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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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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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自身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深化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根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市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9〕132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职能转变,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目标要求按照“权力取得要有依据、配置要科学、运行要公开、行使要依法、监督要到位”的要求,优化行政权力配置,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有效防止滥用权力现象的发生,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和谐社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工作任务(一)依法清理行政权力,确保权力取得有据要从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机构或岗位入手,根据法定授权依法确定的职责及本单位“三定”方案,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执法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重大事项决策权及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等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没有法规依据的职权。

对清理出的职权项目,按照权力相应类别进行登记造册,要依法进行审查,确保清理结果合法、全面、准确。

(二)编制职权目录和流程图,确保权力配置科学将清理后的职权逐个界定层次和部门,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责任人,努力形成适当分工、相互制约又协作配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

对职权交叉重复和归属不清的,要明确主办科室及职权范围。

职权分解到位后,要及时编制公布职权目录,同时,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便民利民”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流程,绘制并公布覆盖各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建立规范权力运行的刚性机制。

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县国土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依法行政,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我们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步前行,实现法治国土建设的新跨越。

二、基本原则1.坚持法治优先,确保法律法规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权威地位。

2.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主要任务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我们要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让全局上下都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加大对全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查找漏洞,及时修订完善。

重点加强对土地、矿产、地质环境等方面的监管,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3.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

4.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

建立健全执法监管机制,提高执法效能。

5.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加强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的监管,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分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定期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根据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3.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4.加强法治建设宣传和舆论引导5.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激发全局上下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与上级部门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自然资源监管中的执法程序和措施

自然资源监管中的执法程序和措施

自然资源监管中的执法程序和措施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础,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自然资源监管体系。

执法程序和措施是自然资源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性和合理性直接关系到监管工作的成效。

本文将就自然资源监管中的执法程序和措施进行探讨。

一、执法程序(一)立案调查自然资源监管执法程序的第一步是立案调查。

当接到关于自然资源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或发现违规行为时,执法部门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立案调查工作。

立案调查要求对违规行为进行充分的收集证据和现场取证,确保案件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取证和调查取证和调查是执法程序中的关键环节。

执法人员应依法使用相应的侦查手段,如调查取证、实地勘察、采样检测等,获取有关自然资源违规行为的证据。

同时,执法人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借助科技手段提高效率和准确度。

(三)听证或调解在自然资源违规行为的处理过程中,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部门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依法开展听证或调解工作。

听证或调解程序应公开、公正,并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四)处罚决定根据立案调查、取证和调查的结果,执法部门应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要具有严肃性和公信力,既要对违规行为予以惩罚,也要起到威慑作用,以防止同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执法措施(一)行政指导自然资源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包括宣传教育、政策解读、技术培训等方式,旨在提高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的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意识和遵从性。

(二)巡查监管巡查监管是自然资源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执法人员应加强对自然资源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规行为。

巡查监管不仅要注重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资源的监管,还要加强对边远地区和隐蔽性违规行为的查处。

(三)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执法部门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自然资源监管的效率和便捷性。

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基层国土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通知

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基层国土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通知

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基层国土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通知第一篇: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基层国土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通知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基层国土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通知各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为切实加强我县土地管理,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管理法制观念,提高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自觉性。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

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作出如下通知:一、各乡镇国土资源中心所,尤其是所长及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并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基层国土资源管理走向法制化的轨道。

二、严格执行规划,依照土地利用规划使用土地,坚持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原则。

要增强土地法制观念,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切实做到依法管地,依法用地。

三、建立健全制度建设,规范民主决策程序。

各村集体土地的使用、出租、承包及在土地上发展养殖及设施农业等事项必须经村“两委”班子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签字后方可申请报批。

四、严格审批备案制度。

各村凡在土地上发展养殖、设施农业等项目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镇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否则追究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严格日常监督,加强动态巡查工作。

各监察中队要切实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并做好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各类违法、违规占地、采矿行为。

第二篇: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制度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办案制度第一条查办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必须遵循依法、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二条承办人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第三条办案实行一办到底制度,从调查取证、立案、讨论、处罚、送达、结案等程序中的法律文书制作,由经办人员负责完成。

第四条办案人员在调查取证时,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佩带和出示土地监察执法标志和证件。

行政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课件

行政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课件
• (一)有明确的行为人; (二)有违反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法律、

法规的事实; • (三)依照土地、地质矿产管理法律、
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
行政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土地行政执法程序
•1、土地、地质矿产违法案件立案后,应当及时确定承办人,承办 人不得少于两人。重大、复杂的案件可组成办案小组。 •2、询问或检查,制作笔录。 •3、案件调查结束后,承办人应写出土地、地质矿产违法案件调查 报告 • 4、国土资源监察机构对正在进行的土地、地质矿产违法行为,应 向行为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 书应当直接送达;不能直接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行政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规划执法行政决定的程序(五)
处罚依据:

•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 工 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 划主 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的,限 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 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 者违法收入, 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理完毕了,也不能改变建设行为的违法性,只有程序在先的法
律开始处理,才能保证整个建设行为不再存在违法事实。也就
是说,如果出现在农用地上的违法建设行为,从合理性上讲,
应当交给土地执法部门处理。但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土地管理
法、城乡规划法及建筑法均属于法律,相互之间独立,调整的
对象也不同。故不同的执法机关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来处理相
•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 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 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 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 纳。

2023年土地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2023年土地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2023年土地执法检查实施方案____年土地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土地执法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土地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法使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包括土地使用权审批、划拨、出让、转让等环节的执法活动。

第三条土地执法检查应当依法公正、严格执行,依托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能,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

第四条土地执法检查的任务是对土地执法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并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土地执法检查应当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理的原则,加强执法部门的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增强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六条土地执法检查工作由国土资源部和地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七条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应当设置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执法检查工作。

工作机构应当配备专业化的执法检查人员,并具备一定的技术装备和数据信息系统。

第八条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机构应当加强与其他执法机构的协作和合作,做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能。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九条土地执法检查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明确工作目标: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二)组织准备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组织人员、技术装备等,做好执法检查工作的前期准备。

(三)实施执法检查:按照规定的检查范围和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

(四)整理汇总工作:对执法检查的情况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报告,提出问题和建议。

(五)监督评估工作: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的不足。

第十条土地执法检查应当注意对执法检查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证和追责。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土地执法检查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审查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程序和公平性,查处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等违法行为。

违法使用土地的执法流程

违法使用土地的执法流程

违法使用土地的执法流程1. 概述违法使用土地是指未经批准或违规使用土地,违反了相关土地管理法规和规定。

为了维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以及规范土地使用行为,各级政府部门在发现违法使用土地情况时,会启动执法程序进行处理。

2. 执法流程2.1 接收举报或发现违法使用土地情况•政府部门接收群众举报或自行发现违法使用土地的情况。

•接收举报时,要求群众提供详细的违法使用土地的情况、地点、涉事人员等相关信息。

2.2 调查核实•指派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违法使用土地的情况。

•执法人员会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勘察、调阅土地规划、用地审批文件等。

2.3 取证和分析•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执法人员将收集的证据进行整理和分析。

•分析结果主要包括违法使用土地的性质、面积、时间、责任人等。

2.4 编制行政处罚方案•根据取证和分析的结果,执法人员会编制行政处罚方案。

•方案中会明确违法行为、依据的法律法规、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等。

2.5 提请批准行政处罚•编制好行政处罚方案后,执法人员会将方案提请上级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

•上级部门会对方案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行政处罚方案。

2.6 发送行政处罚决定书•如果行政处罚方案得到批准,执法人员会向涉事单位或个人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中会详细说明违法事实、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以及相关的法律申诉和救济途径等。

2.7 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要求进行履行。

•如果被处罚单位或个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依法提起申诉或寻求行政复议等。

3. 结论违法使用土地的执法流程是一个严密而规范的程序,以确保对违法行为的及时处理和处罚,维护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各级政府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应依法行事,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提高执法效果和规范性。

加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对策

加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对策

加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对策当前我国国土资源管理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诸如资源浪费、环境破坏、无序开发等等。

为了加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来加强管理和保护。

本文将对此问题进行一些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的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第一步是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

当前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还存在一些盲区和不足之处。

应加强对国土资源的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国土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归属,明确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原则和要求,规范国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行为,保障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监管体系三、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第三步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当前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尚不够完善,信息化水平和技术应用程度有待提高。

应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的建设,建立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平台,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和技术应用程度。

四、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加强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第四步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当前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尚不够健全,公众参与程度不够高,社会监督不够到位。

应加强对国土资源管理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建立国土资源管理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增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公众参与程度和社会监督力度。

六、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国际合作和交流加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对策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管理机构和监管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加强科技支撑、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

只有采取这些对策,才能加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化,保障我国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推动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这些对策,共同努力,推动我国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

加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对策

加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对策

加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对策国土资源是国家的重要基础资源,国土资源的管理规范化对于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加强我国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对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完善法律法规。

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化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如《国土资源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法律法规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立法缺乏针对性等。

应当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保持法律法规的时效性和科学性,确保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化有法可依。

加强监管机构建设。

国土资源管理的规范化需要有专门的监管机构来负责监督和管理。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但规模和能力相对不足,很难适应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需要。

应当加大对国土资源管理机构的投入,提高其组织能力和执法能力,建立健全监管体系,确保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有效实施。

加强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支撑。

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实现对国土资源的监测、管理和评价等工作的全面、精确和高效。

目前,我国已经在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如国土资源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等。

但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国土资源信息的整合和共享,提高信息化系统的智能化和自动化水平。

第四,加强人才培养。

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需要有专业的管理人才来支持和推动。

目前,我国的国土资源管理人才培养体系相对薄弱,人才队伍结构不合理,人才储备不足。

应当加大人才培养的投入,优化人才培养的结构和内容,加强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一批具备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需求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第五,加强社会监督。

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需要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监督。

当前,我国的社会监督机制相对不健全,监督的力度和广度仍然有待提高。

应当加强社会监督机制的建设,鼓励公众参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加大对国土资源管理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倡导社会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的重要性。

国土资源执法程序及相关问题

国土资源执法程序及相关问题

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提交下列 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其送达回执; (3)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听证申请、意 见,及其审查后被采纳情况的材料; (4)《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及其 送达回执; (5)申请强制执行标的物情况,并 附《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没收物清单;
6、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是一般程序的结束环节,是办案机 关经过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核审、告知后,对涉嫌违法的当 事人作出的最终处理。 调查终结,国土资源行政部门领导对调查结 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情节复杂或 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由国土资源行政部门领导集体 讨论决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 有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并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在 七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行政处罚的执行 :行政处罚的执行是指当时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所确定的义务和国家机关保障行政处罚决定实施的活动。 行政处罚 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后,由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督促当事人履行,并将履 行情况记录在案。当事人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单位做出的行政处罚决 定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 的,期满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按《行政强制法》的规 定向当事人送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催告当事人依法履行 行政处罚决定。
(3)涉及非法转让勘查许可证,非法买 卖、出租采矿权的,原矿业权系依法取得, 违法所得为全部交易数额扣除矿业权合法持 有人的合法投入;原矿业权系非法的,违法 所得为全部交易数额。
(4)涉及采矿权违规抵押的,违法所得为当事人全部所得,包括 因抵押取得的资金和其他财物。交易数额根据转让交易凭据或协议合 同确定,当事人不提供或没有转让交易凭据或协议合同,或者当事人 提供的交易凭据或协议合同难以核实或经核实与事实不符的,可以采 取下列方式确定: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规范(试行)为规范国土资源部本级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明确部立案查处的范围、工作程序和内容,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推进法治国土建设,依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处罚法》、《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适用本规范。

二、工作要求和流程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遵循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

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按照立案、调查取证、案情分析和调查报告、案件审理、征求意见、法制审核、部审议形成处理决定、实施处理决定、执行、结案的工作流程进行;具体工作由执法监察局和其他业务司局按照职责分工实施。

三、立案(一)立案管辖范围。

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以属地管辖为原则,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原则上由土地、矿产资源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管辖。

国土资源部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管辖的案件,具体包括:1.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国土资源部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2.国务院要求国土资源部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3.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4.国土资源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其中,国土资源部认为应当由其管辖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是指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其他部门移送以及执法督察工作中发现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重大、典型违法行为,经部批准立案查处的案件。

(二)立案呈批。

对需要由国土资源部立案查处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先行组织对违法基本事实进行核查。

经核查,发现符合以下条件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报部批准后立案:1.有明确的行为人;2.有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3.依照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应当追究法律责任;4.未超过行政处罚时效;5.符合国土资源部立案管辖范围。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

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一、总则。

为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维护国家土地资源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二、工作目标。

1.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防止违法行为对国土资源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3.提高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的效率和水平,形成有力的震慑和警示,促使各方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

三、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监测和预警,建立健全信息快报机制,及时掌握违法行为的动态。

3.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调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收集证据,确保查处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依法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坚决制止各类违法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的合法权益。

5.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工作要求。

1.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执行国家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查处、依法处罚。

2.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3.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查处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

4.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经验的总结和交流,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工作效果的达标。

五、工作保障。

1.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

2.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工作需要的保障。

3.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

4.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社会环境。

土地执法活动实施方案(三篇)

土地执法活动实施方案(三篇)

土地执法活动实施方案一、前言土地是国家财产,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维护土地管理秩序是国家的重要任务。

为了做好____年的土地执法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确保土地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工作目标1. 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的监管,促进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2. 坚决打击非法占用、非法转让、非法征收土地行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3. 加强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提高执法效果;4. 推进土地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任务1. 加强对土地使用权的监管(1)建立土地使用权管理台账,及时更新土地使用权信息,确保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和准确性;(2)加强对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行为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3)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监管,确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2. 打击非法占用、非法转让、非法征收土地行为(1)加强对土地开发、建设项目的审批和审查,严格审核项目的土地使用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2)加强对土地出让、租赁、转让等交易活动的监管,防止土地非法转让现象的发生;(3)加大对违法征收土地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 查处和处理土地违法行为(1)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和评估,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公开、透明;(2)加大对非法建设、挖掘、填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理力度,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3)加强对土地违法行为信息的录入和分析,及时发现、处置违法行为。

4. 推进土地执法工作的信息化建设(1)建立土地执法线索管理系统,实现线索的快速登记、分发和办理;(2)建设土地执法案件管理系统,实现案件的信息化管理和统计分析;(3)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信息化应用能力。

四、工作流程1. 建立线索收集和核查机制执法机关应建立健全线索收集和核查机制,及时接受和处理举报、投诉和其他线索。

永新县国土资源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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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国土资源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文本永新县国土资源局二○○九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一、指导思想 (4)二、工作目标 (4)三、工作任务 (4)第二章行政许可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许可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8)二、行政许可岗位责任 (26)三、行政许可案件质量标准 (27)第三章行政检查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检查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28)二、行政检查岗位责任 (29)第四章行政处罚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处罚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30)二、行政处罚岗位 (34)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职权 (35)四、行政处罚案件质量标准 (35)第五章行政强制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强制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36)二、行政强制岗位责任 (37)三、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的行政强制项目 (37)第六章行政备案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备案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41)二、行政备案岗位责任 (42)三、法律、法规和规章庙宇的行政备案项目 (42)第七章行政确认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确认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45)- 2 -二、行政确认岗位责任 (46)三、法律、法规和规章庙宇的行政确认职权 (46)第八章行政复议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复议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49)二、行政复议岗位责任 (50)三、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复议职权 (50)四、行政复议案件质量标准 (54)第九章行政征收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一、行政征收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57)二、行政征收岗位责任 (57)三、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征收职权 (58)第十章行政职权分解一、永新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66)二、行政首长职权 (67)三、行政首长副职职权 (67)四、各股室职权 (68)第十一章行政执法考核评议一、考核评议主体 (72)二、考核评议原则 (72)三、考核评议方法和程序 (72)第十二章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一、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划分与承担 (78)二、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承担方式 (79)三、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 (80)四、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程序 (81)- 3 -第一章总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促使全市各级国土资源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规范执法,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

浅谈如何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程序

浅谈如何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程序
浅谈如何规范国土
程序合法是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在基 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实践中,行政执法主体不执行法 律规定操作程序的现象并不鲜见,也会遇到因违反法 定程序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无效、被撤销及败诉的尴尬 局面。
一、当前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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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
基地经过审批,在其进行建设时与邻居杨某发生争 议,随后杨某以政府为李某审批宅基地时违反审批程 序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撤销李某的宅基地使用 权,依据是《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 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和《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 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此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认定,政 府机关在办理李某的宅基地审批时,违反法定程序, 没有要求当事人提交使用宅基地的申请、村委会讨论 并同意的相关记录、张榜公布材料、国土部门现场勘 测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因此撤销了对李某的宅基地 审批。过错方很明显,基层国土部门在办理宅基地审 批时不按法定程序履行职责,经不起合法性审查。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经历若干 步骤,采取一定形式和方法,在法定期限内按一定顺序 完成的过程。由于长期以来受“重实体,轻程序”传统 思想影响和习惯性做法,有些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 重视行政程序,再加上个别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低, 因此出现了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
常见的基层执法人员程序违法主要表现在顺序颠 倒、步骤欠缺、形式违法、时限违法等四个方面。
求,也是形式违法。四是时限违法。行政法律行为的作 出超过法定时间从而构成违法。为了保证行政活动的效 率,行政程序的各个环节都有时间上的限制,如《行政 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听 证 的 7日 前 , 通 知 当 事 人 举 行 听 证 的 时 间 、 地 点 。 ”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如“申请人申请材 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而在基层执 法过程中,行政主体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时限操作的现象 并不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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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程序
发表时间:2018-11-15T20:04:06.89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28期作者:李俊宏
[导读] 摘要:程序合法是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广西贵港市平南县官成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广西平南 537315
摘要:程序合法是国土资源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在基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实践中,行政执法主体不执行法律规定操作程序的现象并不鲜见,也会遇到因违反法定程序导致具体行政行为无效、被撤销及败诉的尴尬局面。

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如何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措施
1 当前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墨
以一起宅基地诉讼案为例。

某村村民李某,其宅基地经过审批,在其进行建设时与邻居杨某发生争议,随后杨某以政府为李某审批宅基地时违反审批程序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撤销李某的宅基地使用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此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认定,政府机关在办理李某的宅基地审批时,违反法定程序,没有要求当事人提交使用宅基地的申请、村委会讨论并同意的相关记录、张榜公布材料、国土部门现场勘测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

因此撤销了对李某的宅基地审批。

过错方很明显,基层国土部门在办理宅基地审批时不按法定程序履行职责,经不起合法性审查。

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经历若干步骤,采取一定形式和方法,在法定期限内按一定顺序完成的过程。

由于长期以来受“重实体,轻程序”传统思想影响和习惯性做法.有些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重视行政程序。

再加上个别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理念低.因此出现了违反法定程序的现象。

常见的基层执法人员程序违法主要表现在顺序颠倒、步骤欠缺、形式违法、时限违法等四个方面。

1.1 顺序颠倒
违反法律规定的先后顺序作出行政行为。

行政程序是由若干个步骤、阶段在时间上延续所构成,如同链条一环紧扣一环.从而保证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顺利进行。

比如,有的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时间先后顺序颠倒.导致被法院退回案卷。

有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与《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下达。

不给当事人听证时间。

违反了。

先告知,后处罚”的法定程序,剥夺了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从而导致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没进行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也是经常出现的顺序颠倒情况。

1.2 步骤欠缺
某行政行为的作出应依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进行,但行政主体未采取或履行相应的步骤。

审批宅基地没有提交当事人使用宅基地的申请、村委会讨论并同意的记录、张榜公布材料、国土部门现场勘测记录及相关证明材料都是步骤欠缺的表现。

1.3 形式违法
行政法律行为的作出应当采取某种法定形式而未采取。

或采取了法律禁止的形式.从而构成程序违法。

比如,如果法律要求行政主体采取书面形式,行政主体采取口头方式的即为违法;未记载下发的日期等事项,违反法定形式的具体要求,也是形式违法。

1.4时限违法
行政法律行为的作出超过法定时问从而构成违法。

为了保证行政活动的效率,行政程序的各个环节都有时间上的限制,如《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行政许可法》第三+二条中规定,如“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在行政执法当中,两人以上执法人员现场取证有效,没有执法资格人员取证无效,这也是形式违法的问题所在。

而在基层执法过程中,行政主体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时限操作的现象并不鲜见。

2 对策和建议
针对基层国土资源执法程序存在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2.1 要强化程序意识
程序正当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执法程序是否合法,直接影响到整个执法的合法性。

基层国土资源管理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始终坚持做到“步骤不能省略,顺序不能颠倒。

方式不能改变,时限不能缩短”。

基层国土部门要转变轻程序重实体的思维方式。

通过举办执法程序专题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程序意识。

基层执法人员要加强对法理学、行政执法理论与行政执法程序的专项学习,提升执法水平。

可将基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经常碰到的处罚程序、许可程序、土地登记程序、听证程序等汇集起来,印成小册子,人手一册,便于学习。

2.2 要强化执法监督
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基层执法监督检查。

查文书。

查案卷,查罚没收据,走访当事人,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在检查中纠正问题,达到以检查促规范的目的,做到不护短,对违反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杜绝连环争议的发生。

降低责任风险。

推进公正执法。

此外,可将涉及基层国土资源部门的有关执法程序、管理规范公开。

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2.3 要实行责任追究
要依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违反程序法的责任、种类和追究方式。

国土资源部门应制定具体量化管理考核标准,把规范执法程序作为考核目标之一,与绩效工资、奖惩挂钩,从而强化基层执法人员依法、按程序履行职责的意识。

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业务标兵活动,调动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

3 关于国土资源行政诉讼案件的对策建议
随着国土资源行政诉讼案件的日益增多,其产生的原因既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

但从实践中来看主要还是依法行政工作尚不完善所致,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足,依法行政的意识还比较淡薄,依法行政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法律法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在一些重要领域如征地拆迁、执法监察等方面,法律法规仍存在空白和盲点;三是行政行为不够规范,不少行政行为经不起法律检验,存在被撤销或败诉风险。

唐代政治家陆贽在《论两河及淮西利害状》中有云:“非止排难於变切,亦将防患於未然。

”古人极其看重事件的预防,而面对日益增加的国土资源行政诉讼案件,富阳区国土资源系统更要坚定推进依法行政的步伐,以建设“法治国土”为目标,从而降
低和规避产生国土资源行政诉讼案件的风险。

3.1 创新覆盖广泛的国土
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强化依法行政和法治理念,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共识,努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在工作中做到法治理念的“入脑”“入心”,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使法律真正成为我们工作的依据和准绳。

3.2 健全民主科学的国土资源管理依法决策机制
完善国土资源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监督办法,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科学界定重大决策事项范围。

研究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和纠错机制,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容易引起社会不稳定问题的国土资源管理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重大资金分配、重大政策文件出台,都要了解预期效果,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达到经济和社会效果双赢。

完善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决策不当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3.3 建立与时俱进的国土资源法律规范体系
开展立法政策专题研究,坚持立法先行,积极开展立法项目前期调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省厅和市局做好相关法律法规修改调研工作。

加强法制与改革融合互动,坚持问题导向,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围绕全区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和改革任务,实现法治工作和深化改革的互动。

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实时清理、自动更新”机制,对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适应、不协调、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改和废止,并向社会公布。

参考文献:
[1]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3页。

[2]江必新:“论行政程序的正当性及其监督”,载《法治研究》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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