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法制史终极背诵版汇总

合集下载

法硕备考资料:法制史背诵整理

法硕备考资料:法制史背诵整理

法硕备考资料:法制史背诵整理法硕备考资料之法制史背诵版第一章奴隶制法律制度第一节中国法的起源一、中国国家与法起源于夏朝公元前21世纪夏启建立夏王朝时,中国的国家和法律制度即正式形成。

中国国家和法起源于夏朝的建立,其主要依据在于:1.夏启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世袭专制帝王。

2.夏已开始按地域划分统治区域。

这是国家产生依据3.夏朝已建立了完备的国家机器,包括军队、职官、监狱以及贡赋制度。

4.夏朝还形成了以国家强制力为直接后盾的法律制度。

二、中国国家与法起源的特点中国国家和法的形成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这主要是:A氏族起源色彩B集权统治C与道德结合D刑事法规发达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一、夏、商法制指导思想神权法思想一直是占统治地位的法制指导思想(一)王权神授(二)天讨与天罚二、西周法制指导思想西周统治者修正了传统的神权政治学说,并确定了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一)“以德配天”:“上天”只把统治人间的“天命”交给那些有“德”者,要敬天、敬宗、保民。

(二)“明德慎罚”:实施德教,用刑宽缓,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

(三)“刑罚世轻世重”:是指应根据时世的变化来确定用刑的宽与严、轻与重,具体内容是“刑新国用轻典,刑平国用中典,刑乱国用重典”。

(四)西周法制指导思想的影响“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法制观的历史影响是极为深远的,为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制奠定了理论基础。

三、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无占统治地位的指导思想,政治保守派从社会混乱不堪的现实出发,提出了新形势下的“礼治”路线,主张“为国以礼”,“以礼明是非”。

政治革新派则极力倡导“君臣上下贵贱皆以法”和“事断于法”坚决要求打破宗法的等级秩序与维护这种秩序的法律制度,试图创造新型的法制来取代奴隶社会的礼制。

第三节立法活动一、夏、商立法概况在夏、商两代,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除夏王、商王发布的各种命令以外,主要表现为不成文的习惯法。

法律硕士法制史经典考点汇集

法律硕士法制史经典考点汇集

法律硕士法制史经典考点汇集
一、《魏律》—(《曹魏律》、《新律》)1、“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
2、将“具律”改学刑名,置律首
3、18篇体例二、《晋律》—(《泰始律》、《张杜律》)首立“准五报以制罪”的制度三、“官当” 首在《北魏律》和《陈律》指封建社会允许官吏以官爵拆抵途罪的一种特权制度四、《北齐律》1、《名例律》开始于此2、规定“重罪十条” 3、最早确立12篇体例五、《开皇律》1、篇章体例定型化12篇2、封建制五型法定化3、区分公罪与私罪
4、明确规定“八议”制度
5、确立“十恶”罪谋反—图谋反对皇帝,推翻封建君主政权的犯罪谋大逆—图谋毁环寺庙、陵寝及宫阙的犯罪谋判—背判朝廷,投弃外国的犯罪恶逆—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等尊长的犯罪不道—杀人一家非死罪者三人以上和支解人的犯罪大不敬—盗大祀神御之物,盗窃、伪造玉玺不孝—告发或咒骂祖父母、父母,祖父母,父母在而别籍异财不义—杀本属府主、判史、县令、现授业师等方面的内乱—*小功以上亲,成父、祖妾的犯罪不睦—谋杀或卖缌麻以上亲,殴打成告发丈夫及大功以上尊长的犯罪六、历代立法思想夏、商—王权神授、天讨与天罚西周—“明德慎罚” 战国—“一断于法”、“刑无等级”。

2013年法硕狂背法制史重要知识总结

2013年法硕狂背法制史重要知识总结

中国法制史重要知识点一、历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变化:夏商时代“天命”、“天讨”、“天罚”的神权法思想→西周“以德配天”的民本思想→“敬天保民”的政治思想和“明德慎罚”的法律思想→战国: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众→秦朝:缘法而治、严刑重法→汉朝: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原则,后汉武帝确立“德主刑辅”→唐朝:“德本刑用”、宽简稳定划一的立法指导思想→元朝:祖述变通、附会汉法、因俗而治、蒙汉易制→明朝:重典治国、“明刑弼教”→清朝:详译明律、参以国制→清末预备立宪: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清末修律:中外通行、有裨治理→北洋政府:隆礼与重刑并重→南京国民政府:孙中三的三民主义、建国三时期、权能分治、五权宪法等理论为指导。

二、历朝刑罚原则变化:1.《吕刑》强调“明于刑之中”,提出“刑罚世轻世重”、“轻重诸罚有权”、“惟齐非齐,有伦有要”,还规定了较为完整的赎刑制度和“上下比罪”、“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的刑法原则。

2.西周:(1)老幼犯罪减免刑罚。

(2)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

(3)罪疑从轻、罪疑从赦。

(4)宽严适中原则。

(5)因地、因时制宜(6)上下比罪(无法律明文规定情况下的类推适用)——“罪无正律,则以上下而比附其罪”,具体说来“上刑适轻,下服;下刑适重,上服,轻重诸罚有权”。

(7)同罪异罚——贵族士大夫和庶人同罪异罚。

3. 秦朝:(1)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

(3)盗窃按赃值定罪的原则。

(4)共同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

(5)累犯加重的原则。

(6)教唆犯罪加重处罚的原则。

(8)诬告反坐原则。

4.汉朝:(1)上请原则——当官贵犯罪后,可以请示皇帝给有罪者某些优待。

(2)亲亲得相首匿原则——亲属之间可以相互首谋隐匿犯罪行为,不予告发和作证。

5.三国两晋南北朝:(1)《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

(2)《曹魏律》八议入律、西晋准五服以制罪、(3)《北魏律》和《陈律》官当制度(4)《北齐律》重罪十条(5)北魏封建五刑初步形成:死、流、徒、杖、鞭。

法硕背书知识点总结

法硕背书知识点总结

法硕背书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法学基础知识1. 法学基础概念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法律制度,法学包括法律学、法理学、法史学和比较法学等多个学科。

2. 法律的概念、特征和功能法律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具有客观约束性、综合性、强制性和权威性。

其功能包括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合法权益和解决社会矛盾等。

3. 法的来源和形成过程法的来源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国际法和社会主义法律等多个渠道,法的形成过程包括法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多种途径。

4. 法的有效性和适用法的有效性包括法律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实施性,法的适用包括法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和适用方法等。

第二章宪法和行政法1. 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包括宪法的基本原则、宪法的修正和宪法的解释等内容。

2.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特征行政法是国家管理和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具有行政法的对象、主体和程序等要素。

3. 行政权的行使和监督行政权的行使包括行政权的基本原则、行政权的行使程序和行政权的运用等方面,行政权的监督包括监察机关和公民监督等内容。

4. 政府职能和公务员制度政府职能包括政府职能的性质、内容和创新,公务员制度包括公务员的基本权利、义务和管理等方面。

第三章刑法和刑事诉讼法1. 刑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刑法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的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包括刑法的适用原则、犯罪的构成和刑罚的科学等要素。

2. 犯罪和刑事责任犯罪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违法性的行为,刑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刑事责任的适用和限制等内容。

3. 刑事诉讼的程序和程序权利刑事诉讼包括刑事诉讼的程序、程序权利和程序保护等方面,涉及到公诉、自诉和抗诉等多个方面。

4. 刑罚的种类和执行刑罚包括刑罚的种类、刑罚的适用和刑罚的执行等要素,其中包括死刑的适用、死刑的执行和死刑的特殊情形等内容。

第四章民法和民事诉讼法1.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民法是调整公民之间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涉及到民法的依法原则、法律适用和分则规定等方面。

法硕法制史终极背诵版

法硕法制史终极背诵版

一、古代法制思想与立法概略立法朝代立法成就思想1、禹刑。

天罚夏商2、汤刑。

神判3、“誓”、“诰”、“命”1.礼:周公制礼①“五礼”吉;凶;军;宾;嘉;②“亲亲、尊西周尊”为精神;③规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迫性;④社会调控手2011段之一-综-35,以德2.刑:刑法和刑罚;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2012配天,-综明德3.礼刑关系:“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医生”-32 ,慎罚2012 -综-60春秋战国注意:“刑不上医生”重申贵族官僚合用刑罚上有特权,而不是不合用刑罚。

4. 宗法制度:“封邦建国”。

分封制。

“礼①国子产“铸刑书”:历史上初次宣布成文法崩乐 1. 宣布②晋国鞅“铸刑鼎”:历史上第二次宣布成文法坏”转成文法“严③ 邓析书“竹刑”酷法治”2.悝①特点:表现“王者之政莫急于贼盗”思想《法②容 :盗、贼、网、捕、杂、具 6 篇经》2010-③历史地位 :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承上启下”综-43注意:六禁在杂律,淫、狡、城、嬉、徒、金3. 商鞅 ①改法为律;②连坐法,奖赏告奸, 诬陷反坐 ;③分户变法律1、“ 一断于法 ”。

2、刑无等级。

3、轻罪重刑。

4、法4、法家布于众。

“缘代法而治”云梦简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 为吏之道 等。

廷行事。

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 ( 判例 ) ,可作为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件判决的依照。

两汉“约法三章”;加《户》、《兴》、《厩》;《九章律》;汉律200860 篇。

律、令、科、比- 综 “约-44 ,“缇萦”上书,致使 文帝废肉刑 :a.黥刑改为髡钳城法省2009旦舂;b. 劓刑改为笞 300; c. 斩左趾改为笞 500;d. 斩刑”到- 综 文景帝 右趾改为极刑。

景帝:劓刑笞 300 改为笞 200;斩左趾“ 德-42 , 废肉刑笞 500 改为笞 300,宣布《箠令》, 规定笞杖尺寸,且主刑2009行刑不得换人。

辅、礼- 综刑并注意:“文帝废肉刑,外有轻刑之名,实杀人”。

法硕法制史终极背诵版

法硕法制史终极背诵版

法硕法制史终极背诵版一、古代法制思想与立法概况朝代立法思想立法成果夏商天罚神判1、禹刑。

2、汤刑。

3、“誓”、“诰”、“命”西周xx-综-35,xx-综-32,xx-综-60以德配天,明德慎罚1、礼:周公制礼①“五礼”吉;凶;军;宾;嘉;②“亲亲、尊尊”为精神;③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④社会调控手段之一2、刑:刑法和刑罚;奴隶制五刑:墨、劓、刖、宫、大辟3、礼刑关系:“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注意:“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适用刑罚上有特权,而不是不适用刑罚。

4、宗法制度:“封邦建国”。

分封制。

春秋战国“礼崩乐坏”转“严酷法治”1、公布成文法①郑国子产“铸刑书”: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②晋国赵鞅“铸刑鼎”: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③邓析书“竹刑”2、李悝《法经》xx-综-43①特点:体现“王者之政莫急于贼盗”思想②内容:盗、贼、网、捕、杂、具6篇③历史地位: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承前启后”注意:六禁在杂律,淫、狡、城、嬉、徒、金3、商鞅变法①改法为律;②连坐法,奖励告奸,诬告反坐;③分户令4、法家1、“一断于法”。

2、刑无等级。

3、轻罪重刑。

4、法布于众。

秦代“缘法而治”云梦秦简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为吏之道等。

廷行事。

是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可作为司法实践中同类案件判决的依据。

两汉xx-综-44,xx-综-42,xx-综-61,xx-综-61“约法省刑”到“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约法三章”;加《户》、《兴》、《厩》;《九章律》;汉律60篇。

律、令、科、比文景帝废肉刑“缇萦”上书,导致文帝废肉刑:a、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b、劓刑改为笞300;c、斩左趾改为笞500;d、斩右趾改为死刑。

景帝:劓刑笞300改为笞200;斩左趾笞500改为笞300,颁布《箠令》,规定笞杖尺寸,且行刑不得换人。

注意:“文帝废肉刑,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亲亲得相首匿汉宣帝,对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追究刑事责任。

中 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 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

中国法制史背诵知识点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学科。

以下为您整理了一些重要的背诵知识点:一、夏商西周时期1、夏朝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制度处于初创阶段。

夏朝法律的总称是“禹刑”,但具体内容已无从考证。

2、商朝商朝的法律制度较夏朝更为完备,法律总称是“汤刑”。

商朝在政治上实行“内服”“外服”制度,在法律上重视神明裁判和残酷的刑罚。

3、西周西周是中国奴隶制法律制度发展的鼎盛时期。

(1)“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强调道德教化与刑罚相结合,注重用道德来引导民众,谨慎使用刑罚。

(2)宗法制度: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确定贵族的亲疏、等级和世袭地位。

(3)礼与刑的关系: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礼是积极的规范,刑是消极的制裁。

(4)九刑:一种刑罚的名称。

(5)吕刑:西周中期的重要法典,强调“中”的原则。

二、春秋战国时期1、郑国子产“铸刑书”: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2、晋国“铸刑鼎”:公布了范宣子所著刑书。

3、魏国李悝制定《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包括《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六篇。

三、秦朝1、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等。

2、刑事法律:(1)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如刑事责任年龄、区分故意与过失等。

(2)罪名,如盗窃罪、贼杀伤罪等。

(3)刑罚,包括笞刑、徒刑、流放刑、肉刑、死刑等。

3、经济法律:重视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对度量衡进行统一规定。

四、汉朝1、立法指导思想:汉初实行“无为而治”,汉武帝时期转为“德主刑辅”。

2、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3、刑事法律:(1)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废除肉刑。

(2)主要罪名,如危害中央集权罪、侵犯君主专制罪等。

4、民事法律:财产继承、婚姻制度等。

五、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1、曹魏《新律》:将《法经》中的《具法》改为《刑名》,置于律首。

2、西晋《泰始律》:进一步完善法典的体例,增加“法例”篇目。

法硕考研法制史专题总结

法硕考研法制史专题总结

法硕考研法制史专题总结一、立法指导思想1.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宗法制度2.战国●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众3.秦●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4.汉●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汉武帝后:德主刑辅、礼法并用5.唐●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6.辽●因俗而治: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7.金●因地因族制宜,多制并存8.元●祖述变通、附会汉法●因俗而治、蒙汉异制9.明●刑乱国用重典(重典治吏、重典治民)●明刑弼教10.清●详译明律,参以国制11.清末●预备立宪: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修律:中外通行,有裨治理12.南京临时政府●三权分立、民主共和、防止袁世凯独裁13.北洋政府 (北京政府)●隆礼与重刑并重14.南京国民政府●三民主义:权能分治、五权宪法、建国三时期、训政保姆论●坚持“党治”: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会议即中央政治委员会(后改称国防最高委员会)二、主要法律形式1.夏、商●禹刑、汤刑、誓、诰、命2.西周●亲亲与尊尊、五礼、失礼则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3.战国●商鞅改法为律4.秦●律、令(制、诏)、法律答问、封诊式、廷行事、课、程5.汉●律、令、科、比6.魏晋●律学7.东魏●麟趾格8.西魏●大统式9.唐●律、令、格、式10.宋●编敕、编例(条例、断例、指挥)、条法事类11.元●条格、断例12.明●大诰、条例13.清●则例14.南京国民政府●六法全书:基本法典、相关法规、判例解释例三、重要立法1.西周●吕刑2.春秋●郑国铸刑书、邓析《竹刑》、晋国铸刑鼎、《被庐之法》《仆区法》《茆门法》3.战国●《法经》《分户令》4.秦●《云梦秦简》5.汉●约法三章、《九章律》、汉律六十篇6.三国●《曹魏律》7.两晋●《晋律》8.南北朝●《北魏律》《北齐律》9.隋●《开皇律》《大业律》10.唐●《武德律》《贞观律》《永徽律疏》《开元律》《唐六典》《大中刑律统类》11.宋●《宋刑统》12.辽●《新定条例》(《重熙条例》)、《咸雍条例》13.西夏●《贞观玉镜统》《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亥年新法》14.金●《皇统制》《泰和律令敕条格式》15.元●《大札撒》《条画五章》《至元新格》《大元通制》《至正条格》《元典章》《经世大典》16.明●《大明律》《问刑条例》《大明律集解附例》《大明会典》《教民榜文》17.清●《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集解》《大清律例》《大清会典》18.清末●《钦定宪法大纲》《十九信条》《大清现行刑律》《大清新刑律》、礼法之争●《大清民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大理院审判编制法》《法院编制法》《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大清刑事诉讼律草案》《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19.南京临时政府●《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20.北洋政府(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暂行新刑律》21.南京国民政府●《中国国民党训政纲领》《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中华民国刑法》(1928年)、《中华民国刑法》(1935年)、《中华民国民法》22.工农民主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井冈山土地法》《兴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23.抗日民主政权●《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24.人民民主政权●《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五四指示》《中国土地法大纲》●《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四、罪名1.夏●不孝、昏、墨、贼2.商●乱政、疑众、三风十愆3.西周●贼、藏、盗、奸●违抗王命●寇攘奸宄●五过之疵●杀人越货●不孝不友4.秦●谋反、盗贼犯罪和不敬皇帝罪●诽谤与妖言、以古非今、妄言、非所宜言、投书●盗徙封●不直、纵囚、失刑5.汉●危害中央集权制:阿党附益、左官、非正、出界、逾制(僭越)、漏泄省中语、酎金不如法、事国人过员●危害君主专制:欺谩、诋欺、诬罔,废格诏书,怨望诽谤,左道,矫制●危害皇帝尊严和安全:不敬、大不敬罪,阑入与失阑罪●危害国家政权:蔽匿盗贼、见知故纵、群饮酒、通行饮食●惩治思想言论犯罪:诽谤妖言、非所宜言、腹诽罪6.北齐●重罪十条7.隋●十恶8.唐●十恶、六杀、六赃、保辜9.元●强奸幼女罪10.明●奸党罪11.清●文字狱(比照谋大逆)12.清末●《大清现行刑律》:妨害国交罪、妨害选举罪、私铸银元罪、破坏交通电讯罪●《大清新刑律》:将谋反罪改为内乱罪、新增有关国交、外患、电讯、交通、卫生等罪名13.抗日民主政权●汉奸罪、破坏坚壁财物罪、贪污罪五、刑罚1.夏、商●旧五刑:墨、劓、荆、宫、大辟(炮烙、醢、脯)●其他:鞭扑、流刑、劳役刑、赎刑2.西周●九刑:墨、劓、荆、宫、大辟、流、赎、鞭、扑3.秦●死刑:戮、磔、腰斩、车裂、枭首、弃市、凿颠、抽肋、镬烹、囊扑、定杀●肉刑:墨、劓、斩左右趾、宫刑●作刑:城旦、春,鬼薪、白粲,隶臣、妾,司寇,候●财产刑:赀刑、赎刑●耻辱刑:髡、耐●适用于官吏轻微犯罪的其他刑:废,谇,免及收,迁4.汉●文景帝废肉刑●死刑、肉刑、笞刑、徒刑、徙边、禁锢、赎刑、罚金,女徒顾山5.三国●曹魏:死、髡、完、作、赎、罚金、杂抵罪6.两晋●西晋:死、徒、笞、罚金、赎7.南北朝●北魏:死、流、(宫)、徒、鞭、杖●北齐:废除宫刑●北周:杖、鞭、徒、流、死——首创按道里远近划分流刑为五等8.隋唐●死、流、徒、杖、笞9.宋●折杖法、刺配、凌迟10.元●笞、杖、徒、流、死(凌迟、斩)●刺字、劓刑、黥刑、醢刑、剥皮11.明●充军刑、廷杖刑12.清●充军、发遣、剌字、枷号●死刑:斩绞立决、斩绞监侯,凌迟、枭首、戮尸13.清末●《大清现行刑律》:死刑(斩、绞)、遣刑、流刑、徒刑、罚金——删除凌迟、枭首、戮尸、刺字等残酷刑罚●《大清新刑律》:主刑包括死刑(仅绞刑一种)、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罚金,从刑包括褫夺公权、没收14.人民民主政权●创设管制刑、增加无期徒刑六、刑罚适用原则1.夏、商●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2.西周●三赦之法●三宥之法●三刺之法●宽严适中●因地、因时制宜(刑罚世轻世重)●上下比罪●同罪异罚3.战国●商鞅变法:连坐法4.秦●以身高为刑事责任标准●端与不端(区分故意与过失)●盗窃按赃值定罪●共同犯罪加重处罚●累犯和教唆犯罪加重处罚●自首减轻处罚●诬告反坐●连坐原则5.汉●上请●亲亲得相首匿●“恤刑”6.三国●曹魏:八议7.两晋●西晋:准五服以制罪8.南北朝●北魏:官当、存留养亲9.隋●议、减、赎、当10.唐●区分公罪与私罪(公私有别)●共同犯罪,以造意为首,处刑为重●合并论罪从重●自首减免刑罚●类推原则●老幼废疾减刑●累犯加重●贵族官员犯罪减免刑罚●同居相隐不为罪●良贱相犯依身份论处●化外人有犯●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11.宋●《重法地法》(《窝藏重法》、《盜贼重法》)12.元●蒙汉异法、同罪异罚13.明●断罪无正条●涉外案件属地法主义●轻其所轻、重其所重14.清●旗人犯罪享有特权和优待15.抗日民主政权●镇压与宽大相结合●平等保障人权●反对威吓报复、实行感化教育16.人民民主政权●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惩办战争罪犯●镇压地主恶霸与肃清政治土匪●取缔反动党团及特务组织●解散一切反动会道门迷信组织七、民事立法1.西周●质剂与傅别●一夫一妻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姓不婚●六礼●七出●三不去●嫡长子继承制2.唐●民事行为能力:丁年●所有权:加功所有●契约:出举与负债、牵掣、役身折酬●婚姻:义绝、和离●家庭●继承3.宋●不动产买卖契约:先问亲邻、输钱印契、过割赋税、原主离业●典卖契约:质卷、解贴●财产继承:立继、命继4.元●财产法律制度:阑遗物、契约关系、损害赔偿(烧埋银)●婚姻制度:收继婚●继承制度5.明●财产所有权:无主物、遗失物、埋藏物●婚姻:义绝●家庭:教令权、主婚权●继承6.清●法律保护旗地旗产,禁止旗民交产●民事主体:废除匠籍制度、雇工人的地位有所改善、部分贱籍豁免为良、奴婢可以开户为民●债权:区别典、卖两种契约、典当回赎权年限、房屋出典后的风险责任●继承:昭穆相当、独子兼祧八、经济立法1.秦●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2.汉●专卖制度:盐、铁、酒●抑商政策:告缗令●对外贸易立法:丝绸之路、禁“金戈铁马”3.唐●均田制:口分田、永业田●赋役制度:租庸调法、两税法●专卖制度:榷盐法、茶税法、榷酤制度●对外贸易制度:市舶制度4.明●赋役制度:一条鞭法●海外贸易制度:海禁、朝贡5.清●海禁政策与对外贸易立法●专卖制度:盐、茶、矾九、行政立法1.汉●皇帝制度●中央:三公九卿●尚书台●地方:郡、县(东汉末期:州、郡、县)●荐举和考试:察举、征召、辟举、任子、太学补官●考核:上计●致仕●监察:刺史、司隶校尉、三独坐、六条问事、御史九条2.唐●三省六部制●科举制●考课:四善二十七最●致仕●御史台:台院、殿院、察院——一台三院3.宋●中央:二府(中书门下、枢密院),三司(盐铁司、度支司、户部司)●地方:路、府(州)、县●科举:糊名(弥封)、誊录、回避●官制:官、职、差遣●考课:“四善三最”,磨勘制、历纸制●台谏:御史台、谏院4.元●中央:中书省、枢密院、宣政院●地方:行省、路、府(州)、县●科举制:经义取士制度●监察制度:御史台(中台)、行御史台(行台)、《风宪宏纲》5.明●中央:废除丞相制度、内阁大学士●地方:省、府(直隶州)、县●科举●都察院6.清末●咨议局与资政院●修订法律馆●宪政编查馆十、司法机构1.夏●圜土、夏台、钧台2.商●圜土、囹圄、羑里3.西周●主审判:司寇4.秦●主审判:廷尉●主监察:御史大夫5.汉●主审判:廷尉●主监察:御史大夫6.魏晋●主审判:廷尉(曹魏:律博士)7.南北朝●主审判:大理寺(北齐)8.唐●主审判:大理寺●主复核:刑部●主监察:御史台9.宋●主审判:大理寺●主复核:刑部●主监察:御史台●审刑院、制勘院、推勘院10.元●主审判:大宗正府、宣政院、刑部●主监察:御史台11.明●主审判:刑部●主复核:大理寺●主监察:都察院●厂卫●申明亭12.清●主审判:刑部●主复核:大理寺●主监察:都察院●内务府、宗人府、理藩院13.清末●司法行政:改刑部为法部●审判:改大理寺为大理院●实行审检合署●领事裁判权与会审公廨14.南京临时政府●司法行政:司法部●审判:临时中央审判所15.北洋政府(北京政府)●审判:大理院●行政诉讼:平政院●审检分立16.南京国民政府●最高司法机关:司法院●司法行政部:掌管司法行政事务(后曾改归行政院统辖)●最高法院:最高审判权●行政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权,●官吏惩戒委员会:掌管文官和法官的惩戒●特种刑事法庭17.工农民主政权●审判:临时最高法庭18.抗日民主政权●审判:高等法院●审检合一制十一、诉讼审判制度1.夏商●神权政治:天罚与神判2.西周●狱(断狱)、讼(听讼)●钧金和束矢●五听3.秦●告发、纠举●公室告与非公室告●讯狱与治狱●爱书与封守●读鞫与乞鞫4.汉●告诉与举劾●鞫狱、辞服、读鞫、乞鞫●录囚●春秋决狱●秋冬行刑5.三国两晋南北朝●西晋:登闻鼓直诉制度●死刑复奏制度●测罚(南梁)与测立(南陈)6.唐●三司推事●告诉的限制(辞牒)●回避制度:换推制●诉讼审判制度●死刑三复奏、五复奏制度●法官责任制度7.宋●鞫谳分司制●翻异别推制●务限法●《洗冤集录》●《名公书判清明集》8.元●诉讼在法典中开始独立成篇●开始出现诉讼代理●"约会"制度9.明●严厉制裁诬告行为●严禁越诉●军官、军人诉讼一般不受普通司法机构管辖●明确地域管辖的原则●强调以民间半官方组织调解“息讼”●会审:三司会审、九卿会审(圆审)、朝审、大审、热审10.清●限制告诉权●刑事审判程序●回避制度●秋审制度:情实、缓决、可矜、可疑、留养承祀●幕友、胥吏11.清末●四级三审制●初步规定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12.南京国民政府●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禁止刑讯●禁止体罚●试行公开审判及陪审制●试行律师制度13.北洋政府(北京政府)●四级三审制●县知事兼领司法审判权●利用军法审判干预司法14.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四级三审制,1932年《法院组织法》改为三级三审制●采取严密的侦查制度●实行“自由心证”的诉讼原则●实行秘密审判制度和陪审制度●扩大并强化军事和军法机关的审判●维护帝国主义在华军队的特权15.工农民主政权●四级二审制16.抗日民主政权●两审终审制,抗战后期一般都改为三级三审制●马锡五审判方式●人民调解制度17.人民民主政权●大区、省(行署)、县三级审判体制●人民法庭。

法律硕士背诵口诀(法制史篇)

法律硕士背诵口诀(法制史篇)

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口诀(中国法制史篇)第一章立法概况1. 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家道中落)家——家长制——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的统治方式道——道德——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界限不清中——宗——宗法氏族——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落——落后——刑事法规相对发达,民事法规相对落后2. 战国时立法指导思想(一刑轻法)一——一断于法;刑——刑无等级;轻——轻罪重刑;法——法布于众3. 秦、汉、唐的法律形式1) 秦:请找[泻]立停大师请——秦;找——诏——诏令;立——律;停——廷——廷行事;大——答——法律答问;式——封诊式2) 汉:李宁、科比,悍!李——律;宁——令;科;比;悍——汉3) 唐:律,令,格,式,典4.《吕刑》内容(吕宽赎罐) 吕——《吕刑》宽——宽严适中,在定罪量刑上“中正、中罚、中道” 赎——规定赎刑罐——贯——贯彻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5.九刑(宫妃议大漠,留仆赎鞭)宫——宫刑;妃——非刑(刖);议——劓刑;大——大辟;漠——墨刑;留——流;仆——扑;赎;鞭;6. 成文法的公布及论战郑子书——郑国、子产、“铸刑书” 赵晋鼎——晋国、赵鞅、“铸刑鼎” 宋刑器——宋国、“刑器” 楚仆茆——楚国、“仆区之法”“茆门之法” 邓竹刑——邓析、“竹刑” 论战——子产VS叔向;赵鞅VS孔子7. 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疯子观战否?)疯子——封建制度——客观上为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观——观念——标志着法律观念与法律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战——战国——为战国时期及战国以后封建法律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否——否定——是对传统法律观念、法律制度及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8. 《法经》的内容(盗贼砸网拒捕)盗——盗法;贼——贼法;砸——杂法;网——网法;拒——具法;捕——捕法9.“六禁”(金银洗洗成交) 金——金禁;银——淫——淫禁;洗——徒——徒禁; 洗——嬉——嬉禁;成——城——城禁;交——狡——狡禁10.《法经》的特点(战地重法)战——战胜——是封建制法战胜奴隶制法的标志地——地主——体现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重——重刑——体现法家严刑峻法的重刑精神法——法治——体现“法治”精神11.汉律六十篇(超越九镑)超——朝——《朝律》,6篇越——《越宫律》,27篇九——《九章律》,9篇镑——傍——《傍章律》,18篇12.《曹魏律》主要内容(八篇刑具)八——“八议”正式入律篇——篇目——增加了篇目刑——刑罚——改革了刑罚具——具律——将《法经》中“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13.《晋律》主要内容(静态法25法内准)静——晋——《晋律》态——泰——《泰始律》25——25篇法——法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一篇内——内容——调整内容、结构,使之更加“刑宽、禁简” 准——规定了“准五服以治罪”制度14.《北魏律》主要内容(北官25鞭)北——《北魏律》;官——“官当”首次入律; 25——25篇鞭——鞭刑——确立了死、流、徒、杖、鞭五刑制度15.《北齐律》主要内容(北冥12重法)北——《北齐律》冥——名——名例律——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并成“名例律”,作为总则12——12篇重——重罪——规定了“重罪十条” 法——法条明审、科条简要的特点16.《麟趾格》、《大统式》(东临[碣石],大[话]西[游])东临——东、麟——东魏、《麟趾格》大西——《大统式》、西魏17.《开皇律》主要成就(五八四十篇,赎官12网)五——五刑——封建五刑法定化八——八议——明确规定了“八议”制度四——私罪——区分公罪与私罪十——十恶——确立“十恶”罪篇——篇章体例定型化赎——赎刑——赎刑制度化官——官当——“官当”列为定制12——12篇网——刑网简要,疏而不失18.《大业律》(18大爷除十恶) 18——18篇大爷——大业——《大业律》除十恶——删除“十恶”条款19.《武德律》、《贞观律》(五一增订12篇) 五一——武、一——《武德律》,唐朝第一部法律增订——贞、定——贞观律、定刑——《贞观律》标志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12——12篇20.《唐六典》内容(政治、礼教、刑事)政——政职;治——治职;礼——礼职;教——教职;刑——刑职;事——事职21.唐律的特点(理科用语)理——礼——礼法合一科——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用——用刑持平语——语言精炼明确22.条法事类(调笑,请您蠢笑)调笑——条、孝——条法事类,孝宗时开始汇编请您——庆、宁——《庆元条法事类》,宁宗时期蠢笑——淳、孝——《淳熙条法事类》,孝宗时期23.编敕(太监太太太大)太监——太祖、建——太祖时期,《建隆新敕》太太——太宗、《太平兴国编敕》太大——太宗、《大中洋符编敕》24.六部(工兵李虎行礼) 工——工部;兵——兵部;李——吏——吏部;虎——户——户部;行——刑——刑部;礼——礼部25.明会典(碗真大) 碗——万——《万历会典》;真——正——《正德会典》;大——《大明会典》26.《大清会典》(康佳钱用光) 康——《康熙会典》佳——嘉——《嘉庆会典》钱——乾——《乾隆会典》用——雍——《雍正会典》光——光——《光绪会典》27.《天朝田亩制度》主要内容(贫农征婚) 贫——平——平等——提倡男女平等农——农业经济制度:“天下田天下人同耕” 征——政——政权组织建设:君主专制主义政权组织体系婚——婚姻制度:反封建性第二章.宪政制度1.《临时约法》主要内容(才子踢国民) 才——财产——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子——指——指导思想——以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踢——体——体制——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国——国家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民——民主自由——体现了民主自由的原则2.南京国民政府宪法性文件(训曰:勿现!) 训——《训政纲领》曰——约——约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勿——五——《五五宪草》现——宪法——《中华民国宪法》3.《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内容(曰:观裸衣舞) 曰——约——《中经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观——官——官僚资本——以国家的名义发展官僚资本裸——罗——罗列一系列人民“权利”与“自由” 衣——一——一党专政——确立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舞——五——五院制——规定“五院制”的政府组织形式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特点及意义(根钢果香,资旧经积) 1) 根钢——根、纲——根本大法,伟大纲领果香——果、向——胜利成果,斗争方向资旧——资产阶级约法,旧中国反动政府宪法经积——经验,积极性2) 内容特点(外国公证)外——外交政策:宣布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和不平等条约国——国家性质: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证——政——政治制度:工农兵代表大会5.《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主要内容(民团抗经文) 民——民主——关于健全民主制度的规定团——团结——关于加强团结的规定抗——抗战——关于保障抗战的规定经——经济——关于发展经济的规定文——文化——关于普及文化教育的规定第三章行政立法1.官员考核依据(严判书生) 严——言——言辩;判——文理;书——楷法;生——身——体貌2. 2.“四善”(勤公得胜) 勤——恪勤匪懈;公——公平可称;得——德——德义有闻;胜——慎——清慎明著第四章刑事立法1. 奴隶制五刑(宫妃议大漠)宫——宫刑;妃——非刑(刖);议——劓——劓刑;大——大辟;漠——墨——墨刑2. 最早废除宫刑(西宫[辞])西魏,废宫刑3. 最早规定官当(城北[官])城——陈——《陈律》;北——《北魏律》;4. 五刑的等级及量刑标准(无耻脏徒,上下推算;三流加役斩绞死)无耻赃徒——5、笞、杖、徒——笞刑、杖刑、徒刑各分5等,实行上下推算量刑原则三流加役——3、流、加役流——流刑分3等,另设有加役流斩绞死——死刑分为斩和绞两种5. 折杖法的适用(笞杖臀,徒流脊,流一加三)笞杖臀——笞刑、杖刑折为臀杖徒流脊——徒刑、流刑折为脊杖流一——流刑、1年——流刑折为脊杖后于本地配役1年加三——加役流、3年——加役流折为脊杖后于本地配役3年6. 凌迟刑的历史沿革(五代凌迟,仁增宁定明入律,明清13、22,现行废除)五代——最早出现于五代时期仁增——北宋仁宗时期增施凌迟刑宁定——南宋宁宗时凌迟被定为法定刑明入律——凌迟刑在明朝正式入律明清13、22——适用凌迟的罪名明朝为13条,清朝为22条现行废除——《大清现行刑律》予以废除7. 元朝死刑分为2种(原始战领)原——元——元朝;始——死——死刑;战——斩;领——凌——凌迟8. 太平天国的刑种及死刑种类(家长死,五盏灯) 1) 刑种:家——枷——枷刑;长——杖——杖刑;死——死刑; 2) 死刑:五——五马分尸;盏——斩首;灯——点天灯9. 西周时期的刑法原则(老姑嘴宽)老——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姑——故——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嘴——罪——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宽——宽严适中原则10.秦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盗铃故累,自宫勿说) 盗——盗窃按赃值定罪铃——龄——年龄——刑事责任年龄以身高确定故——故意——区分故意与过失累——累犯——累犯加重原则自——自首——自首减刑原则宫——共——共同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原则勿——诬——诬告反坐原则说——唆——教唆犯罪加重处罚原则11.元朝及三国刑罚适用原则(恤上亲,准罢官) 1) 汉:恤——恤刑原则;上——上请原则;亲——亲亲得相首匿原则2) 三国:准——准五服以治罪原则;罢——八——八议制度;官——官当原则12.服制(斩齐大小缌麻)斩——斩衰;齐——齐衰;大——大功;小——小功;缌麻13.唐朝定罪量刑主要原则(共同数特工,老花子更累)共——关于共同犯罪与合并论罪同——“同居相为隐”原则数——数罪并罚原则特——特权原则工——公——区分公罪与私罪老——老幼废疾者减刑原则花——化——化外人的处罚原则子——自——自首原则与类推原则更——更犯加重原则累——累犯加重原则14.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刑法原则([抗日]真吓人)真——镇——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区分首要与胁从吓——威吓——反对威吓报复,实行感化教育原则人——人权——保障人权原则15.“五过”内容(官反内祸来OR宦官来内火)官——惟官;反——惟反;内——惟内;祸——货——惟货;来——惟来16.“七杀”内容(五斗细谷谋过节) 五——误——误杀;斗——斗杀;细——戏——戏杀;谷——故——故杀;谋——谋杀;过——过失杀人;节——劫——劫杀17.太平天国时主要罪名(反叛破醋坛)反——反革通妖罪;叛——叛变通妖罪;破——破坏军纪罪;醋——触——触犯天条罪;坛——贪——贪污、盗窃罪18.工农民主政权时期主要罪名(战争浪费)战争——战争罪;浪费——浪费罪19.抗日民主政权时期主要罪名(盗匪汉奸,破边破坚)盗匪——盗匪罪;汉奸——汉奸罪;破边——破坏边区罪;破坚——破坏坚壁财物罪20.解放区政权主要罪名([解放区]反战)反——反革命罪;战——战争罪21.《大清现行刑律》内容(改编新罪名)改——改律名为刑律编——编篡——取消六律总目新——刑——废除一些刑罚手段将主体刑罚定为死刑、遣刑、流刑、徒刑、罚金罪——罪名——增加一些新罪名名——民——纯民事性条款不再判刑22.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刘干杯无子)刘——留——关于“留存养亲”制度干——关于“干名犯义”条款的废存问题杯——卑——关于卑亲属是否可对尊亲属行使正当防卫的问题无——关于“无夫奸”和“亲属相奸”的问题子——关于“子孙违反教令”的问题23.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及意义(思维内偏,知识进化) 1) 特点思——思想——始终贯穿着“兼采列邦之良规,无违中国之礼教”的立法指导思想维——维护——是清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而被迫进行的内——内容——在内容上,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与西方近代法学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编——编篡——在法典编篡形式上,改变“诸法合体”的形式2) 意义知——资——资本主义——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教育制度近代化识——知识——有利于近代法律知识的传播进——近代化——为中国法律近代化奠定了基础化——华——中华法系——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第五章民事立法1. 西周契约制度(左权[的]肠子)左权——左券、债权——债权人持左券肠子——长、质——较长的契券称为“质”2. 宋朝典卖契约的实质要件(原先输过)原——原主离业;先——先问亲邻;输——输钱印契;过——过割赋税3. 西周婚姻基本原则(同一父)同——同姓不婚;一——一夫一妻制;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4. “六礼”(蔡文姬真轻盈) 蔡——采——纳采;文——问——问名;姬——吉——纳吉; 真——征——纳征;轻——请——请期;盈——迎——亲迎5. 唐朝婚姻制度(先主解聘书) 先——限——对婚姻缔结有限制,如同姓不婚等主——主婚权——确认尊长对卑幼的主婚权解——解除——以“七出”“三不去”“义绝”为解除要件,另有“合离” 聘书——聘财、婚书——以聘财、婚书为婚姻成立的要件6. 元朝婚姻制度(寡妇婚书管媒妁) 寡妇——严禁寡妇带产改嫁婚书——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规定,建立婚姻必须订立婚书管媒妁——元朝开始对媒妁进行规范化管理7. 《中华民国民法》内容及特点(私修国际婚姻) 私——私有财产——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封建地主土地经营权修——修订——对旧民律草案进行较多修订并有明显发展国——国家本位——采取“国家本位”为主的立法原则际——继承——维护具有封建色彩的继承制度婚姻——婚姻家庭制度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第六章司法制度1.大理寺沿革北齐水塘[有]神鸡——北齐、隋唐、审判机关——北齐设置;隋唐沿用作为审判机关畜牲神宗[哼]元曲——初、慎、神宗、元、取——宋初降为慎刑机关;宋神宗时恢复审判职能;元朝取消大理寺明清[官员来]查看——明、清、查看(即复核)——明朝、清朝大理寺为复核机关清末北洋最高级——清末、北洋时期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2.监察机关沿革秦汉打中东——秦汉、大、中、东——秦汉:御史大夫;东汉:御史中丞三男御明都——三南、御、明、都——三国两晋南北朝:御史台;明朝:都察院3.地方司法机关(送点明星[给]袁术) 送点——宋、典——宋朝:提典刑狱司明星——明、刑——明朝:提刑按察司袁术——元、肃——元朝:肃政廉访司4.“五听”制度(瓷器木耳色) 瓷——辞——辞听;器——气——气听;木——目——目听;耳——耳听;色——色听5.审判制度(举灶汉断粥,请咨询) 举灶汉——鞫、诏、汉——汉朝:鞫狱、诏狱断粥——断、周——周朝:断狱请咨询——秦、治、讯——秦朝:治狱、讯狱6.汉朝诉讼和审判制度(汉高举复录春秋[伟大旗帜]) 高举——告、举——起诉分为“告诉”“举劾” 复录——“复录” 春秋——“春秋决狱”7.明朝厂卫干预司法制度(东城西县无内行) 东城——东、成——东厂成立于明成祖时期西县——西、宪——西厂成立于明宪宗时期无内行——武、内行厂——内行厂成立于武宗时期8.明朝会审制度(九翻超重,大会大囚) 九翻——九卿会审:翻案囚犯超重——朝、重——朝审:重案囚犯及死罪案件大会——会审官录:大案重囚大囚——大审:囚徒9.清朝会审(秋潮热) 秋——秋审;潮——朝——朝审;热——热审10.秋审分四种情况处理(情缓可留) 情——情实;缓——缓决;可——可矜;留——留养承祀11.领事裁判权的确立(领五虎,观烟台,上公堂) 领五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虎门条约》观烟台——观审制度形成于《中英烟台条约》之后上公堂——会审公堂规定于《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中12.南京国民政府民事审判程序的内容和特点([南国民事],三条不繁) 三——**三审制条——调——特定案件的法院调解制度不——不干涉原则繁——程序规定极其繁琐光阴荏苒,而流年从来也不曾缺少错乱和犹疑。

法硕背诵清单

法硕背诵清单

法硕背诵清单
法硕背诵清单如下:
1.《法學總論》:了解法学的基本概念、分类、研究方法等;
了解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2.《中国法制史》:了解中国法制的演变历程、主要法律制度
的形成与发展。

3.《民法通则》: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如人格权、财产权等。

4.《合同法》:掌握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终止等基本规定,并了解合同法的核心原则。

5.《物权法》:了解物权的种类、取得、转让、保护等相关规定。

6.《侵权责任法》:了解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赔
偿的原则和方式等。

7.《公司法》:了解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等基本规定,并
了解公司法的核心原则。

8.《知识产权法》:了解知识产权的种类、保护范围、维权方
式等相关规定。

9.《行政法》:了解行政组织的设立、职权行使、行政行为的
合法性等基本规定。

10.《刑法》:掌握刑法的基本原则、罪与刑的关系、共同犯
罪等基本知识。

11.《诉讼法》:了解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和原则。

12.《国际法》:了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主体、国际
条约和国际组织等基本概念。

这些都是法硕备考时需要掌握的重要法律知识,但具体备考内容还需根据所在学校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进行调整。

同时,要注重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培养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律硕士法制史背诵表

法律硕士法制史背诵表

法制史1.夏朝的建立与中国法律的产生 (2)2.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2)3.礼与刑的关系 (3)4.公布成文法的历史意义 (3)5.《法经》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3)6.唐律的特点与历史地位 (3)7.《大清现行刑律》的特点和局限性 (4)8.《大清新刑律》的特点(2006年简答) (4)9.《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立法原则、特点和地位 (5)10.清末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 (5)11.礼法之争的焦点、结局和意义 (5)12.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2012年、2014年简答) (6)13.领事裁判权的内容(2010年简答) (6)14.清末司法机关的调整 (7)15.清末诉讼审判制度的改革 (7)16.《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内容、意义 (7)17.《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特点及其历史意义(2013年简答) (8)18.南京临时政府其他革命法令 (8)19.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的主要措施(2007年简答) (9)20.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特点 (9)21.《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天坛宪草)的内容(1913) (9)22.《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的特点(1914) (9)23.《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的特点(1923) (10)24.诉讼审判制度的主要特点 (10)25.南京国民政府的立法指导思想 (10)26.南京国民政府主要的立法原则和立法权配置及立法阶段 (11)27.法律体系与《六法全书》(2009年简答)(行政法除外) (11)28.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 (11)29.《中华民国宪法》(1946-1947)的内容和实质 (12)30.1935年《中华民国刑法》的特点(2008年简答) (12)31.《中华民国民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2005、2012年简答) (13)32.南京国民政府诉讼审判制度的特点 (13)3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内容和历史意义、局限性 (13)34.《井冈山土地法》的内容和错误 (14)35.《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的内容 (14)36.《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的内容 (14)37.《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的主要内容 (15)38.《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主要原则和评价 (15)39.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的内容、意义 (15)40.抗日民主政权土地立法的主要内容 (16)41.抗日民主政权劳动立法的主要内容 (16)42.抗日民主政权婚姻立法的主要内容 (17)43.抗日民主政权刑法原则的发展 (17)44.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特点、产生和意义 (18)45.抗日民主政权的人民调解制度 (18)46.《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的主要内容 (18)47.《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的主要内容 (19)48.《中国土地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19)49.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劳动立法 (19)50.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婚姻立法 (20)51.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的刑事立法 (20)52.中共中央(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 (20)1.夏朝的建立与中国法律的产生一般认为,夏王朝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国家和法的最终形成。

中国法制史考试背诵版

中国法制史考试背诵版

背诵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关于琐碎易考知识点夏朝的监狱多称为圜土,夏朝的中央监狱是夏台,夏朝的监狱又称为夏台或均台;商朝的监狱也叫圜土,商朝关押要犯的监狱叫做囹圄,它的监狱又称蜣里。

西周中期出现了契约制度。

商鞅改法为律,是强调法的普遍性,而不是强调公平。

西周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成为断狱;秦把讯问被告叫做讯狱,把庭审案件叫做治狱。

秦朝的起诉方式分为三种:告诉,自首,官吏主动纠举犯罪;秦朝把杀伤人,盗窃等严重的犯罪称为公室告;把子盗父母,父母擅刑称为非公室告;公室告与非公室告的区别在于官府是否受理不同。

汉朝的起诉方式分为二种:告诉和举劾。

约法三章是西汉立法之开端,九章律是两汉的基本法律,汉律60篇(九章律,越宫律,朝律,傍章律仅仅这4个,不包括其他任何法律)标志着汉朝法律框架的基本形成。

过失犯罪在西周被称为?眚?,在秦朝被称为?不端?。

偶犯在西周被成为?非终西周时的?士制百姓于刑之中?指的是司法官在适用刑法不可畸轻畸重,而不是指的立法方面的问题;西周时的毁,掩,窃,盗分别指的是什么P分析386页;西周时专门管理契约的官员叫司约,具体的市场管理人员叫质人,买卖大宗交易如牛马使用质,买卖兵器等小件物品使用剂;西周六礼中的?纳采?指男方请媒人向女方送礼品提亲?纳征或纳币?指男方派人送聘礼至女家;嫡长子继承制在商朝晚期确立,至西周则逐步制度化和法律化,西周最高司法官名为大司蔻;西周审理民事案件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为断狱,刑事案件交纳的诉讼费为均金,民事案件交纳的诉讼费为束矢,西周时首创五听。

郑国铸刑书,遭到晋国叔向(国将亡,必多制,其此谓之乎)的反对,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正式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晋国铸刑鼎遭到孔子(晋其亡乎,失其度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

要分明哪句话是叔向说的,哪2句话是孔子说的,实际上把叔向说的话记死就行。

汉朝的《附益律》是为了抑制诸侯势力,《尚方律》是为了抑制官吏随意提升品级,《上计律》是为了考核官吏业绩,《汉官旧仪》是规定官制的。

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重点总结

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重点总结

法律硕士考研:法制史重点整理第一章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第一节夏商法律制度一、中国法律的起源夏朝的建立与中国法律的产生;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二、立法概况禹刑;汤刑。

三、刑事立法奴隶制五刑:墨,劓,剕(刖),宫,大辟。

四、司法制度天罚与神判;监狱。

第二节西周法律制度一、立法概况“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吕刑》;九刑;周公制礼;礼与刑的关系;宗法制度。

.二、刑事立法主要刑法原则;主要罪名。

三、民事立法契约:质剂,傅别;婚姻: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六礼,七出(去),三不去;嫡长子继承。

四、司法制度大司寇;狱,讼;五听。

第三节春秋法律制度一、成文法的公布郑国“铸刑书于鼎”;邓析“竹刑”;晋国铸刑鼎;成文法公布引起的论争。

二、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

第二章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第一节战国法律制度一、立法指导思想;轻罪重刑;法布于众。

“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刑;法布于众。

二、《法经》李悝变法与《法经》的制定;《法经》的内容、特点和历史地位。

三、商鞅变法改法为律;连坐法;分户令;变法的历史意义。

第二节秦朝法律制度一、立法概况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法。

主要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延行事。

二、刑事立法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主要刑名。

三、经济立法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官营手工业管理立法;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

四、行政立法皇帝制度;中枢和地方行政机构;官吏管理制度;监察制度。

五、司法制度中央司法机关;诉讼程序;审判制度。

第三节汉朝法律制度一、立法概况立法指导思想:汉初黄老思想与“约法省刑”,汉武帝时“德主刑辅”与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确立。

主要立法:“约法三章”、《九章律》、“汉律六十篇”.法律形式:律、令、科、比。

二、刑事立法文景时期的刑制改革;刑罚适用原则:上请,“亲亲得相首匿”;主要罪名。

三、经济立法盐铁酒专卖;抑商政策;对外贸易立法。

法硕背诵清单

法硕背诵清单

法硕背诵清单一、引言法硕背诵清单是指法学专业研究生在备考期间需要熟记的一份清单,其中包含了法学领域的核心知识点、重要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等内容。

这些内容是法学研究生们必须掌握和背诵的基础,对于他们的学术研究和职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核心知识点1. 法学基础知识•法学定义及其特点•法律科目分类及其特点•法律制度分类及其特点•法律规范的特征和作用•法治国家和依法治国的内涵和关系2. 宪法与行政法•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宪法修正与解释•行政机关及其职能•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行政责任与行政救济3. 民商法与经济法•民事主体与权利能力•民事权益与民事行为•合同的成立、效力和履行•不当得利与不当竞争•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基本原则4. 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犯罪与刑事责任•罪刑法定与刑罚执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5.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和程序•民事诉讼中的证据和调查取证•财产保全和执行程序•仲裁的定义、特点和程序•国际商事仲裁的基本规则6. 行政诉讼法与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和程序•行政争议案件的审理范围•行政复议的适用条件和程序要求•行政赔偿制度及其适用条件•行政监察制度及其职责权限三、重要法律条文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法律条文,这些条文在法学研究生备考中需要熟记: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包括宪法总纲、公民权利、社会权利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包括犯罪与刑事责任、刑罚与其执行等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包括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和程序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包括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和程序等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包括公司设立、组织、管理等内容。

四、相关案例以下是一些与法学领域相关的重要案例,这些案例在法学研究生备考中需要熟记:1.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案例:如布朗诉教育局案、罗恩·巴克诉美国篮球协会案等。

2.欧洲人权法院判决案例:如伊拉斯谟诺夫寡妇诉俄罗斯联邦案、赖特及其他对英国的投诉案等。

法硕——法制史笔记(精华版)

法硕——法制史笔记(精华版)

法硕——法制史笔记(精华版)立法指导思想一、西周的立法指导思想:明德慎罚二、战国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一断于法、刑无等级、轻罪重罚、法布于众三、秦朝的立法指导思想:缘法而治、法令由一统、严刑重罚四、汉朝的立法指导思想:汉武帝之前:黄老学说与约法省刑、汉武帝之后:德主刑辅五、唐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立法宽简、稳定、划一六、明朝的立法指导思想:刑乱国用重典、明刑弼教七、清朝的立法指导思想:详译明律,参以国制、尚德缓刑中国法律硕士联盟论坛提供各个法硕辅导班的全新资料,送公共课辅导班资料。

网址:法律形式一、秦朝的法律形式:律、令、法律答问、封诊式和廷行事二、汉朝的法律形式:律、令、科、比三、唐朝的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典四、宋朝的法律形式:律、令、格、式、编敕、编例、条法式类重要知识点1.赎刑最早出现于夏朝,《吕刑》中有记载2.商朝晚期最早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3.郑国子产"铸刑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4.李?《法经》是我国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5.《法经》首创封建成文法典总则具法6.《法经》首创编纂封建成文法典的先河7.《法经》最早规定了对贪污犯罪进行惩处的封建成文法典8.《秦律》是我国第一部以"律"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9.《曹魏律》首次将"八议"入律,又称《魏新律》10.《曹魏律》首次将类似于近现代封建成文法典总则具律置于律首11.曹魏政权首创死刑复奏制度12.《晋律》首次规定"准五服以治罪"制度,又称《泰始律》《张杜律》13.《晋律》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律儒家化的封建成文法典14.《北魏律》首次将"官当"正式入律15.北魏政权"以格代科",首次创立"格"这一法律形式16.北魏政权首创杖刑17.西魏编纂的《大统式》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以"式"命名的封建成文法典18.西魏政权最早下诏废除宫刑19.《北齐律》首次使得篇章体例定型化20.《北齐律》首次以"名例律"命名法典总则21.《北齐律》首次规定"重罪十条"22.北齐政权首次以大理寺作为中国古代中央最高审判机关23.《开皇律》首次使封建制五刑制度化24.《开皇律》首次区分公罪和私罪25.《开皇律》首次规定"十恶"26.科举制度始创于隋朝27.《永徽律疏》(《唐律疏仪》)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28.《唐律疏仪》是到目前为止保存下来的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29.《唐六典》是我国第一部经过系统编纂的封建行政法典30.《大中刑律统类》首创"刑统"的法典编纂方式31.凌迟刑首次出现于五代时期32.《宋刑统》是我国第一部刊版印行的封建成文法典33.宋朝首创刺配刑34.宋朝首创充军刑35.宋朝宋慈编纂的《洗冤集录》是我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专著36.《元典章》首创附载"五服图"先例37.元朝首次明确规定"嫁娶礼书(婚书)"制度38.元朝首次以刑部作为中国古代的中央主审机关39.明朝《大明律》首次使凌迟刑正式入律40.明朝《大明律》首创六部分篇的法典编纂方式41.明朝《大明律》首创附"六脏图"先例42.明朝《大明律》首创奸党律43.《明大诰》是中国历史上最为空前普及的法规44.《大明律集解附例》是第一部创立律例合编体例的封建成文法典45.明朝首次以"都察院"作为中央最高监察机关名称46.《大清律集解附例》是清朝入关后第一部成文法典47.《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48.《康熙会典》是清朝入关后第一不封建行政法典49.《钦定宪法大纲》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文件50.《十九信条》是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第二部宪法文件51.《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第一个宪法性文件5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宪法文件53.《大清现行刑律》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专门意义的刑法典54.《大清新刑律》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部具有近代意义的专门刑法典55.《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56.《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57.《钦定大清商律》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商法58.《改订大清现行商律草案》是清末修律过程中制定的最完备的商法59.《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宪法性文件60.《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规定采取三权分立政府组织原则的宪法性文件61.《临时约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62.《中华民国宪法》(贿选宪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宪法63.《中华民国民法》是我国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法典6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的,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根本大法65.《井冈山土地法》是革命根据地政权颁布的第一部土地法66.《中国土地法大纲》是革命根据地时期制定的最为完备的土地法规67.管制刑最早出现于解放战争时期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一、西周时期的婚姻与继承制度1.婚姻原则:西周时期的婚姻遵循三条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同性不婚、父母之名,媒妁之言。

《2023法律硕士联考一本全 背诵薄讲义 宪法 法制史》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2023法律硕士联考一本全 背诵薄讲义 宪法 法制史》读书笔记思维导图
第七十二表:元代刑 事制度
第七十三表:元代民 事制度
第七十四表:元代行 政司法制度
01
第七十五表: 明代主要立 法
02
第七十六表: 清代主要立 法
03
第七十七表: 明代刑事制 度
04
第七十八表: 清代刑事制 度
06
第八十表: 清代民事经 济制度
05
第七十九表: 明代民事经 济制度
第八十二表:明代 司法制度
第四十九表: 合宪性审查
第二部分 法制史
01
第一章 先 秦法律制度
02
第二章 秦 汉法律制度
03
第三章 魏 晋南北朝法 律制度
04
第四章 隋 唐法律制度
06
第六章 明 清法律制度
05
第五章 宋 辽夏金元法 律制度
第八章 民国时期 法律制度
第七章 清末法律 制度
第九章 革命根据 地法律制度和绪论
第八十一表:明代 行政制度
第八十三表:清代 司法制度
01
第八十四表: 清末预备立 宪
02
第八十五表: 清末刑事修 律
03
第八十六表: 清末民商修 律
04
第八十七表: 清末诉讼修 律
06
第八十九表: 清末司法制 度的变化
05
第八十八表: 清末修律总 结
第九十表:民国时期 宪法性文件
第九十一表:民国时 期立法概况
第九十二表:民国时 期刑事民事立法
第九十三表:民国时 期司法制度
第九十四表:革命根 据地宪法性文件
第九十五表:革命根 据地土地制度
第九十六表:革命根 据地劳动制度
第九十七表:革命根 据地婚姻制度
第九十九表:革命 根据地司法制度

《法律硕士指南》精华背诵版

《法律硕士指南》精华背诵版

法硕指南精华背诵版宪法学1.宪法的序言部分:倒数第三段“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

”“要反对大民族主义,特别是大汉族主义.”总纲第三条民主集中制原则必记死.2.第七条“国家是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而对于集体经济则是“鼓励,指导,帮助”,对非公有制经济则是“鼓励,支持,引导”3.第十条记住.4.第十九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的教育有4项,即“中等,高等,职业和学前教育”5.第二十四条“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6.第二十六条“保护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而没有生产环境等其他臆造的环境。

7.第三十条记死,必记。

民族自治地方不包括民族乡.8.第三十六条第三款“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次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记死.9.第三十八条”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10.第四十条:说的是检查公民的通信,只有在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并由公安机关或检查机关进行.其他任何机关不能以任何理由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所以,人民法院没有检查通信的权利.民事案件也不能要求检查通信.11.第四十条,对任何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但是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只能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12.第四十三条,只有劳动者才有休息的权利,换一个说法就是,非劳动者没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13.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妇女儿童受国家的保护”此处不包括社会.而四十五条”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获取帮助的权利”包括国家和社会.,退休人员的生活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双重保障.14.58条,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包括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15.59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主持.”16.60条全国人大的任期,要记清楚”二个月”17.第61条,临时召开全国人大的条件:“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五分之一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注意:“文帝废肉刑,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
亲亲得
汉宣帝,对卑幼亲属首匿尊长亲属的犯罪行为,不追究
综-61
相首匿
刑事责任。尊长亲属首匿卑幼亲属, 罪应处死的,可上 请皇帝宽贷。
“上
请”
奏请皇帝裁决,减免刑罚的特权
主要罪
阿党附益罪;左官”罪;漏泄省中语;左道;群饮酒;

通行饮食
《曹魏律》:a.18篇;b.“具律”改“刑名”放律首;c.“八议”
、古代法制思想与立法概况
朝代
立法
思想
立法成果
夏商
天罚
神判
1、禹刑。
2、汤刑。
3、誓”、诰”、命”
西周
2011-

-35,
2012-

-32,
2012-
综-60
以德 配天, 明德 慎罚
1•礼:周公制礼①“五礼”吉;凶;军;宾;嘉;②“亲亲、尊 尊”为精神;③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④社会调控 手段之一
注意:皆为行政法典。《康熙》、《雍正》、《乾隆》、
《嘉庆》、《光绪》
少数
民族
《蒙古律》、《回律》、《番律条款》、《苗律》、《西 宁番子治罪条例》、《西藏禁约十二事》
、古代刑事制度和司法原则
朝代
中国古代特色制度
1五过。法官责任:①惟官②惟反③惟内④惟货⑤惟来。
注意: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即以同罪处断。

-37,
注意:北有北魏南有陈,官当制度律中明,北齐跟晋有五服。
2011-
综-43
《麟趾格》东魏,格,源于汉代的科,北魏始以格代科,作为律
的补充。
《大统式》西魏。式,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最早。

《开
皇律》
封建制五刑(笞、杖、徒、流、死)、十恶。
注意:十恶比“十条”,去“降”多“不睦”,开篇强调“谋”。
2•刑:刑法和刑罚;奴隶制五刑: 墨、劓、刖、宫、大辟
3•礼刑关系:“出礼入刑”;“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注意:“刑不上大夫”强调贵族官僚适用 刑罚上有特权,而不是 不适用刑罚。
4.宗法制度:“封邦建国”。分封制。
春秋 战国
“礼
崩乐 坏”转
“严
酷法
1.公布
成文法
①郑国子产“铸刑书”:历史上首次公布成文法
“德
主刑 辅、礼 刑并
用”
“约法三章”;加《户》、《兴》、《厩》;《九章律》;汉律
60篇。律、令、科、比
文景帝
废肉刑
“缇萦”上书,导致 文帝废肉刑:a.黥刑改为髡钳城 旦舂;b.劓刑改为笞300;c.斩左趾改为笞500;d.斩 右趾改为死刑。景帝:劓刑笞300改为笞200;斩左趾 笞500改为笞300,颁布《箠令》,规定笞杖尺寸,且 行刑不得换人。
《晋律》
(《泰始律》):a、20篇;b、“准五服以治罪”;c、
魏晋
“刑名”
后加“法例”;d、张斐、杜预作注,与《晋律》效力同,
南北

“张杜律
2007-
《北魏律》a、20篇“取精用宏”b、将“官当”入律。

律令
-39,
科比
《北齐律》a、12篇;b、将“刑名”和“法例”合为“名例”;
2011-
格式
C、“重罪十条”。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1、“准五服以制罪”。
2、“官当”、“八议”入律。《北魏律》与《陈律》; 亲、故、贤、能、功、贵、勤、宾。
3、“重罪十条”。
4、规定流刑;北周首创五等流刑2、北魏时增加鞭刑和杖刑3、废除宫 刑
《明大诰》:明初特别刑事法规,“重典治吏”:空前普及。
《问刑条例》明孝宗
《大明会典》明英宗,仿照《唐六典》

2008-
综-38
详译 明律, 参以 国制

《大清律例》:乾隆;七篇。最后一部封建成文法典,集 大成者
则例
创造。办事规程而制定的基本规则。
会典
厶/、
源自《唐六典》、续《大明会典》、得《大清会典》

2.①“见知不举”罪。②“不直”罪和“纵囚”罪③“失刑”罪。
3.赀。赎。
1、告诉与举劾;录囚
2、“春秋决狱”。原心定罪。 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

诛。
3、“秋冬行刑”。除谋反大逆等“决不待时”者外,一般死刑犯须在 秋
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明清律中的“秋审”制度亦溯源于此。
南北 朝法 律的 儒家 化
《武德律》开端;《贞观律》;

2011-
“德
《唐律疏议》:《永徽律疏》,唐咼示,12篇,30卷;取咼成就, 中华法系的形成标志,现存最完整、最早、最有影响的中国古代

礼为
成文法典。
本。刑
-63,
罚为
海外影响:朝鲜《高丽律》、日本《大宝律令》、越南《刑书》。
2012-
用”
综-63
《唐六典》
《大中刑律统类》
②晋国赵鞅“铸刑鼎”: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
③邓析书“竹刑”
治”
2.李悝
《法
经》
2010-综
-43
①特点:体现“王者之政莫急于贼盗”思想
②内容:盗、贼、网、捕、杂、具6篇
③历史地位: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承前启后” 注意:六禁在杂律,淫、狡、城、嬉、徒、金
3.商鞅
变法
①改法为律;②连坐法,奖励告奸, 诬告反坐;③分户 令
《宋刑统》:第一部刊印颁行的封建法典。213门,律令合编。
注意:《刑统》源于唐大中,敕令格式附于后。

2007-

1.敕:是皇帝对特定的人和事所颁发的诏令,不具有普遍的法律 效力;
-41,
2009-
2、编敕:编敕起始于宋太祖《建隆编敕》。神宗时设有“编敕所”。
综-38
宋仁宗之前,基本上“律敕并行”,神宗以后“以敕破律”、“以
西周
2、三刺。一刺群臣、二刺官吏、三刺国民。明德慎罚。
2009-综
3、老幼犯罪减免刑罚。过失被称为“管”,故意即是“非管”,惯犯被称为“惟终”,偶犯称
-37
为“非终”。
4、罪疑从轻、罪疑从赦。
5、上下比罪。
1.以身高确定刑事责任冃匕力;故意称为端,过失称不端;诬告反坐;
“公室告”与“非公室告”。
注意:子盗父母、父母擅刑、髡子及奴妾为非公室告,强行告诉要处罚。
敕代律”。
3、条法事类。《淳熙条法事类》;《庆元条法事类》残本。
元2011-ຫໍສະໝຸດ 附会 汉法, 因俗《大札撒》。
2、《至元新格》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综-39
而治
3、《大元通制》20篇。定型
4、《元典章》江西地方政府的汇编
四等

强奸幼女罪;蒙汉异法、同罪异罚;“警迹人”。

明刑 弼教
《大明律》:7篇体例:名例律+六部。
4、法家
1、“ 一断于法”。2、刑无等级。3、轻罪重刑。4、法 布于众。
秦代
“缘
法而
治”
云梦秦

律、令、法律答冋、封诊式、为吏之道等。廷行事。是 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判例),可作为司法实践中同类案 件判决的依据。
两汉
2008-

-44,
2009-

-42,
2009-

-61,
2012-
“约
法省 刑”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