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公寓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公寓管理制度
一、入住资格与申请程序
本公寓面向公司正式员工开放,入职满6个月以上的员工有资格申请入住。
申请人需填写《员工公寓申请表》,并附上近三个月的工资单及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通过后,员工将获得一份《公寓使用协议》,在同意遵守管理制度的前提下签字确认。
二、住宿规定
1. 员工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扰乱他人休息的行为,晚上10点后应保持安静。
2. 禁止在公寓内吸烟、饮酒或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活动。
3. 保持公寓卫生,公共区域如厨房、浴室等需用后即清,个人房间应定期打扫。
4. 公寓内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和电气线路。
三、费用管理
1. 员工入住公寓需缴纳一定的押金,用于保障公寓财产不受损害。
2. 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由员工按实际使用量分摊。
3. 公寓维修基金由公司设立,专门用于公寓的日常维护和大修。
四、安全管理
1. 员工应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公寓管理部门不承担失窃责任。
2. 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拨打公寓管理处或报警电话。
3. 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员工熟悉逃生路线和安全操作。
五、退宿流程
员工若需退宿,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管理部门,并清理个人物品,恢复房间原状。
管理部门将检查房间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无异常后方可退还押金。
六、违规处理
违反公寓管理制度的员工将受到警告、罚款或退宿处理。
严重违规行为将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其他事项
公司保留对员工公寓管理制度进行解释和修改的权利,所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员工。
总结:。
员工公寓楼规章制度
员工公寓楼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员工公寓楼,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生活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员工公寓楼的所有入住员工,包括租户和购房人。
第三条入住员工公寓楼的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居委会、物业公司等管理单位的工作,共同维护公寓楼的和谐稳定。
第二章公共区域管理第四条公共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大厅、电梯、楼道、供暖设备间等区域。
第五条公共区域内禁止吸烟、走私、放鞭炮等危害公共安全和环境的行为。
第六条公共区域内禁止摆放私人物品、大件物品等影响通道和消防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入住员工应当爱护公共区域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损坏或破坏。
第八条入住员工应当遵守公共区域的使用时间,不得在夜间大声喧哗或影响邻里正常休息。
第三章房屋管理第九条入住员工应当合理利用房屋空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进行装修、拆除等影响整体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入住员工应当注意清洁卫生,定期打扫房间、清理垃圾,保持房屋整洁。
第十一条入住员工应当妥善保管房屋钥匙,不得将钥匙交给他人或随意挂出门外。
第十二条入住员工应当保持房屋内的环境整洁,不得滋生蚊蝇或产生异味。
第十三条入住员工应当遵守用水、用电、用气等规定,合理使用公共资源。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入住员工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私拉电线、燃放烟花爆竹等危及火灾安全的行为。
第十五条入住员工应当注意居家安全,不得遗留明火、易燃物品等危险物品。
第十六条入住员工应当定期自查电线、燃气管道等设施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入住员工应当严格遵守电梯使用规定,不得超载、乱按按钮等滥用电梯。
第五章纪律管理第十八条入住员工应当遵守居委会、物业公司等管理部门的规定,听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十九条入住员工应当遵守公寓楼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条入住员工应当尊重邻居,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打架斗殴、恶语相向等损害社会和谐的行为。
第六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管理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宿舍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提升员工幸福感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职工宿舍,职工宿舍包括公司员工生活区内的公寓房、招待所、宿舍楼等用于员工住宿的房产。
第三条公司负责制定宿舍管理规章制度和执行细则,并进行必要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定。
第四条宿舍管理委员会是公司职工宿舍的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宿舍管理工作,由公司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二章宿舍的配置和使用第五条公司将按照职工数量和居住需求配置相应的宿舍,努力满足员工的住房需求。
第六条职工宿舍应安全、整洁、温馨,设施设备齐全,保证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七条员工入住宿舍前,须按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签订相关协议,遵守宿舍管理规定。
第八条员工在宿舍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九条员工应爱惜公共设施和财产,保持宿舍整洁,不得私自改造或占用他人空间。
第十条员工应节约用水用电,保持环境卫生,不得乱倒垃圾或破坏环境。
第十一条宿舍内禁止吸烟,禁止酗酒滋事,禁止大声喧哗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章安全保障和应急处理第十二条公司负责对职工宿舍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确保宿舍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员工应配合公司进行宿舍检查和维修,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处理。
第十四条宿舍管理委员会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员工防范灾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五条宿舍内发生火灾、漏水等紧急情况时,员工应冷静应对,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宿舍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纪律管理和奖惩措施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如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整改,否则将受到公司处罚。
第十八条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改造、损坏设施、乱扔垃圾、吸烟等。
第十九条宿舍管理委员会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可给予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工资扣减等处罚。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方案]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方案]职工公寓管理办法为加强公寓式员工宿舍住宿管理, 固化员工住宿良好卫生习惯,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宿舍管理组织1、集团员工宿舍由综合管理部管理。
2、男、女职工宿舍各配备一名专职管理员,对员工入住、退宿等日常工作的动态管理、安全管理、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卫生和规范管理日常检查、清洁工考勤评估考核管理、房屋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保持等工作;3、配备1名专职清洁工负责男、女工宿舍楼道、通道卫生、各房间垃圾的清除。
对楼道、通道等公共区域和脏乱差的区域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擦洗一次。
周一至周六每天要对宿舍垃圾清除不少于两次,不得堆积;4、员工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
5、根据管理情况,办公室管理部可以对宿舍管理员和员工公寓楼的工作进行内部动态调整。
第二章宿舍入住管理规定1、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已被公司批准入职;(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无不良嗜好。
2、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审批手续:(1)新入职人员到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新员工进入通知单》,人力资源部核签同意,凭第二联到综合部行政事务部或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2)通过审批的,把申请单送交综合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电脑登记安排房间、床位,制作住宿证及填写《宿舍财物清单》并由双方签字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保管。
并领取钥匙;3、其他有关规定:(1)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得入住宿舍,特殊情况由综合部领导口头通知管理员处理。
但次日必须补办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入住;(2)已入住员工经查不再符合住宿条件的或因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不得续住。
否则按20元/天计费,从工资中扣除。
第三章住宿安排原则1、公司级领导及总裁特批的特殊岗位人员:一人一个房间;2、车间、部门正副职:2人一个房间;3、车间、部门课长及主管级:3人一个房间;4、其他人员:一般6人一个房间;5、若有特殊情况或情况发生大的变化,上述房间定员可作调整。
以上人员界定以综合管理部核定为准。
公司公寓后勤管理制度
公司公寓后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公寓后勤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居住质量,保障员工的基本居住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的公寓后勤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公寓后勤管理的宗旨是以员工的生活需求为中心,提供安全、舒适、整洁、便捷的居住环境,积极营造和谐、和睦、可持续的居住氛围。
第四条公司公寓后勤管理工作由后勤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由公司公寓管理员负责。
第五条公司公寓管理员具有相关管理经验和技能,能够有效执行本制度,保障公司公寓后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公司公寓后勤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公司公寓后勤管理工作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倡绿色生活的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公司公寓后勤管理工作应注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公寓的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公司公寓应按照员工的岗位和工作需要进行分配,并根据员工的家庭情况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公寓。
第十条公司公寓的使用期限为员工的在职期间,员工离职后需及时交还公寓并做好交接手续。
第十一条公司公寓的管理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严禁超标使用公寓。
第十二条公司公寓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应由员工自行负责,如有破损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公司公寓管理员进行维修。
第十三条公司公寓内不得擅自搬动家具、更改室内结构,如有需要可以向公司公寓管理员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公司公寓内严禁吸烟、饮酒、打赌,严禁饲养宠物。
第十五条公司公寓内要保持整洁、卫生,每周定期进行清洁卫生,确保居住环境的舒适。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公寓的安全工作是后勤管理工作的重点,公司公寓管理员应加强对公寓的安全检查,排除隐患。
第十七条公司公寓内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安全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公司公寓内应配备急救箱和常用药品,员工如有疾病需要及时就医,应及时报告公司公寓管理员。
第十九条公司公寓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一)教职工公寓登记住宿的条件1. 凡学院专职教职工,均可申请入住。
2. 学院协作单位入住宿教职工公寓需经后勤部批准。
(二)住宿手续办理1. 教职工须持学院人事部门开据的住宿通知单,到后勤部备案。
2. 持住宿通知单及后勤部批复的手续到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由教职工公寓管理员登记后安排住宿。
3. 学院协作单位人员须持后勤部批复的手续,到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由教职工公寓管理员登记后,安排住宿。
4. 午休教师的安排,第一次住宿时须持人力资源部门的住宿通知单,由教职工公寓管理员安排住宿,再次住宿时随到随时安排。
(三)退宿手续办理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须退宿时,通知教职工公寓管理员检查宿舍公物完好情况(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收回房门钥匙,并报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四)教职工公寓住宿管理规定1. 服从管理员的住宿调配,不得阻止他人入住。
2. 未经允许不准私自调换住房。
3. 宿舍内卫生由住宿人员打扫,垃圾投放在走廊两侧的垃圾桶内,不准把垃圾扫到门外。
4. 不准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及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5. 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功率电器。
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违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 自觉爱护,使用公寓内的设施。
如损坏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7. 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
8. 严禁小商贩及闲杂人员进入教职工公寓。
9. 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易味、有腐蚀性的物品带进教职工公寓。
10. 携带大件物品出公寓时,应到管理室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带出。
未经允许公寓内的公物、家具不准搬出。
11. 来访者须先到管理室验证、登记后,由被访者带进公寓。
晚22:00时前必须离开公寓。
12. 不得私自带其他人员进入教职工公寓洗澡。
13. 不得私自带其他人员留宿,要留宿须经管理员同意,办理住宿手续后,方可入住(每天每人30元)。
事业单位职工公寓入住及管理规定
事业单位职工公寓入住及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职工公寓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职工公寓安全管理,公开、公正分配使用公寓,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为职工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入住办理第一条职工公寓是中心为在本地无房或居住较远、来回不便的中心在编或办理过派遣手续的聘用人员及特聘专家、合作院校实习学员和中心拟聘的试用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提供的临时性休息场所,房屋所有权、支配权归中心所有,职工个人无权支配。
第二条职工公寓原则上入住为两人一间,共同使用,共同维护。
第三条职工公寓入住先由入住者本人提出住宿申请,经所在部室加注意见、综合办审核后,交中心领导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四条公寓入住人员需无不良记录,无不良嗜好,无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自理行为的疾病。
第五条外地户籍的公寓入住人员须提供在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第六条申请住宿职工经中心领导办公会议同意入住后,中心综合办将与入住职工签订《职工公寓入住协议》,明确责任。
第七条职工在签订《职工公寓入住协议》后综合办将通知公寓管理人员安排房间供其入住。
第二章住宿管理第八条中心综合办负责职工公寓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为职工公寓楼管理的主要责任部室,公寓楼安全管理员为具体管理责任人。
第九条职工公寓内部基础设施由中心统一配置,统一管理。
第十条入住职工必须遵守《职工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若有违反,中心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一条住宿职工在工作期间,如没有特殊情况要求住在中心职工公寓,晚间外出,23时前必须返回。
第十二条住宿人员要爱护公寓楼内的各类公用设施,保障设施的完好,对人为、故意损坏公用设施的,将严惩责任人,并责令赔偿单位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住宿人员要爱护公寓卫生,保持公寓清洁,严禁在楼道内随意堆放物品,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以及在墙上乱贴乱画。
第十四条严禁在楼内及公寓房间私自乱接电源,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磁炉、电热水壶、微波炉等)及电炉、液化气、酒精炉等明火灶具,严防火灾。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范本
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提高员工居住的舒适度和安全性,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员工集体宿舍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员工集体宿舍,是指专门为本单位员工提供的住宿设施,包括宿舍楼、宿舍房间、公共设施等。
第四条宿舍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落实“负责任、讲效率、实事求是”的方针,加强安全和文明宿舍建设,推进和谐办公环境的创造。
第二章宿舍分配与使用第五条宿舍分配原则上按职工入职时间、职工实际工作地点、职工家庭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并经过公示确认。
分配宿舍时应注重家庭成员、婚姻状况等特殊情况。
第六条员工调动时,应及时调整宿舍分配。
员工离职时,应及时腾退宿舍。
第七条宿舍的使用范围限于所住职工及其家属,不得转租、转借他人居住。
第八条员工集体宿舍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存放、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等违禁物品。
第三章宿舍管理责任第九条宿舍管理由本单位负责,确保宿舍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宿舍管理员负责具体的宿舍管理工作,对宿舍内的卫生、用电、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宿舍管理员应当定期对宿舍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宿舍的卫生环境整洁,设施设备完好。
第十二条宿舍管理员应当依法维护员工集体宿舍的秩序,及时处理宿舍内的纠纷和投诉,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宿舍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员工集体宿舍应当配备安全设备,安装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并定期维修保养。
第十四条严禁在员工集体宿舍内携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十五条员工集体宿舍应当配备安全疏散通道,并保持通道畅通。
第十六条员工集体宿舍的外层门应配备牢固的防盗门锁,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放置在专门的柜子或保险柜内。
第五章宿舍卫生管理第十七条宿舍卫生管理应加强日常清洁,保持卫生干净。
公司职工公寓单身宿舍管理办法
公司职工公寓单身宿舍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职工公寓单身宿舍管理工作。
2. 宿舍分配
2.1 分配标准
•担任管理岗位的员工优先安排入住;
•按照工作地点和工作性质合理分配宿舍;
•优先安排农村员工及远离家庭居住地的员工入住;
•必要时为公司安排国家重点支持的人才和紧缺专业人才提供住房。
2.2 分配流程
宿舍分配由公司安排,员工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证明材料。
3. 宿舍管理
3.1 管理机构与人员
公司设立宿舍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
宿舍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委托或自主招聘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3.2 安全管理
•安装烟感、燃气泄漏等安全设备;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禁止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禁止在宿舍内使用违法电器设备。
3.3 卫生管理
•定期进行卫生保洁;
•制定卫生章程和卫生区域划分;
•建立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
3.4 管理制度
•禁止一切形式的赌博和违法活动;
•入住员工需遵守公寓管理规章制度;
•公寓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公寓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4. 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违反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的员工,宿舍管理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取消其宿舍使用权; - 对其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 -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
5. 其他规定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变动,将另行制定。
张家口发电厂职工单身公寓管理办法
张家口发电厂职工单身公寓管理办法1 总则1。
1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活区单身公寓的管理,提供人性化、规范化的服务,结合房源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
2生活区职工单身公寓包括生活区单身宿舍楼的1、2单元的全部房间。
其中1单元的全部房间和2单元的2、3、4层全部房间作为大学生公寓。
2单元的1、5、6层房间作为单身职工宿舍。
1。
3职工单身公寓主要以安排大学生和为没有发电厂住房的职工提供住宿为主,每年根据房源情况调整单身公寓住宿房间。
2 适用范围2.1当年新进入我厂工作的全日制大学生(本科及专科生),可以申请安排在大学生公寓住宿。
2。
2当年新进入我厂工作的非全日制大学生,如复转军人等可以申请安排在单身职工宿舍住宿。
2.3厂龄满5年以上的本厂职工子弟,且无张家口发电厂分配住房的职工(持实业公司管理处开具的无住房证明),可以申请安排在单身职工宿舍住宿。
2。
4 我厂离异的双职工,其中无房的一方,可以申请安排在单身职工宿舍住宿.3 管理职责及收费3。
1职工单身公寓归口实业公司生活服务中心管理,依据厂劳动人事部出具的证明,负责新进入我厂工作的全日制大学生(大专生)和复转军人的入住登记、住宿安排及日常管理工作.3.2大学生公寓每个房间设2个床位,配有床头柜、写字台、书柜和电视机;职工单身宿舍每个房间设4个床位。
3。
3单身公寓实行收费管理,凡是住宿的职工,收取服务、维护、水、电、暖等费用。
大学生公寓每床位每月共计收取100元;单身职工宿舍每床位每月共计收取50元.费用从住宿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4 管理规定4。
1凡不符合职工单身公寓住宿条件者,在退房通知下达10日内办清退房手续并搬迁。
预期不搬者,企业管理策划部按经济责任制考核所在单位,考核标准10元/日·床位。
4。
2凡职工单身公寓住宿的职工,要爱护房间内的公共物品并完好使用,如发生有损坏或丢失物品,照价赔偿(物品价格表见房间住宿须知).4。
3公寓住宿职工离开房间要关闭好门、窗、水管截门,关闭电源开关,保管好各自的贵重物品,注意防火和防盗。
公司员工公寓管理制度word
公司员工公寓管理制度word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员工公寓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居住权益,维护公寓环境的安全与卫生,促进员工之间的和谐相处。
2. 公司员工公寓是为在职员工提供的住宿设施,凡符合住宿条件的员工均可申请。
3. 员工公寓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员工享有平等的住宿机会和权利。
二、住宿申请与分配1. 员工需填写《员工公寓住宿申请表》,并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的职级、工作性质及个人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进行公寓分配。
3. 员工公寓的分配应优先考虑远离家乡、确有住宿需求的员工。
三、住宿费用1. 公司提供的公寓为福利性质,员工只需承担水电费等基本生活费用。
2. 水电费按实际使用量计费,由员工自行缴纳或通过工资扣除。
四、公寓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公寓管理部门,负责公寓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 员工应爱护公寓内的公共设施,不得私自改动或损坏。
3. 公寓内禁止黄赌毒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住宿资格并报告公安机关处理。
五、安全管理1. 员工应遵守公寓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2. 公寓管理部门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 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的财物损失,公司不承担责任。
六、卫生与环保1. 员工应保持公寓内外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或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2. 公寓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卫生清洁,确保公寓环境的整洁与舒适。
3. 鼓励员工节约用水用电,共同营造节能环保的居住环境。
七、投诉与建议1. 员工如对公寓管理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公寓管理部门提出。
2. 公寓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员工投诉,不断改进管理服务质量。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管理制度,由公司管理层审议决定后公布执行。
各种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模版
各种公司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维护公司职工宿舍的管理秩序,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职工宿舍。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公平、公正、公开和便利。
第四条职工宿舍分为公寓式宿舍和独立式宿舍两种类型。
公司将根据职工的岗位和工作需求,为其分配相应的宿舍。
第五条公寓式宿舍的管理员由公司指派,并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独立式宿舍的维护责任由职工本人负责。
第六条职工在入住宿舍前,必须签订职工宿舍管理协议,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宿舍费用。
第七条职工宿舍的使用权仅限于职工本人,不得转借、转租或擅自改变用途。
第八条职工应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滥用。
如有损坏,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
宿舍出现火灾、漏电等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和管理员取得联系。
第十条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品,不得堆放大件物品。
第十一条宿舍内禁止吸烟。
禁止在宿舍内进行赌博、斗殴等违法活动及有悖公序良俗的行为。
第十二条宿舍内不得养宠物。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养宠物,需向公司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居住宠物。
第十三条宿舍内不得进行商业经营活动,禁止将宿舍用于非法集会或传教宣传等任何不良目的。
第十四条宿舍内禁止进行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活动。
严禁非法盗录、传播公司机密信息。
第十五条为保证宿舍的整洁和安全,宿舍内不得乱堆杂物、不得铺设障碍物。
设备故障应及时向管理员报告。
第十六条职工宿舍内禁止吵闹、高声喧哗、放任影响他人休息的噪音。
第十七条每个宿舍楼设有公共区域,禁止在公共区域放置私人物品,严禁将垃圾随意丢弃。
第十八条宿舍内的清洁卫生由职工本人负责,每日保持宿舍的整洁和卫生。
第十九条宿舍内所有公共设施和用品应共同使用,维护公共设施、节约用水用电,合理使用资源。
第二章宿舍费用第二十条职工入住宿舍需按规定缴纳宿舍费用。
具体标准由公司制定,并及时公布。
过渡性单身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过渡性单身职工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妥善解决我院新进单身职工短期内的住宿,院从有限的房源中调整出部分房间,改造成为过渡性单身职工公寓(以下简称“单身公寓”),实行住宿收费制度。
为规范单身公寓的使用及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单身公寓由物业管理部负责管理,并负责公寓内的公共卫生、设施的维修等日常事务。
第三条凡新进我院工作的单身职工,且原籍非成都市五城区和高新区户口的,均可申请入住单身公寓。
第四条单身公寓居住期限为3年,期满后,承租人应退出单身公寓,并到物业管理部办理退房手续。
第五条单身公寓内的设施和家具由院统一配置,属院属财产,承租人应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擅自改变公寓内的设施,若损坏所配置的家具和公寓内的其他设施应照价赔偿。
第六条单身公寓内居住的职工均应自觉遵守本管理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申请入住程序及需承担的义务第七条要求入住单身公寓的职工本人需提出书面的《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单身公寓入住申请》,由院人事管理部门和职工所在部门签署意见,物业管理部根据房源情况安置房间和床位,并办理租住手续。
承租人须签署《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单身公寓承租人入住承诺书》,办理完入住手续后,方可入住分配的房间或床位,入住后不得擅自调换,如因故确需调换,由承租人报告物业管理部,经同意后办理调换手续。
第八条单身公寓设单人间和双人间,实行住宿收费,单人间每月收房租费50元;双人间每月收取房租费30元/床。
公寓房内用电按表计量,由承租人支付费用(双人间由二人均摊,暂为一人居住的则由承租人一人承担)。
第九条凡辞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调离本院、结婚或购有政策性职工住房或院另分配有住房者,应到物业管理部办理退房手续;出国、出境或外派工作、学习超过半年的,须到物业管理部备案。
第十条公用场所的热水器、洗衣机、楼道灯等公共区域的用电、用水量按表计量收费,费用由所在楼层的承租人均摊;公寓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以及垃圾处置费每人每月12元。
职工宿舍楼管理办法范本
职工宿舍楼管理办法范本一、前言本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职工宿舍楼的管理,维护职工生活环境和权益,促进职工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二、管理机构1. 职工宿舍楼管理委员会负责职工宿舍楼的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由楼长、副楼长和若干楼层长组成。
三、职工宿舍楼的使用原则1. 职工宿舍楼仅供本单位在职员工使用,不得私自出租、转让或让与他人使用。
2. 使用宿舍的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本管理办法,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安静、文明。
四、宿舍分配与调整1. 宿舍分配原则上按岗位级别和工作年限进行划分,其中,高级职工享有优先权。
2. 宿舍调整需经单位同意,并在调整后的15天内完成整理迁移工作。
调整期间,职工应自行负责整理个人物品。
3. 被调整的职工必须按时迁出原宿舍,并将宿舍设备设施恢复原状。
五、宿舍维修及设备管理1. 职工宿舍楼每年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对宿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
2. 宿舍内设备设施故障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安排维修事宜,并及时通知职工。
3. 职工要爱护宿舍设备设施,如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报修。
六、安全与保洁管理1. 职工宿舍楼应安装适当数量和位置的消防设施,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厨房、浴室等易发生事故的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语,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
3. 职工应保持宿舍内的清洁卫生,不得堆放废物和杂物。
每周定期进行宿舍保洁,由楼层长组织实施。
七、宿舍管理的监督与奖惩1. 职工宿舍楼管理委员会对职工宿舍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宿舍的卫生状况和设备设施的使用情况。
2. 对于管理不善、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等违反管理规定的职工,将按照单位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扣发相应的奖金。
八、附则1. 本管理办法由职工宿舍楼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职工宿舍楼的使用者均应遵守。
以上即为职工宿舍楼管理办法范本,希望能够对职工宿舍楼的管理工作提供帮助和指导。
本办法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大学校区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规定
大学校区教职工公寓管理办法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大学校区教职工公寓的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寓范围
大学校区教职工公寓是指大学校区为教职工提供的住宿房屋,包括教师公寓、工作室公寓等。
第三条入住条件
1.符合入住条件的教职工可以申请入住公寓。
入住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正式聘用的教职工、大学校区内距公寓工作区域较远的教职工等。
2.入住公寓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进行不正当活动或从事不符合本地
区法律和校园条例的行为。
第四条住宿规定
1.公寓住宿时间为一年或一个学期,到期后需重新申请入住。
2.每户公寓的住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房租,不得拖欠。
3.公寓的水、电费应由住户自行承担,禁止私拉电线、管线等行为。
4.公寓内不得随意更改房屋结构、损毁公共设施等。
5.禁止在公寓内吸烟,如需吸烟请在指定区域内进行。
第五条安全管理
1.公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毒害物品等危险品。
2.公寓内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及应急设施。
3.入住公寓的住户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寓内部及大学的
安全信息。
第六条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公寓内的违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对于恶意损坏公寓设施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入住公寓的住户若未按时缴纳房租,将限制其使用公寓内的设施。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的具体实施以及需要补充完善的部分均应由相关部门制定、管理。
大学将不定期检查公寓内的流动人员和设施情况,以保障教职工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职工公寓楼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职工应保管好个人财物,防止遗失或被盗,如有发现丢失贵重物品应及时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章违纪处罚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职工公寓楼规章制度的职工,物业管理部门有权给予警告、罚款、停止公寓楼居住资格、甚至辞退处理。
第三十条对于因违纪行为导致的其他损失,职工需要进行赔偿。
第三十一条对有严重违纪行为的职工将列入 Nhomakorabea司黑名单并记录在案。
第三十二条对于有恶劣行为的职工,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理,如涉及刑事责任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职工公寓楼规章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物业管理部门共同负责管理,各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补充。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修改或删除职工公寓楼设施,不得对职工公寓楼内部进行私自装修,如有需要请向物业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改变职工公寓楼用途,不得私自将职工公寓楼分租或转借他人。
第七条禁止在职工公寓楼内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如发现有此现象将予以处理。
第二章入住管理
第八条职工在入住职工公寓楼前,需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及相关证件,经审核符合条件后方可入住。
第九条公司将分配房间供职工选择入住,员工在选择房间时需先了解房间情况,并签署相关入住协议。
第十条职工入住职工公寓楼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到并登记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职工公寓楼内严禁长时间滞留外来人员,如有外来人员需要长期居住,需提前向物业管理部门报备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四条职工在职工公寓楼居住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者意见,可以向物业管理部门或人力资源部门反映并进行处理。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3.30•【字号】郑政办〔2023〕11号•【施行日期】2023.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3〕11号郑东新区、郑州高新区、郑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内五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3月3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房源管理第三章配租管理第四章租金管理第五章运营管理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郑州市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住房吸引集聚人才作用,加强人才公寓建设和运营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关于发展人才公寓的意见〉的通知》(豫建住保〔2022〕7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人才公寓是指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为解决人才安居需求筹建的青年人才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
第三条市、区两级及管委会筹建和企事业单位自建的人才公寓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四条市政府对全市人才公寓政策、规划、筹建、配租和运营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统筹协调。
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拟订人才公寓政策,负责人才公寓项目的协调推进、配租等工作,负责组织人才公寓租金价格评估工作,开展督导考核等工作。
市发展改革部门指导管委会、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人才公寓政府筹建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工作。
市国资部门负责督促所监管的国有企业做好人才公寓的筹建、运营等有关工作。
市财政部门负责对市级政府筹集人才公寓项目给予相关补助,安排人才公寓租金评估费用。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三篇
职工公寓管理办法三篇篇一:职工公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公寓管理,切实做好职工住宿服务保障工作,营造和谐、健康、人文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住宿员工。
第二章入住范围及房间定员、物品配置标准第三条职工公寓是为解决公司员工住宿,非常住员工加班住宿或午间休息的场所。
第四条职工公寓房间定员标准:1、公司班子成员每人一间标准房;2、外聘的中层干部每人一间标准房;3、非外聘公司中层干部每两人一间标准房;4、公司一般员工每四人一间标准房;按上下铺床位布置,每人一个床位。
第五条职工公寓房间物品配置标准:1、公司班子每人配标准双人床1张,标准床垫一个,床头柜1个,双门衣橱1个,饮水机1台,电视机1台。
2、外聘中层干部配标准双人床1张,标准床垫一个,床头柜1个,双门衣橱1个,饮水机1台,电视机1台。
3、非外聘公司中层干部配置双层床2张,棉垫各一个,饮水机1台,共用学习桌1张。
4、公司一般员工每房间配3张双层床,另两个床位整齐存放个人行李物品,棉垫各一个,饮水机1台,共用学习桌1张。
(注:每个房间配笤帚、簸箕、拖把各1个,除簸箕外,笤帚、拖把以一年为周期,按以旧换新方式领用,劳保管理员有权根据上述物品的使用程度给以延期更换)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六条职工公寓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实行公寓化管理模式。
第七条员工入住审批流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查合格后或人力资源部出具入住人员名单,向办公室开具住房通知单,办公室予以安排办理入住手续。
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办理。
第八条收费管理: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的水、电费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
一般员工的水、电费及纯净水桶押金由个人承担,水、电费由水电费管理员汇总分担至个人,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扣除。
第九条职工公寓的水、电、暖房屋设施等正常维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第十条职工公寓的卫生管理及床上用品的清洗。
住宿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垃圾袋装定时放于指定地点,严禁在楼道内乱扔乱倒垃圾、堆放杂物、燃烧废纸、随地吐痰等,禁止在公寓内生火炒菜、做饭、污染环境。
公司集体公寓管理制度
公司集体公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集体公寓的管理,维护员工居住环境,保障员工的生活安全和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集体公寓是公司为员工提供的住宿场所,属于公司财产,员工居住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集体公寓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集体公寓的管理,维护秩序,处理日常事务。
第四条全体员工在公司集体公寓内享有平等的居住权益,应当相互尊重,共同维护公寓的和谐。
第五条公司集体公寓内禁止从事一切违法活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等危险物品。
第二章入住及退房流程第六条入住公司集体公寓的员工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申请,经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入住。
第七条员工入住时需填写入住登记表,并交纳相应的押金及月租等费用。
第八条入住员工需按时交纳月租,不得拖欠,逾期未交租金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条退房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向管理委员会提交退房申请,并经审核确认后方可办理离开手续。
第十条退房员工需将公寓内的物品清点归还,并经管理委员会确认后方可领回押金。
第三章公寓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集体公寓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私拉电线,不得擅自改动水电设施。
第十二条公寓内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应按规定标明应急疏散通道。
第十三条公寓内应配备相应的应急设施,如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定期进行检测维护。
第十四条公寓内如有突发火警或其他安全事件,应当及时通知管理委员会,并配合应急处置。
第四章公寓卫生管理第十五条公寓内卫生管理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第十六条公寓内禁止乱丢乱放垃圾,应当按规定时间及时清理。
第十七条公寓内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影响他人的生活质量。
第十八条公寓内如有卫生问题应当及时反映给管理委员会,共同维护公寓的整洁。
第五章公寓秩序管理第十九条公寓内严禁大声喧哗、酗酒滋事,不得干扰他人休息。
第二十条公寓内禁止擅自组织聚会、聚赌等活动,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第二十一条公寓内禁止存放违禁品,不得私自养宠物,不得擅自改变房间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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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公寓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寓式员工宿舍住宿管理, 固化员工住宿良好卫生习惯,搞好公寓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宿舍管理组织
1、集团员工宿舍由综合管理部管理。
2、男、女职工宿舍各配备一名专职管理员,对员工入住、退宿等日常工作的动态管理、安全管理、设施维修维护管理、卫生和规范管理日常检查、清洁工考勤评估考核管理、房屋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保持等工作;
3、配备1名专职清洁工负责男、女工宿舍楼道、通道卫生、各房间垃圾的清除。
对楼道、通道等公共区域和脏乱差的区域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擦洗一次。
周一至周六每天要对宿舍垃圾清除不少于两次,不得堆积;
4、员工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
5、根据管理情况,办公室管理部可以对宿舍管理员和员工公寓楼的工作进行内部动态调整。
第二章宿舍入住管理规定
1、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被公司批准入职;
(2)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及无不良嗜好。
2、员工申请入住宿舍审批手续:
(1)新入职人员到集团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新员工进入通知单》,人力资源部核签同意,凭第二联到综合部行政事务部或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2)通过审批的,把申请单送交综合管理员,由宿舍管理员电脑登记安排房间、床位,制作住宿证及填写《宿舍财物清单》并由双方签字后由宿舍管理员统一保管。
并领取钥匙;
3、其他有关规定:
(1)未办理审批手续的不得入住宿舍,特殊情况由综合部领导口头通知管理员处理。
但次日必须补办审批手续,否则不准入住;
(2)已入住员工经查不再符合住宿条件的或因严重违反公司宿舍管理制度屡教不改的,不得续住。
否则按20元/天计费,从工资中扣除。
第三章住宿安排原则
1、公司级领导及总裁特批的特殊岗位人员:一人一个房间;
2、车间、部门正副职:2人一个房间;
3、车间、部门课长及主管级:3人一个房间;
4、其他人员:一般6人一个房间;
5、若有特殊情况或情况发生大的变化,上述房间定员可作调整。
以上人员界定以综合管理部核定为准。
第四章宿舍物品配备
员工宿舍内的电视机、热水器、床、柜子、桌子、被褥等家具由煤业公司统一提供,并全部制作煤业标志及名称,按规定统一摆放。
第五章宿舍管理
1、男、女宿舍管理员24小时值班,负责维持宿舍正常秩序工作。
每天巡查各房间电器、供水设施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修;对进出宿舍的人员进行把关,对来访客人查验身份并认真做好详细登记。
严禁任何人留宿外来人员。
晚上10:30以后至早上9:00以前谢绝客人来访,并要求来访人员离开宿舍。
2、清洁工每天按规定对宿舍楼公共区域进行清洁。
宿舍楼道地面每天上、下午至少各擦洗一次,脏乱的区域增加清扫次数,每天清除垃圾不少于2次。
3、住宿员工采用轮流卫生值日方式负责室内地面、卫生间的清洁,并把垃圾装入垃圾袋或直接放到楼道垃圾桶内。
每周五中午抽时间组织全体室员开展大扫除,对地面、卫生间、墙壁及顶棚、门窗、洗衣池、柜子、桌子、空调、床上用品、生活用品等全面清洁并注意保持。
每周五下午宿舍管理员将对大扫除情况进行检查评分。
4、宿舍楼院门开放时间为早上6:30开门;8:05关门;上午11:30开门;晚上22:45关门,双休日白天正常开放,晚上照常关门。
倒班员工上下班可按门铃呼叫宿舍管理员开、关门。
5、员工活动室开放时间:晚上19:00-22:00。
宿舍管理员负责活动室开放及室内设施的管理。
第六章宿舍设备设施维修管理
1、宿舍内的设备设施出现故障需维修、更换时,本室人员应及时与宿舍管理员联系,领取并填写《宿舍维修申请单》,由宿
舍管理员分批次、不定时上报综合管理部,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
按公司基建维修程序处理。
2、设备设施维修、更换前,宿舍管理员应鉴定、划分责任,并在《宿舍维修申请单》上注明损坏原因。
如属于人为损坏的,
其维修、更换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具体责任人无法确认的,由该
房间全体人员分摊。
第七章员工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罚规定
1、实行轮流值班卫生制度,室内设一名室长负责,住宿员工每天起床后要自行整理好床铺,整齐叠放好被子及床上物品;个人物品一律要存入在个人专用柜;保持宿舍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杂物,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垃圾桶内,不准扫到楼道内或隐藏在室内;便槽要及时冲洗,洗衣池要及时清理干净;严禁乱拉绳索及在墙壁上打铁钉。
违反本规定,经劝导不改的,罚款10元/次。
宿舍管理员每周对宿舍内务检查不少于3次,在每月21日前对上月卫生检查情况男、女宿舍分类进行汇总,每月评比前3名和后3名,分别奖/惩60元、50元、40元;
2、个人行为(如看视听资料、唱歌等)不得干扰同室人员的正常作息;不得在楼道及房间内大声喧哗、吵闹;违反本规定,经劝导不改的,罚款20元/次;
3、未经宿舍管理员许可,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带入宿舍。
严禁留宿外来人员;有客人来访的,须在晚上10:30分前送离宿舍。
违反本规定,留宿外来人员的罚款5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
留宿异性的立即开除。
4、除有关人员查房、检修外,任何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员工不得进入男宿舍;员工亲友来访,除父母外,男性不得进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长时间(超过两小时)逗留;
5、禁止在宿舍内酗酒、吵闹滋事、聚众赌博。
违者罚款5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
6、爱护公司财物,对宿舍内配备设施(如桌子、椅子、玻璃、卫浴设备、门窗、柜子、床铺等)和绿化休闲设施,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员工对物品要正确使用、妥善保管保养。
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凡公司物件出现有损坏,又无人承担责任的,损坏物件的维修费则由各宿舍员工平均承担。
7、严禁出入无人宿舍,未经同意严禁擅自翻动、使用他人物品。
违反本规定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因此事被罚款3次取消住宿资格。
8、除在宿舍楼内,不得穿拖鞋、或穿背心、打赤膊、穿奇装异服等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行为进入厂区,违者罚款20元/次;违规3次以上取消住宿资格。
9、宿舍内不允许做饭。
不得私自乱拉电线,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并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违者予以没收用具并罚款50元/人·次;违规3次以上取消住宿资格。
10、不得将易燃、易爆及易腐蚀物品存放在宿舍内,违者罚款100元/次;违规3次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
11、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现金,本人证件、各种卡、贵重物品等个人财产要妥善保存好,不随意放置,丢失责任自负。
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并切断电源,钥匙不得随意借给他人,违者罚款20元/次。
12、住宿员工必须严格服从综合管理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调整、调换房间或床位。
违者罚款50元/次。
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13、禁止在阳台上摆放杂物,不得往阳台外、窗外乱扔杂物、垃圾、烟头。
违者罚款20元/次。
13、公共场所(楼道、卫生间)不能堆放个人的鞋、袜等杂物。
违者罚款20元/次。
14、养成随手关水、关电的好习惯,主动节约用水用电。
违
者罚款10元/人·次。
15、及时冲洗便池,不得将纸巾等杂物或垃圾丢弃在便池内,若造成堵塞,由当事人(找不到责任人由同寝室人员共担)承担
疏通、维修费用,并处罚10元/次。
16、对造成火灾损失者,依据公安部门鉴定由责任者承担损失,对造成重大损失事故责任者,通过公安机关将追究刑事、民事责任,并从宿舍清退。
以上各项违规罚款均由宿舍管理员呈报公司办公室确认后汇
总报人力资源部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17、各宿舍员工应互相监督,举报损坏违纪行为,凡举报属
实的,举报者奖励罚金的50%。
第八章退宿规定
1、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有权解除员工住宿资格:
(1)已不符合住宿条件的;
(2)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
(3)解职、离职或辞退的。
2、员工退宿应办理以下手续:
(1)本人填写《员工退宿申请表》交宿舍管理员;
(2)退宿人员需与宿舍管理员办理资产解除手续,须把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并一起核对《宿舍财物清单》上物品无误,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将个人物品搬出宿舍;
(3)住宿员工办理退宿手续的当天必须离开宿舍、不得再继续居住。
是离职、辞退人员的,办妥退宿手续后,宿舍管理人员才在《员工离职(辞退)表》上签字。
(4)《员工退宿申请表》由宿舍管理员签字后送办公室备案。
第九章附则
本办法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以往有关宿舍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