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和会计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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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社会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4000字》

《浅析社会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4000字》

浅析社会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一、会计法律责任的概述 (1)(一)会计法律责任的含义 (1)(二)会计法律责任的起因 (1)二、社会会计工作中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2)(一)会计人员法律知识欠缺 (2)(二)我国会计工作法律法规不完善 (2)(三)我国会计信息存在较强的失真性 (2)(四)我国会计监督管理体系不健全 (3)三、社会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的提升策略 (3)(一)加强关于会计相关法律的宣传教育 (3)(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3)(三)加大内部及外界监管力度 (4)(四)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4)结论 (5)参考文献: (5)一、会计法律责任的概述(一)会计法律责任的含义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行为主体触犯了相关会计法律法规后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后果,以会计法律责任为基准,对违法的会计行为主体做出法律处罚。

会计法律责任是会计行为主体需要恪守的准则,一般而言,会计法律责任集法律法规、道德规范、行为规范于一体,三者是存在内在联系的一个集合体。

法律责任是指,由于行为主体违反了法律规定,需要对其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从而做出的补偿,接受的惩罚,被强制执行的事务等。

(二)会计法律责任的起因会计法律责任的起因有多种,普通的会计工作失误、会计工作失当、一般会计责任等,都有可能导致会计法律责任的产生,因此,当会计行为主体一旦出现公司财务亏损、会计内部审计缺失、会计人员管理不当、会计人员违法操作时,便会随之导致其需要承担相应的会计法律责任。

现阶段,我国企业出现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要诱因有:一是公司会计制度的设立问题。

二是会计人员的工作过失。

三是伪造虚假的会计信息。

二、社会会计工作中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一)会计人员法律知识欠缺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很多会计人员对会计业务规范、基本职责与法律责任的认识不够,被金钱诱惑,走入歧途,造成会计工作的差错。

会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也很差。

只是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对其他问题漠不关心,使得缺乏会计事务处理过程中应具备的责任意识潜意识的认为自己同单位负责人是从属关系,在法律责任方面不懂得保护自己。

浅谈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

浅谈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

自制 的)。因 为会 计 工作 是对 经 济 业务 的记录 、计算 和监 督 , 而经 济业 务 是 通过 原始 凭证 反映 的 。如 果原 始凭 证不 完整 , 计处理 就 可能有偏 差 I口 会 立果原
始凭 证是 虚假 的, 以编 制 的记 帐凭 证 、帐 簿记 录 、会 计报表 就必 然 是不真 据 实 的 。 实 际 工 作 中 由于 虚 假 的 划 码 单 、收 料 单 、领 料 单 、 成 品 入 库 单 、
节 出 了问题 , 以控制 , 难 从而 导致会 计 信息 失真 。正是 由于 会计信 息 失真 的主
要原 因在 单位 内部, 因此新 《 计法 》 明确规 定 了单 位 负责 人应 承担 主 要责 会
5 是应 当确 保会 计 机构 、会 计 人 员依 法 履行 职 责 单位 负 责人 一定 要 旗帜 鲜 明地 为会 计人 员撑 腰 , 帮助 会计 人 员解 决履行
的 目标 是否 达到 等 。内部审 计 的 内容 十分 广泛 , 中重要 的是 内部 财务 审 汁, 其 它 是对会 计 工作 实行 控制和 再 监督 的手 段, 是保证 会 计资料 真实 、 熬的 重 也 完 要 措施 。 憾 的是,目前不少 单位 根本 没 有 内部审 计, 遗 或者 是只做 表面 文章, 不 核 对帐 、表 、物 : 有的 单位 把 内部审 计作 为财 务部 门 的从属机 构 , 大削 弱 也 大 了内审 的职 能和作 用 。这些 现 象一 定要 坚决 纠正 。单位 负责 人要 切实 承担会 订责 任主 体 的职 责, 必 须重视 和 加 强 内审工作 , 分发 挥 内部 审计 的作用 。 就 充
众所 周 知, 《 计法 》第 五 十 条规定 “ 新 会 单位 负 责人 , 是指 单位 法 定代 表 人或 者 法律 、行政 法 规规 定 代表 单 位 行 使职 权 的主 要 负 责人 ”和第 四 条 规定 “ 位 负 责 人 对 本 单 位 的 会 计 工 作 和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性 、 完整 性 负 单 责”和 第二 十 条 “ 务 会 计报 告 应 当 由单 位 负责 人 和主 管会 计 工作 的 负 财 责 人、会 计机构 负责 人 ( 会计 主 管人 员) 签名 并盖 章 : 置总 会计 师 的单位 , 设 还

浅谈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

浅谈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职责
谈单位负责人侔为
口 孙 卉
i 风
任主体的职责
顾 《 计法 》 规 定 单 位 负 责 人 、会 订 必 要 的 制 度 、采取 有 效 的 措 施 来 保 证 的 政 策 和程 序 是 否 贯 彻 ,建 立 的 标 准是 会
计人员和其他人 员都 足会计责仟 主体 ,
会 计 信 息 的 质量 。 住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中 ,
的制约机制不健全 ,致使 某个环 节m r 度 加 以 制 约 。 问题 .难 以控 制 ,从 而 导致 会计 信 息 失 真 。 l 由 于会 计 信 息 失 真 的 主要 原 因 足
关 人 员 对 会 计 _ 作 应 承 担 的责 任 ,如 要 _ I :
真 合 完 修 订 后 的 《 计 法 》 专 列 条 款 规 定 求 相 关 人 员 提供 正确 、 实 、 法 、 整 会
H 单 位 负 责 人 是 会计 行 为 的 责 任 主 体 。这 关 人 员 之 间应 当卞 互 监 督 、相互 制 约 ,
映 的 。 果 原 始 凭证 不完 整 , 计 处 理 就 如 会
如 据 就 抓 住 丁问 题 的 关 键 ,有 利 于 从 根 本 上 既 要 防 止 权 限过 于集 中 ,也 要 防 止 政 出 可 能有 偏 差 ; 果 原始 凭 证 是 虚 假 的 , 解 决 会 计 秩 序 混 乱 、会 计 信 息 失 真 等 问 多 门 ,各 行 其 是 等 ,这 些都 是 内 部 控 制 以编 制 的 记 帐凭 证 、 帐簿 记 录 、 计 报 表 会
题 。那 么 单 位 负 责 人 怎 样 切 实 承 担 起 制度 的重 要 组 成 部 分 。 建 立 、健 全 内控 就 必 然 是 不 真 实 的 。实 际工 作 中 由 于虚 收 领料 单 、 品 入库 成 《 计 法 》 规 定 的作 为会 计 责任 主体 的 制 度 并 严 格 执 行 ,就 能 使 经 济 业 务 有 序 假 的划 码 单 、 料 单 、 会

浅析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及其规避

浅析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及其规避
二、 单位 负责人作为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的必要性
财政部 1 9 9 6 年6 月下发的《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 对单位的会计核 算和运行机制作 出了明确规定 。 “ 单位负责人应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任。
另外 , 单位负责人作为组织 的法定代表 , 理应 对组织 的一切行 为负
责。这是责 、 权、 利相结合的基本要求 。因此 , 单位负责人必须 对其 负
关键词 : 单位负责人 ; 会计法律责任 ; 规避
引 言
责。最后 , 规定单位负责人 的会计法律责任是与其他法律制度相协调 、 与国际惯例接轨 的需要。我国《 公 司法》 规定了单位负责人代表公 司进
度, 发挥 内部审计的监督 职能 . 是企业 负责人 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 有力保证 。 会 计 法律 责 任 及 单 位 负 责 人 概 述

由经济实体 的最高行政管理当局 承担 。 这就要求我们在《 会计法》 中新 增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计法律责任 的规定 。 三、 单位负责人规避会计法律责任的措施 ( 一) 单住 负责人提 高法制观念 , 摆 正 自身在单位会计 工作 中的位
账外账等问题十分突出 , 致使会计信息失真 日益严重。 不少单位负责人 为谋取私利或团体利益 , 暗示 、 指使 、 协迫会计人员改会计数据 , 部 分会 计人员在不情愿的状况 下 , 或放弃职守 、 或知情作弊 , 明知而故犯之 。 新 《 会计法》 首次 明确 了单 位负责人为本企业会计行 为的责任主体 , 是 会 计行为 的第一责任人 ,明确 了企业会计责任主体的法定职责和法 律责 任, 加大 了对违法会计行 为的惩治力度 。因而 , 提高法制观念 是单位 负 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的基本前提 ;建立健全有效的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 它是 会计行为主体必须严 守的底线 , 是法 制与道 德规范内在联系性的统一 体。 从法律 的视角看, 会计法律责任 是指单位或个人 , 在生成和提供会

会计的法律责任

会计的法律责任

会计的法律责任一、背景介绍会计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详细介绍会计的法律责任及其相关内容。

二、会计的法律责任1. 会计违法行为会计人员在工作中可能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虚假记账:故意伪造、篡改、隐匿账簿、会计凭证等财务会计资料。

(2)挪用资金:将企业资金用于非法用途或个人支配。

(3)隐瞒财产:故意隐瞒企业财产、收入、费用等相关信息。

(4)违规披露: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完整地披露财务信息。

(5)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企业利益。

2. 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对于严重违法行为,会计人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包括拘留、有期徒刑等刑罚。

(2)民事责任:会计人员可能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企业因其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

(3)行政责任:违法行为可能导致会计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吊销执业证书等。

(4)职业道德责任:会计人员还要承担职业道德责任,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可能导致行业惩戒,如停职、撤职等。

三、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该法规定了会计工作的基本原则、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益,以及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中明确了会计违法行为的刑事责任,如虚假记账、挪用资金等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规定了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则和方法,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会计工作。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该法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资格条件、执业行为规范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内容。

四、防范措施会计人员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时要保持诚信、公正、客观的原则。

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五、结论会计人员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角色,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

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

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责任会计工作是一项需要高度专业性和责任感的工作,因为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守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一旦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探讨会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并提供一些建议以避免违法行为。

会计工作涉及到的一个法律责任是遵守财务报告准则。

财务报告准则规定了会计记录、报表编制和披露的要求,包括例如美国公认会计准则(US GAAP)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等。

会计人员需要了解并且遵守这些准则,以确保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会计人员还需要遵守涉及企业税务的法律法规。

他们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税法,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

在处理企业税务事宜时,会计人员需确保合规并按时申报和缴纳相关税费,否则可能会导致企业面临罚款和法律诉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工作也涉及到保护客户隐私的法律责任。

会计人员在处理客户财务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守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客户的财务隐私不被泄露或滥用。

滥用客户信息可能导致个人或企业面临法律诉讼,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会计人员还应注意反洗钱法律法规的遵守。

反洗钱法规旨在防止非法资金流入经济系统中,会计人员在进行身份验证、交易监控以及报告可疑交易等方面有着重要的责任。

如果会计人员未能履行这些职责,不仅会导致公司遭受罚款和声誉损失,还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和法律追究。

会计人员还应该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诚信。

一旦发现会计人员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业内组织和监管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甚至取消其会计从业资格。

为了避免违反法律法规并承担法律责任,会计人员可以采取以下几点建议:1. 持续学习和更新知识。

会计人员应该保持对法律法规的最新理解并了解最新的发展和变化,以确保自己的工作符合最新的法律要求。

2. 建立强大的内部控制。

会计人员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及时发现和纠正任何违规行为。

浅谈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浅谈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法 和效 益 的行 为 ,它有 助 于加 强 经 济
计 工作 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
负 责;二是规定单位负责人必须在对 外 提供 的财 务会 计报 告 上签 名 并盖 章, 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 三是规定单 位负责人必须保证会计机构 、会计人
管理 和实现经 济 目标 。但在 实际工作 中, 不少单位根本没有开展 内部审计 , 或者是只做表 面文 章 ,有 的单位 把内 部审计作 为财务 部门 的从 属机构 , 大 大削弱了内审的职能和作 用。这 些现 位负责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 五届 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了 “ 国 象的改变有赖于单 位负责人 对内审工 作的重视 , 内审 工作加强 了 , 其提供的
而 且 职 责 不 清 。很 多公 司 同 时设 置 了
现金流量 、 真实地编写会计报表 附注 ,
经济体制处于转轨 时期 ,国家还较 多 地 使用 宏 观调控 手 段或 直 接进 行 干
预。
向出资者 、 权人 、 债 税务机关 ( 政府) 等 具体的对象提供 相关 信息( 有限)这样 。
能抓问题的关键。
要的影响 ,会计法》在四个 方面加大 《
了单位 负责人 对会计 工作的责 任 : 毒 一 譬 _ 是 明确单位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会

≯》 I
( 重视 和加 强内审工作 。 二) 根据 内 部审计 的有关规定 ,内部审计是独立 监督 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 收 支、 财务收支以及经济活动的真实 、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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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单位负责人
晌会计责任
口许 丽 俊
《 会计法》 规定 :单位 负责人对本 “
单 位的 会计 工作 和 会计 资料 的真 实 性、 完整性 负责 ”这 一规定 强调 了单 , 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 为的责任主 体, 本文对此谈点看法 。

会计经验: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有哪些

会计经验: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有哪些

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有哪些一、单位负责人负有哪些会计责任依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负有的会计责任概括起来主要有:1.领导本单位会计工作,并承担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的责任;2.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的责任;3.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4.组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它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各项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责任;5.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且保证真实、完整的责任;6.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保证有效实施的责任;7.支持和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的责任;8.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提交的书面报告,应当及时答复或作出处理决定的责任;9.如实向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示意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的责任;10.接受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的责任;11.依法任用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配备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健全会计机构,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和培训的责任。

12.对做出显着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会计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责任。

13.依法办理会计工作移交和保管会计档案资料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如果违反以上法定的会计责任,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怎样负起会计责任《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直接代替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而是要求单位负责人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组织有关人员或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督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其它相关人员依法做好会计工作。

浅议会计法律责任

浅议会计法律责任

浅议会计法律责任摘要:会计法律责任是指违反会计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它不同于审计法律责任。

为有效规避会计法律责任,需要单位在完善会计内部控制、明确责任划分界限、提高会计职业素养和聘请专业律师等四个方面加以防范。

关键词:会计法律责任;审计责任;职业素养近年来,广大决策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等越来越重视会计信息,同时,会计信息也是政府部门进行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

由于我国不完善的会计监管体系,加之在各种利益的诱导下,各种会计违法行为频发,特别是为了配股或上市等巨额经济利益而操纵会计行为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国家、社会大众、决策者、债权人及投资者的利益。

本文对会计法律责任进行了概述,分析了会计法律责任与审计法律责任的区别,并就如何规避会计法律责任提出了对策。

一、会计法律责任概述会计法律责任一般来说是违反会计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一种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与会计法有广义与狭义理解相对应,会计法律责任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法律责任不仅包括违反《会计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还包括违反《公司法》、《审计法》等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会计行为规范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广义地讲,会计法律责任是指单位的会计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利用虚假会计资料进行贪污、挪用等侵吞公司财产以及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狭义的会计法律责任仅指违反《会计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是在设置账簿、编制凭证、登记账目、选择会计政策、保管会计资料、任用会计人员、内部控制制度运作等会计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二是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及授意、指示或强令他人从事上述行为。

三是财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的会计工作人员渎职、泄露国家机密或商业机密的行为。

依据现行《会计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对于会计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会计法律责任的具体形式。

会计法律责任是不同于审计法律责任的概念。

《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财 会研究
《 会计法》 中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鞍 山市 第 三 中等 职 业技 术 专 业 学校 赵 大 瀛 林 彤
【 要】 摘 会计人 员受雇 于单位 , 单位 负责人对单位 的经济活动 负主要责任 。因此 , 单位 负责人 可以利 用职 权指使、 授意、 操
纵 会 计 人 员造 假 、 假 , 正 常 的 经 济 活 动 带 来 了不 良影 响 。 本 文 从 《 计 法 》 单 位 负责 人 的 责 任 规 定 入 手 , 结 合 我 国的 实 作 给 会 对 并 际 情 况提 出 了通 过 内部 控 制 等 方 法 规 范 和 完 善 单 位 负责 人 的 会 计 责 任 。
混 乱 等 突 出 问 题 的 保 证 。 修 订 的 《 计 法 》 五 十 条 规 定 :单 位 负 责 新 会 第 “
人. 就是 指 单 位 法 定 的 负 责 人 或 者 是 由法 律 、 政 法 规 所 规 定 代 替 单 行
合 各 有 关 部 门 对 本 单 位 会 计 资 料 实 施 监 督 检 查 , 防 范 违 法 会 计 行 为 以
[ 关键词】 会计责任 内部控制 会 计法 单位负责人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在 当前 的 会 计 活 动 中 违 反 《 计 法 》 会 计 法 规 、 计 制 度 的 行 为 会 、 会 数不胜数 , 主要 原 因在 于 单 位 负 责人 没 有很 好 地 履 行 会 计 责 任 。 而 产
指 一 个 单 位 的 各 级 领 导 与 管 理 层 , 为 J保 护 单 位 经 济 资 源 的安 全 . 确 保 单 位 经 济 信 息 的 真 实 可 靠 , 出相 应 的 监 督 管 理 。 制 、 调 经济 活 作 控 协

《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会计法》中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作者:赵大瀛林彤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0年第02期[摘要]会计人员受雇于单位,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负主要责任。

因此,单位负责人可以利用职权指使、授意、操纵会计人员造假、作假,给正常的经济活动带来了不良影响。

本文从《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规定入手,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通过内部控制等方法规范和完善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

[关键词]会计责任内部控制会计法单位负责人在当前的会计活动中违反《会计法》、会计法规、会计制度的行为数不胜数,主要原因在于单位负责人没有很好地履行会计责任。

而产生诸如会计信息失真、假账泛滥等违反《会计法》的行为,主要是因为单位负责人无视《会计法》,只追求本单位、本部门经济效益,甚至谋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

一、《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的规定新《会计法》的重大改进之一,就是将单位负责人推上了单位会计责任的主体地位,即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责任负主要责任。

这种规定有利于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规范会计行为,也是解决会计秩序混乱等突出问题的保证。

新修订的《会计法》第五十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就是指单位法定的负责人或者是由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代替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新《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主要有以下六方面的会计责任:保证单位财务会计报告质量的责任;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置会计人员的责任;依法接受监督的责任;保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责任;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责任;保证会计资料质量的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的意义1、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作为重要的信息系统和管理工具之一,依据其特殊职能,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节起到了重要作用。

因此,作为单位负责人,面对会计资料质量问题和会计工作造假行为不能视而不见。

单位负责人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解决和制止这些问题和行为的继续出现,保证提供的会计信息、会计资料完整可靠。

会计的法律责任

会计的法律责任

会计的法律责任概述: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承担着重要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详细探讨会计的法律责任,包括会计的职责、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一、会计的职责:会计的职责主要包括财务记录和报告、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税务申报和遵守财务法规等方面。

具体包括:1. 财务记录和报告:会计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准确记录和报告企业的财务活动,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

2. 财务分析和决策支持:会计应当根据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提供给企业管理层决策支持,包括预测、预算、成本控制等。

3. 税务申报和遵守财务法规:会计应当按照相关税法和财务法规,准确申报企业的税务信息,并确保企业遵守财务法规。

二、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会计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具体包括:1. 刑事责任: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会计违法行为,会计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包括罚款、拘留、有期徒刑等。

2. 民事责任:会计违法行为可能导致企业或他人遭受经济损失,会计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利息、承担违约责任等。

3. 行政责任:会计违法行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等。

三、相关法律法规:会计的法律责任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该法规定了会计的基本职责和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该法规定了会计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该法规定了会计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民事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该法规定了会计违法行为可能受到的行政处罚。

结论: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职能之一,承担着重要的法律责任。

会计应当准确履行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面临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的法律后果。

企业和会计个人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提高法律意识,规范会计行为,确保企业财务管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浅谈新《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浅谈新《会计法》的法律责任

2 0 年第 2 02 期
的责任,即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中出现 的会计信 息失 这 个责 任 。 2 从我国会计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 ,造假帐等 真问题。19 年的修订即本次修订主要解决会计工 99 作操作性不强 、约束力不够 的问题 ,其 主要 目的为 违法行为有许多正是在单位负责人 的授意指使下进
修订更加健全完善的 《 会计法》 已势在必行 。
问题 ,对 原 《 会计 法 》 做 出 了多 处 重 要 的修 订 和 补 处 ,问题暴露却要承担直 接责任 ,而企业经营业绩 充 ,特 别是 突 出 r单位责 任 人 对会 计 信 息违 法性 失 的好坏则同单位负责人升迁 荣辱相关 。责任 主体 的 真 负 主要责任 ,会计 人员 负次要 责 任 。 ( ) 明确 单 位 负 责 为 皋 单位 会 计 行 为 的 责 一


பைடு நூலகம்社 会主 义 市场 经 济 的 发 展 需 要 一部 健 全 完 信 息 导致 国家宏 观 调 控 失 控 ,严 重 影 响产 业结 构 的
善的 《 会计 法》
优化 、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2 影响会 .
会 计 作 为一 个信 息 职 能 系统 ,其 目的在 于 向各 计信 息使 用者做 出正 确 的投 资决 策 ,损 害投 资人 和 方 面 提供 真实 完整 的会 计信 息 , 以满 足各 方 面决 债权人的利益 ,打击他们 的投资信心 ;3 影 响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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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l 5卷第 2期
20 0 2年 3月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 un lo n n Bu iesCo e e o ra fHe a s s l g n l
Vo l N L 5 o2 M a . 2 02 r 0

浅析会计的法律责任

浅析会计的法律责任

浅析会计的法律责任会计是一项重要的职业,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作为财务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在企业和组织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会计专业人员,他们的职责不仅是执行财务记录和财务报告,还包括审计和监督财务活动,确保企业符合各种财务规定、税务规定和会计准则。

但是,由于工作的特殊性质,会计承担着如此重要的任务,同时也会面临着法律责任。

一、会计的法律责任作为一个会计专业人员,承担着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

在会计职业中,法律责任是不可避免的。

如果会计人员在工作中不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故意或疏忽地制造不实的记录,那么他们将会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在工作中,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各种财务规定、税务规定和会计准则。

如果他们违反这些规定,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如果会计人员故意制造不实的财务记录或向管理人员提供虚假的报告,这些行为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和财务规定,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2.会计的失误。

会计的工作也是有时会犯错的,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会计人员仍然要承担责任。

在工作中,如果会计人员发现错误或遗漏导致的精神损失或财务损失,他们将会面临法律问题。

例如,会计人员需要对他们管理的财务内容进行审核,并确保所有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果他们未能为审计提供明确的报告评论或未能发现资产缺失或其他问题,可能会面临法律问题。

3.损害企业的利益。

作为一个会计专业人员,他们必须始终保持诚实和透明度,以保护企业的权益。

如果他们没有尽职,或者以不当的方式管理企业的财务,可能会对企业的利益产生损害。

例如,如果会计人员在管理企业的财务时疏忽大意,或者在进行审计时未发现有关虚假记录等问题,企业可能会受到损失,这将对会计人员和企业都产生重大影响。

二、如何避免法律责任尽管会计人员面临着许多法律责任,但他们可以通过采取一些预防措施来降低风险。

下面是几种避免会计法律责任的方法:1.提高专业素质。

对于会计人员来说,积极学习和提高专业素质非常关键。

会计的法律责任

会计的法律责任

会计的法律责任一、概述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承担着重要的法律责任。

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本文将详细介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并提供一些案例以加深理解。

二、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1. 法律责任的主体会计人员包括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会计师事务所的从业人员等。

这些人员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1)虚假记账:会计人员伪造、篡改会计凭证、账簿和财务报表,虚构交易等行为,将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追究,可能被判处罚金、有期徒刑等刑罚,并承担赔偿责任。

(2)不履行审计职责:会计师事务所未按照规定进行审计工作,或者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况,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吊销执业证书等。

(3)违反保密义务:会计人员未按照规定保护企业的财务信息,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将面临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的追究,可能被判处刑罚,并承担赔偿责任。

(4)违反职业道德准则: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准则,如索取、收受贿赂,违规参预投资等行为,将受到行业组织的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典型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理解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以下列举一些典型案例:(1)某公司财务经理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故意虚增利润,以获得高额奖金。

后经审计发现,该公司实际亏损严重,财务经理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要求赔偿公司的损失。

(2)某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某上市公司时,未按照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工作,导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相关责任人被证监会吊销执业证书,并处以巨额罚款。

(3)某会计师未按照保密义务保护企业的财务信息,将其泄露给竞争对手。

该会计师被判处刑罚,并被要求赔偿企业的损失。

4. 防范措施为了避免会计人员承担法律责任,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确保会计工作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会计法律责任思考

会计法律责任思考

会计法律责任思考作者:张汩红来源:《财会通讯》2010年第05期第一,会计法律体系存在重行政责任轻民事责任的现状。

一是我国现行的《会计法》主要规定了三方面的责任:账簿的设置、凭证编制、账目登记、会计人员任用、内部控制制度运作等。

会计工作基础环节上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以及授意、指示、强令他人从事上述行为;财政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渎职、泄露国家机密或商业机密的行为。

在会计的法律责任方面最注重的是追究行政责任,同时在必要时予以刑事责任处罚,从而形成了以行政责任为主,以刑事责任为辅,极少关注民事责任的会计法律责任现状。

二是以行政责任为主的会计法律体系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

会计法律法规作为一种市场经济的调控手段,其性质是一种衡平法,应当将对市场主体各方的利益平衡作为首要功能。

同时市场经济的性质也要求强调市场主体的自治性,这就要求以民事责任的追究为主。

同时我国的行政裁判权也存在很大的主观随意性,现实中往往造成重复处罚,因此不宜作为主要处罚方式,这种弱会计民事责任的法律现状也不利于建立防治会计舞弊行为的机制。

会计从业者违法动机离不开利益二字,而追究其民事责任可以使会计违法行为主体的不正当得利返还给受害者,使其被侵犯的财产权得到赔偿,这就提高了利益受损者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积极性,通过对违法者的有效惩罚和对受损者的利益补偿,实现社会公平。

第二,会计法律责任的难点的认定。

一是影响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内、外部因素。

会计工作的失范,一个深层的原因是许多单位内部治理机构的缺陷。

如我国的许多公司中,大股东控制或由公司中高级管理^员实际控制的现象较普遍。

经营者与所有者,尤其是与大多数中小股东之间权与利不平衡,经营者往往为了夸大经营业绩或是向投资者隐瞒真实的经营情况,强令、授意、指使会计人员从事违法会计行为,对外部和管理机关报送虚假会计资料,所以各单位应该首先健全自身的内部治理机构。

会计法律责任思考

会计法律责任思考

育, 通过专 门培训 、 讲座等方式普及 。会计 《
法》 和财政部 的规章明确要求 , 会计人员除
具备一定的财会专业知识外 ,财经法律法 规 的掌握也是重要 内容 。很多会计人员对
法律现状也不利于建立 防治会计舞弊行为
的机制。会计从业者违法动机离不开利益
进的管理理念与开发技术 ,深刻分析信息 化、 网络化 、 数字化对传统管理思想和管理 模式的影响和冲击 , 确定新的会计模式。 三是会计 法律责任 的细 化和落实 。 任 何违背会计诚信 的行为 ,目的都是获取非 法利益 , 如果《 计法》 会 不能 明确相 应的法 律责任 , 而只有笼统 的责任规定 , 不具备可 操作性和有效性 , 法律执行起来 , 就会降低 会计造假者 的社会风险和成本 ,使造假者
层出不穷。
于会计工作的基本职责 和规范 ,尤其是会 计法律责任方面的知识都较贫乏 ,而有些
会计人 员甚至认为这些 问题无关 紧要 , 只
二字 ,而追究其民事责任可 以使会计 违法 行为主体的不正 当得 利返还给受 害者 , 使
其被侵犯 的财产权得到赔偿 ,这就提高了 利益受损者通过法律途径保护 自己的积极
会计工作的管理。因此要真正履行 《 会计
的法律证据 ,如果要追究具体的法律责任 , 可能各责任人互相推诿 , 使会计法 律责任
无法落实。 因此 , 会计法规如何就影响会计 工作和会计信息质量的 内、 外部 因素都做 出 相应的约束规定 , 明确法律责任 , 以防止这 类现象 的发生是会计立法 和司法实践中的 难点。 二是网络会计快速发展,会计法律制
为; 伪造变造会计 凭证 、 计账簿 , 会 编制虚
假财务会计报告 , 以及授意 、 指示 、 强令他

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有哪些

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有哪些

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有哪些一、单位负责人负有哪些会计责任依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负有的会计责任概括起来主要有:1.领导本单位会计工作,并承担单位会计行为责任主体的责任;2.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的责任;3.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4.组织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它人员严格遵守《会计法》各项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责任;5.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盖章,且保证真实、完整的责任;6.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保证有效实施的责任;7.支持和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的责任;8.对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提交的书面报告,应当及时答复或作出处理决定的责任;9.如实向受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示意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的责任;10.接受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的责任;11.依法任用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配备合格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健全会计机构,加强会计人员教育和培训的责任。

12.对做出显着成绩的会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会计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责任。

13.依法办理会计工作移交和保管会计档案资料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如果违反以上法定的会计责任,就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单位负责人怎样负起会计责任《会计法》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并不是要求单位负责人事必躬亲,直接代替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务,而是要求单位负责人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责任,组织有关人员或部门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措施,督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会计工作其它相关人员依法做好会计工作。

如何理解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

如何理解单位负责人为会计责任主体
本 常 识 。假 如某 企 业 因 生 产 假 冒伪 劣 商
、 全 等 外部原 因 , 也 由公 司管 理 当 局 负 责 。单 位 负 责 』对 会 有 会 计 人 员 素 质 计 行 为和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性 、完 整性 负
不 高 、 束 机 箭 不 责 , 约 符合 国际通行 的做法。 二 、单 位 负 责 人 如 何 对 单 位 的 会计
单 指 会 计 行 为 的 责 任 主 体 ,并 不 是 否 定 会 计 让 我这 样 编报 表 的 ,领 导 也 在 报 表 上签 告 的 典 型 案 侧 看 位 负 责 人 的 授 意 、 章 了 , 何 让 我 承担 责 任 ? ” 位 负 责 人 使 、强 々 是 产 生 违 法 会 计 行 为 的 关 键 因 人 员 和 会 计 工 作 的其 他 相 关 人 员 职 能 作 为 单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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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对影响盈 亏的“ 关 问 题 屡 禁 不 止 的 技术问题不太熟 悉 ,
现 象 , 说 明 这 种 键 环节 都 及调 节盈亏 的 “ 键技 术 ” 关 却 单 不 会 汁 责 任 制 度 的 能运 用 自如 。 所 以 , 位 负责 人 以 懂 币 科 学 和 不 切 合 会计 ” 等理 由推脱法律 的责 任 , 道理上说 与 强 实 际 。从 财 政部 门 不通 . 实际 情况 也 不符 。因此 , 调单 位
虚 假 会 计 资 料 等 为 的发 生
问 题 的 从 公 开 曝
三、 单位 负 责 人 为会 计 责 任主 体 并 不
光 的 造 假 帐 、 供 排斥 会计 人员 和 其他 人 员 发挥 职 能 作用 提
虚 假 财 务 会 计 报
《 计 法》 定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本 单 位 会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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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和会计法律责任
摘要新《会计法》明确了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是会计行为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企业会计责任主体的法定职责和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违法会计行为的惩治力度。

提高法制观念是企业负责人防范会计法律责任。

关键词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法律责任
新《会计法》为惩治造假账的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体现新内容和要求,维护国家利益和各方面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作了许多重大的修改和完善,发挥对会计工作的保障作用。

一、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这一规定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会计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的信息系统或管理工具,以其特殊的功能,在调节经济关系时往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会计法》以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为立法宗旨,明确规定了法律责任主体,特别强调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

本文将在厘清会计法律责任的含义及特征的基础上,结合现行《会计法》对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责任,略作分析并对其实施提出建议。

二、单位负责人违法违规现象与原因分析
单位负责人为了追求自身短期利益最大化,指使、授权会计机构、
会计人员做假帐,伪造会计凭证,办理违法会计事项部分单位负责人为了小团体或少数领导的利益,授意、指使甚至强令下,由会计人员“加工”出虚假的会计资料单位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以不知情、不懂会计为由,将会计违法责任一推了之或找个替罪羔羊,来推卸或摆脱自己的责任。

会计工作专业性很强,自己又不是会计专家,也不可能对本单位的真实性,完整性全面了解,因而不能全面负责。

其实不然,单位负责人作为组织的法定代表,理应对组织的一切行为负责。

会计行为不是会计人员的个体行为,也不是单位会计机构的集体行为,而是整个单位的组织行为。

因此,单位负责人必须对其负责。

忽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约束会计行为。

而没有健全的内部会计监督机制,会计监督难以发挥其应有的职能,容易出现会计工作基础薄弱、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等现象,单位的财务容易出现问题。

有些单位负责人不但没有做到支持、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进行监督,甚至对会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进行干扰、阻碍,打击报复。

工作中,当会计人员面对企业管理当局违法或违规行为时,如果知情不举,就会违反会计法要负法律责任;如果向有关部门举报,日后又有可能受到管理当局的打击报复,从而把会计人员摆在了一个进退两难的尴尬位置。

三、如何防范会计法律责任风险
(一)营造舆论氛围以扬德
舆论氛围是影响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外部条件。

会计人员的行为
不符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时,会感到内疚和羞耻,这种情感体验,会使会计人员的言行受到抑制,社会舆论从另一个侧面来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有着特殊的感召力、渗透力和影响力,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价值取向,能给会计人员以某种荣誉感和耻辱感。

财政部门采用举办会计职业道德知识大赛,举办“争做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标兵”等活动,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开展。

通过表扬先进,鞭策落后,惩戒违法者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办法,营造浓烈的社会舆论氛围,会计人员以会计职业道德观念与行为的影响,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

(二)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
新《会计法》赋予单位负责人会计责任的核心是保证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一旦出了问题,单位负责人首先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里必须强调,虽然新《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不意味着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意做假或违法违规可以不负责任。

如果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有意作假或违法违规,除追究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外,负直接责任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

这在《会计法》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的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中都已明确规定。

(三)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随着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新问题、新情况相继出现,企业管理
者和会计等专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也将相应提高。

要想充分发挥管理和监督作用,搞好企业内部控制,就必须重视有关人员继续教育和学习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努力更新各岗位人员业务知识,优化其知识结构,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加快人才的培养,这是搞好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保证。

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法纪、政纪等思想政治教育,增强他们的自我约束能力,使其自觉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认真负责,奉公守法,廉洁自律。

同时要对会计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持续有效的专业知识教育,提高广大会计等相关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使各岗位人员均能胜任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减少会计及其他业务处理的技术错误,及时发现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四)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
审计部门在招投标工作中应该发挥重要作用,对每一个招投标项目都要亲自参加并作为一个重要审查环节,内审人员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仔细审核后再签字认可。

内审人员还应将监督重心前移,即必须在招投标项目预算提出以及预算执行过程时就实行监督审查,并在审查中对其合理性提出意见,如在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审计过程中,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全年的采购预算、每宗大额采购项目的年初预算的合理科学与否都应进行仔细、全面的审查,在采购实施过程中,也要对其招投标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以保证招投标的公正、公开、公平。

参考文献:
[1]辛洪霞.关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后对审计工作的影响.科技资讯.2007(12).
[2]方晓博.支付(核算)机构与预算单位会计责任的探讨.河南科技.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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