行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十四五”时期深化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监管体制实现重大改革,统一市场监管格局初步形成。

党中央、国务院从战略高度出发,对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历史性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整合监管职能,加强监管协同,实现了分段、分领域监管向统一、综合监管的转变。

商事制度改革纵深推进,市场活力充分释放。

从注册资本实缴制到认缴登记制,从改革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到精简优化涉企经营许可,从传统监管到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商事制度实现根本性变革,成为“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我国营商环境显着改善,五年来企业平均开办时间由22.9天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企业普通注销平均耗时由100天下降至60天,简易注销平均耗时20天左右。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强化监管职能全面保障安全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强化监管职能全面保障安全工作

市场监管部门如何强化监管职能全面保障安全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开展市场领域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积极践行“强化监管、保障安全、服务民生、促进发展”监管理念,采取强有力措施,创新监管举措,坚持“检查+指导+服务+处罚”的原则,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四大安全”工作进行督查,坚持“四位一体”严监管,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坚决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一是在食品安全上聚力。

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与专项整治,重点对检查食品生产工艺流程、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三无”食品、环境卫生、餐饮具消毒、学校食堂、集体供餐单位食品留样等违法经营行为。

重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整体形势趋好,不发生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食品安全事故。

全面落实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地见效,指导企业落实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监督企业实施“日排查、周管控、月调度”计划。

二是在药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上着力。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

重点检查药师不在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网上身份不规范、销售“回流药”、票账物不相符、药品使用单位非法经营药品行为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

加强药品使用环节安全监管,以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卫生院为重点,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整顿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查处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变相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以规范保健食品广告为重点,整治保健食品夸大宣传、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等行为;加大了对保健食品营销会议的监督检查力度。

三是在特种设备上发力。

创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模式,杜绝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组织开展了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为燃气公用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充装及餐饮使用单位、叉车、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查处了非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无证、违章操作特种设备等行为。

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加强市场监管

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加强市场监管

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加强市场监管2023年已到来,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中国企业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以及加强市场监管。

本文将着重探讨在2023年,如何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以及加强市场监管,推动中国经济更好、更健康、更可持续发展。

在2023年,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企业的发展将更加快速和全面。

同时,市场环境也会变得更加复杂,而如何建立和完善监管体系,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将成为一个关键的问题。

为了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

在政府的引导下,企业应该建立全方位的合规管理制度,并不断改善和完善,避免出现违法违规的行为。

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防止企业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利益,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企业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实现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要加强市场监管。

在2023年,政府应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机制和产品监管制度,促进市场竞争公平、有序。

此外,加强对市场信息的监测和分析,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市场变化,了解市场需求,有效提高市场监管的精准度和效果。

要推动信息技术在市场监管中的应用。

在2023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政府可以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市场信息的高效分析和监控,提升市场监管的效率和精准度。

同时,政府可以建立企业信息公开平台,促进企业对市场信息的共享和公开,提高企业诚信度和市场透明度。

通过推动信息技术在市场监管中的应用,实现市场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和精确化,提高市场监管的水平和效果。

要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

在市场监管中,除了要保障企业遵守法律,还要着重关注消费者权益。

政府应该建立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加强对消费者的法律援助和权益保护,让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享有公正、公平的待遇,从而提高消费者信任度和市场稳定性。

总之,在2023年,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和市场监管是中国经济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服务型监管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服务型监管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服务型监管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8.08•【字号】鄂市监法〔2022〕42号•【施行日期】2022.08.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服务型监管的实施意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改进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提高市场监管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现就在全省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全面推行服务型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人民至上、执法为民,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着力推进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构建服务有效、监管有力的服务型监管机制,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二)主要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服务意识,按照监管“无事不扰”和服务“无处不在”原则,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将政策法律宣传、质量技术基础服务、风险排查管控、合规经营指引等服务因素贯穿于市场监督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在守牢安全底线,依法严厉查处严重违法行为的同时,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让监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基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

加大安全风险和违法行为监测力度,及时公布监测信息,建立健全监测信息处置反馈机制,帮助市场主体健全完善内控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自我监督,履行法定义务。

关于推行“四个规范”提高监管效能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行“四个规范”提高监管效能的实施意见

关于推行“四个规范”提高监管效能的实施意见
为了提高监管效能,推行“四个规范”的实施意见如下:
1. 规范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监管机构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有序、高效进行。

2. 规范监管行为:监管机构要坚守法律底线,依法行使监管权力,杜绝滥用和不当行使监管权力的行为。

同时,要注重规范自身行为,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严禁违规操作和不当干预市场经济活动。

3. 规范监管标准:监管机构要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监管标准,依法监管、客观公正,确保监管决策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同时,要加强监管信息公开,提升社会监督效能,增强监管的公众参与性和透明度。

4. 规范监管程序:监管机构要建立健全监管程序,确保监管执法的公正、合法和有序进行。

要加强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培养,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行力。

通过推行“四个规范”,可以提高监管机构的整体效能,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8.27•【字号】同政发〔2020〕52号•【施行日期】2020.08.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大同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经大同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大同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2020年8月27日大同市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打造“六最”营商环境,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监管责任,严格依法监管,加快构建政府监管、信用约束、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逐步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和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夯实监管责任1.明确监管职责。

各级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在国家及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全面梳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明确监管对象、监管范围、监管依据等,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

监管事项要逐条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机构及承办人员,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及时对监管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委编办、市司法局配合,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分别负责)2.厘清监管责任。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 强化安全保供、加大市场监管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 强化安全保供、加大市场监管

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强化安全保供、加大市场监管燃气行业管理所依据的相关法规近年不断得到完善,近几年我处从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强化安全保供和加大市场监管等方面抓好行业管理工作。

1 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构建行业管理框架经过制度建设方面的多年不懈努力,我市燃气行业完成了以法规、规划、技术规范、服务规范和契约为主要支撑的管理制度框架构建,从制度上初步解决了燃气行业经营和服务“该做什么”、“怎么做”、“该做到什么水平”等问题,为依法行政、依约管理、社会监督,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基础。

(1) 完善行业管理法规,健全制约机制。

《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于1997年10月施行,在条例施行过程中。

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2005年《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中,我们积极参与了《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推动了该条例的出台、实施。

认真梳理了条例设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起草、讨论、并修善了有关行政审批办事程序。

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我们依据《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了《南京市燃气管理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进一步健全了燃气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

(2) 实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

加强契约管理。

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我市加快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的实施,并加强契约管理。

一是完成了《南京市江北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的签订工作,使南京市在实施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上走在了全国前列,并于2005年底实现了江北地区民用户通上天然气的目标。

在《南京市江北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我处于2007年3月份完成了对南京中燃特许经营的中期评估工作,通过评估,了解了南京中燃在建设、经营、安全管理、服务管理等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处及时出具了中期评估报告并向南京中燃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促使南京中燃进一步规范特许经营行为,也为今后的特许经营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在江北地区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的基础上,探索推进江南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的实施,草拟了对江南实行天然气特许经营的协议,并与南京港华公司进行了多次的讨论和修改。

2024年 行政许可工作计划

2024年 行政许可工作计划

2024年行政许可工作计划
2024年的行政许可工作计划可以根据具体机构和行业的情况进行调整,以下是一个示例:
1. 完善行政许可制度:
- 对现有行政许可制度进行评估和改革,简化程序、优化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 制定明确的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规范,确保许可依据合法、权限明确。

2. 优化申请办理流程:
- 设立在线申请平台,提供便捷的电子申请通道,实现线上预审和线下审核相结合。

- 简化材料清单和要求,减少繁琐的申请步骤,提高办理效率。

3. 提高审批效率和时限:
- 优化内部审批流程,采用并行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间。

- 设定明确的办结时限,并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及时办结。

4.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加强许可后的事中监管工作,确保企业按照许可条件和规定进行经营活动。

- 建立健全的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协同监管。

5. 推进便民利企措施:
- 推广“一次办好”制度,减少企业跑腿次数,提高企业办事效率。

- 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供一站式行政许可服务。

6. 宣传和培训:
- 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行政许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 向企业和公众宣传行政许可政策、流程和改革成果,增加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7. 监督和评估:
- 建立健全的行政许可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抽查和风险评估。

- 定期评估行政许可工作的效果和影响,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4.09.04•【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政策解读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重点举措》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在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制度规则方面,《重点举措》有哪些新的制度安排?运用法治手段为经营主体保驾护航,既是企业所盼,也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根本要求。

《重点举措》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根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一系列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规则的新举措。

在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提出了优化新业态、新领域经营主体登记制度,研究完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基础法律制度和商事相关法律制度。

授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从事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强化知名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机制,研究商号保护法律制度。

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方面,提出推动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等配套制度,制定出台《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研究制定《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工作指引》。

在完善市场秩序制度方面,提出修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加快出台《涉企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帮助减轻企业负担,规范平台收费行为。

在完善“三品一特”制度方面,提出加快制修订《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

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市场秩序

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市场秩序

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市场秩序在一个健康发展的市场经济中,监管执法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它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

因此,加强监管执法对于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加大监管力度加强监管执法的第一步是要加大监管力度。

只有增加执法部门的人员和资源投入,并加强对市场的监测和监察,才能够有效地发现和打击市场违规行为。

此外,还需要建立健全监管执法的法律框架和机制,明确执法部门的职责和权力,以确保执法工作的有序进行。

为了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可以采取多种手段。

例如,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管理,严格审核和准入条件,遏制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加大对市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的合作机制,共同推动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加强对市场商品质量和安全的监管,严禁制假售假行为,提高产品质量监管水平等。

二、完善执法机制除了加大监管力度外,还需要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首先,要建立健全执法部门内部的协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之间的沟通和配合,做到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

其次,要加强执法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再次,要加强执法结果的跟踪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执法工作的流程和方法。

执法机制的完善还需要注重与其他部门的合作。

例如,要加强与司法机关、工商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形成多部门协同执法的工作模式。

只有通过多部门的合作,才能够形成对市场违规行为的综合打击,形成对市场秩序的有效维护。

三、加强惩治力度为了加强监管执法,不仅要加大执法力度,还需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

只有让违法者付出足够的代价,才能够起到震慑作用,有效地维护市场秩序。

因此,在加强监管执法的同时,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处罚。

加强惩治力度可以从多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健全法律法规,提高对市场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其次,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打击,注重对制假售假、价格欺诈等行为的查处和曝光。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的通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4.08.29
•【文号】国市监注发〔2024〕84号
•【施行日期】2024.08.2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
措(2024年版)》的通知
国市监注发〔2024〕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已经2024年8月26日总局第2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8月29日附件: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

健全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健全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

要健全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市场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确保市场监管有法可依。

同时,要保持法律法
规的及时更新,以适应市场的变化。

2. 规范监管行为:制定详细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确保监管行为的规范化和透明化。

这包括监管程序、监
管内容、监管方式等方面。

3. 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实现监管信息共享,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

4. 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加强对企业信用行为的监
管,对失信企业实行联合惩戒。

5. 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市场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通过
数据挖掘和分析,及时发现市场异常行为和市场风险。

6. 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加强市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通过培训、
交流等方式,不断更新监管人员的知识储备。

7. 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
网站等方式,方便社会公众反映问题。

8.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打击跨国市场违法行为。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
定和推广,提升我国在国际市场监管领域的话语权。

总之,健全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体系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监管行为、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市场监管的效率和公正性,保障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2篇)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2篇)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菜市场的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交易安全,促进农产品流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菜市场是指为满足城市居民和周边居民对蔬菜水果等农产品需求,提供统一集中交易、展销、采购、配送等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菜市场应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菜市场应注重卫生、环境保护,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和消费环境。

第二章经营主体第五条菜市场经营主体可以是个体户、合作社、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营主体。

第六条菜市场经营主体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并按规定向市场管理方申请登记。

第七条菜市场经营主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市场管理方的监督和管理。

第三章市场规划和建设第八条菜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应符合城市规划,并根据市场需求和周边居民的购买力合理规划市场面积和货摊数量。

第九条菜市场的建设要确保基础设施完善,包括供水、供电、通风、排污等设施。

第十条菜市场的建设要注意防灾防火,设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

第四章市场管理第十一条菜市场应设置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监督经营主体履行相关规定和义务。

第十三条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市场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问题。

第十四条菜市场应定期组织市场整治活动,包括清理卫生、整治环境、规范交易等。

第十五条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市场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供应信息等。

第五章经营行为规范第十六条菜市场经营主体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参与制假售假、偷逃税等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菜市场经营主体应展示并明码标价,不得以次充好、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

第十八条菜市场经营主体应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不得销售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农产品。

第十九条菜市场经营主体应保持卫生、整洁的经营环境,定期清理卫生垃圾,确保食品安全。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监督检查机构应定期对菜市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行政许可工作工作制度

行政许可工作工作制度

行政许可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许可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许可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提供服务。

第三条行政许可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负责实施。

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应当具备法定职权,明确许可事项、条件、程序、期限等。

第四条行政许可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保障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第五条行政许可的设定应当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原则。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有利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六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审查申请人的条件,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第七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按照规定的期限作出决定。

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当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告知申请人。

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第八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九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在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时,可以依法进行现场检查或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申请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应当自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向申请人颁发或者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第十一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许可档案管理制度,对行政许可的申请、审查、决定等材料进行归档保存。

三、行政许可的变更和撤回第十二条行政许可的变更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必要的原则。

申请变更行政许可的,应当向原实施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原实施机关应当在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按照规定的期限作出是否准予变更的决定。

第十四条行政许可依法不得转让。

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行政许可与他人共享或者借给他人使用。

2024年上半年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工作总结(2篇)

2024年上半年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工作总结(2篇)

2024年上半年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工作总结____年上半年,作为行政监管部门的一员,我积极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全面推进行政监管工作,以确保社会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以下是我在这段时间内的工作总结:一、加强监管法规建设1.制定并完善相关监管法规和规章制度,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的需要。

2.加强对监管法律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监管水平。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和修订监管法规,推动法规体系的完善。

二、加强市场监管1.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完善市场监管信息化系统,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3.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1.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品的质量安全。

2.加强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不法行为。

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法规的修订工作,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

四、加强环境保护监管1.加大对环境污染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惩处违法行为。

2.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提高环境保护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五、加强金融监管1.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的发生。

2.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维护金融秩序。

3.加大对金融市场的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风险。

六、加强信息安全监管1.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管,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的风险。

2.加大对信息安全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安全。

3.加强信息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七、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监督1.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确保行政监察工作的依法进行。

2.加强行政监察机构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行政监察工作的质量。

3.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评估和考核,推动行政监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总之,____年上半年,我积极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全面推进行政监管工作。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1.31•【字号】•【施行日期】2024.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一、基本情况2023年,市市场监管委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部署,主动进位、争当主角,全面实施市场监管“五大工程”,以市场监管之为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建设添秤添彩。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委严格按照年度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各项监管执法工作。

市市场监管委权责清单共分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反垄断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宏观质量管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其他等13类职权,职权事项共计549项,其中行政许可22项,行政处罚440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检查2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类别30项。

全系统本年度办结各类行政处罚案件2.4万件,罚没款1.37亿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5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一)提质增效,政务服务质量持续提升1.全市新增经营主体30.4万户,经营主体总量达到177.8万户,同比增长7.9%。

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若干措施》,通过“政策技术”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改革完善个体工商户年报制度,构建个体工商户政策咨询和合法权益保护机制。

2.“一网通办”能力显著提升,政务服务网办率超过80%,电子证照服务种类上升到148类,电子印章发放64.6万枚。

在市级共享交换平台新增数据强制订阅和扫码签收功能,归集“证照分离”数据364万余条,获取企业登记信息的部门从2022年的20个增加到35个,实现市级机关政务数据汇聚共享。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10.22•【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10月22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12.20•【文号】国市监法发〔2021〕80号•【施行日期】2021.12.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国市监法发〔2021〕80号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法治化水平,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努力推动新时代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再上新台阶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市场监管部门必须立足全局、着眼长远,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全力推动新时代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再上新台阶,奋力铸就新时代市场监管事业新辉煌。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法治市场监管建设放在市场监管事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思维,秉持“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市场监管部门,为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支撑,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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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强化安全保供、加大市场监管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923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强化安全保供、加大市场监管(标准版)燃气行业管理所依据的相关法规近年不断得到完善,近几年我处从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强化安全保供和加大市场监管等方面抓好行业管理工作。

1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构建行业管理框架经过制度建设方面的多年不懈努力,我市燃气行业完成了以法规、规划、技术规范、服务规范和契约为主要支撑的管理制度框架构建,从制度上初步解决了燃气行业经营和服务“该做什么”、“怎么做”、“该做到什么水平”等问题,为依法行政、依约管理、社会监督,更好地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基础。

(1)完善行业管理法规,健全制约机制。

《南京市燃气管理条例》于1997年10月施行,在条例施行过程中。

也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2005年《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立法过程中,我们积极参与了《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立法工作,推动了该条例的出台、实施。

认真梳理了条例设定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起草、讨论、并修善了有关行政审批办事程序。

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我们依据《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了《南京市燃气管理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进一步健全了燃气行政执法内部制约监督机制。

(2)实行管道燃气特许经营。

加强契约管理。

依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我市加快了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的实施,并加强契约管理。

一是完成了《南京市江北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的签订工作,使南京市在实施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上走在了全国前列,并于2005年底实现了江北地区民用户通上天然气的目标。

在《南京市江北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后,我处于2007年3月份完成了对南京中燃特许经营的中期评估工作,通过评估,了解了南京中燃在建设、经营、安全管理、服务管理等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处及时出具了中期评估报告并向南京中燃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促使南京中燃进一步规范特许经营行为,也为今后的特许经营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在江北地区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的基础上,探索推进江南地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制度的实施,草拟了对江南实行天然气特许经营的协议,并与南京港华公司进行了多次的讨论和修改。

目前已基本达成共识;三是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实行了依约管理,与市区所有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签订了管理协议。

(3)依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加快燃气专业规划的编制。

2005年完成了《南京市燃气行业“十一五”规划》、《南京市燃气汽车发展规划》及《长三角能源发展规划(南京部分)》等3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2007年立项编制燃气专业规划,由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和南京市规划局共同牵头起草编写,去年完成初稿后召集业内相关专家对规划编制方案进行讨论,目前正在按照修改意见进行进一步的完善,规划编制好后将上报市政府批准。

(4)完善行业服务规范、标准,促进服务水平提升。

我市2005年度完成了《南京市燃气行业服务规范(试行)》的编制、评审和出台工作。

该规范于2005年9月由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发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起还协助江苏省建设厅起草出台了《江苏省城镇燃气服务质量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2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推行阳光政务,规范行政许可(1)《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出台后,南京市、区、县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时进行了研究和沟通,确立了省条例出台后市与区县燃管部门的监管体制。

按照直管、委托、指导三个层面完善监管体系,对原江宁县、六合县和江浦县行政区域内的瓶装燃气管理和行政许可委托区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市市政公用局与六合区、浦口区和江宁区建设局签订了委托管理协议;高淳县和溧水县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和行政许可由县建设主管部门实施;其它的由我处直管,同时还负责指导和监督区县燃管工作的开展。

此外我处还不定期举办区县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培训班,提高了区县燃气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

(2)依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利用重新核发《江苏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江苏省瓶装燃气供应许可证》的契机,监督企业全面贯彻落实省条例及其配套文件的有关要求,依法规范好企业的经营行为。

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换发到位,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未按期整改的一律不予换证。

此外,对南京市挂靠供应站全部采取转直营的方式核发许可证,未转直营的挂靠站点一律不予换证。

(3)依据《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相关的配套文件要求,我处将所有的审批程序和审批表格进行了重新修订,所有的办事流程、办事依据、材料要求以及审批时限均在南京市燃气管理处网站上进行公示,还提供了电子表格下载。

在瓶装燃气的经营许可和供气许可上抓好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抓好规划审查关,二是图纸和设计文件审查关,三是验收备案关,四是发证审批关。

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监督限时审批办结制的落实,南京市燃行政审批全部由南京市建设系统政务大厅统一进受理,并督促限时办理。

3进一步强化保供和管道化发展政策的制定落实,合理引导天然气发展(1)出台天然气利用政策,确保民用气冬季保供。

2007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天然气利用的指导意见,依据政策组织企业拟定保供预案,经政府审批后向社会发布执行。

去冬今春,面对冬季气源短缺的严峻形势,行业管理部门督促天然气供应企业早做准备,多方调控,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冬供方案,积极争取中石油增量气源,确保民用和特殊企业保底用气,积极对工业用户,油气两用锅炉用户采取限停供、多渠道组织气源,生产代用天然气等措施,有效缓解了供需矛盾,保证了用气高峰未发生脱供、脱压事件,维护了企业和政府的形象。

(2)制定发展政策,合理引导天然气发展。

在天然气急缺的情况下,我市通过制定相应的发展政策,在保供的前提下,加快天然气的发展和天然气的设施建设,建设天然气管网2138.1km,新建天然气如加气站7座,改装天然气汽车6702辆。

共发展天然气民用户71.79万户,仅2007年就新发展天然气民用户近11万户,全市天然气普及率达到40%。

4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和安全专项治理,在维护社会和用户安全上取得新成效(1)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提高企业的责任意识和用户的安全意识。

进一步明确了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分为企业宣传、行业宣传和社会宣传三个层面。

要求企业向每个用户发放安全宣传手册,并要求管道燃气企业切实履行对用户入户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的责任。

在行业和社会宣传方面,我处拿出经费在《南京日报》、《金陵晚报》和《现代快报》上进行安全用气知识的宣传,连续两年组织开展“11.7燃气安全宣传周”活动,通过免费发放燃气安全宣传招贴画、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光盘、燃气安全宣传进校园、社区宣传服务活动和燃气事故应急演习等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强化行业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3年来,我处除做好全市燃气设施的日常安全检查外,还组织了多次全行业安全专项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设施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共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02份,其293条整改项目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3)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我处按照市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要求,及时修订了《南京市突发供气事故应急预案》并经过南京市政府的批准发布。

并督促燃气企业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

为检验业内企业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各燃气企业的安全意识,我处还组织了多次模拟演习,并组织业内企业进行观摩。

2007年2月5日汉中路金鹏大厦前DN500的天然气中压管因地基塌陷,引起断裂并发生天然气爆燃事故,南京港华燃气公司抢修人员接报后20min赶到现场,并按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快速处置,为整个事故抢险赢得了时间。

(4)严厉打击了违法经营燃气的行为。

3年来,共打击取缔违法经营黑气点837家次,依法先行保存钢瓶5462只。

在严厉打黑的高压态势下,目前我市的黑气点逐年大幅度减少,由3年来全市黑气点数量分别为341家、178家和97家,每年减少近50%。

在此基础上,我处又对罚没物资的处理进行了大胆改革,采取公开拍卖和公开处理的方式处理罚没钢瓶和液化石油气。

自2006年12月至2007年11月,会同市财政部门对罚没的2718只钢瓶进行了4次公开拍卖。

拍卖所得18.2万元全部上交国库,在全国燃气行业走在了前列,此举不仅表明了燃管部门打击黑瓶黑气绝不手软的决心,彻底切断了报废钢瓶重新流入市场的通道。

而且也进一步规范了阳光执法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

(5)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属地管理网络,圆满完成市安委会下达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任务。

经过多次的看现场、拆违交底、现场协调等大量工作,并及时将各区的拆违任务提前汇总到各区“双拆”办,以“双拆”办的名义组织拆违消险,3年来共拆除占压燃气设施的违建136处,消除了这些威胁燃气安全保供的重大安全隐患,目前,违建的发生率也逐年递减,由每年的40、50处降为目前的30几处。

此外还加大了对施工中损坏燃气管线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实一家,处罚一家,有效地减少了损坏燃气管线的燃气事故,全年因破坏燃气设施或用户使用不当引发的燃气事故大幅下降,由以往的每年30几起降为每年10几起。

5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1)社区燃气安全监督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取得良好实效。

在南京市秦淮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经过行业管理部门、秦淮区安监局和南京港华公司的共同努力,2007年在秦淮区正式启动了社区燃气安全监督防控机制建设的试点工作,并初步取得成效。

为今后在主城八区全面推行,逐步实现燃气安全专项治理从以拆为主到以防为主的转变积累了经验。

(2)全面推进安全评价工作。

目前已完成37家储灌厂的安评,其余6家储灌厂已完成委托,正在进行评估,已完成评估的企业对安评中提出的问题也抓紧进行了整改。

(3)应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对设施运行的监管。

利用GPS定位系统对危险品运输车进行监控,实时监控业内企业液化石油气运输车的运行轨迹,目前我处已经安装了3套GPS定位系统,对12家企业的135辆液化石油气运输车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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