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近似审查规则
近似商标判断标准
近似商标判断标准首先,近似商标判断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外观上的相似性和在商业上的混淆可能性。
外观上的相似性是指商标在外观上是否相似,包括商标的字形、图形、颜色等元素。
在商标审查和侵权案件中,通常会通过比较商标的外观来判断其是否近似。
而在商业上的混淆可能性则是指如果两个商标在外观上相似,是否会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产生混淆,以至于将一方的商品或服务误认为是另一方的。
这两个方面是近似商标判断标准的核心内容,也是商标保护和侵权案件中的重点考虑。
其次,近似商标判断标准的具体适用需要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是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
如果两个商标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相似,那么即使商标在外观上不完全相同,也可能构成近似商标。
其次是消费者群体的特征。
不同的商品或服务可能面向不同的消费者群体,他们对商标的识别和辨认能力也不同,因此在判断商标是否近似时,需要考虑消费者群体的特征。
再次是商标的知名度和注册情况。
如果一个商标已经在市场上建立了一定的知名度,并且已经注册,那么对于类似的商标可能会有更高的保护标准。
最后,近似商标判断标准的适用也需要考虑国际上的相关规定和案例。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商标纠纷日益增多,因此国际上对于近似商标判断标准也有一些共识和规定。
在国际商标保护中,需要考虑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商标法律和实践,以便更好地保护商标权益。
总之,近似商标判断标准是商标保护和侵权案件中的重要内容,它涉及到商标的外观相似性和在商业上的混淆可能性。
在具体适用时,需要考虑商品或服务的相似性、消费者群体的特征、商标的知名度和注册情况,以及国际上的相关规定和案例。
只有在充分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才能更好地判断商标是否构成近似,从而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澳大利亚商标近似商标审查标准
澳大利亚商标近似商标审查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澳大利亚商标近似商标审查标准是指在澳大利亚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申请人提交的商标与已有商标之间是否存在相似性的标准。
在澳大利亚,商标注册处会根据一定的审查标准来判断申请商标与已有商标之间的相似性,以确定是否能够通过注册审查。
澳大利亚商标近似商标审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相似性程度:商标注册处会对申请商标与已有商标之间的相似性进行全面综合的比较。
相似性程度越高,越容易引起混淆,因此商标注册处会倾向于拒绝相似性过高的商标注册申请。
2. 词义和发音:商标注册处会考虑商标的词义和发音在消费者心中引起的联想和印象。
如果申请商标与已有商标在词义和发音上存在重合或相似的地方,可能会影响商标审查结果。
3. 商品和服务相似性:商标注册处还会比较申请商标和已有商标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或类似性。
如果商标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相似,商标注册处可能会认为商标之间存在混淆的可能性。
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申请人可以通过澳大利亚商标注册处的官方网站查询已有商标,并对申请商标进行充分比较分析,以确保申请商标符合澳大利亚商标近似商标审查标准。
申请人还可以委托专业商标代理机构进行申请前的商标相似性评估,帮助申请人尽早发现并解决潜在的审查风险。
第二篇示例:澳大利亚商标近似商标审查标准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中,澳大利亚商标局对商标进行审查时所遵循的一套标准和规定。
商标的审查是为了保护商标持有人的权益,避免商标之间出现混淆和误认的情况,确保商标注册的公平和有效。
在澳大利亚,商标近似商标审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商标的视觉相似性:商标的视觉相似性是商标审查中的重要依据。
商标局会比较商标的整体外观和设计元素,判断是否存在相似性。
一般来说,商标的外观越相似,就越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认,审查标准也会更为严格。
二、商标的听觉相似性:商标的名称、发音和语音也是商标审查的考虑因素之一。
商标审查及审查标准
商标审查及审查标准摘要:1.商标审查简介2.商标审查标准的重要性3.我国商标审查标准4.商标审查流程5.商标审查中涉及的法律问题6.商标审查的未来发展趋势正文:商标审查及审查标准是保障商标注册质量,维护商标权益的重要环节。
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审查员需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提交的商标申请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注册条件。
商标审查标准对于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商标审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商标显著性:商标需具备一定的显著性,使相关消费者能够将其作为标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
2.禁止性规定:商标不得含有我国法律法规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等内容。
3.类别相同近似: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不得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4.驰名商标保护:对于已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予以跨类保护,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商标审查流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形式审查:对商标申请文件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文件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2.实质审查:对商标的显著性、禁止性规定等方面进行审查。
3.公告异议: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进行公告,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异议成立的将不予注册。
4.注册发证:对公告无异议的商标,予以注册并颁发商标注册证。
在商标审查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包括:1.商标权属纠纷:审查过程中如出现商标权属纠纷,需中止审查,待纠纷解决后再恢复审查。
2.优先权:外国申请人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3.临时措施:对于涉嫌侵权的商标,权利人可以申请采取临时措施,防止侵权行为继续扩大。
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商标审查标准将更加严格,审查流程也将不断优化。
图形近似商标怎么审查
图形近似商标怎么审查一、中文商标商标审查总是坚持一个原则:商标整体含义具有区分度。
若整体含义无差别或者只是程度上的差别,80%的可能性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英文商标英文商标主要根据音、形、意、译四个方面进行审查,一般而言,若是有含义的英文会翻译成中文进行审查,如果已有相同含义的中文在先申请,英文将无法申请。
热点推荐:知识产权侵权侵犯知识产权罪专利申请著作权登记专利转让商业秘密商标转让注册商标仔细观察的话可能会发现,现实生活中有些商标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我们称之为▲图形近似商标。
对于这样的商标,要想更好的作出保护,就需要进行审查。
那么法律规定图形近似商标怎么审查呢?我们一起和小编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图形近似商标怎么审查(一)商标图形的构图和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图形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组合近似商标怎么审查(一)商标汉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外文、字母、数字部分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呼叫、含义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三)商标中不同语种文字的主要含义相同或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整体构成、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四)商标图形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因图形为本商品常用图案,或者主要起装饰、背景作用而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商标整体含义、呼叫或者外观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五)商标文字、图形不同,但排列组合方式或者整体描述的事物基本相同,使商标整体外观或者含义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英文商标近似判断八个要素
英文商标近似判断八个要素
1.商标的整体相似性:英文商标近似判断的首要要素是商标的整体相似性。
如果两个商标的整体外观非常相似,那么它们很可能被认为是近似商标。
2. 商标的视觉相似性:视觉相似性是判断商标近似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这包括商标的字体、颜色、大小等视觉元素是否相似。
3. 商标的音频相似性:如果商标包括音效或声音元素,则其音频相似性也需要考虑。
4. 商标的语义相似性:商标的语义相似性是指商标所代表的意义或概念是否相似。
5. 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相似性:商标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似也是判断商标近似的重要因素。
6. 商标的使用渠道相似性:商标使用的渠道是否相似也会影响商标近似的判断。
7. 商标的知名度:如果商标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那么其近似商标的判断标准也会更加严格。
8. 商标的注册地区:商标的注册地区也会影响商标近似的判断,因为不同地区可能对商标的近似判断标准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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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审查标准
商标审查标准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12•【文号】•【施行日期】2005.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综合规定正文商标审查标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二00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的审查一、法律依据二、相关解释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一)同我国的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1.商标的文字、字母构成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的,判定为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
2.商标的含义、读音或者外观与我国国家名称近似,容易使公众误认为我国国家名称的,判定为与我国国家名称近似。
3.商标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判定为与我国国家名称近似。
(二)同我国的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的1.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与我国国旗(五星红旗)、国徽的名称或者图案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公众将其与我国国旗、国徽相联系的,判定为与我国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
2.商标含有“五星”、“红旗”字样或者“五星图案”、“红旗图案”,但不会使公众将其与国旗相联系的,不判为与我国国旗、国徽相同或者近似。
(三)同我国的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1.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与我国军旗的名称或者图案相同或近似,足以使公众将其与军旗相联系的,判定为与我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
2.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与我国勋章的名称、图案相同或者近似,足以使公众将其与特定勋章相联系的,判定为与我国勋章相同或者近似。
(四)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四、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一)商标与外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二)商标与外国国旗、国徽、军旗的名称或者图案相同或者近似的五、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六、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七、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一)商标的文字构成、图形外观或者其组合与“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图案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的,判定为与该名称、标志相同。
什么是近似商标,近似商标如何认定
什么是近似商标,近似商标如何认定
现在有很多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存在,近似商标应该怎么认定呢?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什么是近似商标,近似商标如何认定⽅⾯的知识,欢迎⼤家阅读!
⼀、什么是商标近似
商标近似,是指两商标相⽐较⽂字的字形、读⾳、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或者⽂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相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混淆的商标。
例如:两商标中的图形相似、⼀图形商标与另⼀组合商标中的图形相似、⼀⽂字商标与另⼀图形商标所指同⼀事物、两商标的图形虽不近似但⽂字读⾳相同并⽆法区别其所指事物的、两商标虽然使⽤不同的⽂字但其含义相同的,商标设计思想和⾊彩相近,且整体观察容易混淆的商标。
⼆、如何认定商标近似
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9条的规定,商标法第52条第(1)项规定的商标近似,是指被控侵权的商标与原告的注册商标相⽐较,其⽂字的字形、读⾳、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或者其各要素组合后的整体结构相似,或者其⽴体形状、颜⾊组合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来源产⽣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原告注册商标的商品有特定的联系。
根据《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52条第(1)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
(⼀)以相关公众的⼀般注意⼒为标准;
(⼆)既要进⾏对商标的整体⽐对,⼜要进⾏对商标主要部分的⽐对,⽐对应当在⽐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
《商标近似判断》课件
声音商标近似判断案例
总结词
声音商标近似判断主要依据声音的旋律、节奏、音调等因素进行判断。
案例1
某公司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为一个特定的旋律,而市场上已有相似的旋律作为商标,虽然节奏和音调略有不同,但整 体听觉效果极为相似,因此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案例2
某公司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为一个特定的声音效果,而市场上已有相似的声音效果作为商标,虽然声音 来源和制作方式不同,但整体听觉效果极为相似,因此也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商标设计
选择独特、易识别的商标 设计,提高商标的辨识度 。
商标注册流程
了解并遵循商标注册流程 ,确保申请顺利通过审查 。
商标维权策略
证据收集
保留商标使用的相关证据,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持 。
维权途径
了解并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如行政投诉、民事 诉讼等。
维权合作
与专业维权机构合作,提高维权的效率和胜算。
THANKS
示例
商标A为一个圆形,商标B为一个椭圆形,虽然形状不同,但如果相似 度较高,可能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声音商标近似判断
总结词
基于声音的相似性判断
详细描述
比较商标中的声音部分,判断是否存在高度相似或完全相 同的情况。需要考虑音调、节奏、旋律等因素。
示例
商标A为一个简单的音乐旋律,商标B为一个相似的音乐旋 律,虽然节奏和旋律有所不同,但如果相似度较高,可能 被判定为近似商标。
商标知名度的判断
在判断商标近似时,需要考虑商标 的知名度,以确定商标是否能够起 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商标知名度的影响
商标的知名度越高,其区分商品或 服务来源的能力越强,因此在判断 商标近似时,需要考虑商标的知名 度。
商标审理审查指南近似判定原则和方法
商标审理审查指南近似判定原则和方法The Trademark Examination and Adjudication Guidelines outline the principles and methods for determining the similarity of trademarks. 商标审理审查指南概述了确定商标近似性的原则和方法。
First and foremost, it is essential to consider the visual, phonetic, and conceptual similarities between the trademarks in question. 首先,需要考虑所涉商标之间的视觉、语音和概念上的相似性。
Visually, trademarks with similar shapes, colors, and overall appearance may be deemed visually similar. 从视觉上来说,形状、颜色和整体外观相似的商标可能被认为在视觉上相似。
Phonetically, trademarks that sound alike when pronounced may be considered phonetically similar. 在语音上,发音相似的商标可能被认为在语音上相似。
Conceptually, trademarks with similar meanings or conveying similar ideas may be considered conceptually similar. 在概念上,具有相似含义或传达类似概念的商标可能被视为在概念上相似。
Moreover, the Guidelines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considering the overall impression created by the trademarks, rather than focusing solely on individual elements. 此外,指南强调了考虑商标整体印象的重要性,而非仅仅关注个别元素。
商标近似判定标准
商标近似判定标准
商标近似判定有以下标准:
1.词义相近:商标中的词汇在音、形、义方面与先前注册商标相近或
相似。
2.声音相近:商标中的发音与现有商标相近或相似。
3.形状相似:商标的图案或形状与现有商标相似。
4.总体相似:商标整体在视觉效果、音响效果和意义效果方面与现有
商标相似。
5.服务和产品相似:在同一行业或相关行业提供类似的服务和产品时,商标近似判定会更加严格。
6.注册地相同:商标在同一地区或国家注册时,判定近似的标准更为
严格。
7.消费者伦理:考虑到公平竞争的原则,消费者的标准应该得到尊重,从消费者的角度进行考虑。
中国商标网商标近似查询方法
中国商标网商标近似查询方法商标注册之前是需要进行商标近似查询的,为的的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注册成功或正在申请的商标存在相同或者近似的情况,从而减少商标注册申请的盲目性,降低商标注册的申请风险。
一般来说商标近似查询的常用方法就那么两种:一是委托公司宝这样代理机构帮您办理商标注册业务,商标查询本身就包含在商标注册服务之中了,公司宝查询商标的具体方法不方便对外透露;二是利用中国商标网,也就是商标注册官网进行商标近似查询。
【公司宝】本文重点给您介绍的是中国商标网商标近似查询方法。
一、中国商标网商标近似查询方法流程详解1、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自己进行商标近似查询的话,一定要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中国商标网是商标注册官网,权威可信。
中国商标网网址是:/,进入以后点击“商标查询”如下图:2、在中国商标网首页点击“商标查询”进入以后,可以看到“免责声明”和“公告栏”,“免责声明”主要是告知中国商标网提供的商标查询结果,只能供参考没有法律效率,不要将结果作为商标注册成功与否的最根本标准。
“公告栏”里面的内容是红字显示的,主要是提醒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当前浏览器无法进行商标查询的话,可以更换IE浏览器。
3、点击“我接受”后,进入中国商标网网上查询页面,该页面提供商标近似查询、商标综合查询和商标状态查询三项商标查询服务和一项错误信息反馈服务。
(1)商标近似查询:本查询按图形、文字等商标组成要素分别提供近似检索功能,用户可以自行检索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中国商标网商标近似查询方法是下文【公司宝】会给您详细介绍的。
(2)商标状态查询:用户可以通过商标申请号或注册号查询有关商标在业务流程中的状态,也就是用户只知道部分商标信息,然后查询商标信息的功能。
(3)商标综合查询:用户可以按商标号、商标、申请人名称等方式,查询某一商标的有关信息。
一般下发受理通知书以后,商标是否公告,就用这个查就可以了。
商标审查准则
第三部分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一、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二十九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二、相关解释商标相同是指两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包括名称相同和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或者内容的商品或者服务。
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商品。
类似服务,是指在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方面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服务。
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认定,以《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为参考。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三、商标相同的审查(一)文字商标相同文字商标相同,是指商标使用的语种相同,且文字构成、排列顺序完全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
因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排列方式有横排与竖排之分使两商标存在细微差别的,仍判定为相同商标。
商标近似检索标准
商标近似检索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商标近似检索是商标注册申请的重要环节,在商标近似检索中,要根据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审查标准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以确保商标注册成功并避免商标纠纷。
商标近似检索标准是商标注册申请者和商标代理人必须了解的重要内容之一,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商标近似检索标准。
一、商标近似检索的重要性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和品牌形象的象征,商标注册成功后,将获得商标权利,并有权利对其商标进行使用和保护。
为了保护商标权益,避免商标争议和纠纷的发生,商标近似检索成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必经环节。
商标近似检索是指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检查是否有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以及是否存在侵权可能。
只有经过商标近似检索确认无法侵权后,商标注册才有可能获得通过,保障商标权益。
商标近似检索标准主要参考《商标法》和《商标审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相同或近似商标检索:商标近似检索首先要检查是否有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的与所申请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相同或近似商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商标的外观和字面上的相似度,二是商标的声音、颜色、构图等方面的相似度。
只有经过综合考虑,确认商标与已注册商标不存在近似之处,才有可能通过商标注册审查。
2. 注册类别检索:商标近似检索还要检查商标的注册类别是否与已注册或申请注册的商标类别有所重叠。
商标注册类别主要包括实体类别和服务类别,不同的类别之间存在互不侵权的原则。
只有确认商标注册类别与已注册商标不重叠,才有可能通过商标注册审查。
商标近似检索是商标注册申请的重要环节,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1. 保护商标权益:商标近似检索可以有效避免商标侵权和纠纷的发生,保护商标注册申请者的商标权益,确保商标的独立性和权利受到保障。
2. 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商标近似检索可以帮助商标注册申请者找出已注册或申请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调整商标策略,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的机会。
商标审查规则
商标审查规则在我国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企业和个人进行商标注册,商标注册是企业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
商标可以体现一个企业的形象。
那么,商标也是要进行审查的,其审查规则是怎样的呢?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我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商标审查规则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商标审查规则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要件,是指《商标法》以及其他有关规章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的可注册性和与在先权利商标的关系等方面所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现行《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对这些要求和条件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商标法》第10-13、16、28、29条以及《实施条例》的第19条。
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对申请商标是否属于《商标法》第10-13、16条等条款关于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标志的审查(即所谓"禁止性规定的审查"或"绝对条件的审查"),另一方面是对申请商标是否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审查(即所谓"在先商标权的审查"或"相对条件的审查"),适用《商标法》第28、29条及《实施条例》第19、21条的规定。
二、商标注册审查是怎样的商标注册审查过程是:(1)初步审定,予以公告这就是商标法所规定的,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这里所指的初步审定,就是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由商标局予以审查,如果经过审查,认为申请的商标是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的,就做出初步核准的决定,也可以说是一种允许商标注册的决定。
经初步审定的商标在商标局编辑出版的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这种公告被称为初步审定公告。
初步审定是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核准的第一道环节,也是很重要的环节。
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虽然是重要的一环,但不能将其视为已经核准注册,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是尚未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
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
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排列顺序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判定为近似商标。
商标是在商品上的图形或者文字等的标志。
那么大家在生活中,可能也会遇到同一种类型商品它们的商标很相似的情况。
那么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是什么?在下文中,就由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判定商标近似的标准的详细内容。
一、文字商标的审查(一)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二)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商标由一个或两个非普通字体的外文字母构成,无含义且字形明显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2、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外文字母构成,顺序不同,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无含义或者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
(三)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四)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除外。
(五)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澳大利亚商标近似商标审查标准
澳大利亚商标近似商标审查标准
澳大利亚的商标审查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商标检索:进行彻底的商标检索是在商标审查过程中取得成功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标搜索决定了提议的商标是否可以免费使用,从而决定商标申请是否成功。
澳大利亚的商标申请可以搜索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的澳大利亚商标在线搜索系统(ATMOSS)。
2. 遵守最后期限:这始终是首选选项,而不是错过截止日期并让申请失效。
3. 避免错误:要避免的一些常见错误包括以不正确的名称提交申请、为您的商标选择不适当的商品或服务类别或为您的商标提供不良证据。
4. 提供充分的证据:申请商标时,您将需要提供“商标表示”或商标外观的证据。
这包括商标的图形表示,或者在非传统商标的情况下,例如颜色、气味或包装方面,商标的详细描述。
提供商标表示时有严格的要求,遵循这些准则是商标审查过程取得成功的关键。
如需更多澳大利亚商标审查标准的信息,可以访问澳大利亚专利和商标局的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
商标是否近似怎么判定?
商标是否近似怎么判定?商标注册已经成为众多企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主要途径。
商标注册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是因为商标近似的因素影响。
因此,商标是否近似怎么判定成为很多企业关心的话题,今天江苏省宁海商标就文字商标近似的判定问题总结为如下几点:1、一个汉字与另一个汉字。
由同一个汉字组成的商标,不论采用何种字体,都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如果仅仅是读音相同,字形与含义均不同,一般消费者可以区分开来,不会判定为近似商标,如“善”与“扇”;如果字形、读音均极其近似,即使含义有所不同,消费者从直观上来说很难区分开来,也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如“扇”与“煽”;两商标字形虽然不近似,但含义相同,应判为近似商标,如“朕”与“孤”,这是商标是否近似怎么判定的常见情形。
2、一个汉字与两个汉字。
在一个汉字前添加修饰词,如“大”、“小”等,应该判为近似商标,如“帅”与“大帅”、“小妹”等;但如果在先商标并不是表明某种特定事物,那么两个商标均有其特定含义,且从字形和读音来看有较大差别,应该不会给消费者造成混淆,故不应被认定为近似商标,如“保”与“保长”。
3、两个汉字与两个汉字。
两个商标汉字完全相同,排列顺序不同,无论是左右排列、前后排列、上下排列都视为近似商标;两商标读音相同,但只有一个字相同,另外一个字字形与含义均完全不同,一般不视为近似商标;两个商标读音相同,一个字相同,另外一个字字形相近,一般会判为近似商标;不同的汉字虽然字形完全不同,但含义相同,当它们分别与相同的汉字搭配的时候,就构成近似。
4、两个汉字与三个汉字。
商标是否近似怎么判定的另一方面则是,在商标中加入一个没有实际含义的虚词时,如“斯”、“特”、“尔”、“而”、“儿”、“之”等时,没有改变商标的实际含义,构成近似,如“香奈”与“香奈儿”、“夏恋”与“夏之恋”。
5、两个汉字与四个汉字。
商标主体部分相同,两个商标所表述的含义相同,仅仅在前面加缀表示方位的词,如东方等,在后面加缀“一派”、“世家”、“风度”、“风采”、“世族”等词,判为近似商标;四个字组成的中文商标,前后两个部分都可以分别成为一个整体,且在查询时都分别有人单独注册。
商标审理审查指南近似判定原则和方法
商标审理审查指南近似判定原则和方法我跟你说啊,这商标审理审查指南近似判定原则和方法,我一开始真是一头雾水。
我之前接过一个小活,就是帮忙看看几个商标是不是近似。
我那时候哪懂啊,就觉得看着差不多那就近似呗。
我就光看图形或者文字表面,比如说有两个商标,一个是小熊抱着个鱼,另一个是小熊在吃鱼。
我一想,这不都是小熊和鱼嘛,肯定近似啊。
结果人家有经验的人告诉我,我这种想法太简单了。
首先呢,我后来知道了,对于文字商标,得看字的构成、读音、含义啥的。
比如说有个商标叫“美佳”,另一个叫“美嘉”,这时候我就觉得这俩就很近似嘛,读音几乎一样。
可这还不是绝对的,还得看在市场上有没有让消费者混淆,如果一个是专门做家具的,另一个是做美发产品的,那可能就不算近似。
图形商标就更复杂了。
我试过拿尺子去量图形中元素的大小比例之类的。
就像看一幅画里人物和景物的比例那样。
我拿了两个商标,一个是三角形在圆形中间,另一个是圆形在三角形中间。
我光想当然觉得这不一样,可实际上,从整体看它们给人的视觉效果特别相似,这也是判定近似的一个因素。
还有组合商标,文字和图形混在一起的那种。
我曾经把文字和图形拆开看,这就大错特错了。
要从整体上去把握它的视觉印象、呼叫方式啥的。
比如说一个商标上面是一个小房子的图形,下面写着“温馨家”,另一个是风格很像的小房子图形下面写着“暖家”,刚开始我只注意到了文字有点不一样,没重视图形相似,这是不对的,有可能这就算近似商标。
对于商标近似判定,真不是表面上看那么简单。
要考虑好多因素呢。
而且在市场上很多情况都是模棱两可的,这个时候就得多参考一些类似的成功或者失败案例。
还有,多和有经验的人交流,像我之前那些错误的想法,人家一点拨我就恍然大悟。
我现在明白,这判定近似得从各个角度去综合考虑,千万不能片面看问题。
我这还在学习探索当中,有好多不确定的地方呢,但知道的这些如果能对你有帮助就好了。
我感觉以后我还得做很多实际的案例,才能真正更加熟练掌握这商标审理审查指南近似判定原则和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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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商标近似判定细则
一、一个汉字与另一个汉字:
(1)由同一个汉字组成的商标,不论采用何种字体,都应该认定为近似的商标。
例如:“乐”与“樂”
(2)如果字形、读音均极其近似,即使含义有所不同,消费者从直观上来说很难区
分开来,也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佳”与“隹”
(3)两商标字形虽然不近似,但含义相同,应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嘉”与“佳”
二、一个汉字与两个汉字:
(1)在一个汉字前添加修饰词,如“大”、“小”、“美”、“丑”等,应当判为近似商标。
如果在先商标确实表示一种真实存在的事物,那么添加修饰词后并没有改变商标本身的含义,应该判为近似。
例如:“龙”与“金龙”,“兽”与“兽王”。
但如果在先商标并不是表明某种特定事物,那么两个商标均没有特定含义,且从字形和读音来看有较大差别,不会给消费者造成
混淆,故不认定为近似商标。
例如:“保”与“保王”。
(2)在一个汉字后加上“字”,并没有改变该商标的实质含义,应判为近似。
例如:“天”与“天字”
但如果加上“字”后已经改变了原商标的实质含义,应不判为近似。
例如:“文”与“文字”
“汉”与“汉字”
(3)在普通姓氏后加上“记”、“氏”,应当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徐福”与“徐福记”
三、两个汉字与两个汉字:
(1)两个商标汉字完全相同,排列顺序不同,因为中文可以从右至左朗读,所以视为近似商标。
如果商标为竖排,顺序不同,也会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益善”与“善益”
(2)两商标读音相同,但只有一个字
相同,另外一个字字形与含义完全不同,一般不视为近似商标。
例如:“创隆”与“创龙”,
“快客”与“快克”。
(3)两个商标读音相同,一个字相同,另外一个字字形相似,一般会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明达”与“明大”
“驰田”与“池田”
(4)不同的汉字虽然字形完全不同,但含义相同,当它们分别与相同的汉字搭配的时候,构成近似。
例如:“好嘉”与“好佳”。
四、两个汉字与三个汉字:
(1)在商标中加入一个没有实际含义的虚词,如斯、特、尔、而、儿、之等时,没有改变商标的实际含义,构成近似。
例如:“赛诺”与“赛诺尔”
“松恋”与“松之恋”
(2)在注册商标中添加“金、银、王、宝、圣、神”等修饰词时,判为近似,不得注册。
例如:“凯迪”与“圣凯迪”
(3)在商标中添加“大、小、倍、新”等表示程序的字时,判为近似。
例如:“美意”与“新美意”。
(4)在商标后面加上“凤、派、流、潮”等字时,一般判为近似商标,尤其在服装、皮具等商品上。
例如:“世纪”与“世纪潮”、“四季”与“四季风”。
但如果加上此类词后,两个商标均为客观存在的事物,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误购,则不判为近似,
例如:“西北”与“西北风”。
(5)指定使用于日常生活用品或者日常服
务的商标,尤其是在餐馆业、娱乐业等服务活动中,在商标后面加上“屋、坊、阁”等表示场所的词时,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御林”与“御林坊”。
(6)在商标中添加数字,含义没有改变,易引起消费者误认的,一般判为近似,
例如:“胜百”与“一胜百”。
但在添加数字后实际含义发生改变,不会引起消费者混淆的,不判为近似,
例如:“寨沟”与“九寨沟”。
(7)商标文字中一字重叠,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贝爽”与“贝贝爽”。
(8)在药品、医用或非医用营养品此类产
品上注册商标的,凡在注册商标后加上“丸、散、膏、丹、露、素、灵”等字的,视为近似商标。
例如:“川贝”与“川贝膏”
五、两个汉字与四个汉字:
(1)商标主体部分相同,两个商标所表述的含义相同,仅仅在前面加缀表示方位的词(如东方)等,或在后面加缀“一派、世家、
风度、风采、世族”等词,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皇后”与“东方皇后”、“日月”与“日月风情”。
但在加上上述词汇后,商标名义有明显改变并可以特指某物时,消费者一般不会产生混淆,这时,两个商标一般不构成近似。
例如:“明珠”与“东方明珠”。
(2)在已注册商标前加缀有独特含义的修
饰词,强化了两个商标可区分性,
一般不判为近似。
例如:“丽人”与“白领丽人”、
“大地”与“锦绣大地”。
但如果在后申请商标完整的包含前者,则构成近似。
例如:“白领丽人”与“丽人”、“白领”
六、三个汉字与三个汉字:
(1)两个商标组成要素完全相同,不论其字体、读音、排列顺序如何,均应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娜分尼”与“娜尼分”、“好兄弟”与“兄弟好”。
(2)商标读音相同,仅有一个字不同,字形相关较小,不论这个字是首字还是其他一个字,应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诗露迪”与“诗路迪”。
(3)两个商标读音相同,首字字形相差很多,一般不会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洁丽雅”与“美丽雅”。
(4)两个商标读音相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汉字不同,字形相差较大,消费
者不易造成混淆,一般不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小田田”与“小甜甜”。
(5)两个商标读音相同,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汉字不同,但是字形相差较小,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认的,应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保斯莱”与“堡斯来”。
(6)两个商标读音不同,在相同的位置上有一个汉字不同,且该汉字均为虚词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奥耐尔”与“奥耐特”。
(7)两个商标读音不同,只有一个汉字不同,且两商标含义相同,应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草原王”与“草原皇”
“水中情”与“水之情”
(8)两个商标均为臆造词,读音相同,只有一个汉字不同,应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臻适美”与“臻饰美”
(9)两个商标读音虽然不同,但商标主要要素相同,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老木桶”与“红木桶”、
“水狐狸”与“冰狐狸”。
七、三个汉字与四个汉字:
在三个汉字中任意位置加一字,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希望星”与“希望之星”、“舒尔特”与“舒耐尔特”。
商标局对多字商标审查一贯倾向于严格,有时甚至不会考虑两个商标含义是否相似,只要从直观上相似,有可能会使得普通受众造成误认,就会判定为近似。
例如:“蓝博士”与“蓝猫博士”
“稻香黑土”与“黑土稻花香”
英文商标近似判定细则
一、拼音商标:
(1)拼音商标与该拼音和汉字组合而
成的商标,不论汉字与拼音是否对应,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飞云DASHAN’’与“DASHAN”。
(2)已注册的拼音商标与申请中的同其近似的拼音商标,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XUANMEI’’与“XUANMEN”。
但是,两个由拼音和汉字组合而成的商标,如果汉字不同,拼音相同,一般不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华新HUAXIN”与“花心HUAXIN”。
(3)在先注册的为汉字商标,则后申请的拼音商标一般判为近似;但在先注册的为拼音商标,则汉字商标一般不判近似。
(汉字排斥拼音,拼音不排斥汉字)
例如:“天塔”与“TIANTA”
“TIANTA”与“天塔”
二、外文单词商标:
(1)中文商标与外文商标的常用含义相同,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GREEN LAND”与“绿土地”,“飞机”与“PLANE”(英)、“LA VION”(法)。
(2)两商标同为外文商标,含义完全相同且是惟一·的,即便拼写不同,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hippopotamus”与“RIVER HORSE”,
中文含义都为“河马”。
(3)两商标同为外文商标,含义和拼写都近似,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TOP’’与“TOP’S”。
(4)两商标同为外文商标,且都属于无含义的词,发音和或字形近似,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TRICI”与“TRIXI”,“DEKA’’与“DEKO"。
(5)商标文字使用同一种语言文字的情况下,两商标含义不完全对应,一般不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rabbit”(兔)与“har”(野兔),“HARK”
隼)与“EAGLE”(鹰)。
(6)两商标都由中文与外文组合而成,或两商标中有一个由中文与外文组合而成,而另一个是外文,一般情况下两商标判近
似。
例如“TOP’’与“佳汇TOP”。
(7)两商标同为外文商标,且都属于无含义的词,申请在先的商标完整的包含申请在后的商标,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
数字商标近似判定细则
由数字组成的商标,含义渎音相同,即使书写形式不同,也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931”、“玖叁壹”与“九三一”。
图形商标近似判定细则
图形商标应当从图形的外观和整体效果上对比,外观和整体效果近似,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的,一般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