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法律风险防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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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 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
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 [串通投标案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现场数据的风险; 第4.10款[现场数据] 承包商应负责核实和解释所有此类资料。除第5.1款[设计义务一般要求]提出的情况以外,雇主对这些资料 的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不承担责任
项目工程量估算不准确的风险; 银皮书合同条件下,雇主不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价格由承包商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估算,工程量估算不准确的风险由承包 商承担。
•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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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2、串通投标的行政、刑事法律风险
案例:某建筑施工企业涉嫌串通投标罪案(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什么是串通投标? ✓ 《招标投标法》T32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T39 T40 T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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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1、招标文件内容及报价的风险
1.3 FIDIC EPC(银皮书)合同条件下报价的风险 ①不可预见的困难所产生费用;
第4.12款 承包商视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通过签署合同, 承包接受预见到的为顺利完成工程的所有困难和费用的全部职责;合同价格对任何未预见到的困难和费用不应考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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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2、串通投标的行政、刑事法律风险
刑事责任:中标项目金额200万元;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 ✓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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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1、招标文件内容及报价的风险
• 1.4 风险防范 ➢ 全面准确提供招投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资料和其他资料等文件,以方便投标人全面评估风险并准确报价; ➢ 全面披露投标报价应包含的风险,可借鉴FIDIC EPC(银皮书)投标报价包含的风险的做法; ➢ 给予双方一个核对调整期限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建设工程项目 法律风险防范
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1、招标文件内容及报价的风险
1.1 漏项、缺项、工程量清单不准确的风险 案例:上海某国际学校案
“乙方在收到发包方正式图纸后20Fra Baidu bibliotek内提出变更清单,经造价公司审核,双方确认后调整合同总价款;逾期视为放弃。” 1.2 暂估价项目报价的风险
暂估价项目依法必须招投标的,可由承包人招标,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招标,其他招标方式。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案例:江西南昌案 经招投标,确定总承包人后,取消暂估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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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串通投标的行政、刑事法律风险
•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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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7
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2、串通投标的行政、刑事法律风险
行政责任 ✓ 《招标投标法》T53
中标无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损失。 单位: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的罚款, 责任人:单位罚款额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 ✓ 《政府采购法》T77 ✓ 《反不正当竞争法》T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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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1、招标文件内容及报价的风险
• 1.4 风险防范 ➢ 全面准确提供招投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资料和其他资料等文件,以方便投标人全面评估风险并准确报价; ➢ 全面披露投标报价应包含的风险,可借鉴FIDIC EPC(银皮书)投标报价包含的风险的做法; ➢ 给予双方一个核对调整期限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六条 [串通投标案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现场数据的风险; 第4.10款[现场数据] 承包商应负责核实和解释所有此类资料。除第5.1款[设计义务一般要求]提出的情况以外,雇主对这些资料 的准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不承担责任
项目工程量估算不准确的风险; 银皮书合同条件下,雇主不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价格由承包商根据自己的经验进行估算,工程量估算不准确的风险由承包 商承担。
• 第四十一条 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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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2、串通投标的行政、刑事法律风险
案例:某建筑施工企业涉嫌串通投标罪案(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什么是串通投标? ✓ 《招标投标法》T32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T39 T40 T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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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1、招标文件内容及报价的风险
1.3 FIDIC EPC(银皮书)合同条件下报价的风险 ①不可预见的困难所产生费用;
第4.12款 承包商视为已取得了对工程可能产生影响和作用的有关风险、意外事件和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资料;通过签署合同, 承包接受预见到的为顺利完成工程的所有困难和费用的全部职责;合同价格对任何未预见到的困难和费用不应考虑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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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2、串通投标的行政、刑事法律风险
刑事责任:中标项目金额200万元;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 ✓ 《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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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1、招标文件内容及报价的风险
• 1.4 风险防范 ➢ 全面准确提供招投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资料和其他资料等文件,以方便投标人全面评估风险并准确报价; ➢ 全面披露投标报价应包含的风险,可借鉴FIDIC EPC(银皮书)投标报价包含的风险的做法; ➢ 给予双方一个核对调整期限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三十九条 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建设工程项目 法律风险防范
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1、招标文件内容及报价的风险
1.1 漏项、缺项、工程量清单不准确的风险 案例:上海某国际学校案
“乙方在收到发包方正式图纸后20Fra Baidu bibliotek内提出变更清单,经造价公司审核,双方确认后调整合同总价款;逾期视为放弃。” 1.2 暂估价项目报价的风险
暂估价项目依法必须招投标的,可由承包人招标,承包人和发包人共同招标,其他招标方式。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案例:江西南昌案 经招投标,确定总承包人后,取消暂估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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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串通投标的行政、刑事法律风险
•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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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7
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2、串通投标的行政、刑事法律风险
行政责任 ✓ 《招标投标法》T53
中标无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追究刑事责任,赔偿损失。 单位: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五到千分之十的罚款, 责任人:单位罚款额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的罚款。 ✓ 《政府采购法》T77 ✓ 《反不正当竞争法》T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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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1、招标文件内容及报价的风险
• 1.4 风险防范 ➢ 全面准确提供招投标所需的图纸、技术资料和其他资料等文件,以方便投标人全面评估风险并准确报价; ➢ 全面披露投标报价应包含的风险,可借鉴FIDIC EPC(银皮书)投标报价包含的风险的做法; ➢ 给予双方一个核对调整期限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