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2020版
完整版)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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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明确应收账款管理职责、规范应收账款管理流程、提高应收账款周转效率、防范财务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第三条应收账款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分类管理、突出重点的原则3.总量控制、过程管理的原则4.边界管控、防范风险的原则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应收账款管理职责分工:1.集团负责年度应收账款预算方案的审批,负责大额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的审批。
2.总经理办公会负责组织制订年度应收账款预算方案,审定预算边界管控目标,审批应收账款信用政策及额度,负责组织开展应收账款的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审议应收账款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意见。
3.市场开发部是应收账款总额控制、信用管理及风险防范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客户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拟定企业年度客户信用政策,建立客户信用档案,进行客户信用评估,执行客户信用政策,持续跟踪评价客户信用状况并及时调整信用政策。
负责应收账款与客户的对账管理,应收账款的催收、清账。
对销售合同支付条款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账龄核对。
4.财务管理部是应收账款总额控制风险防范的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应收账款预算方案,制订年度预算边界管控目标。
参与公司年度信用政策的制订与客户授信决策过程。
负责应收账款的日常核算、负责应收账款的预警提示、分析评价。
督促销售部门及时清账、协助销售部门与客户对账、及时处理对账差异。
5.企业管理部是应收账款法律风险的管理部门。
负责管理、审核销售合同,处理应收账款相关法律事务。
参与公司年度信用政策的制定与客户授信决策过程,参与重大销售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核准重大合同信用政策。
负责起草制订应收账款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制度,对应收账款的控制结果提出绩效考核及责任追究意见。
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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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1. 前言应收账款是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也是企业的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科学合理的应收账款管理可使企业从根本上解决资金周转和融资问题,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经营效益。
本文档旨在制定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明确应收账款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强化应收账款管理的监督,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
2. 应收账款管理基本原则合理的应收账款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2.1 精细管理原则应收账款管理需要加强公司对客户信用状况的评估和控制,将信贷销售、收款管理、信息采集、催收管理等操作流程纳入日常管理中,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提高应收账款的回收效率。
2.2 制度化管理原则应收账款管理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包括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信贷管理制度、应收账款公允价值测量制度等,以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统一操作流程和管理标准,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效率和安全性。
2.3 客户关系管理原则应收账款管理需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交流,维护和发展客户关系。
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定合同履约和违约情况的处理方式,加强与客户之间的互信和合作,提高客户的信用价值。
2.4 风险控制原则应收账款管理需要加强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预防和控制违约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性。
3.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3.1 应收账款确认和公允价值测量公司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税法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进行应收账款确认和公允价值测量。
确认应收账款时需要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和审核,并及时更新客户信息,制定不同客户的授信额度和账期,并按照信用等级计提坏账准备。
3.2 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公司应采用多种方式促进应收账款催收,包括电话催收、拜访客户催收、律师函催收等方式,催收工作需要定期汇报催收进展,并根据客户回款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处理。
3.3 应收账款风险控制公司应制定风险控制组合,包括适当的授信额度、账期管理措施、担保方式和信用保险等,确保应收账款的回收,提高公司的资产安全性。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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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控。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等制度规范,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对外销售产品、材料、供应劳务等而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公司”)开展的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应收账款应当遵循以下管理原则(一)源头入手、全程管控。
应收账款以客户信用调查为管理起点,明确规范信用管理、业务经营合同谈判签署、统计分析管理、清欠、坏账核销、考核等关键环节和工作流程,实施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控制。
(二)统筹管理、分级落实。
集团公司统筹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制定并推进各项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各责任部室依据分管范围和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应收账款各项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各责任部室和所属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落实,各公司所属被投资公司- 1 -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全部纳入本公司实施管理。
(三)职责明确、协同配合。
集团公司以收入为主线,按照收入分管职责与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原则明确各责任部室管理职责。
所属公司对照集团公司各责任部室职责明确管理层和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各责任部室、责任部室与所属公司,以及所属公司之间协同配合,纵向与横向相互联动,工作各有侧重重点,环节流程层次清晰,全面落实各自相关管理职责。
(四)严格考核、确保落实。
应收账款管理纳入集团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实施定期考核评价,激励与约束并举,确保各项管理措施有效落实,促进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第五条本办法将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应收账款对方客户统一明确为“集团公司客户”,按照“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责任部门和所属公司的职责实施分级管理。
国企应收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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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应收款管理制度1 总则1。
1 本制度所涉及的应收款指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
1。
2 应收帐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及个人收取的款项.1。
3 为适应市场变化,加强资金周转和避免公司损失,必须加强对应收帐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应收帐款上升。
2 应收帐款的日常管理2.1 公司应收帐款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销售部门和独立核算的子(分)公司作为应收帐款的归口部门,分别对各自负责的应收帐款进行日常管理。
2.1。
1 财务部门在应收帐款中的管理职责是;a 分管应收帐款总帐核算与管理.b 每月与归口部门进行对帐分析,对不正常上升作出详细报告。
c 督促归口部门按期与客户对帐,要求对帐准确可靠。
d 根据职能部门对帐反映的问题及时协助处理。
2。
1.2 归口部门在应收帐款管理中的职责内容:a 组织货款回笼,提供市场变化信息,对客户经营状况和短期还款能力进行分析。
b 负责应收帐款的明细核算.c 负责与客户对帐,并提供可靠的对帐依据,查明误差原因,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d 建立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名称及变更记录、应收帐款余额变化记录、主要使用产品种类、合同订立资料、对帐资料、发货及还款资料、客户前景分析、帐龄分析、其他。
e 在涉及债务重组中以非现金、实物资产抵债提出处理意见。
f 对坏帐单位提出书面可靠依据及主观意见,报经批准后处理。
g 建立坏帐损失备查簿,由专人负责,除经民事诉讼程序处理的坏帐损失外,对已冲销可能追回的坏帐,公司保留债权,落实人员催讨,对收回的部分冲转坏帐准备。
2.2 如果客户发生暂时性困难,公司无法收回到期应收帐款,且今后不可能再有经济业务,经公司领导同意,与客户协商进行债务重组,按以下原则处理:2.2.1 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抵债资产必须要有销售渠道或者在集团内调剂使用,价格公允,取得对方增值税发票,归口部门办妥手续后处理。
2。
2。
2 以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必须具备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双方经办人签字,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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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办法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作为一家公司,在日常的经营中难免会产生应收账款,而好的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至关重要。
因此,公司需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以保证资金的流动性和公司的稳定发展。
二、应收账款的定义和分类应收账款是指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尚未收到支付款项的权利。
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将应收账款分为以下几个分类:1.客户应收账款:与公司进行正常销售交易而形成的未收到货款的账款;2.坏账准备:对客户应收账款进行坏账风险评估并提取相应预备金,以应对潜在的坏账风险;3.其他应收款:除客户应收账款外,公司可能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有权收取的款项,如借款、利息等。
三、应收账款管理办法1.客户信用评估在与潜在客户建立合作关系之前,公司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信用评估。
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包括了解其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信誉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评估结果,分级设定信用额度,以保证公司风险控制的有效性。
2.合同管理与客户达成交易之前,公司需要与客户签署相关合同,明确交易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包括产品或服务的数量、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等。
同时,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以保护公司的权益。
3.发货与提醒在确保客户具备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发货。
在发货前,公司应确保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要求,并将发货单和付款提醒发给客户。
付款提醒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发送,提醒客户按时支付款项。
4.应收账款追踪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应收账款追踪系统,对客户的付款情况进行及时跟踪,确保收款的及时性。
如有延迟付款或拖欠款项的情况,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催促其履行付款义务。
5.坏账准备和核销公司应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付款情况,设定合理的坏账准备比例。
当出现坏账的情况时,应及时核销应收账款,并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坏账准备调整,以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6.定期报告和分析公司应定期对应收账款情况进行分析和报告,以检查应收账款的管理效果和公司的财务状况。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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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目录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各部门工作职责 (2)一、销售部工作职责 (2)二、财务部工作职责 (3)三、其他部门职责 (3)第三章具体工作内容 (3)一、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维护 (3)二、客户信用管理 (4)三、信用风险控制 (4)四、应收账款的记录与核算 (4)五、应收账款对账 (5)六、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及坏账计提 (5)七、应收账款的催收 (6)第四章附则 (6)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应收账款的管理,包括货款、劳务费等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权。
三、应收账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确保账款安全、加速资金回笼、降低坏账风险、优化客户信用管理。
第二章各部门工作职责一、销售部工作职责1.根据市场情况、公司产品库存情况及销售政策,合理确定每个客户的销售政策。
2.负责签订销售合同,明确收款方式、收款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
3.负责销售合同的执行、跟踪与管理,确保销售合同的履行。
4.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制定催收计划,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
5.对客户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更新客户信用信息。
二、财务部工作职责1.审核销售合同,确保合同中的财务条款符合公司规定。
2.准确记录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情况,定期与销售部进行应收账款的核对。
3.定期对账,确保应收账款的准确性,及时将应收账款变动情况反馈给销售部。
4.监督应收账款的回收情况,对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预警和提示。
5.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结构,根据逾期情况计提准备。
6.配合业务部完成应收账款催收工作。
三、其他部门职责除了财务部、销售部,其他部门应积极配合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降低坏账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第三章具体工作内容一、客户信用档案建立与维护1.业务部负责收集客户的基本信息、经营概况、财务状况。
集团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实施办法(WORD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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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管理实施办法0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与规范应收款项管理,防止不良资产的产生,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2 引用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制度的通知》(财企[2002]513号)文件、《企业财务通则》、中铁九局《财务管理程序》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3 术语和定义3.1 应收款项是企业的主要流动资产之一,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
4 职责和权限4.1 总会计师负责批准、发布、实施本办法。
4.2 集团公司财务部为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解释。
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营销工作中应收款项的管理5.1.1 加强营销工作中应收款项的管理,能在源头上防止或减少应收款项的产生,要逐步建立完善工程投标的决策与可行性研究机制。
投标之前,要对拟投标项目进行全面的评审,评审内容包括:5.1.1.1 建设项目的性质:是国家项目、地方项目,还是“BOT"项目;5.1.1.2 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经有关部门立项审批、是否是“钓鱼工程”等;5.1.1.3 建设单位(业主)的诚信度及资金来源情况;5.1.1.4 是否垫资,垫资方式、金额及保障与还款措施,预留质量保证金比例及返还时间;5.1.1.5 预计项目利润情况,该项目是否符合企业目前和长远利益。
5.1.1.6 评审要防止走形式,应由公司领导主持,经营部门组织,财务、法律、纪检等部门参与,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投标,禁止为追求经营指标而盲目投标的行为。
5.1.2 对已经拖欠集团公司工程款或其他应收款数额较大的建设单位,再次进行项目招标时,原则上不参加投标。
5.1.3 实行营销权限审批制度。
禁止越权投标行为。
5.1.4 投标时或中标后,根据业主要求办理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要严格执行中铁九局财发〔2004〕176号《关于印发集团公司<担保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5.1.4.1 集团公司独立开发的工程项目需支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直接支付;各分、子公司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需支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各分、子公司应提前将上述所需资金汇入集团公司指定帐户,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汇出,返回时再将该款项退还原单位。
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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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减少坏账损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营销部门应不定期的客户信誉调查,建立客户信用登记簿,并随时了解客户经营及财务状况,了解客户信用变化情况。
第三条公司在赊销产品时,应调查了解购货方的资信情况,经总裁批准后订立详细的购销合同,销售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要求,合同副本应送交财务和仓储部门,据以检查核对,办理结算和发货。
第四条因销售而发生的应收账款,由会计人员在记录前审核应收账款形成的合法性、相关凭据是否齐全,要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
第五条应收账款是公司的债权,财务部要按客户名称设置明细账,及时登记每位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的增减变动和信用程度的使用情况,随时联络和对账,以确定账单的真实性,每年至少一次向客户寄发对账单。
第六条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对到期没有收回的货款,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
在规定期限内仍无法达到催款目的,金额较大应交公司有关部门依法追诉。
第七条对于超过三年以上的逾期应收账款,实行追讨奖励办法,对追讨回来的逾期应收账款,按追讨回款金额的一定比例,对收款人员进行奖励。
第八条会计人员要按照会计核算中谨慎性原则,在年末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检查,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一般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账龄分析法计提一般坏账准备的比例为:一年以内5%、1年至2年10%、2年至3年50%、3年以上100%。
第九条下列各项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一)当年发生的应收账款;(二)计划的应收账款进行重组;(三)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账款;(四)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第十条对于发生的坏账,必须查明责任,报经总裁批准后做账务处理。
经批准可以作为坏账损失的,冲销计提的坏账准备,注销该项应收账款。
集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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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集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X集团公司(以下称集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控制欠款风险,及时回笼资金,增加集团公司效益,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控股的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
第四条集团公司应收款项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应收款项管理遵循“防范欠款风险,加速资金周转,确保货款回笼”的原则。
第六条集团公司财务资产部是应收款项日常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制订应收款项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目标,并经集团公司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后组织实施;(二)负责考核各单位应收款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三)组织联合清欠工作,协调、解决各单位清欠工作中出现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四)审查批复各单位报送的债务重组、坏账核销等有关专项报告;(五)负责建立和维护客户管理信息系统。
集团公司相关各部门及专业分公司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应收款项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应收款项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应收款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八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会计手册的规定,核算、归集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确保应收款项内容正确,账龄、余额及净值真实、准确。
第九条各单位增加应收款项应建立备查信息资料,录入会计凭证时注明责任人,及时跟踪、反映欠款金额和回款时间。
第十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切实防范欠款风险。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收款项逾期报警制度。
凡逾期应收款项,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加以清理,努力将坏账损失降到最低。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定期签认制度,至少每年与债务人对账签认。
第十三条各单位与XXX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地区公司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按关联交易协议和有关结算办法执行。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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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精选3篇)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篇11.总则1.1为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管理,及时回收账款,制定本办法。
1.2各部门要定期检查销货收入资金回笼情况,对没有及时回收之货款,要登记造册,安排专人催欠。
2.应收款的范围应收款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3.管理部门应收账款的管理部门为财务部。
4.信誉调查4.1赊销商品前,销售人员应对客户作信用调查,并报告销售主管。
赊销金额在____万元以上的,应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赊销。
4.2赊销产品时可以要求客户提供相应的担保。
如果是财产抵押担保,对抵押物应当办理登记。
5.应收账款报告5.1应收账款实行每月向主管经理报告一次制度。
各单位于每月3日将上一个月的应收账款情况报财务部,由财务部汇总后报公司主管经理。
5.2应收账款报告的内容包括欠款单位、欠款数额、欠款时间、经办人、是否发出催债的书面通知等。
6.催款责任6.1财务部对到期应收账款,应当书面通知该账款的经办人。
由经办人负责催讨账款。
6.2经办人应当每旬向财务部报告一次催款情况。
应收账款到账后,应当及时销账。
7.问题账款的处理7.1对于欠账人赖账不还的,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依据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采取法律手段催讨欠款的,由财务部提出方案,报公司经理会议决定。
7.2因经办人的责任导致应收账款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的,由经办人承担法律责任。
8.坏账准备金公司按期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提取坏账准备金。
当应收账款被确认为坏账时,应根据其金额冲减坏账准备金,同时转销相应的应收账款金额。
9.坏账准备金的提取比例:账期比例6个月至1年5~10%1年至2年10~30%2年至4年30~50%4年至5年50~100%5年以上100%10.业务员收款10.1业务员收到货款后,应于当日填写收款日报一式四份:一份自留,三份交财务部。
10.2收取支票的,业务员应当审核支票记载的金额、发票人的图章、发票的年月日、付款地等项目是否齐全、清晰。
国有企业应收款项管理办法 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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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有限公司应收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内部控制,规范应收款项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加快公司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级应收款项的管理。
本办法所称应收款项,包括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第三条应收款项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和相关部门,财务部负责应收款项的核算以及信息反馈;各相关部门负责与客户联系、对账及款项催收。
第二章应收账款的管理第四条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是伴随企业销售行为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债权。
第五条每月末相关部门应该根据合同数据中未结算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分管应收账款的财务人员应在每月30日前根据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进行清理,对到期应收回或已逾期未收回的应收账款列出清单,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催收。
第六条财务部根据每年4月30日及10月31日账目余额编制—E5-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见附件1),相关部门应在15 个工作日内对账龄超过6个月(含)以上的欠款原因及预计收回时间做出说明,对欠款用户状况恶化、明显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做出重点分析,并及时通报公司综合部,并由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每年年末,财务部按照合同约定及年审事务所的要求,编制《往来款项询证函》(见附件2),提交相关部门与用户进行全面对账,财务部根据用户反馈的《往来询证函》进行汇总分析,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
第八条编制应收款项清理报告。
财务部应以每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对应收账款进行全面清理,编制应收账款清理报告,并上报公司领导。
第三章其他应收款的管理第九条其他应收款主要指应收的各种押金、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存出的保证金、职工的备用金以及各种零星借款。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工作,各个部门涉及其他应收款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督促按时归还借款。
大型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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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管理细则第一条为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和资金利用率,公司产品销售必须款到发货,但遇春节、中秋等销售旺季,为不影响部分大区销售,可适当考虑释放临时信用,可以在批准的范围内发货,不得超出额度。
临时促销活动的发货、回款不在本细则范围内。
第二条临时信用的审批流程:由业务部门申报临时信用额度和期限,大区销售经理、大区财务经理、大区经理审核后,上报总部销售部、总部财务部、总经理审批后录入系统。
大区财务根据各经销商发货、回款情况复核系统内各经销商临时信用额度,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总部。
第三条回款规定3.1日常经销商和卖场销售回款均要求以支票、电汇或汇票的形式回款至指定的公司账户。
3.2不允许本公司员工以现金形式收取货款。
3.3以个人名义回款至公司的,之前大区须将固定经销商打款明细、营业执照复印件、回款人身份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报总部备案,并由经销商书面确认“个人回款确认函”(加盖公章),每次回款需填写“个人回款确认单”。
3.4不允许城市在系统中以某经销商的名义回款上单,而发货至另一经销商(特殊情况按照销售部“关于订单上“售达方”与“送达方”的规定”报批后执行)。
3.5大区内购回款根据生产营运部下发的内购货物流程操作。
3.6不允许经销商采用承兑汇票的形式结款;特殊情况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回款,需事先报告申请,由大区销售、大区财务、大区经理签字确认后,报总部销售部、财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汇票到期日或汇票使用日计算当月销量,如经销商承诺贴息,按总部收到汇票及贴现利息在回款截止日前汇入公司账户,方可计入回款。
第四条开票规定4.1对于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经销商,公司原则上给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非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经销商,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对于经销商的资格,在大区销售提交建立新客户资料时必须进行认定。
4.2对于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销商超过180天的抵扣期未抵扣的,不允许将专用发票退回销售方。
2、应收帐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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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帐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应收帐款管理,加快资金周转,降低经营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应收账款是指自公司按照买卖合同或者协议向购买者交付商品或者商品实际交由购买者控制之日起,应当收回的货款;逾期应收账款是指超过公司设定的买方信用期限仍未收回的账款,应收账款的期限分为6个月、1年、2年、3年、3年以上;公司应收帐款的信用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由销售公司根据客户具体情况决定。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对应收账款应当实行每周监控,销售部门不能按时收回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的,财务部应当在每月月初及时将应收账款汇总情况书面报告公司总经理。
第四条对逾期应收账款,销售公司应当要求营销中心负责人每半个月提交逾期应收账款情况的书面报告并抄报公司财务部,同时提供有关客户详细材料,包括客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逾期应收账款原因等。
第五条对造成应收账款全部或者部分无法收回的,销售公司应及时报告财务总监,在查清事实认定责任后,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
第六条销售公司应当做好应收账款的日常记录,每周对全部欠款客户的应收账款进行分析,对接近到期或逾期客户及时通知营销中心和销售人员。
第七条应要求销售人员做好客户和经销商的基本信息的收集工作,如地址、电话、负责人、资金状况等,营销中心要建立完备的本区域重要客户档案。
第八条销售公司在发货之日起10日内,要做好各营销中心的收货核查工作,做好台帐记录,并在月末归档管理。
第九条销售公司财务部在每月月底应当与营销中心对当月发货情况进行对帐核实,营销中心应上报当月实际收到货物品批次、数量,并汇总发货金额。
第十条销售公司财务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催收工作,每月至少两次督促营销中心和重点销售人员对逾期应收账款进行催收,并做好日常催收台帐记录,在每月月底对台帐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第十一条销售公司要做好月度催收汇报工作,由销售公司财务部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提交催收书面报告。
第十二条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客户,由营销中心向销售公司财务部提出催收书面报告书和处理意见(包括停止信用销售、计罚利息等),经有关负责人同意后,调整相应客户的信用等级或者决定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其他补救手段。
应收账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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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2为了加强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 避免、减少坏账损失的发生, 提高企业的经济利益, 制定本办法。
3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各相关部门。
本办法明确了参与应收账款管理活动的相关部门的职权、责任;规定了本公司应收账款核算、催收、清查、考核等工作的管理要求和坏账核销的管理程序。
4定义5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 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收取的款项及代垫的运杂费等。
6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4.1 财务部4.1.1 财务部负责销售与收款等应收款项的结算与记录, 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4.1.2 负责本公司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a)按照集团公司核定下达的应收账款合理额度和周转率监控管理。
b)根据坏账损失的处理程序核销处理坏账损失。
4.2 销售部4.2.1 负责处理客户管理, 签订合同、执行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
4.2.2 负责催收货款、对账确认债权、取得货物签收回执、销售退回审批。
4.3清欠办4.3.1 负责集团清欠办公室布置的工作。
4.3.2 与销售部协同清收二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4.4仓储部门7负责审核销售发货单据是否齐全, 按照销售发货单据组织发货, 确保库存账物相符。
8工作内容5.1应收账款的核算5.1.1财务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 及时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 余额的增减变动, 监督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5.1.2 财务部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 并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 提供给销售部、清欠办和公司领导, 根据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数额过大或超过信用期、账龄延长等情况提供预警信息反馈。
5.1.3 销售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 详细记录应收账款基础资料。
包括每个客户的信用额度、信用期限、每笔业务的合同号、经办人员、批准人员, 发货方式和日期, 发票记录, 回款记录和对账、催收记录。
5.1.4 应收账款的发生和形成要附有完整的反映销售交易情况和货物所有权交割情况的有效凭证, 包括经过授权审批的合同, 经过授权审批的信用政策及客户签收回执。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f41c201d59eef8c75fbfb385.png)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目前,绝大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对应收账款的管理状况与其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造成应收账款居高不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长期不对账。
由于交易过程中货物与资金流动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以及票据传递、记录等都有发生误差的可能,所以债权债务的双方就经济往来中的未了事项进行定期对账,可以明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而现实中有的企业长期不对账,有的即便是对了账,但并没有形成合法有效销的对账依据,只是口头上的承诺,或缺少连续性。
2、对应收账款仅按账龄进行辅助管理并且对账龄概念确认不准。
许多企业仅是在其资产负债表的补充资料上加以说明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的数额,但是这个“三年”是指超过赊销期后的三年,还是债权确认开始就计算起的三年呢?按现有规定指的是后者,由此许多经营者对已超过赊销期而尚未收回的款有多少、分别超期多长了等问题模糊不清。
3、未对应收账款按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管理。
客户的资信度如何?目前对方经营形势处于什么状态?被占用的资金风险有多大?形成逾期的原因是什么?是恶意的逃债还是临时的困难或者是确无偿还能力?不得而知。
4、对应收账款管理责任部门不清。
谁都知道有大量应收账款对不上、收不回,但具体该由谁来督办、谁来清查管理并不清楚。
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过大,必然对企业产生不良影响,如何管理和清理应收账款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第一,要明确应收账款由谁来管理。
对这个问题,有的人说理所当然应由销售部门或销售人员自己管。
但如果真是这样,又如何监控销售人员呢?让一个销售人员自己对自己的业务进行评价,这样的结果有多大可靠性?面对销售人员“跳槽”,带走或影响客户造成应收账款回收困难,又该如何解决呢?所以说仅由销售部门自己来管理并不妥当。
另一种观点认为该由企业财会人员来管理。
会计人员纵然对账务处理比较清楚,但对具体客户情况并不很了解,简单归由会计人员来管理也并不合适。
事实上应收账款的管理,是现代企业营销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全程信用管理的核心所在。
国企应收账款动态管理制度
![国企应收账款动态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c3c0c4e3f424ccbff121dd36a32d7375a517c64f.png)
国企应收账款动态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国企应收账款动态管理制度的示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应收账款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经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应收账款管理。
第三条应收账款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应收账款的及时回收,降低坏账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二章应收账款的核算与分类
第四条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应收账款的核算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应收账款的发生、收回和余额情况。
第五条按照应收账款的账龄、客户信用状况等因素,将应收账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和坏账四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三章应收账款的催收与监控
第六条建立应收账款催收制度,明确催收责任人和催收时间节点。
第七条定期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和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措施。
第四章应收账款的坏账处理
第八条对于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坏账处理。
第九条建立坏账核销制度,明确坏账核销的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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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工作,防范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管控。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等制度规范,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对外销售产品、材料、供应劳务等而应向购货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公司”)开展的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应收账款应当遵循以下管理原则(一)源头入手、全程管控。
应收账款以客户信用调查为管理起点,明确规范信用管理、业务经营合同谈判签署、统计分析管理、清欠、坏账核销、考核等关键环节和工作流程,实施应收账款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控制。
(二)统筹管理、分级落实。
集团公司统筹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制定并推进各项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各责任部室依据分管范围和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应收账款各项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各责任部室和所属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分级落实,各公司所属被投资公司- 1 -应收账款管理工作全部纳入本公司实施管理。
(三)职责明确、协同配合。
集团公司以收入为主线,按照收入分管职责与应收账款相对应的原则明确各责任部室管理职责。
所属公司对照集团公司各责任部室职责明确管理层和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集团公司各责任部室、责任部室与所属公司,以及所属公司之间协同配合,纵向与横向相互联动,工作各有侧重重点,环节流程层次清晰,全面落实各自相关管理职责。
(四)严格考核、确保落实。
应收账款管理纳入集团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实施定期考核评价,激励与约束并举,确保各项管理措施有效落实,促进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第五条本办法将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应收账款对方客户统一明确为“集团公司客户”,按照“谁收益,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责任部门和所属公司的职责实施分级管理。
第六条所属公司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并做好具体落实工作。
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七条集团公司应收账款实施全程管控,责任部室主要包括计财部、业务经营部、合规审计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等职能部室。
各责任部室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和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应收账款管理工作。
如遇集团公司部室调整,则按部室职责承接相关应收账款管理职责。
- 2 -第八条集团公司计财部职责1.集团公司计财部为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的主管责任部室,负责修订和完善集团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并组织各责任部室和所属公司做好本办法落实工作。
2.负责组织建立和维护集团公司客户信用信息档案。
3.负责统计、汇总、分析、通报集团公司应收账款总体情况工作,定期向集团公司业务经营部以及所属公司提示应收账款风险。
4.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应收账款管理工作会议。
5.负责组织各责任部室和所属公司开展收回欠款工作。
6.负责配合集团公司绩效考核主管部门做好应收账款考核、兑现相关工作。
7.负责根据国资委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程序要求,履行相关资料的报备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业务经营部职责1.负责牵头组织集团公司客户信用调查、信用评估,牵头拟订信用政策;对各公司信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助计财部做好客户信用档案建立和维护工作。
2.负责作为合同主办部门,对以集团公司为主体的业务经营合同,组织开展合同谈判、签署、履行等工作。
3.负责督促所属公司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收款,逐步推行预收款方式;根据集团计财部提供的应收账款增减变动统计分析、账龄结构、风险预警等信息情况,提出整改建议措施并督导执行。
- 3 -4.负责统筹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客户逾期欠款的清欠工作。
第十条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法律事务部)按照《**(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法律审核管理办法》,对各部门提交的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就应收账款管理工作提供法律方面技术支持;协助、指导所属公司开展应收账款清欠相关法律事务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负责做好应收账款审计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依据应收账款的有关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
第十三条所属公司管理职责。
所属公司在应收账款管理方面负第一责任,所属公司总经理(主要行政负责人,下同)作为应收账款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全面落实集团公司应收账款各项规定。
公司所属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章信用管理第十四条信用管理范围。
除现销业务外,所属公司交易客户均应当纳入信用管理范围。
第十五条信用政策的制订。
信用政策主要包括信用期限和信用额度,即根据客户的信用情况及业务规模制订的赊销期限和赊销额度。
具体工作流程包括:(一)客户信用调查。
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客户接触过程中,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方法,获取客户基本资料,如客户资质证明、财务状况、信用记录等基本面信息,并定期对客户基本资- 4 -料进行更新,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有效。
(二)客户信用评估。
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应由业务部门牵头组织财务、法律、人事、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成立“信用等级评定小组”,由“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在充分调查客户信用的情况下对客户信用进行评估,并应当至少考虑以下因素:1.行业标准,根据国资委发布《公司绩效评价标准值》结合客户业务开展情况,确定信用额度和信用期限区间;2.客户的信誉,如过往的付款记录,与其它业务关联公司的关系是否良好,以及有无逾期付款记录等;3.是否有抵押物,如客户是否能够提供足够的抵押物或银行信用证作抵押;4.全面考虑集团公司客户与集团所属公司交易额度、所处行业、涉及货类所占市场份额以及对集团公司业务发展历史贡献情况统筹开展信用评估;5.客户的注册资本和股东背景等;6.客户的偿债能力和财务状况;7.收取应收票据的,应考虑将收取日期至票据到期日之间的期间计入信用期限;8.涉及与被评估客户存在利害关系的评估人员应按规避原则进行回避;9.可能影响客户付款能力的其他因素。
“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具体分工为业务经营部根据信用评价考虑因素初步拟定建议方案;计划财务部从财务数据分析、回款- 5 -情况提出建议,合规审计部(法律事务部)从涉诉案件角度提出建议;合规审计部从内控审计角度提出建议;评定小组通过集体讨论研究提出信用政策建议。
(三)拟订信用政策。
“信用等级评定小组”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拟订客户的信用期限和信用额度。
其中,信用期限通常按以下方式确定开始日期:1.向客户提供劳务或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发生转移,取得收款权利并开具发票的,应当以开具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作为客户信用期限的开始计算日期;2.向客户提供劳务或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发生转移,取得收款权利,不开具发票的,则以双方确认的交货单据或提供服务确认单据所载日期的当月,作为客户信用期限的开始计算日期;3.因行业特殊,不适用上述确认方式的,由所属公司会同各责任部室确定。
(四)信用政策的审批。
“信用等级评定小组”研究拟定集团公司客户的信用期限和信用额度后,由业务经营部提请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
(五)信用政策的下达和执行。
经审批的集团公司客户信用政策由业务经营部向各相关公司下达后执行。
第十六条客户信用档案的建立和维护管理。
集团公司客户信用信息档案由计财部会同各责任部室统一建立和共同维护使用。
第十七条信用政策的调整。
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定期对- 6 -确定的客户信用政策定期进行复核,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合同履行到期、出现违反合同约定、或客户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影响客户信用政策的,应当及时调整客户信用政策。
原则上调整程序依照上述制订程序执行。
第十八条集团公司客户信息和信用政策属于商业机密,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确保相关信息的安全使用。
第十九条为提高应收账款回款效率,在信用期限内对提前付款的客户给予的现金折扣,在考虑资金成本的前提下,按照集团公司收入管理办法及有关费率优惠政策另行制订。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二十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修订)》规定与客户签订合同。
(一)凡采用赊销方式的业务,均需签署合同。
(二)合同应当明确信用政策,相关信用政策应符合已经确定的信用政策。
(三)为降低坏账损失风险,基于财产保全为目的,在合同中应尽量设定的定金、质押、抵押、留置等担保条款。
(四)重大的销售业务谈判应当组织相关各方专业部门参加,并形成完整的书面记录。
第五章收款管理第二十一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 7 -信用政策及时办理收款业务。
对收入票款实行分管原则。
收取的现金、银行支票等应及时缴存银行并登记入账,不得设立账外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禁止业务人员(不含计费人员)直接接触现款。
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建立商业票据管理制度,明确商业票据的受理范围和管理措施。
对商业票据的取得、贴现、背书、保管等活动予以明确规定;严格审查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票据欺诈和兑付风险;商业票据应由专人保管,按月核对盘点,对即将到期的商业票据,及时办理托收。
第二十三条对未包含在信用档案中的客户、未签订合同的客户,以及集团公司确定不能给予相应信用政策的客户,应坚守“先收款、后作业”的原则,全额收取预收款。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集团公司费收规定,导致少收、漏收收入的单位,一经查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追回少收、漏收款项;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台账管理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当建立应收账款台账,逐笔登记业务内容、增减变动、余额、账龄、债务人、账款确权和逾期情况等信息,定期(至少一个月)与财务部门核对,并对照各客户信用政策,编制所属公司月度应收账款明细表。
第二十六条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分析应收账款增减变动- 8 -情况,根据客户逾期期限按照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分别设定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及时将相关数据和预警信息反馈业务经营部,业务经营部根据财务数据以及预警信息制定管理措施,督促所属公司整改落实。
第二十七条集团公司计财部应汇总所属公司应收账款情况,编制集团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表,并入财务报表,按照集团公司需要进行通报。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应定期与债务人核对应收账款信息,更新业务往来台账中的确权信息,应至少每半年一次函证债务人,确认债权法律权属等相关信息,保存书面函证材料。
第七章清欠管理第二十九条对于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所属公司应当及时提醒客户履约付款,凡未按合同规定或约定期限收款的应收账款,即为逾期应收账款,应当立即启动清欠工作。
第三十条清欠工作以所属公司为实施主体,各责任部室负责统筹和协助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