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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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业服务标准

山西省物业服务标准

山西省物业服务标准(五级)一、一般性规定1.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2.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12小时,其他时间应设置值班人员,设置24小时服务电话。

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张贴栏或各单元门内张贴通知,或通过小区广播、有线电视、局域网等渠道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做到水电15分钟内到场,其他报修30分钟内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且有5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验。

7.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布2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第一季度公布上年度下半年的、第三季度公布本年度上半年的收支情况。

8.可提供3种以上便民服务,如代购飞机票、火车票、代收信件、配置服务手推车等。

9.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活动布置。

10.每年公开征询2次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意见,问卷率应达到85%以上,满意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物业服务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公示整改情况。

11.每年第四季度应制定下一年度共用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二、共用部位维修养护(1)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维修,在保修范围以外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3.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幢、单元、户门标号标志明显。

4.楼梯、扶手、共用门窗等共用部位牢固、无裂痕、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

太原市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太原市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太原市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写字楼作为商业办公空间的代表,是现代城市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太原市作为山西省的省会城市,其写字楼物业的发展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城市经济的持续增长,太原市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已经成为迫切的需求。

本文旨在探讨太原市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的定义、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提出确定标准的原则。

通过对太原市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的研究和分析,对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写字楼物业质量、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本文将对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进行界定,明确其准确的定义和内涵。

其次,将探讨太原市确定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有利于提高写字楼物业的品质,为商业办公活动提供良好的环境,满足租户多样化的需求。

此外,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的制定还可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

最后,本文将阐述确定太原市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的原则。

在确定标准时,应考虑市场需求、建筑结构、配套设施、管理服务等多个方面的因素,充分借鉴其他城市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太原市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市场的物业等级标准。

通过本文对太原市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的研究和探讨,有望为太原市写字楼物业管理部门提供参考,帮助其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物业等级标准,为太原市的写字楼物业提供更好的管理和服务,推动太原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信息:文章的结构是指整篇文章按照一定的逻辑次序进行组织和阐述的方式。

在本文中,为了清晰地表达太原市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的内容,文章的结构被划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用于引导读者进入主题,并介绍文章的背景、目的和结构。

在这一部分中,我们将概述太原市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本文的目的,即明确太原市写字楼物业等级标准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2023年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四级标准

2023年山西省住宅物业服务标准四级标准

1、一般规定1.1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办理验罢手续。

1.2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12小时,其他时间应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告24小时服务电话。

1.3波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旳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重要出入口、张贴栏或各楼单元内张贴告知,或通过小区广播、有线电视、局域网等渠道告知,履行告知义务。

1.4 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做到水、电急修20分钟内到场,其他报修30分钟内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1.5对业主或使用人旳投诉应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1.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且有3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1.7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旳,每年至少公布2次物业服务资金旳收支状况,第一季度公布上年度下六个月旳、第三季度公布本年度上六个月旳收支状况。

1.8可提供2种以上便民服务,如代购飞机票、火车票、代收信件、配置服务手推车等。

1.9每年开展1次以上旳小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旳专题活动布置。

1.10每年至少公开征询2次业主对物业服务旳意见,问卷率应到达80%以上,满意率应到达90%以上,并对物业服务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公告整改状况。

1.11每年第四季度应制定下一年度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2共用部位维修养护2.1、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2.1.1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旳使用状况,检查中发现旳问题,属于小修范围旳,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旳,在保修期内旳,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物业服务协议》约定进行维修,在保修期以外旳,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旳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2.1.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私自变化房屋用途旳行为及时劝阻,并汇报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2.1.3小区出入口应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重要路口设有路标,幢、单元、户门标号等标志明显;2.1.4楼梯、扶手、共用门窗等共用部位牢固、无破损、无明显污渍,使用安全;2.1.5封闭阳台统一有序,色调一致,不超过外墙面;2.1.6不得自行安装外廊及户外防盗网、晾晒架、遮阳篷等;2.2巡查应符合下列规定:2.2.1房屋构造、波及使用安全旳部位应每年检查1次,并做好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有关业主、部门并安排专题维修;2.2.2墙体、封面、顶棚、楼板、地面砖、楼梯、扶手应每六个月检查1次;2.2.3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散水坡、雨檐台、连廊等应每六个月检查1次;2.2.4楼内共用部位门、窗、玻璃等应每月巡查2次,保证正常使用;2.2.5大门、围墙、围栏等应每月巡查2次。

太原市物业服务星级小区考评管理办法

太原市物业服务星级小区考评管理办法

太原市物业服务星级小区考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物业服务星级小区考评活动,依据《关于修订全国物业服务星级住宅小区(大厦、工业区)标准及有关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建住房物〔2000〕008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星级小区(大厦)是指根据太原市物业服务星级小区考评标准评定为物业服务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小区、大厦、工业区等物业服务项目。

第三条物业服务星级小区考评遵循企业自愿申报、业主参与、专家考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太原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负责物业服务星级小区考评的监督管理工作。

太原市物业协会(以下简称市物协)受市房管局委托,负责物业服务星级小区考评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区(市、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服务星级小区考评的初审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考评的物业服务星级小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

1、物业服务三星级小区基本要求: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70%以上。

2、物业服务四星级小区基本要求: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85%以上。

3、物业服务五星级小区基本要求:住宅小区、工业区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上,别墅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大厦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且非住宅建筑面积占60%以上,入住率或使用率达98%以上。

物业服务星级小区考评依据是住建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标准及评分细则》,住宅项目、大厦、工业区现场考评总分值在88分以上(含88分),授予太原市物业服务示范三星级项目;现场考评总分值在93分以上(含93分),授予太原市物业服务示范四星级项目;现场考评总分值在98分以上(含98分),授予太原市物业服务示范五星级项目。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

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
并价服字〔2014〕67号 2014年5月16日
各县(市、区)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太原市《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与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原并价房字〔2005〕108号、并价服字〔2006〕175号、并价服字〔2012〕215、并价服字〔2012〕21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附件二: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三:太原市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附件四:太原市住宅装修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五:太原市住宅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一: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附件附件二: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月
件附件三:
太原市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附件
附件四:
太原市住宅装修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五:
太原市住宅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

太原市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

太原市物业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

内容与标准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

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基准价浮动幅(元度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4、建立住户档案;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

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保洁、绿化、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等管一级理制度; 0.08 ±20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验,将移交给的各种资料保存完好,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7、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8、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9、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建造面积 3 万 m2 以上)。

急修及时到场,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完整的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10、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等级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

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11、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发布物业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12、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13、每年至少一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14、组织业主参加社区活动,丰富精神文明生活。

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

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4、建立住户档案;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

有健全的房屋管理、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二级度、档案管理制度,保洁、绿化、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等管0.07 ±20理制度;6、承接项目时,对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验,将移交给的各种资料保存完好,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7、管理人员、专业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岗位证书;8、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9、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 小时服务电话(建造面积 4 万 m2 以上)。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并价服字〔2014〕67号 2014年5月16日各县(市、区)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太原市《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与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原并价房字〔2005〕108号、并价服字〔2006〕175号、并价服字〔2012〕215、并价服字〔2012〕21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附件二: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三:太原市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收费标准附件四:太原市住宅装修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五:太原市住宅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附件一: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项目(一)基本要求等级内容与标准五级1.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检查验收。

2.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10小时,其它时间有值班人员,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张贴通知,或通过小区广播、有线电视、局域网等渠道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建立住户档案。

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报修做到30分钟内或按约定时间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师或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且有5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7.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布2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第一季度公布上年度下半年的、第三季度公布本年度上半年的收支情况。

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

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

《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出台新华网山西频道2005-09-16 来源:太原新闻网昨日,市物价局、市房地局联合下发《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对本市各类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给出“定盘星”。

普通住宅小区,是指商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等住宅小区。

新《标准》规定,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由高到低分为五个等级,收费标准有六个方面,分基本要求、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共用部位维护及管理、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及绿化养护管理。

新《标准》规定:普通住宅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标准》商定后在售楼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并在售房与物业公司合同约定后执行。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物业管理收费,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区域范围内的规模、设施条件及《标准》商定,并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后执行。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超出服务内容的,其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和委托方在合同约定后执行。

小区内非住宅用房、写字楼、商业用房、普通住宅小区以外的小区物业管理费依据市场情况,由物业公司与开发单位、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

收费的时间内容是,新《标准》实施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已签订住宅物业服务合同且尚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按本《标准》执行。

物业产权转移时,产权转移之日的当月及以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出让人承担;产权转移之日的次月起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受让人承担。

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住宅电梯运行费按实际成本由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收取。

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的电梯运行费,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含60平方米)按15元/户·月收取;超过60平方米的每月每平方米加收0.10元。

为保证自来水正常使用而进行二次加压供水的,可以向用户收取二次加压费,收费标准为0.20元/吨。

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准

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准

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准一、物业服务等级划分1.高级物业服务等级高级物业服务等级适用于高档住宅区或住宅小区,该等级的物业服务一般包括生活环境的维护、安全管理、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方面。

服务内容包括:小区环境的日常维护和清洁、绿化养护、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基础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等。

2.中级物业服务等级中级物业服务等级适用于普通住宅区或住宅小区,该等级的物业服务相对高级物业服务等级而言,服务内容较为简单,主要包括生活环境的基本维护和安全管理。

服务内容包括:小区环境的日常清洁、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基础设施的维修等。

3.低级物业服务等级低级物业服务等级适用于一些老旧住宅区或住宅小区,该等级的物业服务相对简单,主要包括生活环境的基本维护和简单的安全管理。

服务内容包括:小区环境的日常清洁、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等。

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1.高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高级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较高,一般按照每平方米的面积收费,收费标准一般在1-2元/平方米/月之间。

2.中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中级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相对较低,一般按照每户收费的方式确定,收费标准一般在50-100元/户/月之间。

3.低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低级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较低,一般按照每户收费的方式确定,收费标准一般在20-50元/户/月之间。

三、物业服务质量考核为了确保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的质量,可以制定相应的考核制度。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物业服务等级的评定、服务项目的履约情况、业主满意度等方面的考核。

对于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的物业企业,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补贴;对于未达到标准的物业企业,可以采取相应的惩罚或降低其服务等级。

总结起来,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准则是根据物业服务的内容、质量和标准以及服务对象的需求等因素确定的。

通过划分物业服务等级和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可以帮助物业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提高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满意度。

太原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并价服字[2014]67号

太原住宅物业服务五级标准并价服字[2014]67号
2.楼外保洁应符合下列规定:
2.1.道路应每日清扫1次,保洁时间不少于8小时,雨雪天气24小时之内清扫主干道,不影响业主通行。
2.2.水景在开放期内应每日清洁2次,定期对水体投放药剂或进行其他处理。
2.3.休闲、娱乐、健身设施应每日清洁1次,保持设施表面干净。
2.4.3m以下庭院灯、草坪灯应每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
4.3.装修期间,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应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在3日内清运。业主自行清运装修垃圾的,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3日内清运。
4.4.装饰装修后进行验收,对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处理。
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1.应设有专职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身体健康,并定期接受装也培训,能处理和应对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工作。有较强的安全防范能力,能正确使用小区内设置的各类消防、物防、技防器械和设备;配对讲装置或必要的安全护卫器械。
3.2.墙体、墙面、顶棚、楼板、地面砖、楼梯、扶手等应每季度检查1次。
3.3.屋面保温隔热层、防水层、散水坡、雨檐台、连廊等应每季度检查1次。
3.4.楼内共用部位门、窗、玻璃等应每周巡查1次,保证正常使用。
3.5.大门、围墙、围栏等应每周巡查1次。
3.6.路面、侧石、井盖等应每周巡查1次。
3.7.雨、污水井、屋面雨水口等应每月检查1次,保持畅通。
7.2.门禁系统应每周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门锁、对讲主机应每季度检查保养1次;一般性故障4小时内修复。
7.3.电子巡更系统应每季度调试保养1次,保证正常运行。
8.避雷装置应每年检查2次,及时修复锈蚀、变形、断裂部位。
9.消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山西太原物业费收取新标准.doc

山西太原物业费收取新标准.doc

山西太原物业费收取新标准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房地局联合下发《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普通住宅小区是指商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建房、廉租住房、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等住宅小区。

《标准》规定,本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由高到低分为五个等级,收费标准有六个方面,分基本要求、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共用部位维护及管理、协助维护公共秩序、保洁服务及绿化养护管理。

该标准做了如下规定:1、基本要求:按照物业管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等标准,共分为五级,收费金额从高到低为0.08-0.04元/平方米•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小区条件上下浮动20%。

2、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按照小区内公共设施的完善程度、科技程度以及维护水平,共分为五级,收费金额从高到低为0.30-0.10元/平方米•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小区条件上下浮动20%。

3、共用部位维护及管理:按照对共用部位的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共分为五级,收费金额从高到低为0.12-0.05元/平方米•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小区条件上下浮动20%。

4、协助维护公共秩序:按照公共安全保卫程度、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水平,共分为五级,收费金额从高到低为0.21-0.05元/平方米•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小区条件上下浮动20%。

5、绿化养护管理:在住宅区域内绿化覆盖率达到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从绿化养护措施及效果,共分五级,收费金额从高到低为0.15-0.04元/平方米•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小区条件上下浮动20%。

6、保洁服务:按照对住宅区域内的保洁水平、日常清洁能力,共分为五级,收费金额从高到低为0.20-0.06元/平方米•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小区条件上下浮动20%。

以下六个方面全部为一级收费标准对应的一级服务,另外六方面的四个等级可参看相关标准):一、基本要求:1.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

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2.物业管理单位对物业管理区域实行统一的社会化、专业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3.服务与被服务双方签订规范的物业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4.建立住户档案;5.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

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管
理服务等级收费标准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暂行
太原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收费标准(暂行)
(一)基本要求
按照物业管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等标准,共分为五级,收费金额从高到低为-元/平方米·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小区条件上下浮动20%。

(二)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
按照小区内公共设施的完善程度、科技程度以及维护水平,共分为五级,收费金额从高到低为-元/平方米·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小区条件上下浮动20%。

(三)共用部位维护及管理
按照对共用部位的日常管理和维修保养,共分为五级,收费金额从高到低为-元/平方米·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小区条件上下浮动20%。

(四)协助维护公共秩序
按照公共安全保卫程度、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水平,共分为五级,收费金额从高到低为-元/平方米·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小区条件上下浮动20%。

(五)保洁服务
按照对住宅区域内的保洁水平、日常清洁能力,共分为五级,收费金额从高到低为-元/平方米·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小区条件上下浮动20%。

(六)绿化养护管理
按照小区内的绿化覆盖率及日常养护程度,共分为五级,收费金额从高到低为-元/平方米·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小区条件上下浮动20%。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

太原市物价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
并价服字〔2014〕67号 2014年5月16日
各县(市、区)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太原市《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与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原并价房字〔2005〕108号、并价服字〔2006〕175号、并价服字〔2012〕215、并价服字〔2012〕21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附件二: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三:太原市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附件四:太原市住宅装修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五:太原市住宅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一: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附件附件二: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元/㎡·月
件附件三:
太原市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附件
附件四:
太原市住宅装修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五:
太原市住宅电梯运行服务收费标准。

物业服务标准(一至三级)

物业服务标准(一至三级)

物业服务标准一、一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1、基本要求(1)物业管理企业原则上应持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或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管理住宅小区经历的三级物业管理企业。

(2)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并落实到位,按规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4)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

(5)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物业管理企业对业户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实行计算机管理。

(7)小区设有服务中心,实行24小时物业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

适应业主需求,开展有偿特约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

采取多种形式服务反馈,如走访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保证每年与50%以上业户作有效沟通,每年对物业服务投诉有效处理率达到95%。

(8)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物业竣工验收档案、设备管理档案、业户资料档案、物业租赁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

(9)适应业主需求,组织、配合社区开展文化活动。

(10)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收支状况。

(11)按规定管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房屋管理(1)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业主公约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进行管理服务。

(2)房屋外观(包括屋面、天台)完好、整洁;外墙、公共楼梯间的面砖、玻璃等无污迹、无破损,涂料墙面定期粉刷。

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

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3)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空调安装统一有序,支架无锈蚀。

(5)阳台封闭符合市容管理规定,规格色调一致,不超出外墙面。

(6)无超出设计或统一设置以外的防盗网、晾衣架、遮阳蓬以及屋顶平台护栏等。

(7)房屋装修符合规定,有小区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协议、装修申请及审批记录、装修公司及装修人员登记及相关材料、日常巡查记录及验收手续等。

太原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太原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太原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五级服务标准1.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检查验收。

2.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客户服务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 10 小时,其它时间有值班人员,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

3.涉及影响业主或者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张贴通知,或者通过小区广播、有线电视、局域网等渠道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建立住户档案。

24 小时受理业主或者使用人报修,做到水、电急修及时到场,其它报修按约定时间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5.对业主或者使用人的投诉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回复。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师或者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且有 5 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7.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发布 2 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第一季度发布上年度下半年的、第三季度发布本年度上半年的收支情况。

8.每年开展 1 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重要节假日有专题活动布置。

9.每年至少公开征询 1 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问卷率应达到已入住业主的80%以上,满意率应达到问卷率的 90%以上;并对物业服务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公示整改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应制定下一年度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11.根据业主需求,可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

业主需要特殊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

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有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2.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2.1 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维修;在保修期以外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

太原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太原市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7.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布2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第一季度公布上年度下半年的、第三季度公布本年度上半年的收支情况。
8.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重要节假日有专题活动布置。
9.每年至少公开征询1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问卷率应达到已入住业主的80%以上,满意率应达到问卷率的90%以上;并对物业服务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公示整改情况。
8.每年公开征询1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问卷率应达到已入住业主的70%以上,满意率应达到问卷率的80%以上;并对物业服务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公示整改情况。
9.每年第四季度应制定下一年度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10.根据业主需求,可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
10.每年第四季度应制定下一年度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11.根据业主需求,可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格。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
二级
1.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检查验收。
2.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值班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建立住户档案。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报修按约定时间到场;做好报修、维修记录。
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且有1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同等岗位工作经历。
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张贴通知,或通过小区广播、有线电视、局域网等渠道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

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2014

XX市物价局、XX市房产管理局
关于印发XX市住宅物业效劳等级与收费标准的通知
并价服字〔2021〕67号 2021年5月16日
各县〔市、区〕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物业效劳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XX省定价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XX市?物业效劳与收费管理暂行方法?要求,为进一步标准我市物业效劳与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效劳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XX市住宅物业效劳等级与收费标准?,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原并价房字〔2005〕108号、并价服字〔2006〕175号、并价服字〔2021〕215、并价服字〔2021〕216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XX市住宅物业效劳等级标准
附件二:XX市住宅物业效劳收费标准
附件三:XX市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附件四:XX市住宅装修效劳收费标准
附件五:XX市住宅电梯运行效劳收费标准
附件一:
XX市住宅物业效劳等级标准
附件附件二:
XX市住宅物业效劳收费标准
单位:元/㎡·月
件附件三:
XX市住宅区域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附件
附件四:
XX市住宅装修效劳收费标准
附件五:
XX市住宅电梯运行效劳收费标准。

物业一类二类三类标准

物业一类二类三类标准

物业一类二类三类标准1、一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物业管理企业原则上应具备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或具备3年以上管理住宅小区经历的三级物业管理企业,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要具有大专学历。

2、二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物业管理企业要具备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要具有2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70%以上管理人员应具备物业管理上岗证,7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要具有大专学历。

3、三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物业管理企业要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物业管理企业应拟定日常管理制度,按标准签署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一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50%以上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书。

物业服务内容有哪些1、管理小区治安:治安比较好的小区,物业公司都会选择封闭式管理,对于进出小区的人都应了如指掌。

物业公司要对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以及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进行管理,同时制定出完善的安全制度并落实。

2、车辆管理:小区内部行车和停车一定要进行规范化的管理,这样小区的日常活动才能顺利进行。

房屋所在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同样在物业服务范围之内,若你是小区业主却找不到停车位就可以找物业解决。

相信很多业主都想用用此条。

3、日常养护:对于一个物业来说,配套的机电设备、供水、供电系统、共用设施等应经常、定期地进行养护,让其维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另外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物业须有一支全天侯的维修队伍,随叫随到,及时处理各类小修、急修工作,方便业主和使用人。

4、清洁服务:大家对这一点可能比较了解,对一个住宅小区来说,搞好清洁绿化工作可为业主和住户创造良好、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培养人们亲近自然的意识,热爱自然、热爱生活。

5、特约服务:特约服务是指根据业主和住户需要,提供各类特别服务,这些通常是有偿的。

如送奶送报,看护老人、病人、儿童,订票送票,代为购物,送货上门等等。

一二三四五级物业服务标准

一二三四五级物业服务标准

一二三四五级物业服务标准
一级物业服务标准,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在管
理工作中基本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基础上,为业主
提供基本的物业管理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小区环境卫生的日常清洁、绿化养护和基础设施的维护保养等工作。

二级物业服务标准,二级物业服务标准在满足一级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了一定的服务项目和服务质量要求。

例如,增加小区安全
巡逻、定期组织业主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

三级物业服务标准,三级物业服务标准在满足二级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比如,加强小区安全防范
措施、改善小区绿化环境、提供更加便捷的物业服务等。

四级物业服务标准,四级物业服务标准要求物业管理公司在满
足三级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供更加个性化和专
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

比如,增加专业的物业顾问团队、提供个性
化的家政服务、定期组织文化活动等。

五级物业服务标准,五级物业服务标准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最高
服务标准,要求在满足四级标准的基础上,达到行业领先水平,提
供全方位、高品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比如,引入智能化物业管理系统、提供私人管家服务、定期组织高端社区活动等。

总之,一二三四五级物业服务标准是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的规模
和管理水平划分的不同等级标准,它们代表了不同层次的物业管理
服务水平。

物业管理公司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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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三级 I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认真检查验收。

2.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客户服务场 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有值班人员,公示 24小时服务电话。

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 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建立住户档案。

24小时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报修按约定时间到场;做好报修、 维修记录。

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且有 1年以上物业服务企业冋等岗位 工作经历。

7•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布 2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第一 季度公布上年度下半年的、第三季度公布本年度上半年的收支情况。

&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社区文化活动。

9.每年公开征询1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问卷率应达到已入住业主的 70%A 上, 满意率应达到问卷率的85%以上;并对物业服务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公示整改情况。

10・每年第四季度应制定下一年度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II •根据业主需求,可提供物业服务合冋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 目与收费价格。

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

二级 1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认真检查验收。

2•物业管理单位要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度。

值班场所工 作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 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建立住户档案。

工作时间内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报修按约定时间到场;做好 报修、维修记录。

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

7•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布 2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第一 季度公布上年度下半年的、第三季度公布本年度上半年的收支情况。

&每年公开征询1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问卷率应达到已入住业主的 70%A 上, 满意率应达到问卷率的80%以上;并对物业服务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公示整改情况。

9•每年第四季度应制定下一年度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10・根据业主需求,可提供物业服务合冋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的,公示服务项 目与收费价格。

业主需要特别服务的价格由双方约定执行。

一级 1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认真检查验收。

2 .值班场所工作时间每日不少于8小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3•涉及影响业主或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重要物业服务事项,应在主要出入口、告示栏 张贴通知,履行告知义务。

4•建立住户档案。

工作时间内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报修按约定时间到场;做好 报修、维修记录。

5•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投诉应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

6•物业服务费用实行酬金制的,每年至少公布 2次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第一 季度公布上年度下半年的、第三季度公布本年度上半年的收支情况。

7 .每年公开征询1次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

&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计划。

等级内容与标准五级1. 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1定期检查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双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维修;在保修期以外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1.2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由物业公司维护的休闲、娱乐、健身设施应每3日巡查1次,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

2.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 供配电系统(未移交电网企业的)应符合下列规定:3.1设备运行状况应每4小时检查1次,对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检查记录;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配电室每日检查1次,用电高峰时期适当增加巡视次数;其他低压配电室每周巡查1次。

3.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应每年检修除尘1次,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测试。

3.3配电室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4. 有电梯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证24小时有载人电梯正常运行。

5. 路灯、楼道灯正常运行,完好率不低于95%6. 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6.1公共污水管道应每季度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理、疏通。

6.2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应每季度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理、疏通。

6.3污水提升泵每半年启动1次、每年养护1次。

6.4雨、雪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疏通。

7.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已配置的安全防范设施,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7.1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应24小时运转正常;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设备出现故障,能及时修复。

7.2门禁系统应每周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门锁、对讲主机应每季度检查保养1次;一般性故障4小时内修复。

7.3电子巡更系统应每季度调试保养1次,保证正常运行。

8. 避雷装置应每年检查2次,及时修复锈蚀、变形、断裂部位。

9. 消防系统应符合卜列规定:9.1消防泵、消火栓每季度巡查1次,每半年保养1次。

9.2灭火器每年检查1次。

9.3消防水带每半年检查1次,消防管网压力每半年检查1次。

9.4每年对消防知识进行2次宣传。

10. 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故障有应急方案。

四级1. 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1定期检查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双方《前期物业服务合冋》进行维修;在保修期以外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1.2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由物业公司维护的休闲、娱乐、健身设施应每周巡查1次,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

2.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 供配电系统(未移交电网企业的)应符合下列规定:3.1设备运行状况应每8小时检查1次,对主要运行参数进行检查记录;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配电室每2日检查1次,用电高峰时期适当增加巡视次数;其他低压配电室每2周巡杳1次。

3.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应每年检修除尘1次,按要求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绝缘工具进行打压测试。

3.3配电室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4. 有电梯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证24小时有载人电梯正常运行。

5. 路灯、楼道灯正常运行,完好率不低于90%6. 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6.1公共污水管道应每半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埋、疏通。

6.2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应每半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理、疏通。

6.3污水提升泵每半年启动1次、每年养护1次。

6.4雨、雪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疏通。

7.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已配置的安全防范设施,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7.1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应24小时运转正常;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设备出现故障,能及时修复。

7.2门禁系统应每半月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门锁、对讲主机应每季度检查保养1次;一般性故障8小时内修复。

7.3电子巡更系统应每季度调试保养1次,保证正常运行。

8. 避雷装置应每年检查1次,及时修复锈蚀、变形、断裂部位。

9. 消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9.1消防泵、消火栓每季度巡查1次,每半年保养1次。

9.2灭火器每年检查1次。

9.3消防水带每年检查1次,消防管网压力每年检查1次。

9.4每年对消防知识进行1次宣传。

10. 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故障有应急方案。

三级1. 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1定期检查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在保修期内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建设单位,按双方《前期物业服务合冋》进行维修;在保修期以外的,及时编制维修计划,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更新改造。

1.2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由物业公司维护的休闲、娱乐、健身设施应每周巡查1次,在正常使用期限内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养护。

2. 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 供配电系统(未移交电网企业的)应符合下列规定:3.1设备运行状况应每24小时检查1次,有检查记录;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配电室每3日检查1次,用电高峰时期适当增加巡视次数;其他低压配电室每2周巡查1次。

3.2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应每年检修除尘1次。

3.3配电室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用品齐全,通风照明良好,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及杂物存放,环境整洁。

4. 有电梯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证24小时有载人电梯正常运行。

5. 路灯、楼道灯正常运行,完好率不低于85%6. 排水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6.1公共污水管道应每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理、疏通。

6.2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应每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理、疏通。

6.3雨、雪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疏通。

7.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小区已配置的安全防范设施,做好下列维护保养工作:7.1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应24小时运转正常;按设备随机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硬盘录像机、摄像机等设备进行检修保养;设备出现故障,能及时修复。

7.2门禁系统应每月巡视1次,保证系统工作正常;门锁、对讲主机应每季度检查保养1次;一般性故障24小时内修复。

8. 消防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8.1消火栓每季度巡查1次,每年保养1次。

8.2灭火器每年检查1次。

8.3消防水带每年检查1次。

8.4每年对消防知识进行1次宣传。

9. 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故障有应急方案。

项目(三)共用部位维护及管理等级内容与标准五级1 •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2. 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2.1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的建设单位,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维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2.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i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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