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7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你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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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形下购房合同属于无效

在哪些情形下购房合同属于无效

在哪些情形下购房合同属于无效购房合同无效对于想退房的购房者是件利器,抓住开发商的猫腻就能够有效的避免纠纷和经济损失。

购房者知道这些合同无效的情形也能避免自己在买房过程中签订无用的合同进而房子最终也没能买到。

如果遇到开发商有违规行为可以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合理维护自身利益,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开发商违反法律法规如果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证的情况下就像购房者出售房屋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则购房合同无效。

2、开发商存在欺诈、胁迫购房者签订合同对于开发商误导导致购房人产生重大误解,或者开发商胁迫购房者违背真实意思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但是购房者需要进行举证来申请法院和仲裁机构予与变更或者撤销。

3、交付房屋的套型和设计不符开发商私自变更设计包括户型、面积朝向等事先没有经过购房者同意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实测面积与合同该约定的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5、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指的是承重墙、梁、柱等,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核验,确属主体结构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退房,购房合同无效。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需要由法定代理人签订购房合同,否则合同无效。

这里主要是在二手房买卖中比较常见。

7、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买房再次抵押签订买卖合同后,出售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合同无效。

或者一房多卖的行为,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8、开发商隐瞒事实出售拆迁安置房开发商将拆迁安置房出售给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9、延期交房超过合理期限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交付房屋任务的,购房合同无效;10、出卖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五种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五种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五种情形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买卖的重要法律文件,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

但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并不一定是有效的。

本文将介绍五种可能使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合同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房屋买卖合同是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签订的,因此,如果合同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则该合同无效。

例如,如果合同中约定买方在购买房屋时不需要缴纳相关税费,或者卖方要求以违法的方式转移房屋所有权,那么该合同将被认为是无效的。

第二种情形:双方合同意图不真实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合同内容,如果双方意图不真实或者合同内容没有反映实际情况,则该合同可能被认为是无效的。

例如,卖方在合同中故意隐瞒房屋的重要瑕疵,或者买方故意隐瞒自己的实际购房意图等情况。

第三种情形:被迫签署合同如果一方是在被胁迫或者被强迫的情况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则该合同无效。

例如,卖方因为意外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威胁而签署合同的,或者买方被迫签订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合同等情况。

第四种情形:合同所约定的内容不清晰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合同内容不清晰,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

例如,合同中关于价格、付款方式等内容缺乏明确而统一的约定,或者合同内容存在歧义等情况。

第五种情形:合同约定超出法律范围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和规定,应当以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

因此,如果合同内容约定与法律相冲突或者超出法律的范围,该合同也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例如,卖方在合同中约定一些不合理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或者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出现违反法律的情况等。

综上所述,如果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存在上述五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该合同都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房屋卖断契的法律效力(2篇)

房屋卖断契的法律效力(2篇)

第1篇一、引言房屋卖断契,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签订的书面协议,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一种。

在我国,房屋买卖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房屋卖断契的法律效力也受到法律的保障。

本文将从房屋卖断契的定义、法律效力、无效情形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房屋卖断契的定义房屋卖断契,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签订的书面协议。

该协议应当包括房屋的基本情况、买卖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

房屋卖断契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三、房屋卖断契的法律效力1. 合同成立效力房屋卖断契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合同成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房屋卖断契作为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成立后,买卖双方应当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

2. 合同履行效力房屋卖断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具有以下效力:(1)确定房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房屋卖断契明确了房屋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房屋的交付、付款、违约责任等。

(2)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房屋卖断契具有法律效力,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作为房屋产权转移的依据。

房屋卖断契在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过程中,可以作为产权转移的依据,证明买卖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

3. 合同变更效力房屋卖断契在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变更后的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房屋卖断契无效情形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房屋卖断契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无效。

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屋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该合同无效。

2. 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合同房屋卖断契如采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该合同无效。

如卖方隐瞒房屋存在重大瑕疵,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该合同无效。

3.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房屋卖断契如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该合同无效。

七种无效房屋买卖合同6篇

七种无效房屋买卖合同6篇

七种无效房屋买卖合同6篇篇1房屋买卖合同是房屋交易中的重要法律文件,对于买卖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各种原因,房屋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为是无效的。

以下是七种常见的无效房屋买卖合同及其相关内容。

一、合同双方信息缺失1. 合同甲方(卖方)信息不全,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 合同乙方(买方)信息不全,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购房资质证明。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违反国家及地方房地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1. 房屋权属存在问题,如产权纠纷、抵押权未解除等。

2. 买卖双方未按照国家税收法规缴纳相关税费。

3. 交易流程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三、虚假信息欺诈合同本合同因以下虚假信息而无效:1. 卖方提供虚假的房屋权属证明。

2. 买方提供虚假的购房资质证明。

3. 合同中的其他信息存在虚假陈述。

四、合同条款违反公序良俗本合同部分条款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包括但不限于:1. 约定违反国家人口政策的内容。

2. 涉及非法交易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3. 剥夺一方合法权益的条款。

五、合同内容显失公平本合同内容因显失公平而无效,包括但不限于:1. 房价明显偏低或偏高,无合理依据。

2. 交易条件极度不平等,对某一方极为不利。

3. 存在胁迫或欺诈行为导致合同内容不公平。

六、未经合法授权代理签署本合同因以下原因而无效:1. 代理人未获得合法授权签署此合同。

2. 代理人在代理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3. 代理合同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备案或公示。

七、合同签署过程存在胁迫或欺诈行为本合同在签署过程中存在胁迫或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 一方利用优势地位迫使另一方签署合同。

2. 一方隐瞒重要信息导致另一方基于错误认知签署合同。

本合同因以上原因而被认定为无效,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退款、赔偿损失等。

以上七种情形下的房屋买卖合同均被视为无效。

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买卖双方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主张损失赔偿裁判规则

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主张损失赔偿裁判规则

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主张损失赔偿裁判规则 1.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那可别傻乎乎地不知道自己能主张损失赔偿啊!比如说,小明买了套房子,结果合同无效了,这时候他难道不应该去索要自己的损失吗?
2. 你想想看,明明合同无效了,自己遭受了损失,还不去争取赔偿,那不是太亏了吗?就好比小李,遇到合同无效,那肯定得讨要个说法呀!
3. 要是因为对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你说不找他赔偿说得过去吗?就像小张遇到的情况,对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他当然要去力争赔偿啦!
4. 合同无效后主张损失赔偿,这是天经地义的呀!就如同小王在这种情况下,理所当然地去追求自己应得的呀!
5. 当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不主张损失赔偿难道不是对自己的不负责吗?比如说小陈的例子,他怎能不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6. 难道合同无效了,自己之前的投入就白白浪费了吗?这可不行啊!就像小赵那样,合同无效后就得赶紧去要赔偿!
7. 大家可要记住了,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主张损失赔偿是很重要的呀!比如老孙遇到了,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呀!
结论:最高院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主张损失赔偿是有明确裁判规则的,这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大家遇到相关情况一定要据理力争,维护自己应得的利益。

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3篇)

房屋买卖合同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概述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其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我国,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其签订和履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

本文将详细介绍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二、合同主体1.卖方:卖方应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卖方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2.买方:买方应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三、合同内容1.房屋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结构、用途、建成时间、权属状况等。

2.房屋价格:双方应协商确定房屋的成交价格,并明确计价方式。

3.付款方式:双方应约定付款期限、付款方式、付款地点等。

付款方式可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

4.交付时间:双方应约定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包括交房日期和交房条件。

5.产权转移:双方应约定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时间、地点和费用承担。

6.违约责任:双方应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而应承担的责任。

7.争议解决:双方应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8.其他约定: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合同签订1.双方应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签订合同。

2.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

3.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五、合同履行1.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将房屋交付给买方。

2.买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支付房屋价款。

3.双方应按约定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内容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2.合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后的处理方法

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后的处理方法

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后的处理方法一、房屋买卖合同确认无效的原因。

1.1 主体不适格。

这就好比让一个没有资格参赛的选手去参加比赛,肯定是不行的。

比如说,卖房的人不是房屋真正的主人,没有权力去处置这个房子,那这个合同从根儿上就站不住脚。

这在生活中就像占着茅坑不拉屎,自己没权处置还瞎签合同。

1.2 违反法律法规。

有些合同内容啊,那是公然和法律对着干。

例如,为了逃避税收,故意把房价写低很多,这种行为就违反了相关的税法规定。

这就如同走钢丝,一不小心就掉下去了,这种合同必然是无效的。

二、合同确认无效后的处理原则。

2.1 恢复原状。

通俗来讲,就是让一切回到合同没签之前的样子。

房子该是谁的还归谁,钱也得退回去。

这就像是玩拼图,拼错了就得重新打乱,按照正确的来拼。

如果买房人已经装修了房子,那卖房人还得把装修的费用补偿给买房人,不能占这个便宜,这叫公平公正,一码归一码。

2.2 过错赔偿。

要是因为一方的过错导致合同无效,那犯错的一方就得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比如说,卖房人故意隐瞒房子有重大质量问题,结果导致合同无效,那买房人因为信任他而遭受的损失,卖房人就得负责赔偿。

这就是所谓的“一个巴掌拍不响”,谁犯错谁承担责任。

2.3 收缴财产。

要是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那他们从这个无效合同里得到的财产,国家可不会客气,会依法收缴。

这就像小偷合伙偷东西,被发现了,偷的东西就得被没收,让他们知道不能干坏事。

三、具体的处理流程。

3.1 协商解决。

双方先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一谈。

毕竟大家都想把事情解决好,能协商出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是最好的。

就像邻里之间有了小摩擦,坐下来喝杯茶,把事情说开了,该退钱的退钱,该还房的还房。

这叫和气生财,没必要一上来就剑拔弩张。

3.2 诉讼解决。

要是协商不成,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这时候就得找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比如说,买房人要证明自己付了钱,卖房人要证明房子的真实情况等。

法官就像一个裁判,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做出判决。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引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在农村地区,买卖双方就农村土地上的房屋进行买卖所签订的合同。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这些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本文将探讨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并分析其原因。

1. 主观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主观无效是指合同当事人之一或双方明知或应知合同内容违法,但依然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将判定为主观无效: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合同内容违反公序良俗;合同内容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这些情况下,合同一经被认定为主观无效,合同双方无法按照原合同约定进行买卖交易,合同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2. 客观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客观无效是指合同内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合同法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合同违背公序良俗,依法被认定为无效。

以下是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客观无效的几种情况:2.1. 无合法所有权在农村土地上,如果买卖双方无合法所有权,即没有按照法律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那么这样的买卖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因为在合同买卖关系中,双方应当具备交易的合法所有权。

2.2. 违反优先购买权在农村地区,根据相关法规,农民对其自己的宅基地和住房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未经农民本人同意或农民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将宅基地或住房卖给了其他人,那么这样的买卖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2.3. 违反政府审批程序在农村地区,房屋的买卖交易需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程序。

如果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没有经过政府的审批程序,或者未能取得必要的许可证,那么买卖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2.4. 违反法定形式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某些特定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来进行,否则合同无效。

如果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未按照法定形式进行,比如没有经过公证,未签订合同书面文本等,那么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

3. 无效合同的后果当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合同双方将无法按照原合同进行买卖交易。

房屋买卖合同格式条款无效典型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格式条款无效典型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格式条款无效典型案例一、案例背景。

老张啊,想把自己住了多年的老房子卖了,换个小一点、好打理的房子养老。

这时候呢,就碰到了小李,小李正想买房结婚呢。

两人一拍即合,就准备签房屋买卖合同。

二、格式条款的出现。

他们找了一家中介,中介拿出一份合同。

老张和小李一看,合同里有这么一条:“如果卖方因为任何原因未能按时交房,买方只能得到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赔偿,且不得追究卖方其他责任。

”老张当时就有点迷糊,但是中介说这都是格式条款,大家都这么签的,没什么问题。

小李呢,因为着急买房结婚,也没太在意这一条。

三、事情的转折。

结果啊,到了交房的时候,老张这边出了点状况。

原来老张的儿子在国外突然生病了,老张得去照顾儿子,一时半会儿回不来,这房子就没办法按时交了。

按照合同规定,老张就给了小李合同金额千分之一的赔偿。

小李这下可不干了,为啥呢?因为他为了这房子,婚礼都推迟了,好多计划都被打乱了。

而且他发现啊,按照正常的市场损失计算,这点赔偿远远不够弥补他的损失。

四、走上法庭。

于是,小李就把老张告上了法庭,同时也把中介列为了被告。

在法庭上,小李就指出这个合同里关于卖方逾期交房赔偿的条款不合理,是格式条款,应该无效。

五、法庭的判决。

法官审理后认为,这个条款明显限制了买方的权利,减轻了卖方的责任。

卖方不能因为自己的任何原因逾期交房,而只承担这么一点微不足道的赔偿。

这个条款是中介提供的格式合同中的条款,没有和小李、老张进行协商,而且这种条款对小李是不公平的。

所以呢,最后法院判决这个格式条款无效,老张需要按照小李实际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

六、案例总结。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啊,在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那些格式条款可不能随便就忽略了。

虽然看起来好像都是一些标准的东西,但是里面可能就藏着对自己不利的条款呢。

不管是卖方还是买方,都得仔细看看,要是发现有不合理的地方,就像小李一样,要勇敢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可不能让那些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坑了自己啊。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案由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案由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案由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案由引言房屋买卖合同是指购房人与出售人在合法的意思表示基础上,约定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购房人,以达成房屋买卖交易。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本文将探讨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常见案由。

1. 未经合法代理人授权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必须获得合法代理人的授权。

合法代理人可以是购房人或出售人的法定代理人、特定权限委托代理人等,必须依法行使代理权利。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在未经合法代理人授权的情况下订立的,那么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2. 未取得必要的许可证在我国,房屋买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例如,房屋买卖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房地产买卖的法律法规,购买方必须满足购房资格条件等。

同时,根据地方性规定,有些特定的房屋买卖交易可能需要取得特定的许可证。

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未能符合这些条件和程序,即未取得必要的许可证,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3. 重大欺诈行为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存在重大欺诈行为,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重大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虚假陈述、故意隐瞒重要事实、伪造文件等。

例如,出售人故意隐瞒房屋存在的严重结构问题,导致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受到损失,购房人可以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4. 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必须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如果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例如,对房屋的价格、面积等重要事项强制进行虚假陈述,超过法律规定的限制价格等都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5. 存在违法不道德目的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双方或一方存在违法不道德的目的,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例如,虚构交易目的以躲避税收,或者出售人利用购买人信任的关系故意损害购房人利益等不道德行为,都可能导致合同被判定为无效。

结论在购买房屋时,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如果合同存在上述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可能会导致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最高院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批复

最高院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批复

最高院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批复你知道吗,最近最高院有个关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批复,听起来挺正式的,但其实背后可是有不少门道的。

话说这农村房屋买卖的事儿,不知道你有没有遇到过。

你要是在农村买房子,那可是跟城市里买房完全不同的局面。

别的不说,就这买卖合同这玩意儿,咱们可是得小心着,毕竟它关系到的可不仅仅是纸上的字,还可能是你未来的生活和财产安全。

咱们一说农村房屋买卖,大家脑袋里肯定就会浮现出那种大院子、老房子,或者是那些四下寂静、绿树成荫的乡村景象。

是的,这些地方有的是土味的宁静,可是其中的房屋买卖可不简单。

以前农村房子的买卖,很多时候都是“口头约定”,比如你们村里的某个大叔想卖房子,就拿个“买卖协议”签个字,大家拍拍手,事就成了。

可是,这样的买卖协议,不一定能在法院立得住脚。

为什么呢?因为你没有公证,没有经过相关的法律程序,万一将来有人不高兴,想反悔,你可就头大了。

所以呢,这次最高法院给出了明确的批复,告诉大家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要想有效,那得按程序走。

简单说,就是得符合一些规定,不能随便签签字,或者草草了事。

像什么没有经过村集体同意,或者没有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那买卖就不算数。

你要是不遵循这些规则,那合同可就像一张废纸,随时有可能被推翻。

如果你们双方没有明确说明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土地的相关问题,法院也不一定会保护你们的权益。

不过,你别觉得这事儿特别复杂,实际上,这批复是给大家提供了一个更加明确的方向。

就是说,你在买农村房屋时,一定要注意合同的有效性,不仅要看房东能不能提供相关的权属证明,还得确保买卖手续全,大家签字的时候也得有证据。

如果合同有任何瑕疵,将来出了问题,法院就不一定支持你。

毕竟,合同这玩意儿,签了就是事儿,别到时候“画饼充饥”,最后让自己吃亏。

而且你知道吗?这次批复还特别提到了一个重点,那就是“土地使用权”问题。

现在农村的土地并不是完全可以随便买卖的,很多时候土地是集体所有的,个人只能享有使用权。

哪七种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哪七种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哪七种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成为了买卖双方进行交易的主要方式。

然而,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有些卖家或买家可能会存在不太规范的行为,导致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这给双方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本文将介绍哪七种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供大家参考。

一、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任何一份合法合同都需要经过当事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内容。

如果出现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那么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二、超出法定范围的合同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

如果超出了法定范围,那么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

三、侵犯他人利益的合同如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侵犯了他人的利益,例如违法霸占他人房产买卖、用虚假材料进行交易等行为,那么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

四、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如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例如违法拆迁、非法强占土地等行为,那么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

五、构成欺诈行为的合同如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构成了欺诈行为,例如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那么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

六、买方能力不足的合同如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能力不足,例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那么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

七、行政强制措施导致的合同如果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在行政强制措施下签订的,例如双方都被强制执行、精神压力等情况下签订合同,那么这个合同也是无效的。

总之,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和真实性原则进行,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合同即属于无效合同。

双方在签订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判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判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判无效房屋买卖合同判无效甲方:(卖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拟出售其拥有权益的房产,乙方欲购买该房产,双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在诚信和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房产基本信息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房屋产权:______________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甲方身份:甲方是该房产的合法拥有者,有权将该房产出售;2. 乙方身份:乙方是有能力、有合法权利购买该房产的自然人/法人;3. 甲方权利:甲方有权出售该房产,保证在签订本合同之前未将房屋转让给任何其他第三方;4. 乙方权利:乙方有权获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并合法使用;5. 甲方义务: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出售该房产,并按时交付该房产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固定资产税证明、水电气费单据等相关手续;6. 乙方义务: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支付房款,并按时接收该房产的相关所有手续;7. 履行方式:甲方在乙方支付房款后,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移交该房产的产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固定资产税证明等相关法律手续。

乙方在甲方移交相关手续后,应按照约定支付房款。

8. 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年/月/日至____年/月/日,本合同到期后,除非另有约定,甲方不再受本合同约束,但双方合作有未竟事宜应继续履行。

9.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考核试卷

房屋买卖合同考核试卷
A.房屋价格
B.交房时间
C.违约责任
D.争议解决方式
17.以下哪些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变更?()
A.双方协商一致
B.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C.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D.合同条款存在歧义
18.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以下哪些环节需要特别关注房屋的质量问题?()
A.看房选房
B.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C.交房验房
D.办理贷款
四、判断题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同上,仅示例前10题的答案)
五、主观题(参考)
1.卖方的基本义务包括保障房屋质量、交付房屋、办理过户手续、提供合法产权证明等。
2.买方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事项包括核实房屋产权、了解房屋质量、审查合同条款、确认交易税费等。
B.负责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C.提供购房发票
D.安排家具家电的搬运
2.下列哪种情况下,买方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A.房屋质量问题
B.卖方延迟交房
C.房屋价格波动
D.因买方个人原因
3.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以下哪个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A.交房时间
B.房屋价格
C.买方需承担卖方的债务
D.交易税费承担方式
4.以下哪个证件是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必备的?()
A.房屋的坐落位置
B.房屋的建筑面积
C.房屋的产权性质
D.房屋的装修情况
10.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物业交割,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物业交割应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内完成
B.买方需承担卖方欠缴的物业费

房屋买卖无效法律后果(3篇)

房屋买卖无效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房屋买卖作为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关系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利益。

然而,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对当事人双方以及相关方产生重大影响。

本文将从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原因、法律后果以及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原因1. 一方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要求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若一方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如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等,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 欺诈、胁迫等情形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若一方当事人利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迫使对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无效。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房屋权属存在争议、房屋未经合法批准等,该合同无效。

4.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如买卖双方恶意串通逃避税收等,该合同无效。

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1. 合同自始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合同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 返还财产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出卖人应当返还买受人已支付的房款,买受人应当返还出卖人已交付的房屋。

3. 损害赔偿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因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4. 行政处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若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5. 刑事责任在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若涉及刑事犯罪,当事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四、救济措施1. 诉讼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2. 仲裁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产生的纠纷。

3. 请求行政机关处理当事人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投诉,请求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五、结语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将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对当事人双方及相关方产生重大影响。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例案例一:隐瞒房屋质量问题张女士购买了李先生的房屋,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

然而,在交易完成后不久,张女士发现房屋存在严重的结构问题,如墙体开裂和漏水。

经调查,李先生在出售房屋前已经知道这些问题,但并未在合同中披露。

张女士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先生故意隐瞒房屋的质量问题,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判决合同无效。

案例二:违反法律规定的交易王先生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处房产,但在交易过程中,中介未告知王先生该房产是被法院查封的。

王先生支付了全部房款后,发现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王先生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房产因被查封而不得交易,买卖双方的合同违反了法律规定,故判决合同无效。

案例三:无权处分赵先生在没有得到家庭成员同意的情况下,私下将家庭共有的房产出售给了刘女士,并签订了买卖合同。

赵先生的家庭成员得知后,不同意出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先生无权单独处分家庭共有财产,其行为侵犯了家庭成员的财产权益,故判决合同无效。

案例四:欺诈行为陈女士在购买房产时,被卖方声称该房屋即将进行升值改造,因此价格较高。

陈女士信以为真,与卖方签订了买卖合同。

后来,陈女士发现所谓的升值改造纯属虚构,卖方存在欺诈行为。

陈女士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卖方的欺诈行为导致陈女士在错误信息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判决合同无效。

案例五:违反强制性规定孙先生购买了一处房产,但在签订合同时,卖方未告知该房产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孙先生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被告知因缺少土地使用权证,无法完成过户。

孙先生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土地使用权证是房产交易的强制性要求,缺少该证件的交易违反了强制性规定,故判决合同无效。

这五种购房合同无效案例

这五种购房合同无效案例

案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案情简介】张女士是一位智力有限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儿子小李代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小李以张女士的名义购买一套房产。

在合同签订后,张女士的亲戚李先生发现此合同,认为小李未经张女士同意擅自签订合同,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定,由于张女士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小李作为张女士的法定代理人,应当代理张女士实施民事行为,而非代替其签订合同。

案例二: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案情简介】小王年仅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他在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情况下,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购买一套房产。

后来,小王的法定代理人发现此合同,认为小王签订合同时未取得其同意,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定,由于小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小王在进行房屋买卖行为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同意,否则合同无效。

案例三: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案情简介】某开发商明知其所售房屋已抵押给他人,却隐瞒这一事实,与购房者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购房者签订合同后,才发现房屋已被抵押,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定,由于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隐瞒了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使购房者产生了错误认识,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案例四:乘人之危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案情简介】李女士因急需用钱,在开发商的诱导下,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购买了其房屋。

后来,李女士发现该房屋的实际价值远高于合同价格,认为开发商乘人之危,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判决结果】法院审理后认定,由于开发商在李女士急需用钱的情况下,利用其迫切需求,迫使李女士签订合同,构成乘人之危,因此合同无效。

案例五: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案情简介】某开发商与一中介公司恶意串通,通过虚假交易的方式,将一套房产出售给购房者。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4篇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4篇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4篇全文共4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篇1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明确彼此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协议,一旦合同成立,各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责任。

但是,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合同可能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意味着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存在,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再受合同约束。

那么,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呢?下面将介绍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合同缺乏法定要素。

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必须具备法定要素,包括要约、承诺、标的和附条件等。

如果合同中缺少任何一个法定要素,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无效的。

例如,某人与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因未成年人在法律上没有签订合同的能力,因此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

第二种情形是合同缺乏真实意思表示。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真实意思表示的协商结果,如果合同中的真实意思表示受到欺骗、胁迫、误解等非法手段影响,导致合同缺乏真实性,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

例如,甲方在与乙方签订合同时,乙方故意隐瞒合同中的某些重要事实,导致甲方签订了不符合自己利益的合同,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

第三种情形是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合同是要遵守法律的,如果合同的内容与法律规定相冲突,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

例如,某合同中涉及非法交易、侵犯公共利益、违反社会道德等内容,都会导致这份合同无效。

第四种情形是合同涉及违法目的。

合同的目的应当是合法的,如果合同涉及违法目的,那么这份合同就是无效的。

例如,在合同中约定实施犯罪活动、侵犯他人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内容都属于违法目的,这样的合同自然就是无效的。

第五种情形是合同违反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社会稳定和秩序的基础,合同的内容和执行应当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否则就会被认定为无效。

例如,合同中约定违反基本道德准则、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影响社会风气等情况,都会导致这份合同无效。

在实际生活中,要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前需要注意合同的法定要素、真实意思表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是否涉及违法目的和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等方面的问题。

房产证被撤销的法律后果(3篇)

房产证被撤销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房产证作为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房产证可能会被撤销。

那么,房产证被撤销后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房产证被撤销的原因1. 申请人虚假陈述:在申请房产证过程中,申请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房产证被撤销。

2. 权属纠纷: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导致房产证被撤销。

3. 违法行为:房屋存在违法行为,如违法建设、非法占用等,导致房产证被撤销。

4. 行政处罚:因违反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导致房产证被撤销。

三、房产证被撤销的法律后果1. 房屋所有权丧失房产证被撤销后,房屋所有权将丧失。

原房产证所载明的权利将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所有权人将失去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

2. 房屋交易受限房产证被撤销后,房屋交易将受到限制。

买受人、承租人等第三方将无法通过房产证来确认房屋所有权,从而影响房屋交易的顺利进行。

3. 产权纠纷加剧房产证被撤销后,原房屋所有权人可能面临更多的产权纠纷。

因为房屋所有权丧失,原房屋所有权人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诉讼风险增加房产证被撤销后,原房屋所有权人可能面临诉讼风险。

如房屋存在违法行为,原房屋所有权人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信用记录受损房产证被撤销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信用记录可能受损。

因为房产证被撤销,原房屋所有权人可能被视为信用不良,影响其在金融、商业等领域的信用评级。

6. 补办房产证困难房产证被撤销后,原房屋所有权人可能需要重新办理房产证。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补办房产证可能会遇到困难,如证明材料不足、房屋权属争议等。

四、应对措施1. 及时寻求法律援助房产证被撤销后,原房屋所有权人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 积极协商解决纠纷在房屋权属纠纷方面,原房屋所有权人应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纠纷,避免诉讼风险。

民法典关于商业合同的条款

民法典关于商业合同的条款

一、民法典中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是什么有关买卖合同的规定如下:1、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3、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4、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5、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6、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

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7、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二、对买卖合同应当如何审查第一、审查合同主体,不只是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适格;第二、审查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第三、审查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第四、审查标的物的技术标准(含质量要求);第五、审查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和包装要求;第六、产品价格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及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第六、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验收或者检验的标准、方式、日期;第七、审查是否约定结算方式;第八、审查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第九、审查合同落款、署名、盖章等方面。

三、什么样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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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7种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你一定要知道!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

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必须由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这既是确立房屋买卖关系的必要程序和凭据,也是日后处理房屋买卖纠纷的重要依据。

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

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

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屋买卖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没有法定代理人的同意,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已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是指一方当事人乘对方处于危难之际或利用对方的迫切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合同无效。

7、当事人之间没有签订书面房屋买卖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预售合同(期房)和出售合同(现房)区别: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现房)两种。

二者区别在于: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因此,如果是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预售合同是在1997年5月31日前签订的,仍需按合同本身约定,在房屋交付使用时签订出售合同,方能办理证户手续。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保修责任;
8.、乙方使用权限;
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违约赔偿责任;
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在签订上述各项条款时,购房者尤其需要关注以下几项基本问题:
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2、合同上的项目名称,一定要与项目位置联系在一起,以免日后有出入。

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市××区××街××号×
×花园××号楼××层××房。

房屋的户型、面积一定要标示清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及公用面积分摊原则等要明确说明,如以建筑面积计价还要标明使用率。

3、房屋的档次和装修标准一般采用附件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之后,这一内容的表述一定要详细、具体。

如技术的等级、材料的品牌、内部设施的种类、负荷标准、供应能力等一一予以说明。

水、暖、电、通讯等设施要说明安装到什么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产权保证等都应详细、具体的加以说明。

同时合同中一定要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办法或具体的物业管理单位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整体结构、各部位配套设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给予明确规定。

5、违约责任的约定一定要对等,否则最终吃亏的是消费者。

一般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事项包括:
(1)签订认购书后,购房者不买房或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房或要求换房;
(2)购房者不按期付款;
(3)开发商不按期交房;
(4)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
(5)房屋装修标准、质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产权过户手续不全或不能按期办理。

预售合同特别注意:
1、合同有没有标明房屋面积的使用率和误差率。

很多人认为,花多少面积的钱,就能用多大的面积,这是不正确的。

投资者购买的不仅是建筑面积,而且要包括按比例分摊的公用面积,如楼梯、走道、电梯间等。

你花了一百平方米的钱,而实际上归你私人用的可能是七十几平方米,也可能只有六十几平方米。

房屋的实用率必须事先清楚,否则交楼时就会产生本来可以避免的麻烦。

购买预售房屋除应注意上述问题外,还要注意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问题。

因为设计施工图与建成后房屋面积存有误差是不可避免的,根据《民法通则》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此条款应如此表述“误差在3%之内(含3%),视为正常误差,但误差部分应按实际面积和合同中规定的单价重新结算;若误差超过3%,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同时还应注意,在条款中应有细项约束发展商不得随意加价,而且房价中不应包括其他各种不合理费用。

在合同中明确、详细规定付款方式,如缴纳定金的时间、数额、分期付款的步骤、时间、数额、银行按揭的年限等。

热水、煤气开通的时间等问题也常常容易被购房者忽略。

2、合同有没有建筑及装修质量标准的细则投资者因为购买的是期房,而不是现房,所以买房时看到的是图纸。

建成后,外墙是什么材料什么颜色,内墙是纸筋灰还是已刷好白塑料浆等等,如果只凭发展商口头一说,是不能成为你们约定的受法律保护的内容的。

因为我国的法律规定:只承认书面合同,不承认口头合同。

房屋建成后的面积与其图纸面积完全一样的情况,是不多见的。

前者比后者大,你需补钱还好说;后者比前者大,合同上又没有约定,让发展商往回退钱就很麻烦了。

如果合同上没有具体的装修标准,很可能你接收入住时收到的只是一个空壳子。

3、有没有对附属配套设施的有效制约条款。

一般来说,凡出售公寓小区或别墅小区的,发展商都许诺有若干配套设施,如健身俱乐部、网球场、游泳池等。

如果楼宇出售情况不好,这些配套设施往往会遥遥无期。

合同中如果没有对此种情况规定有效的制约条款,你也只能无可奈何了。

4、合同有没有规定发展商延期交房的具体罚则。

楼房建造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许许多多不可预见的困难,如资金、材料、施工等,从而延误交工的日期。

对此没有具体的罚则,不仅可能打乱你的计划,而且侵犯了你的合法权利。

因此,你有权利获得经济上的补偿。

这类条款应当是购买期房合同中的必备条款。

5、有没有楼宇物业管理的条款及其收费标准不少期房预售合同在签字时都没有物业管理条款,更没有收费标准了。

等搬进去以后,往往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在具体条款、收费标准问题上争执不休。

少数开发商故意不在签合同时签管理公约,是想以既成事实胁迫投资者,从而达到收取高额管理费的目的。

大部分发展商是不懂物业管理的必要性,想在销售房屋中图省事。

等你收楼后开发商也想起要搞物业管理了,每月每平方米收你十几元,也不是个小数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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