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古镇保护与建设发展及开发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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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坚持从保护为前提的可持续发展原则
在对待有历史价值的传统城镇问题上,国内一直将“保护”置于首位。在城市可持续发展己经普遍达成共识的今天,传统城镇也应满足“既满足当代人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威胁的发展”要求,因此,传统城镇的发展应该是保护性的发展。“保护历史文化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利用,也只有合理的利用;才能展示其固有的价值,并使它们与现代生活相结合,从而达到更好的保护目的”。传统城镇的空间格局、自然物馆、保管所或者辟为参观游览场所外,如果必须作其他用途,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原公布的人民政府批准。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存 古镇规划 保护 开发 对策
1、我国古镇文化遗存保护所面临的普遍问题
1)认识不足,保护意识淡薄。在城市建设中,常会听到如此议论“这些东西破破烂烂的保护起来干啥!拆掉算了。”他们(包括一些领导干部)认为保护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就是保护“落后”。“这也保护,那也保护,还怎么发展?”,此说把保护和发展对立起来。其实我们现在实施的历史文化遗存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太少。1994 年统计全国有1500 座博物馆,拥有藏品总量仅 800 多万件。人称美国无历史(才 200 多年历史),就是这个历史短暂的国家的历史博物馆却拥有 1700 万件文物,是我国博物馆馆藏总量的一倍以上。我国的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只有印度的十分之一。
5)因建设工程特别需要而必须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迁移或者拆除的,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该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均属不可再生资源,应遵循以保护为前提的持续性利用原则。传统城镇的保护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与发展的矛盾,与当今城市建设“发展”的主题相一致。城市规划是组织协调城市各发展要素之间的关系,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之一。传统城镇的保护规划本身便是在“保护”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据此划定保护范围和保护等级,对传统城镇进行保护、改造和更新。
6)保护资金的匮乏直接影响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的开展。许多历史文化遗产处于自然消亡状况,历史文化遗产没有专项的保护资金,特别是贫困地区,文物专业干部仅一、二个人,连日常开支都很难保证,还谈什么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
7)对无形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还没有引起重视。目前我国只注意到有形的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无形的历史文化遗产还没列入保护范围。《文物法》也没提及无形文化的保护。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代文明对传统文化的冲击,无形文化遗存正快速消亡,抢救无形历史文化遗存已成为当务之急。
4)片面追求旅游经济效益,造成历史文化遗存严重破坏。一是为了迎合旅游热,不惜以拆毁传统历史街区为代价,而制造出了承德的清代一条街,开封的“宋街”,沛县的“汉街”等仿古建筑,使许多有价值的历史街区沦为“假古董”。擅自改变历史文化遗产的管理体制,从而出现“三孔”、“秦始皇兵马俑”等难以确保历史文化遗产有效保护的事件发生。
3、古镇保护主题思想
根据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切实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全国和河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保护古镇的空间格局,严格保护文物古迹的群落和个体,保护和恢复一些区域的文化和社会生活,时历史文化得以传承。依据协调、整合、重构的总体思路,把历史遗迹、文物景点、地方民居、传统商业街串联成系统,以此体现古城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地方风貌。对于历史环境中的区域,道路、建筑、界面以及视线、空间、绿化等构成要素进行高度限制,确定通视走廊。重新整治历史建筑周边的空间构成,恢复曾经的人文气韵,增加老城的历史厚重与文化内涵。
5)保护规划的滞后严重影响历史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从 1982 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公布 103 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各省也先后公布了近百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滞后普遍存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90%左右没有编制保护规划。由于没有从保持历史村镇特色风貌出发去规划建设,导致不少地方从规划方案到建设模式,都盲目模仿大中城市的风格,也不顾历史村镇的空间格局、尺度和当地文化传统,简单生硬地建广场、筑高楼、修宽马路、拓绿地,严重破坏了千百年以来形成的传统格局和历史脉络。
3.1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的原则
1)坚持原址、原物、原状保护的原则
文物要原址、原物、原状进行保护。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禁止拆除、改建原有的古建筑、禁止破坏文物,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影响文物保护和环境景观的非文物建筑应当迁移或拆除。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保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要重视保全历史信息。
试论古镇保护与建设发展及开发的对策
摘要:科斯塔曾提出:保护历史古城及其环境的一个最有效的途径就是帮助它保持并强化其传统的功能,如果这一点无法实现的话,则需帮助它建立一个合适的功能和用途。所以应该采取整体保护的规划思路,从整体层次上保护古镇的传统风貌,正确领会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认真总结保护经验与教训,妥善处理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近期与远期的关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划体系,强化历史地段和文物古迹的保护力度,以历史街区和重要文物古迹的抢救和保护为载体,保护、恢复、展示古镇的传统格局和风貌;注重有形历史遗存保护和无形历史遗存的结合,延续、弘扬的传统文化。
2)坚持周围环境与之协调的原则
保护文物要特别注意保护其周围的环境风貌,在文物的保护范围之外,要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其形式、高度、体量、色彩等与文物保护单位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3)坚持保障文物安全的原则
文物保护单位的利用要保障文物的安全,在文物的保护范围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及文物安全的物品,禁止破坏景观和其他影响文物安全的活动。
3.2、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的规定,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针对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各项建设活动做出相应的保护管理规定。
1)保护范围
对于保护范围内的文物,建筑本身与环境均要按照文物保护法中的具体要求进行保护,不允许随意改变文物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文物保护专家的指导下,在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前提下进行修复,做到修旧如旧,以存其真,对影响文物原有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予以坚决拆除。
对策措施。历史文化村镇保护与发展对策措施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保护整治、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方面。在保护整治方面,主要从空间形态、环境要素、文化古迹等几方面进行整治(王颖,2000;等)。阮仪三(1999)提出对古镇区风貌整治主要包括建筑整治、空间整治和绿化整治等内容。张凡(2006)从城市设计的角度探讨了城市发展中的历史文化保护对策,提出城市历史要素的空间整合分为关联耦合法和步行网络法,并提出多模式的历史建筑及环境保护方法,包括隐喻法、立面嫁接法、埋地法、协调法和映射衬托法。经济社会方面,陈志华(1999,2001)指出要采取另建新村以保旧村的方法解决保护和生活发展的矛盾。朱晓明(2000)探讨了古村落的土地整理问题,围绕传统民居建筑的宅基地使用及明晰房屋产权提出了相应对策。许抄军(2003)利用产权经济学的相关原理分析了古村落居民产权现状,提出了民居产权重新界定及其相关政策建议。生态环境方面,李晓峰(1996)认为按照生态控制论原理来控制聚落发展是解决文化传承和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邓晓红等(1999)研究了徽州传统聚落对自然生态、建成环境、社会生态的适应。赵万民(2001)提出对山地环境、城镇形态和空间建筑进行有机整合和保护修复的措施。
Abstract:Costa has put forward theprotection ofhistoric cityand its environment:one of the mosteffective way is tohelp it maintainand strengthen itstraditional functions,ifthis is nottrue,need tohelp it builda suitablefunctionand use thereof.We should takethe overall protectionplanning ideas,from the overalllevel ofprotectionof ancienttraditional style,proper understanding ofnational and localregulations,fully tap thecultural connotation,conscientiously sum upexperiences and lessons ofproperly handlingprotection,protection and utilization,protection anddevelopment,short-term and long-termrelationship,make feasibleplan,drawsystem,strengthen thehistorical andcultural relicsprotection,to thehistoricandimportant cultural relicsrescue andprotectionas the carrier,protection,restoration,showtown oftraditionalpattern andstyle;pay attention tothe protection of historical relicsand intangibletangiblehistorical relicsbinding,continue,carry forward thetraditional culture
2)历史文化遗存家底不清,许多历史文化遗存沉睡在地上地下。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碰到历史文化遗存时,讲不清道不明,许多有价值的历史文化遗存,根本没有调查、登记,更谈不上公布文保单位。面对旧城改造、城市建设时,拿不出具体依据,在“保”与“拆”的争议声中,只得眼看着它被拆毁。
3)“建设性破坏”触目惊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历史文化遗存被毁程度令人忧心:襄樊宋城墙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遵义会议会址周围的历史建筑一拆而光;福建的三坊七巷名存实亡;0.8 平方公里的定海古城拆得只剩下 0.13 平方公里。旧城改造中大拆大建,致使许多历史传统街区和历史建筑遭到破坏。管理者们往往重视工业化,轻视城市化,重视经济效益,轻视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他重“政绩”,重“形象工程”这些硬件,而对于提高人的素质,改进效率制度这些软件不够重视。
2、规划的内容方法
古镇保护与规划问题,保护古镇风貌、整治历史环境、提高旅游质量、改善居住环境的保护纲领,将保护规划内容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主张保护范围划定要遵循历史真实性、生活真实性和风貌完整性的标准;要根据建筑保存状况分别采取保存、保护、整饬、暂留和更新等不同保护方法。仇保兴(2004)指出今后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提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和具体要求:①完善保护法规和相关制度;②改善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③多渠道筹集保护资金;④鼓励公众参与。赵勇等(2004)提出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类型和确认标准以及保护原则及措施,并发表专著《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与发展》,提出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内容包括文物古迹保护、重点保护区保护、风貌特色的保持与延续、历史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王景慧(2006)指出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要按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办法来保护它的整体环境风貌。方明等(2006)提出历史文化村镇中的传统建筑保护采用修复性再利用、改建性再利用和废物利用三种方式。
2)建设控制地带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凡保留的传统民居建筑、公共建筑应加强维修,对与其风貌有冲突的建筑应逐步拆除,城外新建建筑色彩、形式等应与天长古镇内传统建筑保持协调一致,体现古镇整体传统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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