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公司高管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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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高管管理制度

公司对高管管理制度

公司对高管管理制度一、总则本公司高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高管人员的行为,提升管理效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市场总监等。

二、职责与职权1. 高管人员应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积极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并执行相应的业务计划。

2. 高管人员应具备决策权,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定,但需遵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

3. 高管人员应具备人事任免权,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和个人表现进行合理配置。

4. 高管人员应具备财务管理权,合理规划和使用公司资金,确保财务安全和效益最大化。

三、考核与激励1. 公司应建立一套公正、透明的高管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高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

2. 高管的薪酬结构应与其绩效挂钩,实行动态调整,以激励高管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3. 对于表现突出的高管,公司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如股权激励、年终奖金等。

4. 对于工作不力或违反公司规定的高管,公司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直至解聘。

四、培训与发展1. 公司应为高管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培训,包括领导力培养、战略规划、财务管理等。

2. 高管应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以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3. 公司鼓励高管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分享经验和知识,共同推动公司进步。

五、监督与问责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高管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司利益的保护。

2. 高管在工作中应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

3. 高管应对自己的决策和行为负责,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公司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所有高管人员。

公司高管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高管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高管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的行为和工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高管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及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履行公司管理职责。

第三条公司高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四条公司高管应提高管理水平,不断学习、创新,推动公司业务的顺利运行。

第五条公司高管应保持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与公司客户、供应商有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第六条公司高管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第七条公司高管应当严格执行公司决策,积极执行公司战略,推动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公司高管应当严格管理公司财务,确保公司资金用途合法合规,杜绝挪用公司资金行为。

第九条公司高管应当保护公司品牌形象,维护公司声誉,不得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十条公司高管应当尊重公司员工,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十一条公司高管应当注重团队合作,推动部门协同,共同完成公司业务目标。

第十二条公司高管应当关注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回馈社会。

第二章公司高管责任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承担最终决策权力,对公司整体运营状况负责。

第十四条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履行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法定职责,全面了解公司业务情况,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策,领导公司管理团队,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六条公司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负责公司相关职能的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部门目标的实现。

第十七条公司高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全程参与公司重要决策,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八条公司高管应当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制定相关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经营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高管应当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财务稳健发展。

第二十条公司高管应当关注公司员工培训和激励,建立人才队伍,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对高管管理制度

公司对高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和激励,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公司高管队伍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二、选拔与任用第四条高管人员的选拔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通过竞争上岗,实行任期制。

第五条高管人员的选拔应当注重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忠诚于公司,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二)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三)熟悉行业发展趋势,具备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六条高管人员的任用应当根据岗位需求和选拔结果,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考核与评价第七条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

第八条高管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业绩:完成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的情况;(二)领导能力:组织协调、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建设等方面;(三)品行表现: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根据考核结果对高管人员进行奖惩。

四、激励与约束第十条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薪酬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

第十一条高管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和股权激励等。

第十二条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以下约束措施:(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二)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四)不得参与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五、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高管的规章制度

公司高管的规章制度

公司高管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的职务行为,建立健康、透明的管理机制,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高管指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副总监等具有管理职能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管任职应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程序程序规定,原则上不得担任其他公司高管职务,严禁利用职权或资源谋取私利。

第四条公司高管要积极主动配合并执行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不得违反公司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第五条公司高管应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经营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公司高管应按时参加公司高管会议,认真审议公司发展和运营计划,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公司高管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更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

第八条公司高管应树立公平诚信、敬业负责的职业道德,做到廉洁自律、诚实守信。

第九条公司高管在工作中应当尊重员工,睦邻友好,配合工作团队,共同推动公司发展。

第十条公司高管对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要积极主动解决,不得逃避责任,如有违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高管在接受任职前应签署职责书,明确责任范围和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高管应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职业素质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与综合素质。

第二章遵纪守法第十三条公司高管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改变公司决策,更不能违反法规。

第十四条公司高管应遵纪守法,不得参与违法活动,不得违反公司道德规范。

第十五条公司高管应保护公司法定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司财产利益。

第十六条公司高管要积极落实公司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管理工作,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公司高管在担任职务期间,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向他人收受贿赂。

第十八条公司高管应提高法治意识,依法行事,自觉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司高管应建立完善的法律咨询机制,有法律问题及时沟通,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条公司高管应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要求,不得故意违反规定。

公司高管分工管理制度

公司高管分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公司高管职责分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高管职责分工第四条总经理1. 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对董事会负责;2.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3.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4. 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公司运营顺畅;5. 审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和人员调配;6.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状况。

第五条副总经理1. 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2. 负责分管部门的工作,确保部门目标的实现;3.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4. 协调部门间工作,提高部门协作效率;5. 监督部门预算执行,控制成本;6. 定期向总经理汇报部门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1. 负责本部门工作,对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负责;2. 制定部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 组织部门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4. 确保部门预算执行,控制成本;5.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6. 组织部门内部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七条高管分工工作流程如下:1. 总经理主持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2. 总经理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公司重大问题;3. 总经理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公司运营顺畅;4. 各部门负责人组织本部门工作,向上级领导汇报;5. 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定期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解决部门工作问题;6.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状况。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设立高管分工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公司对高管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团队协作、廉洁自律等方面。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高管管理制度

公司高管管理制度

公司高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管理效果,根据公司治理结构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高管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高管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公司高管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规章制度,争取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取得持续性的优势。

第四条公司高管应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素养,对公司的整体运营有很强的把控能力和决策能力。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五条公司高管应当具备良好的品德、专业的知识技能、优秀的管理经验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六条公司高管应当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对公司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公司的长远发展。

第七条公司高管应当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管理职责,维护公司的形象,维护公司的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

第八条公司高管应当经过公司组织的面试和考察程序,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确认后,才能任命。

第三章任职程序第九条公司高管任职程序包括提名、面试、考察、审议、任命等程序。

第十条公司高管提名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公司高管面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和招聘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公司高管经过面试合格后,进行考察,考察期为3个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正式任命。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十三条公司高管应当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和决策部署,负责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高管对公司的整体运营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包括人员管理、资源配置、财务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

第十五条公司高管应当履行对公司股东的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利益,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收益。

第十六条公司高管应当履行对公司员工的责任,关心员工权益,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公司高管应当履行对社会的责任,维护公共利益,做出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率。

第五章管理权限第十八条公司高管应当严格履行公司授权给其的职责和权限,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不得滥用职权。

公司高管的管理制度

公司高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担任高管职务的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等。

第三条公司高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坚持诚信、公正、高效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高管人员职责:1. 贯彻执行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年度经营计划;2. 组织领导公司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3. 监督检查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公司管理规范;4.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确保公司财务状况良好;5. 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6. 负责公司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确保公司经营安全;7. 完成公司董事会和总裁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高管人员权限:1. 对公司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2. 对公司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 根据公司需要,对各部门人员进行调配、考核和奖惩;4. 依法签订和变更劳动合同,调整员工薪酬待遇;5. 根据公司需要,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6. 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进行对外谈判、签订合同等。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六条高管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七条年度考核:1. 依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对高管人员进行综合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创新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薪酬、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任期考核:1. 任期考核周期为三年,由董事会组织进行;2. 任期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领导能力、团队建设、公司治理等方面;3. 任期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续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九条公司为高管人员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条高管人员应根据公司要求,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高管上班考勤管理制度

高管上班考勤管理制度

高管上班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公司高管团队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加强公司管理,规范考勤行为,保障公司权益,制定本高管上班考勤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高管的工作时间、考勤规定及请假、休假等相关事宜,以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管,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总监、副总监等,以下简称为“高管”。

三、工作时间1. 高管实行标准工作制,每周工作五天,周六、周日休息。

2. 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中午休息1小时。

3. 高管应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效率。

4. 特殊情况下,如遇重要项目或紧急事务,高管应主动加班,确保公司业务顺利进行。

5. 公司鼓励高管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自我提升,参加培训、学习等活动,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高管需每日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手机APP等。

签到记录将作为考勤管理的依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50至9:1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50至18:10。

(3)高管应按时签到,签到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超过规定时间。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高管因公外出无法进行签到时,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在外出归来后及时补签。

补签需提供外出事由及相关证明材料。

4、忘记签到处理(1)若高管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

(2)忘记签到每月不得超过两次,超出次数将按照迟到处理。

(3)高管应在发现忘记签到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签,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补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考勤管理制度,并对考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高管的考勤管理,确保考勤制度的贯彻执行。

(3)高管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如实报告考勤情况,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考勤管理。

国企高管的日常管理制度

国企高管的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高管人员的日常管理,规范高管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

第三条企业高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本制度,自觉接受党组织、群众和上级的监督。

第二章日常工作规范第四条工作时间1. 高管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 因特殊原因需请假者,应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说明请假理由。

3. 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工作态度1. 高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积极进取。

2. 对工作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勇于创新。

3. 对待同事团结友爱,互相尊重,共同进步。

第六条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

2. 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企业机密。

3.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

第七条会议纪律1. 高管人员应按时参加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

2. 在会议中应认真听讲,积极发言,遵守会议纪律。

3.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并抓好贯彻落实。

第三章工作考核第八条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的原则。

3. 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

第九条考核内容1. 工作绩效: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效率、成果等。

2.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等。

3. 团队协作:包括与同事的合作、沟通、协调等。

4. 个人品德:包括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第十条考核方式1. 定期考核:每季度或每半年进行一次。

2. 不定期考核: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

3. 自我评价:高管人员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价。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一条监督1. 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管人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

企业公司高管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高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公司高管人员的管理,提高企业整体运营效率,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公司所有高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技术总监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高管人员的职责、权利、义务,规范高管人员的选拔、任用、考核、薪酬、激励等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高管人员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企业合法经营;2. 参与制定企业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组织实施各项计划;3. 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确保企业各项业务有序开展;4. 带领团队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5. 负责企业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团队凝聚力;6. 负责企业外部关系协调,维护企业形象。

第五条高管人员权利:1. 参与企业重大决策;2. 对企业内部管理和运营提出建议;3. 对下属部门进行考核和评价;4. 根据公司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用与考核第六条高管人员选拔:1. 高管人员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高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3. 高管人员选拔应通过竞聘、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高管人员考核:1. 高管人员考核应定期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业绩、能力、品行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高管人员晋升、降职、奖惩的依据。

第四章薪酬与激励第八条高管人员薪酬:1. 高管人员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等;2. 薪酬水平应根据市场行情、企业经济效益、个人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3. 高管人员薪酬应定期进行调整。

第九条高管人员激励:1. 对表现优秀的高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贡献突出的高管人员,给予股权激励等长期激励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企业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针对高管

公司管理制度针对高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高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职业道德,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

第二章权责明确第四条高管在公司内部享有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同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高管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岗位职责,制定本部门或团队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高管应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及时沟通协调,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高管应加强对下属员工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高管应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内部管理规范、有序。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九条高管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高管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高管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第十二条高管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对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高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高管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

第五章保密制度第十五条高管应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六条高管应妥善保管公司文件、资料等,不得随意丢弃或借给他人。

第十七条高管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进行违法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高管工作管理制度

高管工作管理制度

高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高管的工作管理,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管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拥有一定权力和责任的主管人员。

第三条高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司的决策和部署,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利益。

第四条公司的高管应当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和专业素养,具有优秀的管理才能和领导能力。

第五条公司的高管应当保持与员工和各个部门的良好沟通,促进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第六条公司的高管应当勤奋敬业,勇于创新,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公司的高管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司的制度和规定。

第八条公司的高管应当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和价值观,做到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九条公司的高管应当定期接受公司领导班子的考核和评审,接受职业道德和工作能力的检验。

第十条公司的高管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第二章选拔任用第十一条公司的高管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和工作适配性,经过公开选拔任用。

第十二条公司高管的选拔任用应当符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程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公司高管的选拔任用应当注重综合素质和业绩表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职务级别和薪酬待遇。

第十四条公司高管的选拔任用应当经过严格的考核和评审,确保选人用人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十五条公司高管在任用后,应当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岗位要求。

第十六条公司高管在担任职务前,应当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和保密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高管的职务任期一般为三年,经过考核合格后,可以续任或调整。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八条公司高管应当遵守公司的决策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十九条公司高管应当协调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十条公司高管应当制定发展规划和业绩目标,确保公司的经营目标和利润目标得以实现。

公司高管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高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高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高管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

第三条公司高管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综合管理,全员参与;3. 责任明确,奖惩分明;4. 不断改进,持续发展。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董事长是公司高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高管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高管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条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高管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高管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调查处理等。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高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2.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3. 应急救援知识及技能;4.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形式可采取以下方式:1. 举办专题讲座;2. 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3. 开展安全知识竞赛;4. 定期组织高管参加外部安全培训。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开展高管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二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高管办公场所、生活区域的安全设施;2. 高管出行交通安全;3. 高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4.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第十三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章事故调查处理第十四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应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处理。

高管 管理制度

高管 管理制度

高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高管层的行为,提高管理水平,维护企业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高管组织结构1. 高管组织结构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2. 总经理对高管团队负责,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3. 高管团队成员应当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制度和规定,保持团队的积极性和正能量。

三、高管任职条件1. 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操守,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优秀的管理能力;2. 具备出色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才能,能够有效地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3. 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决策能力,善于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四、高管任免程序1. 高管的选拔和任免应当建立简洁、公正、透明的程序;2. 高管的选拔应当根据个人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选,实行竞争上岗制度;3. 高管的任免应当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审议和决定。

五、高管奖惩制度1. 鼓励高管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个人才能和创新精神,对其积极表现给予适当的奖励;2. 对高管在工作中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3. 高管享受公司奖励和受到纪律处分,应当建立档案,对外说明原因。

六、高管工作职责1. 总经理负责公司整体的工作和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各项重大事务;2. 副总经理兼所属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3.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协调本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工作。

七、高管工作时间1. 高管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时间安排,保证工作效率;2. 对于需要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高管应当事先向上级领导汇报。

八、高管工作风范1. 高管在工作中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严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2. 高管应当坚持诚信、勇于担当,严格遵循企业规章制度,忠诚履行职责。

九、高管工作表现评估1. 高管工作表现应当根据其在工作中的实际业绩和绩效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2. 对高管的评估结果应当及时向其反馈,并综合考虑其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制定相应的激励和奖惩措施。

高管考勤管理制度

高管考勤管理制度

高管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公司高层管理团队的工作效率与执行力,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化,保障公司运营秩序,制定本高管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明确高管的工作时间、考勤要求及请假、休假等相关规定,以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管,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总监、经理等,以下统称为高管。

三、工作时间1. 高管实行标准工作制,即每周工作五天,周六、日休息。

2.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中间休息1小时。

3.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下,需调整工作时间的高管,由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可适当调整。

4. 高管应保证在工作时间内全身心投入工作,不得擅离职守,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应提前向总经理报告。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高管需每日进行签到,以记录出勤情况。

签到方式采用公司指定的电子考勤系统或考勤卡,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8:50至9:10,下午签到时间为12:50至13:10。

(3)高管应在规定签到时间内完成签到,超出规定时间视为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高管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应在返回公司后30分钟内,向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并补签,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忘记签到处理若高管因特殊情况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的2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门说明情况并补签。

连续忘记签到超过3次,或在一个月内累计忘记签到5次,将视为违反考勤规定,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高管的考勤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2)各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本部门高管按时签到,并对本部门高管的考勤情况进行审查。

(3)总经理负责对全公司高管的考勤情况进行总体把握,并对特殊考勤情况进行审批。

五、请假制度1、请假申请和审批(1)高管如有请假需求,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并明确请假原因、起始时间、结束时间等。

高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高管人员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高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等。

第三条高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四条高管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如因特殊原因需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五条高管人员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有序,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赌博等违法乱纪行为。

第六条高管人员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如培训、会议、团队建设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七条高管人员应自觉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第八条高管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章工作效率第九条高管人员应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第十条高管人员应提高工作效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一条高管人员应注重团队协作,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交流,共同推进工作进度。

第十二条高管人员应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三条公司对高管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四条对表现优秀的高管人员,公司将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晋升、加薪、荣誉证书等。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高管人员,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总经理及公司高管工作管理制 - 规章制度

总经理及公司高管工作管理制 - 规章制度

总经理及公司高管工作管理制 -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总经理及公司高管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及公司高管人员。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及公司高管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规章制度,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整体形象和信誉。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及公司高管应严格执行公司的战略决策,推动公司各项工作的实施,确保公司的发展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总经理及公司高管的职责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的最高决策者和行政负责人。

总经理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的发展策略和目标,推动公司的整体经营。

(二)组织制定公司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分配和监督资源的使用。

(三)建立健全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

(四)负责公司组织架构的建设和人员招聘、培养、考核和奖惩。

(五)代表公司进行对外合作和交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公司高管是公司的重要管理者,负责具体的部门和职能的工作。

公司高管的职责包括:(一)参与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负责本部门或职能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负责制定具体的工作目标和绩效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部门或职能的人员招聘、培养和考核。

(五)协助总经理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公司总经理及公司高管应树立良好的工作纪律意识,严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擅自行使职权,不得利用职务谋取个人私利。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及公司高管应按照公司规定的职责范围和权限进行工作,不得越权或滥权。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及公司高管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或利用对公司不利。

第十条公司总经理及公司高管应与员工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关系,促进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四章工作报告和考核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工作进展。

公司高层工作制度范本

公司高层工作制度范本

公司高层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高层管理,规范公司高层行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第三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当遵循诚信、公正、勤勉、谨慎的原则,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第四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一)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二)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组织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四)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五)培育企业文化,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六)其他董事会授予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行使下列权限:(一)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进行决策;(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和监督;(三)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进行调整;(四)对公司财务预算、决算进行审批;(五)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批;(六)其他董事会授权的权限。

第三章选拔与任用第七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与任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竞争性选拔、任人唯贤的方式。

第八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与任用,应当注重候选人的专业能力、实践经验、道德品质和业绩表现。

第九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与任用,应当按照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程序进行。

第四章考核与激励第十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三)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推进情况;(四)公司品牌形象的提升情况;(五)其他与公司发展相关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应当与公司的经营状况、业绩表现和市场行情相适应,合理确定。

公司高管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高管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高管队伍建设,规范高管人员的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管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人力资源总监、技术总监等。

第三条高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公司的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高管人员的职责:(一)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二)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和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三)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确保公司内部管理体系的顺畅运行;(四)监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五)关心员工福利,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六)积极拓展外部关系,提升公司品牌形象。

第五条高管人员的权限:(一)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有表决权;(二)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有建议权;(三)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对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有任免权;(四)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有审批权;(五)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对公司财务状况有知情权。

第三章考核与激励第六条高管人员的考核:(一)考核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二)考核方式:实行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作为薪酬调整、晋升、解聘的依据。

第七条高管人员的激励:(一)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市场薪酬水平及高管人员的工作表现,确定薪酬待遇;(二)福利: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政策,为高管人员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三)晋升: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和员工表现,为高管人员提供晋升机会。

第四章监督与责任第八条高管人员应自觉接受公司监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九条高管人员因失职、渎职、违规操作等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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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及公司高管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保障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各大事业部总经理及全资子公司总经理等。

第二章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第一节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负有下述义务:(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三)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资金,必须获得公司股东会授权;(四)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抵押担保;(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六)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担任与本公司同类行业的兼职;(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义务:(一)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二)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二节总经理职权范围第五条公司设总经理一人,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六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为:(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五)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副总、各事业部总经理;(七)决定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

第九条总经理在拟定或研究决定公司经营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总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由总经理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权;总经理不能履行职责也未指定副总经理代行其职权的,董事会可以指定一名副总经理代行职权。

第三节副总经理职权范围第十一条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向总经理汇报工作,并对其分管业务板块的绩效结果承担直接责任。

第十二条副总经理的职权范围为:(一)依照分工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二)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四节财务副总职权范围第十三条公司设财务副总一名,财务副总的职权范围为:(一)对总经理负责,协助总经理全面做好财务工作;(二)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使用方案;(三)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强化成本管理,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高经济效益;(四)从财务角度,协助总经理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并参与重大经济事项的研究、审查及方案的制定;(五)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财务收支须经财务副总审核后报请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六)各类对外的会计预、决算报表,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等须经财务副总签署。

公司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须经财务副总会签;(七)按计划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涉及到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等由财务副总批准;(八)实行会计监督,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加以制止或纠正。

制止或纠正无效时,可提请总经理处理;(九)完成总经理分配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十四条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研究和解决公司行政及经营管理方面重要问题的会议,是总经理检查、总结阶段性经营管理状况的主要形式。

总经理为履行职权所做的决策除以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形式做出外,还可以总经理决策令或总经理命令方式做出。

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包括管理层会议、工作例会、部门专项会议。

第十六条总经理应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议题的收集及传递、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通知、会议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或决议的整理等。

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形成纪要或决议,会议纪要或决议由总经理或委托召集、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签署后下发执行,并抄报董事长。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的保管期限为十年。

第十七条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应参加会议人员出席时方可举行。

如与会人员低于上述人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会议应当另行召开。

特殊情况下必须立即召开的,可就紧急事项通过电话等方式征求未参加会议人员意见。

对于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上述应参加会议人员,会议结束后,主持人应指示有关人员及时向其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八条应参加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应向总经理或主持会议的副总经理或主持人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第十九条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人员,要按议题准备意见,准时参加会议。

研究讨论问题时,应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与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议题有关的其他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的,应当对讨论事项预先做好准备,并根据会议主持人的要求向会议汇报,回答有关问题。

第二十条参加会议的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会议讨论的秘密事项。

第二节管理层会议第二十一条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总经理职权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一)研究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需要解决的事项;(二)决定总经理职权范围内公司重大的经营管理事项,讨论决定公司产品开发、营销策略、生产控制等与日常经营管理相关的方向性、政策性问题;(三)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确定具体实施方案;(四)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财务决算方案(五)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六)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审定公司具体规章制度及部门管理制度;(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九)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十)协调多个副总经理职权范围的重要事项;(十一)对本工作制度的具体规定做出解释;(十二)其他需要公司管理层会议审议的事项;(十三)提出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工作事项;(十四)检查部署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二条公司管理层会议原则上至少每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应指派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三条管理层会议的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副总、各事业部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可以根据会议议题指定其他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

第二十四条参加管理层会议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有权提出会议议题,是否列入管理层会议审议的事项由总经理决定。

提出会议议题时,应同时提供充分的相关材料。

总经理应指定职能部门监督落实管理层会议决议事项,并向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报告执行情况。

会议决议必须认真执行,不得擅自改变。

如在实际执行中遇到问题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应当报告总经理并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改变原决定。

第二十五条总经理召开管理层会议,应提前通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六条管理层会议讨论或决策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原则,总经理可依据具体情况分别做出如下决定:(一)对于通过民主决策形成多数意见的议题,总经理在归纳出席会议成员的多数意见后作出决议;(二)对经与会成员讨论认为不宜做出决议的议题或对于必须在本次会议上做出决议,但与会成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议题,总经理有最终决定权。

由受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主持会议的,由该副总经理做出决定,并于会后报经总经理同意。

第二十七条管理层会议形成的决议或决策以公司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由总经理签发并抄送集团董事长。

第二十八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提请总经理召开管理层会议,但应同时提出会议拟审议的议题和相关资料,是否召开管理层会议由总经理决定。

第三节临时会议第二十九条总经理针对其职权范围内的突发或特定专门事项可以召开总经理临时会议讨论决策。

第三十条总经理临时会议的参加人员由总经理根据会议所审议的议题确定。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临时会议应由总经理召集并主持,总经理决定召开临时会议,但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指派一名副总经理召集并主持。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决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通知有关与会人员。

第三十三条临时会议的议事及决策制度适用本工作制度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第四节工作例会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工作例会讨论的事项主要包括:(一)通报行业形势,分析公司现状并研究对策;(二)部署公司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三)听取各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四)总结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检查经营计划的落实情况;(五)研究各部门提出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六)总经理认为应当讨论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工作例会每月至少两次(也可以实行周例会形式),由总经理召集及主持;总经理因故无法履行职责的,可以指派一名副总经理召集、主持。

工作例会的参加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副总、各事业部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与集团直管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可根据会议内容指定其他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

第三十六条公司副总经理、财务副总、各事业部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在其分管、协办范围内可提出专项议题提案,提交工作例会讨论,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该事项提交最近一次的管理层会议审议决策。

第三十七条总经理召开工作例会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并同时将与会议拟审议的议题相关资料送达与会人员。

第三十八条工作例会会议必须形成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并抄送董事长。

第四章总经理对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署合同的权限第三十九条总经理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会的授权,决定公司的日常经营开支、风险投资及其他事项。

第四十条总经理授权副总经理在单笔资金或单项经济业务不超过20万元的处理权限(指公司采购或其他经济往来业务,不含销售合同),总经理并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一条总经理享有不超过最近一期(按合并会计报表计算)净资产值百分之五(含净资产值百分之五)的对外投资审批权。

第四十二条总经理享有经董事会审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开支以内的审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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