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度名师工程培养计划(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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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度名师工程培养计划

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重点,抓住“研训教结合”为突破点,在全校教师中树立学习意识、研究意识和发展意识,着力构建教师终身学习的机制,促进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教师群体的形成,营造教师成长氛围,搭设教师专业发展平台,引导广大教师立下志向学“名师”,积极培养成“名师”,创造条件出“名师”,特制定名师工程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实施培养、使用、储备并举的人才开发战略,建立和完善教师队伍成长的长效机制,坚持“梯次培养、引领示范”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壮大骨干教师队伍群体,在校内形成名师梯队,努力造就一支观念先进,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促进我校的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名师工程培养领导小组:

组长:黄光斌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各学科名师培养小组,具体负责名师培养工程的实施、考核工作

语文组长:

数学组长:

物理组长:

化学组长:

英语组长:

三、培养目标

坚持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选优拔尖与示范辐射相结合、机制激励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日常教学教研和个人自我提高为主,结合专家引领、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外出学习、专题研讨、组织竞赛、磨课活动等形式加大名师的培养力度。力争有18%的教师被认定为句容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5%的教师被认定为镇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名师工作室1个,特级教师后备2人。

四、培养时间:

五、实施步骤:

第一步:确定目标——培养对象根据不同级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任职条件,自己选择培养目标,做到“人人定位,人定一位”,原则上不能越级申报培养;

第二步:制定计划——培养对象确定培养目标之后,结合任职条件,分学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计划中要有具体的培养内容和月行事历,计划一式两份,本人留存一份,上交学校一份;

第三步:实践研修——培养对象结合自己任教的学科,在自己的教学岗位上进行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自主培训,按时上公开课,撰写教学反思,参与听课评课等活动。名师工作室成员和特级教师后备积极参加每次教科研活动和培训活动。

第四步:磨课训练——培养对象向教研组申请参与磨课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县、市基本功或优质课比赛。

第五步:考核评价——学期末,教科室对培养对象进行“六个一”考核:①一份培养计划、小结;②一节公开课;③一篇教学论文;④一篇教学反思;⑤一篇教学日志;⑥一次听课、评课记录。

第六步:择优推荐——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推荐培养对象参评句容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镇市级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

六、任职条件

(一)句容市级骨干教师

1.认真遵守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无有偿家教、私自办班、体罚学生等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从事本学科教学达六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带头执行任教学科课程标准,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近3年任教班级的成绩或其提高幅度在同年级同学科中处于前茅,在当地同行教师中享有较高声誉;

4.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语文老师达二级甲等以上;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较突出,近3年达到以下条件:

(1)主持或参与了一个市级(含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

(2)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参加县级以上教学论文比赛获一等奖2篇以上;(3)上过县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含送教下乡);或在县级以上优质课评比中荣获过等级奖;或作过县级以上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或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级三等奖以上;或参加过县级以上的考试命题工作。

(二)镇江市级骨干教师(句容市级学科带头人)

1.曾获得过县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2.认真遵守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无有偿家教、私自办班、体罚学生等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以上,具有中学一级以上职称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带头执行任教学科课程标准,教育教学业绩显著,近3年任教班级的成绩或其提高幅度在所在县(市、区)同年级同学科中处于前茅,在当地同行教师中享有较高声誉。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较突出,近3年达到以下条件:

(1)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了一个市级(含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并结题;

(2)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教材1部。合著者,由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2万字;或参加市级以上教学论文比赛获一等奖2篇以上;

(3)上过县级以上示范课、公开课(含送教下乡)或在县级以上优质课评比中荣获过等级奖;或作过县级以上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4)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市级一等奖以上。

(三)江苏省级骨干教师(镇江市级学科带头人)

1.曾获得过市级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2.认真遵守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无有偿家教、私自办班、体罚学生等违背师德规范的行为;

3.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具有小高级以上职称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周课时量不少于12节,校级领导不少于6节;

5.学科教学水平较高,同行公认,近3年来在县级以上范围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2次以上;或参加市级以上教具、技能、教学奖项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科研)部门表彰。

6.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近3年来主持、参与过市级课题(排名前三)研究,并结题,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作者)的论文2篇以上;或主编、参编过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教辅、教育教学论著(本人撰写的部分不少于3万字)。

7. 积极帮助青年教师和学生的成长,发挥骨干示范作用,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或学生至少有2人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科研或竞赛等方面奖项。

(四)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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