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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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总结(五)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五)

环境影响评价总结第一章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第一节环境1、环境的概念。

以人类社会为主体的外部世界的总体。

2、环境的根本特性。

整体性与区域性、变动性与稳定性、资源性与价值性。

整体性是根本特性,变动性和稳定性相辅相成,环境资源包括物质性和非物质性。

环境的整体性:又称环境的系统性,是指各环境要素或环境各组成局部之间,因有其相互确定的数量与空间位置,并以特定的相互作用而构成的具有特点构造和功能的系统。

变动性:指在自然的,人类社会行为的,或两者共同的作用下,环境内部构造和外在状态处于不断变化中。

稳定性。

环境系统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功能。

第二节环境影响 1、环境影响。

是指人类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的效应。

2、环境影响分类按来源分类为直接影响(实质是单项活动影响的叠加和扩大)、间接影响、累积影响。

直接影响是指由于人类活动的结果而对人类社会或其他环境的直接作用,而由这种直接作用诱发的其他后续结果那么为间接影响。

累积影响是当一项活动与其他过去、现在及可以合理预见的将来活动结合在一起时,因影响的增加而产生的对环境的影响。

环境影响分类按影响效果分类为有利影响、不利影响。

环境影响分类按影响程度分类为可恢复影响、不可恢复影响。

第三节环境影响评价1、环境影响评价。

是指对拟议中的建立工程、区域开发方案和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展系统性的识别、预测和评估。

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到达更具环境形容性的人类活动。

2、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单的说,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书面总结。

3、筛选。

是指确定一项拟议活动是否需要进展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

4、划分范围。

指在确定了一项拟议活动应进展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价以后,进一步确定影响评价应关注的问题,并识别其中的主要问题。

5、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的内容。

建立工程概况;建立工程周围环境状况;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对建立工程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技术方法
2005 32 案例 2006 37
2
一、环境标准体系
(一)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
(1)熟悉国家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 (2)熟悉(了解)我国现行的主要环境影响 评价技术导则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p15 (3)(加)了解国家颁布的主要环境质量标 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P13- p15

对每一个具体的建设项目而言,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 的等级不一定相同,也不一定要包含所有的单项环境 影响评价
15
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熟悉(掌握)环境 影响报告书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1/2 p30

内容
(1)总则; (2)建设项目概况; (3)工程分析; (4)建设项目周围地区的环境现状; (5)环境影响预测; (6)评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 (7)环境保护措施的评述及技术经济论证,提出各 项措施的投资估算; (8)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9)环境监测制度及环境管理、环境规划的建议; (10)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
和完善
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
境标准执行
8
(2)熟悉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 间的关系 p8
标准的等级跟着功能区走。
环境质量一般分等级,与环境功能区类别
相对应。高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严格;反 之则宽松一些。
–例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三类)与对应 的标准等级(三个级别) –例2: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分类(五类) 及对应标准等级(五个级别)
17
4.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
(1)了解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应遵循的基本 原则; (2)熟悉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阶段划分; (3)掌握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对象及要求; (4)掌握(熟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重点; (5)(加)熟悉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方法 与特点。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非正常工况分析 对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的开车、 停车、检修、一般性事故和漏泄等情况时的污染物 不正常排放进行分析,找出这类排放的来源、发生 的可能性及发生的频率等。
▪ 宏观背景分析、总图布置方案分析、生态影响因素分析 35
(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重点(掌握) ▪ 工程分析重点是通过工艺过程分析、核算,确定污染源
▪ (3)总纲反映环评技术导则的共性部分,是 考试最易触及和案例灵活应用的
▪ (4)但总纲颁布时间早,已不适应目前法律 法规、有关政策和环评技术的要求,现修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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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1、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熟悉) ▪ 3.1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噪声标准值也分为五类。
17
注意:
▪ 同一水域兼有多类使用功能的,执行最高功 能类别对应的标准值(从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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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 关系
▪ 环境质量标准是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目标和依据;
▪ 两者是环境标准体系的主体与核心内容,集 中体现了其基本功能,是实现其目标的基本 途径和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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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功能区和环境质量标准之间的关系(熟悉)
▪ 环境质量一般分等级,与环境功能区类别相对应。 高功能区环境质量要求严格;反之则宽松
▪ 高功高标,低功低标 ▪ 例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成三类(一~三类区),空气
质量标准分成三级; 例2: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分为五类(Ⅰ~Ⅴ类),地表
水环境质量基本项目标准分为五类; 例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分为五类(0~4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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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现状调查
(1)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现状调查的一般原则 (熟悉)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点,结合各单项影响评价的工作等 级,确定各环境要素的现状调查范围,并筛选出应调查的有关参

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最新)

环评技术导则与标准(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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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第一章环境标准体系(一)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环境标准体系环境保护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环境保护部标准。

•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

由省、自治区、自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己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于国家环境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环境标准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环境空气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分级•功能区分类:一类区;二类区。

•标准分级;一类区适适一级浓度标准;二类区适用二级浓度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分类和标准值•功能区分类:Ⅰ、Ⅱ、Ⅲ、Ⅳ、Ⅴ类。

•标准分级:五类。

•声环境功能区的分类和标准值•功能区分类:0—4类。

•标准分级:五类。

第二章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熟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即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制订工作方案;•第二阶段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简述我国现行的环境标准体系。

简述我国现行的环境标准体系。

简述我国现行的环境标准体系。

我国现行的环境标准体系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一套衡量和管理环境质量的准则和规范。

这个体系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
1. 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水环境质量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等。

这些标准规定了各类环境介质中污染物的允许排放浓度,以及环境质量评价和监测方法。

2. 污染物排放标准: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制定了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各类污染物排放的限值,以保证企业的生产活动不会对环境造成过大的污染。

3. 排污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及环境污染的企业和单位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即企业在获得排污许可证后,才能合法地进行排污活动。

4.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为了防止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破坏,我国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标准,要求对重要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

5. 企业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我国鼓励企业建立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通过认证机构的审核,对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颁发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鼓励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和提高环境绩效。

通过实施这一环境标准体系,我国可以监测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质量,促进可持续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体系

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体系

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体系 Updated by Jack on December 25,2020 at 10:00 am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体系一、环境标准的概念和作用1.环境标准的概念环境标准是为了防止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群健康,对环境保工作中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所做的规定。

具体讲,环境标准是为了保护人群健康、社会物质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对环境结构和状态,在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由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批准的技术规范。

环境标准是随着环境问题的产生而出现的,随着科技进步和环境科学的发展,环境标准也随之而发展,其种类和数量也越来越多。

我国环境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即: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按其内容和性质,可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方法标准、标准样品标准和基础标准等。

我国环境标准体系分为两级六类(国家和地方两级,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地方污染排放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国家环境方法标准、国家环境物质标准、国家环境保护行业六类)。

2.环境标准在环境保护中所起的作用⑴环境标准是制定环境规划和环境计划的主要依据⑵环境标准是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绳⑶环境标准是环境管理的技术基础⑷环境标准是提高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3.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⑴制定标准应遵循的原则①符合国情,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可行;②建立在科学试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保证科学性和严肃性;③与其他法律、法规等相协调配套;④保持相对稳定性,及时合理修订;⑤积极采用国际环境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

⑵制定环境标准的程序①组成多学科编制组,制定工作计划②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③综合分析,初步拟定分级标准值④进行可行性调查、验证⑤审批和颁布⑶环境标准的监督实施环境标准颁布后,各级环保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地市县环保局负责对本行政区环境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并通过环保局监测站具体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标准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简称EIA)是一种衡量项目对环境影响的评估方法,主要用于判断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供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建议。

为确保EIA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制定了一系列的环境影响评价标准,以规范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

本文将重点讨论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原则和原则标准1. 公众参与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当确保公众参与,采纳公众意见,并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2. 可行性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在项目决策制定之前,并结合可操作性的技术和成本条件进行。

3. 部门协调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当保证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确保评价结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 阶段性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在项目所有阶段进行,包括前期评价、设计评价、施工评价和运营评价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1. 项目描述:对待评价项目的概况、目标、技术方案等进行详细描述,包括项目的规模、地理位置、设计要求等。

2. 环境质量评价:对项目可能引起的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扩散范围等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3. 环境影响辨识: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辨识和预测,包括对大气、水体、土壤、噪声等方面的影响评估。

4. 生态环境评估:评估项目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包括对生物多样性、自然保护区和敏感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

5. 环境风险评估:评估项目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包括自然灾害、事故及其他环境紧急情况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6. 环境管理措施:提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保护措施,包括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修复等方面的建议措施。

7. 社会经济影响评价:对项目对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影响进行评估,包括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就业、收入等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要求1. 评价过程的透明性:评价报告应当包括项目背景、评价范围、评价方法、主要评价结果和结论等,确保评价过程的透明性。

环境评价的标准

环境评价的标准

环境评价的标准环境评价是对特定项目或活动对环境影响进行评估的过程,通过量化和定性分析,以科学的方式评估项目的环境效应。

为了确保评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环境评价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

本文将介绍环境评价的标准及其重要性。

一、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概述环境影响评价必须遵守一定的标准,以确保评价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以下是环境评价的标准概述:1. 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环境评价应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各国和地区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和程序都有所不同,因此评价的过程和结果必须符合当地相关法规的要求。

2.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ISO 14001是国际上广泛认可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它规定了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符合ISO 14001标准可以提高评价的可靠性和可比性。

3. 国际标准:国际上还存在其他一些环境评价的标准,如国际金融公司(IFC)的环境和社会规定、世界银行的环境评估政策等。

这些国际标准通常适用于跨国公司的投资项目,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二、环境评价标准的重要性环境评价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对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以下是其重要性的几个方面:1. 保护生态环境:环境评价的标准可以帮助评估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程度,通过合理的环境管理和控制措施,减少对生态系统的破坏,保护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

2. 预防环境污染:通过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评估,可以预测和预防潜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因此能够更好地规划和设计项目,减少环境污染的风险。

3. 促进可持续发展:环境评价标准考虑了项目的可持续性,通过评估项目对环境、经济和社会的综合影响,协助决策者制定可持续发展策略和政策。

4. 政府监管的依据:环境评价标准为政府监管提供了依据,有助于监管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批和监督,并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采取相应的处罚和整改措施。

三、环境评价标准的具体内容环境评价标准的具体内容可能因项目类型和区域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1. 空气质量评估:评估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如排放物的种类和浓度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017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017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017版】一、环境标准体系(一)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1.熟悉国家环境标准的分类及各自的特点(分级、分类)⑴国家环境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

①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

②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③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④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⑤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⑵地方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近年来为控制环境质量的恶化趋势,一些地方已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地方环境标准。

①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②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备案;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⑶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

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对还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2.熟悉我国现行的主要EIA技术导则的种类及其应用范围⑴《EIA技术导则—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87—2002:适用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的新建、迁建、改扩建工程的EIA项目。

⑵《EIA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适用于水利行业的防洪、水电、灌溉、供水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EIA。

其他行业同类工程和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⑶《EIA技术导则—石油化工CP》HJ/T89—2003:石油化工CP是指以石油和石油气(包括天然气和煤厂气)为原料,从事炼油、化工、化纤和化肥生产以及相关的储存、运输、科研等CP。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EIA。

环境影响评价课件

环境影响评价课件

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分析评价方法[1]BR>第一章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是投资项目外部性影响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审查项目需要重点关注的内容,在投资项目前期论证咨询中占有重要地位。

为保护环境及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对于可能对环境产生重要影响的建设,包括政府投资及企业投资项目,都应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的角度进行分析评价。

本章阐述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要求。

一、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和标准体系(一)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体系1.综合性法律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第一次用法律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我国开始确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989年颁布并于199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一步用法律确立和规范了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2002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用法律把环境影响评价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拓展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使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跃上新台阶。

2.单行法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陆续颁布各项环境保护单行法,如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修订)、198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2007年两次修订)、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1995年、2000年两次修订)、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年修订)、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都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具体条文规定。

颁布的自然资源保护法律,如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修订)、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修订)、1988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修订)、199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修订)和2001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也有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复习题加答案

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复习题加答案

环境影响评价复习题加答案1、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体系中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之间、综合性标准与行业性标准间是何种关系?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即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2、我国环境标准体系有哪些组成?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环境保护部标准。

国家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

地方环境标准包括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3、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点及作用?A(I)具有法律强制性;(2)纳入基本建设程序;(3)对建设项目和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4)分类管理;(5)评价资格实行审核认定制;(6)公众参与制度;(7)跟踪评价和后评价B(I)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

(2)指导环境保护设计。

(3)为区域的杜会经济发展提供导向。

(4)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

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环境敏感区有哪些?(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草原、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天然渔场、资源性缺水地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封闭及半封闭海域、富营养化水域;(3)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具有特殊历史、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

5、以固定声源为主的建设项目,如何确定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①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一般以建设项目边界向外200m为评价范围;②二级、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和相邻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及敏感目标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

环境影响评价复习知识点

环境影响评价复习知识点

环境影响评价复习知识点第一章:环境影响评价概述1.基本概念:A.自然因素的总体称为自然环境,社会因素的总体称为社会环境B.环境的基本特征:整体性与区域性、变动性与稳定性、资源性和价值性C.环境影响:人类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的效应。

环境影响的概念包括人类活动对环境的作用和环境对人类的反作用两个层次。

D.环境影响评价: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质量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按评价对象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按环境要素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开、公正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功能:预测、选择、导向(核心)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法律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制度A.第一个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69年)B.在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时,必须提出对环境影响的报告书,经环境保护部门和其他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 (1979年) C.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确立环评制度D.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并于从2003年9月1日正式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入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E.2004年,人事部、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建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F.环境保护法律:环境保护综合法、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相关法G.《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它是指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极为重要和可操作性强的行政法规。

3.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点:具有法律强制性、纳入基本建设程序(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针对建设项目环评)、分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必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可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可只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与标准体系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的概念与标准体系
对影响预测的结果进行显著性分析、人为地判别可否接受的 过程。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影响评价是在工程分析、生态系统 现状调查和评价、影响预测的基础上,以 法规、标准为依据,解释拟建设项目对生 态系统影响的重大性,同时辨识敏感对象 对污染物排放和环境条件变化的反应,并 且提出削减影响和保护生态系统的措施。
(1)生态学评估指标与基准 是从生态学角度判断所产生的影响可否为生态所接受。在 生态学评估中,避免物种濒危和灭绝是基本原则。相应地可形成灭绝风险、种群活力、 最小可存活种群、有效种群、最小生境区(面积)等评估指标和技术.也可评估出最重要 生境区、最重要生态系统等以及需要优先保护的生态系统、生境和生物种群。生态学评 估是一种客观科学的评估,反映影响的真实性.也是最重要的评估指标:
(3)政策与战略作为评估指标与基准
(4)以环境保护法规和资源保护法规作为评估基准 依据法律和规划进行评估,主要需 注意法定的保护目标和保护级别,注意法规禁止的行为和活动、法律规定的重要界限等。
(5)以经济价值的损益和得失作为评估指标和标准 由于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与社会经 济的关系极其密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既是环境评价 的目的,也是提高环保措施可行性的重要方面,应综合考虑环境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关系。经济学评估不仅评估价值大小与得失,还有经济重要度评价问题,如稀缺性、唯 一性以及基本生存资源等,都具有较高的重要值。
(2)生物组成的协调性 生物之问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形成了相生相克关 系.而这种平衡一旦被破坏,会使生态系统发生巨大改变。
(3)保护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包括基因(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 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生物多样性是生态系统趋于稳定的重要因素之 一.其保护已被列为全球重大环境目标之一。

2023年环评师导则与标准第讲第一节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及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新版

2023年环评师导则与标准第讲第一节环境标准体系的构成及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新版

大纲将教材所有内容分为四个部分, 即: 一、环境原则体系;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三、环境质量原则;四、污染物排放原则。

一、环境原则体系(2023年考试大纲旳规定与2023年完全相似)环境原则是为了防治环境污染, 维护生态平衡, 保护人群健康, 对环境保护工作中需要统一旳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规定所做旳规定。

环境原则属于技术法规, 具有强制性, 必须执行。

多种不一样环境原则依其性质功能及其客观旳内在联络, 互相依存、互相衔接、互相补充、互相制约所构成旳一种有机整体, 即环境原则体系。

(一)环境原则体系旳构成1.熟悉国家环境原则旳分类及各自旳特点所谓旳分级就是环境原则分为国家环境原则、地方环境原则和环境保护部原则(23年此前被称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则)。

1.1国家环境原则国家环境原则包括国家环境质量原则、国家污染物排放原则、国家环境监测措施原则、国家环境原则样品原则、国家环境基础原则。

1.1.1国家环境质量原则: 为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 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 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原因所作旳限制性规定。

国家环境质量原则是一定期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旳原则, 是环境质量旳目旳原则。

1.1.2国家污染物排放原则: 根据国家环境质量原则, 以及合用旳污染控制技术, 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 对排入环境旳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旳多种原因所作旳限制性规定, 是对污染源控制旳原则。

1.1.3国家环境监测措施原则: 为检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 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作旳统一规定。

环境监测中最常见旳是分析措施、测定措施、采样措施。

1.1.4国家环境原则样品原则:为保证环境检测数据旳精确、可靠, 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旳材料、实物样品, 制定旳原则物质。

原则样品原则在环境管理中起着尤其旳作用:可用来评价分析仪器、鉴别其敏捷度;评价分析者旳技术, 使操作技术规范化。

1.1.5国家环境基础原则:对环境原则工作中, 对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及信息编码等作旳统一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一)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定义、结构、分类及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一)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定义、结构、分类及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

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的要素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生态环境 标准体系的主体,它们是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的核心内容;环境基础类标准是生 态环境标准体系的基础;环境监测类标准、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构成生态环境 标准体系的支持系统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
生态环境质量标准一般分等级与环境功能区类别相对应。高功能区生态环境 质量要求严格,低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要求宽松一些
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的结构
生态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标准、国家生态环境基础标准和国家生 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统一编号GB、GB/T、HJ或HJ/T。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在 全国范围或者标准指定区域范围执行 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包括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地方其他生态环境标准,统一编号DB。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在发布该标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或者标准指定区域范围执行 有地方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地方生态环境风险管控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 准的地方,应当依法优先执行地方标准
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的分类
(5)生态环境基础标准 为统一规范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技术工作和生态环境管理工作中具有通用指 导意义的技术要求,特制定生态环境基础标准 生态环境基础标准包括生态环境标准制定技术导则,生态环境通用术语、图 形符号、编码和代号(代码)及其相应的编制规则等
生态环境标准体系的分类
(6)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为规范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 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安全、声与振动、 自然生态和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的管理技术指南、导则、规程、规范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属于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由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 术导则和建设项目环境与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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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的标准体系2016中石油安全工程张益人一、环境标准体系结构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

国家级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国家环境基础标准以及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地方级包括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1)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了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是一定时期内衡量环境优劣程度的标准,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环境质量的目标标准。

(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是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

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3)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做的统一规定(是指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试验方法、检验方法、产方法、操作方法等所做的统一规定)。

环境监测中最常见的是分析方法、测定方法、采样方法。

(4)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而制定的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在环境管理中起着特别的作用:可用来评价分析仪器、鉴别其灵敏度;评价分析者的技术,使操作技术规范化。

(5)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对环境标准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及信息编码等所做的统一规定。

(6)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除上述环境标准外,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对还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包括:执行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监测技术、环境区划、规划的技术要求、规范、导则等等)。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般可分为各环境要素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各专项或专题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等。

2.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环境标准是对国家环境标准的补充和完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近年来为控制环境质量的恶化趋势,一些地方已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地方环境标准。

(1)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出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并报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b)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机动车船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须报经国务院批准。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它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环境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

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环境标准,推荐性环境标准被强制标准引用,也必须强制执行。

二、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1.国家环境标准与地方环境标准的关系执行上,地方环境标准优先于国家环境标准执行。

2.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之间的关系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跨行业综合性排放标准(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如: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即:有行业性排放标准的执行行业排放标准,没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3.环境标准体系的体系要素一方面,由于环境的复杂多样性,这使得在环境保护领域中需要建立针对不同对象的环境标准,因而它们各具有不同的内容用途、性质特点等;另一方面,为使不同种类的环境标准有效地完成环境管理的总体目标,又需要科学地从环境管理的目的对象、作用方式出发,合理地组织协调各种标准,使其互相支持,相互匹配以发挥标准系统的综合作用。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标准体系的主体,它们是环境标准体系的核心内容,从环境监督管理的要求上集中体现了环境标准体系的基本功能,是实现环境标准体系目标的基本途径和表现。

环境基础标准是环境标准体系的基础。

是环境标准的“标准”,它对统一、规范环境标准的制定、执行具有指导的作用,是环境标准体系的基石。

环境方法标准、环境标准样品标准构成环境标准体系的支持系统。

它们直接服务于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内容上的配套补充以及环境质量标准与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执行的技术保证。

三、污染物排放标准与环境功能区之间的关系过去,对于水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部分是分级别的,分别对应于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处在高功能区的污染源执行严格的排放限值,处在低功能区的污染源执行宽松的排放限值。

目前,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思路有所调整。

首先排放标准限值建立在经济可行的控制技术基础上,不分级别。

制定国家排放标准时,明确以技术为依据,采用“污染物达标技术”,即现有源以现阶段所能达到的经济可行的最佳实用控制技术为标准的制定依据。

国家排放标准不分级别,不再根据污染源所在地区环境功能不同而不同,而是根据不同工业行业的工艺技术、污染物产生量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处理技术等因素确定各种污染物排放限值。

排放标准以减少单位产品或单位原料消耗量的污染物排放量为目标,根据行业工艺的进步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适时对排放标准进行修订,逐步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以实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标。

其次国家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功能区逐步脱离对应关系,由地方根据具体需要进行补充制定排入特殊保护区的排放标准。

逐步改变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与环境质量功能区对应的关系,超前时间段不分级别,现时间段可以维持,以便管理部门的逐步过渡。

排放标准的作用对象是污染源,污染源排污量水平与生产工艺和处理技术密切相关,而目前这种根据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来制订相应级别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过于勉强,因为单个排放源与环境质量不具有一一对应的因果关系,一个地方的环境质量受到诸如污染源数量、种类、分布、人口密度、经济水平、环境背景及环境容量等众多因素的制约,必须采取综合整治措施才能达到环境质量标准。

但地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管理需要,对位于特殊功能区的污染源制定更为严格的控制标准。

四、对石化企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需要法律法规标准名录●法律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环境保护法律——环境保护综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单行法——①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②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环境保护相关法——是指涉及环境保护的一些自然资源保护和其他有关部门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或批准(见下表)法律层次类别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名称法规/标准文号颁布日期实施日期颁布部门1行政法规环境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641号2013-10-2 2014-1-1 国务院2 环境两高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法释〔2013〕15号2013-6-17 2013-6-17 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3 危化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1-2-16 2011-12-1 国务院4 危化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8-17 2005-11-1 国务院5 环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1998-11-29 1998-11-29 国务院6 资源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2007-6-3 2007-6-3 国务院7 环境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2007-10-9 2007-10-9 国务院8 环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69号2002-1-30 2003-7-1 国务院9部门规章环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保护部30号令2014-12-19 2015-1-1 环境保护部10 环境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31号令2014-12-19 2015-1-1 环境保护部11 环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28号令2014-12-19 2015-1-1 环境保护部12 环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部29号令2014-12-19 2015-1-1 环境保护部13 应急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2015-1-8 2015-1-8 环境保护部14 环境关于执行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政策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环办[2015]10号2015-1-22 2015-1-22 环境保护部15 环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20号2015-2-5 2015-2-5 环境保护部16 环境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32号令2014-12-19 2015-3-1 环境保护部17 环境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2014-12-31 2015-3-1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18 环境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1号2015-1-22 2015-3-1住房城乡建设部19 危化品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十部门公告2015-第5号2015-2-27 2015-5-1 安监总局20 环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号2014-12-30 2014-12-30 环境保护部21 环境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6号2004-8-16 2004-10-1 环境保护部22 环境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2005-8-30 2005-10-1 环保总局23 环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5号1999-6-22 1999-10-1 环保总局24 环境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发改委31号令2003-2-28 2003-7-1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5部门规章能源节约用电管理办法国经贸资源〔2000〕1256号2004-5-15 2004-5-15 国家经贸委员26 环境环境监测报告制度国家环保总局环监〔1996〕914号1996-11-27 1996-11-27 环保总局27 环境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号1999-1-5 1999-4-1 环保总局28 环境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号1998-12-8 1998-12-8 环保总局29 环境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1号2008-8-1 2008-8-1 环境保护部30 环境关于加强排污申报与核定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97号2004-10-19 2004-10-19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31 环境关于加强工业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的通知环办[2006]34号2006-3-17 2006-3-17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32 环境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环境保护部令8号2009-12-30 2010-3-1 环境保护部33 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9号2005-10-27 2006-1-1 环保总局34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2005-7-7 2005-11-1 环保总局35 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2012-12-24 2013-3-1 国家环保部36 环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001-12-27 2002-2-1 环保总局37 劳动保护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的规定劳部发[1996]423号1996-12-20 1997-1-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38地方法规地方法规消防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修订2011-1-14 2011-3-1 山东省人大39 危化品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4〕184号2014-12-29 2015-2-1 山东省安监局40 环境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8号2000-12-1 2000-12-1 山东省人大41 资源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8号2005-11-25 2006-1-1 山东省人大42 环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02-9-28 2003-1-1 山东省人大43 环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0号2001-4-6 2001-6-1 山东省人大44 环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7号2005-11-25 2006-3-1 山东省人大45 环境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0号2006-7-10 2006-7-10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46 资源山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2009-7-24 2009-7-24 山东省人大47 环境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2003-11-28 2004-1-1 山东省人大48 环境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届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01-12-7 2001-12-7 山东省人大49 环境山东省防治环境污染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12号2000-5-23 2000-6-1山东省人民政府50 资源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若干规定青岛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2011-11-15 2011-11-15修订青岛市人大51 环境青岛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青岛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01-5-19 2001-5-19 青岛市人大52 环境青岛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办法青岛市政府令第138号2002-7-1 2002-7-1 青岛市政府53 环境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青岛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2010-7-30 2010-10-1 青岛市人大54 环境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010-7-30 2010-11-1 山东省人大55 环境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05-11-25 2006-3-1 山东省人大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一)大气环境标准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保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GB9137-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2)《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996(7)《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水环境标准1.水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2)《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3)《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5)《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2.污染物排放标准(1)《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0-2004(2)《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l-2004(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4)~(6)《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3-2002(7)《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8)《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9)《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10)《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18486-2001(1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2)《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1995(13)《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1995(14)《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15)《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16)《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17)《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18)《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19)《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20)《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三)噪声标准1.质量标准(1)《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2)《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3)《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2.排放标准(1)《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2)《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90(3)《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四)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则》HJ/T2.1-93(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93(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1995(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1997(6)《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7)《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13l-2003(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9)《环境影响技术评价导则民用机场建设工程》HJ/T87-2002(10)《火电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规范》HJ/T13-1996(11)《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l998(12)《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格式》HJ/T10.1-1995(13)《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HJ/T10.2-1996(14)《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l0.3-1996(15)《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研究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格式》HJ/T5.1-93(16)《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放射性固体废物浅地层处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内容和格式》HJ/T5.2-93(五)其它标准(1)《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2)《辐射防护规定》GB8703-1988(3)《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GB15707-1995(4)《交流电气化铁道电力机车运行产生的无线电辐射干扰的测量方法》GB/T15708-1995(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6)《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7)《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HJ/T23-1998(8)《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25-l999(9)《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HJ/T53-2000(10)《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l(11)《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13)《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1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l(15)《清洁生产标准石油炼制业》HJ/T125-2003(16)《清洁生产标准炼焦行业》HJ/T126-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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