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最新中信证券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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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201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监局制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环境控制第六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
第七条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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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一、概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作为金融机构,必须强化反洗钱工作,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行为。
因此,本文制定了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
二、反洗钱组织架构XXX营业部建立反洗钱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反洗钱控制制度,规划和协调反洗钱工作,具体组织架构如下:1.反洗钱办公室:主要负责反洗钱工作的统筹和协调,落实反洗钱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和完善反洗钱制度规范。
2.反洗钱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反洗钱风险管理工作,实施对交易活动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反洗钱控制措施的有效落实。
3.反洗钱培训部:主要负责培训全体员工的反洗钱知识,提高员工的反洗钱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反洗钱工作的基础能力。
三、客户尽职调查1.客户身份识别:XXX营业部必须严格落实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要求客户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材料,对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客户要予以拒绝开户。
2.客户尽职调查:XXX营业部应在开户前对客户进行认真的尽职调查,了解客户的身份、经济活动和交易目的,并进行相关记录和备份,防止非法交易的发生。
3.客户可疑交易监测:XXX营业部必须建立客户交易监测机制,定期进行交易情况分析,发现可疑交易及时报告,防止洗钱犯罪行为的发生。
四、反洗钱内控制度1.交易资金监管:XXX营业部应制定交易资金监管制度,规定交易操作人员控制资金的流向和用途,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确保交易资金来源和去向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交易信息保护:XXX营业部应建立健全交易信息保护制度,对客户的交易信息进行保密处理,防止信息泄露和被不当使用。
3.内部人员管理:XXX营业部应做好内部员工的管理工作,建立岗位责任制,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员工培训,防止员工参与洗钱犯罪活动。
4.反洗钱审计:XXX营业部应定期进行反洗钱审计,对反洗钱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反洗钱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浅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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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前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社会投资热情的高涨,证券市场的快速发展是必然趋势。
而在证券市场的繁荣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的风险和挑战。
为了更好地规范证券市场,保护投资人的权益,证券公司需要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本文将就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简要探讨。
什么是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建立和运作的、确保公司活动达成目标,同时预防和识别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重大错误,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各种措施和制度。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遵循《证券法》、《公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的基础上,针对证券公司的特点和经营风险,采取一定的措施,建立和完善一系列有关公司治理、风险管理、运营管理、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合规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和管理体系。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保护投资人、维护市场秩序和稳定、实现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基础。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意义1.保护投资者利益。
证券公司实现自身持续发展的同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建立起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通过规范内部行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2.防范风险。
证券市场的投资风险较高,代价也很大。
证券公司必须设立完善的管理制度、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避免不良事件发生,增强公司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3.新兴证券公司合规建设的迫切需要。
随着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新兴证券公司的数量不断增加。
新兴证券公司需要从一开始就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构建更加透明合规的公司治理。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素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是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要素。
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合理的公司章程,按照法律法规执行,并确保治理结构透明有效,能够有效防范公司内部管理漏洞和风险。
2.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重点。
从内部管理、市场监测和风险评估等方面对公司进行风险管理,防范公司风险和损失。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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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一、概述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责任。
内部控制制度是证券公司保障业务运作稳健和风险防范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组成要素、目标和实施流程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讨论。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概念内部控制制度是指证券公司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治理要求,按照公司经营目标、组织结构和制度规定,建立的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措施,用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财务稳健、业务顺利和信息真实可靠的管理体系。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组成要素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要素构成:1. 控制环境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制度的基础,包括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道德操守、员工素质和管理风格等。
良好的控制环境有利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2. 风险评估证券公司需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外部环境变化,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关键风险,并建立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
3. 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内部控制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制度性控制和操作性控制两大方面。
制度性控制是指制定、发布公司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
操作性控制是指员工在具体操作中的行为和措施。
4. 信息与沟通内部控制制度还包括信息系统建设、信息披露和内外部沟通等内容。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对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至关重要。
5. 监督与评价证券公司应建立独立的内部监督机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保障公司资产安全,防范风险,降低损失;•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规范经营,提高管理效率和业务效益;•保障公司合规经营,维护公司声誉和利益。
五、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流程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框架和政策,明确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原则;2.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关键风险点,制定相关控制措施;3.设计具体的内部控制流程和程序,明确责任人和操作流程;4.进行内部控制培训,提高员工的内控意识和能力;5.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自审和自评;6.不定期进行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和调整。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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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内部操纵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证券公司规范经营, 完善证券公司内部操纵机制,增强证券公司自我约束能力,推动证券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治理方法》和中国证券监督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指证券公司内部操纵是指证券公司为实现经营目标,依照经营环境变化,对证券公司经营与治理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不、评价和治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操纵措施。
第三条内部操纵应充分考虑操纵环境、风险识不与评估、操纵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监督与评价等要素。
(一)操纵环境:要紧包括证券公司所有权结构及实际操纵人、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与决策程序、经理人员权力分配和承担责任的方式、经理人员的经营理念与风险意识、证券公司的经营战略与经营风格、职员的诚信和道德价值观、人力资源政策等。
(二)风险识不与评估:及时识不、确认证券公司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的风险, 并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和风险度量方法对经营环境持续变化所产生的风险及证券公司的承受能力进行适时评估。
(三)操纵活动与措施:保证实现证券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政策、程序,以及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
要紧包括证券公司经营与治理中的授权与审批、复核与查证、业务规程与操作程序、岗位权限与职责分工、相互独立与制衡、应急与预防等措施。
(四)信息沟通与反馈:及时对各类信息进行记录、汇总、分析和处理,并进行有效的内外沟通和反馈。
(五)监督与评价:对操纵环境、风险识不与评估、操纵活动与措施、信息沟通与反馈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发觉内部操纵设计和运行的缺陷并及时改进。
第四条有效的内部操纵应为证券公司实现下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证券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证券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证券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pdf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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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监局制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环境控制第六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
第七条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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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2016年2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打击洗钱行为,规范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参照公司制订的《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制度,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同时适用于公司营业部以及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境外开展业务时,应该遵循驻在国家(地区)协助配合和执行反洗钱制度的相关要求,旨在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工作机制,规范公司营业部员工各项日常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反洗钱相关要求,防范洗钱风险。
第二章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组织架构及其岗位职责第三条营业部在公司法律合规部及分公司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反洗钱工作,并设立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小组,由营业部总经理担任工作小组组长。
第四条营业部需设立反洗钱专岗,原则上由运营总监兼任,暂时未任命运营总监的营业部由反洗钱工作小组组长指定,并将名单向法律合规部报备。
第五条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小组组织机构如下:组长:(营业部总经理)副组长:(反洗钱专岗)组员:(营业部其它员工,也可根据反洗钱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定责。
)第六条营业部反洗钱工作职责包括:(一)根据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营业部层面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建立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组织架构。
(二)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重新识别、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以及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工作。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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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或“公司”)资产托管部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依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资产托管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持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第三条资产托管部应当根据公司整体风险管理策略,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履行风险监控义务,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并就识别的风险事件及时报告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
第四条资产托管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稽核监控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内部稽核事宜,遵循独立稽核、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和保守秘密的原则,对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业务运作的规范性、操作流程的合理性、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资产数据的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评估,保障业务合法合规、持续稳健,并配合公司内外部审计和延伸审计工作。
第五条资产托管部开展业务,应当与本公司其他业务运作保持相对独立,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隔离业务风险,有效执行信息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
第二章内部控制第一节内部控制目标第六条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合同协议的约定,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防范和化解业务运作风险,提高业务管理效益,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实现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节内部控制原则第七条内部控制的原则包括:(一)合法合规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部控制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监管规则的各项规定。
(二)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以及部门内各岗位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对不同的基金/产品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确保基金/产品资产与公司的固有资产以及受托管理的其他资产之间保持相互独立。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制度范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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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内部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下属单位(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部门)。
第四条公司及下属部门应根据本规范要求,制定适合本部门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具体制度,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司及下属部门负责人对内部控制在本部门的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六条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能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证券公司。
具体目标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章,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和发展战略的实现。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
(四)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七条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一)健全性原则。
公司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内部控制制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不得在制度上留有空白或漏洞,也不允许任何职员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二)独立性原则。
公司在精减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三)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保证部门、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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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内控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及各子(孙)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
第四条内部控制管理目标:(一)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建立良性的内部环境,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三)建立切实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从而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资产的安全;(四)保证内部、外部的信息有效沟通,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
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主要原则:(一)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覆盖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二)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关注重要业务事项、高风险领域;(三)制衡性原则。
公司治理机构、部门及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四)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五)成本效益原则。
内部控制应当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有效的控制。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总体框架第六条内部控制基本要素:(一)内部环境。
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二)风险评估。
中信证券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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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司的规范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监局制定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传递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环境控制第六条环境控制包括授权控制和员工素质控制两个方面。
第七条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
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经理的行为及公司财务进行监督。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某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完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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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省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内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省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某省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的行为。
证券投资具体包括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二级市场投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三条从事证券投资必须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量力而行、效益优先”的原则,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能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第四条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证券投资。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须报经公司审批,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证券投资活动。
第二章账户管理及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业务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4号—证券投资》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应按如下权限进行审批:(一)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提出证券投资计划与投资额度,并按下列权限审批;(二)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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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公司销售商品并取得货款的行为。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销售与收款不相容岗位包括:(一)销售合同协议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
(二)销售货款的确认、回收与相关会计记录。
(三)销售退回货品的验收、处置与相关会计记录。
(四)销售业务经办与发票开具、管理。
(五)坏账准备的计提与审批、坏账的核销与审批。
第四条公司应当合理采用科学的信用管理技术,不断收集、健全客户信用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
防止向未经信用授权客户发出货品,并防止客户以较低的信用条件进行交易而损害公司利益。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销售业务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销售业务。
第六条公司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销售业务的人员进行岗位轮换或者管区、管户调整。
第三章销售与发货控制第七条公司对销售业务应当建立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制定销售目标,建立销售管理责任制。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销售定价控制制度,制定价目表、折扣政策、收款政策,定期审阅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公司在选择客户时,应当充分了解和考虑客户的信用、财务状况等有关情况。
第十条公司应当加强对赊销业务的管理。
赊销业务应当遵循规定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及程序。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
(一)销售谈判。
公司在销售合同协议订立前,应当指定销售部人员就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具体事项与客户进行谈判。
对谈判中涉及的重要事项,应当有完整的书面记录。
(二)合同协议审批。
由销售部通过双方协商,初步确定销售数量、销售价格、信用政策、发货及收款方式等信息,由分管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核或审批。
证券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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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经纪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银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等。
第三条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
(二)风险控制原则: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三)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实现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信息保密原则:严格保护公司及客户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五)激励约束原则: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
第二章内部控制体系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架构:明确公司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内部管理的有效运行。
(二)制度体系: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
(三)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机制,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四)信息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处理、存储、传输和共享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完整。
(五)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合规文化建设,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三章经纪业务内部控制第五条经纪业务内部控制包括以下内容:(一)客户管理:严格客户开户、身份验证、资金管理、交易权限等环节,防范欺诈风险。
(二)交易管理:加强交易监控,防范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资金结算制度,确保客户资金安全。
(四)风险控制:建立风险预警和应对机制,防范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
第四章自营业务内部控制第六条自营业务内部控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决策: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科学、合理。
(二)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
(三)账户管理:规范账户使用,确保账户安全。
兴业证券 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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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该公司为了保护权益、提升治理水平、增强风险管理能力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以下是证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
1.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包括内部控制机构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的设立,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权限。
2. 内部控制目标:明确公司内部控制的最终目标,包括保护公司资产、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和准确、促进业务规范、合规运营等。
3. 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框架,包括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控制,以应对各类风险的发生。
4. 内部控制流程:规定各项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流程,包括合规审查、业务操作流程、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等。
5. 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建立内部控制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义务,并设置内部控制自检、审计、监督等机制,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6. 内部控制培训和沟通:为员工提供内部控制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内部控制经验交流和意见征集活动,加强内部控制的沟通和推广。
证券公司将不断优化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适用性,以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发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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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XXX营业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2016年2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打击洗钱行为,规范营业部的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参照公司制订的《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内部制度,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同时适用于公司营业部以及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在境外开展业务时,应该遵循驻在国家(地区)协助配合和执行反洗钱制度的相关要求,旨在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工作机制,规范公司营业部员工各项日常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反洗钱相关要求,防范洗钱风险。
第二章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组织架构及其岗位职责第三条营业部在公司法律合规部及分公司的统一指导下开展反洗钱工作,并设立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小组,由营业部总经理担任工作小组组长。
第四条营业部需设立反洗钱专岗,原则上由运营总监兼任,暂时未任命运营总监的营业部由反洗钱工作小组组长指定,并将名单向法律合规部报备。
第五条营业部反洗钱工作小组组织机构如下:组长:(营业部总经理)副组长:(反洗钱专岗)组员:(营业部其它员工,也可根据反洗钱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定责。
)第六条营业部反洗钱工作职责包括:(一)根据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营业部层面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实施细则;建立营业部反洗钱工作组织架构。
(二)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重新识别、客户身份资料保存以及交易记录保存等反洗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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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管理,依法合规经营,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控制制度是公司为防范经营风险,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方法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三条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三)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四条公司内部控制贯彻健全、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内部控制有效。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理性: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前台业务运作与后台管理支持适当分离。
(四)独立性:承担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应当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三章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第五条公司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电子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人力资源管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控制等。
第一节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第六条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印章、合同、证照、资金的管理,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
第七条依据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政策,督导各控股子公司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第八条要求各控股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议程序,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第九条要求控股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第十条定期取得并分析各控股子公司的季度(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第十一条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等手段,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检查,建立对各控股子公司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节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第十二条主要业务的内部控制包括经纪业务内部控制、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自营业务内部控制、客户资产投资管理业务内部控制、金融创新业务内部控制等。
第十三条经纪业务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一)经纪业务要全面实施第三方存管制度。
内部控制重点是防范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其他客户资产、非法融入融出资金以及结算风险等。
(二)统一制订营业部业务规程、管理制度和主要业务流程。
建立完善的营业部岗位责任制度,按不同岗位赋予相应的责任和职权,各岗位间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三)加强客户账户的规范管理。
制定统一的股东账户和资金账户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客户的开户资料,严格客户资金的存取程序和授权审批制度。
(四)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如实记录证券交易情况,并妥善保存委托记录。
妥善保管客户开户、交易及其他资料,严禁非法修改客户资料。
(五)实行法人集中清算制度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集中管理制度。
(六)建立证券交易的实时监控系统,对每日交易活动进行实时监控,并对异常资金流转、异常证券转移、异常交易及违规行为及时进行问询,必要时要求当事人写出书面说明。
第十四条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XX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专营,其业务内部控制内容包括:(一)投资银行项目管理制度化。
制定各类投资银行业务的业务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控制措施,加强项目的承揽立项、尽职调查、改制辅导、文件制作、内部审核、发行上市和保荐回访等环节的管理,加强项目核算和内部考核,完善项目工作底稿和档案管理制度。
(二)企业融资的相关委员会负责证券承销业务,对承销业务的质量控制及风险防范重点在项目立项、申报材料内核、发行方案与定价等三个方面。
(三)通过立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质量评价体系对项目进行筛选。
项目小组必须先向企业融资委员会提出立项申请,并按要求报送详细的申请材料。
是否立项由企业融资委员会立项审核委员会讨论决定。
(四)项目小组制作的申报材料,应由证券发行内核小组进行内核。
内核工作包括内核申报、项目预审、项目复审、内核会议、项目跟踪及回访等内容。
(五)发行承销项目的定价工作由发行定价的相关委员会会负责。
发行价格由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确定,任何个人和分支机构均不得自行向企业承诺发行价格。
第十五条证券自营业务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一)公司自营业务由自营部门统一操作,其他任何部门和分支机构均无权擅自从事自营业务。
清算交收部负责公司自营的清算工作及资金划拨。
财务总部负责自营核算。
(二)公司应建立健全自营业务的授权体系,确保自营部门及员工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三)自营业务的研究策划、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交易记录、资金清算和风险监控等职能应相对分离; 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研究报告、风险评估及决策记录。
(四)公司所有的自营账户,由清算交收部办理、保管,开户中所有的原始材料必须由清算交收部保存。
自营业务必须与代理客户交易业务严格分开。
(五)严守商业机密,禁止无意或故意对外泄露本公司投资结构、投资计划及盈亏状况等。
严禁交易人员为自己、亲属及他人进行有价证券的买卖活动。
第十六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内部控制:(一)公司资产管理总部统一管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之间应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从组织结构、账户管理、投资运作、信息传递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从而保证客户资产与公司资产的完全分离和安全。
(二)公司应当针对产品设计、客户开发、业务受理、投资运作、资金清算、财务核算等环节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
(三)严格执行监管部门对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资金来源的要求,认真审查每一笔客户资金的合规性,并在合同中要求客户承诺其委托资金来源的合规和合法性。
(四)不向客户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或保证最低收益。
定期向客户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五)公司稽核监察部负责公司范围的独立内部稽核和业务合规性检查,对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与评价。
第十七条研究咨询业务内部控制:(一)研究人员在对外路演、咨询及利用媒体开展公开咨询(含报纸、杂志、网站、电台、电视台和声讯台等),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和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研究人员对公司承销的股票、争取的项目所涉及的公司,自进入项目小组开始至项目发行之后三个月内保持静默,一律不得对本项目所涉及的公司对外进行公开咨询或发表意见。
(三)研究人员在任何时候不得对公司及关联公司股票及其市场走势在媒体上进行点评。
(四)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以公司、个人名义在媒体上发布与股票指数和股价涨跌相关的分析意见与投资建议。
第十八条业务创新的内部控制:(一)公司业务创新应坚持合法合规、审慎经营的原则,加强集中管理和风险控制。
(二)公司开展业务创新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内部审批程序进行。
并及时与监管部门沟通,履行创新业务的报备(报批)程序。
(三)公司对业务创新必须全程监控,及时纠正偏离目标行为。
第三节会计系统内部控制第十九条会计系统内部控制可分为会计核算控制和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一)公司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证券公司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等制订公司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的依据。
(二)公司财务内控组织体系以会计核算组织体系为基本依托,以各会计岗位为基本风险控制点。
(三)各级会计人员行政隶属于所在级次的核算单位,受公司财务总部的业务领导。
主要会计人员的任免、调动,需经上一级会计部门的同意。
一般会计人员的调动,需商得本单位会计主管的同意。
会计人员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轮换。
(四)公司应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
公司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由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并指定专人协同查阅。
司法部门及证监会认可的部门因特殊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须持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函,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并指定专人负责陪同查阅,需要复制时,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方可复制,并做登记。
(五)公司在强化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建立预算管理体系,强化会计的事前控制。
(六)公司自有资金与客户资金实行分开管理,在管理、使用和财务核算上完全分开。
客户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监控,客户资金划付的授权、指令录入、审核、执行及与银行对账等适当分离,任何个人无权单独调动资金。
(七)公司各级单位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转移和报废,首先要在年度经营计划中列出计划,购置前有书面申请报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经公司批准,由公司财务总部下达公司批复后,方可办理有关购买手续。
每年结账日之前,要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统一进行清查,填写固定资产盘点表,交财务部门进行账实核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盘点时发现盘盈(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编制固定资产盘盈(亏)表,报经公司计划财务部确认后,做账务处理。
第四节电子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第二十条电子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主要内容包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信息系统的具体情况,制定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二)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口令必须由信息技术总部专人掌握,并定期更换。
操作人员应有互不相同的用户名,定期更换操作口令,严禁操作人员泄露自己的操作口令。
禁止同一人掌握操作系统口令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口令。
(三)建立和完善技术监管系统,定期进行独立的对账,核对交易数据、清算数据、保证金数据、证券托管数据以及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和连续性。
离岗人员必须严格办理离岗手续,明确其离岗后的保密义务,退还全部技术资料。
同时其负责的信息系统的口令必须立即更换。
(四)对交易业务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保密管理,交易业务数据不得随意更改。
信息技术总部应建立营业部交易业务数据映象并定期和不定期与营业部交易业务数据进行核对,防止使用过程中产生误操作或被非法篡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