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取款相关规定
银行存取款相关规定
四、规范办理提前支取手续(2010-02-11 10:53:55)存款所有者因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对其在银行的定期存款办理提前支取,银行工作人员要特别注意对其身份证件进行实质性审查,防止存款所有者的存款被冒领。
当然,也有几种需要提前支取的情况应注意。
· 1、对高危病人加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风险控制。
在日常工作中,偶尔碰到因存款人病危,为挽救病人的生命,存款人的家人或关联人,持存单(包括定期一本通,下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到存款行要求提前支取存款人的存款,银行经办人员如果办理提前支取手续,违背了现行设密存款必须本人支取的规定,还有可能产生被冒领或遗产纠纷;若不办理存款提前支取,会受到代理人的谩骂和社会成员的遣责。
如何做到既能及时办理提前支取,又不留风险隐患,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区别存款人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办法予以处理。
凭存款人的委托书和相关证件办理。
存款人因病不能亲自到金融机构办理加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手续,但仍能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可由存款人出具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将存单、委托书、身份证件原件和密码交他人代理办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手续。
银行工作人员要审查代理人所持存单上的姓名与存款人身份证件(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34条明确的相关身份证件,下同)上的姓名以及委托书上的签字是否相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其相貌是否相符,核对无误,代理人输入密码正确后,按代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的相关规定办理。
凭公证书办理。
存款人已失去知觉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能告知在存单上设置的密码,但又急需支取存款人未到期的存款来挽救存款人的生命,存款人的所有有权继承人(不能到场的在委托书上加以说明)可以共同签署委托书,推举一人代理支取存款人的未到期存款,为了确保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是存款人的所有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可由当地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
代理人持存款人的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公证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银行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办理密码挂失手续,密码挂失到期后办理存款提前支取手续。
银行存款取款规定
银行存款取款规定1. 概述银行存款取款规定是指为了保障银行存款的安全性和流通性,规范存款和取款的操作流程、限额、手续等相关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本银行办理存款和取款业务的客户。
2. 存款规定2.1 存款方式客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银行存款:- 现金存款:将现金直接存入银行账户;- 汇款存款:通过在线银行或转账等方式将资金汇入银行账户;- 支票存款:持有他人或本人的支票,通过银行柜台或自动存款机存入银行账户。
2.2 存款限额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单笔现金存款不得超过500,000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2.3 存款手续客户在存款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银行提供的存款单或其他相关表格。
3. 取款规定3.1 取款方式客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从银行取款:- 现金取款:在银行柜台提现;- 转账取款:通过在线银行转账,将资金从银行账户转到指定账户。
3.2 取款限额根据客户的账户类型和资金余额,设置不同的取款限额。
自助设备取款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或等值外币。
3.3 取款手续客户在取款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银行提供的取款单或其他相关表格。
4. 存取款时间银行的存取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4:30。
具体时间可能因银行营业规定和法定节假日等情况而有所不同。
客户可在银行官方网站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获取具体的存取款时间信息。
5. 存取款手续费用5.1 存款手续费用目前,本银行对存款业务暂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用。
5.2 取款手续费用客户通过他行自助设备进行取款,可能会产生一定手续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可在银行官方网站或咨询银行工作人员获取。
6. 异常情况处理6.1 存款异常情况处理如果发生存款异常情况(如错误金额、资金未及时到账等),客户可以向银行柜台或客服人员寻求协助并提供相关证据,银行将尽快处理并追踪资金流向。
6.2 取款异常情况处理如果发生取款异常情况(如未取到现金、余额不足等),客户应立即联系银行客服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据,银行将尽快核实并处理。
银行存折取钱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存折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一种信用凭证,它代表了客户在银行存款的权益。
存折取钱是银行服务的基本功能之一,也是客户日常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我国,银行存折取钱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本文将详细阐述银行存折取钱的法律规定。
二、银行存折的法律性质1. 存折的法律性质银行存折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签订的存款合同的书面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存折上载明了客户的存款金额、存期、利率等基本信息,是客户在银行存款的凭证。
2. 存折的法律特征(1)存折是合同的表现形式。
存折上记载了存款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存款金额、存期、利率等。
(2)存折具有债权凭证的作用。
客户凭借存折,可以向银行主张提取存款的权利。
(3)存折具有公示性。
存折上记载的存款信息,对于银行和客户都具有公示作用。
三、银行存折取钱的法律规定1. 取款权利(1)客户有权在存折约定的存期内提取存款。
(2)客户有权在存折约定的存期外提取存款,但需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3)客户有权提取全部存款,也可以提取部分存款。
2. 取款手续(1)客户需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存折到银行办理取款手续。
(2)银行工作人员对客户身份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为客户办理取款手续。
(3)银行工作人员在办理取款手续时,应向客户说明取款金额、手续费等信息。
3. 取款限制(1)银行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规定,对客户的取款行为进行限制。
(2)银行有权要求客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取款行为的合法性。
(3)银行有权拒绝客户的取款请求,如发现客户取款行为涉嫌违法犯罪。
4. 取款责任(1)银行应确保客户的存款安全,对客户的存款承担保管责任。
(2)银行应确保客户的取款权利,对客户的取款请求承担履行责任。
(3)银行在办理取款手续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导致客户存款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特殊情况下的银行存折取钱法律规定1. 存折遗失(1)客户发现存折遗失,应及时向银行挂失。
银行取款存款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银行取款存款是金融活动中最基本、最常见的一种行为,涉及个人、企事业单位的财产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稳定。
为了规范银行取款存款行为,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详细解读我国银行取款存款的法律规定,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准确的金融法律知识。
二、存款法律规定1. 存款合同(1)定义:存款合同是指存款人与银行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存款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主体:存款合同主体包括存款人和银行。
存款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等。
银行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
(3)合同内容:存款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①存款人的基本信息;②存款金额;③存款期限;④利率及计息方式;⑤存款提取条件;⑥违约责任;⑦争议解决方式。
2. 存款种类(1)活期存款:指存款人可以随时存取,不规定存期,按活期利率计息的存款。
(2)定期存款:指存款人约定存期,到期一次性提取本息的存款。
(3)定活两便存款:指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提取部分或全部存款,同时享受定期存款利率的存款。
(4)零存整取存款:指存款人每月存入一定金额,到期一次性提取本息的存款。
(5)整存零取存款:指存款人一次性存入一定金额,分次提取本息的存款。
3. 存款利率(1)法定利率:指国家规定的存款利率。
(2)市场利率:指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存款利率。
(3)利率调整:银行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市场情况,适时调整存款利率。
4. 存款利息计算(1)计息方式:存款利息计算方式有单利计息和复利计息。
(2)计息起点:存款利息计算起点为元,元以下不计利息。
三、取款法律规定1. 取款条件(1)存款人身份证明:存款人取款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存款人授权:存款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取款,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件。
(3)存款余额:存款人取款时,账户余额应足以支付取款金额。
2. 取款方式(1)柜面取款:存款人可到银行柜面办理取款业务。
2023年10月1日银行存取款限额
2023年10月1日银行存取款限额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行业在我国的地位日益重要,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核心机构,其服务内容也日益多样化。
在2023年10月1日,我国将实施新的银行存取款限额政策,本文将就此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一、政策背景1.1 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我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宏观经济调控,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状况,不断对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银行存取款限额政策的出台,也是为了更好地调控货币供应,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1.2 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随着金融领域犯罪活动的增多,尤其是洗钱、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银行存取款限额政策的出台也是为了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保护广大人民裙众的合法权益。
二、政策内容2.1 存款限额调整根据新政策,个人在同一银行的存款限额将进行调整。
具体来说,储户在同一银行的一般存款和定期存款的单笔最高存入金额将做出规定,超出此金额将无法存入银行。
2.2 取款限额调整同样地,个人取款的限额也将进行调整。
银行将对个人取款金额做出规定,超出规定金额的取款将受到限制。
2.3 合法收入及资金流向审核为更好地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活动,银行将对个人的合法收入及资金流向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三、政策影响3.1 储户对于普通储户而言,银行存取款限额政策会对其日常存取款产生一定影响。
需要合理规划资金的存取,以免因超出限额而导致不便。
也需要更加谨慎地管理个人资金,确保合法合规。
3.2 银行银行作为政策执行主体,将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技术支持,确保存取款限额策略的有效执行。
也需要加强对客户资金来源的审核,以应对政策带来的挑战。
3.3 政府对于政府而言,银行存取款限额政策的实施,是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秩序的重要举措。
政府需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政策的出台,共同维护金融安全和稳定。
四、政策建议4.1 客户教育银行及政府部门可以通过举办相关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对存取款限额政策的宣传和解释,提升公众对政策的认知和理解,使公众能够更好地适应政策的实施。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一、存款种类与额度管理1. 种类管理银行存款分为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和其他存款。
活期存款可随时提取,不限额。
定期存款根据存期长短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和五年定期存款。
其他存款包括教育储蓄存款、农民专项存款等,根据不同种类有相应的额度限制。
2. 存款额度管理个人存款额度分为基础额度和扩充额度。
基础额度为个人每年可存入银行的最高金额,不得超过其年收入20%。
扩充额度为个人根据实际需要可向银行申请的存款额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存款存取规定1. 存款存款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填写存款凭证,并在存款单上明确填写存入的金额。
存款金额应为整数,不接受零头。
如存款单上填写零头金额,银行有权不予受理。
存款单应保存至少一年,以备查验。
2. 取款存款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到柜台办理取款。
每日取款限额为存款总额的10%,不得超过个人存款的扩充额度。
若需取款超过限额,需提前预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存款利息管理1. 存款利率存款利率根据存款种类和存期而定,银行将在存款办理过程中明示存款利率,并在存款凭证上予以注明。
存款利率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利率。
2. 利息计算存款利息按照年利率计算,并在存款到期或存取款时结息。
利息计算方式有简单计息和复利计息两种,具体计算方式由银行与存款人事先约定。
四、存款保管责任1. 银行保管银行应妥善保管存款人的存款,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确保存款的安全。
如因银行保管不善导致存款损失,银行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存款人保管存款人应妥善保管存款凭证、银行卡等与存款相关的证件,避免遗失或被盗用。
如因存款人未妥善保管而导致存款损失,存款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银行存款业务诚信规定1. 存款人诚信存款人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或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存款人应按照约定使用存款,不得将存款用于非法活动或其他损害银行利益的行为。
当前存取款的相关政策
当前存取款的相关政策1. 背景介绍存取款是指银行客户将资金存入或取出银行账户的行为。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完善,存取款政策在中国得到了不断完善和调整。
本文将详细介绍当前存取款的相关政策。
2. 存款政策2.1 存款种类中国境内的银行通常提供以下几种存款产品:•活期存款:随时可以支取,灵活方便。
•定期存款:按照一定期限存在,到期后才可以支取,利率相对较高。
•整存整取:以整数年为单位,利率较高。
•零存整取:每月定额储蓄,到期后按整数年计算利息。
2.2 存款利率存款利率是指银行向客户支付的储蓄利息。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商业银行的各种储蓄产品都有对应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利率。
基准利率是由央行制定,而浮动利率根据市场需求和竞争情况进行调整。
2.3 存款保险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中国设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了所有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外资银行的存款。
如果发生银行倒闭等情况,存款人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赔偿。
3. 取款政策3.1 取款方式中国境内的银行提供多种取款方式,包括:•柜台取款:在银行网点办理取款手续。
•自助取款机(ATM):通过自助设备进行取款。
•网上银行:通过互联网进行在线取款。
3.2 取款限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个人在柜台取现的限额为每日5万元人民币。
而通过自助取款机和网上银行取现的限额通常较低,具体限额可根据客户需求和账户类型进行调整。
3.3 取现手续费目前,中国大部分银行对柜台取现不收取手续费。
但是使用自助取款机或网上银行进行取现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具体费用因银行和账户类型而异。
4. 存取款政策的影响当前存取款的相关政策对个人和经济都有一定的影响。
首先,存款利率的调整会直接影响到个人储蓄的收益。
较高的存款利率可以鼓励更多人储蓄,促进经济稳定发展。
而较低的存款利率可能导致资金外流,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
其次,存取款政策还可以影响货币供应量和通货膨胀水平。
2023年9月银行存取款新规
2023年9月银行存取款新规一、银行取款的新规定具体内容是什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机构个人存取款业务管理的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银行在为客户处理外币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以及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存取业务时,要执行身份核实程序,并了解款项来龙去脉。
同时,金融机构需要强化对个人客户现金存取业务的风险监测和分析,及时处置异常交易,并按规定上报相关信息。
这一新规定意味着,若您希望一次性从银行柜台或自助提款机上提取5万元以上的现金,您必须提供身份证明并说明款项来源以及用途。
如果您未能提供充分的解释或证据,银行有权拒绝您的提款请求。
此外,您的提款记录将被银行和监管机构记录和审查,一旦发现可疑或异常情况,将立即采取行动进行调查和处理。
这一新规定并不意味着单笔存款或取款绝对不可超过5万元。
只要您能够合法、合理地解释款项来源和用途,并按规定提供必要信息,即可正常进行现金存取业务。
然而,如果您无正当理由或不愿提供相关信息,银行有权限制或拒绝您的现金存取业务,这旨在防范不法分子利用大额现金进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从而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这项新规并非要求所有的现金存款和取款业务都必须记录信息。
只有当您的现金存取涉及一定金额时,才需要进行信息记录,而此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或者等值1万美元。
值得强调的是,这个金额并不是随意确定的,而是根据国际反洗钱标准和我国实际情况所设定的。
这一金额旨在既能有效监测可疑交易,又尽量减少对正常交易的干扰。
此外,这一新规并不意味着您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将被银行和监管机构随意泄露或滥用。
银行和监管机构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相关法律责任,只会在必要情况下对您的资金来源和用途进行核查和分析。
您的资金信息仅用于预防和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会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以确保您的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二、为何需要制定这一规定?这项新规的推出主要出于以下目的: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以维护人民群众的资金安全和利益。
银行存取款新的规定
银行存取款新的规定尊敬的客户们:为了更好地服务大家,经过银行内部讨论和研究,决定将银行存取款的规定做出一些调整。
以下是新的存取款规定:一、存款规定1. 存款金额不设上限。
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随时向银行存入任意金额的款项。
2. 存款方式多样化。
客户可以选择将款项存入柜台、ATM机、网银等不同渠道进行操作。
其中,网银存款将享受更多的优惠政策,包括免手续费等。
3. 存款时间灵活。
银行将为客户提供全天候的存款服务,不再限制存款时间。
客户可以在任何时间将现金或支票存入银行,无需担心时间限制。
二、取款规定1. 取款金额不设上限。
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向银行取出任意金额的款项。
大额取款预约服务将更加智能化和高效化,客户只需提前预约即可享受快速取款。
2. 取款方式多样化。
客户可以选择柜台、ATM机、网银等不同渠道进行取款操作。
其中,小额取款将有利于减少银行柜台排队等待的现象,提高客户的取款效率。
3. 取款时间灵活。
银行将提供全天候的取款服务,不再限制取款时间。
客户可以在任何时间内使用不同的渠道进行取款操作,以满足个人需求。
三、手续费规定1. 存款无手续费。
银行将免除客户存款环节的所有手续费,以鼓励更多的客户积极存款。
2. 取款手续费合理化。
银行将根据不同的取款方式和金额,适量收取相应的取款手续费。
手续费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确保客户利益最大化。
四、其他规定1. 银行将加强存取款的安全管理。
客户在存取款过程中,银行将采取多种安全措施来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包括监控摄像、密码验证等。
2. 银行将提供优质客户服务。
银行将进一步加强员工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加周到、高效的服务。
客户如对服务质量有任何建议,欢迎随时反馈给银行。
以上是银行新的存取款规定,请各位客户积极配合。
银行将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以更好地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感谢大家一贯以来的支持和信任,祝愿大家都能在银行的服务下,财富增值,生活更加便利!此致敬礼!。
2023年10月存取款新规
2023年10月存取款新规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2023年10月起,我国将实施一系列存取款新规,旨在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安全性,为广大民众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体验。
根据新规定,银行将加强对存款业务的管理和监控。
在存款方面,个人客户将享受更加灵活的存款方式。
除了传统的柜面存款,还可以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进行存款操作。
这将使存款更加方便、快捷,不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
同时,银行将进一步完善存款业务的安全措施,加强对存款信息的加密和防护,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
在取款方面,新规定将进一步推动无现金支付的普及。
个人客户可以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渠道进行消费支付,无需携带大量现金。
这不仅提高了支付的便利性,还有效地减少了现金交易带来的安全隐患。
另外,银行还将加大对ATM机的投资和更新力度,提供更加先进、便捷的自助取款服务,满足客户随时随地的取款需求。
为了保障金融服务的安全性,新规定还加强了对存款和取款操作的验证和审查。
个人客户在进行存取款操作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应的密码或生物特征信息,以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银行将通过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客户身份的验证,防止非法操作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新规定还规定了存取款服务的费用标准。
根据新规定,个人客户在存款和取款操作中将享受更加优惠的费用政策。
一方面,银行将逐步取消或降低柜面存取款的手续费,减轻客户的经济负担。
另一方面,银行将鼓励客户使用电子渠道进行存取款操作,并给予相应的费用优惠。
这将有效促进电子支付的普及和推广,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利性。
2023年10月起实施的存取款新规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个人客户可以通过电子渠道进行存取款操作,享受更加灵活、便捷的金融体验。
银行将加强对存款业务的管理和监控,提高存取款操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同时,银行还将推动无现金支付的普及,减少现金交易带来的安全风险。
存取款限制规则
存取款限制规则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人们对于个人银行账户的使用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
为了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银行普遍对存取款进行了一定的限制。
本文将从存款限制和取款限制两个方面详细介绍存取款的规则。
一、存款限制规则1. 存款额度限制: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银行内部规定,银行对个人账户的存款金额有一定的限制。
一般来说,每个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同一账户类型下的存款额度不得超过一定金额。
这是为了防止非法资金流动和洗钱行为,保障金融安全。
2. 存款次数限制:银行对个人账户的存款次数也有一定的限制。
一般来说,每个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同一账户类型下每天或每月的存款次数是有限制的。
这是为了防止频繁的资金流动和避免不必要的操作。
3. 存款时间限制:为了方便银行对存款进行管理和核查,银行对存款的时间也有一定的限制。
一般来说,银行规定了每天的存款时间段,超出这个时间段的存款将会被延迟到下一个工作日进行处理。
二、取款限制规则1. 取款额度限制:银行对个人账户的取款金额也有一定的限制。
一般来说,每个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同一账户类型下的取款额度不得超过一定金额。
这是为了避免账户资金不足,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
2. 取款次数限制:银行对个人账户的取款次数也有一定的限制。
一般来说,每个人在同一家银行的同一账户类型下每天或每月的取款次数是有限制的。
这是为了避免频繁的取款操作,保障资金的合理运用。
3. 取款时间限制:为了方便银行对取款进行管理和核查,银行对取款的时间也有一定的限制。
一般来说,银行规定了每天的取款时间段,超出这个时间段的取款将会被延迟到下一个工作日进行处理。
总结起来,存取款限制规则是银行为了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和金融稳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则旨在防止非法资金流动、洗钱行为和频繁的资金操作,保障用户的资金安全。
用户在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进行存取款操作时,应该遵守这些规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在实际操作中,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银行的规定,合理安排存款和取款操作,避免超出限制。
五个账户存钱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个人账户的种类日益增多,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会涉及多个账户的存款。
然而,对于这些账户的法律规定,很多人并不了解。
本文将详细介绍五个常见账户的存钱法律规定,并提醒大家在存款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储蓄账户储蓄账户是个人最常用的账户之一,主要用于日常生活中的存款和取款。
以下是储蓄账户存钱的法律规定:1. 存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款利率的调整规定》,各商业银行的储蓄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
2. 存款保险: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机构对存款人的存款本金实行全额保障,保障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3. 存款期限:储蓄账户分为活期储蓄和定期储蓄两种。
活期储蓄可以随时存取,而定期储蓄则需按照约定的期限存取。
4. 存款利息:储蓄存款的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定期储蓄存款的利息在到期时一次性支付。
5. 存款凭证:存款人在存款时,银行应向其出具存款凭证,包括存单、存折等。
二、信用卡账户信用卡账户是一种消费信贷工具,持卡人可以在约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消费。
以下是信用卡账户存钱的法律规定:1. 信用额度:信用卡账户的信用额度由银行根据持卡人的信用状况确定。
2. 透支利息:持卡人在透支消费后,银行按照约定的利率收取透支利息。
3. 还款期限:持卡人需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内还清透支款项,否则将产生滞纳金。
4. 存款限额:持卡人可以将一定金额的现金存入信用卡账户,用于还清透支款项。
5. 信息披露:银行应向持卡人提供信用卡的相关信息,包括信用额度、透支利率、还款期限等。
三、证券账户证券账户是用于买卖股票、债券等证券的账户。
以下是证券账户存钱的法律规定:1. 证券交易佣金:证券账户的存钱主要用于购买证券,证券交易佣金按照国家规定收取。
2. 交易手续费:证券交易手续费包括印花税、交易手续费等,具体收费标准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制定。
3. 证券过户:证券账户的存钱还可以用于办理证券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证券交易所收取。
外币存取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币存取管理,保障银行业务的稳健运行,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及其分支机构开展的外币存取业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外币存取业务,是指存款人将外币现金或外币现汇存入本行账户,或从本行账户提取外币现金或外币现汇的业务。
第四条开展外币存取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确保业务合法合规。
(二)安全保密原则:确保存款人信息安全和交易安全,防止存款信息泄露。
(三)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对待所有存款人,确保业务办理的公正性。
(四)便捷高效原则: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账户管理第五条存款人办理外币存取业务,应开设外币账户。
第六条外币账户分为以下几种:(一)活期账户:存款人可随时存取款项。
(二)定期账户:存款人按约定的期限存入款项,到期可一次性提取本金和利息。
(三)通知存款账户:存款人可随时提取部分或全部存款,但需提前通知银行。
第七条存款人办理外币账户,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第八条存款人办理外币账户,应填写《外币账户开户申请书》,并签订《外币账户协议》。
第三章存款业务第九条存款人可办理以下外币存款业务:(一)现金存款:存款人将外币现金存入银行。
(二)现汇存款:存款人将外币现汇存入银行。
第十条存款人办理外币存款业务,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必要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银行应严格按照存款人提供的币种、金额办理存款业务,确保存款安全。
第十二条存款人办理外币存款业务,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存款人应确保存款金额真实、准确。
(二)存款人不得将外币现金存入他人账户。
(三)存款人不得将外币现汇存入他人账户。
(四)存款人不得将外币现金或外币现汇存入非法账户。
第四章取款业务第十三条存款人可办理以下外币取款业务:(一)现金取款:存款人从银行提取外币现金。
存取款新规详细内容
存取款新规详细内容近期,银行业界出台了一系列存取款新规,旨在加强金融监管,提高交易安全性和便利性。
以下是新规的详细内容:1. 存款规定:- 存款方式多样化:除了传统的柜台存款,还可以通过自助存取款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存款。
- 存款时间灵活:银行已取消对大额存款的时间限制,客户可以随时存入大额现金,方便了企业和个人的资金管理。
- 存款手续费优惠:根据新规,存款手续费将根据存款金额和渠道进行调整,小额存款将享受更低的手续费率。
2. 取款规定:- 取款额度限制提高:根据新规,个人取款额度将根据账户余额和交易记录等因素进行评估,合理提高个人取款额度,提高资金使用的便利性。
- 取款时间灵活:银行已取消对大额取款的时间限制,客户可以随时取出大额现金,方便了企业和个人的现金管理。
- 取款验证措施加强:为了确保账户安全,银行将采取更加严格的验证措施,例如指纹识别、动态口令等,提高取款安全性。
3. 存取款记录:- 存取款记录查询:客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随时查询自己的存取款记录,方便查看账户资金流动情况。
- 存取款记录保密性:银行将加强对客户存取款记录的保密性,确保客户的隐私不被泄露。
4. 存取款渠道:- 自助存取款机:银行将继续扩大自助存取款机的覆盖范围,提供更多自助服务,方便客户进行存取款等操作。
-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客户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存取款操作,无需到银行柜台,节省时间和精力。
5. 存取款限制:- 大额现金交易报告:根据反洗钱要求,银行将对大额现金存取款交易进行报告,以防止非法资金流入。
- 资金来源和用途审查:为了保证资金的合法性,银行将对大额存取款的资金来源和用途进行审查,避免洗钱等违法行为。
6. 存取款优惠政策:- 存款利率优惠:根据存款金额和存款期限等因素,银行将提供不同的存款利率优惠,鼓励客户进行存款。
- 取款手续费优惠:根据取款金额和渠道等因素,银行将调整取款手续费率,给予客户更多的优惠。
存取款规定
存取款规定存取款规定为了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及银行的正常运营,银行制定了一系列的存取款规定。
以下为存取款规定的详细内容:一、存款规定1. 存款种类:目前本银行接受储蓄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存款和理财产品等各类存款业务。
2. 存款金额:根据客户的需求,存款金额不限。
3. 存款手续:客户凭借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和存款账号前往柜台进行存款手续。
4. 存款时间:本银行工作时间内都可进行存款操作,具体请咨询柜台服务人员。
二、取款规定1. 取款种类:客户可以进行活期取款、定期取款、提款机取款、转账取款等多种取款方式。
2. 取款金额: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决定取款金额,但需注意活期存款有一定的限额,可根据需要向银行咨询。
3. 取款手续:客户凭借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取款账号(包括银行卡、存折等)前往柜台或提款机进行取款手续。
4. 取款时间:本银行工作时间内都可进行取款操作,具体请咨询柜台服务人员。
三、特殊业务规定1. 大额存款:存款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客户需提前与银行联系,进行相关的存款手续和资金安排。
2. 大额取款:取款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客户需提前与银行联系,进行相关的取款手续和资金安排。
3. 跨境业务:涉及跨境汇款、外汇交易等业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资金安全规定1. 客户资金:客户的存款账户由本银行负责安全保管,确保客户的资金安全。
2. 银行保障:本银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风险防控机制,保障客户资金的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3. 客户责任:客户需妥善保管个人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重要信息,确保资金安全。
4. 丢失挂失:客户发现个人银行卡、存折等有遗失、盗窃、丢失的情况,应及时向银行报案并办理挂失手续。
五、其他规定1. 手续费:根据不同业务的需要,本银行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具体费用可咨询银行柜台或查看相关规定。
2. 业务调整:本银行有权根据需要对存取款规定进行调整,提前发布相关通知。
存取款限制规则
存取款限制规则随着金融行业的发展,存取款限制规则成为银行和金融机构管理客户资金流动的重要手段。
存取款限制规则是指银行和金融机构为了保护客户资金安全,维护金融稳定,对客户进行的一系列存取款限制措施。
本文将从存款限制和取款限制两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存款限制1. 存款限额存款限额是银行和金融机构为了防止恶意操纵资金、洗钱等非法行为,设置的单笔或单日存款金额上限。
存款限额的设定旨在保护客户利益,避免资金流动过程中的风险和损失。
不同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存款限额的设定有所不同,一般会根据客户的身份、账户类型、历史交易记录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 存款时间限制存款时间限制是指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客户存款的时间范围进行限制。
一般情况下,银行和金融机构会设定存款的工作日和时间段,客户只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存款操作。
这样的限制有助于银行和金融机构更好地管理资金流动,避免因大量存款集中在某一时间段造成的操作风险。
3. 存款方式限制存款方式限制是指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客户存款方式的限制。
目前,存款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现金存款、电子转账、支票等。
为了防止非法资金流入,银行和金融机构会对不同的存款方式进行限制。
比如,对于大额现金存款,银行可能会要求客户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以确保资金的合法性。
二、取款限制1. 取款额度限制取款额度限制是指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客户单笔或单日取款金额进行的限制。
取款额度限制的设定是为了保护客户的利益,避免恶意取款或未经授权的资金流出。
不同的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取款额度限制的设定有所不同,一般会根据客户的身份、账户类型、历史交易记录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2. 取款时间限制取款时间限制是指银行和金融机构对客户取款的时间范围进行限制。
一般情况下,银行和金融机构会设定取款的工作日和时间段,客户只能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进行取款操作。
这样的限制有助于银行和金融机构更好地管理资金流动,避免因大量取款集中在某一时间段造成的操作风险。
银行现金存取安全管理要求
银行现金存取安全管理要求一、前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的代表,在现金存取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确保现金的安全,银行需要制定严格的现金存取安全管理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现金存取的安全管理要求,涵盖存款和取款等方面。
二、存款管理要求1. 存款的验证要求- 存取款机:银行应使用安全可靠的存取款机,能够自动验证现金的真伪和完整性。
- 柜台:柜台工作人员应接受专业的培训,能够准确辨别假币,并使用专用设备验证现金。
2. 存款的保管要求- 存款箱:银行内各个存取款点应配备专用的存款箱,并设置安全有效的存放和保管系统,确保存款的安全性。
- 存款日志:银行应建立存款日志,记录存款人的基本信息和存款金额,以便进行核对和追溯。
3. 存款的传输要求- 安全运输车辆:银行应使用专用的安全运输车辆或委托专业保安公司进行现金的传输,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
- 传输过程中的押运员:银行应严格筛选和培训现金押运员,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技能和职业操守。
三、取款管理要求1. 取款身份验证要求- 银行卡验证:取款机或柜台应配备银行卡验证设备,确保取款人使用本人合法持有的银行卡进行取款。
- 身份证验证:柜台工作人员应验证取款人的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以确保取款人的合法性。
2. 取款金额限制要求- 设定取款限额:银行应根据客户的需求和风险评估,设定合理的取款限额,并加以监控和管理。
- 大额取款安排:对于大额取款,银行可以要求提前预约,确保现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3. 取款记录和报告要求- 取款记录: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取款记录系统,及时记录取款人的基本信息、取款金额和时间等信息。
- 取款报告:银行应定期生成取款报告,对取款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监测异常取款情况。
四、现金保险箱管理要求1. 现金保险箱设置要求- 安全性要求:银行内的现金保险箱应采用防火、防爆及防盗的设计,保证现金的安全。
- 访问控制:应采用严格的门禁控制和身份验证系统,限制非授权人员进入现金保险箱区域。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三篇)
银行存款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存款业务管理,保护存款人权益,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存款业务的各类金融机构。
第三条存款业务是银行业务的基础,是银行吸收资金和为客户提供融资、支付等服务的重要手段。
第四条存款人是指将货币、黄金、库存火器弹药等有关的财产交付给银行保管,并享受银行支付利息或者按照规定随时取款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章存款种类和存款人权利义务第五条存款种类包括储蓄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活期存款等。
第六条存款人享有银行支付利息的权利,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享有存款的随时支取权、提现权以及自主支配存款的权利。
第七条存款人应当按照银行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存款和取款手续,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存款凭证等必要的材料。
第八条存款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存款凭证和银行卡等存款取款工具,防止盗窃或者其他非法使用。
第九条存款人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存款利息税,如实申报增值税等相关税费。
第三章存款业务管理第十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存款管理制度,明确存款业务的组织结构、人员权限、业务流程等,并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加强存款业务监管,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存款资金的安全、稳定及合法性。
第十二条银行应当建立和实施存款风险评估制度,对存款人信用及其他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并据此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制定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特征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存款产品和服务方式,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存款利率制度,根据市场情况和存款人需求合理确定存款利率,并及时公布。
第四章存款保险第十五条国家应当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存款实施存款保险。
第十六条存款保险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向存款人支付保险赔偿金。
第十七条存款保险机构应当加强自身风险管理,提高存款保险制度的能力和水平,确保存款人权益得到保护。
银行存取款规定
银行存取款规定银行是一种金融机构,为人们提供存取款、贷款、理财等服务。
为了维护银行的正常运营和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银行对于存取款有一些规定。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银行存取款规定。
首先,关于存款方面,银行通常要求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存款业务。
存款金额较大时,可能需要提供来源证明。
银行对不同类型的存款采取不同的利率,一般来说,定期存款的利率较高,而活期存款的利率较低。
在存款过程中,银行会向客户提供存款凭证,一般为存折或存单。
客户在存款时应注意填写存款单或存折上的相关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其次,取款方面,客户在办理取款业务时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银行规定,个人客户每天可以取款的金额一般有限制,具体金额根据银行的规定而定。
此外,办理取款业务时,通常需要填写取款单并签字确认。
银行会核对客户的身份信息,并与客户的签名进行比对,确保取款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此外,银行还有一些其他的存取款规定。
例如,银行规定客户必须留存一定的存款余额,以确保账户的正常运转。
在办理存取款业务时,客户应当按照银行的柜台操作时间进行办理,以免因超时而无法办理业务。
对于部分需要进行身份验证的业务,如密码重置、卡挂失等,客户需要在银行柜台办理,并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最后,银行在存取款业务中采取了一系列的安全措施。
例如,银行采用了视频监控和电子设备检测等技术手段,确保了操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同时,银行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加强了对存取款业务的监管和审核,有效减少了各类风险。
总的来说,银行在存取款业务方面有一系列规定,旨在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和维护银行的正常运营。
客户在办理存取款业务时应遵守银行的规定,并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银行通过不断完善自身的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同时,客户也应加强对自己账户的管理,确保账户安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取现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民银⾏关于印发《银⾏业⾦融机构存取现⾦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号:银发[2012]289号颁布⽇期:2012-12-24执⾏⽇期:2012-12-24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开办存取现⾦业务的审核第三章存取现⾦业务的管理第四章存取现⾦业务的终⽌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纪律与责任第七章附则中国⼈民银⾏上海总部,各分⾏、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府)城市中⼼⽀⾏,深圳市中⼼⽀⾏,国家开发银⾏,各政策性银⾏、国有商业银⾏、股份制商业银⾏,中国邮政储蓄银⾏:为加强对银⾏业⾦融机构在中国⼈民银⾏发⾏库办理存取现⾦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中国⼈民银⾏法》、《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中华⼈民共和国⼈民币管理条例》,中国⼈民银⾏制定了《银⾏业⾦融机构存取现⾦业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请中国⼈民银⾏上海总部,各分⾏、营业管理部,各省会(⾸府)城市中⼼⽀⾏、深圳市中⼼⽀⾏将本通知转发⾄辖区内银⾏业⾦融机构。
执⾏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告中国⼈民银⾏。
附件:银⾏业⾦融机构存取现⾦业务管理办法附件银⾏业⾦融机构存取现⾦业务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对银⾏业⾦融机构在中国⼈民银⾏发⾏库(以下简称发⾏库)办理存取现⾦业务的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中国⼈民银⾏法》、《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中华⼈民共和国⼈民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于中国⼈民银⾏(以下简称⼈民银⾏)对银⾏业⾦融机构在发⾏库开办存取现⾦业务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银⾏业⾦融机构,是指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设⽴的商业银⾏、城市信⽤合作社、农村信⽤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
本办法所称存取现⾦业务,是指银⾏业⾦融机构在发⾏库办理的交存现⾦和⽀取现⾦业务。
第四条⼈民银⾏分⽀机构应对辖区内银⾏业⾦融机构开办存取现⾦业务进⾏审核,并将审核同意的决定报上⼀级管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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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规范办理提前支取手续(2010-02-11 10:53:55)存款所有者因资金周转困难,需要对其在银行的定期存款办理提前支取,银行工作人员要特别注意对其身份证件进行实质性审查,防止存款所有者的存款被冒领。
当然,也有几种需要提前支取的情况应注意。
·1、对高危病人加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风险控制。
????在日常工作中,偶尔碰到因存款人病危,为挽救病人的生命,存款人的家人或关联人,持存单(包括定期一本通,下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到存款行要求提前支取存款人的存款,银行经办人员如果办理提前支取手续,违背了现行设密存款必须本人支取的规定,还有可能产生被冒领或遗产纠纷;若不办理存款提前支取,会受到代理人的谩骂和社会成员的遣责。
如何做到既能及时办理提前支取,又不留风险隐患,结合有关法律法规,区别存款人不同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办法予以处理。
凭存款人的委托书和相关证件办理。
存款人因病不能亲自到金融机构办理加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手续,但仍能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可由存款人出具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将存单、委托书、身份证件原件和密码交他人代理办理定期存款提前支取手续。
银行工作人员要审查代理人所持存单上的姓名与存款人身份证件(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第34条明确的相关身份证件,下同)上的姓名以及委托书上的签字是否相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其相貌是否相符,核对无误,代理人输入密码正确后,按代理提前支取定期存款的相关规定办理。
凭公证书办理。
存款人已失去知觉不能表达自己的意愿,不能告知在存单上设置的密码,但又急需支取存款人未到期的存款来挽救存款人的生命,存款人的所有有权继承人(不能到场的在委托书上加以说明)可以共同签署委托书,推举一人代理支取存款人的未到期存款,为了确保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是存款人的所有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可由当地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
代理人持存款人的存单和存款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公证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银行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办理密码挂失手续,密码挂失到期后办理存款提前支取手续。
???·2、对定期自动转存存款支取的风险防范。
?·风险隐患近日,我室在开展法律审查事项落实情况检查中,基层行人员反映,自ABIS上线后,开办的居民定期存款业务,在客户存款时约定或未明确约定定期存款自动转存的,储蓄存款到期后,计算机依据程序自动按原存期办理了转存。
在转存后的期限内,持储蓄存单的人要求提前支取存款的,根据现行的操作办法,不需要实名证件即可办理。
我们认为此种操作方式可能存在两个方面的法律风险隐患:一是不愿办理自动转存的储户认为银行违背其意愿,为其办理了自动转存,由此引起纠纷;二是存款在存期内被冒领的情况下,认为银行对提前支取未尽到审查的责任向银行追责。
为此,我们认为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法律分析存款自动转存后仍然是定期存款,在自动转存期限内,支取应适用定期存款提前支取的有关规定,即持存单和本人的身份证明办理,从而规避法律风险。
(1)、储户办理定期存款时,是否办理自动转存储户必须自愿约定。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储蓄机构办理定期储蓄存款时,根据储户的意愿,可以为储户办理定期储蓄存款到期自动转存业务。
”储户是否办理自动转存,必须进行约定。
储户没有约定的,经办人员必须明确提示储户作出选择,使达成的储蓄合同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
而现行将储户没有约定自动转存而由于计算机程序设计中必须选择“约定转存”或“自动转存”才能打印存单,很多营业员自行决定选择“自动转存”,并在打印的存单上予以明示“自动转存”的做法是银行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若储户没有提出异议则可视为双方协商一致。
但对于不愿意自动转存的储户,会认为自己没有和银行达成自动转存的约定,是银行强行加上“自动转存”的,必将引起储户和银行之间的纠纷,也不利于吸储。
若储户存款到期自动转存原存期的存款又未到期,任何人持存单到存款行即可支取存款,必将产生风险隐患。
(2)、储户提前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必须持存单和合法实名证件办理。
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34条规定“储户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必须持存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军人证、外籍储户凭护照、居住证)办理。
代他人支取未到期定期存款的,代支取人还必须出具其居民身份证明。
办理提前支取手续,出具其它身份证明无效。
特殊情况的处理,可由储蓄机构的主管部门自定。
”首先,应明确的是,自动转存定期存款在自动转存期内仍然属定期存款,而不是第一次存款到期后的逾期存款。
这是因为只有定期存款才能自动转存为原期限的定期存款,且存款额度、期限、计息方式均与首次开户存款一致;其次,既然是定期存款,办理提前支取必须依据上述规定办理提前支取手续。
自动转存定期存款任何时候来支取,均适用提前支取的规定。
再次,储户因种种原因需委托他人代理支取自动转存定期存款的,代理人必须出具存单、被代理人的委托书和被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经核实存单开户人姓名与证件姓名一致,代理人身份证明与代理人身份相符后,即可支取该笔自动转存的定期存款,防止储户存单丢失而被他人冒领。
风险防范(1)、完善现行的ABIS系统定期储蓄存款的操作程序。
增加除“约定转存”、“自动转存”以外的第三种选择“不转存”,并在定期存款凭证相应增加此选择项。
(2)、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18条的要求,储蓄机构的主管部门必须对“约定存款”、“自动转存”制定具体办法向广大客户予以公示,经办机构人员依规操作,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3)、储户第一次存款时,经办人员要明确提示对上述三种转存与否的方式作出选择,凡客户没有作出选择的,一律按“不转存”方式处理。
(4)、自动转存定期存款的支取一律凭实名证件核实后办理支取手续。
ABIS系统定期储蓄存款操作程序未完善前,应立即采取凭实名证件支取的办法控制风险。
???存款到期未能自动转存储户状告银行终审败诉储户王某某的存款到期后未能自动转存,导致利息损失万余元。
为此,王某某以银行未尽告知义务为由,将银行告上法庭。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王某某在办理储蓄存款时未填写转存期项目,视为未选择到期自动转存业务为由,驳回了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2002年8月25日,王某某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商行海淀支行办理了定期一本通存款业务,存入该行二笔金额各为20万元,存期2年的定期存款。
在工商行海淀支行出具的储蓄存款凭证单上客户填写项目中,王某某填写了户名、存期、金额、地址、电话项目,未填写转存期一项。
而银行在储蓄存款凭证单客户须知第8条中明确载明:请在“客户填写”栏内认真填写“密码”、“印鉴”“通兑”“转存期”等栏目;否则,视同不需要此种业务。
王某某称,当时工商行海淀支行没有告知定期存单到期后不是自动转存的。
其于2006年8月26日按定期存款利息到银行兑现时,银行告知从2004年8月26日到2006年8月26日是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的。
王某某认为,工商行海淀支行在其存款时并未告知定期存款不能自动转存,而在其定期存款到期后,双方未就原协议内容作出变更。
因此,在其取款之前,仍应按照原协议约定的定期存款内容执行。
工商行海淀支行违反这一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并因此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
王某某表示,由于其与银行多次协商投诉未果,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工商行海淀支行给付其存款利息损失万元;赔偿聘请律师的费用1000元等。
工商行海淀支行则称,银行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在王某某填写的存款凭证上的客户须知部分中的第8条已明确告知:转存期等栏目要客户自行填写,否则视为不需要此种业务服务。
一中院认为,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义务,储蓄存款凭证即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
王某某在工商行海淀支行办理存款业务时,在其亲自填写了储蓄存款凭证中需由客户填写的项目,并存入了存款后,即与工商行海淀支行间形成了储蓄存款合同关系。
而储蓄存款凭证中已明确约定:在“客户填写”栏内认真填写“密码”、“印鉴”“通兑”“转存期”等栏目,否则视同不需要此种业务。
故不存在工商行海淀支行未明确告知其定期储蓄到期后需约定是否需要自动转存。
而王某某未填写转存期项目,即未约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是否需要继续按2年定期储蓄继续履行合同。
因此,工商行海淀支行的做法并无不当。
据此,一中院终审驳回了王某某的诉讼请求。
3、代理制度在支取存款中的运用。
(1)代理他人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需要存款人在存单上签名吗?最近,我到某农村的邮政储蓄所支取一笔以我老婆姓名存的定期存款,存单在约定转存期间。
当时我携带了我老婆的身份证和我的的身份证,可是,储蓄员却拒绝办理,说必须要存款人在存单背面签名。
储蓄管理条例好像没有这样的规定,特向大家请教一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储户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必须持存单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军人证,外籍储户凭护照、居住证——下同)办理。
代他人支取未到期定期存款的,代支取人还必须出具其居民身份证明。
办理提前支取手续,出具其它身份证明无效,特殊情况的处理,可由储蓄机构业务主管自定。
依据上述规定,代理提前支取存款时,要出示存单、存款人居民身份证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经银行审核无误后,登记存款人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并留存复印件,由代理人在代理人复印件上批注“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仅用于代理提前支取xx存款。
”代理人签名及时间。
(2)、夫妻代理支取以对方名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时,仍要坚持对存单、存款人的居民身份证和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进行审查,结婚证不能代替存款人的居民身份证。
对探讨问题形成的意见不能作为我们操作的依据,更不会成为所有法官判案的依据。
?妻子支取丈夫存款是表见代理还是家事代理??[案情]李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生活。
2004年3月李某以自己的名义将5000元钱存入某信用社,存期3年。
5月初张某回家发现了该张存单,遂持自己的身份证和结婚证书,以急需支付药费为由将存款本息取走。
6月8日,李某因急用想取出该存款,但未找到存单,遂到信用社挂失。
信用社工作人员告李某,该款已被其妻取走。
李某认为信用社违规操作,遂起诉要求其赔偿存款本息。
人民法院报2005年1月31日B4刊登了彭箭的文章《妻子能否支取丈夫存款》(以下简称《彭文》)。
《彭文》认为,妻子张某虽向信用社工作人员出具了结婚证书和自己的身份证,从而证明李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但张某没有提供其丈夫李某的明确授权书,李某也没有上述可使信用社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信用社不得据此推定张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李某以个名义存款,该存款不能当然地推断为夫妻共同财产,信用社也不得得凭张某提供的结婚证判定张某具有对该存款的支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