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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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和《灾害事故医疗救援管理办法》及省卫生厅、市卫生局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条:组织机构
(一)成立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
秘书:检验科科长
成员:检验科副科长,院感科、保健科、总务科、设备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二)成立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医疗救护专家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护理部主任
成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三)成立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医疗应急工作队:
队长:医务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总务科、设备科科长长及总务科、保卫科、设备科相关人员
第二条: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职责:
(一)协调与卫生局所属各相关部门及各区级政府机构的关系,在县卫生局及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保证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收集、汇总、分析与事件相关的信息,及时向卫生局及各相关部门汇报,交流信息。
(三)领导与组织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临床救治,实验室管理,现场控制。
(四)负责组织发生实验室生物事故处理时所需的人员、医疗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及其他物质到位。
(五)医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医院实验室生物事故医疗救护的日常工作。
专家组职责:
(一)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医疗救治、会诊任务。
(二)必要时参加市、区的统一调动。
工作队职责:
(一)负责医院实验室生物事故的现场处置,配合诊治全过程的物质保障。
(二)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提供医疗救护、现场人员疏散,现场处置、现场保护等工作,并接受上级统一调遣。
第三条:现场处置
(一)医院在接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报告或卫生局通知后,立即组派应急救护队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采取防护措施,开展现场急救。
(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急救医疗队,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
(三)现场急救以组为单位进行,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确保受伤者所在环境安全,作好救护人员及伤病人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
(四)现场急救针对危险生物品种类和受害人伤害情况予以相应处理。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绿、红、黄、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伤病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置于伤病人的左胸部或其它明显部位便于辨认并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五)现场急救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要将经治的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
(六)现场急救工作队服从医院领导小组或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统一指挥。
第四条:报告程序
当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发生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同时报告医务科,医务科立即组织医疗救援和现场处置,启动该预案。医务科与相关科室主任共同调查事故情况,立即口头或书面报告院领导、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