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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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

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可分为两种,即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混业经营是指金融企业以科学的组织方式在货币和资本市场进行多业务、多品种、多方式的交叉经营和服务的总称。

混业经营制度的特征是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如间接融资

与直接融资业务、短期信贷与长期信贷业务、银行业务与非银行业务之间不作或很少作法律方面的限制。

而分业经营是一种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分别设立机构独立经营业务的经营方式。

这两种经营模式各有利弊:分业经营模式以英、美、日等国为代表,综合分析英、美、日等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和地区,发现其在理论和实践上具有积极作用,能有效地降低整个金融系统运行的风险,它通过限制商业银行经营证券业务,划清证券业与银行业的资金来源,有效地控制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风险和投资风险,从而使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得到控制;能够集中力量,进行专业化服务;分业经营可使监管部门实行分业管理,促进金融监管的专业化分工,明确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能。

混业经营模式以德国为代表,混业经营模式本身具有分业经营模

式所缺乏的某些优势。第一,混业经营模式增强了商业银行对金融市场变化的适应性。一方面从市场营销优势看,它可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从而迅速满足客户需求,使客户享受到整体服务和综合定价的优惠,同时可根据不同客户的要求量体裁衣地满足其定制的金融产品。有利于与客户建立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从市场收益优势看。混业经营能使商业银行根据不同金融业务的市场增长潜力和赢利水平,集中向优势业务倾斜,提高收入来源,保证整体赢利能力。第二,由于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广,因此有利于实现其经营规模,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营效率;第三,降低银行风险。混业经营的银行能比较全面了解、掌握客户的财务、经营状况,从而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能提高贷款和投资的质量,减少经营管理的难度和资金动作的风险。同时,通过资产和负债在各个业务领域中的灵活调度,长、短、固、流等多种匹配、组合,实质性地降低银行风险,促进稳健经营。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现状---分业经营和分业管理

我国现阶段的经营模式是分业模式。1993年以前实行混业经营。从建国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银行业在中国金融体系中一直处于主导地位。20世纪80年代末国家开创了证券的发行和流通市场,银行在资金、人员、技术和组织管理上都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1992年下半年开始,伴随着房地产热和证券投资热的出现,各专业银行都介入了股票、房地产、保险等业务,导致了金融秩序混乱甚至于一度失控的局面。因此,国家于1993年7月开始大力整顿金融秩序,1995

年5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实行银行、证券、信托、保险业分业管理的基本原则。

目前我国金融业选择分业经营模式具有积极的意义及现实需要:首先,银证分业经营有利于我国在现阶段快速建立起完善的多元化的金融市场体系。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是从银行与财政分家开始起步的,以后经过了中央银行与国家专业银行的分离,国家专业银行与区域性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发展,银行业与证券业的分业经营、分业管理,三大政策性银行与专业银行的分离等几大关键性步骤,从而形成了目前的金融市场体制利格局,实践证明,这种体制是适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需要的。

其次,分业经营模式有利于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和投资银行的迅速成长。国有专业银行商业化是金融体制深化改革的难点,而发展投资银行业,建立资本市场,推进风险与收益较为对称的直接融资体制的形成,一定程度上,将缓解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难度。同时,商业银行与投资银行分业经营,有利于减少金融体系的剧烈竞争,给刚刚发展起来的投资银行提供宽松的生长环境。

第三,从目前看,分业经营有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证券市场从无到有,起步不久,各项法规不健全是个突出缺点。无论在实际操作上、管理上还是在市场监管上,都远没有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

第四,分业经营分散了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一方面分业经营后,商业银行不再是全国唯一的资金融通主体,高风险的长期资本融资由

投资银行来完成。另一方面,由投资银行实现的企业资本金社会化分散了金融体系的风险。

虽说分业经营有其一定的优点,但是当前我国银行业分业经营的必要性与面临的挑战。目前,我国银行业的开放程度还不高,金融市场体系、法律体系还不健全,监管水平低,资本流动性差等许多条件还达不到金融业混业经营条件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分业经营是必然的选择。因为分业经营有利于国家监管,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而一旦实行混业经营又无法依靠自律、法律机制约束,难以有效控制风险。

银行业由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即从传统的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传统业务向证券、投资、保险业务渗透成为全能银行,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发展的一大趋势。实行混业经营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

虽然现阶段我国存在分业经营的现实合理性,但随着我国经济进一步市场化、国际化的挑战,混业经营模式本身具有优势和科学合理性,要求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制度进行制度创新,顺应国际金融业发展的潮流,向混业经营的全能制银行发展,以实现制度创新所带来的潜在利润。在全球金融一体化背景下,各国纷纷走向混业经营已是大势所趋。我们不能脱离这一既成事实来论证分业经营在我国的优越性和混业经营在我国的危险性。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不仅是适应国际金融市场竞争、适应对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自由化浪潮的必然要

求,而且也是使商业银行自我完善和发展以及推动我国市场经济向前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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