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法律逻辑学(专科)学习辅导(1)参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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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指导

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指导

《法律逻辑学》期末复习指导2005年秋法律逻辑学是注册视听生法学专业(专科)的省开选修课。

课程主教材采用姜成林主编的,中央电大出版社出版的文字教材《普通逻辑学》(修订版),是考核的主要依据。

同时还配有相应的学习指导书,内容包括各章练习题和综合练习题等,同学们复习时,应结合这些练习进行。

期末考试采取闭卷形式。

考试题型及分数比例是单项选择题(32%)、图示题(20%)、分析题(48%)。

考核的重点是对逻辑基本知识的掌握和运用。

下面对各章的复习重点作一概要介绍:第一章引论重点掌握:1、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2、什么是逻辑常项和变项?第二章概念重点掌握:1、什么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2、概念有哪些种类?3、概念的外延之间有哪些关系?4、定义和划分的规则是什么?违反定义或划分的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5、怎样对概念进行概括或限制?第三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重点掌握:1、判断的两个逻辑特征是什么?它的种类有哪些?2、性质判断的结构、种类及其逻辑形式是什么?3、性质判断的主、谓项的周延情况如何?4、性质判断的真假情况如何判定?同素材的A、E、I、O四种判断间的对当关系怎样?5、推理由几部分组成?它的种类有哪些?6、性质判断直接推理的种类有哪些?各种性质判断直接推理的逻辑形式及推理规则是什么?第四章简单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重点掌握:1、三段论推理有哪些规则?违反这些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第五章复合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一)重点掌握:1、联言判断的断定情况、逻辑形式、真值表怎样?联言推理的有效式有几种?2、相容选言判断、不相容选言判断的断定情况、逻辑形式、真值表怎样?3、相容选言推理、不相容选言推理的逻辑形式、推理规则是什么?违反推理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4、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断定情况、逻辑形式、真值表怎样?第六章复合判断及其演绎推理(二)重点掌握:1、充分条件假言三段论推理、必要条件假言三段论推理、充要条件假言三段论推理的逻辑形式、推理规则是什么?违反推理规则会犯什么逻辑错误?2、各种负判断的等值判断的逻辑形式及其等值推理。

法律逻辑学学习辅导

法律逻辑学学习辅导

法律逻辑学学习辅导导论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研究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的学科,它在法学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法律逻辑学的学习对于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法律逻辑学的一些基本知识和学习方法,帮助大家更好地掌握这门学科。

什么是法律逻辑学法律逻辑学是一门独特的学科,它关注的是法律体系中的逻辑结构和推理规则。

它研究的是法律推理的过程和方法,以及如何通过正确的逻辑演绎来解决法律问题。

法律逻辑学的主要内容包括形式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推理规则等。

法律逻辑学的重要性学习法律逻辑学对于法学专业学生具有很大的意义。

首先,法律属于一门逻辑科学,掌握法律逻辑学的方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规则。

其次,法律逻辑学能够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这对于日后的法律实践非常重要。

最后,学习法律逻辑学可以帮助学生提高论证和辩论的能力,有助于他们在法律职业生涯中取得更好的发展。

学习方法学习法律逻辑学需要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以下是一些建议:1.理论学习:首先,要系统地学习法律逻辑学的基本理论。

可以借助教材、课堂讲解以及相关论文进行学习,了解形式逻辑、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等基本概念和推理规则。

2.实践训练:理论学习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通过实践训练来巩固学习成果。

可以通过解题、做习题以及参加辩论等方式进行实践训练,培养自己的法律推理能力和论证能力。

3.学习案例:实际案例是学习法律逻辑学的重要素材。

可以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法律案例进行分析和研究,从中总结出其中的逻辑规律和推理方法。

4.参加讨论:参加学术讨论和交流是提高自己的法律逻辑学能力的好方法。

可以参加学校的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与专家学者进行交流,探讨和分享自己的见解和观点。

法律逻辑学的应用掌握法律逻辑学的方法和技巧对于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以下是一些法律逻辑学在实践中的应用:1.解释法规:在法学文本中,经常会遇到复杂的条款和规定。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完整版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完整版

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法律逻辑学试题一及答案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20 分)1,在"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的"这一性质判断中的逻辑常项是有的……不是…… ,逻辑变项是犯罪,故意 .2,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假_时,它才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是真的.3,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有同一律 , 不矛盾律和排中排 .4,在"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这一定义中,被定义项是刑法 ,种差是规定犯罪和刑罚 ,邻近属概念是法律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 分)1.概念外延间的交叉关系属于(C )关系。

A.即对称又传递B. 对称但非传递C.非对称但传递D. 即非对称又非传递2.在性质判断中,决定判断形式的是(D )。

A.主项和谓项B. 主项和量项C. 谓项和联项D. 量项和联项3.“正当防卫不是犯罪行为”这个判断的主、谓周延情况是(A )。

A. 主、谓项都周延B. 主、谓项都不周延C. 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D.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4.运用换质法和换位法推理,由SEP可以推出(D )。

A. ASB. EC. ED. IS5.与“并非有些贪污罪不是故意犯罪”等值的判断是(A )。

A.所有贪污罪都是故意犯罪B. 所有贪污罪都不是故意犯罪C. 有些贪污罪是故意犯罪D. 有些贪污罪不是故意犯罪6.“并非某甲或某乙有罪”等值的判断是(D )。

A. 某甲和某乙都有罪B. 某甲和某乙都无罪C. 某甲或某乙有罪D. 某甲或某乙无罪7.若“某甲必然不是凶手”为真,则(C )为真。

A. 某甲必然是凶手B. 某甲可能是凶手C. 某甲可能不是凶手D. 某甲不必然不是凶手8.类比推理和不完全归纳推理的相同点是(D )。

A. 从个别到一般的推理B. 从个别到个别的推理C. 从一般到一般的推理D. 或然性推理9.“ 调查中发现,凡是普法教育搞得好的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率都较低,凡是普法教育搞得不好的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率都较高,由此可见,搞好普法教育是刑事案件发案率较低的原因。

法律逻辑学引论

法律逻辑学引论

法律逻辑学引论
• 推理:
• 只有天气转暖,室外肩章上的冰雪才会消融;
室外肩章上的冰雪消融了,所以天气转暖。
• 在此基础上,苏军司令员又进行了一系列推理:
• 如果天气转暖,那么德军掩体中的雪也会融化;
如果雪融化,就会使掩体变得泥泞,德军就会清 理掩体中的积雪,如果清理积雪,就会把带雪的 泥土一起抛出;如果某处有湿土抛出,那么某处 就有掩体,如果抛出的湿土多,那么该处的兵力 就多(反之则兵力少)。所以天气转暖,就能从有 无湿土抛出和抛出的多少推知德军的兵力部署情 况。 根据这一系列推理,苏军司令员有效地摧毁 了德军防线。
案例:
• 1944年4月,苏军正在部署对德
军实行反攻,但不清楚德军防线的 兵力布置情况。一天,苏军司令员 在指挥室内注意到刚进来的参谋长 肩章上的冰雪开始消融。他及时抓 住这个不起眼的情况,进行了一系 列的推理,最后获取了德军兵力的 部署情况,取得了反攻的胜利。
• 他是怎样推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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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引论
•欧提勒士回答普洛达哥拉斯说:
“如果我打胜了这场官司,那么 按照法庭的判决,我不必给你另 一半学费;如果我打败了这场官 司,那么按照合同的约定,我也 不必给你另一半学费,我或者打 胜这场官司,或者打败这场官司, 反正,我都不必付给你另一半学 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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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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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引论
•早在17世纪末期,德国数学家莱布
尼茨在笛卡尔思想影响下就设想把 数学方法应用于逻辑,把逻辑推理 变成纯符号的逻辑演算,使逻辑成 为一种证明艺术,并进行了开创性 的研究工作。尽管他后来中断了这 一研究,设想未能实现,却给逻辑 的发展指出了新的方向,对后来数 理逻辑的创建起到了重要作用,因 而被公认为数理逻辑学奠基人。

法律逻辑学课件

法律逻辑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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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课件
二、 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
普通逻辑的定义: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以及人们认识现实 的简单的逻辑方法
认识与思维 实践 感性认识
感觉 知觉 表象
理性认识
概念 思
判断
维 形
推理 式
思维的特征:间接性、概括性、与语言不可分离
逻辑形式
逻辑形式:具有不同内容的思维(命题和推理)所共同具有的形式或结构
操作定义:用抽象字母代换命题或推理中的具体内容所得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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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课件
命题的逻辑形式
S
P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所有我班学生都是大学生
所有团员都是青年 所有商品都是劳动产品
以上四个命题具有不同的内容,但用抽象字母替换其具体内容后,所得 到的结构是:
所有S是P
类似地,以下命题也具有不同的内容
1ab量物物子理理论应或逻用因辑果模态理论def逻(构本辑唯造体名性学论逻与辑唯(实逻论辑之还争原意主义义下等的))本体论
2生物应用
3认识论应用
a伍杰方式的发展 a问(答)逻辑
b控制论逻辑
b认识论逻辑(相信、知道、相干)
4逻辑语言学
3社会科学应用
c假设逻辑(反事实的假设推理)
a结构理论(形态学) a规范逻辑
法律逻辑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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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4
法律逻辑学课件
课程目的:培养批判性思维习惯; 掌握评估论证的标准和技巧; 提高理解能力和论说水平
计划学时: 54学时 学习技巧:课堂理解 多做作业 留心应用
授课教师:新闻传播系余多星,逻辑学专 业,哲学博士,研究方向:语言逻辑、逻 辑哲学等。

最新法律逻辑学学习心得样板5份

最新法律逻辑学学习心得样板5份

法律逻辑学学习心得样板5份学习法律基础可以完善和优化教师的知识结构以及文化素质,让我们在进入社会之前打好坚实的基础,是我们能更好的立足在未来竞争激烈的社会。

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法律学习心得,供大家参考。

法律学习心得1我作为一个即将走向社会的,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

然而许多人不懂公民基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过程中,老师给我们讲解了很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教育法等。

掌握了基本的法学知识,理解宪法和法律的基本精神、基本规范,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该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表面理解,很感性的认识,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认识,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

学习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照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设方面,我还有很多需要学习,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知识是我们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促进和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

公平交易,平等……,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我们专业的知识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质提高的知识。

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知识视野扩大。

对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很有好处。

比如: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

法律逻辑学试卷试题包括答案.doc

法律逻辑学试卷试题包括答案.doc

法律逻辑学试题一及答案一、填空(每空 2 分,共 20 分)1,在 " 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的" 一性判断中的常是有的⋯⋯不是⋯⋯,是犯罪 ,故意.2,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 ,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假_ ,它才是假的 ;在其它情况下 , 它都是真的 . 3,普通基本律有同一律, 不矛盾律和排中排.4,在 " 刑法就是定犯罪和刑的法律 "一定中 ,被定是刑法 ,种差是定犯罪和刑 ,近属概念是法律 .二、(每小 2 分,共 20 分)1.概念外延的交叉关系属于( C )关系。

A.即称又B. 称但非C.非称但D. 即非称又非2.在性判断中,决定判断形式的是( D )。

A.主和B. 主和量C.和D. 量和3.“正当防不是犯罪行” 个判断的主、周延情况是( A )。

A. 主、都周延 B. 主、都不周延C. 主周延,不周延D.主不周延,周延4.运用法和位法推理,由SEP可以推出( D )。

A. ASB. EC. ED. IS5.与“并非有些罪不是故意犯罪”等的判断是( A )。

A.所有罪都是故意犯罪B. 所有罪都不是故意犯罪C. 有些罪是故意犯罪 D. 有些罪不是故意犯罪6.“并非某甲或某乙有罪”等的判断是( D )。

A. 某甲和某乙都有罪 B. 某甲和某乙都无罪C. 某甲或某乙有罪D. 某甲或某乙无罪7.若“某甲必然不是凶手” 真,(C)真。

A. 某甲必然是凶手B. 某甲可能是凶手C. 某甲可能不是凶手D. 某甲不必然不是凶手8.比推理和不完全推理的相同点是( D )。

A. 从个到一般的推理B. 从个到个的推理C. 从一般到一般的推理D. 或然性推理9.“ 中,凡是普法教育搞得好的地区,刑事案件案率都低,凡是普法教育搞得不好的地区,刑事案件案率都高,由此可,搞好普法教育是刑事案件案率低的原因。

” 是求因果系的( C )。

A.求同法B.求异法C. 求同求异并用法D.共法10.在程中,如果反“ 据的真性不依的真性来”的,就会犯( C )的。

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3篇)

法律逻辑学案例教程(3篇)

第1篇第一章引言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推理、法律论证和法律论辩的学科,它对于提高法律从业人员的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教程将通过案例教学的方式,帮助读者了解法律逻辑学的原理和方法,提高法律逻辑思维能力。

第二章法律逻辑学基本原理一、法律逻辑学的基本概念1. 法律逻辑:指在法律领域内,遵循逻辑规律进行推理、论证和论辩的活动。

2. 法律推理:指根据已知事实和法律规定,得出结论的思维过程。

3. 法律论证:指为支持某一法律主张而进行的推理和论辩。

4. 法律论辩:指在法律领域内,针对某一法律问题,各方就自己的观点进行辩驳和反驳的过程。

二、法律逻辑学的基本规律1. 同一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同一对象所形成的概念或判断应当是一致的。

2. 矛盾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肯定和否定同一对象。

3. 排中律: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某一对象所形成的判断,要么肯定,要么否定,不能既肯定又否定。

4. 充足理由律:一个真实的判断必须有充足的理由。

第三章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一:合同纠纷案情简介: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乙方应在收到货款后10日内发货。

然而,乙方收到货款后并未按时发货,甲方向乙方催促多次无果。

甲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分析:1. 甲乙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示,合同有效。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发货,构成违约。

3. 甲方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结论:法院应支持甲方的诉讼请求,判决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二、案例分析二:侵权责任案情简介:甲驾驶一辆轿车行驶在道路上,突然发现前方有行人乙正在过马路。

甲紧急刹车,但由于车速过快,未能及时停下,导致乙被撞成重伤。

乙将甲告上法庭,要求甲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1. 甲在驾驶过程中,未确保安全驾驶,违反了交通法规。

2. 甲的违法行为与乙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电大专科法律逻辑学考核说明(新教材)

电大专科法律逻辑学考核说明(新教材)

《法律逻辑学》考核说明
1.法律逻辑学考试的命题范围,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李振江主编、郑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逻辑学》(第二版)为内容。

2.试题涵盖《法律逻辑学》(第二版)的各部分内容,重点在逻辑形式。

3.本课程试题类型主要分为下列五种:单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等。

相对而言,每份试卷中的客观性试题与主观性试题的比例大约为3:7。

但是,在客观性试题里,并非每一题都是死记硬背的内容。

4.试卷既包括逻辑理论知识方面的试题,又包括运用逻辑工具进行分析和论证方面的试题。

试卷以考核学生的逻辑能力为主,理论知识题与分析应用题的比例大致为7:3。

在一份试卷中,难易度可分为四级,即较易、难度一般、较难和难度较大,它们的试题比例大致为3:3:2:2。

5.本课程期末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

法律逻辑学复习重点培训资料

法律逻辑学复习重点培训资料

法律逻辑学复习重点法律与逻辑的关系1、法学离不开逻辑,逻辑是法学的基础。

无论立法、司法、法治的实现,还是法学研究、法律教学都离不开逻辑。

理性思维与非理性思维的最根本区别是思维是否具有逻辑性。

思维逻辑性,就是思维活动遵循逻辑规律,正确地运用概念、恰当地做出判断,合乎逻辑地进行推理论证。

在法治社会中,违反逻辑的法律必将导致法律体系混乱,从而导致社会的混乱。

与其他学科相比,法律应更集中体现人类的理性,体现理性思维的逻辑性。

逻辑是人类理性最重要的支柱性学科之一。

2、逻辑也要借助于法律的推动得以发展。

逻辑的诞生,除了科学发展的迫切需要所产生的推动力外,雅典城邦民主制度造就的辩论风气(如议会辩论、法庭辩论等),特别是辩论中对谬误的驳斥和对有效论证的追求,为逻辑学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直接的动力。

课程内容第一章引论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三章命题(一) ——简单命题第四章命题(二) ——复合命题第五章规范命题及推理(自学)第六章演绎推理(一) ——简单命题推理第七章演绎推理(二) ——复合命题推理第八章归纳推理第九章类比推理第十章假说与侦查假说(自学)第十一章论证(自学)第十二章逻辑学基本规律(自学)第一章引论本章要求:明确法律逻辑学的定义、法律逻辑学研究的对象第一节逻辑学及法律逻辑的产生与发展一、“逻辑”一词的含义1、“逻辑”一词的来源由英文Logic音译过来的,它导源于希腊文λoyos(逻各斯)。

原意:思想、言辞、理性、规律性等。

如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把“逻各斯”看作是“顷刻也不能离开的那个东西”,“是指导一切的东西”。

古罗马更多的用“论辩术”(dialectica)表示逻辑科学。

日本学者把“逻辑”思想译为“论理学”。

中国学者把研究论辩的学问(逻辑)称为“名学”、“辩学”、“理则学”等; 17世纪明末李之藻与葡萄牙传教士合作,将葡萄牙大学逻辑讲义《亚里士多德论辩学概论》译为《名理探》; 19世纪末20世纪初近代思想家严复把“Logic”音译为“逻辑”,但他把英国逻辑学家穆勒的《逻辑体系:归纳与演绎》译为《穆勒名学》,仍用“名学”代替“逻辑”命名其书籍。

国家开放大学21秋法学专科《法律逻辑学》(教考一体化)网上考试判断题题库

国家开放大学21秋法学专科《法律逻辑学》(教考一体化)网上考试判断题题库

国家开放大学21秋法学专科《法律逻辑学》(教考一体化)网上考试判断题题库国家开放大学21秋法学专科《法律逻辑学》(教考一体化)网上考试判断题题库说明:1、本资料整理于21年8月;2、适用于河南电大法学专科学员考试;3、试题已经排序1.按概念内容上的不同,可把法律概念分为确定性概念和不确定性概念。

错误2.并非所有的唯物主义者都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而没有一个共产主义者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因此所有的共产主义者都是唯物主义者。

错误3.不矛盾律的公式是:A不是非A。

正确4.不是快车是不带邮件的,下次列车是快车,所以下次列车是带邮件的。

错误5.充足理由律的内容是:任一思想被确定为真总是有充足理由的。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论断,任何一种观点,要被确认为真,必须要有真实而充分的依据。

正确6.传统上认为法律规范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等。

错误7.从被反驳的判断中引申出两个相矛盾的判断,这是归谬法的一种具体形式。

正确8.从规范概念自身的含义和相互间关系上看,“可以不A”即“无义务A”。

正确9.从规范概念自身的含义和相互间关系上看,“可以A”即“有权A”。

正确10.从规范概念自身的含义和相互间关系上看,“应当A”即“有义务A”。

正确11.从逻辑上看,“应当”’“允许”,“禁止”这些规范词在法律规定中的不同运用,这对区别法律规范的意义和种类也可有着重要的作用。

正确12.当有人说欧谛德谟说谎时,他狡辩说:“谁说谎,谁就是说不存在的东西;不存在的东西是无法说的,因此没有人说谎。

”错误13.“地球分为南半球和北半球。

”作为划分是否正确?错误14.而今较流行的说法是,法律规范都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部分构成。

错误15.法律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具有明确性。

无论是立法工作或司法工作都必须遵守排中律。

正确16.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正确17.法律论证是创造性适用法律的方法。

正确18.法律论证是批判性的、全面的、辩证的思维方法。

2020法律逻辑学课件(全)课稿

2020法律逻辑学课件(全)课稿

法律制度教育
• 三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教育,使学生 深刻理解我国法律制度的核心价值和时代 精神,把握以宪法为核心构筑起来的法律 体系及其各个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制度和 原则。
法律程序和法律方法的教育和训练
• 四是法律程序和法律方法的教育和训练, 培养学生树立程序意识、熟悉法律程序、 掌握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 律明辨的基本方法和技能。
一个完整的体系。而目前我国高校所开设的法律逻辑学课, 大多是在没有学过普通逻辑知识的学生中开设的,目的在 于让学生把握普通逻辑的一般原理及其在法学和法律工作 中的应用。所以,我们现在学习的法律逻辑学并不是严格 意义上的法律逻辑学,而是“法律专业普通逻辑学” 的简 称。 我们暂且称之为法律逻辑学。法律逻辑学是逻辑学中的一 门新兴分支学科,是一门研究涉法思维的形式、方法与规 律的逻辑学学科。
• 思维必须借助语言形式,语言是思维的物质外壳,语言伴随整个体思维过程, 并总结、记录、巩固思维成果。(概念与语词、判断与语句、推理与句组句 群相应)
• 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 • p ∧ q(“法律是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的制度”、“中国是发展中的大国”、
“当前的世界金融危机既是危难,又是机遇”这三个判断共同的结构形式。)
第十章 法律论辩逻辑(上)
第十章 法律论辩逻辑(上) 第一节 法律论辩概述
一、法律论辩的含义与特征 二、法律论辩与推理的关系 三、法律论辩的合理性与正确性 第二节 法律论辩的逻辑规律 一、法律论辩逻辑规律概述 二、同一律 三、矛盾律 四、排中律 五、充足理由律 第三节 法律论辩的规则 一、论题规则 二、论据规则 三、论证方式规则 思考与练习
• 最后,逻辑学要研究思维方法,也称 认识现实的逻辑方法。主要有明确概 念或词项的定义、划分方法,确定命 题的真假值的值法,求因果联系的科 学归纳法、增强论证性的反证法、归 谬法等。

法律逻辑学教案PPT模板-复合联言选言判断

法律逻辑学教案PPT模板-复合联言选言判断

第一节 联 言 判 断
一、 什么是联言判断 联言判断就是断定几种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判断。 例如: (1)错误经不起失败,而真理却不怕失败。 (2)三峡工程不仅是新中国建设史上最伟大的工程,
而且是全世界最大的水电工程。 (3)电子商务在我国出现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它
发展的速度非常迅速。 (4)犯罪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和应受到刑罚处
凑巧,这一天,邻国的一位著名的逻辑学家布朗先生正在 该国旅行。他正想步行到该国首都去,他来到一个三岔路 口。他只知道往前走有两条路:一条通往该国首都,另一 条则通向边境的一个小镇。哪一条路通向首都呢?他不知 道,他只得问路了。
这时,来了一位老大爷。布朗走向前:“老大爷,请问通 向首都的路该走哪一条?”
在复合判断中,对子判断的处理,常用符号p、q、r等来 替换,以构造复合判断的逻辑形式。
在例(1)中,用p替换“一个地方发生了某件重要新闻”, 用q替换“因特网上很快就会发布出这一新闻来”,我们 就有了该判断的逻辑形式:如果p,那么q
在例(2)中,用p替换:这件事不是甲干的就是乙干的”, 该判断的逻辑形式为:并非p
(3)普通逻辑中的联言判断与数理逻辑中的 合取式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数理逻辑中的合取 式,仅要求其支判断同真;普通逻辑的联言判 断不仅要求联言支同真(联言支是真实的), 而且要求支判断之间有某种联系,否则就无意 义。例如:“2×2=4,并且雪是白的”。这 个判断尽管支判断都是真的,但却是无意义的。
二、 联言判断的真假值
由于联言判断是陈述若干事物同时存在的判断, 因此,一个联言判断的真假,归根结底取决于 它的各个联言支是否同时都是真的,也就是说, 只有在联言支都为真的情况下,联言判断才为 真。如果联言支有一个为假,那么,联言判断 就是假的。

2020年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经典)[1]参照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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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在"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的"这一性质判断中的逻辑常项是(有的……不是……),逻辑变项是(犯罪,故意).2,一个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只有当前件(真)而后件(假)_时,它才是假的;在其它情况下,它都是真的.3,普通逻辑基本规律有(同一律),( 不矛盾律)和(排中排).4,在"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这一定义中,被定义项是(刑法),种差是(规定犯罪和刑罚) ,邻近属概念是(法律).二,单项选择题1,"犯罪不是合法的行为"这一定义的逻辑错误是(3 )(1)定义过宽(2)定义过窄(3)定义用否定联项 (4)以比喻代定义2,下列判断形式中,主,谓项都周延的是(2 )(1)所有的S是P (2)所有S不是P(3)有S是P (4)有S不是P3,"p→q"负判断是( 4)(1) p∧g (2) p∨q(3) p∨g (4) _p真且q假______p→g4,与"不必然P"等值的判断是(1 )(1)可能非P (2)可能P(3)必然非P (4)不可能非P5,"现在不是强调法治吗就是说,强调让法院的人来治理社会治安."这段议论(1 )(1)违反同一律的要求 (2)违反不矛盾律的要求(3)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4)不违反普通逻辑基本规律的要求6,"所有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与"有的公民没有选举权"这两个性质判断具有(2 )(1)反对关系 (2)矛盾关系(3)差等关系 (4)下反对关系7,"凡贪污罪都是故意犯;这个行为是故意犯罪,所以,这个行为是贪污罪."这个三段论所犯的逻辑错误是(3 ) (1)大项不当周延 (2)不项不当周延(3)中项不周延 (4)两否定推结论_______8,"p∨g"的等值判断(3 )_______ ______(1) p→g (2) p∨g_ _ _ _(3) p∧g (4) p→g9,当:"所有S是P"与"有的S是P"均是假时,则S与P在外延上的关系是(2 )(1)反对关系 (2)差等关系(3)矛盾关系 (4)下反对关系10,当p假q假时,下列判断形式为真的是(3 )(1)p∧q (2) p∨q(3) p→q (4) p∧q三,问答题1,同一律内容和要求是什么?答: 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都与其自身保持同一.普通逻辑所说的"同一思维过程",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关系,同一思维对象三个方面的"三同一"的思维过程。

开放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法律逻辑学》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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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教育专科法学专业《法律逻辑学》课程学习指导各章重难点提示第一章引论1.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普通逻辑学是研究饲喂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一些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2.任何一个逻辑形式都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个部分组成。

逻辑形式的不同是由逻辑常项的不同所决定的。

第二章概念第一节概念的概述1.概念的两个逻辑基本特征:内涵(概念的质)和外延(概念的量)。

2.概念和语词的关系。

概念和语词并非一一对应。

第二节概念的种类1.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2.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3.正概念和负概念。

4.注意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的区别: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中,同一语词有时表达的是集合概念,有时表达的是非集合概念。

例如(1):在"人民是历史的主人"和"在我国,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和自由"中,前者"人民"是(集合概念),后者"人民"是(非集合概念)。

(分析:"人民"在这两句话中仅仅是语词的相同,并不是概念的相同,因为它在两句话中表达的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2)"中国人是不怕死的"这句话中的"中国人"是( A )、( C )、( D )。

A. 单独概念B. 非集合概念C. 集合概念D.正概念E.负概念第三节概念间的关系1.概念外延之间的五种关系:全同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和全异关系。

2.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的区分。

注意掌握两者的相同点以及不同点。

例(1):"行政管理专业"与"经济管理专业"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是( D )。

A. 真包含关系B. 真包含于关系C. 交叉关系D. 全异关系例(2):用欧拉图表示下列各组概念间的关系。

A.青年B.共产党员C.司法干部D.司法机关第四节定义1.定义的特点。

2.重点掌握定义的四条规则及其违反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

法律逻辑学辅导(一)

法律逻辑学辅导(一)

法律逻辑学辅导(一)第一章引论2003年3月一、填空题1、逻辑学是关于的科学。

答:思维。

2、任何逻辑形式都是由逻辑和两个部分组成的。

逻辑形式的不同是由的不同决定的。

答:常项、变项、常项。

3、、和是思维的基本形式。

答:概念、判断、推理。

4、“pVq”的逻辑常项是,项是。

答:“V”;“p”、“q”。

5、“所有的S不是P”这个判断形式的逻辑常项是,逻辑变项是。

答:“所有……不是……”,“S”“P”。

6、“如果某甲犯了杀人罪,则某甲应受法律制裁”这项判断的逻辑形式是,其中,逻辑常项是,逻辑变项是。

答:“p→q”、“如果……则……”、“p”“q”。

二、单项选择题1、法律专业应开设逻辑课,其学生应学点逻辑。

其中的“逻辑”是()。

A、指客观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

B、特指一门研究思维形式及其规律和方法和科学。

C、泛指思维的规律。

D、贬义上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和看问题的方法。

三、多项选择题(包括双项选择题)1、思维的基本特征是()A、间接性B、直接性C、表面性D、概括性E、同语言的不可分割性。

答:ADE第二章概念一、填空题1、任何概念都有两个逻辑特征,即和。

答:内涵、外延。

2、对概念进行限制和概括的逻辑根据是。

答:属种概念之间的内涵和处延的反变关系。

3、概念不能限制和划分。

答:单独。

4、在真包含关系中,外延大的那个概念叫做概念,外延小的那个概念叫做概念。

答:属、种。

5、在“刑法就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这一定义中,被定义项是,种差是,邻近的属概念。

答:刑法、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6、法的渊源是指(法律的各种具体表形式),如(法律、法令、条例、命令、习惯、判例等)。

其中第一个括号内的文字是“法的渊源”这个概念的;第二个括号内的文字是“法的渊源”这个概念的。

答:内涵、外延。

7、诉讼主要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几大类)。

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为解决案件而进行的一种活动)。

其中第一个括号的文字是“诉讼”这个概念的;第二个括号的文字是“诉讼”这个概念的。

《法律逻辑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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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断定具有和不具有某种属性为区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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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间的关系
要求认识概念间具有的五大关系, 并学会用欧拉图表示概念间的关系。 幻灯片 5
ab 全同关系
a b 真包含于关系
ab 真包含关系
a
b
bb
交叉关系
a
b
bb
全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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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关于定义要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1. 定义的内涵幻灯片 5 2. 定义的结构 3. 属加种差的定义方法 4. 定义的规则(要学会运用规则分析
《法律逻辑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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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质判断的直接推理,我 们要很好把握根据对当关系所进行 的推理和变形推理。
根据对当关系进行的推理,同 学们要很好地利用十六个有效式 (详参教材80—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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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性质判断的种类 全称肯定判断:它是断定某类对象中全部对象 都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全称肯定判断的逻辑形式是:所有的S是P(或: SAP、A)。 全称否定判断:它是断定某类对象中全部对象 都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全称否定判断的逻辑形式是:所有的S不是 P(或:SEP、E)。 特称肯定判断:它是断定某类对象中至少有一 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特称肯定判断的逻辑形式是:有S是P(或:SIP、 I)。 特称否定判断:它是断定某类 对象中至少有一个对象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判断。 特称否定判断的逻辑形式是:有S不是P(或: SOP、O)。
定义的正确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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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分
关于划分要掌握以下几个问题 1. 划分的内涵 2. 划分的结构幻灯片 5 3. 划分与分解的区别 4. 划分的规则(要学会运用划分分

{合同法律法规}法律逻辑学专科学习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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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法规}法律逻辑学专科学习辅导《法律逻辑学》(专科)学习辅导(1)2003年10月16日第一章引论在教学目的与要求方面:特别强调两点:1.了解普通逻辑的研究对象;2.明确普通逻辑学的性质。

在第一节中,我们重点掌握第二个问题。

二、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普通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一些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的基本规律,还有一些简单逻辑方法就是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一)什么是思维的逻辑形式任何思维都有具体内容和逻辑形式两个方面。

反映在概念、判断、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是思维的具体内容。

思维的具体内容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赖以联系的构造方式是思维的逻辑形式,亦称思维形式的结构。

例如:有些年轻人是律师,所以,有些律师是年轻人。

这句话由两个语句构成,它所表达的具体内容很明确。

从结构上讲,它是由一个判断推出另一个判断的推理。

其中,"青年人"和"律师"都是由语词表达的概念。

普通逻辑不研究它所表达的具体内容,即暂时撇开各种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具体内容,仅从中抽象出它们共同的逻辑形式,并以此作为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

这个推理的逻辑形式为:有些S是P,所以,有些P是S。

在这个结构式中,由中文字表达的部分叫逻辑常项;用英文字母表示的部分叫变项。

逻辑常项是指在一个逻辑形式中有确定的逻辑涵义并始终保持不变的部分。

变项是指在一个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可以用不同的具体概念或具体判断加以代换。

任何逻辑形式都由逻辑常项和变项两个部分组成的。

(二)什么是思维逻辑形式的基本规律对此,我们只要大致了解:思维逻辑形式的规律也就是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即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

它们是保证思维有确定性、一贯性和明确性的必要条件,对人们的思维具有强制作用。

(三)什么是简单的逻辑方法对此,我们只要大致了解:普通逻辑学的简单逻辑方法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抽象同一性、确定性和单一性的逻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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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专科)学习辅导(1)2003年10月16日第一章引论在教学目的与要求方面:特别强调两点:1.了解普通逻辑的研究对象;2.明确普通逻辑学的性质。

在第一节中,我们重点掌握第二个问题。

二、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普通逻辑学是研究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基本规律和一些简单逻辑方法的科学。

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的基本规律,还有一些简单逻辑方法就是普通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一)什么是思维的逻辑形式任何思维都有具体内容和逻辑形式两个方面。

反映在概念、判断、推理中的特定对象及其属性是思维的具体内容。

思维的具体内容各个组成部分之间赖以联系的构造方式是思维的逻辑形式,亦称思维形式的结构。

例如:有些年轻人是律师,所以,有些律师是年轻人。

这句话由两个语句构成,它所表达的具体内容很明确。

从结构上讲,它是由一个判断推出另一个判断的推理。

其中,"青年人"和"律师"都是由语词表达的概念。

普通逻辑不研究它所表达的具体内容,即暂时撇开各种概念、判断、推理的思维具体内容,仅从中抽象出它们共同的逻辑形式,并以此作为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

这个推理的逻辑形式为:有些S是P, 所以,有些P是S。

在这个结构式中,由中文字表达的部分叫逻辑常项;用英文字母表示的部分叫变项。

逻辑常项是指在一个逻辑形式中有确定的逻辑涵义并始终保持不变的部分。

变项是指在一个逻辑形式中可变的部分,可以用不同的具体概念或具体判断加以代换。

任何逻辑形式都由逻辑常项和变项两个部分组成的。

(二) 什么是思维逻辑形式的基本规律对此,我们只要大致了解:思维逻辑形式的规律也就是普通逻辑的基本规律,即同一律、不矛盾律和排中律。

它们是保证思维有确定性、一贯性和明确性的必要条件,对人们的思维具有强制作用。

(三) 什么是简单的逻辑方法对此,我们只要大致了解:普通逻辑学的简单逻辑方法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抽象同一性、确定性和单一性的逻辑方法。

主要有:定义、划分、限制、概括、寻求因果联系的方法,以及回溯方法等。

关于思维规律和简单逻辑方法的具体内容我们到有关章节再学习。

第二节普通逻辑学的性质主要理解两点:第一,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基础性的学科,是学习任何一门科学都需要的思维工具。

逻辑学工具性学科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学习逻辑学不在背诵,重在理解,重在提高运用逻辑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技巧和能力。

第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决定了它是一门没有阶级性的科学。

第二章概念(本章是重点章)教学目的与要求:1.明确什么是概念及其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2.掌握概念和语词的关系;3.明确概念的种类和概念间的关系;4.掌握下定义和划分的方法并能依据定义或划分的规则分析定义或划分是否正确;5.掌握概念的限制和概括的方法。

第一节概念的概述这一节,重点把握两个问题:1.什么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2.概念和语词是什么关系?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和分子范围的思维形式。

二、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是概念对思维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

●概念的外延是概念对思维对象分子范围的反映。

例如: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行使立法权的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行为规则),一般具有一定文字形式,如(宪法、刑法、民法等)。

其中,第一个括号中的文字揭示了"法律"这个语词所反映的概念的本质含义、本质属性,是"法律"的内涵;第二个括号中的文字列举了"法律"这个语词所反映的概念的一些对象,即分子范围,是"法律"的外延。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是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二者是相互依存的。

三、概念和语词(第21页)●概念和语词有密切联系概念通过语词(或词组)来表达,是语词的思想内容;语词是概念的语言表达形式。

●概念和语词有本质区别。

主要表现在:(一) 概念是对思维对象的反映,是思维形式;而语词是表达思维对象的声音、符号或笔划,是概念的物质外壳。

(二) 概念没有民族性;而语词具有民族性。

(不同的国家、地区、民族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文字表达同一个概念,如果不是这样,就无法交流。

)(三) 概念和语词并非一一对应。

有四种情况: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在现代汉语中,实词表达概念。

2.在实词中,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表达。

这在文学作品中常见,可以使文章生动活泼一些。

例如有这样一首诗:一个孤僧独自归,关门闭户掩柴扉,半夜三更子时分,杜鹃谢豹子规啼。

这就是用许多词不同而意相同的语词来表达同一个概念,读起来很有意思。

3.同一个语词在不同的语境中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

这个问题要注意:例如"杜鹃"既可指一种叫"杜鹃"的鸟;也可以指一种叫"杜鹃"的花。

在三段论推理中有时出现"四词项错误"常常就是因为在同一条件下,同一语词表达了不同的概念。

4.同一个单词或词组,有时能独立地表达概念,有时不能独立地表达概念。

第二节概念的种类概念的种类是根据概念的基本逻辑特征----内涵和外延所进行的分类。

主要的分类标准和具体的分类,请大家仔细阅读教材。

我只讲一下如何简单记忆它们的区别:一、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一个概念是单独概念还是普遍概念,是根据它的外延数量确定的。

●单独概念是反映只有一个分子的对象的概念,其外延所反映的是反映独一无二的对象。

一般讲,一个概念的外延数量是一,即只有一个分子对象的概念,就是单独概念。

语词中专有名词表达单独概念,如"北京";摹状词表达单独概念,如"世界最高的山峰";某些普遍概念的前面冠以表示单称的代词或指示代词,也可用从表达单独概念,如"这位律师"、"那位法官"。

这都好理解。

●普遍概念是反映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子的对象的概念,它的外延所反映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子对象组成的类。

普遍概念的外延至少是两个,可以无限多。

它所反映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子对象组成的类。

例如"律师"这个概念,它的外延就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从事律师职业的人。

语词中的普通名词、动词、形容词等一般都表达普遍概念。

●外延为零的概念叫空概念(或虚概念),它所反映的对象类是空类。

如"孙悟空"就是一个虚拟的人物,根本不存在。

二、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根据概念是否把对象作为集合体来反映,概念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集合概念是把对象作为集合体来反映的概念。

●非集合概念是不把对象作为集合体来反映的概念。

在不同的语境中,同一语词有时表达集合概念,有时表达非集合概念。

由于在不同的语境中,同一语词有时表达集合概念,有时表达非集合概念,很容易混淆,造成推理错误。

因而要特别注意把握区分的方法。

●如何区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呢?一般讲,对一个概念只要好好想一想:它作为集合体所具有的本质属性是否为它的个体所具有,即可确定它是一个集合概念,还是一个非集合概念。

所谓集合体是由若干同类个体有机组成的统一整体,集合体具有的本质属性,其个体不必然具有。

例如:"中国人是勤劳勇敢的。

" "中国人要遵纪守法。

""张三是中国人"。

这三句话中的"中国人"就是在意义上就是有区别的。

第一句中的"中国人"是在集合意义上使用的,是集合概念;第二句中的"中国人"是在非集合意义上使用的,是非集合概念;第三句中的"中国人"也是在非集合意义上使用的,是非集合概念。

因为,作为集合体的"中国人"所具有的"勤劳勇敢"的本质属性,不一定为他的分子个体所具有,例如"张三"就不一定具有如此的品质。

同样,"要遵纪守法"是对每一个中国公民的要求,遵纪守法的只能是一个一个具体的人。

此问题要注意把握,否则学习推理时会出现错误。

三、正概念和负概念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概念分为正概念和负概念。

●正概念也叫肯定概念,是反映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负概念也叫否定概念,是反映对象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负概念总是相对于特定的论域而言的。

所谓论域,是指一个概念所相对的特定属概念的范围。

这个问题比较简单,请大家自己看看教材。

第三节概念间的关系概念间的关系是指概念外延方面的关系。

概念的外延之间的关系有如下五种:一、全同关系如:设a,b两个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全部重合,则二者间的关系即全同关系,亦称同一关系。

(具有全同关系的两个概念,外延重合而内涵不尽相同。

)全同关系的概念与不同语词表达的同一概念是有区别的。

二、真包含于关系 a b如:设a,b两个概念,如果a概念的全部外延包含于b概念的外延之中,并且a概念的全部外延仅仅是b概念外延的一部分,则a概念就真包含于b概念。

a概念对于b概念的这种关系即真包含于关系,亦称种属关系。

三、真包含关系如:设a,b两个概念,如果a概念的外延包含着b概念的全部外延,并且b概念的全部外延仅仅是a 概念外延的一部分,则a概念就真包含b概念。

a概念对于b概念的这种关系即真包含关系,亦称属种关系。

传统逻辑中,真包含关系与真包含于关系统称"属种关系"。

其中,外延较大的概念叫属概念,外延较小的概念叫种概念。

属概念与种概念的区分是相对的。

如:法律中国法律中国刑法其中:"中国法律"相对于"法律"来讲是种概念;相对于"中国刑法"来讲是属概念四、交叉关系 a b如:设a,b两个概念,如果a概念的外延与b概念的外延相互只有一部分相重合,则二者间的关系即交叉关系。

五、全异关系设a,b两个概念,如果a概念的全部外延与b概念的全部外延没有任何部分相重合,则二者间的关系即全异关系。

同一邻近属概念下的种概念间的全异关系,分为矛盾关系和反对关系两种。

1. 矛盾关系如:行为C 设a,b两个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全异,并且二者外延之和等于其邻近的属概念c的外延,则a和b两个概念间的关系叫矛盾关系。

一般讲,两个具有矛盾关系的概念,一个是正概念,用a表示;另一个是负概念,用非a表示。

但也有的两个概念均为正概念,而彼此间是矛盾关系。

2、反对关系如:设a,b两个概念,如果它们的外延全异,并且二者外延之和小于其邻近的属概念c 的外延,则a和b两个概念间的关系叫反对关系。

反对关系亦称对立关系。

2-22分析上述全同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交叉关系和全异关系,可进一步概括出如下几种概念间的关系:1.包含于关系与非包含于关系2.相容关系和不相容关系相容关系是指至少有部分外延相重合的a,b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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