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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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治安案件是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规范地办理治安案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特制定了以下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一、案件接报。

1. 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案件情况,初步核实案件信息。

2. 对报案人进行询问,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案发时间、地点、涉案人员等相关信息。

3. 对报案人进行登记,记录报案人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

二、现场勘查。

1. 到达案发现场后,对现场进行勘查,了解案件发生的具体环境和情况。

2. 保护现场,防止现场被破坏,收集现场物证。

3. 对现场的人员进行询问,了解目击者的证言,获取更多案件线索。

三、取证调查。

1. 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传唤,进行询问和调查,获取更多案件线索。

2. 对案件相关物证进行鉴定,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 调取案件相关的监控录像、通讯记录等信息,进行分析和比对。

四、案件定性。

1. 根据取证调查的结果,对案件进行定性,判断案件性质和情节。

2.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节,确定案件的处理方式和程序。

五、立案审查。

1. 对初步定性的案件进行审查,确保案件的合法性和客观性。

2. 对案件的证据进行审查,确保证据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3. 对案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确保案件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六、案件处理。

1.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节,确定案件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罚款、拘留、逮捕等。

2. 对案件相关人员进行处理,保障案件的公正和合法。

3. 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进行登记和备案,确保案件的处理程序规范和完整。

七、案件结案。

1. 对已处理的案件进行总结和归档,确保案件的结案程序规范和完整。

2. 对结案的案件进行复核,确保案件的处理结果合理和合法。

3. 对结案的案件进行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的处理结果。

以上就是治安案件办理流程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人员有所帮助。

在办理治安案件时,需要严格按照流程操作,确保案件的处理程序规范和合法,保障社会治安稳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治安案件的受理与登记

治安案件的受理与登记

治安案件的受理与登记来源:律师天下作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公安机关的任务是追究、打击违法行为,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非法侵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不能以种种理由推诿、拖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

这里的“应当”是对公安机关的义务性规定,即公安机关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而不是可以受理,也可以不受理。

这里应当明确的是,受理并进行登记是一项法定程序。

接受报案、控告、举报、投案、以及移送案件的人民警察,应当按照规定受理并进行登记,不能以案件事实是否已经清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是否已查明作为受理的条件。

所谓“不破不立”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的。

应当看到,公安机关如实地记载案件的来源、情况及处理结果,对于反映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量,都是有益的。

即使存在报错案、报假案的情况,如实记载对于以后的调查也能起到证明作用。

无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口头还是书面形式进行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的,公安机关都应当认真对待。

接受口头的报案、控告、举报,公安机关应当注意尽量问清违法的时间、地点、方法、后果,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特征等有关情节;做好笔录,并经报案人、控告人或举报人确认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或举报人签名、盖章。

接受书面的报案、控告或举报,无论是面交,还是邮寄的,公安机关也都应当予以登记。

这样规定方便群众,有利于群众与违法行为作斗争,也有利于及时查获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公安部颁布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控告申诉暂行规定》等一些规定。

这些文件中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保护报案、控告、举报、申诉人的合法权利,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据本规定提出的报案、控告、举报和申诉都应当接受,不得置之不理或者敷衍塞责,不准将控告材料转给被控告人;不准对控告、申诉人歧视、刁难和打击报复。

治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

治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

治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治安案件的办理期限一般就是30天之内,如果案情重大,相对比较复杂,那么经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批准以后可以延长30天,期间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但是一般的治安案件,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30天就会处理完毕的,对治安案件的处理要遵守治安管理处罚法。

一、治安案件办理期限是多久?一般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以上。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

二、行政拘留具有下列特点:(1)行政拘留是一种严厉的行政处罚形式,只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才享有拘留裁决权,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内。

(2)行政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

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规范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后者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取的临时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于司法拘留。

后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法的规定对妨害民事、行政诉讼程序的人所实施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于行政扣留。

行政扣留是行政机关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5)行政拘留与拘役不同。

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

三、行政拘留由谁决定?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必须经县以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治安案件立案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治安案件立案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治安案件⽴案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我们知道,遇到治安管理类案件,可以向派出所报案处理。

对于治安类的案件,派出所应该⽴案。

那么,治安案件⽴案期限不得超过多久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

治安案件⽴案期限不得超过多久
治安案件没有“⽴案”⼀说,只有“受案”。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投案,以及其他⾏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投案⼈;
(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告知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投案⼈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公安机关及其⼈民警察在⽇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为,适⽤上述规定。

具体流程如下:
1、接处警,接受报案,⽴案,调查取证,告知,作出处罚决定(或出具调解协议)。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受理之⽇起不得超过三⼗⽇;案情重⼤、复杂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

为了查明案情进⾏鉴定的期间,不计⼊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到时你可以到派出所找到具体办案民警问问案件的进展,没有办理的原因,⼀般情况他们不会拖的,因为他们也会有业务考核,过期处理不了的案件,还要向上级回报原因的。

有问题需要沟通解决,要是对于其中内容有不太清楚也希望进⼀步了解,建议您及时寻求店铺在线律师的的帮助。

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治安案件的意义.doc

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治安案件的意义.doc

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治安案件的意义摘要: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的工作中,依法办案——这一根本性的要求贯穿于治安案件办理的始终,并决定了治安案件办理的合法性。

公安机关要提高办理治安案件的质量,不能只注重在治安案件的办案过程中有关证据的收集和准确使用,更加要注重治安案件办案程序的合法化。

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决定了公安机关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必须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

因此,公安民警要确立和坚定法律信仰,增强法律至上观念,严格公正执法,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

要增强人权保障观念,在履行人民警察职责时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依法办事。

以依法办案和提高办案质量来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治安案件对于公安机关更好的履行职责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将对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治安案件相关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透彻分析和探索。

关键词: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治安案件的意义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治安案件,是公安机关规范、引导社会成员的行为,教育、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

一、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治安案件概述公安机关依法办理治安案件对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一)治安案件的概念治安案件查处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

治安案件是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认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立案的法律事实。

关于治安案件的定义,各种表述不尽一致,但我认为应当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解释和把握。

1.构成治安案件这一法律事实的核心内容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不是违反其他行政管理行为,也不是犯罪行为,也不是经济、民事行为,更不是有悖道德的行为。

2.确认治安案件的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与查处治安案件的相关法律规范。

3.确认治安案件的当时,必须认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

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

一、治安案件的办案程序1、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人报告、申诉、检举、揭发、扭送、自首及自行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认真填写《治安案件受理案件登记表》。

2、对于受理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经办案部门领导批准后,立案查处。

3、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被处罚人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人员当场处罚。

4、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的其他处罚,适用下列程序:(1)传唤,使用传唤证。

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使用传唤证。

受害人、证人不能使用传唤。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八小时。

对情况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适用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询问。

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询问。

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询问人经核对认为无误后,应当在笔录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询问人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4)取证。

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支持和协助。

询问证人时,证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

证人经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5)告知。

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听证权)(6)处罚。

经询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裁决。

处罚应当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应向本人宣布。

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7)执行。

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

治安案件办理流程治安案件办理流程是指公安机关按照法律程序对发生在社会生活中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调查、采取措施,并根据事实情况予以处理的一系列程序。

下面介绍一下治安案件办理的基本流程。

一、接到报警或发现案件后,公安机关要派遣警力及时赶赴现场,将案情落实并进行初步调查,了解案情的大致情况和相关当事人的情况。

二、警方要根据现场情况,对现场进行勘查和取证。

包括拍照、录像、采集指纹、提取物证等。

勘查和取证工作能为案件提供准确的证据,对最后的处罚和定罪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警方要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收集证据,并了解案发原因、过程等相关情况。

可以通过调查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关系、财务状况等,了解其可能的犯罪动机和犯罪手段。

四、警方要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况,对嫌疑人进行传唤或带领现场证人到公安机关进行笔录、询问。

询问工作要保证嫌疑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供述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根据相关调查取证材料,公安机关要进行案件分析和评估,判断案件的性质和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同时要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交案件报告和相关证据。

六、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嫌疑人的违法事实,对嫌疑人进行一定的控制措施,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等。

这些措施是为了保护社会治安和确保案件办理的顺利进行。

七、公安机关要将办案情况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接受监管和指导,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和合法进行。

上级主管部门对办案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有权干预和调整办案过程。

八、公安机关要配合检察机关进行案件审查和起诉工作。

检察机关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综合评估,并决定是否起诉,或者建议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完善相关材料。

九、公安机关要根据检察机关的建议和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或取保候审。

同时,要对案件进行相关的司法鉴定,以确保最终的审判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十、公安机关要将案件材料及时移交给法院进行审判,配合法院的审判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办理治安案件流程图——总流程图

办理治安案件流程图——总流程图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予以结案
办理治安案件流
结案程
作出行政处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作出不予行政
处罚决定的;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
的;
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案件流程图——结案程序案程序
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违法行为涉嫌构
成犯罪,转为刑
事案件办理的
三种新文书
因执行对亡等客观原因导或者无需执行的。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三、决定四、执行。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治安案件群众往往会第一时间选择报警,由公安机关来处理治安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报警后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案件的处理,那治安案件办案程序是怎样的呢?小编将在下方中为您进行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二、调查(一)传唤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4、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5、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6、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

(二)询问1、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2、被询问人要求就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

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3、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三)检查1、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检查。

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2、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

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治安案件调查流程审批

治安案件调查流程审批

治安案件调查流程审批治安案件的调查流程审批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

它不仅要求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还需要确保调查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了解一下治安案件调查流程审批的各个环节。

一、案件受理当治安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首先要对案件进行受理。

这通常是通过群众报案、举报、巡逻发现或者其他部门移送等途径获取案件线索。

在受理案件时,接警人员要详细记录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发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案件经过等。

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应当及时立案,并将案件信息录入相关系统。

二、案件调查1、调查准备在正式开展调查之前,办案人员需要制定调查计划,明确调查的方向和重点。

同时,要准备好必要的调查工具和文书,如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证据提取清单等。

2、现场勘查对于有现场的案件,办案人员要及时进行现场勘查。

勘查的内容包括现场的环境、物品的摆放、痕迹的分布等。

通过现场勘查,获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线索,为后续的调查工作提供依据。

3、调查访问办案人员要对案件当事人、证人等进行调查访问。

在询问过程中,要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的原则,如实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

询问结束后,要让被询问人核对询问笔录,并签字确认。

4、证据收集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

办案人员要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如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

在收集证据时,要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三、案件审批1、内部审批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办案人员需要将调查进展情况和相关证据及时向上级汇报。

对于一些重要的调查措施,如传唤、拘留等,需要经过内部审批程序,由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

2、法制审核案件调查结束后,要将案件材料移送法制部门进行审核。

法制部门要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核意见。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案件,要退回补充调查。

四、案件处理1、作出决定根据案件的调查情况和法制审核意见,公安机关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包括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移送其他部门处理等。

治安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治安处罚流程是怎样的

治安处罚流程是怎样的对于治安处罚流程是怎样的,你知道法律如何规定吗?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治安处罚流程是怎样的治安处罚程序如下:1、公安机关对单位或个⼈报告、申诉、检举、揭发、扭送、⾃⾸及⾃⾏发现的违法⾏为,应当⽴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认真填写《治安案件受理案件登记表》。

2、对于受理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治安案件标准的,经办案部门领导批准后,⽴案查处。

3、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处警告或者⼆百元以下罚款的,被处罚⼈没有异议的,可以由公安⼈员当场处罚。

4、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的其他处罚,适⽤下列程序:(1)传唤,使⽤传唤证。

对于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头传唤。

对于⽆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使⽤传唤证。

受害⼈、证⼈不能使⽤传唤。

(2)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时间⼋⼩时。

对情况复杂,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适⽤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四⼩时。

(3)询问。

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如实回答公安机关的询问。

询问应当作出笔录;被询问⼈经核对认为⽆误后,应当在笔录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询问⼈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4)取证。

公安机关收集证据材料时,有关单位和公民应当积极予以⽀持和协助。

询问证⼈时,证⼈应当如实反映情况,询问应当作出笔录。

证⼈经核对⽆误后,应当在笔录上逐页签名或者盖章。

(5)告知。

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为⼈作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为⼈依法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听证权)(6)处罚。

经询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为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的,依照《中华⼈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条款裁决。

处罚应当填写处罚决定书,并应向本⼈宣布。

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7)执⾏。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辖各科所队办理治安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案件管辖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跨越本辖区办理治安案件。

1、治安大队办理特行特业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上级机关明确指定管辖的治安灾害事故,治安事件处臵工作及非正常死亡案件;2、派出所管辖本辖区内的治安案件;3、巡警大队办理发生在巡控范围以内的治安案件;4、保卫科办理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5、刑侦大队办理管辖刑事案件中涉及的治安案件;辖区内有争议的治安案件由局主管领导指定办案单位办理。

二、受案受案单位对受害人报案、群众检举、扭送和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由民警当场问明情况,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制作受案材料,填写《受理治安案件登记表》,并认真接警。

三、立案对受案材料,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应当迅速整理,然后填写《治安案件立案报告表》。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立案。

四、传唤对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口头传唤时,要向被传唤人表明身份,口头传唤与书面传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的,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必须经派出所所长以上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五、询问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得少于两人,询问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行为人,对各个行为人要分别进行询问,要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六、取证取证的范围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

七、结案根据调查取证的事实,认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手续完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写明终结报告提出处罚意见。

八、处罚案件需要治安处罚的,按规定履行处罚程序。

九、执行1、受拘留处罚的人对拘留没有异议的应立即执行。

2、受罚款处罚的人应当场交付罚款,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

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包括哪些环节?

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包括哪些环节?

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包括哪些环节?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包括受理、调查、决定和执行等环节。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治安案件当事人涉嫌违法,公安机关可以对其治安拘留。

一、治安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包括哪些环节?公安局办理行政治安案件需要以下程序:受理、调查、决定、执行等程序。

1、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调查(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2)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3、询问(1)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2)被询问人要求就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

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4、决定(1)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有证据能够证明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2)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3)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

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陈述和申辩而加重处罚。

5、执行(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

(3)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予以保密。

第八十一条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三条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第八十四条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

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询问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更正。

被询问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询问的人民警察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

询问不满十六周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第八十五条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第八十六条询问聋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有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并在笔录上注明。

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书

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书

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书办理行政(治安)案件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书(仅供工作中参考)1 受案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7条(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投案、移送)②《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8条(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违法行为及其它行政案件)文书:《受案登记表》:权限:办案部门负责人;2 移送《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38条第一款第(二)项文书:《移送案件审批表》:权限: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移送案件通知(24小时内)3 回避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第一款第(一)项;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第(二)项;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回避申请可以口头形式,也可以书面形式,但无论那种形式,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提出回避申请的,都应当说明理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回避的,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口头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指令回避(《程序规定》第19条,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民警察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之一,本人没有申请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他们回避的,有权决定他们回避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可以指令他们回避。

)回避的决定。

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 检查①治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②行政:《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61条(检查公民的住所必须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但住所内有证据表明或者群众报警正在发生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安全的案事件或者违法存放危险物质,不立即检查可能对公共安全或者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危害的,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立即检查)文书:《呈请检查审批表》:权限: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制作检查笔录,检查证。

(对场所、物品、人身进行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必要时可以出示工作证件当场检查;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不适用前款;)5 传唤①治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2条第一款②行政:《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44条第一款文书:《呈请治安传唤审批表》:权限: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传唤证。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程序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辖各科所队办理治安案件必须严格遵守案件管辖制度,不得超越职权,跨越本辖区办理治安案件。

1、治安大队办理特行特业管理工作中发生的治安案件和上级机关明确指定管辖的治安灾害事故,治安事件处臵工作及非正常死亡案件;2、派出所管辖本辖区内的治安案件;3、巡警大队办理发生在巡控范围以内的治安案件;4、保卫科办理企事业单位内部的治安案件;5、刑侦大队办理管辖刑事案件中涉及的治安案件;辖区内有争议的治安案件由局主管领导指定办案单位办理。

二、受案受案单位对受害人报案、群众检举、扭送和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由民警当场问明情况,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制作受案材料,填写《受理治安案件登记表》,并认真接警。

三、立案对受案材料,办案单位和办案人应当迅速整理,然后填写《治安案件立案报告表》。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立案。

四、传唤对当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可以口头传唤,口头传唤时,要向被传唤人表明身份,口头传唤与书面传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的,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必须经派出所所长以上负责人批准,可以使用械具。

五、询问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得少于两人,询问共同违反治安管理案件的行为人,对各个行为人要分别进行询问,要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核对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六、取证取证的范围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视听资料。

七、结案根据调查取证的事实,认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手续完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写明终结报告提出处罚意见。

八、处罚案件需要治安处罚的,按规定履行处罚程序。

九、执行1、受拘留处罚的人对拘留没有异议的应立即执行。

2、受罚款处罚的人应当场交付罚款,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15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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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办理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在派出所会经常遇到和处理一些治安案件。

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治安案件。

治安案件,是指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依法应当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相对应。

两者不可混合一体。

其次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处理治安案件,即公安机关和基层保卫组织依法对需要给予治安行政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和不够立为刑事案件的轻微违法犯罪行为,通过立案确认、进行查处的行为。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一)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

就是公安机关据以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应当公之于众。

(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内容、结果公开:
第一、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要公开,即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和实施处罚时,应当向相对人出示证件,以表明其执法人员的身份;
第二、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要给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
第三、处罚决定公开,即决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应当制作处罚决定书并向被处罚人宣布、送达,同时抄告被侵害人。

治安案件的管辖
根据《行政处罚法》管辖的规定,治安案件的管辖可以分为地域管辖、指定管辖、移送管辖。

地域管辖。

或称“屑地管辖”旷是指在特定行政区域内,划分公安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机关及其所属各部门在查处治安案件、实施治安处罚权方面的权限分工。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条规定对公安机关也适用,即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

这种管辖的确立是科学的、合理的,是符合公安执法实际情况的。

法律所以这样规定是基于以下几点理由;
这种管辖的原则是基于逻辑上的法理基础,因为任何涉及法律的问题都要以行为为基础,离开行为理论,管辖是脱离实际的。

这种管辖的原则充分地体现了行政效率的原则,因为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主要根据违法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实施违反治安管理的过程、情节,以及社会危害后果的分析、判断,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除认定违法事实以外,还要考虑处罚的幅度和种类,这些都与处罚的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因此,治安案件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有利于及时、准确地发现、认定和制裁违法行为,有利于减少调查取证、执行处罚等方面的费用,降低治安处罚的成本。

违法行为地管辖原则已为世界各国的立法和执法实践所遵循,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不论是民事领域,还是行政领域,行为发生地的主权代表者依行为发生地法行使国家权力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规则。

况且我国坚
持对外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法律规定和适用上尽量做到与世界各国保持一致,这有利于与世界各国的交往。

治安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
(一)除具有下列情形的外,治安案件一律公开处理:
1、涉及警务秘密的;
2、涉及个人隐私的;
3、当事人未满18周岁的;
4、办案单位认为不宜公开处理的其他情形。

(二)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投案以及其它行政主管机关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进行登记,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对属于其它公安机关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并告知当事人;
3、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告知当事人向其它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三)情节比较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7•个工作日内办结,案情比较复杂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上述所限不包括听证,当事人伤情鉴定以及涉案物品估价时间;因特殊原因不能办结的向当事人作出解释。

(四)将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案件的查办、复议、诉讼程序,以及裁决治安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

(五)设立案件查处结果公开专栏,每周将所办治安案件的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

(六)治安调解由办案民警主持,召集双方当事人参加,调解应制作调解笔录和《治安调解书》;公开调解的案件,允许群众旁听。

1、适用治安调解的范围
(1)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造成轻微伤害的;
(2)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
(3)其他民间纠纷引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
(4)违法行为造成伤害或损害,受害方要求赔偿损失,负担医疗费用的。

2、治安调解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调解前必须先立案并查明案件基本事实,分清当事人责任。

3、调解以两次为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调解不成的,及时对违反治安管理人裁决治安处罚;对损害赔偿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赔偿的损失费或者负担的医疗费用是指由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造成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包括:因伤害造成误工的工资和奖金、损失的物品、治伤的医疗费、因伤害看病所乘合理的交通工具费以及公安机关认为应当赔偿的其他损失、费用,医疗费用以公安机关认可的医院所开具的收据为准(急诊除外)。

被侵害人是城镇个体经营者、农民和其他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人员,需要赔偿其误工收入的,以行为人所在县(市)区上年度人均收入为标准按时计算。

(七)查处涉黄、涉赌、涉娼案件以及办理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中涉及刑事犯罪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公安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

这些只是对治安案件办理的宏观了解,希望能在以后的工作当中将这些知识运用到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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