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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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缓刑的一般法律后果(3篇)

判处缓刑的一般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缓刑的定义及适用条件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其刑罚的执行,若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督管理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刑事制度。

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1. 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 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3. 犯罪分子不是累犯,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二、判处缓刑的一般法律后果判处缓刑后,犯罪分子将面临以下一般法律后果:1. 缓刑考验期的确定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2. 缓刑考验期间的法律后果在缓刑考验期间,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如果遵守上述规定,则视为考验合格;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则视为考验不合格。

3. 缓刑考验期满的法律后果缓刑考验期满,具有以下法律后果:(1)犯罪分子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刑罚执行完毕;(2)犯罪分子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并按照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决定是否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3)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表现良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其减刑。

4. 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法律后果在缓刑考验期间,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缓刑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缓刑

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缓刑司法考试刑法要点之缓刑。

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司法考试名师讲义,希望能够给考生带来一些帮助。

祝大家学习愉快!就缓刑而言,大家要注意以下几点:一、适用条件:《修正案八》作了重大修改1.适用对象: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减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荆、死缓(主刑只要没死的都可以)假释:有期、无期、死缓(拘役不适用假释)监外执行: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仅限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2.适用缓刑的一般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3.应当适用缓刑的情形:对符合以上条件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4.禁止适用缓刑的情形: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撤销的条件:(一)缓刑考验期内的撤销:新罪、漏罪、违法违规、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都应当撤销。

《修正案(八)》规定: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二)缓刑考验期满的撤销:漏罪不撤,新罪撤。

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期满后发现的: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违法违规、违反禁止令都不撤销。

(12年)56.关于禁止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CD)A.甲因盗掘古墓葬罪被判刑7年,在执行5年后被假释,法院裁定假释时,可对甲宣告禁止令B.乙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缓刑,因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尚未履行,法院可在禁止令中禁止其进入高档饭店消费C.丙因在公共厕所猥亵儿童被判处缓刑,法院可同时宣告禁止其进入公共厕所D.丁被判处管制,同时被禁止接触同案犯,禁止令的期限应从管制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11年)10.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D)A.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数罪并罚,且不得再次宣告缓刑B.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同时禁止其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C.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D.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精彩链接:法律教育网官方国家司法考试QQ群法律教育网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高分榜2015年司法考试成绩查询网校辅导捷报频传2016年司法考试网上辅导特色班/精品班/实验班/定制班火爆热招2015年司法考试优秀学员经验交流活动嘉宾招募通知精彩推荐:司法考试移动班每日一练司法考试真题在线模拟考场司法考试电子书。

获刑3年缓刑两年啥意思?

获刑3年缓刑两年啥意思?

获刑3年缓刑两年啥意思?一、刑事缓刑是什么意思刑事缓刑是指对犯罪分子宣告定罪但是不执行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

缓刑制度有利于促使罪犯改恶从善,它能够促使罪犯悔过,促使罪犯自新,缓刑期间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否则就会变为强制执行措施。

一、刑事缓刑是什么意思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法律规定:《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罪犯应该遵守哪些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而在假释环境中,剥夺政治权利仍然是从缓刑结束时开始执行。

同主刑条件一致。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缓刑的特点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这就决定了其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犯罪分子。

申请缓刑的法律规定(3篇)

申请缓刑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缓刑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旨在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感化和改造,同时减少监狱的负担,降低刑罚的执行成本。

我国《刑法》规定了缓刑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本文将详细阐述申请缓刑的法律规定。

二、缓刑的概念与特点1. 概念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在一定期限内,由人民法院决定暂缓执行原判刑罚,如果犯罪分子在暂缓执行期间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

2. 特点(1)暂缓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并非免除刑罚,而是暂缓执行原判刑罚。

(2)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是有条件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必须遵守一定的条件。

(3)具有灵活性。

缓刑的适用条件、期限和执行方式具有灵活性。

三、缓刑的适用条件1. 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是指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手段、犯罪的后果等各方面均较轻。

2. 有悔罪表现犯罪分子有悔罪表现,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后,真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悔过,并采取积极措施赔偿损失、恢复名誉等。

3. 不再危害社会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不再危害社会,是指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不再犯新罪,也没有其他违法行为。

4. 不宜立即执行刑罚犯罪分子不宜立即执行刑罚,是指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不再危害社会,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1)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2)有亲属、朋友或者其他人员愿意承担监护责任;(3)有其他有利于缓刑执行的条件。

四、缓刑的申请程序1. 提出申请犯罪分子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缓刑申请。

2. 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收到缓刑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手段、犯罪的后果等;(2)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3)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缓刑的适用条件;(4)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缓刑的执行条件。

3. 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分子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作出缓刑决定;认为不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驳回申请。

法律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2篇)

法律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2篇)

第1篇缓刑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旨在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改造,同时减轻刑罚的严厉性,实现刑罚的目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缓刑的适用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

以下将详细阐述法律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

一、犯罪分子的主体条件1. 犯罪分子必须是自然人:缓刑适用于自然人犯罪分子,不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犯罪分子必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已满十六周岁。

3. 犯罪分子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犯罪分子在犯罪时必须具备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二、犯罪行为的条件1. 犯罪行为的性质:适用缓刑的犯罪行为一般应属于轻微犯罪,如盗窃、诈骗、抢夺等财产犯罪,或者过失犯罪。

2. 犯罪情节轻微:犯罪情节轻微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的主观恶性较小,犯罪后果不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大。

3. 犯罪分子具有悔罪表现:犯罪分子在犯罪后能够真诚悔罪,主动承认错误,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三、刑罚条件1.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犯罪分子在所居住社区具有良好的品行,没有严重违法行为,对社区治安没有负面影响。

四、执行条件1. 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没有重大犯罪记录: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故意犯罪、重大过失犯罪等严重违法行为。

2. 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管,积极参加教育改造。

五、其他条件1. 犯罪分子自愿接受缓刑:犯罪分子必须自愿接受缓刑,不得强迫。

2. 缓刑期限:缓刑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总结缓刑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具有诸多优点,如有利于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减轻刑罚的严厉性,降低监狱拥挤程度等。

缓期执行到期后怎么办理

缓期执行到期后怎么办理

一、缓期执行到期后怎么办理缓期执行到期后的办理是若犯罪分子没有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原先的刑罚不再执行。

根据《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期执行最少是多长时间执行缓期执行最少的时间一般为一年或二个月。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哪些情况下不能判缓刑1.犯罪性质,由于缓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因此,对于性质严重的犯罪一般不适用缓刑,如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强奸、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

2.犯罪主观方面,对于犯罪的目的、动机恶劣,犯罪主观恶性大的罪犯,一般不适用缓刑,如惯犯、累犯或者历史上有犯罪前科的。

3.犯罪手段和危害后果,对于犯罪手段残忍,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结果十分严重的罪犯,不宜适用缓刑。

缓刑是什么意思,还要坐牢吗

缓刑是什么意思,还要坐牢吗

缓刑是什么意思,还要坐牢吗
⽣活中我们经常会听见关于缓刑的案⼦,那么缓刑是什么意思在什么情况下是适⽤的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
缓刑是什么意思,还要坐牢吗
1、不⽤坐牢,但是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原判刑罚的⼀种制度。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缓刑的机关报告⾃⼰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起计算,判决确定之⽇即判决发⽣法律效⼒之⽇。

判决以前先⾏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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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死缓的法律后果(3篇)

被判死缓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缓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既保留了死刑的威慑力,又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

本文将探讨被判死缓的法律后果。

二、死缓的适用条件1. 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死缓的适用前提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

2.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3. 有悔罪表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前、判决后或者在服刑期间有悔罪表现的,可以适用死缓。

4. 不满十八周岁: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死刑,也可以适用死缓。

三、死缓的法律后果1. 缓刑期间:被宣告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应当依法服刑,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缓刑期间为二年。

2. 缓刑期间表现: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的,缓刑期满后,原判死刑改为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3. 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刑期满后改为无期徒刑的,应当依法执行无期徒刑。

4. 有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刑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依法执行有期徒刑。

5. 死刑的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四、死缓的司法实践1. 死缓的适用比例:近年来,我国适用死缓的比例逐年上升。

据统计,2018年全国适用死缓的比例为22.3%。

2. 死缓的变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宣告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立功表现等因素,依法变更刑罚。

3. 死缓的执行:对于被宣告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监狱应当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教育和改造,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If you insist, you will shine. Time is an invincible weapon. It can gather arms and sand into towers, making theimpossible in life possible.(页眉可删)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什么?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主要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适用条件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犯罪较轻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

一、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是什么?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主要是对原判刑罚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如果犯罪人在考验期内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适用条件:1、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人。

2、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1)犯罪较轻;(2)有悔改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必须缓刑的对象:满足上述条件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4、禁止性条件: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得适用缓刑。

需要注意的问题:(1)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缓刑不是独立刑种。

(二)考验期限与考验的内容1、期限:(1)拘役: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得少于2个月。

即:原判刑期≤考验期限≤1年(但同时不少于2个月)(2)有期徒刑: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得少于1年。

即:原判刑期≤考验期限≤5年(但同时不少于1年)2、起算:(1)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注意:原则上主刑均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缓刑一开始并不存在执行的问题,所以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考验期)(2)不存在折抵的问题。

(理由:先行羁押期限也是人民法院考虑行为人是否有悔罪表现从而适用缓刑;判决确定后应当重新计算考验期进行考查,如果先行羁押的可以折抵,对行为人的考察就变得没有意义了,尤其是先行羁押时间过长的。

宣告缓刑的法律后果(3篇)

宣告缓刑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缓刑,作为一种刑事处罚制度,旨在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改造,减少犯罪率,维护社会稳定。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那么,宣告缓刑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二、缓刑的法律后果1.缓刑期间的法律后果(1)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不得违反人民法院的禁制令。

(2)参加社区服务,接受社区矫正。

(3)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4)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接受教育。

(5)不得从事犯罪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吸毒、卖淫等违法行为。

(6)不得再次犯罪。

2.缓刑期满后的法律后果(1)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犯罪分子恢复自由。

(2)缓刑考验期满,犯罪分子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没有再犯罪的,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犯罪分子恢复自由。

(3)缓刑考验期满,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没有再犯罪的,原判刑罚执行。

(4)缓刑考验期满,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并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三、缓刑的法律后果的具体表现1.缓刑期间,犯罪分子不得从事犯罪活动,不得参与赌博、吸毒、卖淫等违法行为。

如有违反,将面临以下后果:(1)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2)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3)被依法判处更重的刑罚。

2.缓刑期间,犯罪分子需参加社区服务,接受社区矫正。

如有违反,将面临以下后果:(1)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2)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3)被依法判处更重的刑罚。

3.缓刑期间,犯罪分子需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如有违反,将面临以下后果:(1)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缓刑怎么执行 缓刑的适用有哪些条件

缓刑怎么执行 缓刑的适用有哪些条件

缓刑怎么执行缓刑的适用有哪些条件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执行机关应当对其严格管理监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

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在诉讼过程中,律师可以为被告人争取一下缓刑,一旦适用缓刑,对于被告人来讲也还是很有好处的。

而我国相关法律中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也是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那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呢?而被判缓刑怎么执行才好?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缓刑的适用有哪些条件?缓刑是指对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罪犯,有条件地暂缓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考验,并保留执行的可能性,以达到刑罚目的的一种执行制度。

缓刑不是刑种,而是刑罚具体运用的一种特殊执行方式。

缓刑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只针对罪行较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或因判刑而致家人抚养、照顾发生严重困难,本人可能失学等的罪犯。

绝大多数国家判处缓刑的方式有:判处一定年限的自由刑,同时宣布若干年的暂缓执行期(1至5年),在规定的时期内不犯新罪,则原判的自由刑不再执行。

也有国家宣告的缓刑在自由刑执行完毕后还必须再执行缓刑,或者将缓刑作为一种刑罚由法院直接判处。

在我国,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根据其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二、被判缓刑怎么执行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

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

主要有二类。

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

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

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

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

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符合规定的缓刑期间考验期限是多长

符合规定的缓刑期间考验期限是多长

一、符合规定的缓刑期间考验期限是多长《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二、判缓刑先交罚金吗不是。

罚金与缓刑无关,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法律快车提醒您,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因此,判缓刑不是一定要先交罚金的。

《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所谓犯罪情节,是指犯罪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所存在和呈现出来的,决定其主观恶性大小和社会危害程度的主客观因素,包括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时间、地点、违法所得数额、销售金额等等。

《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三、缓刑执行期间内发现漏罪怎么处理的《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

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我国刑法中一种非常重要的刑罚制度。

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

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那么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获得缓刑后,他的考验期限是多长?缓刑考验期满意味着什么?下面我们将通过下文一一为您介绍。

一、缓刑的概念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其特点是: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保留执行的可能性。

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

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缓刑不同于死刑缓期执行。

二者虽然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都不是独立的刑种,但在适用对象、执行方法、考验期限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1)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死缓适用于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人。

(2)对于宣告缓刑的犯罪人不予关押;对于宣告死缓的犯罪人必须予以监禁,并强迫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3)缓刑依所判处的刑种与刑期不同而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限;死缓的考验期为2年。

(4)缓刑的后果要么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要么是执行原判刑罚乃至数罪并罚;死缓的后果根据情况既可能是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也可能是执行死刑。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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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刑罚的执行
(一)缓刑
缓刑,是指对犯罪人判处刑罚,但在一定时间内暂缓执行刑罚的制度。

1.缓刑的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缓刑的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所谓“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接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书的第二曰内,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的,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对于已提出上诉或抗诉的案件,如果第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则应从二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因为羁押期与缓刑考验期的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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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

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的规定1、意思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在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2、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间的制度。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十二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二、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根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所以,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的意思是针对一些特别罪名的罪犯和累犯,在死缓期结束后,变为无期徒刑,是不能随意减刑,除了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减刑。

三、死缓限制减刑要坐多久死缓限制减刑二十年,这是最低要求,犯罪分子被判死缓后,如果缓刑期间内表现良好,可以得到减刑机会,应当是先减为无期徒刑,之后还可以进一步减刑。

当然,对于死缓减刑,必须严格操作,防止减刑过度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

缓刑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缓刑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缓刑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一般情况下,对于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但是又确实触犯了刑法的罪犯,法官可能会判处缓刑,即在监狱外执行。

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缓刑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呢?此外,在法律上,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说明。

一、缓刑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剥夺政治权利以及死刑两个刑度带之间,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

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刑诉法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刑诉法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If you only treat work as an errand, or just focus on the work itself, then even if you are engaged in your favorite work, you still cannot maintain your enthusiasm for work for a long time.(页眉可删)刑诉法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是如何规定的?(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在公民的权益受到其他社会主体实施违法行为的侵害,并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后,一般会到司法机关寻求司法救济,对于案件清晰的情形,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情,并以实际法律规范为依据,对案件进行判刑,若满足刑诉法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的,经申请,检察院会判处缓期执行。

一、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至于罪行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于管制刑的特点即对犯罪人不予关押,仅限制其一定自由所决定,故无适用缓刑之必要。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

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判四年有期可以判缓刑吗

判四年有期可以判缓刑吗

一、判四年有期可以判缓刑吗四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般不能判缓刑。

缓刑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只适用于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二、缓刑是怎么执行的1.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缓刑犯的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将执行通知书和罪犯结案登记表等手续送达县或市级公安局,由公安局给人民法院出具回执。

然后,人民法院告知缓刑犯到公安局或其住地派出所报到,进行重点人口登记。

2.公安局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应转送其下属的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等建立帮教考察组织,其职责是对缓刑犯制定一定的制度和限制其一定的行动自由与范围,教育缓刑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做守法公民,督促其参加工作或生产,对好的要表扬鼓励,确定突出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提出减刑意见。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发现有违法或重新犯罪的,应及时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汇报,该撤销缓刑的,一定要撤销,使缓刑犯始终在监控中,一方面要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其重新犯罪。

三、缓刑最少刑期是多少缓刑最少刑期是一年或者二个月。

《刑法》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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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
刑法关于缓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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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编码]
[发布日期]2008年5月17日
[类别]法律法规
[正文]
(律师)蒋宪凯 2008年05月17日 17:24 缓刑
许多人不理解缓刑,不懂得缓刑到底是一种什么性质的刑罚,本文根据刑法规定,帮你解读缓刑。

一、缓刑的概念
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而不是一种刑罚。

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刑罚。

也就是说,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了法定的条件之后,可以在一定的期间内不予关押暂缓其刑罚的执行。

缓刑制度有利于改造罪犯,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的适用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

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如果罪行较重,判处的刑罚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

2.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看适用缓刑犯罪分子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对于不予关押确实不会危害社会的,才能适用缓刑。

如果犯罪分子有可能危害社会,即使是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以及其他情况综合加以判断,一般来说,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放到社会上再进行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活动的可能性就小一些。

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如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犯罪分子虽然不在监狱服刑,但仍然要禁止其履行相应的政治权利,而且与缓刑同时执行。

对于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犯罪分子,可以对其判处缓刑。

适用缓刑的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如果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罪犯的表现,不关押不足以教育改造和预防犯罪的,就不能适用缓刑;或者罪犯虽有悔罪表现,但判刑较重,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也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的条件一定要严格遵守,既不能滥用,也不能该用而不用,一方面不能把怀孕、患重病、家庭生活困难、工作需要等情况作为适用缓刑的主要依据,任意扩大缓刑的适用范围;也不能任意把缓刑作为解决矛盾的手段,对无罪或者罪轻的人,判处刑罚
宣告适用缓刑,侵犯公民合法权利,或者故意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适用缓刑,放纵犯罪分子。

宣告缓刑的罪犯,必须规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安机关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三、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

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

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

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

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

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

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

四、缓刑的考察
缓刑考验期限内的考察,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缓刑考察的主体
刑法第76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2、缓刑考察的内容
缓刑考察的内容,就是考察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是否具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即是否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以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

3、被宣告缓刑者应当遵守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75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五、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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