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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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集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集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集目录一、国际贸易术语二、合同的标的物三、国际货物运输四、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五、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六、国际货款的收付七、检验、索赔、不可抗力与仲裁八、进出口合同的商订九、进出口合同的履行十、国际贸易方式一、国际贸易术语【案例1】CIF合同风险承担[案情介绍]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小公牛,按CIF莫桑比克港口条件成交。

合同规定:“半数价金在装船时支付,以换取装运单据;其余半数价金在到货时付清。

”后来货物因风险而损失,未能到达目的港。

买方则以此为理由而拒绝支付余数货款,双方发生激烈争论。

[案例焦点]CIF合同运输途中的风险由谁承担,买方有无拒付余数货款的权利?[分析述评]买方无权拒付余数货款。

因为:(1)CIF条件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失由买方负责。

(2)CIF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已提供符合规定的全套单据,买方就应按规定支付货款。

(3)合同规定“半数价金……到货时付清”,只是对付款时间和方式的规定,而不是以到货为付款的限制性条件。

(4)合同规定另一半货款是在货到目的港时支付,而货未能到达,则应按一般预计到达目的港的时间之后一段合理时间内,由买方支付另一半货款。

【案例2】CIF合同运输途中的风险承担[案情介绍]有一份CIF合同,日本公司出售450吨洋葱给澳洲的公司,洋葱在日本港装船时,经公证行验明完全符合商销品质,公证行并出具证明。

但该批货物运抵澳洲港口时,洋葱已腐烂变质,不适合人类食用。

因此买方拒绝收货,并要求卖方退回已付清的货款。

[案例焦点]卖方是否需要承担货物变质的损失?买方有无拒收货物的权利?【案例3】进口合同采用CFR术语时的运输风险[案情介绍]我某外贸企业向国外一新客户进口一批高级产品,按CFR上海,即期信用证付款条件达成交易,合同规定由卖方以承租船方式将货物运交我方。

我开证行凭国外议付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进行偿付。

但装运船只一直未到上海港,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承运人原是一家小公司,而且船舶启航后不久已宣告破产倒闭,承运船是一条旧船,船货均告失踪。

《国际贸易实务》第6章 国际贸易货款的结算

《国际贸易实务》第6章 国际贸易货款的结算

【学习目的与术语】
▪ 【本章学习目的】 ▪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各种票据的定义、种类及
其流通程序,理解汇付和托收的当事人及流程, 熟练掌握信用证的种类、支付程序及特点,了解 国际保理业务的特点和作用,并学会在不同条件 下选择适当的支付方式。 ▪ 【本章关键术语】汇票、本票、支票、信汇、电 汇、票汇、付款交单、承兑交单、信用证、UCP、 不可撤销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 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国际保理
3、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简称 D/D)。是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 代理行为解付行的银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 一种汇款方式。
(三)汇付的特点
1、风险大。 对于货到付款的卖方或对于预付货款的买 方来说,能否按时收汇或能否按时收货,完全取决于对方的 信用。如果对方信用不好,则可能钱货两空。
本票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于见票时或定 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 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书面承诺。简言之,本票是出票人 对受款人承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
本票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 发的称为商业本票或一般本票。由银行签发的称为银行本票。 商业本票有即期和远期之分。银行本票则都是即期的。
(二)汇付的种类
1、信汇(Mail Transfer, 简称M/T)。它是汇出行应汇款人 的申请,将信汇委托书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给收 款人的一种汇款方式。信汇方式的优点是费用较为低廉,但 收款人收到汇款的时间较迟。
2、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简称T/T)。是汇出行应 汇款人的申请,拍发加押电报或电传给在另一国家的分行或 代理行(即汇入行)指示解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的一种汇款方 式。电汇方式的优点是收款人可迅速收到汇款,但费用较高。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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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务案例完整版国际贸易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思考和学习。

在这个过程中,实际案例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

在本文中,我们将讨论几个实际案例,以完整的方式展示国际贸易实务。

案例一:进口商品一个公司有意向从中国进口一批商品,这些商品的货值是10万美元。

该公司应首先确定其目的地国的进口要求和相关规定。

在确认商品符合目的地国规定之后,该公司将要考虑为进口货物提供什么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装卸船、仓储、保险等。

此外,这个公司也应该考虑使用何种运输方式,是否需要报关及其他相关手续的处理。

案例二:出口商品一家中国公司有意向向英国出口一批商品,这些商品的货值是20万美元。

该公司应该确认目的地国英国的进口要求和相关规定。

此外,该公司还需要确保商品符合英国的规定。

为了满足英国市场的需求,该公司还需要考虑是否需要对商品进行改进。

在确认这些事项后,该公司应该考虑选择何种运输方式。

案例三: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一家中国公司向一个欧洲客户出售其产品,合同金额为30万欧元。

该公司和客户应当选择的最佳支付方式将取决于双方的经济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在确定了支付方式之后,在货物交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术语。

案例四:货物保险一家中国公司向一个美国客户运输货物。

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了损坏。

在此情况下,如果提供保险,则保险公司将负责赔付定损金额。

在选择保险方面,公司应检查不同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和条款,并确定最符合其利益的保险公司。

案例五:反倾销措施一家美国公司在出口到中国的过程中遭遇了反倾销调查。

在处理这种情况时,该公司应了解中国反倾销条例,并准备提交要求的文件和证据。

在反倾销的过程中,该公司也需要积极地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以确保最佳的处理结果。

结论:国际贸易是一个具有挑战的过程。

在每个案例中,公司需要考虑许多不同的因素。

在处理这些因素时,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条款。

通过深入研究实例,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国际贸易的实际应用,进一步提高其的工作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

国际贸易实务ppt课件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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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T 注意事项
明确双方的责任和费用 明确装运期、装运地点和目的地 由买方确定交货时间时,买方要及时 通知卖方 具体交货地点未确定,卖方可在最适 合要求的地点交货
风险划分与费用划分点分离
CPT和CFR比较
相同:基本原则相同
风险划分点与责任划分点分离 风险在交货地转移 卖方订立运输合同,交付运费 同属装运合同
FOB、 CFR & CIF
相同: 交货都在出口国的装运港 风险划分都以装运港船舷为界 凭合格单据证明已完成交货(象征性交货)
不同: 承担的责任不同 支付费用不同
FOB CFR CIF
装上船 后风险
买方 买方 买方
手续 订舱 保险 买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卖方 卖方
费用 运费 保费 买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卖方 卖方
CIP 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
取得出口许可证和其他官方文件,承担出口税捐等费用 订立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输合同,并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
地的正常运费 订立货物运输保险并支付保费 承担货物在指定地点交给第一承运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

买方:
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文件,办理进口手续和必要时 经另一国的过境手续
FOB 买卖双方的义务
卖方: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 买方指派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上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自负费用和风险,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
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提交商业发票和自费提供证明卖方已按规定交货的清
洁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国际贸易术语
0.1 定义和分类 0.2 主要贸易术语 0.3 其他贸易术语 0.4 小结

国际贸易实务-一般贸易方式与综合贸易经营方式

国际贸易实务-一般贸易方式与综合贸易经营方式
极性,利用包销商的销售渠道,巩固和扩大市场 (2)可减少多头经营产生的自相竞争的弊端 (3)有利于有计划地组织生产和供货 缺点为: (1)包销商可能利用其垄断地位操纵价格和控制市场 (2)包销商可能还经营其他出口企业的商品,使其不
能专心经营约定的商品 (3)若包销商经营能力差,会出现“包而不销”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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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售特点: (1)寄售是寄售人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代销 商在其市场上代销,因此它是凭实物进行的现货买 卖。 (2)商品售出前所有权归寄售人。 (3)寄售人与代销商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 (4)代销商不承担市价涨落与销售畅滞的风险与费 用,只收取佣金作为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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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与招标的特点
(1)在招标方式下,投标人是按照招标人的的时间、地点 和条件进行的报盘,对投标人有约束力,一旦投标人违约, 招标人可以要求赔偿。
(2)招标投标属于竞卖方式,即一个买方对多个卖方。卖 方之间的竞争使得买方在价格及其他条件上有较多的比较和 选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采购商品的最佳质量。
(2)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中承接不必未采购原材料、 零部件而筹措外汇资金,也无需承担成品销售的风 险。
(3)承接加工装配一方,对来料来件不拥有所有权 而只有使用权,即只能对来料进行加工面对来件进 行装配,并收取一定的加工装配的工缴费。
(4)国外委托方承担接受全部加工装配合格成品和 交付约定工缴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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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基本程序 (1)准备阶段。将货物运到拍卖人指定仓库,进 行挑选、分类等工作。 (2)查看货物。 (3)正式拍卖。 (4)付款和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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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寄售
寄售是指出口商最为寄售人与归外代销商 签定寄售协议后,由出口商先将货物运往 寄售地,委托代销商在其市场上代销,待 到货物售出后,代销商将扣除佣金与其他 费用后的货款交付给寄售人的一种贸易方 式。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

国际贸易实务知识点

第一章 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s of Goods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 (适用范围应仅限于营业地分处于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贸易的特点:一项具有涉外性质的商业活动;环境错综复杂,变化多端;风险远比国内贸易大;线长,面广,中间环节多;竞争异常激烈。

国际贸易适用的法律:适合合同当事人所在国国内的有关法律(一般国内法规中规定了解决合同双方法律冲突规范的办法);适用有关的国际协定、条约或公约(双边协定,多边协定) 国际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它不具有强制性,而是具有国际社会民间性质的行为规范 国际贸易方式:单边进出口,经销,代理,寄售,展卖,招标与投标,拍卖,期货交易,对销贸易,加工贸易,跨境电子商务 第二、三章 贸易术语+INCOTERMS ® 2020 贸易术语用来确定交货条件,表示该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有利于妥善解决贸易争端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专门解释CIF 合同而制定 《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90)6种贸易术语(EXW, FOB, FAS, CFR, CIF, DEQ )美洲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INCOTERMS® 2020)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20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插入指定交货地点)按EXW 术语交货时,卖方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费用都是最小的 FCA Free Carrie 货交承运人(插入指定交货地点) FCA 条件下通常由买方安排承运人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 CIP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插入指定目的地) CIP 术语中,货物从交货地运往目的地的运输途中的风险由买方承担,卖方投保属于代办性质CPT 的卖方责任与费用=FCA 的卖方责任与费用+运输责任与费用 FCA,CPT,CIP 属于运输合同,象征性交货 DAP Delivered at Place 在目的地交货(插入指定目的地) DPU Delivered at Place Unloaded 目的地卸货后交货 双方不希望由卖方承担卸货的风险和费用,则不宜使用DPU 术语,而应使用DAP 术语成交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插入指定目的地) DDP 交货,卖方已将货物运进了进口国的国内市场,卖方办理了进口结关手续 装运合同指卖方负责在装运地完成交货并承担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的术语:EXW,FCA,CPT,CIP FAS Free Alongside Ship 船边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在出口国装运港船边交货,装运合同,卖方办理出口关税 采用集装箱运输时,不宜采用FAS 术语,应选用FCA 术语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风险划分以船舷为界 空舱费 Dead Freight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插入指定目的港)买方或其他对货物有可保利益者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 FOB Liner Terms FOB 班轮条件,卖方不负责装船费用 FOB Under Tackle FOB 吊钩下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交到吊钩所及之处费用 FOB Stowed FOB 理舱费在内,卖方负责装船并负担理舱费(货物入舱后进行安置和整理的费用) FOB Trimmed FOB 平舱费在内,卖方负责装船并负担平舱费(对散装货物进行平整所需的费用) CFR Liner Terms CFR 班轮条件,买方不负担卸货费 CFR Landed CFR 卸至码头,卖方承担卸货费,包括驳船费 CFR Ex. Tackle CFR 吊钩下交接,卖方负责将货物卸到吊钩所及之处的费用,买方负担驳船费 C FR Ex Ship’s Hold CFR 舱底交接,买方自行启航,并负担货物由舱底卸至码头的费用 产地交货合同:EXW 装运合同:FAS, FOB, CFR, CIF, FCA, CPT, CIP 到达合同:DAP, DPU, DDP 第四章 合同当事人即指以自己的名义订立与履行合同,并享有一定权利与承担约定义务的人。

什么是国际贸易实务

什么是国际贸易实务

什么是国际贸易实务国际贸易实务是指跨国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交易活动。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国际贸易发展迅猛,国际贸易实务也变得越来越复杂。

本文将从国际贸易实务的定义、重要性以及相关的要素和实践经验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国际贸易实务的定义国际贸易实务是指跨国之间进行商品和服务的买卖交易活动。

它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支付结算、报关退税、海关检验等诸多细节,并受到国际贸易法规和政策的约束。

国际贸易实务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促进各国之间的经济交流与合作。

二、国际贸易实务的重要性1. 促进经济发展:国际贸易实务有助于拓展市场空间,促进商品和服务的国际交流,推动各国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2.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国际贸易实务,各国可以根据各自的资源禀赋和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扩大就业机会:国际贸易实务带动了全球范围内的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形成,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促进了就业稳定和增长。

三、国际贸易实务的要素1. 贸易合同:作为国际贸易实务的基础,贸易合同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品质、数量、价格、付款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2. 关税和非关税措施:关税是国家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的税费,非关税措施包括进口配额、技术壁垒、质量检验等,它们对国际贸易实务产生重大影响。

3. 国际支付和结算:国际贸易涉及到跨国支付和结算问题,包括信用证、托收、汇票等方式,这些支付和结算手段对贸易实务的进行起到关键作用。

4. 运输和物流:国际贸易实务需要解决货物的运输、仓储、包装和配送等问题,物流环节的顺利进行对贸易实务非常重要。

四、国际贸易实务的实践经验1. 加强市场研究和信息收集:了解国际市场的需求和竞争情况,及时准确获取相关信息,是开展国际贸易实务的基础。

2. 遵守国际贸易法规和规定: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贸易法规和规定,遵循国际贸易法规是保证贸易实务顺利进行的关键。

3. 寻求贸易伙伴和建立合作关系:建立长期稳定的贸易伙伴关系有助于减少不确定性,提升贸易实务的效率和效益。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2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2

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案例题1.有一份出售一级大米的合同,按FOB条件成交,装船时货物经公证人检验,符合合同规定的品质条件,卖方在装船后已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但航行途中由于舱汗,大米被部分受潮,品质受到影响。

当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只能按三级大米价格出售,因而买方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对该项损失是否应负责?答:按照本例的情况,卖方已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把货物在约定的装运港装上买方指派的船只上,自装船越过船舷之时起,货物的风险已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因此在运输途中因舱汗,大米受潮而影响品质,这是属运输风险损失范围。

事实上,货物在装船时,已验明品质符合合同规定的条件。

因此,根据FOB条件的惯例解释,对货物在运输途中因风险而发生的损失,卖方无需负责。

2.有一份CIF合同,货物已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和装运港装船,但受载船只离港一小时后,因触礁沉没。

第二天,当卖方凭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证要求买方付款时,买方以货物全部损失为由,拒绝接受单证和付款。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卖方有无权利凭规定的单证要求买方付款?答:以CIF条件成交,风险划分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其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应由买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因此,虽然货物在离港一小时触礁沉没,卖方仍有权凭合同中规定的单据要求买方付款,买方不能拒付。

3.中方某公司按每公吨484美元FOB V essel New Y ork进口100公吨钢材。

中方如期开出48400美元的信用证,但美商来电要求增加信用证金额至50000美元,不然,有关出口税捐及签证费用由我另行电汇。

问这是什么道理?答:在对美按上述价格术语洽谈进口交易和签订合同时,还应明确买方应负责办理各种出口证件和负担一切有关签证费用。

即对于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款也应注明须由买方负担。

按照《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中的有关解释(参见《美国定义》FOB V essel 项下,买方责任中:第四条——支付出口税及因出口而征收的其他税捐费用;第六条——支付因领取由原产地或装运地国家签发的,为货物出口或在目的地进口所需的各种证件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但清洁的轮船收据或提单除外,上述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

国际贸易实务的吐血整理……第一篇合同的标的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凭样品买卖”(sale by sample)(由于商品本身的特点,难以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质量,或出于市场习惯而采用的一种方法).实物样品通常是从一批商品中抽取出来或者是由生产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 1.凭卖方样品买卖(sale by seller’s sample)代表性样品(representative sample)、原样(original sample)、标准样品(type sample):买方所提供的能充分代表日后整批交货品质的少量实物;复样(duplicate sample)、留样(keep sample):在向买方送交代表性样品时,应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质量纠纷时作核对之用.2.凭买方样品买卖(sale by buyer’s sample)(我国“来样成交”、“来样制作”)3.对等样品(counter sample)、回样(return sample):卖方认为按买方来样供货没有切实把握,卖方可根据买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接近的样品提交买方.(“凭买方样品买卖”转变成“凭卖方样品买卖”)4.封样(sealed sample):为了避免买卖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质量争议,由第三方或由公证机关(如商品检验机构)在一批货物中抽取同样质量的样品若干份,每份样品采用各种方式加封识别,由第三方或由公证机关留存一份备案,其余供当事人使用.u 样品无论由谁提供,一经双方凭以成交便成为履行合同是交接货物的质量依据,卖方承担交付的货物质量与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strictly same as sample),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凭标准买卖”(sale by standard)标准是指商品规格的标准化.商品的标准一般由标准化组织、政府机关、行业团体、商品交易所等规定并公布.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我国:有同业公会或检验机构从一定时期或季节、某地装船的各批货物中分别抽取少量实物加以混合拌制,并由该机构封存保存,以此实物所显示的平均品质水平,作为该季节同类商品质量的比较标准.是指卖方交货品质只需保证为上好的、适合于销售的品质即可.质量机动幅度条款是指对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规定范围:极限:上下差异:质量公差(quality tolerance)是指允许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在公认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第二章商品的数量重量的计算方法:1.按毛重计:毛重(gross weight)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皮重(tare),即商品连同包装的重量.2.按净重计:净重(net weight)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即毛重扣除皮重(包装)的重量. 1) 按实际皮重(real tare,or actual tare):将整批商品的包装逐一过秤,算出每一件包装的重量和总重量.2) 按平均皮重(average tare):从全部商品中抽取几件,称其包装的重量,除以抽取的件数,得出平均数,再以平均每件的皮重乘以总件数,算出全部包装重量.3) 按习惯皮重(customary tare):某些商品的包装比较规格化,并已经形成一定的标准,即可按公认的标准单件包装重量乘以商品的总件数,得出全部包装重量.4) 按约定皮重(computed tare):买卖双方以事先约定的单件包装重量,乘以商品的总件数,求得该批商品的总皮重.3.其他计算重量的方法:1) 按公量计重(conditioned weight):在计算货物重量时,使用科学方法,抽去商品中所含水分,再加标准水分重量,求得的重量成为公量.2) 按理论重量计重(theoretical weight):理论重量适用于有固定规格和固定体积的商品.3) 法定重量(legal weight):纯商品的重量加上直接接触商品的包装材料,即为法定重量.净净重(net net weight):扣除这部分内包装的重量及其他包含杂物(如水分、尘芥)的重量,则为净净重.实际业务中,有许多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装条件以及计量工具的限制,在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买卖双方通常都要在合同中规定数量的机动幅度条款,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掌握.买卖合同中的互谅机动幅度条款一般就是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就是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卖方交货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也可称为增减条款(plus or minus clause),合同中有规定溢短装条款,具体伸缩量的掌握大都明确由卖方决定(at seller’s option),但有时特别是在由买方派船装运时,也可规定由买方决定(at buyer’s option).第三十九条信用证金额、货物数量和单价的增减幅度 a.凡“约”“大概”、“大约”或类似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货物、数量和单价时,应解释为有关金额、数量或单价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b.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指定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的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但是,当信用证上规定的数量是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c.除非禁止分批装运的信用证上另有规定或除非已适用本条(b)款者,当信用证对货物的数量有规定,且货物已全数装运,以及当信用证对单价有规定,而此单价又末降低的条件下,允许支取的金额有5%的减幅.如信和证已利用本条(a)款提到的词语,则本规定不适用.第三章商品的包装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及“唛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运单据中有关货物标志事项的基本内容.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建议,运输标志应包括四项内容:1) 收货人或卖方的名称字母首或简称2) 参照号码3) 目的地4) 件数号码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 mark)是根据商品的特性,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商品,在搬运装卸操作和存放保管条件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用图形或文字表示的标志.商品条码(bar code for commodities)是一种代码,“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标志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我国目前已启用的前缀码有5个:690-694(国别码)包装是主要交易条件之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内容,买卖双方必须认真洽商,取得一致意见,并在合同中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合同中包装条款的内同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和每件包装中所含物品的数量或重量.按国际贸易习惯,唛头一般由卖方决定.包装费用一般包括在货价以内.第二篇商品的价格和贸易术语第四章贸易术语FOB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是指买方必须自该交货点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卖方的主要义务:(1) 负责咋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按港口惯常方式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2) 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办理货物出口手续;(3)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4) 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买方的主要义务:(1) 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2) 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买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3) 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4) 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5) 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卖方及时将货物装上船,是FOB术语的要素.其交货点为船舷.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自卖方转移至买方.CIF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卖方的主要义务:(同上)(3) 负责租船或订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费用;(4) 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6) 负责提供商业发票、保险单和货物运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买方的主要义务:(同上,去掉(2))在CIF合同中,卖方是为了买方的利益办理货运保险的,因为此向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货物装船后在运输途中的风险.最低保险金额应为合同规定的价款加10%,并以合同货币投保.单据买卖CFR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当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自卖方转移至买方. CFR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CFR与CIF不同之处仅在于:CFR合同的卖方不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和不支付保险费,不提供保险单据.有关海上运输的货物保险由买方自理.按CFR术语订立合同,需特别注意的是装船通知问题.因为,在CFR术语下,卖方负责安排在装运港将货物装上船,而买方须自行办理货物运输保险,以就货物装上船(越过船舷)后可能遭受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取得保障.因此,在货物装上船前,即风险转移至买方前,买方及时向保险公司办妥保险,是CFR合同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FCAFREE CARRIER (…named place)——货交承运人(……指定地)是指卖方在指定地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即完成了交货.“承运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承担履行铁路、公路、海洋、航空、内河运输或多式运输的实际承运人(actual carrier),或承担取得上述运输履行的订约承运人(contracting carrier),如货运代理商(freight forwarder).如买方指定一个非承运人的人收取货物时,当货物被交给该人时,应认为卖方已履行了交货义务.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如合同中所规定的指定交货地为卖方所在地,则当货物被装至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的收获运输工具上时,卖方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在其他情况下,当货物在买方指定的交货地,在卖方的送货运输工具上(未卸下——not unloaded),被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时,卖方即完成了交货义务.FCA合同的买方必须自负费用订立自指定地运输货物的合同.鉴于在采用FCA术语时,货物大都作了集合化或成组化(cargo unitization),例如装入集装箱或装上托盘(pallets),因此,卖方应考虑将货物集合化所需的费用也计算在价格之内.CPT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当货物已被交给由卖方指定的承运人时,卖方即完成了交货.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事件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所需的运费. CPT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运输.在CPT合同中,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而买方负责货物运输保险.为了避免两者脱节,造成货物装运(货交承运人接受监管)后,失却对货物必要的保险保障,卖方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除了须承担在CPT术语下同样的义务外,还须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保险责任的起讫时间必须与有关货物的运输相符合,并必须自买方需负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时(即自货物在发运地被交付给承运人时)起开始生效,直至货物到达约定的目的地为止.区别:(1) 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2) 交货和风险转移的地点不同(3) 装卸费用负担不同(4) 运输单据不同第五章第六章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凡价格中包含佣金的,称为“含佣价”(price including commission).“含佣价”可用文字表示,例如:每公吨335美元CIF纽约包含佣金2% 或每公吨335美元CIFC2%纽约USD(US$)335 per metric ton/board CIF New York/London including 2% commission按国际贸易习惯,佣金一般是按交易额(即发票金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含佣价=净价/(1-佣金率)第三篇货物的交付第七章交货时间和地点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s)又称分期装运(shipment by instalments),是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期或若干批装运.在规定分批装运条款时,具体订明每批装运的时间和数量.卖方的机动余地很小,只要其中任何一期没有按时、按量装运,除非合同规定,每批构成一份单独的合同,就可作违反合同论.以后各期合同均无效.加入信用证也作相同规定,若其中任何一期未按规定装运,则本期及以后各期均不得凭以装运支款.转运(transhipment)是指在从信用证规定的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运地至最后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从一运输工具卸下,再装上另一运输工具(不论是否为不同运输方式)的行为.第八章运输方式班轮运费由基本运费和附加费用构成.基本运费的计算标准(basis)共有八种:(1) 按货物的毛重(2) 按货物的体积以上两种计算运费的重量吨和尺码吨统称为运费吨.(3) 按货物的价格计收(4) 按货物的重量或尺码从高计收(5) 按货物重量、尺码或价值三者中选择一种最高的运费计收(6) 按货物重量或尺码选择其高者,再加上从价运费计收(7) 按每件货物作为一个计费单位收费(8) 临时议定运价(open rate)如果是从价运费,则按规定的百分率乘FOB货值即可(见达后的运费).海运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简称提单(B/L),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1) 它是承运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receipt for the goods),表明承运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2) 它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document of title).提单就是货物的象征.(3) 它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合同的证明(evidence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集装箱运输(container transport)是以集装箱作为运输单位进行货物运输的一种现代化运输方式.在国际航运上使用的主要为20英尺和40英尺两种,即1A型8'×8'×40',1AA 型'×8'×40';1C型8'×8'×20'.集装箱运输具备一系列传统运输不具备的优点:提高了货运速度,加快了运输工具、货物及资金的周转;减少了运输过程中的货差、货损,提高货运质量;节省货物包装费用,减少货物运杂费支出;简化货运手续,便利货物运输.集装箱的包箱费率有三种规定方法:(1) FAK包箱费率(freight for all kinds),即不分货物种类,也不计货量,只规定统一的每个集装箱收取的费率.(2) FCS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即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3) FCB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 & basis),即按不同货物等级或货物类别以及计算标准指定的费率.第九章货物运输保险海上损失1. 全部损失(total loss)简称全损,系指整批货不可分割的一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全部遭受损失.(1) 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是指该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全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形体、效用,或者不能再归被保险人所拥有.(2) 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s),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也就是恢复、修复受损货物并将其运送到原订目的地的费用将超过该目的地的货物价值.2. 部分损失(partial loss),是指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即没有达到全部损失程度的损失.(1) 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的合理的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构成共同海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 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或不可避免的b) 船方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有意识而且是合理的c) 所做的牺牲具有特殊性,指出的费用是额外的,是为了解除危险,而不是由危险直接造成的d) 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必须是有效的(2)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是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部分损失,即被保险货物遭遇海上风险受损后,其损失未达到全损程度,而且该损失应由受损方单独承担的部分损失.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1) 平安险(2) 水渍险(3) 一切险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起讫时间,采用“仓至仓”条款(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W/W Clause),即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海上、陆上、内河和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到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一般附加险(general additional risk):(1) 碰损、破碎险(clash and breakage)(2) 串味险(taint of odour)(3) 淡水雨淋险(fresh water and/or rain damage)(5) 短量险(shortage)(6) 渗漏险(leakage)(7) 混杂、玷污险(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8) 钩损险(hook damage)(9) 受潮受热险(sweat and heating)(10) 锈损险(rust)(11) 包装破损险(breakage of packing)确定保险金额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系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基础.CIF价格=发票金额凡按CIF或CIP条件达成的合同一般均规定保险金额,而且,保险金额通常还须在发票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一定的百分率,即所谓“保险加成”.卖方有义务按CIF或CIP价格的总值另加10%作为保险金额.保险金额的计算公式是:保险金额=CIF(或CIP)价×(1+投保加成率)CIF(或CIP)价=CFR(或CPT)价/{1-[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率)]}(费率表)保险金额=FOB(或FCA)价格×(1+平均运费率+平均保险费率)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第四篇货款的结算第十章票据汇票(bill of exchange)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汇票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1) 按照出票人的不同,汇票可分为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和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2) 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sight draft;demand draft)和远期汇票(time draft;usance draft)(3) 按照承兑人不同,汇票又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draft)和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draft)(4) 按照是否负有货运单据,汇票可分为光票(clean draft)和跟单汇票(documentary draft)汇票的使用:(1) 出票(to draw)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2) 提示(presentation)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汇票交给付款人要求付款或承兑的行为.(3) 承兑(acceptance)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4) 付款(payment)是指汇票付款人向持票人支付汇票金额以消灭票据关系的行为.(5) 背书(endorsement)是一种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票据行为,是票据转让的一种重要方式.(6) 拒付(dishonour)包括拒绝付款和拒绝承兑.追索(recourse)是当汇票被拒付,持票人除可向承兑人追偿外,还有权向其前手,包括所有的背书人和出票人行使该权利.第十一章第十二章信用证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又称信用状,是出证人以自身名义开立的一种信用文件,就广义而言,它是指由银行或其他人应客户请求作出的一项书面保证(written engagement),按此保证,出证人(the issuer)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兑付汇票或偿付其他付款要求(other demands for payment).第五篇争议的预防与处理第十三章第十四章第十五章第十六章货物的检验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买方有权对自己所购买的货物进行检验.如果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而且确属于卖方责任者,买方有权采取要求卖方予以损害补偿等补救措施,直至拒收货物.但是,必须指出,买方对货物的检验权并不是表示对货物接受的前提条件,买方对收到的货物可以进行检验,也可以不进行检验,假如买方没有利用合理的机会对货物进行检验,就是放弃了检验权,他也就丧失了拒收货物的权利.如何保证买方的检验权第十七章索赔索赔(claim)是指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违约致使其遭受损失而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损害赔偿的行为.索赔期限是指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的期限.约定的索赔期限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索赔期限;法定索赔期限则是指根据有关法律受损害一方有权向违约方要求损害赔偿的期限.自买方实际收到货物之日起两年之内.罚金条款(penalty clause),也有称为违约金条款(liquidated damage clause),较多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买方延期接货或延期付款的场合,它的特点是预先在合同中规定罚金的数额或罚金的百分率.第十八章不可抗力构成不可抗力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时间是在有关合同成立以后发生的;(2) 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3) 时间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控制、无法避免和不可克服的.对于不可抗力的认定必须慎重,并与诸如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正常的贸易风险严格区别开来.第十九章仲裁仲裁(arbitration)是解决对外贸易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它是指买卖双方达成协议,自愿将有关争议交给双方所同意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award),而这个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必须遵照执行.仲裁裁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自动履行裁决.由于仲裁机构和仲裁员本身无强制执行的权力,如果败诉方拒绝履行,胜诉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协议必须是书面的,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rbitration clause).是指在争议发生之前,合同当事人双方在买卖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另一种是以其他方式达成的提交仲裁协议(submission agreement;arbitration agreement),它是指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提交仲裁的协议.此种仲裁协议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前达成,也可以在争议发生之后达成.两种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六篇出口交易磋商、合同订立和履行第二十章出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发盘(offer)或发价:像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价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价.构成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 表明订约意旨(2)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3) 内容十分确定(4) 传达到受盘人。

人民大2023国际贸易实务第四版教学课件第十一章 传统国际贸易方式

人民大2023国际贸易实务第四版教学课件第十一章 传统国际贸易方式
3. 两段招标。两段招标是指无限竞争招标和有限竞争 招标的综合方式,采用此类方式时,则是先用公开招标,再 用选择性招标,分两段进行。
(三)招标与投标的特点
招标与投标同进口贸易的一般做法不同。采用这种方式, 双方当事人不必经过交易磋商,也不存在讨价还价的余地, 而是由各投标人应邀同时采取一次递价的办法,而投标人能 否中标,主要取决于投标时的递价是否有竞争力。因此,采 用这种方式,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而招标人则处于 较主动的地位。
招标与投标业务是一种竞卖方式,一般来说,卖方竞争 对于买方是有利的,使他对于供货来源可有较多的比较和选 择。在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买方还可以较为优惠的价格购进 所需物资。这也是招标投标方式在大宗物资的采购中广泛运 用的原因之一。
(三)招标标业务的基本程序
1. 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其中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 预审,编制招标文件等。
2. 独家代理是在指定地区内,由他单独代表委托人行 为的代理人。委托人在该指定地区内,不得委托其他第二个 代理人。通常,除非协议另有约定,一般也可允许委托人直 接向指定的代理地区的买主进行交易。但凡委托人直接与指 定代理地区的买主达成交易的,仍然向独家代理计付佣金。
3. 佣金代理又称一般代理,是指在同一代理地区、时 间及期限内,同时有几个代理人代表委托人行为的代理人。 委托人可以直接与该地区的实际买主成交,而无须给佣金代 理支付佣金。
第十一章 传统国际贸易方式
【学习目标与术语】
▪ 【本章学习目标】 ▪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重点掌握经销、代理、寄售、
招投标、拍卖和展会等这些贸易方式的含义及各 类协议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采用这些贸易方式 出口时应注意的问题,并对具体运作中可能出现 的问题加以注意和防范。 ▪ 【本章关键术语】 ▪ 经销、包销、经销协议、代理、独家代理、寄售、 招投标、国际竞争性招标、拍卖、密封递价拍卖 法

《国际贸易实务》冷柏军编(第2版)课后思考题及习题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冷柏军编(第2版)课后思考题及习题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导论1、国际贸易业务有哪些特点?了解这些特点对我国企业从事国际商务活动有何实际意义?国际贸易的主要特点:1、国际贸易属于跨国交易,情况错综复杂;2、国际贸易线长面广,中间环节多;3、国际贸易风险大,不稳定性高;4、国际市场商战不断,竞争激烈。

2、进出口贸易业务的基本流程包括哪些环节?在各环节应注意哪些事项?出口贸易的基本流程:(1)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阶段(2)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阶段(3)出口合同履行阶段进口贸易的基本流程:(1)进口交易前的准备工作阶段(2)交易磋商和签订进口合同阶段(3)进口合同的履行阶段3、了解国际贸易交易过程中所适用的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对从事国际贸易有何作用?了解所适用的法律可以保证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使国际贸易顺利进行,使国际贸易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而国际惯例的运用,有利于国际贸易中的各个环节相互衔接,从而促进国际贸易正常有序的进行和确保其可持续发展。

4、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中所涉及的有关国际贸易的国内法较多,请简要作一介绍。

目前我国的国内法所涉及的有关国际贸易的主要法律有:(1)关于使用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关于适用于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的国内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3)关于适用于国际货款收付的国内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4)关于适用于对外贸易管理的国内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法》(5)关于适用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国内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5、如何正确理解国际贸易惯例?它与国际贸易条约有何异同点?国际贸易惯例一般是指国际贸易业务中,经过反复实践形成的,并经过国际组织加以解释和编撰的一些行为规范和习惯做法。

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条约是两个不同的概论,其不同点主要的有以下几条:一、前者属各国在国际贸易中普遍采取的做法,且这种做法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和次数上的反复性,已被各国接受和承认。

国际贸易的规则与实务

国际贸易的规则与实务

国际贸易的规则与实务国际贸易是各国之间进行经济交流和合作的重要方式,也是推动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

在国际贸易中,遵守相关的规则和实务非常重要,这不仅有助于保障各方的权益,还能促进贸易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就国际贸易的规则与实务展开探讨。

一、国际贸易的规则1.1 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包括互惠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非歧视原则等。

互惠原则是指各国在进行贸易时应相互尊重、平等对待,实现互利共赢。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各成员国应当将对一国的优惠待遇扩大到所有其他成员国。

非歧视原则是指各国在贸易往来中不得对其他国家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歧视性待遇。

1.2 国际贸易的规则体系国际贸易的规则体系主要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自由贸易协定、双边贸易协定等。

WTO是全球范围内最重要的贸易组织,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

各国还可以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或双边贸易协定来进一步促进贸易合作。

1.3 国际贸易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贸易中,各国之间可能会出现争端。

为了解决这些争端,国际贸易体系建立了相应的争端解决机制。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机制之一,它通过专家组成的争端解决机构对争端进行调查和裁决,确保贸易纠纷得到公正解决。

二、国际贸易的实务2.1 贸易方式与支付方式国际贸易的实务涉及到多种贸易方式和支付方式。

常见的贸易方式包括进出口贸易、跨境电商、合作生产贸易等。

而在支付方式上,除了传统的信用证支付、托收支付外,还有电汇、信汇、票据汇款等多种支付方式可供选择。

2.2 贸易合同与风险管理在国际贸易中,贸易合同是贸易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

合同中应包括货物描述、数量、价格、交货方式、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以规范双方的交易行为。

同时,风险管理也是国际贸易实务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包括货物运输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等。

2.3 贸易保险与物流运输为了降低贸易风险,各方可以购买贸易保险来保障贸易交易的顺利进行。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重点复习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重点复习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期末重点复习资料一、国际贸易基本概念国际贸易是指各个国家之间进行的商品和服务的交流和交易活动。

它是国家之间经济联系的重要形式,也是国际经济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际贸易活动的特点包括货物流动性、国际支付、国际贸易政策和国际贸易竞争等。

二、国际贸易主体国际贸易主体包括进口商、出口商和中间商。

进口商是指从其他国家购买产品的企业或个人,出口商是指销售给其他国家的产品的企业或个人,中间商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充当中介的企业或个人。

三、国际贸易方式国际贸易方式包括直接贸易和间接贸易。

直接贸易是指买卖双方直接进行产品交换,没有中间商参与;间接贸易是指通过中间商进行买卖双方之间的产品交换。

四、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信用支付和电子支付。

现金支付是指买方在收到货物后直接支付货款;信用支付是指买方和卖方之间通过信用证等付款方式进行支付;电子支付是指通过在线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五、国际贸易制度国际贸易制度包括世贸组织(WTO)和自由贸易区等。

世贸组织是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的重要组织,通过制定贸易规则和解决贸易争端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六、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是指国家采取各种手段限制进口,保护本国产业的行为。

常见的贸易保护措施包括关税、配额和非关税壁垒等。

七、国际贸易政策工具国际贸易政策工具包括关税、进口配额、反倾销措施和贸易救济等。

关税是国家向进口商品征收的税款,进口配额是指限制特定商品进口数量,反倾销措施是指对倾销产品进行制裁,贸易救济是指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保护本国产业。

八、国际贸易条款国际贸易条款是买卖双方在国际贸易合同中约定的关于交货方式、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常见的国际贸易条款有FOB、CIF 和EXW等。

九、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包括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和双边谈判等。

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是通过争端解决机构对贸易争端进行调查和裁决,实现对争端的解决。

最新《国际贸易实务》第九章 国际贸易方式

最新《国际贸易实务》第九章 国际贸易方式
对销贸易是在古老的易货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 进出结合为基本特征的一种贸易方式。具体是指在互惠的 前提下,由两个或多个贸易方达成协议,规定一方的进口 产品可以部分或全部以相对出口产品来支付。 2.对销贸易的主要类型
对销贸易有多种形式,主要有:易货贸易、补偿贸易、 反购或互购、转手贸易和抵销贸易等。
关系。要协调好所经营的同一商品的价格、市场,不要轻 易以国外建立的企业替代原有的代理商。 (4)加强与代理商的联系,充分发挥代理商的作用。
第二节 寄售、展卖与拍卖
一、寄售(Consignment) 1.寄售的概念及做法 寄售是一种委托他人代为销售的贸易方式。 2.寄售的特点 (1)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 (2)寄售是先发货后成交; (3)风险及费用的划分不同于正常出口。 3.寄售协议的主要内容
展卖是利用展览会和博览会及其他交易会形式,对 商品实行展销结合的一种贸易方式。 2.展卖的特点 (1)有利于宣传出口商品,扩大影响,招揽潜在买主,促 进交易; (2)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客户关系,扩大销售地区和范围; (3)有利于开展市场调研,听取消费者意见,改进产品质 量,增强出口竞争力。 3.展卖的类型 (1)国际博览会(Intenational Fair) (2)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 (Chinese Export commodities Fair)
二、代理(Agency)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本人同第三者订立合同或
作其他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 生效力。在国际贸易中,代理人通常作为委托人在国外的 代表,为委托人的商品买卖提供服务。 2.代理的类型 (1)按职权范围可分为总代理、独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2)按行业性质可分为销售代理、购货代理、货运代理和 保险代理。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内容,按照贸易方式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内容,按照贸易方式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内容,按照贸易方式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按照贸易方式划分:
1. 外贸基础知识:了解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原则、政策和操作规范等。

2. 出口贸易:涵盖出口市场调研、买方搜寻、报价、谈判、合同签订、货物准备、包装运输、报关报检、支付结算、售后服务等环节。

3. 进口贸易:包括进口市场调研、供应商选择、询价、谈判、合同签订、货物运输、报关报检、支付结算、验收入库等步骤。

4. 跨境电商:介绍跨境电商的操作流程、平台选择、海关监管政策、物流配送等内容。

5. 贸易合同与风险管理:解析贸易合同的要素、合同条款的编写、合同履行中的风险及其管理方法。

6. 关税与非关税壁垒:介绍各国关税制度、自贸协定、非关税壁垒类型及应对策略。

7. 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介绍常见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如信用证、托收、付款交单等,以及国际结算的操作过程。

8. 贸易融资与保险:了解贸易融资工具,如信用证融资、保理融资等,以及贸易保险的意义和操作。

9. 海关报关与进出口政策:涵盖海关报关规定、进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等相关政策。

10.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了解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的基本原则、机制和案例。

这些内容能够帮助学习者全面了解国际贸易实务,并掌握相关的操作技能。

《国际贸易实务》试题及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试题及答案

《国际贸易实务》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国际贸易中,以下哪种贸易方式属于跨境电子商务?()A. 一般贸易B. 加工贸易C. 跨境电商D. 转口贸易答案:C2. 以下哪个术语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指定地点,并承担将货物运至该地点的费用和风险?()A. FOBB. CIFC. DATD. DDP答案:D3. 以下哪种支付方式在国际贸易中最常见?()A. L/CB. D/PC. D/AD. T/T答案:A4. D/A答案:D/P4. 以下哪种单据是国际贸易中卖方在装运货物时提交的?()A. 提单B. 保险单C. 汇票答案:A5. 以下哪种单据是国际贸易中买方在支付时提交的?()A. 汇票B. 保险单C. 提单答案:D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6. 国际贸易中,以下哪种术语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并承担装运费用?()A. FOBB. FCAC. DAT答案:A7. 国际贸易中,以下哪种术语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并承担运输费用?()A. DAT答案:DAP8. 以下哪种术语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A. DDPB. FOBC. DAT答案:D9. 国际贸易中,以下哪种术语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A. DAP答案:D10. 国际贸易中,以下哪种术语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A. DDP答案:D11. 国际贸易中,以下哪种术语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A. DDPB. FOBC. DAT答案:D12. 国际贸易中,以下哪种单据是卖方在装运货物时提交的?()A. 提单B. 保险单C. 装运单答案:C13. 国际贸易中,以下哪种单据是买方在支付货款时提交的?()A. 汇票B. 提单答案:A14. 国际贸易中,以下哪种单据是买方在支付货款时提交的?()A. 汇票B. 提单C. 保险单答案:B15. 国际贸易中,以下哪种单据是买方在支付时提交的?()A. 汇票B. 保险单C. 提单答案:A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6. 简述国际贸易的主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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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销贸易是在古老的易货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 进出结合为基本特征的一种贸易方式。具体是指在互惠的 前提下,由两个或多个贸易方达成协议,规定一方的进口 产品可以部分或全部以相对出口产品来支付。 2.对销贸易的主要类型
对销贸易有多种形式,主要有:易货贸易、补偿贸易、 反购或互购、转手贸易和抵销贸易等。
2.经销协议的内容(Exclusive Sales Agreement) 经销协议是指出口商与经销商签订的规定经销方式
下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采用经销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1)慎重选择国外经销商 (2)合理规定经销商品和经销地区 (3)明确规定经销数量或金额 (4)明确经销商品的作价方法 (5)注意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内容 (6)要注意订好经销协议
关系。要协调好所经营的同一商品的价格、市场,不要轻 易以国外建立的企业替代原有的代理商。 (4)加强与代理商的联系,充分发挥代理商的作用。
பைடு நூலகம்
第二节 寄售、展卖与拍卖
一、寄售(Consignment) 1.寄售的概念及做法 寄售是一种委托他人代为销售的贸易方式。 2.寄售的特点 (1)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与受托的关系; (2)寄售是先发货后成交; (3)风险及费用的划分不同于正常出口。 3.寄售协议的主要内容
独家经销又称为包销,是指经销商在协议规定的期 限内和地域内,对指定的商品享有独家专营权,即进出 口双方在包销协议中约定,供货人在指定地区只把货物 卖给包销人,而不能再向当地其他客户供货,这就是赋 予包销人经销指定商品的独占权。
(2)一般经销
一般经销又称为定销,指进出口商确立了相对稳定 的购销关系,但经销商不具有独家经营权,供货商可以 在同一时间、同一地区内,委派几家商号来经销同类商 品,进口商也可以同时从几家出口商那里购进商品。
展卖是利用展览会和博览会及其他交易会形式,对 商品实行展销结合的一种贸易方式。 2.展卖的特点 (1)有利于宣传出口商品,扩大影响,招揽潜在买主,促 进交易; (2)有利于建立和发展客户关系,扩大销售地区和范围; (3)有利于开展市场调研,听取消费者意见,改进产品质 量,增强出口竞争力。 3.展卖的类型 (1)国际博览会(Intenational Fair) (2)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 (Chinese Export commodities Fair)
(3)在国外举办展卖会 4.运用展卖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三、拍卖(Auction) 1.拍卖的概念及做法
拍卖是一种具有悠久历史的交易方式,目前仍然被采 用。以拍卖方式出售的商品通常是品质难以标准化,或难 以保存,或传统上就习惯拍卖的商品。 2.拍卖的环节和方式 拍卖商品要经过四个环节 (1)拍卖行发出拍卖公告。
二、代理(Agency) 1.代理的概念 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本人的授权代本人同第三者订立合同或
作其他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 生效力。在国际贸易中,代理人通常作为委托人在国外的 代表,为委托人的商品买卖提供服务。 2.代理的类型 (1)按职权范围可分为总代理、独家代理和一般代理。 (2)按行业性质可分为销售代理、购货代理、货运代理和 保险代理。
第一节 经销与代理
一、经销(Distribution) 1.经销的概念及性质
经销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常见的贸易方式,指进口商 (经销商)根据与国外的出口商 (供货商)达成书面协议,承 担在规定期限和地理范围内经销指定的商品的义务。
按照经销的权限不同,可将经销方式分为独家经销和一 般经销两种。
(1)独家经销
3.代理协议的内容
4.运用代理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1)慎重选择代理商。要在广泛接触、相互了解的基础上,
选择资信好、渠道健全、经营能力强的销售商作为代理商。 (2)认真签订代理协议。协议中全面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
务,明确规定地理地区、代理佣金等条款。 (3)处理好代理商与在国外建立的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的
(2)买方事先到仓库或货物储存地看货,并记下某些被看 中货物的编号。
(3)拍卖行在预先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公开拍卖。 (4)出价最高的购买者获得货物的所有权,当场缴纳款项
后便可将拍卖的货物取走。 拍卖方式的出价方法有以下三种: (1)增价拍卖 (2)减价拍卖 (3)密封递价拍卖 3.运用拍卖业务中的有关问题
三、国际招标的方式 国际上采用的招标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国际竞争性招标 2.谈判招标 3.两段招标 四、招标与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
招标与投标业务的基本程序包括招标、投标、开标、 评标、决标及中标及签约等环节
第四节 对销贸易与加工贸易
一、对销贸易(Counter Trade) 1.对销贸易的概念
第三节 招标和投标
招标和投标是当前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 最早始于货物的买卖,但当前大量流行于国际承包工程 的交易,尤其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或国际间政治贷 款项目的采购。 一、招标与投标的概念
招标(invitation to tender)是指招标人 (买方)事 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
准备买进的商品的名称、品种、数量和有关的交易条件, 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 投标(to submit tender)是指投标人 (卖方)应招标人的 邀请,根据招标通告或招标单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 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二、招标投标方式的特点 招标与投标不同于一般贸易方式,起主要特点为: 1.招标只按招标人提出的条件,一般由投标人一次性递 价成交,无需经过双方反复磋商。 2.招标是由一家招标人向多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所 以,投标人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而招标人则处于比较 主动的地位。
一般包括协议性质,寄售地区,寄售商品的名称、规 格、数量、作价方法,佣金支付和货款收付,保险的责任 和义务等。 4.运用寄售方式应注意的问题 (1)加强对代销人的选择。 (2)订好寄售协议。 (3)加强对寄售商品和数量的选择。 (4)注意缩短结算期限 二、展卖(Fairs and Sales) 1.展卖的概念及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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