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培训PPT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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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输血(输血管理)
• 第十九条 输血时,负责输血的医护人 员带病历到患者床前,再次核对患者姓名、 住院号、性别、年龄、门急诊(病室)、 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 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 输血,并作好核对记录。
第六章 输血(输血管理)
• 第二十条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 自行储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 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 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二章 输血申请
• 第三条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 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 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 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 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 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 并入病历。申请血量超过1600毫升者,填 写大量输血申请表,报医务处批准。紧急 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应在6小时 后补齐。
第六章 输血(输血管理)
• 第二十三条 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 《输血记录单》贴在病历中。无论有无不 良反应都应该记录在病程记录中,输血后 血袋按相关规定回收处理。
第六章 输血(输血管理)
• 第二十四条 开展自身输血。对于择期 手术患者,如果患者体质符合标准,要动 员患者进行自身输血,手术患者如果符合 稀释性自身输血标准,要实施稀释性自身 输血;出血量较大患者,要采取回收式自 身输血,真正落实好血液保护措施。
第四章 交叉配血
• 第十二条 手术备血、有输血史、妊辰 史、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收到患 者血标本后,及时做抗体筛查。
第五章 取血(血液的发放管理)
• 第十三条 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或 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护工到输血科取血,病 人家属不得取血。
第五章 取血(血液的发放管理)
• 第十四条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查对 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病房(门急 症)、床号、血型、供血者姓名、血型、 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 果,以及保存血的物理外观等,准确无误 后,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医护人员在标本
采集完毕后须即刻填写完整输血申请单及剪贴血
样试管标签上的相关内容并贴好在血样试管上,
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
样情况。
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 第八条 血液采集后,由病区医护人员 或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护工将受血者血样 (择期手术病人一定要提前备血)和输血 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第五章 取血(血液的发放管理)
• 第十六条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 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保存7天,以 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 第十七条 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六章 输血(输血管理)
• 第十八条 输血前有2名护士或医护人员 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 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 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并作好核对 记录。
第二章 输血申请
• 第四条 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 的检查。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抗体 筛查和输血前相关9项检查指标;曾输过血 的患者,如本次新入院,也应进行血型复 检、抗体筛检和输血前病原学检查。门诊 病人原则上不进行输血治疗。
• 第五条 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 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 第九条 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 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 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四章 交叉配血
• 第十一条 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 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 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 检查患者Rh(D)血型,正确无误后方可 进行交叉配血。配血操作按标准操作程序 进行。
• 第一条 为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临 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输血申请
• 第二条 申请输血应由主治医师逐项填写 《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以上医师核 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 交输血科备血。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 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 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 第六条 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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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
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房
(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
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
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
配血错误。采集过程中注意避免溶血,采集后注
第五章 取血(血液的发放管理)
•
第十五条 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
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
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六章 输血(输血管理)
• 第二十一条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 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 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 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第六章 输血(输血管理)
• 第二十二条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 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 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 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 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 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 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 好记录。
临床输血管理培训
临床输血管理
• 第一章 总则 • 第二章 输血申请 • 第三章 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 第四章 交叉配血 • 第五章 取血(血液的发放管理) • 第六章 输血(输血管理) • 第七章 输血不良反应管理 • 第八章 成分输血 • 第九章 输血须知 • 第十章 血液制品的输注时限
第一章 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