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对政法职业教育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探索——以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学生调查为例
l务农
34
23.6
1务农
50
34.7
16%)。
2务工
ll
7.6
2务工
8
5.6
二是政治和军事素质较好。文化程度较高。生 活工作经历较丰富。学员中多数为党员(56.3%),其
3经商 4企业管理人
员,企业主
24
l6.7
3经商
22
15.3
余全部为团员.多数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6.3%);陆军和武警部队服役士兵多(81.3%),基 层连队服役锻炼多(非机关兵占84%);大部分是非
招考公平公正 1很不公平 2不公平 3一般
样本量
l 2 S 68 64 l
百分比 0.7 1.4 5.6 47.2 44.4 0.7
4
2.8
l
0.7 2不好
3.生源情况分析。根据表l一5相关统计数据分 析。司法警务试点专业学员具有如下生源特点: 一是男女结构、适警年龄结构和民族成分结构 较合理。学员中以男性为主体(82.6%),同时兼顾女
3一般
19
13.2
72
50.o
4较愿意 5非常愿意 系统失缺
87
60.43l21.5352,1.3
四、余论
l O.7
人民法院系统应继续深化和持续推进司法警 务专业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适当扩大招收退役士兵 的规模,同时根据需要和生源实际情况。增设大专 起点高层次应用型司法警务专业试点班.招收已有 大专学历的退役军人及高校毕业生实施专升本或 第二学历层次教育,以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层次法 院对各类司法警务专门人才的需求.为实现人民法 院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奠定更坚实的 基础。 退役士兵应更主动、更积极、更广泛地了解政 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政策及相关信息。加 强学习,积极报考,为重新接受政法职业教育顺利 实现就业。发挥自身优势。成为合格的政法干警而 努力。部队、政府人事部门及有关院校也要积极宣 传介绍有关情况。做好相关工作,努力建立长效的 招录培养体制机制.使警察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更好 地为退役军人再就业及西部基层政权建设服务。
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招录考试报名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贴本人1寸免冠近照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学历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是否为退役
士兵
婚姻状况
原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
时间
与报考单位有无回避关系
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身份证号
联系
电话
掌握何种外语及程度
学习经历
工作经历
奖惩情况
家庭成员
情况
姓名
关系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报考地区
地区
代码
报考单位
单位
代码
报考职位
职位
代码
是否服从
调剂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备注
注:工作单位、参加工作时间为在职人员填写,其他人员不必填。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一、考试科目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试卷设“专科类”和“本硕类”两种版本,分别适用于报考“专科试点班”的考生和报考“本科及法学硕士班”的考生,在试题类型、数量、难度等方面有所区分。
二、作答要求(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生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要求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臵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考生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使用答题卡进行作答的,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申论答题卡指定位臵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臵上用现代汉语作答。
在非指定位臵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成绩无效。
直接在申论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的,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在试卷或答题纸指定位臵上用现代汉语作答。
在非指定位臵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成绩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一)测验的目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基层政法机关工作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二)题型说明及举例第一部分:数量关系主要测查考生理解、把握数量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技巧,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方面。
本部分有两种题型。
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
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考生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1, 3, 5, 7, 9,()A.7B.8C.11D.13解答:正确答案是11。
江西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地点:九江人才市场二楼(北司路109号,长途汽车站附近) 景德镇 0798-8532519 时间:2009年10月12日-13日8:00-18:00
地点:景德镇市人事局四楼公务员管理科(金鱼山路57号) 萍乡 0799-6817391
0799-6835158
传真:0799-6832764 时间:2009年10月12日9:00-17:00
2009年10月12-13日每天8: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安排
1、报考法院职位的在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一楼大厅(吉州区鹭洲东路9号)复审;
2、报考检察院职位的在吉安市检察院办公楼六楼政治部办公室(吉州区吉州大道)复审;
3、报考公安、司法职位的在吉安市公安局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吉州区鹭洲东路7号)复审。 抚州 0794—8260511
地点:市人才交流中心(金陵西路272号三楼) 路途较远的外省考生于2009年10月14日前先通过传真方式进行预审,并须在10月16日16时以前携有关材料原件到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进行复核。 新余 0790-6410327 2009年10月12日(1天)
新余市人事局一楼办事厅
江西省新余市竹山路336号 除公告要求材料外,还需提供近期1寸免冠照片6张。 鹰潭 鹰潭市公安局 0701—6441429 6223927 6698819 2009年10月12日鹰潭市人才交流中心
***[JimiSoft: Unregistered Software ONLY Convert Part Of File! Read Help To Know How To Register.]***
吉安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0796-8230822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796-8225329
江西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事局、市教育局、市⽆线电管理局: 根据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警招录培养体制改⾰试点⼯作实施⽅案〉的通知》(政法[2009]21号)精神,江西省2009年政法⼲警招录培养体制改⾰试点考试将于8⽉29⽇—30⽇举⾏。
为做好此次考试的组织实施⼯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领导 各设区市要⾼度重视此次考试⼯作,加强领导,成⽴以政法委为牵头协调单位,组织、⼈事、教育、⽆线电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试点⼯作协调⼩组。
协调⼩组要加强联系,建⽴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沟通,保证信息渠道畅通,确保招考⼯作安全有序顺利实施。
各部门之间尤其是⼈事与教育部门要明确任务分⼯,建⽴第⼀责任⼈制度,各设区市⼈事局、教育局主要负责⼈为本次考试第⼀责任⼈,各设区市⼈事考试中⼼、市⾼招办主要负责⼈为本考区考务⼯作第⼀责任⼈,各主考为本考点第⼀责任⼈。
⼆、⼯作任务 (⼀)省⼈事考试中⼼主要任务 1、组织考⽣上报名并收费,负责处理报考信息; 2、负责考场信息编排; 3、提供准考证上下载服务; 4、命制公务员公共科⽬试卷,并分发到各设区市⼈事局考试机构; 5、评阅公务员公共科⽬试卷; 6、指导各设区市公务员公共科⽬考试考务⼯作。
(⼆)省⾼招办主要任务 1、配合省⼈事考试中⼼组织报名和收费; 2、收集各设区市落实的教育⼊学考试考点考场设置转送省⼈事考试中⼼; 3、接收省⼈事考试中⼼编排的考点考场数据转发到设区市教育局; 4、接收、保管和分发教育⼊学考试试卷; 5、运送教育⼊学考试试卷⾄教育部。
(三)设区市⼈事局主要任务 1、按时接收公务员公共科⽬考试数据,并抄告设区市教育局以便落实考点考场; 2、上报公务员公共科⽬考点考场设置⾄省⼈事考试中⼼; 3、接收、保管和运送公务员公共科⽬试卷; 4、打印公务员公共科⽬考试考⽣考场座次表; 5、组织实施8⽉29⽇公务员公共科⽬考试考务⼯作。
江苏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政策解答及补充说明
江苏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政策解答及补充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苏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法【2009】79号)的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我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报考政策解答。
一、关于年龄的计算问题以报名日期计算。
报考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24日至1991年7月2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二、关于学历的问题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方可报名。
双专科学历按专科学历报考;双本科学历按本科学历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在军队服役期间取得军队院校学历的退伍士兵,符合职位条件的可以报考。
三、关于招考对象问题1、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已退役士兵的,报考须具有江苏省户籍。
2、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专科学历的报考限江苏生源。
下列人员可视为应届毕业生:⑴ 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截止报名时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⑵ 2006年以来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⑶ 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08年底或2009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⑷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
3、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200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2009辽宁省招考公告
辽宁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为加强全省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决定组织2009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
全省计划招录5721人,其中招录公务员464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079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8月2日(含)至1991年8月2日(含)期间出生);(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八)报考公安、监狱劳教和森林公安系统的,需具备规定的人民警察身体条件及政审条件(具体项目标准详见相关公告)。
乡镇招考职位资格条件中标明招录纳入我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的职位,属专门招考上述“三个计划”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职位,“三个计划”之外的人员不能报考。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
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
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纳入我省“三个计划”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8月2日。
招考职位信息表中“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中所要求的“×年以上”均为“×年(含)及以上”。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心之所向,所向披靡心之所向,所向披靡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8]19号)精神,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在2008年初步试点的基础上,深入推进2009年的改革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关于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围绕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大局,以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为目标,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试点工作的原则是:(一)招录有序。
试点工作要在组织、编制、财政、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政法部门统一协调下进行。
认真落实编制,研究制定招录计划,精心组织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录用,以及学生在校学习、管理、毕业定向上岗等项工作。
(二)公开公正。
各有关部门在制定试点工作相关政策时,要坚持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确保有利于各部门的相互监督。
(三)统考择优。
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
(四)定向培养。
试点班一律采取定向培养方式,报考即定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严格管理。
各相关部门、政法院校应按照试点工作方案,严格管理,严肃纪律,确保培养学生的政治业务素质。
要完善相关制约措施,严格定向培养纪律,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定向单位。
二、关于试点班办学层次、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一)专科教育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江西省2009年度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
万晶 李楠 黄苏苏 黄琦 罗艳云 葛燕 胡梦圆 朱继明 陶勇浪 钟铿宾 胡建建 邱波 汪金华 杜菲菲 王洪滨 郭庆 刘文彬 赵禹 刘明烨 杨丽 刘任 苏丽娜 汪岩 李劲 文超 周理锋 王飞 江正飞 万厚德 周晓成 章亮 黄晨乐 刘彩飞 万易强 伍松 陈波 黄文涛 徐敏 秦毓平 刘汉辉 万金刚 汪烽 周杨
61.375 64.1917 64.1917 64.1917 64.1917 64.1917 64.1917 57.1167 57.1167 57.1167 57.1167 57.1167 57.1167 57.1167 57.1167 57.1167 57.1167 57.1167 57.1167 65.0333 65.0333 65.0333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7.4917 59.8167 59.8167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南昌市公安局所属分局
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公布31所政法院校计划招生公安专业18000人
业按入学时确定 的定向单位报到 ,
办 理公 务员 ( 民警察 ) 用手续 , 人 录 服 务一定 年限 后方 可 交流 。 试 点班 学生 入 学 时 与 有 关方 面 签订 定 向 培养 协 议 书 ,在 校 期
间按 学 生管 理 规 定 管理 ,应 严 格
附 : 0 9年 政 法 干 警 招 录 培 20
1 8 I 窿
船 8 8
寸
北 省 十 堰 市 公 安 局 法 制 科 、十 堰
根据操作结果评定出成绩。国
( 辑 : 玲) 编 侯
市金碟公 司联合 研制开发 的 《 公
安机 关 办理 案 件 系 统 》软 件 ( 简 称 “ 案 通 ” ,将 用 于 预 审 教 学 办 ) 中。 该软 件 将办 理 刑 事 案 件 和 治
2 0 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公布 09 3 所 政 法公 安 院校 为公 安机 关 培 养 1 0 0 1 8 0 人
本 刊 讯 : 加 强 政 法 干 部 队 为 公 务 员公 共科 目考 试 ( 行政 职业 能
遵 守院 校各项 规章 制度 。 试点 班在 专业 和课 程 设置 上 ,
开学 。
解 放 军 、 中 国人 民 武装 警 察 部 队 ( 包括公 安现役部 队 ) ,符合报考 条 件的 ( ) 拟 退役 士兵 , 目制普通 全
高 等 院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包括 2 0 07
年 和 20 0 8年 毕 业 ,户籍 和 档 案 仍 保 留在 原 学校 未 就 业 的 高校 毕 业
生 ) 考人 民 警察 职 位 的还应 符 。报 合 人民警 察招录 条件 。考生除 参加
养 体 制 改 革 试 点 培 养 计 翅表 ( l 公
2009年山西省检察院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表
招 录 院 校 及 招 录 名 额
市 定向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8人)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13人)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5人) 西北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5人) 吉林大学 法学二学位 (4人) 中南财经 武汉大学 辽宁大学 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法学二学位 法学二学位 (8人) (4人) (11人) 山东大学 法学二学位 (4人) 四川大学 法学二学位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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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西省检察院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表
招 录 院 校 及 招 录 名 额
市 定向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8人)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13人)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5人) 西北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5人) 吉林大学 法学二学位 (4人) 中南财经 武汉大学 辽宁大学 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法学二学位 法学二学位 (8人) (4人) (11人) 山东大学 法学二学位 (4人) 四川大学 法学二学位 (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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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西省检察院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培养计划表
招 录 院 校 及 招 录 名 额
市 定向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8人) 华东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13人) 西南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5人) 西北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5人) 吉林大学 法学二学位 (4人) 中南财经 武汉大学 辽宁大学 政法大学 法学二学位 法学二学位 法学二学位 (8人) (4人) (11人) 山东大学 法学二学位 (4人) 四川大学 法学二学位 (4人)
长 治 市
2009年湖北省法院系统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
65.59 32.795 65.09 32.545 54.83 27.415
62.47 31.235 63.96 31.98 63.03 31.515 61.96 30.98 60.63 30.315 59.46 29.73
利川市人民法院(01009015) 米霞 10330170408 01009 01009015 许庆浩 10330171322 01009 01009015 谭学胜 10330170815 01009 01009015 黄琳 10330171217 01009 01009015 张安华 10330171011 01009 01009015 艾晶晶 10330170314 01009 01009015 邓颖 10330171309 01009 01009015 张晓莉 10330171401 01009 01009015 管海林 10330170714 01009 01009015 向建华 10330170227 01009 01009015 周静 10330170707 01009 01009015 彭娟 10330170111 01009 01009015 利川市人民法院(01009016) 冯俊 10230189220 01009 01009016 牟电 10230186111 01009 01009016 凌彬芯 10230189305 01009 01009016 建始县人民法院(01010017) 林承洲 10330170620 01010 01010017 冯超 10330171024 01010 01010017 向世敏 10330171313 01010 01010017 建始县人民法院(01010018) 刘丛艳 10230186109 01010 01010018 刘进伍 10230186316 01010 01010018 刘宇 10230189012 01010 01010018 巴东县人民法院(01011019) 胡煌 10330170612 01011 01011019 陈东三 10330170224 01011 01011019 廖正铎 10330171410 01011 01011019 巴东县人民法院(01011020) 谭清波 10230188119 01011 01011020 谭科 10230186611 01011 01011020 朱晓念 10230188401 01011 01011020 宣恩县人民法院(01012021) 袁禹 10330170425 01012 01012021 邱锋 10330171310 01012 01012021 徐玺 10330170429 01012 01012021 赵剑 10330170814 01012 01012021 李金鑫 10330170911 01012 01012021 刘满洲 10330171023 01012 01012021 孙晴晴 10330171020 01012 01012021 尹荷花 10330170104 01012 01012021 肖雯 10330170310 01012 01012021 李天泉 10330170229 01012 01012021
湖北: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1194人25日报名
为加强政法⼲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警招录培养体制,根据中央政法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警招录培养体制改⾰试点⼯作实施⽅案〉的通知》(政法[2009]21号)⽂件精神,现就湖北省2009年政法⼲警招录培养体制改⾰试点招录⼯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录数量和招录对象 全省招录名额共1194名。
其中,全省基层公安机关1000名;基层法院110名;基层检察院42名;基层司法局(所)42名。
具体招录单位、数量、职位(专业)名称、培养学历层次、培养院校等见《湖北省2009年政法院校培养体制改⾰试点招录职位公告》。
部分县级公安机关⼈民警察职位、基层法院的司法警察职位⾯向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本省户籍的退役⼠兵;其它职位⾯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全⽇制普通⾼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含2007年和2008年,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校毕业⽣,及按照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的⼈员)。
⼆、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和正常履⾏职责的⾝体条件; 退役⼠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3年7⽉15⽇⾄1991年7⽉15⽇期间出⽣)。
全⽇制普通⾼等院校毕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3年7⽉15⽇⾄1991年7⽉15⽇期间出⽣)。
具体年龄条件见职位公告。
报考公安机关⼈民警察的,男性⾝⾼不低于1.68⽶,⼥性⾝⾼不低于1.58⽶,双眼*视视⼒均在4.8以上(其中,⾯向退役⼠兵招录的特警,限男性,⾝⾼不低于1.72⽶),并具备公安机关⼈民警察⼯作要求的体能和⼼理素质条件。
报考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的,限男性,⾝⾼不低于1.68⽶,双眼*视视⼒均在4.8以上。
(⼆)学历条件 1、报考法律硕⼠专业学位研究⽣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第⼆学⼠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
3、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哈尔滨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金磊 翟思远 于叶伟 张天资 焦瑞 于吉元 姜弘 许殿阁 韩文龙 张传龙 张师伟 孙广鑫 路宁 郭峰 马爽 杨宗霖 杨扬 曹振华 孙志龙 王勇 金鹏 沈正达 越欢欢 杨冬冬 石笛 白天舒 金鹭 祖丹 孙畅 马跃雷 师圣博 曹晓吉
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公安局 哈尔滨市公安局 阿城区公安局 阿城区公安局 阿城区公安局 阿城区公安局 依兰县公安局 依兰县公安局 依兰县公安局 依兰县公安局 延寿县公安局 延寿县公安局 五常市公安局 五常市公安局 五常市公安局 五常市公安局 双城市公安局 双城市公安局 双城市公安局 双城市公安局 延寿县人民法院 延寿县人民法院 延寿县人民法院 延寿县人民法院 延寿县人民法院 延寿县人民法院 延寿县人民法院 延寿县人民法院 延寿县人民法院 延寿县检察院
00323320820 00323321027 00323325628 00323325030 00323320027 00323318708 00323321603 00323325907 00323326627 00323324530 00323325228 00323325205 00323324224 00323324506 00323321808 00323319805 00323325616 00323321710 00323324717 00323321824 00323318002 00323324624 00323324325 00323325825 00323321616 00323326303 00323324825 00323322427 00323317208 00323326308 00223213705 00223207811 00223215102 00223212714 00223203714 00223207118
《基层法律服务实务》课程教学标准
《基层法律服务实务》课程教学标准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名称:基层法律服务实务课程代码:ZY0314学分:2学时:36适用专业(授课对象):法律事务专业课程类型:必修课、专业基础课、实训课程二、课程性质《基层法律服务实务》是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法律事务专业(司法行政方向)”的专业核心课。
2009年,学院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应用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的宗旨,在法律事务专业开设了本门课。
《基层法律服务实务》课程包含基础理论介绍和实务训练两部分,其中以实务训练为主。
基础理论部分简要介绍基础法律服务工作基本制度和常见案件类型的普遍规律,为学习者明确将来的工作性质,为做好相关实务工作奠定基础;实务部分以常见的基础法律服务事务为载体,围绕民间纠纷法律事务处理实务及技巧,提炼典型工作任务,设计相关学习情境,明确具体纠纷的处理方法和步骤,训练相应的基层法律事务服务能力,体现本课程理论学习的必要性、职业针对性,实现培养学生基层法律服务实践能力的目标。
三、课程设计思路《基层法律服务实务》是一项以实践教学为主的课程,该课程的设计坚持“以职业活动为导向,以职业技能训练为核心,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的设计理念,在课程设计上要突破传统法律学科课程讲解传授式教学模式和法律实践教学的简单分析讨论式教学模式,以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为宗旨,以此来确定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内容,构建起沟通法院在审案件与课堂,网络、电视案例与课堂,名师与课堂的渠道。
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基于工作任务进行课程开发与设计,通过实际工作情境再现和还原工作过程,解析从事基层法务工作应具备的能力,以此引导课程设计。
法律事务专业重在培养适应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和律师助理等法律职业辅助性工作岗位的高端技能型人才。
这类人员应当具备处理基层常见民事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物业类纠纷、合同纠纷、人身侵权纠纷)、行政法律事务的能力,能够完成法律咨询、代书、代理等服务。
2009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公告
2009年辽宁省政法⼲警招录培养体制改⾰ 试点⼯作招考(招⽣)公告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民法院、⼈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解放军总参谋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警招录培养体制改⾰试点⼯作实施⽅案〉的通知》(政法〔2009〕21号)精神,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现就2009年辽宁省政法⼲警招录培养体制改⾰试点⼯作招考(招⽣)⼯作公告如下: ⼀、招考(招⽣)⼯作概述 为加强政法⼯作和政法⼲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实战能⼒强的应⽤型、复合型政法⼈才,中央决定开展政法⼲警招录培养体制改⾰试点⼯作,重点从部队退役⼠兵和普通⾼校毕业⽣中选拔优秀⼈才,为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经济⽋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才保障。
在2008年初步试点的基础上,2009年在包括我省在内的全国28个省(⾃治区、直辖市)深⼊推进试点⼯作。
(⼀)培养⽅式 试点⼯作采取教育⼊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并统考的⽅式,择优录取⼈员⾄政法院校进⾏定向培养,试点班学⽣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活补助费,学⽣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经考核符合相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毕业后按报考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办理录⽤公务员⼿续,服务⼀定年限后⽅可交流。
试点班设专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第⼆学⼠学位本科教育、硕⼠研究⽣教育四个层次,学制均为两年(含半年实习期)。
(⼆)培养名额 2009年辽宁省计划招录培养474⼈。
其中法院系统40⼈(含第⼆学⼠学位本科教育15⼈、硕⼠研究⽣教育25⼈),公安系统400⼈(含专科教育50⼈、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250⼈、第⼆学⼠学位本科教育100⼈),司法系统34⼈(专科教育)。
具体的职位及名额、培养院校及专业设置、培养模式、报考要求等信息详见招考(招⽣)职位表。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南省委•【公布日期】2009.07.16•【字号】湘办[2009]37号•【施行日期】2009.07.1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湘办[2009]37号)各市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根据中央政法委等部委《关于印发<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法[2009]21号)精神,为推进我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南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李江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副组长:刘力伟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盛茂林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晓琴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易仲民省人事厅副厅长刘学群省编办副主任陈湘生省教育厅副厅长成员:刘献华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郭萍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徐哲劲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杜亚玲省公安厅副厅长、政治部主任王亲生省司法厅副厅长吴喜东省国家安全厅政治部主任胡伟林省财政厅副厅长祝青云省民政厅副厅长邳俊山省军区副参谋长戴金益武警湖南省总队政治部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事厅,由易仲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的人员自然递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备案,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不再行文。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年7月16日。
巴中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
心之所向,所向披靡2012年政法干警;巴中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巴中)体检的公告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军区政治部《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市承担的招录工作已进入体检程序,为做好体检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2012年宜宾、内江、自贡三地政法干警备考群;235261064一、接受体检的对象分报考职位依考录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接受体检对象共29名。
其中交通管理(男)1名、交通管理(女)1名、治安管理(男)5名、计算机(男)3名、刑事技术(男)4名、刑事技术(女)1名、侦查(男)9名、侦查(女)1名、应用心理(女)1名、公安法制(男)3名。
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2012年宜宾、内江、自贡三地政法干警备考群;235261064二、体检时间、地点和执行标准定于2009年10月16日(星期五)在指定医院全封闭进行。
体检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文印发)执行,其中第二学位应用心理职位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1.55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5.0以上。
其他职位身高要求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
2012年宜宾、内江、自贡三地政法干警备考群;235261064三、体检手续承办请接受体检的29名同志务于2009年10月15日(星期四)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巴中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科(地址:巴中市江北新区滨河路33号市公安局办公楼五楼)报名,填写有关表格,体检时按男性每人240元、女性每人280元准备体检费用(不含另行准备的补充检查和复检费用),于报名时缴纳。
所有体检对象,报到时须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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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一、考试科目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共科目笔试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试卷设“专科类”和“本硕类”两种版本,分别适用于报考“专科试点班”的考生和报考“本科及法学硕士班”的考生,在试题类型、数量、难度等方面有所区分。
二、作答要求(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生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要求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作答在试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二)申论考生务必携带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和橡皮。
使用答题卡进行作答的,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申论答题卡指定位置上填涂准考证号,用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用现代汉语作答。
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成绩无效。
直接在申论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的,考生必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圆珠笔在试卷或答题纸指定位置上用现代汉语作答。
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成绩无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一)测验的目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基层政法机关工作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
(二)题型说明及举例第一部分:数量关系主要测查考生理解、把握数量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技能技巧,主要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方面。
本部分有两种题型。
第一种题型:数字推理。
每道题给出一个数列,但其中缺少一项,要求考生仔细观察这个数列各数字之间的关系,找出其中的排列规律,然后从四个供选择的答案中选出最合适、最合理的一个来填补空缺项,使之符合原数列的排列规律。
例题:1, 3, 5, 7, 9,()A.7B.8C.11D.13解答:正确答案是11。
原数列是一个等差数列,公差为2,故应选C。
第二种题型:数学运算。
每道题给出一道算术式子,或者表达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要求考生熟练运用加、减、乘、除等基本运算法则,利用基本的数学知识,准确、迅速地计算出结果。
例题:甲、乙两地相距42公里,A、B两人分别同时从甲乙两地步行出发,相向而行,A的步行速度为3公里/小时,B的步行速度为4公里/小时,问A、B步行几小时后相遇?A.3B.4C.5D.6解答:正确答案为D。
只要把A、B两人的步行速度相加,然后被甲、乙两地间距离相除即可得出答案。
第二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考生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迅速而又准确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它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等。
本部分有三种题型。
第一种题型:阅读理解。
侧重考察考生对语言文字的综合、分析、理解能力。
例题:铁路新线路的开辟与否往往必须在建路花费尽可能少的要求与新建路线的贸易运输量尽可能多的要求之间取得妥协。
这段话主要支持了这样一种论点,即新建铁路的线路:A.应该是一条造价最低的线路B.其选择决定了新兴贸易中心的位置C.决定于是否与终点之间的距离最短D.不会总是具有最低建造成本的路线解答:仔细考察四个选项,您可以发现,选项A与题中“妥协”的含义不相符;选项B和C都无法从题中得出;只有选项D 是短文支持的一种主要观点,因此正确答案为D。
第二种题型:逻辑填空。
侧重考察考生正确判断句子前后逻辑关系、理解语句内涵、正确使用语言的能力。
例题:只要方向正确,任何一点积极性都应当得到()和支持。
A.尊重B.肯定C.表彰D.重视解答:用“肯定”填空使句子的意思表达得最准确,故应选B。
第三种题型:语句表达。
主要考查考生对于语气、词序、语法结构等在语言表达中的作用的理解程度。
例题:请从给出的四句话中找出没有语病的一句:A.尽管前几年遇到了许多挫折,但是他一点儿也不灰心B.前几年他不管遇到了许多挫折,但是一点儿也不灰心C.前几年他无论遇到了困难和挫折,他也从不灰心D.他尽管前几年遇到了许多困难和挫折,但是他一点儿也不灰心解答:B句“不管”是表示排除一切的,因此不能与“许多”搭配,应将“许多”改成“多少”;“了”字多余,应删去。
C句在“困难和挫折”前缺少与“无论”(表示排除一切的)相呼应的“多少”一词,前一个“他”可以删去。
D 句开头的“他”应删去。
只有A句无语病,本题答案是A。
注:各省区市应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至少两种以上题型进行命题,并针对专科类和本硕类考生两张试卷,在题目数量、类型和难度上进行区分。
第三部分:判断推理主要测查考生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方面。
本部分有五种题型。
第一种题型:图形推理。
每道题给出一套或两套图形,要求考生认真观察找出图形排列的规律,选出符合规律的一项。
例题:解答:在例题中,黑点在正方形中顺时针移动。
在第5个图形中,应该正好移动到左上角。
因此,正确答案是B。
第二种题型:定义判断。
每道题先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然后分别列出四种情况,要求考生严格依据定义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答案。
例题:健康:指一个人智力正常,行为合乎情理,能够适应正常工作、社会交往或者学习,能够抵御一般疾病。
根据健康的定义,下列属于健康的是:A.大学教授老李,虽然五十多岁但工作起来仍然精力充沛,在今年春天患流感B.张婶十九岁的儿子肖聪,读书十一年还是小学二年级水平,但是从小到大没生过什么大病,体力活可以干得很好C.小胡硕士毕业后,工作表现一直很优秀。
自一次事故后,当工作压力比较大的时候就会精神失常D.小刘身体很好,工作非常努力,但是很多同事说他古怪,不愿与其交往解答:严格根据定义衡量,此题的正确答案为A。
第三种题型:事件排序。
每道题给出五个事件,每个事件是以简短语句表述的,接着给出四种假定发生顺序的四个数字序列,要求从中选出最合乎逻辑的一种事件顺序。
注意要以最少的假设来联系和安排这五个事件的发生顺序。
例题:(1)小李的建议没有被采纳(2)小李受到工厂的奖励(3)小李提出三项“合理化建议”(4)厂长说“贵在参与”(5)厂长号召职工关心企业建设A.4-2-3-1-5 B.5-2-3-4-1C.5-3-1-4-2 D.4-2-1-3-5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C。
事件为:小李响应号召提出建议,尽管未被采用,仍然受到了奖励。
这一顺序相对于其它备选答案中的顺序而言最为合理。
第四种题型:类比推理。
给出一对相关的词,然后要求考生在备选答案中找出一对与之在逻辑关系上最为贴近或相似的词。
例题:螺丝:螺帽A.镜框:镜片B.线:纽扣C.插座:插头D.筷:碗解答:螺丝和螺帽是一组必须配套使用的东西,选项C 中插头与插座的关系与螺丝与螺帽的关系一样,故正确答案为C。
第五种题型:逻辑判断。
每道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
要求考生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最恰当答案,该答案应与所给的陈述相符合,应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即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例题:彭平是一个计算机编程专家,姚欣是一位数学家。
其实,所有的计算机编程专家都是数学家。
我们知道,今天国内大多数综合性大学都在培养着计算机编程专家。
据此,我们可以认为:A.彭平是由综合性大学所培养的B.大多数计算机编程专家是由综合性大学所培养的C.姚欣并不是毕业于综合性大学D.有些数学家是计算机编程专家解答:观察A、B、C、D四个选项,似乎都有一定道理。
只有结论D是由陈述“所有的计算机编程专家都是数学家”直接推出来的,是不需要附加任何假设和补充而得出的结论,因此,D是正确答案。
注:各省区市应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至少三种以上题型进行命题,并针对专科类和本硕类考生两张试卷,在题目数量、类型和难度上进行区分。
第四部分:常识判断常识判断主要测查考生对法律常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涉及宪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
除了法律常识,常识判断还涉及政治、经济、行政管理、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内容。
例题:在我国,“公民”一词的含义是指:A.年满18周岁具有我国国籍的人B.具有我国国籍的人C.享有政治权利的人D.出生在我国的人解答:根据我国宪法,正确答案为B。
又例如:尽管我们关于太阳能的研究和议论已经相当多,但今天对太阳能的利用还是非常有限的。
其最主要的原因是:A.难以将阳光有效地聚焦B.尚未开发出有效的收集和储存太阳能的系统C.核能仍然更为有效D.太阳能系统尚不安全解答:关于太阳能的利用可能很多人都没有系统的知识,但是仔细考察四个选项,你可以依据常识看出A、C、D三个理由都不恰当,只有B选项所说的原因更为准确,故正确答案为B。
注:各省区市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专科类和本硕类考生两张试卷,在题目数量、范围和难度上进行区分。
第五部分:资料分析主要测查考生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3~5个问题,考生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计算,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
例题:根据所给图表回答问题:以下是某市通过1038份网上问卷对打折购买商品进行调查的结果。
请根据此表回答下面的题目:1. 回收的问卷中,愿意选择去综合性百货商场买鞋、包的人数大概有多少?A.50人B.100人C.200人D.300人解答:回收的试卷共1038份,其中10.2%的人,即105人左右愿意去综合性百货商场买鞋、包。
故B为正确答案。
2.下列说法不妥的是:A.小店打折没有什么吸引力B.打折时人们比较喜欢去超市C.打折时去大商场买衣服合算D.该调查结果反映了全市的购物倾向解答:这份网上的调查只回收了1038份问卷,不能代表全市人民的购物倾向。
因此,正确答案为D。
注:各省区市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专科类和本硕类考生两张试卷,在题目数量、类型和难度上进行区分。
四、申论介绍(一)测验的目的申论试卷分为注意事项、给定资料和作答要求三部分,给定资料通常涉及某一个或几个特定的社会问题或社会现象,要求考生在对给定资料阅读、理解、分析的基础上,从不同角度,采用不同形式,完成相应的题目作答。
申论(专科类)重点测查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包括:理解给定资料的主要内容;把握给定资料各个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对给定资料涉及的概念、术语、名词等含义理解正确,区分清楚;文字表达通畅,层次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