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建区 限建区 适建区 已建区相关定义 区别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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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基础知识

城市规划基础知识

7、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8、审批机关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9、组织编制机关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镇体系规划
四、城镇体系规划的主要内容
• • • • • • • • 1、综合评价区域与城市的发展和开发建设条件; 2、预测区域人口增长,确定城市化目标; 3、确定本区域的城镇发展战略,划分城市经济区; 4、提出城镇体系的功能结构和城镇分工; 5、确定城镇体系的等级和规模结构; 6、确定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 7、统筹安排区域基础设施、社会设施; 8、确定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自然和人文景观以及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和 措施; • 9、确定各时期重点发展的城镇,提出近期重点发展城镇的规划建议; • 10、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和设施建设实施控制的管理,把规划研究、规划设施与
规划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规划方法。
四、制定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程序
• 1、城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城乡主管部门、镇人 民政府根据城市和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确定规划 编制的内容和要求等;

(十二)研究住房需求,确定住房政策、建设标准和居住用地布局; 重点确定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满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 住用地布局及标准。
(十三)确定电信、供水、排水、供电、燃气、供热、环卫发展目标 及重大设施总体布局.
(十四)确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提出污染控制与治理措施。
(十五)确定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提出防洪、消防、人防、 抗震、地质灾害防护等规划原则和建设方针。

二、城市总体规划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作用
城市总体规划涉及城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 个领域,在指导城市有序发展,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发 挥着重要的先导和统筹作用。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和调控城市 发展建设的重要手段,具有公共政策属性。

复习参考

复习参考

1.“城”与“市”:城是指防御性的构筑物;市是指交易的场所。

2.规划区: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3.城市性质: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经济、政治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承担的主要职能。

4.容积率:容积率为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又称总建筑面积(毛)密度。

5.道路网密度:城市建成区或城市某一地区内平均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上拥有的道路长度。

6.城市化: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又称城镇化、都市化。

7.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率:一年内城市人口因迁入和迁出因素的消长,导致人口增减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8.城镇体系urban system:一定区域内在经济、社会和空间发展上具有有机联系的城市群体.9.建筑密度:用地范围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用地总面积的比率( % )10.日照间距:前后两排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规定的时日获得所需日照量而保持的一定间隔距离。

11.城市化水平: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标准,一般用一定地域内的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

12.“一书两证”:是指城市规划实施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3. 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14.城市化水平:衡量城市化发展程度的数量标准,一般用一定地域内的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来表示。

15.城市(城镇)city: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

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16.城市规划管理urban planning administration: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管理工作的统称。

17.城市总体规划master plan,comprehensive planning: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和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四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备课讲稿

四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备课讲稿

四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划定,空间管制措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正平(四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体现了城市规划的综合性。

禁建区是指对生态、安全、资源环境、城市功能等对人类有重大影响的地区,一旦破坏很难恢复或造成重大损失。

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开发建设行为。

包括基本农田、行洪河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道路红线、区域性市政走廊用地范围内、城市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限制建设区指生态重点保护地区、根据生态、安全、资源环境等需要控制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尽量避让,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应做出相应的生态评价,提出补偿措施。

或做出可行性、必要性研究,在不影响安全、破坏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占用,但是程序严格。

包括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防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文物地下埋藏区、机场噪声控制区、市政走廊预留和道路红线外控制区、生态保护区、采空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行洪河道外围一定范围等。

适建区指已经划定为城市建设发展用地的范围,需要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划定四区,关键是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所谓科学性是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禁建区又称绝对禁建区指城市规划确认的,城市中具有重要生态、景观保护价值,重要地下水敏感区、城市防灾区域上已建和未建的城市园林绿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在其内建设与绿地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无关的项目,不能转让或变相出让。

限建区是指森林、公园等限制建设区域,只能适当预留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发展空间;适建区是指优先建设区域,可用于房地产开发或其他建设。

这三大等级将依据资源、环境保护的价值、污染源防护的影响和自然灾害易发的风险等差异来划定。

城市禁建限建适建区或者划定的界限是有道理的,当然也不是规划师在图纸上随意画的线。

四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

四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

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划定,空间管制措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正平(四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体现了城市规划的综合性。

禁建区是指对生态、安全、资源环境、城市功能等对人类有重大影响的地区,一旦破坏很难恢复或造成重大损失。

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开发建设行为。

包括基本农田、行洪河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道路红线、区域性市政走廊用地围、城市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限制建设区指生态重点保护地区、根据生态、安全、资源环境等需要控制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尽量避让,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应做出相应的生态评价,提出补偿措施。

或做出可行性、必要性研究,在不影响安全、破坏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占用,但是程序严格。

包括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防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文物地下埋藏区、机场噪声控制区、市政走廊预留和道路红线外控制区、生态保护区、采空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行洪河道外围一定围等。

适建区指已经划定为城市建设发展用地的围,需要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划定四区,关键是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所谓科学性是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禁建区又称绝对禁建区指城市规划确认的,城市中具有重要生态、景观保护价值,重要地下水敏感区、城市防灾区域上已建和未建的城市园林绿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在其建设与绿地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无关的项目,不能转让或变相出让。

限建区是指森林、公园等限制建设区域,只能适当预留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发展空间;适建区是指优先建设区域,可用于房地产开发或其他建设。

这三大等级将依据资源、环境保护的价值、污染源防护的影响和自然灾害易发的风险等差异来划定。

城市禁建限建适建区或者划定的界限是有道理的,当然也不是规划师在图纸上随意画的线。

四线规划控制导则

四线规划控制导则

四线规划控制导则在安海主城区范围内建立“四线”规划控制体系。

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并制定相关规划控制导则。

四线规划控制体系包括:黄线控制图—城市建设区规划控制图、红线控制图—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图、蓝线控制图—水域岸线规划控制图、黑线控制图—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图、紫线控制图—历史文物保护规划控制图。

一.蓝线蓝线是指用于划定较大面积水域、水系、湿地及其沿岸一定范围陆域地区作为保护区的控制线。

1.蓝线的划定位于安海主城区内的水域均划入蓝线控制范围。

2.蓝线控制导则(1)严格保护安海境内的河流坝头溪、加塘溪、侯厝溪、外曾溪和庄头溪以及溪边水库、双宅水库等。

原则上不得改变其原有的水域形态,不得减少水域面积。

(2)在蓝线控制区内的陆域内不得建设除防洪排涝必须的设施以外的任何其他建(构)筑物。

(3)滨水地区现状建设对水域及环境造成污染的工业必须迁出或逐步改造。

等水域的用地控制。

二.紫线紫线是用于界定文物古迹保护范围的控制线。

1. 紫线的划定安海主城区内文物古迹用地及传统历史街区划定为紫线范围。

2.紫线导控导则(1)紫线范围应严格保护,不得进行与之不相关的其它建设。

(2)严格控制紫线周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开发强度,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时,应当与保护区的传统风貌或地方特色相协调。

(3)划定的特别控制区对其街巷风格、空间尺度、建设容量、建筑高度、建筑特色等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定。

表6.2: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设施级别序号设施名称位置年代12345区级文保单位6历史7三.绿线1.绿线的划定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2.绿线导控导则(1)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2)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三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

三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

限建区'适建区禁建区是如何界定的?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第四章地一节第31条第三点要求;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体现了城市规划的综合性。

禁建区是指对生态、安全、资源环境、城市功能等对人类有重大影响的地区,一旦破坏很难恢复或造成重大损失。

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开发建设行为。

包括基本农田、行洪河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道路红线、区域性市政走廊用地范围内、城市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限制建设区指生态重点保护地区、根据生态、安全、资源环境等需要控制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尽量避让,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应做出相应的生态评价,提出补偿措施。

或做出可行性、必要性研究,在不影响安全、破坏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占用,但是程序严格。

包括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防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文物地下埋藏区、机场噪声控制区、市政走廊预留和道路红线外控制区、生态保护区、采空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行洪河道外围一定范围等。

适建区指已经划定为城市建设发展用地的范围,需要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划定四区,关键是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所谓科学性是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禁建区又称绝对禁建区指城市规划确认的,城市中具有重要生态、景观保护价值,重要地下水敏感区、城市防灾区域上已建和未建的城市园林绿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在其内建设与绿地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无关的项目,不能转让或变相出让。

限建区是指森林、公园等限制建设区域,只能适当预留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发展空间;适建区是指优先建设区域,可用于房地产开发或其他建设。

这三大等级将依据资源、环境保护的价值、污染源防护的影响和自然灾害易发的风险等差异来划定。

城市禁建限建适建区或者划定的界限是有道理的,当然也不是规划师在图纸上随意画的线。

空间控制与五线控制

空间控制与五线控制

一、“四区”划分规划中心城区分为已建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各分区实施不同开发建设管制要求,指导城市开发建设。

(一)已建区指现状城市建成区。

包括城市现状居住、公共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工业、仓储、对外交通、道路广场、城市绿地和农村居民点。

(二)禁止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包括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和高易发区、地下采空区、河流水域、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地下水源核心保护区、文保单位的绝对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核心保护区、森林公园核心保护区、公园绿地、坡度大于35度的山体等。

(三)限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包括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地下水源防护区、文保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风景名胜区协调区、森林公园协调区、城市绿地和坡度在25-35度之间的山体等。

(四)适宜建设区适宜建设区指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城市现状建成区以外,根据城市规划、区域规划以及专项规划,能保证和满足城市建设开发、城市与区域性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布局需要而覆盖和占用的地区。

二、“五线”划分在规划范围内界定“五线”(红线、黄线、蓝线、紫线、绿线),分类实施有效的空间管制。

(一)城市红线主要指道路红线,即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加强红线管理,城市道路只作为道路建设用地,严格禁止其他用地侵占,在干道沿线两侧建筑后退红线为5-8米,在支路两侧建筑后退红线3-5米。

(二)城市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主要包括铁路、高速公路及其它公路、运输管道、电力高压走廊、通讯线路等的范围界线。

具体有清黄公路、贵黄公路、贵烟公路等,以及长途客运站等。

(三)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与水源地、水厂、水渠等及其水工建筑、水利设施的保育和管制界线。

(四)城市紫线是指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四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

四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

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划定,空间管制措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正平(四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体现了城市规划的综合性。

禁建区是指对生态、安全、资源环境、城市功能等对人类有重大影响的地区,一旦破坏很难恢复或造成重大损失。

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开发建设行为。

包括基本农田、行洪河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道路红线、区域性市政走廊用地围、城市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限制建设区指生态重点保护地区、根据生态、安全、资源环境等需要控制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尽量避让,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应做出相应的生态评价,提出补偿措施。

或做出可行性、必要性研究,在不影响安全、破坏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占用,但是程序严格。

包括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防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文物地下埋藏区、机场噪声控制区、市政走廊预留和道路红线外控制区、生态保护区、采空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行洪河道外围一定围等。

适建区指已经划定为城市建设发展用地的围,需要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划定四区,关键是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所谓科学性是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禁建区又称绝对禁建区指城市规划确认的,城市中具有重要生态、景观保护价值,重要地下水敏感区、城市防灾区域上已建和未建的城市园林绿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在其建设与绿地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无关的项目,不能转让或变相出让。

限建区是指森林、公园等限制建设区域,只能适当预留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发展空间;适建区是指优先建设区域,可用于房地产开发或其他建设。

这三大等级将依据资源、环境保护的价值、污染源防护的影响和自然灾害易发的风险等差异来划定。

城市禁建限建适建区或者划定的界限是有道理的,当然也不是规划师在图纸上随意画的线。

城市与区域规划重点

城市与区域规划重点
15.用地策划
用地策划是通过对地块的开发建设策略和利用方式进行深入研究,使得制定的规划控制要素更加科学合理、切实可行,使综合效益达到最优。基本要素为开发潜力和功能定位。
二、简答与辨析。请用简明的语言,有条理、有层次地对下列问题进行解答(6题选做5题)。(8分x5题=40分)
1.请列举至少3类区域的划分,并举例
9.福特主义与后福特主义
(1)福特主义:
第二次产业革命建立现代大工业之后,西方企业主要实行以福特公司为代表的福特主义生产方式,它是指以市场为导向,以分工和专业化为基础,以较低产品价格作为竞争手段的刚性生产模式。
(2)后福特主义(Post-fordism):
是指以满足个性化需求为目的,以信息和通信技术为基础,生产过程和劳动关系都具有灵活性(弹性)的生产模式。它在许多方面具有与福特主义完全不同的特征。
是人口集中的过程,包括集中点的增加和每个集中点的扩大
是城市人口占全社会人口比例提高的过程
(2)弗里德曼(J. Friedmann):
城市化Ⅰ:人口和非农业活动集中过程、非城市型景观转化为城市型景观的地域推
进过程
城市化Ⅱ:城市文化、城市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在农村的地域扩散过程
4.区域空间管制的类型有哪些,请举例简要说明
9.城市化
一般的说法:人口向城市集中的过程即为城市化
人类学:城市化意味着人类生活方式的转变过程,即由乡村生活方式转为城市生活方式
经济学:城市化是指不同等级地区的经济结构转换过程,即农业活动向非农业活动的转换
地理学:除了认识到城市化过程中的人口与经济的转换与集中外,特别强调城市化是一个地域空间过程,包括区域范围内城市数量的增加和每一个城市地域的扩大两个方面
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基础上而形成和发展的地区。

_三区_四线_的划定研究_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和明晰管理事权为视角_李枫

_三区_四线_的划定研究_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和明晰管理事权为视角_李枫

292012年第11期 第28卷□ 李 枫,张 勤“三区”“四线”的划定研究—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和明晰管理事权为视角[摘 要]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三区”和蓝线、绿线、黄线、紫线“四线”,提出有针对性的规划建设管理要求,是落实《城乡规划法》,实现城乡规划空间开发管制的重要手段。

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和明晰管理事权为视角进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三区”“四线”都是实施空间开发管制的重要手段;“四线”从空间特征出发明确某一类型空间的管制要求,是实施空间管理的基础;“三区”从事权出发明确空间管制要求,是对空间管理主体和管理责权的划分;“三区”与“四线”相互衔接,逐级落实;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应着重规定“三区”,明确省、市政府在空间管制中的责任;不同层级规划中划定“三区”与“四线”的内容和深度要求也不同。

[关键词]“三区”;“四线”;作用分析;法定规划编制办法[文章编号]1006-0022(2012)11-0029-03 [中图分类号]TU981.2 [文献标识码]A“Three Zones, Four Lines” Functioning Analysis: Base On Complete Urban Planning System And Clear GovernResponsibilities/Li Feng, Zhang Qin[Abstract] Setting “three zones” (forbidden construction, limited construction, pro-construction) and “four lines” (blue, green, yellow,and purple lines), is an approach of realizing urban rural planning spatial governance. “Three zones” clarifies spatial governance subjects and responsibilities; “four lines” clarifies a certain type of land use governance. Provincial urban system planning shall highlight “three zones” control, which clarifies province and city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ies.[Key words] Three zones, Four lines, Functioning analysis, Statutory planning compilation method1研究背景实施空间开发管制,对不同地域空间的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综合管理,是城乡规划的重要任务。

2020年四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

2020年四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

作者:败转头作品编号44122544:GL568877444633106633215458时间:2020.12.13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划定,空间管制措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正平(四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体现了城市规划的综合性。

禁建区是指对生态、安全、资源环境、城市功能等对人类有重大影响的地区,一旦破坏很难恢复或造成重大损失。

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开发建设行为。

包括基本农田、行洪河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道路红线、区域性市政走廊用地范围内、城市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限制建设区指生态重点保护地区、根据生态、安全、资源环境等需要控制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尽量避让,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应做出相应的生态评价,提出补偿措施。

或做出可行性、必要性研究,在不影响安全、破坏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占用,但是程序严格。

包括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防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文物地下埋藏区、机场噪声控制区、市政走廊预留和道路红线外控制区、生态保护区、采空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行洪河道外围一定范围等。

适建区指已经划定为城市建设发展用地的范围,需要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划定四区,关键是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所谓科学性是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禁建区又称绝对禁建区指城市规划确认的,城市中具有重要生态、景观保护价值,重要地下水敏感区、城市防灾区域上已建和未建的城市园林绿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在其内建设与绿地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无关的项目,不能转让或变相出让。

限建区是指森林、公园等限制建设区域,只能适当预留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发展空间;适建区是指优先建设区域,可用于房地产开发或其他建设。

这三大等级将依据资源、环境保护的价值、污染源防护的影响和自然灾害易发的风险等差异来划定。

《城市总规中“四区”的划定方法》分析

《城市总规中“四区”的划定方法》分析

城市总体规划中“四区”的划定方法研究彭小雷苏洁琼焦怡雪王磊徐超平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TU984.11【摘要】在分析总结国内外有关建设区域和限制建设区域的研究进展、城市规划编制案例和城市管理实践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提出现阶段各城市“四区”划定和空间管制工作具有长期性、地区差异性和时效性三大特征,确定“四区”划定应重点在城乡规划体系中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阶段,最后提出该阶段“四区”划定的原则、方法、限制性要素及分区、成果要求,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技术借鉴。

【关键词】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已经建设区。

1 研究背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非农经济对土地的巨大需求使得农地农用,自然资源合理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成为土地利用的重要目标,许多国家已建立空间管制制度来引导开发建设行为,虽然各国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资源状况等条件不同,空间管制的实施范围,强度和作用也各具特点,但多数国家和地区均经历了从仅管制城市建设用地转向管制区域用地①,城市建设区从严格的指标管理转向战略性和鼓励性管理②,非城市建设区从保护个体资源转向保护整体性生态环境③,实施手段从严格的法律法规控制转向法律法规为主和经济杠杆引导④的制度演变历程。

中国正处在快速城镇化时期,到2020年将新增2.2-2.5亿左右城镇人口(建设部,2006),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将引发对建设用地的巨大需求。

但中国也是一个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脆弱的国家,城镇周边的优质农田,生态敏感地区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转化为建设用地。

在此背景下通过城乡规划来划分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保护农田和自然资源,保障公共安全、引导开发建设,是一个迫切的、重要的研究课题。

2002年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明确将“省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和“市域内必须控制开发的区域”作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建设部于2006年4月1日实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中心城区“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和已经建设区”(以下简称“四区”,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中要明确“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目前,“四区”划定已成为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的重要工作内。

城规原理名词解释 (2)

城规原理名词解释 (2)

1.城市性质是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是城市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方向。

城市性质由城市主要职能所决定。

2.城市化(城镇化)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具体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

3.城市设计为提高和改善城市空间环境质量,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社会生活、市民行为和空间形体艺术对城市进行的综合性形体规划设计。

4城市发展战略结合城市社会经济现状及其区域地位对城市的未来发展所做的重大的、全局性的、长期性的、相对稳定的、决定全局的谋划。

5.卫星城卫星城是指在大城市外围建立的既有就业岗位,又有较完善的住宅和公共设施的城镇,是在大城市郊区或其以外附近地区,为分散中心城市的人口和工业而新建或扩建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城镇。

6.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是确定城市整体规划的重大原则的纲领性文件,是编制城市总总体规划的依据。

总体规划纲要是对城市进行全面深入认识,对规划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为规划编制确定重大原则、方向和框架的重要阶段,防止和避免规划编制出现重大的方向性、原则性的失误和偏差。

规划纲要经审批后,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

7.城市建成区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城市建成区范围的划定,要考虑自然地形、地貌、基层行政单位的管理界线等因素,以及城市各项用地的完整性,并尽可能与人口统计的地域范围相一致。

8.城市对外交通城市对外交通是指城市与其他城市之间的交通、以及城市地域范围内的城区与周围城镇、乡村的交通,以城市为基点,与外部进行联系的各类交通的总称。

城市本身与城市范围以外地区之间的交通,是城市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主要采用铁路、公路、水运和空运等运输方式。

城市对外交通运输设施在城市中的布置,对城市发展和规划布局有重要影响。

总规层面三区四线的划定方法探讨可编辑

总规层面三区四线的划定方法探讨可编辑

总规层面“三区四线”的划定方法探讨(可编辑)总规层面“ 三区四线” 的划定方法探讨??以荆门城市总体规划为例陈珊珊侯建辉王健【摘要】总体规划中的“三区四线” 规划是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城乡规划法》规定、优化空间资源配置、加强自然生态环境和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加强城乡建设活动管理的重要手段。

本文从市域、规划区两个层面讨论“ 三区四线” 问题 , 对“ 三区四线” 规划的必要性、规划深度等问题作了探讨 , 并以荆门市总体规划为例,介绍了根据荆门地方特点和实际问题确定的市域和规划区层面的“三区” 划定方法、对于已建区的规划管制、“三区”实施保障、“四线”划定方法等问题。

【关键词】三区四线 ;总规层面 ;荆门;整治更新1 . 研究背景十八大提出“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 , 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年第十七条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禁止、限制和适宜建设的地域范围”。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入高速发展时期,资源、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划定“三区” (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 ) 和“四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 根据地方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规划建设管理要求,是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城乡规划法》规定 ,实现城乡规划空间开发管制的重要手段。

目前对于总规层面划定“ 三区四线” 的必要性观点不一 , 有些观点认为宏观层面的“三区四线” 规划尺度较大 , 难以确定具体边界 ,无法切实有效发挥对城市建设的控制和管理作用 , 应当予以取消。

但笔者认为, 总规中的“ 三区四线”应该分两个层次来看 ,第一层次为市域层面的“ 三区” 规划 , 为宏观层面的政策指引 , 在现行的行政体制下 , 是规划建设部门管控空间资源的重要手段 ,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中的相关内容地位等同 , 取消无益 , 未来若能建构统一框架下的“ 部门分工与协作” 的国土和城乡空间1管理体系则另当别论 ; 第二个层次是规划区( 或中心城区 ) 层面的“三区四线”规划,其主要作用在于从全局角度确定空间管制的大体区域和控制方法 ,通过下位规划逐层逐级予以深化 , 最终落实到对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许可上。

三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

三区适建区限建区禁建区

限建区'适建区禁建区是如何界定的?新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第四章地一节第31条第三点要求;划定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并制定空间管制措施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体现了城市规划的综合性。

禁建区是指对生态、安全、资源环境、城市功能等对人类有重大影响的地区,一旦破坏很难恢复或造成重大损失。

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开发建设行为。

包括基本农田、行洪河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道路红线、区域性市政走廊用地范围内、城市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限制建设区指生态重点保护地区、根据生态、安全、资源环境等需要控制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尽量避让,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应做出相应的生态评价,提出补偿措施。

或做出可行性、必要性研究,在不影响安全、破坏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占用,但是程序严格。

包括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防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文物地下埋藏区、机场噪声控制区、市政走廊预留和道路红线外控制区、生态保护区、采空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行洪河道外围一定范围等。

适建区指已经划定为城市建设发展用地的范围,需要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划定四区,关键是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所谓科学性是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禁建区又称绝对禁建区指城市规划确认的,城市中具有重要生态、景观保护价值,重要地下水敏感区、城市防灾区域上已建和未建的城市园林绿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在其内建设与绿地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无关的项目,不能转让或变相出让。

限建区是指森林、公园等限制建设区域,只能适当预留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发展空间;适建区是指优先建设区域,可用于房地产开发或其他建设。

这三大等级将依据资源、环境保护的价值、污染源防护的影响和自然灾害易发的风险等差异来划定。

城市禁建限建适建区或者划定的界限是有道理的,当然也不是规划师在图纸上随意画的线。

规划——三规合一相关内容及问题

规划——三规合一相关内容及问题

1.什么是三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简称“三规”).更广泛的多规还包括交通、环境、生态规划等。

发展规划由发改委负责,空间规划由建设部来牵头,各地的建筑规划院和大学来负责编制,土地利用规划基本上由国土部门来负责。

所谓的“三规合一”,即指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空间规划,以及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融合起来2.三规具体含义及关系发展规划——“定目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纲要,以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城乡建设为对象,体现了国家或地方在规划期内国民经济的主要活动、科技进步主要方向、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以及城乡建设的各个方面所作的全面规划、部署和安排,提出政府在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战略目标、主要任务、实施重点,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

城市规划——“定布局”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土地规划——“指标和坐标”土地利用规划是指在土地利用的过程中,为达到一定的目标,对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或配置的长期计划。

是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历史基础和现状特点,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等,对一定地区范围内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的组织利用和经营管理的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经济措施。

土地利用规划一般分为全国性、区域性的总体规划和生产单位内部的土地利用规划两种。

三大规划之间的关系关于国民经济计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从法定地位上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是城市规划的上位规划,但是两者在内容上实际上是互补的,因此应该是一种相互依存、互为依据的关系。

前者的国家规划色彩更强,后者在地方政府特别是城市政府中的地位正逐步提高。

城市“三区六线”

城市“三区六线”

三区六线划分及其管理要求城市“六线”“六线”指建立城镇拓展区规划控制黄线、道路交通设施规划控制红线、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黑线、水域岸线规划控制蓝线、生态绿地规划控制绿线、历史文化保护规划控制紫线等.是针对城市建设用地而设置的。

1、城镇拓展区规划控制黄线①黄线是用于界定城镇新区、工业新区等非农建设用地范围的控制线.②控制原则:城市开发建设活动不得越出黄线控制范围。

黄线范围内原则上按照相关开发强度指标进行控制。

旧区绿地率应大于25%,新区绿地率应大于30%。

城区公园、绿地等开敞空间均属于黄线控制范围,应严格执行有关控制保护的规定。

新出的城市黄线是重大交通设施等用地的黄线,与中心镇要控制的三区六线中的黄线不同.新出的黄线是针对全国城市而言的,适应全国各地城镇。

(“三区六线"是《广东省中心镇规划指引》中提出的,对于非中心镇是可以不遵循的,适应广东省各小城镇,大中小城市没有要求.同时其他各省小城镇规划可以作为参考的.)2、道路红线(1)定义道路红线是用于界定道路与其他重要交通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

一是控制道路与重要交通设施地用的范围;二是限制各类道路红线沿线建(构)筑物地设置条件.城市总体规划的道路红线,可根据交通设施类型与功能进行分类,类型上可分为道路红线、铁路红线、站场及客货运中心红线,其中道路红线是总体规划的主要控制线,并根据规划道路功能又分为城市对外交通道路、城市内部交通道路。

不同类型红线应选择不同的控制原则。

(2)控制原则严格控制道路及立交设施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符的使用.新建道路应实行统一的城市道路断面、路网间距、道路退缩距离,保障城市道路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化。

城市内部道路标准断面形式、道路网间距,应符合城市规划的有关要求。

特殊道路的道路断面,可按当地城市规划要求另行确定。

城市对外交通各类道路退缩距离应符合以下标准:高速公路两侧:不准建设区宽度按100米控制。

国道两侧:不准建设区宽度按30米控制。

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

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

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划定,空间管制措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正平(四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体现了城市规划的综合性。

禁建区是指对生态、安全、资源环境、城市功能等对人类有重大影响的地区,一旦破坏很难恢复或造成重大损失。

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开发建设行为。

包括基本农田、行洪河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道路红线、区域性市政走廊用地范围内、城市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限制建设区指生态重点保护地区、根据生态、安全、资源环境等需要控制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尽量避让,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应做出相应的生态评价,提出补偿措施。

或做出可行性、必要性研究,在不影响安全、破坏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占用,但是程序严格。

包括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防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文物地下埋藏区、机场噪声控制区、市政走廊预留和道路红线外控制区、生态保护区、采空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行洪河道外围一定范围等。

适建区指已经划定为城市建设发展用地的范围,需要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划定四区,关键是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所谓科学性是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禁建区又称绝对禁建区指城市规划确认的,城市中具有重要生态、景观保护价值,重要地下水敏感区、城市防灾区域上已建和未建的城市园林绿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在其内建设与绿地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无关的项目,不能转让或变相出让。

限建区是指森林、公园等限制建设区域,只能适当预留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发展空间;适建区是指优先建设区域,可用于房地产开发或其他建设。

这三大等级将依据资源、环境保护的价值、污染源防护的影响和自然灾害易发的风险等差异来划定。

城市禁建限建适建区或者划定的界限是有道理的,当然也不是规划师在图纸上随意画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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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划定,空间管制措施)———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正平(四区相关定义、区别、联系)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的,体现了城市规划的综合性。

禁建区是指对生态、安全、资源环境、城市功能等对人类有重大影响的地区,一旦破坏很难恢复或造成重大损失。

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开发建设行为。

包括基本农田、行洪河道、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核心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道路红线、区域性市政走廊用地范围内、城市绿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矿产采空区、文物保护单位等。

限制建设区指生态重点保护地区、根据生态、安全、资源环境等需要控制的地区,城市建设用地需要尽量避让,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应做出相应的生态评价,提出补偿措施。

或做出可行性、必要性研究,在不影响安全、破坏功能的前提下,可以占用,但是程序严格。

包括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防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非核心区、文物地下埋藏区、机场噪声控制区、市政走廊预留和道路红线外控制区、生态保护区、采空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行洪河道外围一定范围等。

适建区指已经划定为城市建设发展用地的范围,需要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

划定四区,关键是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所谓科学性是依据国家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禁建区又称绝对禁建区指城市规划确认的,城市中具有重要生态、景观保护价值,重要地下水敏感区、城市防灾区域上已建和未建的城市园林绿地。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其土地使用性质,不得在其内建设与绿地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无关的项目,不能转让或变相出让。

限建区是指森林、公园等限制建设区域,只能适当预留国家、省重点项目的发展空间;适建区是指优先建设区域,可用于房地产开发或其他建设。

这三大等级将依据资源、环境保护的价值、污染源防护的影响和自然灾害易发的风险等差异来划定。

城市禁建限建适建区或者划定的界限是有道理的,当然也不是规划师在图纸上随意画的线。

举个例子说明一下:比如说城市周边基本农田是禁止建设的,规划局绘制了禁建区边界线,不得超出或越过此线,规划师也是按照这样的画的,这中间有一种默契,这就不用多说了。

再举个例子:比如城市限建区的划定是根据城市现有自然资源、道路旁边建筑等的限建、凡是限建的会有一个限制的范围和控制指标。

其实上述三个区的划定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占主要力量!(一)管制分区1、禁止建设区:必须严格保护的区域;2、限制建设区:需要控制开发的区域;3、适宜建设区:需要规划引导和调控的区域。

(二)管制范围1、禁止建设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水源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等区域;2、限制建设区:包括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等区域;3、适宜建设区:包括城市规划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居民点等区域。

(三)禁止建设区管制依据与措施1、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严格管制。

在城镇周边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要与城镇发展规划相协调;需占用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程序报批,并实施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实现占补平衡。

2、城镇水源保护区严格按照《水法》和各城镇规划水源保护规划进行管制。

每个城镇都要划定城镇水源保护区;同一流域的城镇,上游城镇的排污口和下游城镇的水源地要统一安排,防止城镇之间形成水源污染;逐步迁出城镇水源保护区内现有的生产企业和住宅;控制农田的化肥和农药使用量。

3、生态脆弱区。

严格限制进行各种建设活动,加强建设过程中保护措施,做好生态恢复工作;搞好25°以上的坡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城镇周边地区要把生物治理措施作为城镇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

(四)限制建设区管制依据与措施1、生态功能保护区主要按照《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暂行管理办法》和《生态功能区规划》进行管制。

主要措施:加强资源环境管理,调整产业结构,开展生态恢复重建,从水资源合理利用、水源涵养、荒漠化治理,生态产业等方面实施保护重点工程项目。

2、森林公园主要依据《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森林公园规划开展保护和合理利用。

主要措施:做好植树造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木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工作;禁止在森林公园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在保护森林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合理开展旅游服务活动。

3、自然保护区主要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规和自然保护区规划开展保护和合理利用。

主要措施:做好自然保护区的植树造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工作;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捞沙等活动;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开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围保护地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

4、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区主要参照《文物法》等相关法规进行管制。

主要措施:必须分类编制保护规划,达到相应级别的保护要求按照文物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注意濒临破坏的历史实物遗存的抢救和保护;对尚未列入保护的文物,历史地段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并及时进行鉴定,对有价值者申请相应保护级别。

(五)适宜建设区管制依据与措施1、城市规划建设区、工矿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进行管制,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

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企业应在工业区集中建设。

2、城乡结合部依据《环境保护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进行管制。

主要措施:加强污染治理和控制,建立征收环境补偿金制度;增大环保投资,提高废弃物处理率,有效控制农业生产污染;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严格限制一户一宅的建设形式,住宅应逐步向集中统一建设过渡。

3、农村居民点依据《土地管理法》、《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和相应的村镇规划进行管制。

主要措施:严格控制农村建房乱占耕地与乱建;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保证零星村、中心村搬迁后的旧宅基地得到及时复耕;严格执行“一证一书”制度,促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利用;以示范点引导小康型、现代新农村居民点建设。

附:《城乡规划中限建区规划编制方法》学习小结《城乡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的突出特点是从法律层面确定了禁限区、限建区和适宜建设区的地位,因此限建区规划的编制将成为下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重要环节和难点。

为了拓展视野,从更宏观的角度理解上位规划对城市建设用地进行管理的规划思想,以期为局部控规、城市设计等项目编制提供更为严谨、科学的思维方式, 2008年4月12日至14日,根据中心安排,徐帧敏、柳应飞、涂放、刘李琨四名同志参加了中国建筑文化中心组织的《城乡规划中限建区规划编制方法高级研讨会》。

会议邀请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等政府部门领导,中规院、北京市规院等着名设计机构的高级工程师进行授课,围绕城乡规划中限建区规划编制方法这一主题,着重从《城乡规划法》的新变化、城市复合生态系统理论及限建区规划方法与相关法典等专题进行了详细讲解。

通过此次学习,与会的同志普遍感受到开阔了眼界,了解到《城乡规划法》实施中的最新信息。

下面将北京限建区编制方法及一些学习体会与大家共同分享。

一、北京市限建区规划编制方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坚持了“两个战略转移的方针”,带来了中心城以外地区的城乡建设热潮,同时,不可避免对城市周边环境敏感地区造成威胁,因此迫切需要在总规指导下,将对城乡建设空间发展造成制约的生态敏感要素进行梳理,在北京的城市规划史上首次提出了“限建区”的概念,即依据自然灾害易发的风险、资源环境保护的价值和污染源防护的影响等差异,划定禁止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并制订相应的限建导则。

1、以充分保护自然资源、尽量避让灾害风险为原则,分析建设限制要素建设限制要素是指市域内能够对建设产生影响的自然和人文环境要素,分析对建设有限制的要素是划定限建区的基矗北京市限建区规划中,提出将建设限制要素分为水(涉及蓝色空间)、绿(涉及绿色空间)、地(地震与地质)、环(环境保护)、文(文物保护)五个大组,共16类要素,110个图层。

2、依据自然灾害易发的风险、资源环境保护的价值、污染源防护的影响等差异,划定建设限制分区建设限制级别指针对各限建要素对城乡建设提出不同层次的限制要求,可分为3类,即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三大类,在北京市限建区规划编制中,为使限建要素更加准确地对应到地块,规划又将其细化成六级,即绝对禁建、相对禁建、严格限建、一般限建、适度建设、适宜建设。

经过限建要素的汇总,最终确定的110个限建图层,几乎能覆盖北京全市域,为了识别市域限建要素空间分布的主要特征,按照“限建要素分布情况最大相同范围”的原则,对所有限建要素利用规划支持系统采用UNION的算法,进行限建单元的空间计算,生成限建单元。

由于每个要素图层都已经设定了限建级别,多要素叠加的限建单元,其限建级别由要求最严格的图层决定,这种做法称之为极化模型。

而后将相同级别的限建单元合并,生成限建分区,最终形成如图所示的北京市域建设限制性分区图。

对于禁止建设区,应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原则上禁止规模化城镇建设行为;对于限制建设区,多数是自然条件较好的生态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存在较为严格的制约条件,在满足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开展规模化城乡建设的区域,但应提出相应的生态影响评价并提出生态补偿措施;对于适度建设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3、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规划审批文件,制订限建规划导则限建导则是以相关法规、规范、规定为基础,结合已有研究成果,整合各限制要素的限建要求而形成的指导城乡规划建设的规范性条文,立足于对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限制要素、准入条件和允许开发模式、开发强度、空间形态的说明。

限建导则包括限建目的、对城乡建设的限制、对城市活动的限制、限建要求的法规依据、所需专业评价及行政主管部门等,较为全面地为规划实施提供了管理依据。

二、学习体会1、开拓创新是城市规划走向更加科学的原动力城市的无序蔓延带来生态环境的破坏恶果使得规划师开始重新审视惯用的规划方法。

基于负空间规划的研究不再把建设空间以外的用地作为背景,在区域范围内和整体环境之中重新审视城镇地域内的非建设性环境空间,与建设空间等同研究,首先考虑保障非建设功能,然后安排城镇布局,起到合理引导城市蔓延方向的作用,这种理论的创新与实践相结合,促进着城市规划向更科学的道路上不断前行。

2、因地制宜的规划是城市走向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武汉市在城市快速发展的进程中,也面临着城市不断蔓延,市域生态环境遭受严峻威胁的形势,因此同样迫切需要研究非建设空间,以保障生态功能为前提,才能保障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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