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垃圾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

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

目录

总则 (1)

第一章定义与解释 (2)

第一条定义 (2)

第二条解释 (4)

第二章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5)

第三条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5)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5)

第三章双方的基本义务 (6)

第五条甲方的基本义务 (6)

第六条乙方的基本义务 (6)

第四章项目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7)

第七条开始商业运营 (7)

第八条运行与维护文件 (7)

第九条项目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7)

第十条甲方的监管 (8)

第五章计划内维修 (8)

第十一条乙方的计划内维修 (8)

第十二条乙方的计划外维修 (9)

第六章水质标准、水量、污泥、废气和噪声 (10)

第十三条水质标准和水量 (10)

第十四条浓缩液处理 (11)

第十五条尾气、废液、污泥、废气、噪声的控制 (12)

第十六条不符合通知 (12)

第七章检测与核实 (12)

第十七条水质检测 (12)

第十八条水样采集和储存 (13)

第十九条甲方的核实 (14)

第八章计量 (15)

第二十条流量计 (15)

第二十一条计量结果的异议 (16)

第九章处理服务费 (17)

第二十二条价格及其调整 (17)

第二十三条单价的调整 (17)

第二十四条处理服务费的计费 (18)

第二十五条处理服务费支付方式 (18)

第十章违约责任 (19)

第二十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9)

第二十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21)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21)

第二十八条不可抗力 (21)

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 (22)

第二十九条协商机制 (22)

第三十条仲裁 (22)

第十三章附则 (22)

第三十一条保密 (22)

第三十二条保险 (23)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的内容 (24)

第三十四条书面通知 (24)

第三十五条费用的各自承担 (25)

第三十六条文字 (25)

第三十七条协议的效力 (26)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的附录 (26)

附录:渗滤液处理服务费单价调整公式.................................................................

总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与(下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于2014年月日在招投标交易中心签署本合同。鉴于:

(1)人民政府决定授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实施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建议书已于2013年1月6日获得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温发改证【2013】1 号文件);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BOT特许经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在招投标中心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中标人,由中标人投资成立的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并将被授予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按照谨慎运行惯例负责运营与维护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按《特许经营协议》(包括《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对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的项目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重置,并于特许经营期届满时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或人民政府指定单位。

(3)于年月至年月对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经过招标,确定[公司(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公司]根据适用法律于___年___月___日正式成立了项目公司。

(4)根据规定,中标人公司于年月日在注册成立了项目公司,名称为(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垃圾渗滤液处理厂的建设运营及管理。代表中标人履行权利及义务。

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章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定义

(1)渗滤液处理服务费:指由甲方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承担渗滤液处理服务支付的费用,以人民币元/吨计。

(2)渗滤液保底量:指甲方承诺的特许经营期内任一运营月的日平均最低渗滤液进水量。如果任一运营月的日平均实际渗滤液进水量低于该水量,则甲方仍须按该进水量为基准计付乙方渗滤液处理服务费。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渗滤液保底量为:项目特许经营期内任一运营月日平均值260m3/d。(3)设计处理量:指本项目确定的渗滤液处理规模为:400m3/d。

(4)《特许经营协议》: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二期工程《特许经营协议》,包括全部附件。

(5)《渗滤液处理服务合同》: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本合同,包括全部附录。(6)法律变更:指在生效日后颁布、修订、废止或重新解释的任何适用法律导致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或项目公司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发生实质性变化。

(7)运行与维护手册:指设施设备定期检验和维护方案,包括日常运营维护以及大中小修维护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等规定,并列明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需的备品备件以及对项目设施的更新改造计划。

(8)特许经营期:指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为期22年的经营期限(含建设期及试运行期)。

(9)开始商业运营日:指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的规定,乙方正式开始商业运营的日期。

(10)运营日:指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次日00: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11)运营月:指运营期内任一个日历月,第一个运营月应在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并至当月底结束,最后一个运营月应在特许期的最后一日结束。(12)运营年:指特许经营期内任一个日历年。项目第一运营年应从开始商业运营日开始并至当年底结束,最后一个运营年应在特许期的最后一日结束。(13)日历日:指公历日,本合同中提到天数若未作特别说明,均指日历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