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调解纠纷回访制度
人民调解来访人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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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来访人员须知篇1:人民调解来访人员须知人民调解来访人员须知1、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章制度;2、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扩大、不缩小。
3、细心听取答复,自觉服从劝说或者处理方案;4、不得无理取闹、冲击国家机关、损坏公物、串联事;5、路费、食宿费一律自理。
篇2:人民调解协议20**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位或住址,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组。
职业:厂操作工。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现住市区镇村组。
职业:厂经营者。
纠纷简要情况:年月日晚7时左右,在厂工作时,因操作不慎被钢丝将手拉伤,造成其右手小指、无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严重后果,并因此花去医疗费共计万余元。
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
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向本调委会提出申请,要求对此事进行调解。
经调解,自愿达成如下协议:1)由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2)一次性补偿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金合计万仟元;3)与即日起终止劳动关系及工伤保险关系。
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1)本协议签定之时,由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现金万仟元。
2)在年月日前,由为付清所有的医疗费用。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持一份。
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员(签名)年月日(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篇3:人民调解制度合编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发生在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应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对于居高不下的多发性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在党政组织统一领导下,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开展对矛盾纠纷的专项治理;对群众意见大、反映强烈、集中、复杂的群体性纠纷,要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及时向基层政权组织或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党政组织做好当事人工作;对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要引导纠纷当事人通过法治的渠道来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防止久调不决导致激化。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1fa0607402768e9951e738b1.png)
人民调解工作内容及制度一、人民调解工作内容(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3、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1.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2.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3.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四)人民调解工作程序1、受理纠纷(1)受理范围。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
(2)申请方式。
当事人申请调解纠纷,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调解委员会也可主动调解。
(3)地域管辖。
民间纠纷,由纠纷当事人所在地(所在单位)或者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解。
2、调解纠纷(1)调解准备。
调查纠纷情况,对调查获得的材料进行分析判断,拟定调解纠纷的实施方案。
(2)进行调解。
一是在调解前应当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原则和效力,以及当事人在调解活动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是双方当事人陈述。
三是调解员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充分说理,耐心疏导,消除隔阂,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
(3)调解的主要方式。
①直接调解。
②公开调解与不公开调解。
③联合调解。
(4)调解期限。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
3、履行协议(1)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书面调解协议。
(2)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适时进行回访,并就履行情况作出纪录。
2024年职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3篇)
![2024年职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3篇)](https://img.taocdn.com/s3/m/136e7959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cb.png)
2024年职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对辖区实行分片负责制。
二、学习制度;调解委员会委员政治业务集中学习每月一次。
三、例会制度:调解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上月工作,明确下月任务,研究工作的重点、难点。
四、民间纠纷调解情况登记制度:纠纷登记遵循一案一记的原则,登记内容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纠纷事由;调解情况摘要;调解结果(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的主要内容)记录人签名或盖章;办结日期;⑦回访情况摘要。
五、民间纠纷排查制度;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每月一次,重点是元旦、春节、____月份和____月份,并做好记录,将统计结果和书面总结上报司法所。
六、回访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处结束的纠纷进行回访。
七、纠纷信息传递和反馈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对重大突发纠纷应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2024年职中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2)2024年职业中学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设置:设立职业中学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学校校长或者校方指定负责人组成。
调解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
2. 调解案件的受理:接受学生之间的纠纷调解申请,学生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调解委员会提交调解申请,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并开展调解工作。
3. 调解程序:调解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调解会议,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并进行合法、公正、公平的调解工作。
调解委员会工作不受时间限制,应当积极推动纠纷的解决。
4. 调解结果的执行:经过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依法由双方当事人签署协议,并监督协议的履行情况。
调解委员会可以与相关部门合作,促使协议的执行。
5. 工作报告和评估:调解委员会应当定期向学校报告工作情况,包括受理的案件数量、调解结果等。
学校应当对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进行评估,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以上是2024年职业中学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本工作制度,具体的实施细节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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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一、概述人民调解是指由社会治理参与者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和矛盾的一种公共服务机制。
为了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制定本《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本》。
二、组织与人员(一)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由司法行政机关设立,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
(二)调委会由专职调委和兼职调委组成,其中专职调委由司法行政机关选派,兼职调委由社会组织、基层群众和法律人员推荐,经调委会确认后任命。
三、程序(一)接案与登记1.当事人可通过书面、口头、电话、网络等形式提起调解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及有关证据。
2.接到调解申请后,调委会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并通知当事人约定调解时间地点。
(二)调解及协议达成1.调解由一名主任调委主持,双方当事人必须全程参与。
2.调解程序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主持人应当坚守中立立场,保障当事人的自愿和平等原则。
3.在调解过程中,主持人应当切实履行调解员职责,倾听双方诉求,引导双方寻求共同利益点,推动调解协议的达成。
4.协议达成后,由主持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每人签署一份调解协议书,并由主持人签署确认。
(三)执行与效力1.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执行双方应当自觉履行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
2.对于不履行调解协议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
四、保障措施(一)宣传教育1.调委会应当通过宣传活动、媒体报道等方式,提高人民调解的知名度和受理率。
2.加强对社会公众的调解知识普及和法律教育,提高群众对人民调解的认识和支持。
(二)培训与评估1.调委会应当定期组织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法律素养。
2.建立调解员考核评估制度,对调解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三)法律保障1.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过程中的权利,对调解员及其他参与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江口镇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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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镇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四、民间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五、人民调解庭调解纪律六、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程序八、人民调解受理范围九、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制度十、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十一、人民调解卷宗管理制度十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十三、人民调解例会制度十四、人民调解委员会信息报送制度十五、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回访制度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一、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二、不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三、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四、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工作制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二、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三、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四、通过对民间纠纷调解,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五、做好矛盾纠纷信息的统计分析,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类型、发展趋势和调解情况以及工作建议,向上级部门汇报。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一、不得徇私舞弊;二、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三、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四、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五、不得吃请受礼。
四、民间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当事人在民间纠纷调解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一)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二)要求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三)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四)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二、当事人在民间纠纷调解活动中履行以下义务:(一)如实陈述纠纷事实;(二)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三)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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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2.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并作好登记上报工作;3.各基层调解组织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每月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4.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的不安定因素认真汇总,及时调处,按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2.发生纠纷的情况。
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3.纠纷的调解过程。
包括调解纠纷的时间、地点、方式、次数、主持调解人员和参加调解人员的姓名,调解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做了哪些工作,收集了哪些证据,以及调解人早对纠纷的看法和处理意见等。
4.调解结果。
调解结果包括调解成立和不成立两种情况。
不论哪种情况,均应进行记载。
调解成立的,主要记明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调解不成立的,也应该记载不成立的主要原因。
5.对不属于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纠纷或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应注明移交的有关部门和移交的承办人。
矛盾纠纷移交、督办制度1.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对受理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分流交办;2.对应分流移交的矛盾纠纷,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填写交办单,当事人持交办单到指定单位处理;3.对于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办公室在分流交办的基础上做好协调协助,共同处理。
4.人民调解委员办公室对分流案件的调处情况随时进行督查督办,确保矛盾纠纷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得到依法、及时处理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了巩固调解成果,防止纠纷反复,而对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所进行的检查访问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或未造成者一律要执行回访制度。
特别是对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员要定期进行回访。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b43276e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53a56f0.png)
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一、积极履行人民调解工作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
各类民间纠纷,二、认真贯彻“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及时受理调解各类民间纠纷,做到“小事不出调解小组。
一般纠纷不出网格片,疑难复杂纠纷不出乡镇(社区)调委会”。
三、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道德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和制止矛盾纠纷发生。
四、加强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自觉遵守调解工作原则和纪律,不断提高法律,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
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回访、档案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学习制度一、调委会每月组织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
二、学习的主要内容:1.与人民调解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人民调解业务知识。
三、调委会应通过一会代调、观摩学习、案例讨论等多种方法和途径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和业务水平。
四、积极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回访制度一、调委会对调解的涉及多方当事人的纠纷,容易激化的纠纷,易反复的纠纷等应在调解后一段时间或协议履行时间进行回访。
二、回访要了解协议的履行情况,纠纷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当事人对调解工作的意见、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审查结果等。
三、对回访中掌握的重大情况,要现场处理,对确需汇报、研究的,应控制事态,再行上报。
四、当事人对调解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如实记录,及时研究并加以改进。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一、调委会应明确专人负责调解档案的归档、保管、借阅和保密等工作。
二、民间纠纷经调解达成书面调解协议的,调委会应在调节事务办理完毕后及时整理装订人民调解卷宗,做到一事一卷。
三、人民调解业务卷宗内容包括: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5、与当事人谈话笔录;6、调查笔录;7、证据材料;8、调解笔录;9、人民调解协议书;10、回访记录;11、其他材料。
负责人:XX联系电话:XX办公地址:XX区XX路XX号一楼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到周五及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邮编:233000。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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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一、会议学习制度为了提高调解人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保证对纠纷的正确调解,提高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人民调委会必须定期进行业务学习,每月召开一次调解会议,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且检查本月工作情况,分析纠纷动向,研究疑难纠纷调解方法,制定预防纠纷的措施。
每次学习要有文字记载,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主要内容等,要求清晰明确,调解主任每年组织调委会委员学习不少于6日,组织调解员学习不少于1日。
二、信息报告制度人民调解信息报告范围、程序、时限、方式及上报任务。
1、信息报告范围(1)因婚姻家庭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财产性纠纷、侵权纠纷等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民转刑、群体械斗、群体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2)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民间纠纷。
(3)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的动态和苗头。
(4)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案件。
(5)经调委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在诉讼阶段被人民法院撤销或认定无效的较长典型的案件。
2、信息报告程序报告一般实行逐级上报的原则,即(居)调委会——(街道)司法所——区司法局(基层科)和街道综治办。
3、信息报告时限和方式对重大矛盾纠纷的信息要以最快方式,在最短时间内(6小时)向街道司法所报告,对阶段性工作情况要及时分析、及时总结。
报告原则上采用文字材料的形式。
4、信息报告任务各调委会每月报送矛盾纠纷信息不少于1条,每年提供的典型事例材料不少于3篇。
三、纠纷登记排查制度纠纷排查制度是人民调解组织定期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摸底、登记、分类处理的一项工作制度。
调委会每周组织信息员、调委会工作人员开展一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工作。
掌握易发生纠纷的重点户、重点事、重点人的情况,调解会要区别情况处理,能够当场代解的纠纷苗头按照简易程序调解,对涉及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债务、生产经营、赔偿的纠纷按照规范程序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管理办法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1198453ff00bed5b8f31d09.png)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管理办法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矛盾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交办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同调解制度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调解工作总结评比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民事调解组织建设网络化。
、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的发生。
、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
、搞好矛盾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调处情况及建议,向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的号、号、号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并作好登记上报工作;、各基层社区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每月号、号、号报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的不安定因素认真汇总,及时调处,按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 一 )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调解室工作制度范本(2篇)
![调解室工作制度范本(2篇)](https://img.taocdn.com/s3/m/efca2b7b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525186c.png)
调解室工作制度范本1、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平等自愿,合理合法,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本原则;2、受理调解纠纷应当进行登记;3、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指定或由当事人选定一名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4、调解前应当调查核实纠纷性质、争议焦点,纠纷原因;5、调解纠纷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人民调解的性质、效力、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6、除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或当事人表示反对公开调解的纠纷外,调解纠纷可以公开进行;7、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或者当事人要求制作书面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8、调解纠纷一般在一个月内调结;9、对已调解的较复杂的民间纠纷,要定期回访,做好记录,归档卷宗。
二、人民调解庭纪律1、调解参与人应当衣着整齐,举止文明;2、调解参与人进入调解庭,不得喧哗、吵闹。
在调解主持人许可下进行发言、陈述和辩论;3、公开调解的案件,旁听公民不得大声喧哗,寻衅滋事,扰乱调解庭秩序;4、对不遵守调解庭纪律的调解参与人或旁听人员,调解主持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批语教育;5、对哄闹、冲击调解庭,造成财产损失的,除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外,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6、侮辱、诽谤、威胁、殴打调解人员或调解参与人,扰乱调解秩序情切轻微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1、不得徇私舞弊;2、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3、不得侮辱、处罚纠纷当事人;4、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5、不得吃请受礼。
调解室工作制度范本(2)调解室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调解室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权利第一条调解室的职责是通过调解的方式协助当事人解决纠纷,并促使当事人和谐相处。
第二条调解室的权利是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并根据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供调解意见和建议。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2篇)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2篇)](https://img.taocdn.com/s3/m/afa35320f342336c1eb91a37f111f18583d00c8f.png)
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制度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1、调解各类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和减少民间纠纷发生。
3、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节工作情况。
4、指导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____工作。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职责1、支持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工作2、____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向乡镇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人民调解工作,情况和重大纠纷信息。
3、传达、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知识、要求及工作安排部署等。
4、____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调解水平。
5、指导村级调解____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6、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提出正确、合理的工作建议和思路,履行好助手的职责2、主任抓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____建设、作风建设,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3、协助主任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总结交流典型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4、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民调解工作职责1、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
2、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程序1、当事人提请处理的民间纠纷,由当时人户籍所在地活着居住地的人民政府手里,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跨地区的民间纠纷,由当事人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协商手里,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受理民间纠纷,应当有一方当时人的申请,申请可以采用口头活着书面方式,并有明确的对方当事人和申请事项、事实根据。
3、一方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纠纷,以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处理过,当时人没有提出新的事实和理由的纠纷,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不予受理。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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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范文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
“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经常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4、调查了解并及时掌握每个家庭及其它不安全因素,做到经常分析、研究、及时进行教育,及时化解,使一般纠纷不出单位,重大纠纷及时报告。
5、建立调解登记薄,做到调解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使调解工作逐渐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6、调解委员会要经常组织调解人员进行学习有关党的方针、政策、熟悉调解工作。
7、调解人员要经常深入群众,工作要扎实,方法要灵活,头脑要清醒,政策要明确。
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1、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民事调解组织建设网络化。
2、及时发现,依法调解,妥善处理和疏导矛盾纠纷,减少诉讼,防止矛盾激化,避免民转刑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的发生。
3、通过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居民遵纪法,尊重社会公德,努力减少民间纠纷的发生。
4、搞好矛盾纠纷信息工作,及时将辖区内民间纠纷的发生、发展和调处情况及建议,向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各矛盾纠纷调处机构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及时排查处理各类不安定因素;2、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实行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的____号、____号、____号对辖区矛盾纠纷进行集中排查,并作好登记上报工作;3、各基层社区定期排查与不定期排查的结果,每月____号、____号、____号报城区办事处调处中心;4、各排查单位将排查的不安定因素认真汇总,及时调处,按时上报,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矛盾纠纷登记制度(一)、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家庭住址等。
(二)、发生纠纷的情况。
包括发生纠纷的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和要求等。
信访事项调解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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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事项调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访事项调解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开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信访事项调解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信访事项调解工作。
第四条信访事项调解工作应当建立和完善排查、接访、调解、回访、通报、督办等制度,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二、信访事项调解机构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设立信访事项调解室,负责信访事项的调解工作。
第六条信访事项调解室应当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的调解员,负责信访事项的调解工作。
第七条信访事项调解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正、公平、公正地进行调解工作。
三、信访事项调解程序第八条信访事项调解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接收信访事项,对信访事项进行登记;(二)对信访事项进行排查,了解信访事项的实际情况;(三)与信访人沟通,听取信访人的诉求和意见;(四)根据信访人的诉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解;(五)达成调解协议的,制作调解协议书,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六)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信访事项调解工作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情况复杂的,经调解员团长批准,可以延长 15 个工作日。
四、信访事项调解协议的履行和监督第十条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书约定的义务。
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撤回信访事项的,视为对调解协议的认可。
第十二条信访事项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当事人有违反调解协议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并可以请求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五、信访事项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第十三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信访事项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确保信访事项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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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
基层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司法助理员负责。
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1、严格遵循调解工作职责,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进行调解;坚持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2、尽职尽责,满腔热情地调解民间纠纷,做到秉公调解。
3、注重调解工作方法,深入调查研究,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坚持进行说服教育、耐心疏导、以理服人,切忌主观臆断、偏听偏信。
4、积极为民排忧解难,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不出现因调解、疏导不力而激化为刑事案件现象。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任务、工作目标
工作任务:
1、调解民间纠纷,防止纠纷激化;
2、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3、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基层人民政府反映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1。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3016932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d2.png)
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XXX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提高人民调解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一)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三)向社区居民委员会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的情况。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公德进行调解;(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人民调解工作守则(一)人民调解员要认真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调解工作要领,熟练掌握调解过程当中应掌握的进展以及导向技巧,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熟练掌握和和运用依法调解的方法,在通知当事人到庭调解前要熟悉案情,深入调解研究,进行实地考察,掌握事情真相,取证记录,对物证、书证及时收集、备案,以利于在调解中及时说服、劝导、教育有过错或过失的一方当事人以及应当所负的责任。
(三)调解员调解前要宣布规律和给当事人提出具体请求,以防止出现盲目现象和意想不到的情况。
视情节宣布休庭和下次开庭的工夫,对调解成功的案件所达成的协议要签字盖印以示负责。
(四)调解员要公正、公平,以理服人、以法教人,不徇私枉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四、人民调解工作纪律(一)自觉接受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管理。
(二)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解决矛盾问题和调处纠纷。
(三)XXX秉公舞弊。
(四)不得对当事人进行压制和打击报复。
(五)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
(六)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七)不得收受当事人的礼品和馈赠,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吃请。
(八)对当事人要热情接待,做到以法教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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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一、纠纷受理登记制度1、审核调解申请人主体资格,指导当事人填写纠纷调解申请表;2、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进行客观、详实记录;3、对即将激化的纠纷,可在稳定事态发展的基础上先行调解,而后补办纠纷登记手续;4、登记的内容应包括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纠纷事由、调解请求事项、登记人签名或盖章、登记日期等;5、及时确定调解人员;6、重大、复杂纠纷,及时向调委会主任报告。
二、重大和复杂纠纷集体研究制度遇到重大和复杂纠纷,要召开调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分析案情,研究调解方案和协调、处置措施,预防矛盾激化和发生突发事件。
重大和复杂纠纷主要是:对社会产生较大影响的纠纷;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的纠纷;已经激化或可能激化的纠纷;领导批转要求调解处理的纠纷;案情复杂难以认定责任、双方争执不下的纠纷等。
三、工作报告制度(一)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坚持每季度向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汇报一次纠纷情况分析和调解工作情况。
(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专职调解员,应坚持每月调解工作会议汇报工作;遇有重大、复杂纠纷及时报告。
(三)调解联络员应主动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专职调解员保持工作联系,对不能自行化解的纠纷应及时报告并引导患方当事人申请调解,及时汇报本单位纠纷调解和预防工作情况。
四、统计上报制度1、每月统计医患纠纷排查调处情况,每月1日前上报县司法局基层科和县卫生局医政科;2、每季度统计医患纠纷发案情况,分析纠纷类型、特点,分类统计,并提出预防纠纷的方案、措施;3、每半年、每年度,统计出半年、全年医患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并上报县司法局基层科和县卫生局医政科;4、统计工作要实事求是,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反映情况。
五、医患纠纷调委会学习例会制度1、医患纠纷调委会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会议,总结研究当月工作情况,半年一小结,全年一总评。
2、学习有关调解政策规定和业务知识。
3、研究发生和调解纠纷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哪些调解工作制度?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哪些调解工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af23824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3d32151.png)
⼈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健全哪些调解⼯作制度?⼈民调解法第⼗⼀条规定,⼈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健全各项调解⼯作制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制度建设是⼈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开展⼈民调解活动的重要保障,也是⼈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民调解⼯作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逐步形成了⼀整套⾏之有效的制度,司法部《⼈民调解⼯作若⼲规定》进⾏了具体规定。
⼀般来说,⼈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建⽴健全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是岗位责任制度。
岗位责任制度是⼈民调解委员会各项⼯作制度建设的核⼼内容,是通过明确调解员的责任,确定具体任务,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考核奖惩。
⼆是纠纷登记制度。
纠纷登记是⼈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的依据,⼈民调解委员会对纠纷当事⼈的⼝头申请、书⾯申请或者主动介⼊调解纠纷的情况都应当进⾏登记。
纠纷登记应当记明当事⼈姓名、性别、年龄、⼯作单位、家庭住址、纠纷事由,记录⼈签名或盖章,登记⽇期等。
⼈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设⽴专门的纠纷登记簿,定期汇总报送司法⾏政机关。
三是统计制度。
统计制度是⼈民调解委员会的⼀项基本的⼯作制度,对全⾯真实反映⼈民调解⼯作成效,检查⼈民调解⼯作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分析⽭盾纠纷发⽣、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发现⼈民调解⼯作中的问题等具有重要意义。
⼈民调解委员会应当确定专门的统计⼈员,设⽴各类统计台账,按照司法⾏政机关发放的统计报表项⽬认真填报,及时汇总上报。
四是⽂书档案管理制度。
调解⽂书包括纠纷登记的原始记录、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以及调委会对调解未成功纠纷的处理意见和各种证明材料。
建⽴⽂书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设⽴保管⼈员,规定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做好调解⽂书的审查、装订。
调解⽂书应当⼀事⼀卷,装订成册,⼀般保管期限为三年。
五是回访制度。
回访制度是⼈民调解委员会对已调解结案的纠纷,特别是⽐较复杂、可能出现反复的纠纷进⾏⾛访,了解相关情况的制度。
⼈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回访⼯作可以及时了解掌握纠纷解决情况,发现调解⼯作不⾜,帮助督促当事⼈履⾏调解协议,发现和排除妨碍调解协议履⾏的隐患。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四篇)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四篇)](https://img.taocdn.com/s3/m/d93a37a9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cd143f6.png)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金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人民解委员会主要职责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矛盾纠纷登记制度矛盾纠纷交办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共同调解制度矛盾纠纷调处回访制度调解工作总结评比制度人民调解委员会岗位责任制度为完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素质,规范依法调解,切实发挥基层调委会在地方稳定中的作用,金地社区调委会对人民调解工作制定岗位责任制度。
1、在辖区内全面实行责任制,年初与各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登记,年终进行考核,结果纳入对片区调委会总体考核之中。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培训调解员、建立完善调解防范网络,参与直接疏导化解疑难纠纷。
3、工作站站长兼任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全面工作,社区开展调委会负责调解或参与辖区内疑难民间纠纷的调解;协助社区工作站化解疑难问题和参与综合治理、信访等工作。
4、委员兼任社区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受理的民间纠纷;负责对片区调委会指导,要深入基层、了解基层,精通业务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指导管理调委会工作;指导和参与基层调委会的疑难纠纷的调解。
5、基层调委会全面实行主任负责制,负责全面工作。
调解员采取包段、包片等责任包干的工作岗位。
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及例会制度一、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应当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全体调解员、矛盾纠纷信息员会议,组织学习有关政治、业务知识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及时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
二、每月进行一次工作分析例会,对本辖区、本单位的社会矛盾和民间纠纷进行一次预防、排查和调处工作的分析,进行交流、讨论民调工作方法,不断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三、每月、每季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资料,做好半年和年终工作总结。
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制度(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各项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组织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组成,设置办公室、人民调解员队伍等,以确保调解工作的有序进行。
两见面一回访制度
![两见面一回访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ea5186f2f3f5727a5e9856a561252d380eb20e7.png)
两见面一回访制度两见面一回访制度是做什么的?这里主要介绍的是河南省基层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有关内容。
首先,我想说的是:它不仅仅是维稳和谐的方式之一,更重要的是让群众从中受益,减少了对政府部门的误会,也同时提高了公安机关的办案效率,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第二点就是当前我国大力倡导的“社区矫正”方针以及规章制度,为缓刑犯,假释犯,监外执行人员等的教育改造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作用!最后想说的就是:只要能够帮助群众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他们的思想转变,使其早日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这样做也算没白忙活一场吧!“两见面一回访”应该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标准流程吧!它包括两个步骤——“入户走访、见面谈话”和一次对受害者亲属的“回访”。
“入户走访、见面谈话”,既是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建设的重要举措,又是“双向四步”工作法的具体实践。
因此,应坚持经常性与阶段性相结合、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依靠群众和发动群众相结合、总结经验和推广典型相结合的原则,将每月2天“三同步”(与居民同步上班、同步下班、同步放学)与“一上岗”(调解员专职负责接待当事人来访)融入“两见面”过程。
在实施方式上可采取全体社区调委会成员“集体见面”,党支部书记“代表见面”,老年调解员“互见”,志愿者“陪见”,青年人“带领见面”等多种形式,根据不同情况灵活运用。
我们在宣传上都知道要开展家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但却忽视了家庭矛盾纠纷对于整个社会和谐的影响,认为只要对我们城市市民来讲就不需要了解那些农村土方法了。
我们还缺乏的就是真正懂得如何去做好我们自己本职工作。
我们今后应该向周围乡镇单位多请教,多问,把家庭纠纷调节方面的技巧交给各个行业领域的人员,达到双赢。
虽然现在离老百姓的距离越来越远了,但是心贴近了许多,从现在起我们决定抛弃那套冷漠无情的调解方法。
“一回访”即:定期进行电话联系或信件沟通,及时掌握群众思想状态和家庭纠纷动态,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未化解矛盾隐患的监控,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措施,努力将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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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调解纠纷回访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对于纠纷调解已达成者或未达成者一律要执行回访制度。
特别是对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员要定期进行回访。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纠纷回访过程中,及时发现,纠正调解工作中的错误,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联系群众,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巩固调解成果。
(三)、回访的对象主要是当事人和知情人,听取他们的意见。
同时,要注意收集群众的反映,以便全面了解情况。
(四)、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进行回访时,要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继续进行法制宣传与道德教育等思想工作,督促双方履行协议。
(五)、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在结束调解后,人民调解员应主动上门回访纠纷当事人,了解矛盾纠纷解决与否及发展动态,劝告当事人冷静、理智、正确对待,依法办事,不可感情用事,扩大纠纷事态,以防止纠纷的扩大、激化或转化。
(六)、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每次回访必须有详细的回访记录并存档。
记录内容包括:回访时间、地点、人民调解员姓名、当事人基本情况、纠纷现状、有无反复或扩大、激化、转化苗头、人民调解员或委员会处理方案、调委会主任签名、调委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