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交通运输诚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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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省交通运输诚信

篇一:承诺书-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

承诺书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为推进行业信用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规范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企业已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录入基本信息,包括从业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基本财务指标、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帐户情况、资质资格情况,有职称的经济、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及其执业资格状况,近5年的主要业绩及全部在建公路项目情况等信息。

本企业郑重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完整,愿意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上述信息内容如有故意虚报和造假等情形,本企业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查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承诺人:(单位名称并加盖法人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篇二:台缙高速公路东延段项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附件

_________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资格后审)

(综合评估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工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及省交通厅有关规定,制订本评标办法。

第二条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三条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联,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进入评标地点和评标人员住地干扰评委和评标工作,不得采用任何不正当手段影响公正评标,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视作废标。

第四条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第五条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受浙江省交通厅、_______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评标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按规定随机抽取的招标人代表___人和浙江省公路(或水运)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____人共____人组成,负责本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或从评标委会成员中随机抽取产生一名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委员会开展

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前应进行合理分工,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审至少应有两位评委对其交叉审

查。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认真审核投标文件信息和资料,全面评审在评审范围内的投标文件;

(二)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废标;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四)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五)根据主管部门和招标人的要求对招投标中的投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提出建议意见;

(六)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第三章评审程序和内容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数据和评标工作所需的各种表格,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项目的如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评标办法;

(三)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及其它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第十条评审范围确定

评审范围为评标委员会对每个合同段所有在投标控制价(含)以下的投标文件。

第十一条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

第二阶段初步评审

第三阶段详细评审

第四阶段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资格审查

(一)符合性审查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应符合招标公告要求,其注册资金应与所投合同段工程规模相适应;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应有效;

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身份证件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则应提供双面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投标人是独家投标(或满足招标文件中有关联合体的要求);

5.非由投资参股招标项目的施工企业提交的投标文件;

6.资格后审资料的内容必须逐页签字。

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强制性资格条件评审

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包括业绩、主要人员资历、主要设备、财务能力等强制性资格条件的要求,强制性资

格条件要求见资格后审资料的规定。

对证明材料的要求,规定如下:

1.业绩:

(1)已完工程交(竣)工验收项目,必须同时附:

①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交通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或质量等级证书;如以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20XX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的,也可提供业主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②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③两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合同协议书和质量证明文件的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质量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如质量证明文件和合同协议书中都没有体现工程规模的,必须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人员:

拟委任的本合同主要负责人,应附有效证件的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包括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及:

(1)项目经理:技术职称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省级及以上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造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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