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见证取样、平行检验监理工作规定一、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
材料等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
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需复验的进场材料、构配件、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需要抽样检测的项目。
1.2基础分部工程所用材料、混凝土试块、钢筋接头和架线分部工程导地线液压连接试件制做等均为抽样检测项目。
1.3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检测项目。
2、取样及送检
2.1取样是指按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从被检验(测)对象中抽取样本的过程。各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取样,并保持取样人员的相对稳定。取样人员应由施工单位具备相应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2.2送检是指取样后将试样从取样现场传送移交给有资格承检的单位(试验室)的全过程。本工程的取样送检见证人,由本工程的甲方书面授权,委派在本工程现场工作的监理方人员担任。见证人须经业务培训,正确掌握材料的取样方法和样品的技术要求,方可上岗。
2.3工程开工前,监理项目部要检查施工单位应制定见证取样计划及必须见证取样的材料清单,并报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负责人或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监理人员见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书面授权取样人员,并将授权书、见证取样计划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单位。
2.4取样人员在取样前,应通知监理人员到场见证。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按照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对施工现场的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及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作出标识、封志。标
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日期、样品名称和样品数量,并由监理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监理人员应检查取样人员制作见证记录,送样人员与监理人员共同送至检测单位,或由监理人员封样后,由送样人员将封装试样与见证记录送检测单位,现场监理人员要监督施工项目部将见证记录归人施工技术档案。
2.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检测单位资质
3.1取得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认可
3.2经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合格
4.3具有适应检测需要的设备、技术能力、管理规定、岗位人员资格和专业检测范围
4、检验批次
4.1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以一次进厂(场)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得超过200t。不足200t的也为一批。
4.2钢材:对热轧光圆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对热处理钢筋每批由同一外形截面尺寸、同一热处理规定和同一炉罐号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均不大于60t。不足60t的也为一批。
4.3砂:对产源固定、产量质量稳定的生产单位,在正常情况下生产供应的天然砂,以200m;或300t为一批,不足200m;或300t的也为
一批。
4.4石子: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检验。以200m;或300t为一批,不足200m;或300t的也为一批。
5、监理项目部要定期检查监理见证取样台帐。
二、平行检验是监理机构(监理项目部)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工程项目进行独立的检查和验收,它是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实施质量控制的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也是为竣工阶段组织工程监理初检验收及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提供最重要的依据。为了规范此类验收,特制定以下平行检验规定:
1、监理平行抽检的试验,应由监理工程师操作或读数,与试验人员共同签署试验者栏,并在“平行试验专用章”上签字;
2、平行检验由监理机构(监理项目部)及监理工程师实施执行;
3、在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方能进行平行检验;
4、平行检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必须由监理机构按照一定比例独立进行;
5、在监理单位或委托专业检验单位现场检验后无正式检验报告的情况下填写“平行检验记录表”,正式试验报告由监理人员签字且保管原件,并归入相应的资料盒内;
6、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平行检验实际情况填写“平行检验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