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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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路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管理制度

为规范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管理,提高基层组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考勤制度

1、服务中心考勤签到。除节假日外,每周实行五天工作日制,节假日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

2、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岗,不准闲聊,不准利用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

3、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因事需要离开岗位的,应预先填写请假条,并经服务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请假期满要销假,无故超假或不及时销假者,按缺勤处理。

二、学习管理制度

4、坚持集中学习和平时学习相结合,每月组织集体学习4次,学习时间一般确定为每周一下午。

5、集体学习由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其他工作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内容重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和各类业务知识。

6、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自学,不断拓宽知识视野。

三、项目办理制度

7、实行首问告知制。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介绍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和注意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及时给予受理,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应热情引导至对应的办事岗位办理。

8、受理的事项需要调查核实的,必须安排专人进行调查;需进行公示的,要通过居务公开栏、宣传栏或电子触摸屏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9、办理结束后要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服务信息,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工作。对不符合办理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限内补齐材料的,应电话答复不予受理的原因。

四、档案管理制度

10、窗口办理事项的各类资料由各窗口工作人员负责收集整档,再交由档案管理人员归档。非涉密的资料还应及时录入或上传至社区组织网络管理系统。

11、档案管理人员要对档案资料及时编目,并对档案资料的存放、查阅、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12、归档的案卷必须材料齐全、内容完整、排列有序,无污损,无残缺。

13、档案室内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工作,要定期进行清卷扫除,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14、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需经服务中心主任同意方可查阅。查阅档案时要填写查阅档案登记表,注明查阅内容、查阅日期及查阅人姓名。

15、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遵守保密法规,严禁将涉及服务对象隐私的资料或本中心涉密资料、信息向无关人员透露。

五、考核奖惩制度

16、考核奖惩制度按照《社区工作者目标管理考核制》执行。

七、监督管理制度

17、服务中心要设立投诉箱和投诉电话,认真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举报,并接受社会监督。

18、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影响中心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办理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辞退。

19、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社区党组织主要职责

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的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各项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社区居委会主要职责

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包括宣传政策法规,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公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兴办有关服务事业,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矛盾纠纷,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及时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2、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包括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

3、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包括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对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供气、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社区党组织书记职责

1、负责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保证本社区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2、加强与驻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的协调、沟通和联系,定期组织召开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本社区党建工作情况,探索社区党建工作的新路子,交流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建活动;

3、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对居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抓好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情况,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重视和加强对社区内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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