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法与各国税收体系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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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国际税法全球税收与税务合规的法律框架

解读国际税法全球税收与税务合规的法律框架

解读国际税法全球税收与税务合规的法律框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税收与税务合规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国际税法涉及多个国家之间的税务事务,其法律框架旨在解决跨境交易、利润转移和避税等问题。

本文将对国际税法的法律框架进行解读,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并满足企业全球税收与税务合规的要求。

一、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税收主权原则、非歧视性原则和税务合作原则。

税收主权原则意味着每个国家有权自主制定和执行税收政策,并对本国企业和居民实施税收。

非歧视性原则要求国家在对待本国企业与外国企业时不得存在差别对待。

税务合作原则促进国际间的信息共享和合作,打击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

二、国际税法的税收框架国际税法的税收框架包括国际税收协定、双重征税协定和税收信息交换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是各国之间就避免双重征税和税收优惠等问题达成的协议,旨在为跨境交易提供税收便利和保护。

双重征税协定则解决因国际税法存在的双重征税问题,以确保企业和个人不被同时征税。

税收信息交换协定则促进国际间的税务合作和信息共享,有效打击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

三、国际税收与税务合规国际税收与税务合规要求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遵守各国税法并履行纳税义务。

为了提高全球税务合规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税务合规框架,并制定相应的税务管理制度。

此外,准确披露企业的财务信息和交易模式,合理规划跨国公司的税务结构,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审查和调查是确保税务合规的关键。

四、国际税法的挑战与前景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税收合作的加强,国际税法面临着一些挑战。

跨国公司的利润转移和避税等行为仍然存在,并对国家税收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未来,国际税法将进一步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推动税收信息交换和协作机制的完善,加大对税收逃漏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全球税收秩序。

综上所述,国际税法作为全球税收与税务合规的法律框架,对于企业和国家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企业应积极遵守国际税法,建立完善的税务合规制度,并有效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挑战。

国际税收概论课件

国际税收概论课件
此案例的启示是,国际税收规则存在漏洞,容易被跨国公 司利用。各国政府需要加强合作,完善国际税收规则,防 止跨国公司利用规则漏洞进行避税。
亚马逊公司的国际税收筹划案例
亚马逊公司通过在多个国家设立子公 司,利用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差异进 行税收筹划,以降低整体税负。
VS
此案例的启示是,跨国公司可以利用 税收政策的差异进行合理避税,但必 须遵守所在国的税收法规。同时,各 国政府可以加强合作,打击恶意避税 行为。
国际税收概论课件
CATALOGUE
目 录
• 国际税收概述 • 国际税收的制度设计 • 国际税收的争议解决机制 •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 国际税收实践案例分析
01
CATALOGUE
国际税收概述
税收与国际税收的概念
税收
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按照法律 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社会产 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
双边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和作用
基本内容
双边税收协定是指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税收条约,通常包括协定范本和议定书两 个部分。协定范本包括定义、适用范围、税种、税率、税收优惠、税收情报交换 、争端解决等条款。议定书是对协定范本的解释和说明。
作用
双边税收协定可以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促进国际经济合作和贸易发展。 同时,协定可以解决因税收制度差异造成的税收争议,提高税收征收效率,降低 跨国企业的税收负担。
04
CATALOGUE
国际税收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经济全球化对国际税收的影响和挑战
全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日益复杂 和多样化,为国际税收带来更多
的挑战。
经济全球化导致资本、技术和劳 动力跨国流动,对国家税收管辖
权产生影响。
国际税收政策、法规和标准需要 不断更新和协调,以适应经济全

国际税收概述

国际税收概述

• 国际双重课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跨国 从事经济活动的同一纳税人所发生的同一征税对 象同时征收相同或相似的税收,即发生了重叠征 税。
• 国际双重课税可以分为:法律性重复征税和经济 性重复征税。
• 国际双重课税的特征:征税主体的非同一性,纳 税主体的同一性,征税对象的同一性。
国际双重征税的内涵扩大
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及选择
一、税收管辖权:内涵及原则 二、税收管辖权的应用 三、税收管辖权的实施 四、税收管辖权及行使方式
一、税收管辖权:内涵及原则
税收管辖权是指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方面拥 有的管理权限。
国际上将税收管辖权的基本原则划分为两项: 一是“属地原则” 二是“属人原则”
(一)属地原则 即一个主权国家可以以其领土作为行使其征
一国不应对输入该国的产品直接或间接征收高 于本国相同产品的国内税或其它国内费用;
2、避免既征关税又征国内商品税
采用双边或多边约束商品税税收管辖权的 方式,通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协定,促 进关税税率逐步减让来逐步减轻重复征税,直 至最终取消关税及国内商品税的重复征税。
(二)避免对所得的国际重复征税
例如,在实行复税制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的同一 税源,既课征流转税,又课征所得税。
• 法律性双重征税是不同课税权主体行使不同种税 收管辖权的重叠所引起的。
• 经济性双重征税是对不同纳税人的同一经济渊源 征税所引起的。例如,在对股份公司所得和股东 股息的征税。
实行不同外延税收管辖权的国际双重课税 —— 地域管辖权与公民管辖权的重叠 —— 地域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 公民管辖权与居民管辖权的重叠 实行外延相同内涵不同的税收管辖权的国际双 重课税 —— 行使不同内涵公民管辖权的双重课税 —— 行使不同内涵居民管辖权的双重课税 —— 行使不同内涵地域管辖权的双重课税

国际税收与税务筹划学习国际税收体系与税务筹划方法

国际税收与税务筹划学习国际税收体系与税务筹划方法

国际税收与税务筹划学习国际税收体系与税务筹划方法在国际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税收和税务筹划变得日益重要。

了解和应用国际税收体系和税务筹划方法,对企业和个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国际税收体系与税务筹划方法。

一、国际税收体系国际税收体系是由各个国家的税法和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构成的。

各国税法和税收协定旨在规范跨境交易和避免双重征税。

例如,一家公司在多个国家经营,就可能面临来自不同国家的税收要求。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可以通过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来规定如何分配和征收税收,以避免重复征税。

国际税收体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居民国和源泉国原则。

居民国原则指的是一个个人或企业应该按照其在该国居住或注册的法律来纳税。

源泉国原则表示在一个国家获得收入的个人或企业应该按照该国的税法进行缴税。

理解和遵守这些原则对于避免税务纠纷和合理规划税务非常重要。

二、税务筹划方法税务筹划是指通过合法的手段,合理地安排财务和商业活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纳税义务的方法。

国际税务筹划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几种:1.跨国公司利润调整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利润调整来合理规划税务。

例如,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在不同国家设立子公司,在高税率国家申报较低的利润,而在低税率国家申报较高的利润,以降低整体纳税义务。

2.合理运用税收协定税收协定是各国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规定了如何避免双重征税和减少税务风险。

通过合理运用税收协定,个人和企业可以选择在特定国家申报收入,以获得更低的税率或免税待遇。

3.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各国政府为了吸引外国投资和促进经济发展,通常会提供一些税收优惠政策。

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和企业可以获得减免税款或享受税率减免。

4.避免或减少转移定价风险跨国公司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交易时,会涉及到转移定价的问题。

合理规划转移定价策略,可以避免或减少税务风险。

例如,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在高税率国家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的方式来减少税务负担。

5.合规遵循国际税收准则随着全球税收合规要求的提高,个人和企业需要遵循国际税收准则,如国际货物与劳务税税基和VASP企业会计准则等。

国际税收的分析体系

国际税收的分析体系

国际税收的分析体系国际税收体系是指各个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收政策和规定,以及这些政策和规定对跨国公司和个人的影响。

它涉及税收的各个方面,包括税法、税收政策、双重税收协定和税收合作等。

1.国际税收法律框架:国际税收法是指国际组织和国家之间制定的关于跨国税收的法律框架,包括国际税收协定和国际税收准则。

国际税收法律框架的核心原则是税收排他权原则和税收合作原则。

税收排他权原则指每个国家拥有对本国领土和本国居民征税的权力,国际收入不应被多个国家同时征税;税收合作原则指各个国家应该在税收领域进行合作,避免双重征税和税收逃避。

2.双重税收协定:双重税收协定是两个国家之间签署的协定,旨在避免双重征税和税收逃避。

双重征税是指同一收入在两个国家之间被同时征税的情况,而税收逃避是指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纳税义务。

双重税收协定通过调整和规范税权划分、税基划分和税收规则等方面来解决双重征税和税收逃避的问题。

3.避税与反避税:避税是指合法利用税法规定降低纳税义务的行为,而反避税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和执法手段限制和打击非法避税行为。

避税是合法的,但是过度和滥用避税行为可能会引起国家的关注和干预。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是跨国公司和个人在国际层面上进行的,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税收计划和安排。

4.税收合作与信息交换:税收合作是各国合作打击国际税收犯罪和避税行为的行动。

信息交换是税收合作的核心内容,通过信息交换可以实现各国之间的税务信息共享和合作。

对于跨国公司和个人来说,税收合作和信息交换可以提供更加透明和公平的税收环境,减少双重征税和税收逃避的风险。

5.税收政策与竞争力:税收政策是国家通过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来影响经济发展和吸引外国投资的手段。

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利润率和国际竞争力有直接影响。

一些国家通过降低税率和提供税收优惠等措施来吸引外国投资和增加跨国公司的利润。

同时,国际税收竞争也可能导致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等问题。

综上所述,国际税收的分析体系包括国际税收法律框架、双重税收协定、避税与反避税、税收合作与信息交换,以及税收政策与竞争力等方面。

国际税收支柱一支柱二的主要内容

国际税收支柱一支柱二的主要内容

国际税收支柱一支柱二的主要内容一、国际税收支柱一1.1 全球税收体系的演变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税收体系也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从最初的单一税收制度,逐渐发展到现在的多层次、多领域的税收体系。

在这个过程中,国际税收支柱一(全球税收体系)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2 国际税收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1)税收主权原则:各国有权在其领土范围内征收税款,其他国家无权干涉。

这是国际税收体系的基本原则,也是各国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2)避免重复征税原则:各国在征收跨国企业的所得税时,应遵循避免重复征税的原则,确保各国税收收入的稳定。

(3)税收协调与合作原则:各国应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避免重复征税的基础上,加强税收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跨境税收问题。

二、国际税收支柱二2.1 国际税收条约的作用为了解决国际税收体系中的诸多问题,各国通过签订国际税收条约,建立了一套统一的税收规则。

这些条约不仅规范了各国之间的税收关系,还为国际税收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2 国际税收条约的主要内容包括:(1)纳税人识别原则:各国应确保其公民、企业和组织在其他国家享有与其他纳税人相同的待遇。

(2)居民管辖原则:对于在某一国家居住超过一定年限的个人和企业,该国有权对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所得进行征税。

(3)避免双重征税原则:各国在征收跨国企业的所得税时,应遵循避免重复征税的原则。

(4)税收透明度原则:各国应加强对跨国企业的税收监管,提高税收透明度。

三、国际税收支柱三3.1 国际税收竞争与合作的平衡在全球化背景下,各国之间的税收竞争日益激烈。

为了维护本国利益,各国往往会采取各种手段降低企业税负。

这种竞争也可能导致国际税收体系的不稳定。

因此,如何在竞争与合作之间找到平衡点,是国际税收领域面临的重要课题。

3.2 国际税收竞争的主要表现形式:(1)降低企业税率:为了吸引外资和促进经济发展,一些国家选择降低企业税率。

国际税收知识点讲解

国际税收知识点讲解

国际税收知识点讲解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税收成为了一个日益重要的领域。

无论是企业的跨国经营,还是个人的国际资产配置,都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国际税收的问题。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一下国际税收的相关知识点。

一、国际税收的概念国际税收,简单来说,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政府,在对跨国纳税人行使各自的征税权力而形成的征纳关系中,所发生的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

它不是一种独立的税种,而是由于各国对跨国所得和财产的征税而产生的一系列税收问题和税收关系。

二、国际税收产生的原因1、经济全球化随着国际贸易和投资的迅速发展,各国经济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

企业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这必然导致税收的国际化。

2、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税率、税基等存在很大的差异。

这种差异为跨国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同时也引发了国际税收问题。

3、税收管辖权的冲突各国在行使税收管辖权时,可能会出现重叠或冲突。

比如,有的国家按照居民管辖权征税,有的国家按照地域管辖权征税,这就容易导致对同一笔所得的重复征税。

三、国际税收的基本原则1、税收主权原则每个国家都有权根据本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制定自己的税收政策,自主决定税收制度和税收管理办法。

2、国际税收公平原则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横向公平是指处于相同经济地位的纳税人应承担相同的税负;纵向公平是指不同经济地位的纳税人应承担不同的税负。

3、国际税收效率原则要求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应尽量减少对经济活动的干扰,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

四、国际税收管辖权1、居民管辖权指一国政府对于本国居民的全部所得,无论其来源于境内还是境外,都拥有征税的权力。

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通常有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等。

例如,有的国家规定,在本国拥有永久性住所的个人为本国居民;有的国家则以在本国居住一定时间(如 183 天)作为判定居民身份的标准。

2、地域管辖权又称来源地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于来源于本国境内的所得拥有征税的权力。

国外税制体系介绍

国外税制体系介绍

国外税制体系介绍美国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全国有50个州和1个特区(哥伦比亚特区),各州拥有包括立法权在内的较大的自主权,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均有独立的征税权,有自己独立的税收征管机构,各级税收管理机构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美国税制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税制之一。

其中以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复杂的扣除、宽免和抵免等规定表现得最为典型。

复杂的税制为纳税人带来许多额外负担,加大了税收成本,但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美国税制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美国税制目前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公司所得税等直接税为主体,销售税和消费税等间接税以及财产税为补充的税制体系。

日本日本税制是由50多个税种组成的复合税制。

二战以后,日本形成了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政府均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体系。

1989年消费税的征收使得间接税在日本税制中的地位逐渐提高,日本的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重逐渐趋向合理。

目前,中央政府的个人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以及地方政府的事业税、居民税和固定资产税等是其主要税种。

英国英国税制经历了比较漫长的发展历程。

17世纪前,英国税制以原始的直接税为主体,并辅之以某些单项消费税和其他税收。

17-18世纪盛行消费税,开始建立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1799年首创所得税后,税制结构发生变化,到二战后,直接税收入已占税收收入总额的50%左右,形成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

法国法国的税收制度十分完备,是西方国家税收体制的典型。

与美国等国家不同,法国大部分税收是由国家征收的,如所得税、增值税和转移税。

它们是中央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各地区地方政府所征收的税种是财产税和交易税。

俄罗斯俄罗斯实行联邦制,俄罗斯税制带有明显的中央与地方税权分离的特点。

联邦、加盟共和国(自治区、特定行政区域)和地方三级都有税收立法权,相应的就有联邦税、加盟共和国税和地方税三类税种。

新加坡新加坡承袭的英国的法律体制,国会拥有税法制定权及修订权,税法的执行由国内收入署负责。

第九章 国际税收法律制度

第九章 国际税收法律制度

爱情,亲情,友情,让人无法割舍。21.1.62021年1月6日星 期三2时47分34秒21.1.6
谢谢大家!
生活中的辛苦阻挠不了我对生活的热 爱。21.1.621.1.6Wednesday, January 06, 2021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02:47:3402:47:3402:471/6/2021 2:47:34 AM
做一枚螺丝钉,那里需要那里上。21.1.602:47:3402:47Jan- 216-Jan-21
第九章 国际税收法律制度
第六节 我国涉外税收法 律制度
一、 我国涉外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 我国涉外税收立法的发展概况 (二) 我国涉外税法体系
二、外伤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一) 纳税主体
1. 外商投资企业 2. 外国企业
(二) 征税对象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 从事生产、经营所得; 2.发生在中国境内、境外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 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利润(股息)、 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 3.总机构设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 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4.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然设 有机构、场所,但与其机构、场所没有联系,而取得的来 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 所得。
第九章 国际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 税收管辖权及其 冲突的解决
一、 国家税收管辖权概述 (一) 税收管辖权的理论依据 (二) 税收管辖权的类型 1.居民税收管辖权:又称居住国税收管辖权,是指在国际税收中,
国家根据纳税人在本国境内存在着税收居所这样的连结因素行使征税 权力。它是属人原则在税法上的体现。 2.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是指一国对跨国纳税人在该国领域范围 内的所得课征税收的权力,它是属地原则在国际税法上的体现。

国际税法知识点归纳

国际税法知识点归纳

国际税法知识点归纳国际税法是一门涉及多个国家税收法律制度和国际税收关系的复杂学科。

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和经济活动的跨国化,国际税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以下将对国际税法的一些关键知识点进行归纳。

一、国际税法的概念与特点国际税法是调整国家之间税收权益分配和跨国纳税人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具有以下特点:1、主体的多重性:包括国家、跨国纳税人以及国际组织等。

2、客体的跨国性:涉及的税收对象通常跨越国界。

3、法律规范的多样性:包含国内法规范、国际法规范以及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

二、税收管辖权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征税方面的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的体现。

1、居民税收管辖权:依据纳税人与征税国之间存在着居民身份关系的法律事实而行使的征税权。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住所标准、居所标准、停留时间标准等。

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和控制中心所在地标准、总机构所在地标准等。

2、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依据所得来源地这一连接因素对非居民纳税人的所得课税。

营业所得:常设机构原则。

劳务所得:分为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和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判定标准有所不同。

投资所得:如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通常按支付者的居住地或机构所在地确定来源地。

财产所得:不动产所得依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所得则根据转让者的居住国或转让行为发生地等确定。

三、国际重复征税及其消除国际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

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主要方法有:1、免税法:居住国对本国居民来源于境外的所得或财产免予征税。

2、扣除法:居住国允许纳税人在本国税法规定的限度内,将已在境外缴纳的税款作为费用扣除。

3、抵免法:居住国允许本国居民用已在境外缴纳的税款冲抵在本国应缴纳的税款。

直接抵免: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的跨国纳税人。

间接抵免:适用于跨国母子公司之间。

四、国际避税与反避税国际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利用各国税法规定的差别,采取变更经营地点或经营方式等种种公开合法的手段,以谋求最大限度减轻国际纳税义务的行为。

《国际税收讲义》课件

《国际税收讲义》课件
国际税收改革应注重公平性和透明度,确保各国能够公平地分享 税收利益。
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
国际税收改革应加强打击避税和税收流失的力度,维护税收秩序 。
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
国际税收改革应促进国际合作与协调,共同应对全球税收挑战。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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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的全球性
电子商务的全球性使得跨国交易 更加便捷,但同时也增加了税收
监管的难度。
税收管辖权的挑战
电子商务使得交易难以确定具体 的税收管辖权,导致税收流失和
监管困难。
税务技术发展
随着税务技术的不断发展,未来 可能会有更加智能化的税收监管 手段,以应对电子商务带来的挑
战。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的影响
国际税收的背景和重要性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跨国经 济活动日益频繁,国际税收问 题逐渐凸显。
国际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 要来源之一,也是维护国家主 权和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
国际税收问题关系到各国经济 发展和国际经济秩序的稳定, 因此需要各国加强合作与协调 。
国际税收的演变历程
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国际 税收主要关注跨国公司税收权益
避税和税收筹划
01
跨国公司利用复杂的组织结构和交易安排进行避税和税收筹划
,对国际税收造成影响。
税收竞争与合作
02
跨国公司对税收竞争与合作的影响使得国际税收关系更加复杂

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
03
跨国公司对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与改革产生影响,推动国际税
收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国际税收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公平性和透明度
地域税收管辖权
国家对其领土内的收入和 资本利得进行征税的权利 。
优先税收管辖权

国际税务法律制度

国际税务法律制度

判定标准
通常采用所得来源地原则 ,即所得是否来源于本国 境内来判断是否属于本国 征税范围。
征税范围
主要包括非居民纳税人在 本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如 劳务所得、投资所得、营 业利润等。
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与协调
冲突表现
居民税收管辖权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的冲突主要表现在对跨国纳税人的双 重征税问题上,即同一笔所得在居民 国和来源国都要被征税。
国际税务法律制度
目录
• 国际税务法律制度概述 • 国际税收管辖权 • 国际重复征税及其减除 •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 国际税收协定 • 国际税务争议的解决
01
国际税务法律制度概 述
国际税务法律制度的定义
跨国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
国际税务法律制度是调整跨国税收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各国政府 为协调跨国纳税人税收关系而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国际税收惯例以及各国政 府所制定的涉外税法、国内税法中的涉外税收条款等。
一是坚持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并重的 原则;二是坚持平等互利、对等协商的原则;三是坚持税 收饶让原则;四是坚持反避税原则。
06
国际税务争议的解决
国际税务争议的概念和类型
国际税务争议的概念
国际税务争议是指跨国纳税人与一国 或多国税务当局之间,以及不同国家 税务当局之间,在税收征纳和税收分 配关系上产生的各种争议。
所得税税款中抵免,以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 扣除法: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外的所得允许从应税所得中扣除一定金额,以减轻国际重复征税
的方法。这种方法通常允许纳税人扣除在境外已纳的所得税税款或按一定比例计算的扣除额。 • 饶让抵免: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纳税人来自境外的所得在境外已纳的所得税税款,即使纳税人未在本国缴纳

税收基础知识(国际税收)

税收基础知识(国际税收)

04
国际税收的筹划与优化
国际税收筹划的概念与原则
总结词
国际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遵守国际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涉税事务,以达到降低税负、提高经 济效益的目的。
详细描述
国际税收筹划应遵循合法性、预见性、全局性和谨慎性的原则,确保筹划行为既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又能为企 业带来实际的税收利益。
国际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总结词
国际税收起源于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国际贸易和跨国公司的兴起而发展。
详细描述
最初,国际税收主要关注避免双重征税和税收欺诈。如今,国际税收已发展成 为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多个国家之间的税收协调与合作。
国际税收的体系与原则
总结词
国际税收体系由税收管辖权、税收协 定和国际税收原则构成。
详细描述
税收管辖权决定了各国在税收方面的 权利和义务,税收协定则用于协调国 家间的税收关系,国际税收原则旨在 确保公平、中立、透明和效率的税收 分配。
02
国际税收的种类与特点
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通常根据纳税人 居住地或国籍来确定征税权。各国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征收 方式不尽相同,但一般都会对不同来源的所得进行分类征收 。
跨境税收征管合作
中国加强与有关国家的跨境税收征管合作,共同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降低税收风险。
中国国际税收的未来发展与趋势
深化国际税收合作
中国将继续深化与其他国家的国际税收合作,共同应对跨国逃避税 和税收欺诈等全球性挑战。
完善国际税收体系
中国将进一步完善国际税收体系,优化税收政策,提高税收法治化 水平,为国内外企业创造更加公平、透明的税收环境。
声誉受损,企业应积极履行纳税义务,保持良好的纳税记录。

第十章国际税法81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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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个人在一国境内居留时间期限,可以通过入 出境登记管理具体掌握,因而这种标准显得具体 明确,易于在实践中掌握执行。
国籍标准
在当今人才跨国流动普遍频繁的时代,这 种标准欠缺经济上的合理性。因为在现代 社会里,具有一国公民身份的个人离开国 籍国而长期居住在他国经商、求学或就业, 已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个人的国籍往往不 如住所或居所等标准能在更大程度上反映 个人与征税国存在着实际的人身或经济利 益联系。
属地税收管辖权是征税国基于征税对象与 本国领土存在某种地域上的连接因素而主 张行使的征税权。
基于这种管辖权,征税国只是依据课税对 象与本国存在着地域上的联系这一事实而 主张课税,并不考虑纳税主体的国际和身 份。(有限纳税义务)
所得来源地税收管辖权
指征税国基于作为课税对象的所得系来 源于本国境内的事实而主张行使的征税 权。
采用住所标准,就是以自然人在征税国境 内是否拥有住所这一法律事实,决定其居 民或非居民纳税人身份。
住所具有永久性和稳定性,易于判断。 但单纯依照住所标准确定个人的居民或非
居民身份显然有一定的缺陷,因此,采用 住所标准的各国往往同时兼用其他标准以 弥补住所标准的不足。
居所标准
一般是指一个人在某个时期内经常居住的场所,并 不具有永久居住的性质。
财产收益的征税
财产收益,又称财产转让所得或资本利得, 是指纳税人因转让其财产的所有权取得的 所得,即转让有关财产取得的收入扣除财 产的购置成本和有关的转让费用后的余额。 对转让不动产所得的来源地认定各国税法 一般都以不动产所在地为所得来源地。但 在转让不动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所得的来源 地认定上,各国主张的标准不一。
所谓法人的总机构,一般是指负责管理和 控制法人的日常经营业务活动的中心机构, 如总公司、经理总部或主要事务所等。

国外税制体系介绍

国外税制体系介绍

国外税制体系介绍美国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全国有50个州和1个特区(哥伦比亚特区),各州拥有包括立法权在内的较大的自主权,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均有独立的征税权,有自己独立的税收征管机构,各级税收管理机构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美国税制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税制之一。

其中以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复杂的扣除、宽免和抵免等规定表现得最为典型。

复杂的税制为纳税人带来许多额外负担,加大了税收成本,但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美国税制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美国税制目前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公司所得税等直接税为主体,销售税和消费税等间接税以及财产税为补充的税制体系。

日本日本税制是由50多个税种组成的复合税制。

二战以后,日本形成了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政府均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体系。

1989年消费税的征收使得间接税在日本税制中的地位逐渐提高,日本的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重逐渐趋向合理。

目前,中央政府的个人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以及地方政府的事业税、居民税和固定资产税等是其主要税种。

英国英国税制经历了比较漫长的发展历程。

17世纪前,英国税制以原始的直接税为主体,并辅之以某些单项消费税和其他税收。

17-18世纪盛行消费税,开始建立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1799年首创所得税后,税制结构发生变化,到二战后,直接税收入已占税收收入总额的50%左右,形成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

法国法国的税收制度十分完备,是西方国家税收体制的典型。

与美国等国家不同,法国大部分税收是由国家征收的,如所得税、增值税和转移税。

它们是中央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各地区地方政府所征收的税种是财产税和交易税。

俄罗斯俄罗斯实行联邦制,俄罗斯税制带有明显的中央与地方税权分离的特点。

联邦、加盟共和国(自治区、特定行政区域)和地方三级都有税收立法权,相应的就有联邦税、加盟共和国税和地方税三类税种。

新加坡新加坡承袭的英国的法律体制,国会拥有税法制定权及修订权,税法的执行由国内收入署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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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居民才可以享受抵免。 Only tax residents are eligible for tax cred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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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x policy of foreign dividends in Singapore
Mauritius 毛里求斯
GBL1 类型公司:股息收入按15%征税,但是国内 税法有80%抵免,有效税率是3%。 GBL2 类型公司:不予征税(但是,GBL2公司不可 以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征税:
新加坡、加拿大等
不征பைடு நூலகம்:
维尔京群岛、 香港等
免税
不予征税、征税、免税(由国内法或税收协定加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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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在新加坡《免税》的情况之二 Exemption of foreign source dividends in Singapore (II)
与香港不同,新加坡是对境外投资收益征税的 税收管辖区(不属于税务总局[2009]698号文非 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范围); 由于对境外投资收益征税,新加坡公司在国际 投资税收筹划中可以作为导管公司 (conduit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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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estic tax rules in home country - (I) 投资国(地区)税法规定
如果外商投资企业派发股利,在母国可能出现的纳 税情况: (a) No liability for tax 不征税 (b) Tax exemption 免税(单方规定或双边协定) (c) Tax on receipt basis 母国收到利润时征税 (d) Tax on as-earned basis 在东道国取得收入时 征税
新加坡境外股息收入税收政策
Difference between tax credit and tax exemption 境 外投资收益所得抵免与免税的差异 Tax exemption can reduce the taxable income of the Singapore holding company (it can keep the tax loss of previous years). Tax credit cannot reduce the amount of taxable income of the holding company. 免 税可以减少母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以保留以前年 度亏损),抵免不能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子公司
直接与间接抵免
Direct and indirect credit 股息
控股公司
母国
税前利润 100 所得税(假设) 30 税后利润 70 股息税(假设) 21 股息 49
提示:(1)根据美国与加拿大的双边税收协定, 双方决定居民管辖权的时候,家庭联系关系排序优 于国籍;(2)税务居民境外收入可以在国内获得 抵免(Tax credit)。
Singapore 新加坡 (双边协定)
tax credit, including credit for tax paid on profit earned at company level if Singapore equity in FIE =>10% 境外所得有抵免(直接抵免), 如果FIE控股权 =>10%, 抵免额包括FIE已缴纳的所得税(间接抵免)
Domestic tax rules in host country 东道国的法律
Distribution of dividend by FIE / FICE Host - Dividend is exempt from PRC Income Tax before 2008.1.1 2008.1.1前外商投资企业股息免税,2008年 1月1日开始外资企业股息纳税。
毛里求斯也实行类似新加坡的境外股息收益的 税收制度和公司制度。
Classification of options
I. Tax heaven Co. Cannot sign DTA 避税港公司 II. Semi-tax heaven Co. 不能签租税协定 (BVI) 维京群岛
Can sign DTA (in (HK) part) 香港(近年有签订 半避税港公司 能签有限度租税协 全面税收协定,但 名同实异) 定 III. Non-tax heaven Can sign DTA (Singapore 新加坡/ Co. Canada 加拿大/ 能签租税协定 非避税港公司 Mauritius 毛里求斯)
BVI 维京群岛
BVI law imposes no tax on income received outside BVI 维京群岛法律对境外收入不征税 BVI Co. has no power to carry on business with BVI residents, and own any property situated in BVI BVI Co. can hold a leased property for use as an office in B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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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道国
马来西亚—中国双边税收协定第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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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机构 Country B
常驻机构: 分公司、代表处、工厂、 建筑工地、营业机构、 管理机构、员工停留工作、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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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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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法律规定
常驻机构 1. 在另一方设立固定 经营场所 2. 一方派出员工到另 一方工作 3. 在另一方境内聘用 非独立代理以该企 业的名义签订合同
税收协议规定
例外情况(不构成常驻机构) 在另一方设立专为储存、交付 目的而保存本企业货物或者商 品的库存 以在任何十二个月中连续或累 计不超过六个月的为限 代理人通过固定营业场所进行 的活动限于以上第一项的规定
国际税法与各国税收体系概述
深圳市地税局国际税务管理骨干培训班
第四部分
投资收益跨境征税比较
陈国基
香港金融管理学院 上海财经大学香港教学点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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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I 外商对华直接投资
Comparing:投资收益纳税比较 1. 2. 3. 4. 5. BVI Co. 维京群岛 HK Co. 香港 Mauritius Co. 毛里求斯 Singapore Co. 新加坡 Canadian Co.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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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arison: tax heaven Co and non-tax heaven Co
Tax heaven Co. 避税港公司 Residence jurisdiction 属人管辖 Source jurisdiction 属地管辖 Comprehensive DTA 全方位租税 协定 No Semi-tax Non-tax heaven Co. heaven Co. 半避税港公司 非避税港公司 No Yes (with exception) Yes Yes
跨国(境)收入双重征税 法律冲突
Yes / No (Some impose no tax) No
Yes (in part)
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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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人管辖冲突
注册地 Country A
属地与属人管辖冲突
总部 Country A
管理机构 所在地 Country B
划分标准: 1. 永久住所 2. 重要利益中心 3. 国籍 4. 税务当局协商
许可协议 主合同签订地 Country A
许可使用地 Country B
其他例子: 员工与香港公司签约; 员工在大陆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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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某香港公司派遣一位员工到大陆连续工作2年,该员 工是美国公民,太太、子女和住所都在加拿大。 香港、大陆、美国、加拿大各自行使什么管辖权? 该员工应该在什么地方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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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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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Excluded from profit tax: (i) Dividend distributed by HK and non-HK Co; (ii) Profit derived from outside HK 境内境外投资收益、境外利润不予征税 HK tax system does not adopt resident principle; Exception: taxation on shipping and air service income 香港税制不实施属人管辖,但是海运空运业务 所得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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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ble to tax vs. Not liable to tax 征税与不征税
投资收益在新加坡《免税》的情况之一 Exemption of foreign source dividends in Singapore (I)
由东道国国内税法给予投资者免税,再通过 税收协定“税收饶让”条款(tax sparing credit) 予以保证执行; 东道国投资收益(dividends)在汇入母国时 候征收,再通过国内税法条文(S13(8)SITA) 予以免税。[先征后免]
Domestic tax rules in home country – (II) 投资国(地区)税法规定
不予征税 征税 征税 免税 维京群岛 /香港 新加坡、台湾、 在母国投资方收款时 加拿大 征收 加拿大 向东道国公司未分配 利润征税
新加坡、加拿大 税收协定有饶让条款, 或由母国税法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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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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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收益在新加坡《免税》的情况之三 Exemption of foreign source dividends in Singapore (III)
香港公司无须居民担任董事,新加坡公司必须 有居民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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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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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税收管辖区投资收益《免税》的情况 Exemption of foreign source dividends in other tax jurisdi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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