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J 278-90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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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利水电工程消防电气防火设计探讨

对水利水电工程消防电气防火设计探讨

对水利水电工程消防电气防火设计探讨[摘要]消防设计政策性强,政府主管部门把关严,但水利水电工程防火设计规范要求尚不完善,本文探讨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提出了消防电气设计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消防电气设计疏散指示报警电话水利水电工程在消防设计中应遵循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消防设施的投入既要满足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又要与我国当前的财力相适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

多数水利水电工程处于远离城市的偏僻地区,工程自身的火灾发生几率及危险程度相对较低,而火灾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较大。

为此,在消防设计时应按照“自防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原则,针对工程各消防对象从防火、监测、报警、控制、灭火、排烟、救生等几个方面进行设计,采取积极可靠的措施预防火灾的发生,一旦发生火灾则尽量限制火灾的范围,尽快扑灭,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水利水电工程防火设计主要遵循《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以下简称《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感觉到有不少具体问题尚待探讨,本文就消防电气设计相关问题提出建议,与同行交流。

1《规范》缺乏针对性水利水电工程消防设计政策性强,政府主管部门把关严,但相对而言,设计规范要求不完善,现有《规范》仅用很小的篇幅对消防电气设计提出要求,共含3节9条,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和验收工作中缺乏指导意义。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一个规范不可能包含全部要求,故在实际工程消防设计中还需参照其他相应规范,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水力发电厂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等,以力求做到安全、可靠、实用。

2《规范》个别条文待商榷《规范》第11.3.2条规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气连线,应选用屏蔽型电缆。

--《消防》设计

--《消防》设计

7 消防设计7.1 消防总体设计方案7.1.1 消防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渡口坝电站消防设计以《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为依据,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消防设计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综合”的方针,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积极采用的防火技术,做到保障安全,使用方便,经济合理。

在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本电站自动控制系统“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设计原则,合理确定各系统的自动化水平,使火灾报警、监测及自动化水平满足本电站的具体使用要求,做到及早发现和通报火警,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7.1.2 消防总体设计方案渡口坝电站厂址距奉节县城约53.7km,路程较远。

因此,本电站消防设计立足“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的消防原则,电站消费设计与枢纽总体布置统筹考虑,保证消防车道布置、建筑物防火间距、安全疏散、安全出口的布置及有关消防设施如消防供水、消防供电、事故照明、自动报警、通风防排烟、灭火器配置等满足有关消防规范的要求。

根据电站所处位置和电站规模,不设消防站,仅配备兼职消防人员。

电站所设工程消防系统,覆盖电站的厂、坝区各主要生产运行和管理场所,能有效扑灭电站以电气和油品为主的火灾和及时扑灭初起火灾,保障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疏散。

厂房设有二个直达室外地面的出口。

建筑物防火分区、安全疏散满足有关消防规范的要求。

消防水源引自电站下游尾水。

消防给水系统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

消防用电电源取自厂用电,厂用电有两个独立电源,供电达到二级负荷供电标准。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费监控系统的火灾报警及消防连动控制柜设置在中控机保室内。

主厂房发电机层设置事故排烟系统,其他各排风系统均兼事故后排烟。

为确保安全运行,厂方应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并对电厂职工进行消防训练与防火安全教育,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试验,以确保消防系统及其设备的完好性。

7.2 工程消防设计7.2.1 厂区建筑防火设计7.2.1.1 防火分区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4.1.2条,本工程主、副厂房防火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限。

SDJ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DJ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能源部主编单位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公安部消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施行日期1990年9月1日能源部水利部公安部文件关于发布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能源水规(1990)425号为了统一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标准适应水利水电建设发展的需要遵照国家计委计标[1987]1447号关于发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精神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原则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的具体特点和条件由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公安部消防局共同主持制订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此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水利水电行业标准自一九九年九月一日起施行本规范由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西北勘测设计院负责1990年7月4日编制说明本规范系原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和公安部消防局共同主编原水利电力部西北勘测设计院编写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结合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条件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工程防火设计的经验教训进行必要的科研试验参考国内外有关资料征求了本行业有关设计运行管理单位的意见并由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最后经能源部水利部公安部批准颁发执行本规范共分十一章和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厂区规划厂房泵房屋外电气设备屋内电气设备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消防给水采暖与通风消防电气等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能源部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和西北勘测设计院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能源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水利部公安部消防局1990年5月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为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在厂区规划和厂房泵房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做到保障安全使用方便经济合理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大中型水力发电厂(含抽水蓄能电厂)和大型水泵站小型水力发电厂和中小型水泵站可参照执行第1.0.4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必须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二章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第2.0.1条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依据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规定的原则划分第2.0.2条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不应低于表2.0.2的规定表2.0.2 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序号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 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主要生产建筑物构筑物主副厂房及其安装间油浸式变压器室油浸式电抗器室油浸式消弧线圈室干式变压器室配电装置室单台设备充油量100kg单台设备充油量100kg母线室母线廊道和竖井中央控制室(含照明夹层)继电保护盘室自动和远动装置室电子计算机房通信室(楼)屋外主变压器场屋外开关站配电装置构架SF 6封闭式组合电器开关站SF 6贮气罐室高压超高压充油电力电力电缆和竖井高压超高压干式电力电缆隧道和竖井动力电缆室控制电缆室电缆隧道和竖井蓄电油室防酸隔爆型铅酸蓄电池室碱性蓄电池室贮酸室套间及其通风机室充放电盘室柴油发电机室及其检修间空气压缩机及其贮气罐室丁 丙 丁 丙 丁 丁 丙丙 丁 丁 丙 丁 丙 丙 丁 丙 丁 丙 丁 二 一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 二18 19 20 2122 23 24 通风机室空气调节设备室供排水泵室消防水泵室水内冷水轮发电机的水处理室油压启闭机室卷扬启闭机室电梯井戊 戊 戊 戊 丁 戊 二 三 二 三 二 三 二 二 1 2 3 4 5 6 7 8 9 10 辅助生产建筑物绝缘油透平油的油处理室油再生室及油罐室独立变压器检修间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试验室高压试验室仪表试验室机械试验室油化验室水化验室电工修理间机械修配厂水工观测仪表室丙 丙 丁 丁 丁 丁 戊 丁 丁 丁 二 二 二 二 三 二 三 三 三 二 三 1 2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一般器材仓库汽车库(含消防车库) 三 三 第2.0.3条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三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2.0.3的规定表2.0.3 建筑物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第三章厂区规划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的厂区规划设计时应合理确定厂房开关站和主变压器场等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逍和消防水源第3.1.2条厂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应能到达屋外主变压器场开关站露天油罐或厂房外地面油罐室以及地面厂房入口处对非地面厂房(含地下厂房坝内厂房)应到达交通洞地面入口处第二节防火间距第3.2.1条厂区内相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执行当确有困难不能满足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二两座相邻厂房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第3.2.2条屋外主变压器场与厂区建筑物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表3.2.2屋外主变压器场与厂区建筑物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的防火间距注 1.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绝缘油或透平油露天油罐最近的变压器外壁算起2.屋外主变压器场是指电压为35500kV的屋外主变压器场地3.水力发电厂水泵站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表3.2.3露天油罐与建筑物等的防火间距注与电力牵引机车的厂外铁路线(中心线)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0m第3.2.4条厂房外地面油罐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与厂区建筑物屋外主变压器场及厂外铁路公路干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4的规定表3.2.4厂房外地面油罐室与建筑物等的防火间距注当设有固定式灭火装置时与表3.2.4一二级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分别减少到8m和9m当开关站电气设备单台油量小于5t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到10m 第3.2.5条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与电力架空绕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1.2倍第3.2.6条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以及厂房外地面油罐室与厂区内铁路装卸线(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10m与厂区内主要道路(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5m第三节消防设施第3.3.1条厂区地面建筑物及屋外电气设备周围应设置消火栓第3.3.2条水力发电厂总装机容量为250MW以上至1500MW时宜配备一辆消防车总装机容量为1500MW以上至3500MW时宜配备二辆消防库总装机容量为3500MW以上时宜配备三辆消防车并设置简易三级消防站总装机容量为25MW至250MW的水力发电厂和大型水泵站宜配备牵引机动消防泵第3.3.3条厂区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当道路上空有障碍物时其距地面净高不应小于4m尽头式消防车通道应在适当位置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15m15m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第四章厂房泵房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的主副厂房泵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对厂房泵房内的丙类生产场所应作局部分隔并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第4.1.2条主厂房泵房和高度在24m以下的副厂房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占地面积不限第4.1.3条油浸式主变压器和油罐室不宜设置在厂房泵房内如受条件限制必须布置时应按本规范第6.0.6条和第8.0.6条的要求采取防火措施第二节安全疏散第4.2.1条地面厂房的发电机层或水泵站的电机层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必须有一个直通层外地面第4.2.2条地下厂房的发电机层应设两个通至屋外地面的安全出口并至少应有一个直通屋外地面进厂交通隧道的出口可作为直通屋外地面的安全出口厂房出线或通风用的隧道及竖井出口可作为通至屋外地面的安全出口第4.2.3条厂房内低于发电机层高程以下的全厂性操作廊道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第4.2.4条副厂房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副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m2且同时值班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一个第4.2.5条发电机层或电机层以下各层室内最远工作地点到该层最近的安全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m第4.2.6条发电机层或电机层高程以上的高层副厂房内最远工作地点到安全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50m多层副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不限第4.2.7条高层副厂房应设封闭楼梯间和一台消防电梯(可与客货梯兼用)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第4.2.8条安全疏散用的门走道和楼梯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门净宽不应小于0.9m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二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三楼梯净宽不应小于1.1m坡度不宜大于45主厂房泵房机组段之间的楼梯净宽不宜小于0.8m第4.2.9条当出线或通风用的廊(隧)道竖井出口兼作安全出口时应与出线通风管道隔开其宽度高度应满足安全疏散要求第三节消防设施第4.3.1条主副厂房泵房均应设置消火栓第4.3.2条主厂房泵房内的桥式起重机应配置手提式卤代烷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第4.3.3条厂房泵房内灭火器的配置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的规定执行第五章屋外电气设备第5.0.1条油量为2500kg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列规定35kV及以下5m110kV8m220330kV10m500kV12m第5.0.2条油量在2500kg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与油量在6002500kg的充油电气设备之间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m第5.0.3条当相邻两台油浸式变压器之间的防火间距不满足要求时应设置防火隔墙或防火隔墙顶部加防火水幕单相油浸式变压器之间可只设置防火隔墙或防火水幕第5.0.4条防火隔墙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高度不应低于变压器油枕顶端高程长度不应小于变压器贮油坑两端各加0.5m当防火隔墙顶部加防火水幕时其高度应比变压器顶盖高出0.5m第5.0.5条当厂房外墙与屋外油浸式变压器外缘的距离小于本规范表3.2.2规定时该外墙应采用防火墙该墙与变压器外缘的距离不应小于0.8m厂房外墙距油浸式变压器外缘5m以内时在变压器总高度加3m的水平线以下及两侧外缘各加3m的范围内不应开设门窗和孔洞在其范围以外的该防火墙上的门和固定式窗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9h当发电机母线穿越防火墙时母线周围空隙应用非燃烧材料封堵第5.0.6条油浸式变压器及其它充油电气设备单台油量在1000kg以上时应设置贮油坑及公共集油池第5.0.7条贮油坑容积应按贮存单台设备100%的油量确定当贮油坑底设有排油管能将油安全排至公共集油池时其容积可按20%的油量确定排油管的内径不应小于150mm管口应加装铁栅滤网第5.0.8条贮油坑内应铺设卵石层其厚度不宜小于250mm卵石粒径为5080mm 贮存100%设备油量的贮油坑上部宜装设栅格其净距不大于40mm并在其上铺设卵石层第5.0.9条公共集油池的容积按最大一台充油箱的全部油量确定当设有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时公共集油池的容积应按贮存最大一台充油箱油量与其灭火水量之和确定当公共集油池设有油水分离设施时其容积可按最大一台充油箱的60%油量确定第5.0.10条油浸式变压器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设置固定式水喷雾等灭火系统第5.0.11条少油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附近应配备手提式灭火器开关站的出入口附近应配备砂箱和手提式灭火器等灭火器材第六章屋内电气设备第6.0.1条额定容量为12.5MV A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应设置水喷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等固定式灭火装置第6.0.2条油浸式厂用变压器应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的门应为向外开启的乙级防火门并直通屋外或走廊不应开向其它房间第6.0.3条电压为35kV及以下的少油断路器油浸电压互感器可安装在开关柜或装配式间隔内第6.0.4条单台设备油量在100kg以上的油浸式厂用变压器和其它充油电气设备应设置贮油坑或挡油槛贮油坑应能贮存单台设备100%的油量当设有将油排至安全场所的设施时可设置贮存20%油量的挡油槛贮油坑可按本规范第5.0.8条的要求设置第6.0.5条油浸式厂用变压器应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设置水喷雾二氧化碳或卤代烷等固定式灭火系统第6.0.6条油浸式主变压器应设置在专用房间洞室内并应满足下列要求一专用房间洞室应为一级耐火等级其大门采用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门应向外开或侧向推拉二主变压器专用房间的大门不应直接开向主厂房或正对进厂交通道三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固定式灭火系统四发生火警后专用房间洞室内送排风系统应停运五应按本规范第5.0.7条至第5.0.9条的要求设置事故贮油排油设施第6.0.7条当110kV及以上屋内开敞式开关站采用充油电气设备时应设置固定式灭火系统和排烟或消烟设施第6.0.8条六氟化硫全封闭式组合电器开关站中央控制室小型电子计算机房和通信室等应配置手提式卤代烷灭火器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应设置固定式卤代烷等灭火装置第6.0.9条配电装置室的长度大于7m时应设两个出口大于60m时宜再增设一个出口第6.0.10条配电装置室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丙级防火门相邻配电装置室之间有门时应能向两个方向开启第6.0.11条防酸隔爆型铅酸蓄电池室应有泄压设施其泄压面设置不应影响疏散通道及设备的安全泄压面积与该室体积的比值(m2/m3)不应小于0.03第6.0.12条安装有充油电气设备的房间配电装置室和酸性蓄电池室应配备手提式灭火器等灭火器材第6.0.13条变压器室其它充油电气设备室配电装置室厂用配电盘室之间及其对外的管沟孔洞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堵塞第七章电缆第7.0.1条电缆室电缆隧道和穿越各机组段之间架空敷设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等均应分层排列敷设动力电缆上下电缆层之间应装设耐火隔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h 第7.0.2条电缆隧道和电缆沟道的下列部位应设有防火分隔设施一穿越控制室配电装置室处二穿越厂房外墙处三电缆分支引接处第7.0.3条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隧道每150m充油电力电缆隧道每120m电缆沟道每200m电缆室每300m2宜设一个防火分隔物防火分隔物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设在防火分隔物上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当不设防火门时在防火分隔物两侧各1m的电缆区段上应有防止串火的措施第7.0.4条电缆竖井的上下两端及进出电缆的孔口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封堵第7.0.5条电缆穿越楼板隔墙的孔洞和进出开关柜配电盘控制盘自动装置盘和继电保护盘等的孔洞以及靠近充油电气设备的电缆沟道盖板缝隙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封堵第7.0.6条110kV及以上高压单芯充油电力电缆宜采用难燃电缆槽盒分相埋砂沟槽或耐火隔板分相敷设当三相电缆明敷时应装设固定式水喷雾等灭火系统第7.0.7条大型电缆室大型电缆隧道和电缆竖井宜装设固定式水喷雾等灭火系统当装设固定式灭火系统时动力电缆各层之间可不设耐火隔板第7.0.8条穿越各机组段之间的架空电缆应按每个机组段集中设置手提式灭火器电缆室电缆隧道的出入口处应设置砂箱和手提式灭火器等灭火器材并至少配备2个防毒面具第八章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第8.0.1条露天立式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相邻立式油罐中较大罐直径的0.4倍其最大防火间距可不大于2m卧式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0.8m第8.0.2条油罐室内部油罐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1m第8.0.3条当露天油罐设有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时可不设置防火堤油罐周围的下水道应是封闭式的入口处应设水封设施第8.0.4条当厂房外地面油罐室不设专用的事故排油贮油设施时应设置挡油槛挡油槛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最大一个油罐的容积当设有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时挡油槛内的有效容积还应加上灭火水量的容积第8.0.5条露天油罐或厂房外地面油罐室应设置消火栓和移动式泡沫灭火设备并配置砂箱等消防器材当其充油油罐总容积超过200m3同时单个充油油罐的容积超过80m3时宜设置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第8.0.6条厂房内不宜设置油罐室如必须设置时应满足以下防火要求一油罐室油处理室应采用防火墙与其它房间分隔二油罐室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宜少于两个但其面积不超过100m2时可设一个出口的门应为向外开的甲级防火门三单个油罐室的油罐总容积不应超过200m3四设置挡油槛或专用的事故集油池其容积不应小于最大一个油罐的容积当设有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时还应加上灭火水量的容积五油罐的事故排油阀应能在安全地带操作六油罐室出入口处应设置移动式泡沫灭火设备及砂箱等灭火器材当其充油油罐总容积超过100m3同时单个充油油罐的容积超过50m3时宜设置固定式水喷雾灭火系统第8.0.7条油处理系统使用的烘箱滤纸应设在专用的小间内烘箱的电源开关和插座不应设在该小间内灯具应采用防爆型油处理室内应采用防爆电器第8.0.8条钢质油罐必须装设防感应雷接地其接地点不应少于两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第8.0.9条绝缘油和透平油管路不应和电缆敷设在同一管沟内第九章消防给水第一节一般规定第9.1.1条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的消防给水可选用自流供水水泵供水或消防水池供水等方式当采用单一供水方式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混合供水方式第9.1.2条消防给水宜与厂房内生产生活供水系统结合当技术上不可能或经济上不合理时可采用独立的消防给水系统第9.1.3条消防给水量宜按以下二项灭火水量的较大者确定一一个设备一次灭火的最大灭火水量二一个建筑物一次灭火的最大灭火水量第9.1.4条地面主厂房屋外宜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地下厂房封闭厂房或坝内厂房的地面辅助生产建筑物宜采用低压给水系统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管道压力应保证当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且水枪布置在主厂房屋外其它任何建筑物最高处时水枪充实水柱不得小于10m低压给水系统的管道压力应保证灭火时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不小于10m水柱(从地面算起)第二节给水设施第9.2.1条给水设施应满足消防给水要求的水量与水压第9.2.2条给水设施采用自流供水方式时取水口不应少于两个必须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消防给水第9.2.3条给水设施采用水泵供水方式时应设置备用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一台主要水泵并保证在火警后5min内开始工作消防水泵应采用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第9.2.4条给水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方式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按本规范第9.1.3条确定的消防给水量的要求厂房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h计算屋外开关站火灾延续时间应按1h计算水轮发电机火灾延续时间应按10min计算油浸式变压器大型电缆室油罐火灾延续时间应按20min 计算二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三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四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的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五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有防冻措施第9.2.5条消防给水系统应有防止杂质堵塞的措施易受冰冻的取水口管段和阀门应有防冻措施第三节 屋外屋内消防给水第9.3.1条建筑物的屋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表9.3.1的规定表9.3.1 建筑物的屋外消火栓一次灭火用水量(L/s)建筑体积(m 3) 耐火等级 建筑物名称及类别 1500 15013000 30015000 500120000 200015000050000丙 10 15 20 25 30 40 厂房丁戊 10 10 10 15 15 20丙15 15 25 25 35 45 库房丁戊 10 10 10 15 15 20 一 二级 其它建筑10 15 15 20 25 30 乙丙15 20 30 40 45厂房或库房 丁戊 10 10 15 20 25 35 三 级其它建筑 10 15 20 25 30注屋外消火栓用水量应按最大的一座地面建筑物的消防需水量计算第9.3.2条屋外消火栓应沿厂区道路设置其间距在主厂房周围不宜大于80m 在其它建筑物周围不应大于120m第9.3.3条主厂房内发电机层消火栓的间距不宜大于30m 并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能同时到达发电机层任何部位当发电机层地面至厂房顶的建筑高度大于18m 时可只保证桥式起重机轨顶以下实际需要保护的部位有两支水枪充实水柱能同时到达主厂房发电机层以下各层消火栓的位置和数量可根据设备布置和检修要求确定 高层副厂房的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30m 其它单层和多层副厂房的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50m第9.3.4条屋内消火栓用水量应根据同时使用的水枪数量和充实水柱长度确定但不应小于表9.3.4的规定表9.3.4 屋内火栓用消水量 建筑物名称 高度体积 消火栓用水量(L/s)同时使用水枪数量(支) 每支水枪最小流量(L/s) 每根竖管最小流量(L/s)厂房高度24m 体积10000m 3高度24m 体积10000m 3高度24m 至50m 高度50m5 10 25 30 2 2 56 2.5 5 5 5 5 10 15 15 库房 高度24m 体积5000m 3高度24m 体积5000m 3高度24m 至50m5 10 30 1 26 5 5 5 5 10 15。

关于启闭机房防火疏散问题的探讨

关于启闭机房防火疏散问题的探讨

关于启闭机房防火疏散问题的探讨摘要:阐述了水利水电水工建筑物消防设计依据,通过实例从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方面对典型启闭机房分别进行分析,提出有效的设计方案。

关键词:建筑设计消防启闭机房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引言:在启闭机房设计中由于体型小,值班人员少等因素,常常忽略防火疏散的重要性。

值班人员在输水系统运行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一旦造成人员伤亡,将会对输水系统的应急除险存在隐患。

因此注意人身安全,满足人员疏散要求也是启闭机房防火问题的重点内容。

1启闭机房建筑消防设计特点及依据1.1建筑消防设计特点启闭机房的设置通常远离城镇或在城市周边,工程消防设计特点为“无人值班,少人值守”。

启闭机房一般位于闸上,大都设置在取水、输水建筑物的进、出水口等的咽喉要道处,通过闸门的启闭来发挥作用。

在防洪、灌溉、蓄水、发电、通航中起主要作用,除此以外,还可用于防凌、排除漂浮物及泥沙。

在工程设计中,启闭机房应在节约投资的前提下,结合河道、场地等主导因素,使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更加合理。

实际工程中考虑更多的为启闭机房单体设计。

在单体设计中,通过合理设置疏散、安全出口、设定防火分区等措施,使火灾危害降低到最小,充分保证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救援。

1.2 设计依据及基本条件启闭机房消防设计依据的国家、行业规程规范主要有: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各工程的消防专题设计等。

2启闭机房类型介绍2.1常规启闭机房种类常规启闭机根据其启闭设备分类有以下几种:卷扬机式,螺杆式,油压式及台车式,单双向门机等。

其主要功能为利用启闭机提升或放下截水闸门以满足水流控制的要求。

2.2启闭机房的特点启闭机房通常为单层,位于拦河闸建筑物上,本文主要对位于机架桥上的启闭机房建筑消防进行探讨。

常规启闭机房根据需要配备供操作人员工作的控制楼及主要的疏散设施。

常规启闭机设备特点有如下几种情况:(1)卷扬机式启闭机:根据需用的启闭机形式及平面布局,占用平面空间大,需要的有效高度低。

防火规范(送审稿)

防火规范(送审稿)

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代替SDJ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of 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送审稿)2004 -××-××发布200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前言本规范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下发的水总局科[2001]01号“关于下达2001年度水利水电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及主编单位的通知”修订的。

编写遵照SL01-2002《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执行。

以原规范为基础,根据发布并实施以来应用中的问题及近年来技术发展和实践经验总结,进行修订补充。

本规范共分12章,主要技术内容有:——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厂区规划;——厂区建筑物;——室外、室内电气设备;——电缆;——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消防给水;——采暖与通风;——消防电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本次修订的内容有:——对结构进行了适当调整;——在前引部分增加了前言;——增加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将适用范围由“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改为“水利水电工程”;——删除原规范中对油电缆、蓄电池室、烘箱室、油再生室的相应规定。

本规范的部分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所替代的标准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本规范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规范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管理局本规范解释单位:本规范主编单位: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本规范出版、发行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本规范审查会技术负责人:本规范体例格式审查人:目次1 总则2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耐火等级3 厂区规划3.1 一般规定3.2 防火间距3.3 消防设施4 厂区建筑物4.1 一般规定4.2 安全疏散4.3 消防设施5 室外电气设备6 室内电气设备7 电缆8 绝缘油和透平油系统9 消防给水9.1一般规定9.2给水设施9.3室外、室内消防给水9.4机电设备消防给水10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11 消防电气11.1消防配电11.2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和灯具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2.1一般规定12.2系统设计12.3设备选择及设置12.4供电12.5布线12.6 接地本规范用词说明1总则1.0.1为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在厂区规划和厂区建筑物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

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

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1 前言电缆夹层是发电厂、变电所电缆最密集的地方之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则不堪设想。

因此,电缆夹层是电缆防火的重点部位之一。

在SDJ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范》第 7.0.1条规定:电缆室动力电缆上下电缆层之间,应装设耐火隔板。

第7.0.7条规定:大型电缆室宜装设固定式水喷雾等灭火系统。

在GB50229-9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第9.3.3条规定:变电所电缆夹层宜设置悬挂式气体自动灭火装置。

2 设计与施工的类型目前,我区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和施工有各式各样,归纳起来有下述三种类型。

2.1第一种类型除对电缆穿越楼板和墙壁孔洞进行阻火封堵外,夹层中的电缆全部涂刷防火涂料。

如广西北海沙湾 1 10 kV变电所、桂林雉山220 kV变电所……等就属于这种类型。

这种类型既考虑了电缆沿水平走向的防火阻燃问题,又考虑了电缆层间垂直方向阻火分隔问题。

其特点是:工程造价低,但施工工作量大,对施工工艺要求较高。

最大的缺点是防火材料耐火性能分为三类:不燃性、难燃性、耐延燃性。

我区普遍使用的是二级防火涂料,其耐燃时间>10 min,属于耐火性能最差的耐延燃性这一类;因防火涂料的使用寿命较短,仅为2〜3年,因此,每隔2〜3年又要涂刷一次防火涂料。

2.2第二种类型除对电缆穿越楼板和墙壁孔洞进行阻火封堵外,夹层中的电缆在水平方向上每一直线段两端安装一套2 m长防火槽盒,防火槽盒的两端用耐火柔性堵料严密封堵,作为阻火区段,以实施电缆沿水平走向的阻火延燃。

对自盘柜贯穿过楼板下来的竖向电缆涂刷防火涂料,以增加该处阻火区段的长度,减少火灾发生时对主控室盘柜电缆和电器热量的辐射,如柳州月山220 kV变电所……等就属于这种类型。

这种类型只考虑了电缆水平走向的防火阻燃问题,其特点是:工程造价较第一种类型高,但施工工作量较小,对施工工艺要求不是很高,防火槽盒寿命长(大于10年)。

居龙滩水利枢纽工程消防设计

居龙滩水利枢纽工程消防设计

居龙滩水利枢纽工程消防设计【摘要】居龙滩水利枢纽工程装机2台,单机容量30.0MW,总装机容量60.0MW,水头变幅范围为9.5~18.0m,为国内灯泡贯流式机组应用水头较高的机组之一,机组额定水头14.20m,额定转速125.0r/min,多年平均发电量19730万KW·h,本文介绍该水利枢纽工程的消火栓灭火系统、CO2灭火系统、探测和控制系统的设计。

【关键词】贯流式水电站;消防总体设计;消防给水;CO2灭火系统;干粉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及灭火控制系统【Abstract】The julongtang water conservancy vital point engineering pack machine 2 set, list the machine capacity 30.0 MW, total pack the machine capacity 60.0 MW, water head become a scope as 9.5~18.0 m, for the country inside the lamp bulb Guan flow type machine set application one of water head higher machine sets, machine set sum settle water head 14.20 m, sum settle turn a 125.0 r/min soon, several year average generate electricity quantity 197,300,000 kW ·h, this text introduction should water conservancy vital point the penstock of the engineering extinguish fire system, CO 2 extinguish fire system and probe into with control system of design.【Key words】The low temperature keep the weather in deep freeze:Supply water a tube anet:Measure1. 工程概况和消防总体设计方案1.1概况及其特征。

消防专题报告(关家河滩-改) 2

消防专题报告(关家河滩-改) 2

青海湟水河关家河滩水电站工程消防设计专题报告(送审稿)编制:兰州江明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一一年十二月目录1 工程概况2 消防设计依据和设计原则2.1消防设计依据2.2 消防设计原则2.3 消防总体设计方案3 工程消防设计3.1生产厂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耐火等级划分3.2 防火分区及安全疏散3.3主要机电设备消防3.4主要生产场所消防4 消防给水设计4.1 消防水源4.2 消防用水水量4.3 消火栓布置4.4 移动式灭火器材分布5 采暖通风系统消防设计5.1 采暖系统防火设计5.2 通风空调系统消防设计6 消防电气6.1消防电源6.2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灯具7 消防系统设备表8 附图1. 工程概况湟水关家河滩水电站工程位于大通河入汇口下游约 2.3km的湟水河干流上,引水枢纽和厂房建在兰州碳素厂南端河段上,厂房布置在左岸的红古区海石湾一级阶地上。

工程区距海石湾市区不足400m,距兰州市110km,对外交通有兰宁高速公路和兰青铁路,交通十分便利。

关家河滩水电站为河床式电站,工程等级为Ⅳ等,工程规模为小(1)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工程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工程主要任务是发电。

关家河滩水电站为河床式电站,枢纽所有建筑物均用于抬高水位,以集中水头发电。

坝轴线总长228m,从左向右依次由上坝公路和进厂公路,33.75m厂房段,40m泄洪冲沙闸段,60m溢流坝段,55m右岸副坝段组成。

电站正常蓄水位1732.0m,发电引用流量为257m³/s,设计水头9m,装机容量为20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8282万kW·h,年利用小时数4141h。

厂区建筑物主要包括主厂房、副厂房、安装间、尾水渠和升压站等。

主厂房内安装2台单机容量为1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20MW,电站建成后并入青海电网运行。

电站厂房位于左岸河床阶地上,主厂房外形轮廓尺寸为33.485m ×17.4m×38.76m(长×宽×高),运行层高程为1728.0m,管道层高程为1721.60m,水轮机廊道层高程1708.0m。

浅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安全

浅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安全

浅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安全防火安全是水利水电工程安全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防止和减少发生火灾,必须重视并做好此项工作。

目前,我国现行的水利工程设计防火安全标准是《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78-90)。

按照水利部技术标准编制计划的安排,由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勘测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珠江设计院)对SDJ 278—90进行了修订,目前已提出送审稿。

在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中还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84—200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 16—9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95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7等。

’我们在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水工程安全标准研究”的研究工作中,对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安全标准进行了初步研究,结合珠江设计院对SDJ 278—9O的修订情况,分析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安全标准。

1 防火安全标准的基本要求SDJ 278-90明确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安全的基本要求,并分为三部分: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②防火间距;③安全疏散。

在此标准修订过程中,专家们对上述三部分提出了修订和补充内容。

2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2.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合理划分水利水电工程生产的危险性,并确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做好消防设计的基本环节。

SDJ 278-90 中明确提出耐火等级的标准为第2.0.2条:“水力发电厂和水泵站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不应低于表2.0.2的规定。

”在修订SDJ 278-90时,根据我国工程实际情况,珠江设计院等专家对表2.0.2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对表2.0.2进行修订和补充,主要内容是:(a)按生产特点,主厂房、副厂房内没有甲类和乙类生产火灾危险性,其中可能包含有少量丙类生产火灾危险场所,但这类场所仅占整个厂房很少一部分,并采用防火墙进行局部分隔,按要求配备相应的消防措施。

水电站消防设计

水电站消防设计

1 前言由于*** 水电站距城镇较远,电厂内电气设备多且分散,厂内储存有透平油与绝缘油,引起火灾的机率大,火灾引起的后果严重、损失巨大。

因此水电站的防火就尤为重要。

本电站防火设计主要依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程》(SDJ278-90) 和国家有关规范。

2 厂房建筑物与安全疏散通道设计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工程消防设计与枢纽布置统筹考虑,在设计上合理布置厂区内的设备和建筑物,在各主要设备之间设置防火墙、防火门,保证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等,并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2.1 厂房建筑物主要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按二级考虑,其中泵房等按三级考虑;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按三级考虑。

上述场所均按规范配置相应的灭火器。

110 kV和220 kV户外式开关站布置在下游右岸平台上,站内的断路器全部采用瓷瓶式SF6断路器。

配置的消防设备有:站内工具间配置2台MFT3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和2个MF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开关站出入口设置2个SS100室外消火栓。

3台主变压器均布置在副厂房顶160.10 m 高程层,为敞开式布置,防火间距大于10 m。

每台主变均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消防车道利用交通道路,其宽度为5.5 m,上空障碍物距地面净高大于5 m回车场地面高程为160.10 m,面积为40.00 m X 47.25 m。

2.2 安全疏散通道根据布置需要在厂房115.00 m〜145.50 m高程设置6层,各层均有3个疏散口,可通过下游侧左、右两端的楼梯及电梯上至151.50 m 高程或直达厂顶160.10 m高程户外地面,还可通过3号机下游的楼梯上至151.50 m高程层。

151.50 m高程层可通过下游侧左、右岸两端的楼梯或电梯上至厂顶160.10 m高程户外地面。

最远工作点距最近楼梯口距离不超过60 m,各层疏散走道净宽在1.5 m以上,疏散门净宽均在1.2 m及其以上,疏散门采用防火门,各疏散口均安装疏散指示标志。

水库勘察设计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水库勘察设计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水库水源工程安全生产技术要求某某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十二月目录1总则 ------------------------------------------------------------ 1 2采用的主要技术规范、规程、标准----------------------------------- 1 3工程总体布置----------------------------------------------------- 33.1自然条件----------------------------------------------------- 33.2工程总布置--------------------------------------------------- 3 4安全生产要求----------------------------------------------------- 54.1防火、防爆--------------------------------------------------- 54.2防电气伤害--------------------------------------------------- 64.3防机械伤害、防坠落伤害--------------------------------------- 84.4防洪、防淹--------------------------------------------------- 9 5卫生安全要求---------------------------------------------------- 105.1防噪声及防振动---------------------------------------------- 105.2温度与湿度控制---------------------------------------------- 115.3采光与照明-------------------------------------------------- 115.4防尘、防污、防腐蚀、防毒、防食物中毒------------------------ 125.5安全卫生设施------------------------------------------------ 125.6安全卫生评价------------------------------------------------ 141总则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期间及水库工程建成后符合劳动卫生的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采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和设施,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使水库工程处于安全、卫生、经济运行状态,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益。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国家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16
3.0.4
改为“……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其它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二级。非地面厂房及封闭厂房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天津消防所倪照鹏
按意见修改。
17
4.2.1
“厂区内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改为“厂区内厂房之间及与厂外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
天津消防所倪照鹏
按意见修改。
18
4.2.2
建议补充室外变压器与柴油机房的间距。
天津消防所倪照鹏
按意见修改。
4
目录1.0.2
将“小型水电工程可参照使用。”移到条文说明中。
天津消防所倪照鹏
按意见修改。
5
目录1.0.4
“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改为“水电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天津消防所倪照鹏
因为水电工程的特殊性,本规范多处规定与《建规》等现行标准规定不一致。如果要求二者同时满足,则只能是按照规定严格者执行,源自水电工程设计无法进行。25
4.3.4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但应满足消防车通行与停靠的要求。
天津消防所倪照鹏
按意见修改。
26
第5章
增加平面布置的有关要求。
天津消防所倪照鹏
有关水电工程平面布置的要求已经完备,可以满足指导水电工程消防设计的要求。暂不增加新的内容。
27
5.1
节名改为“防火构造”。
天津消防所倪照鹏
按意见修改。
28
删除表3.0.3及表注,将该条改为:水电工程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同时将3.0.3条调到3.0.4条后面。
天津消防所倪照鹏

水电站消防设计

水电站消防设计

1 前言由于***水电站距城镇较远,电厂内电气设备多且分散,厂内储存有透平油与绝缘油,引起火灾的机率大,火灾引起的后果严重、损失巨大。

因此水电站的防火就尤为重要.本电站防火设计主要依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程》(SDJ278—90)和国家有关规范。

2 厂房建筑物与安全疏散通道设计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工程消防设计与枢纽布置统筹考虑,在设计上合理布置厂区内的设备和建筑物,在各主要设备之间设置防火墙、防火门,保证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等,并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2.1 厂房建筑物主要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按二级考虑,其中泵房等按三级考虑;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按三级考虑。

上述场所均按规范配置相应的灭火器.110 kV和220 kV户外式开关站布置在下游右岸平台上,站内的断路器全部采用瓷瓶式SF断路器。

配置的消防设备有:站内工具间配置2台MFT35推车式6干粉灭火器和2个MF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开关站出入口设置2个SS100室外消火栓。

3台主变压器均布置在副厂房顶160。

10 m高程层,为敞开式布置,防火间距大于10 m。

每台主变均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消防车道利用交通道路,其宽度为5.5 m,上空障碍物距地面净高大于5 m,回车场地面高程为160。

10 m,面积为40.00 m×47.25 m。

2。

2 安全疏散通道根据布置需要在厂房115。

00 m~145.50 m高程设置6层,各层均有3个疏散口,可通过下游侧左、右两端的楼梯及电梯上至151。

50 m高程或直达厂顶160.10 m高程户外地面,还可通过3号机下游的楼梯上至151.50 m高程层.151。

50 m高程层可通过下游侧左、右岸两端的楼梯或电梯上至厂顶160.10 m高程户外地面。

最远工作点距最近楼梯口距离不超过60 m,各层疏散走道净宽在1。

5 m以上,疏散门净宽均在1。

SDJ278-19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DJ278-19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 278—90主编部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公安部消防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施行日期:1990年9月1日目次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在厂区规划和厂房、泵房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做到保障安全、使用方便、经济合理。

第1.0.3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大、中型水力发电厂(含抽水蓄能电厂)和大型水泵站。

小型水力发电厂和中、小型水泵站可参照执行。

第1.0.4条水利水电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必须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厂区规划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的厂区规划设计时,应合理确定厂房、开关站和主变压器场等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

第3.1.2条厂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

消防车应能到达屋外主变压器场、开关站、露天油罐或厂房外地面油罐室,以及地面厂房入口处;对非地面厂房(含地下厂房,坝内厂房)应到达交通洞地面入口处。

第二节防火间距第3.2.1条厂区内相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执行。

当确有困难不能满足时,应按下列规定确定:一、两座均为一、二级耐火等级的丙、丁、戊类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该厂房屋盖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二、两座相邻厂房当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第3.2.2条屋外主变压器场与厂区建筑物、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注:1.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绝缘油或透平油露天油罐最近的变压器外壁算起。

2.屋外主变压器场是指电压为35~500kV的屋外主变压器场地。

白龙潭电站防火设计

白龙潭电站防火设计

前言由于百龙滩水电站距城镇较远,电厂内电气设备多且分散,厂内储存有透平油与绝缘油,引起火灾的机率大,火灾引起的后果严重、损失巨大。

因此水电站的防火就尤为重要。

本电站防火设计主要依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程》(SDJ278-90)和国家有关规范。

2 厂房建筑物与安全疏散通道设计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将工程消防设计与枢纽布置统筹考虑,在设计上合理布置厂区内的设备和建筑物,在各主要设备之间设置防火墙、防火门,保证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等,并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2.1 厂房建筑物主要生产和辅助生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按二级考虑,其中泵房等按三级考虑;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按三级考虑。

上述场所均按规范配置相应的灭火器。

110 kV和220 kV户外式开关站布置在下游右岸平台上,站内的断路器全部采用瓷瓶式SF6断路器。

配置的消防设备有:站内工具间配置2台MFT35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和2个MF4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开关站出入口设置2个SS100室外消火栓。

3台主变压器均布置在副厂房顶160.10 m高程层,为敞开式布置,防火间距大于10 m。

每台主变均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

消防车道利用交通道路,其宽度为5.5 m,上空障碍物距地面净高大于5 m,回车场地面高程为160.10 m,面积为40.00 m×47.25 m。

2.2 安全疏散通道根据布置需要在厂房115.00 m~145.50 m高程设置6层,各层均有3个疏散口,可通过下游侧左、右两端的楼梯及电梯上至151.50 m高程或直达厂顶160.10 m高程户外地面,还可通过3号机下游的楼梯上至151.50 m高程层。

151.50 m高程层可通过下游侧左、右岸两端的楼梯或电梯上至厂顶160.10 m 高程户外地面。

最远工作点距最近楼梯口距离不超过60 m,各层疏散走道净宽在1.5 m以上,疏散门净宽均在1.2 m及其以上,疏散门采用防火门,各疏散口均安装疏散指示标志。

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水利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篇一:水电站消防设计1工程概况和消防总体设计方案1.1工程概况及其特性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发电,并兼顾航运、旅游、养殖等。

工程规模属二等大(2)型工程。

枢纽主要建筑物(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及电站厂房等)按2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临时建筑物(如导流、施工临建工程等)按4级建筑物设计。

枢纽主要建筑物由挡水建筑物、泻水建筑物及电站厂房等组成,厂房采用溢流式厂房,从右至左由左岸副坝及垂直升船机坝段(泄洪闸)、泄洪闸、纵向大导墙(冲砂闸)、电站厂房(包括:水下副厂房、主厂房及安装间、坝顶水上副厂房)等建筑物组成。

主厂房布置在坝顶230.00m高程,厂房内安装6台贯流式机组,单机容量45MW,总装机容量270MW,厂房沿坝轴线方向108.50m,安装间布置在主厂房的左侧,长度37m,厂房沿水流方向21m。

坝顶副厂房(或水上副厂房)布置在主厂房的下游侧,共三层,尾水平台230.00m高程主要布置三台变压器、1#~6#机组发电机的配电装置室、透平油库及油处理室、绝缘油库及油处理室、铅酸蓄电池室、排风机房等;237.50m高程主要布置电缆夹层、排风机房及中控楼的办公用房;242.00m高程布置110KVGIS开关站、高低压配电室、场用变、二次保护盘室以及变压器的消防室、中控室、计算机室、资料室、会议室等。

水下副厂房布置在主机层上游和下游,186.20m高程主要布置二次盘和供水设备室;189.70m高程在主机层的下游布置透平事故油池、空压机室及储气罐室、检修及渗漏排水泵房、机旁盘及励磁变室、调速器室,在主机层的上游布置中性点设备及水力测量室;187.70m高程布置水处理室及泵房、技术供水坝前引水室。

1.2 设计原则及依据1.2.1设计原则电站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便于管理,经济实用”的原则。

整个厂区建筑物及厂房布置设计中,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规程规范,结合厂房布置合理划分防火分区,设置防火墙,采用“一防、二断、三灭、四排”的综合消防技术措施,尽量减少着火根源、避免火灾发生,万一发生火灾也不致蔓延,并能迅速扑灭,使火灾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

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

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1前言电缆夹层是发电厂、变电所电缆最密集的地方之一,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则不堪设想。

因此,电缆夹层是电缆防火的重点部位之一。

在SDJ278-90《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规范》第7.0.1条规定:电缆室动力电缆上下电缆层之间,应装设耐火隔板。

第7.0.7条规定:大型电缆室宜装设固定式水喷雾等灭火系统。

在GB50229-9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第9.3.3条规定:变电所电缆夹层宜设置悬挂式气体自动灭火装置。

2设计与施工的类型目前,我区电缆夹层电缆防火设计和施工有各式各样,归纳起来有下述三种类型。

2.1第一种类型除对电缆穿越楼板和墙壁孔洞进行阻火封堵外,夹层中的电缆全部涂刷防火涂料。

如广西北海沙湾11 0kV变电所、桂林雉山220kV变电所……等就属于这种类型。

这种类型既考虑了电缆沿水平走向的防火阻燃问题,又考虑了电缆层间垂直方向阻火分隔问题。

其特点是:工程造价低,但施工工作量大,对施工工艺要求较高。

最大的缺点是防火材料耐火性能分为三类:不燃性、难燃性、耐延燃性。

我区普遍使用的是二级防火涂料,其耐燃时间≥10min,属于耐火性能最差的耐延燃性这一类;因防火涂料的使用寿命较短,仅为2~3年,因此,每隔2~3年又要涂刷一次防火涂料。

2.2第二种类型除对电缆穿越楼板和墙壁孔洞进行阻火封堵外,夹层中的电缆在水平方向上每一直线段两端安装一套2m长防火槽盒,防火槽盒的两端用耐火柔性堵料严密封堵,作为阻火区段,以实施电缆沿水平走向的阻火延燃。

对自盘柜贯穿过楼板下来的竖向电缆涂刷防火涂料,以增加该处阻火区段的长度,减少火灾发生时对主控室盘柜电缆和电器热量的辐射,如柳州月山220kV变电所……等就属于这种类型。

这种类型只考虑了电缆水平走向的防火阻燃问题,其特点是:工程造价较第一种类型高,但施工工作量较小,对施工工艺要求不是很高,防火槽盒寿命长(大于10年)。

其最大缺点是没有考虑电缆夹层垂直方向阻火分隔问题。

越南松泵6水电站的防火设计

越南松泵6水电站的防火设计

越南松泵6水电站的防火设计一、工程概况越南松泵6水利枢纽工程是一个以发电为主的工程,坝址位于越南广南省,距岘港约80Km。

松泵6水电站为河床式水电站,采用贯流式机组厂房,共安装两台14.5MW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机组安装高程为9.30m,机组间距10.40m。

厂房总长度43.0m(其中主厂房段长度25.40m,安装间段长度为14.50m);主厂房总宽度26.10m (其中主厂房段长度14.60,副厂房宽11.50m);厂房总高度42.60m。

发电厂房沿水流方向从上游到下游依次布置进水建筑物、主厂房、副厂房、尾水建筑物组成,安装间位于厂房右侧。

二、工程消防原则及总体设计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确保重点、兼顾一般、便于管理的方针,并结合电站的具体情况,我们确定了如下基本设计原则:在消防区内,按规范要求统一设置安全出口及其标志;设置消防控制中心和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电源采用可靠独立的双电源;采用水灭火、CO2灭火和干粉灭火器三种灭火方式,消防用水取自可靠而充足的水源。

本枢纽工程的防火设计按能源部、公安部、水利部联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218-90)及有关规定执行。

厂区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耐火等级不低于《规范》要求,建筑物设安全出口,厂区内应设置消防通道。

消防车能通畅到达主变压器场、开关站、露天油罐等主要建筑物。

厂区内各建筑物及屋外电气设备之间沿道路旁设置SS100室外消火栓,消火栓间距为80 m。

建筑物内配置室内消火栓、灭火器材,布置安全通道和明显疏散指示标志。

三、建筑物消防设施(一)厂房建筑物消防设施1. 防火分区(1)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 278-90的规定,水电厂主厂房发电机层以上定义为单层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要求,可不作防火分区。

(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SDJ 278-90的规定,水电厂主厂房发电机层以下定义为多层厂房,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耐火等级为二级,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要求,可不作防火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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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消防设施
第 4.3.1 条 主、副厂房、泵房均应设置消火栓。
第 4.3.2 条 主厂房、泵房内的桥式起重机应配置手提式卤代烷或二氧化碳灭火 器。
第 4.3.3 条 厂房、泵房内灭火器的配置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 设计规范》GBJ140 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屋外电气设备
第 5.0.1 条 油量为 2500kg 以上的油浸式变压器之间,防火间距不应小于下列规 定:
第 7.0.2 条 电缆隧道和电缆沟道的下列部位应设有防火分隔设施。
一、穿越控制室、配电装置室处;
二、穿越厂房外墙处;
三、电缆分支引接处。
第 7.0.3 条 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隧道每 150m、充油电力电缆隧道每 120m、电缆 沟道每 200m、电缆室每 300m2 宜设一个防火分隔物。
注:1.防火间距应从距建筑物、绝缘油或透平油露天油罐最近的变压器外壁算起。 2.屋外主变压器场是指电压为 35~500kV 的屋外主变压器场地。 3.水力发电厂、水泵站内的主变压器,其油量可按单台确定。
第 3.2.3 条 绝缘油及透平油露天油罐与厂区建筑物、开关站、厂外铁路、公路 干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3.2.3的规定。
第三章 厂区规划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 3.1.1 条 在进行水利水电工程的厂区规划设计时,应合理确定厂房、开关站 和主变压器场等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 第 3.1.2 条 厂区内应设置消防车道。消防车应能到达屋外主变压器场、开关站、 露天油罐或厂房外地面油罐室,以及地面厂房入口处;对非地面厂房(含地下厂 房,坝内厂房)应到达交通洞地面入口处。
第 6.0.10 条 配电装置室的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丙级防火门。相邻配电装置 室之间有门时,应能向两个方向开启。
第 6.0.11 条 防酸隔爆型铅酸蓄电池室应有泄压设施,其泄压面设置不应影响疏 散通道及设备的安全。泄压面积与该室体积的比值(m2/m3)不应小于 0.03。
第 6.0.12 条 安装有充油电气设备的房间、配电装置室和酸性蓄电池室应配备手 提式灭火器等灭火器材。
贮存 100%设备油量的贮油坑上部宜装设栅格,其净距不大于 40mm,并在其上铺 设卵石层。
第 5.0.9 条 公共集油池的容积按最大一台充油箱的全部油量确定。当设有固定 式水喷雾灭火系统时,公共集油池的容积应按贮存最大一台充油箱油量与其灭火 水量之和确定。当公共集油池设有油水分离设施时,其容积可按最大一台充油箱 的 60%油量确定。
第 6.0.13 条 变压器室、其它充油电气设备室、配电装置室、厂用配电盘室之间 及其对外的管沟、孔洞,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堵塞。
第七章 电 缆
第 7.0.1 条 电缆室、电缆隧道和穿越各机组段之间架空敷设的动力电缆、控制 电缆等均应分层排列敷设。动力电缆上下电缆层之间,应装设耐火隔板,其耐火 极限不应低于 0.5h。
一、门净宽不应小于 0.9m,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二、走道净宽不应小于 1.2m;
三、楼梯净宽不应小于 1.1m,坡度不宜大于 450。主厂房、泵房机组段之间的楼 梯净宽不宜小于 0.8m。
第 4.2.9 条 当出线或通风用的廊(隧)道、竖井出口兼作安全出口时,应与出线、 通风管道隔开,其宽度、高度应满足安全疏散要求。
第 4.2.6 条 发电机层或电机层高程以上的高层副厂房内最远工作地点到安全疏 散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 50m,多层副厂房的安全疏散距离不限。
第 4.2.7 条 高层副厂房应设封闭楼梯间和一台消防电梯(可与客、货梯兼用), 并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的有关规定。
第 4.2.8 条 安全疏散用的门、走道和楼梯应符合以下要求:
第二节 安全疏散
第 4.2.1 条 地面厂房的发电机层或水泵站的电机层,其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且必须有一个直通屋外地面。 第 4.2.2 条 地下厂房的发电机层应设两个通至屋外地面的安全出口,并至少应 有一个直通屋外地面。
进厂交通隧道的出口可作为直通屋外地面的安全出口。厂房出线或通风用的隧道 及竖井出口可作为通至屋外地面的安全出口。
注:与电力牵引机车的厂外铁路线(中心线)防火间距不应小于 20m。
第 3.2.4 条 厂房外地面油罐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与厂区建筑物、屋外 主变压器场及厂外铁路、公路干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 3.2.4的规定。
注:当设有固定式灭火装置时,与表 3.2.4 一、二级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可分别 减少到 8m 和 9m。当开关站电气设备单台油量小于 5t 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到 10m。
第 6.0.2 条 油浸式厂用变压器应设置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的门应为向外开启 的乙级防火门,并直通屋外或走廊,不应开向其它房间。
第 6.0.3 条 电压为 35kV 及以下的少油断路器,油浸电压互感器,可安装在开关 柜或装配式间隔内。 第 6.0.4 条 单台设备油量在 100kg 以上的油浸式厂用变压器和其它充油电气设 备,应设置贮油坑或挡油槛。
贮油坑应能贮存单台设备 100%的油量。当设有将油排至安全场所的设施时,可 设置贮存 20%油量的挡油槛。
贮油坑可按本规范第 5.0.8 条的要求设置。 第 6.0.5 条 油浸式厂用变压器,应按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设置水喷雾、二氧化 碳或卤代烷等固定式灭火系统。
第 6.0.6 条 油浸式主变压器应设置在专用房间、洞室内,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用房间、洞室应为一级耐火等级,其大门采用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门 应向外开或侧向推拉; 二、主变压器专用房间的大门不应直接开向主厂房或正对进厂交通道;
三、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及固定式灭火系统; 四、发生火警后,专用房间、洞室内送排风系统应停运; 五、应按本规范第 5.0.7 条至第 5.0.9 条的要求设置事故贮油、排油设施。
第 6.0.7 条 当 110kV 及以上屋内开敞式开关站采用充油电气设备时,应设置固 定式灭火系统和排烟或消烟设施。
第 6.0.8 条 六氟化硫全封闭式组合电器开关站、中央控制室、小型电子计算机 房和通信室等应配置手提式卤代烷灭火器。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应设置固定式卤 代烷等灭火装置。 第 6.0.9 条 配电装置室的长度大于 7m 时,应设两个出口,大于 60m 时,宜再增 设一个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行业标准
水利水电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DJ 278—90
主编部门: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公安部消防局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能 源 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安 部
施行日期:1990 年 9 月 1 日
目次
第一章 总 则
第 1.0.1 条 为了保障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在厂区规划和厂房、泵房设计中贯 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 范。 第 1.0.2 条 水利水电工程的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针对工 程的具体情况,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技术,做到保障安全、使用方便、经济合理。 第 1.0.3 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大、中型水力发电厂(含抽水蓄能 电厂)和大型水泵站。 小型水力发电厂和中、小型水泵站可参照执行。 第 1.0.4 条 水利水电工程的防火设计,除必须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国家现行的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单相油浸式变压器之间可只设置防火隔墙或防火水幕。
第 5.0.4 条 防火隔墙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高度不应低于变压器油枕顶端高程,长度不应小于变压器贮油坑两端各加 度应比变压器顶盖高出 0.5m。
第 5.0.5 条 当厂房外墙与屋外油浸式变压器外缘的距离小于本规范表 3.2.2 规 定时,该外墙应采用防火墙。该墙与变压器外缘的距离不应小于 0.8m。
厂房外墙距油浸式变压器外缘 5m 以内时,在变压器总高度加 3m 的水平线以下及 两侧外缘各加 3m 的范围内,不应开设门窗和孔洞,在其范围以外的该防火墙上 的门和固定式窗,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9h。当发电机母线穿越防火墙时,母 线周围空隙应用非燃烧材料封堵。
第 5.0.6 条 油浸式变压器及其它充油电气设备单台油量在 1000kg 以上时,应设 置贮油坑及公共集油池。
第 5.0.10 条 油浸式变压器应按现行的有关规范规定,设置固定式水喷雾等灭火 系统。
第 5.0.11 条 少油断路器、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附近,应配备手提式灭火器。
开关站的出入口附近,应配备砂箱和手提式灭火器等灭火器材。
第六章 屋内电气设备
第 6.0.1 条 额定容量为 12.5MVA 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应设置水喷雾、二氧化碳 或卤代烷等固定式灭火装置。
第 5.0.7 条 贮油坑容积应按贮存单台设备 100%的油量确定。当贮油坑底设有排 油管,能将油安全排至公共集油池时,其容积可按 20%的油量确定。
排油管的内径不应小于 150mm,管口应加装铁栅滤网。
第 5.0.8 条 贮油坑内应铺设卵石层,其厚度不宜小于 250mm,卵石粒径为 50~ 80mm。
第 3.2.5 条 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 杆高度的 1.2 倍。 第 3.2.6 条 绝缘油和透平油露天油罐以及厂房外地面油罐室与厂区内铁路装卸 线(中心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10m,与厂区内主要道路(路边)的距离不应小于 5m。
第三节 消防设施
第 3.3.1 条 厂区地面建筑物及屋外电气设备周围应设置消火栓。 第 3.3.2 条 水力发电厂总装机容量为 250MW 以上至 1500MW 时,宜配备一辆消防 车;总装机容量为 1500MW 以上至 3500MW 时,宜配备二辆消防车;总装机容量为 3500MW 以上时,宜配备三辆消防车,并设置简易三级消防站。 总装机容量为 25MW 至 250MW 的水力发电厂和大型水泵站宜配备牵引机动消防泵。 第 3.3.3 条 厂区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 3.5m,当道路上空有障碍物时,其距 地面净高不应小于 4m。 尽头式消防车通道应在适当位置,设回车道或面积不小于 12m×12m 的回车场。 供大型消防车使用的回车场面积不应小于 15m×15m。 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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