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性
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
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规定第⼀条为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加强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律师暂⾏条例》,结合律师⼯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政府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使管理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政府⼯作的法律化、制度化。
第三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受政府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就政府的重⼤决策提供法律⽅⾯的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法律论证;(⼆)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件,从法律⽅⾯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三)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政纠纷和其他重⼤纠纷;(四)代理政府参加诉讼,维护政府依法⾏使⾏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五)协助政府审查重⼤的经济合同、经济项⽬以及重要的法律⽂书;(六)协助政府进⾏法制宣传教育;(七)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政府⾏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办理政府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在协商⼀致的基础上,由政府与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签订聘应合同。
聘应合同⼀般应采⽤书⾯形式。
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和政府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采⽤其他⽅式建⽴法律顾问关系。
第五条政府与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之间的聘应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双⽅法定名称、指派律师姓名;(⼆)法律顾问的具体职责范围、⼯作⽅式;(三)双⽅的权利、义务;(四)双⽅共同遵守的原则;(五)报酬数额及给付⽅式;(六)合同⽣效⽇期和有效期限;(七)双⽅需约定或者写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具备较⾼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业务⽔平的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第七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和政府委托的权限进⾏活动,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也不得从事与履⾏法律顾问职责⽆关的事务。
第⼋条为便于政府法律顾问开展⼯作,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享有如下权利:(⼀)查阅有关⽂件及资料;(⼆)参加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三)获得履⾏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其他⼯作条件和便利。
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
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沪委办发[2010]16号发挥律师作用,不断推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建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社会建设发展,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不断强化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就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一)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功能定位。
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
律师的第三方身份,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律师所拥有的法律知识,为政府实现公共治理、公民有序解决争议提供了帮助。
律师的业务领域涉及社会治理的各个环节,律师的法律服务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政府、社会团体、公司法人、公民都需要律师的法律服务。
在规范行政权力、保障经济秩序、彰显社会正义的方方面面,都可以充分发挥律师的作用。
(二)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接受律师法律服务过程中,提升自身法制观念,努力实现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转变,促进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转变。
在加强社会建设特别是社会管理中,发挥律师专业优势,通过法律服务进社区、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多种渠道,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充分认识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广阔空间。
当前,上海正面临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积极结构的艰巨任务,面临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重大考验。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提升行政效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重视影响社会和谐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努力在上海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过程中做出新的成绩。
杨琨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律师建议书的内容与格式
杨琨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律师建议书的内容与格式原标题: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律师建议书的内容与格式--兼论律师建议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作者:国浩(北京)律师事务所杨琨律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
在此背景下,为政府配备法律顾问,已经“成为一种时尚”。
各级政府已逐渐形成“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
在各级行政机关敞开胸怀,接受、悦纳广大律师以政府法律顾问身份,积极参与政府行政、社会治理各项工作的大背景下,律师在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作用也日益凸显。
据相关统计,从2011年到2013年,全国律师为各级政府提供咨询51万余次,出具法律意见书近9万份,参与重大项目研究1.6万多次,参与重点案件事件研究1.7万次,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置9.5万次。
但目前律师参与政府工作的方式,主要集中为业务咨询,代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等。
上述工作方式多是应政府或其相关部门的邀请,均是出于被动。
作为的法律顾问,律师很少主动就政府工作中的制度性、机制性漏洞,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文所称的律师建议,是指律师在参与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作为政府法律顾问,针对政府的规章制度、工作机制、工作人员工作方法以及政府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漏洞,依据现行法律及法律基本原理,提出符合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建议的工作方式。
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律师建议的性质1、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律师建议的对象具有特定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律师建议的对象应是相关政府机关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信访、政府信息公开等日常行政工作中暴露的法律、制度、工作机制、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问题。
2、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律师建议具有正式性和公文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律师建议同其他法律文书一样,应是由律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法律文书具有正式性。
同时,从政府角度而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的律师建议应当具有政府公文的正当形式,应当符合政府对政府公文的形式要求。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文:杨灿2014年12月30日,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成为了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2016年度法律定点服务单位。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这一决定,既是对岳成所法律服务的肯定,也反映了当前各级政府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决心。
一、政府为什么要聘请法律顾问?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各级政府机关的态度至关重要。
而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既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也是做好政府自身工作的客观要求。
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用,不但有利于提升政府依法办事能力的整体水平,也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民主决策的重要保障,从这一角度上讲,法律顾问是政府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第一,聘请法律顾问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等,而且可以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文件等进行法律论证。
第二,聘请法律顾问有利于提升执政水平。
法律顾问为政府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服务,有利于政府行政行为按照法律要求进行,使政府行政既做到合理合法,提高决策质量。
第三,聘请法律顾问有利于促进社会纠纷的化解。
政府的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还可以帮助政府在处理各类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对法律的讲解维护政府机关的公信力,帮助政府将社会纠纷控制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避免纠纷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二、为什么律师更适合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而与其他法律人员相比,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有三大优势:第一,专业优势。
律师拥有的专业法律知识,熟悉现行法律法规、司法程序和实践标准,能够为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地推动政府依法行政,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二,组织优势。
与其他法律人不同,律师行业有着规范的行业管理和严格的职业纪律。
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及完善对策
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及完善对策作者:王成来源:《卷宗》2015年第08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
律师作为新社会阶层的重要成员、现代民主法治社会的重要主体和法律专业人士,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本文试图对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价值、难点以及途径方面作些理论和实践上的简要分析。
1 政府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律师在建设法治政府,推行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主要角色是担任政府的法律顾问,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为其提供各种法律服务。
通常情况下,律师尤其是行政诉讼律师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推行依法行政过程中遇到种种问题。
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政府抵触或不信任,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广度不够。
现实中,有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将律师正常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利益的行为视为与政府作对,不理解律师,对律师持抵触情绪,对法律顾问仍缺乏应有的重视,仅仅将律师的工作局限在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起草审查合同、代理诉讼案件等一些传统法律服务上,使律师参与政府日常事务的广度不够。
二是律师的意见和建议难以得到重视,律师参与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度不够。
有些行政部门领导的法治意识淡薄,律师的意见难以得到重视,有的存在顾而不问,把顾问律师当作摆设,可有可无;有的把与法律顾问之间的契约关系作为行政管理关系,只要求律师执行其行政命令行事。
特别是在重大项目建设前或在重大决策时,很少要求律师全程参与,往往是等到争议纠纷出现时才寻找律师救急,但已经超过了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三是政府重政策轻法律,律师参与依法行政工作的力度不够。
虽然各级政府一直以来都在努力推行“依法行政”,但是由于长期依政策(内部文件)办事已经成为习惯,往往不明确法律与政策的关系,难以处理好法律和政策的关系问题,只注重政策而轻视法律,重视领导的意见而轻视相关的规定,对律师给出的政策合法性的适用后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提示不理解、不重视,导致律师参与权的缺失。
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汇报
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汇报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职能,切实发挥其在建设法治政府中的积极作用,逊克县司法局按照市局目标任务的要求,大力开展律师主动介入为地方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活动。
首先召开了由至诚所律师参加的动员、部署会议,提高律师的思想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意识,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是律师应该肩负的使命和社会责任。
为此,县局在主管局长李东华的带领下,积极和县政府联系、沟通,把律师法律服务的意义、社会效果向政府做了说明,释明开展此项活动的现实意义。
该活动得到了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在去年为44个县域重点项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基础上,今年继续为这些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对新增加的企业采取主动联系,建立法律服务对接,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同时,设立律师每周二参在信访局参与县领导接访工作。
协助县领导解答信访人涉法涉诉问题,对防止矛盾激化,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缠访缠诉案件的发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律师还为县财政投资担保公司担当法律顾问。
帮助审查、草拟及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审查合同。
对公司发放的43笔,涉及金额1亿多元的合同,进行审查,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并实地到马场场部参与涉及放贷金额2千万元合同的实地考察、了解,为保证放贷金额能够如数清偿,做好法律审查工作。
还与法院、检察院、信访部门等领导共同参加政府组织的热力公司1千万元借款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讨论、审查工作。
提出了自己对合同内容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政府依法行政献计献策。
律师为政府担当法律顾问是律师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这项工作今后仍然是我局针对律师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工作中查找不足,为政府依法行政献计献策。
工作总结格式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
浅议构建法治政府中律师的重要作用
浅议构建法治政府中律师的重要作用作者:彭华来源:《新丝路(下旬)》2018年第09期摘要:自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地方各级政府逐渐加大了对法律的重视程度,使得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在宏观科学决策、招商引资、立项论证、商务谈判、社会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对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推行依法行政、实现依法治国”成为现代政府行为一个显著特征的时候,我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也日渐为全社会所关注。
十八届四中全体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更是明确的提出建立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建立完善的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已经成为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重要前提。
关键词:法治政府;律师定位;政府法律顾问建设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早有提出,很多地方政府也多有实践,但是服务的效果一直不佳。
如今,随着法治政府理念的提出,让我们看到了更多构建政府法律服务体系的美好前景,看到了律师更广泛地参与政府法律服务的春天。
笔者从事律师职业多年,对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建设一直比较关注,认为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团队,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因此,本文针对目前政府法律服务现状,简要分析律师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必要性,突出论述律师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独有的特点与优势,最后,概述律师如何更好的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如何为推动我国政府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一、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概况1.早期政府法律顾问状况虽然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存在多年,但长期以来的实践中,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中往往担任“事后消防员”的角色,大多数只是参与了一些舆论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案件或者是已经发生的经济、行政纠纷案件的后期处理工作,对于更多重大政府事务的初始阶段,律师根本没有机会介入,无法起到在决策阶段的法律风险审查作用,无法有效地对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予以防控。
这种“事后补救”机制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也是造成不必要的政府法律纠纷层出不穷的重要原因。
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_规章制度_
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为什么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是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保障。
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一,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政府法律顾问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行政诉讼等,而且可以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出台规范文件等进行法律方面的研究论证和风险评估。
第二,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通过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可以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量,有利于集中民智、凝聚民力、体现民意。
第三,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增强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第四,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有利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这种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依托,充分整合社会法律专家人才的队伍建设模式,有利于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用法治思维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题,就法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改革举措。
其中,“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就是重要的内容。
应当说,这是在总结多年来一些地方探索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经验基础上提出来的,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题中之意。
政府是否守法,特别是掌握权力的官员是否受到法律约束,是检验一个国家法治化水平的标志。
道理很简单,与普通公民相比,政府作为组织化的权力主体,是“最有资格”违法的,而违法后受到惩处的成本和难度也是最大的。
但实际的情况是,中国法治建设中仍存在“形式法治”、“虚假法治”或“非法治”等诸多问题,尤其是在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不足,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还比较严重。
浅谈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思考
致力于打造高品质文档浅谈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思考20XX 年5 月,南昌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联合下发了《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法治南昌建设进程的意见》,明确了南昌市推进普遍法律顾问制度的具体目标和任务,并就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先后出台了相关实施文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的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了南昌市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步伐。
目前,南昌市已经实现了市、县、乡三级法律顾问全覆盖。
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律师行业的影响作为政府法律服务的主力军,律师行业随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全面推进,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的中坚力量,律师必须承担起更多社会责任,发挥更大的法治建设作用。
第一,政府法律顾问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力量。
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政府的一切活动必须置于法律的控制和约束之下,有权不能任性、违法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如果行政机关不能依法行政,公共事务就不能依法管理,政府就会陷入执政窘境。
构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让政府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政府决策、行政、执法领域,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能够有效解决依法行政进程中的问题,提高政府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第二,政府法律顾问是法治领导决策的重要参谋。
通过政府法律顾问提前介入行政决策,提升决策合法性、科学性。
随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普遍建立,通过吸收专家和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可以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建议,提升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行政的合理性。
可以有效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决策质量,集中民智、凝聚民力、体现民意。
第三,政府法律顾问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助手。
20XX年,南昌市首先在信访接待工作中建立律师信访接待制度,通过引入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纠纷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及体会
新常态下如何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法律顾问业务是我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首要业务,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又是法律顾问业务中的重中之重。
十八大以后,普及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从中央到地方,已有不同级别的规范性文件依据,体现了政府法律顾问存在的价值和特殊性及不可替代性,同时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
结合半年多来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谈谈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内容及个人体会。
一、目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主要内容1、参与地方立法的起草和论证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修改了《立法法》,授予设区的市的人大以地方立法权。
虽然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仅限于“城市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但由于立法的起草及可行性分析等基础工作大多要由政府部门来完成,因此地方立法少不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参与,以有效防范违反“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情况的出现,但目前律师参与程序有限,主要是对草案提出法律意见。
例如《威海市居民养老保险条例》2、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新增了对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制度,行政相对人在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为防止“红头文件”被确认违法,需要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时参与“把关”,防止内容违法或者与法律法规冲突。
3、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的要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五个法定步骤,而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作为政府的法律参谋,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作用不可或缺。
此外,律师参与风险评估的工作也会逐步增加。
4、参与疑难行政复议案件的处理在依法行政的进程中,行政相对人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行为愈加普遍,各类行政复议案件将大量增加,并且当事人申请人进行公开审理的比例也在增加。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0•【字号】石政发[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石政发〔2013〕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程,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机制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
近年来,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引导律师积极介入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各领域环节,有利于增强政府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更好地规范政府行为、完善执法体制,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切实做到依法公正执法和规范文明执法,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是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能力、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随着建设幸福石家庄、平安石家庄、法治石家庄的深入推进,无论是持续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还是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要求政府更加自觉、更高水平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问题,用法治思维规划发展路径,用法治手段破解发展难题,用法治制度营造发展环境。
基层法律援助机构律师担任同级政府法律顾问的思考
▲ 制 缸金
◆ 理论 新探
基层 法律援助机构律师担任 同级政 府法
律顾 问的思考
徐
摘 要
斌
在 构建社 会 主 义和 谐社 会 , 提倡 “ 以人 为 本' ’ 的执 政理念 指 导 下, 维护社 会弱 势群体 的合 法权 益 , 大力发 展 法律 援
助 事 业是社会 发展 的客 观需要 。如何使 法律援 助机 构和 政 府依 法行政 的要 求有机 结合 , 取 得最 大的 经济 、 社 会 效果 。就 成 了一个 急待研 究解 决 的 问题 。本 文试 就法律 援助 律 师担 任 基层人 民政 府 法律顾 问的 一些 问题作 出探 讨 ,以最 大限度破 解
给 政府 财政 上增 加 了压 力 。 另 一方 面 , 政 府依 法行 政 的要 求 却 日
的经 济 、 社会 效果 。 就 成 了一个 急待研 究解 决 的 问题 。本文试 就 效法律 服 务的 需要
、
法律 援助律 师担 任基 层政 府法律 顾 问的 必要 , 性
( 一) 基 层法律 援助机 构经 费短缺 , 制约 了法律援助 职 能的充 时 的现 象时有 发生 ; 而 在收 费上 , 社会律 师服 务收 费标 准 比较 高 ,
分发挥
需要加 快提高 政府及 其行 政执法 部 门的执法水 平和 依法 根据 《 法 律援助 条例 》 第三条 “ 法 律援 助是政 府 的责任 , 县 级 益 迫切 , 以上 人民政 府应 当采取积 极措施 推动法 律援助 工作 , 为法律援 助 行 政 的能 力 。 而 现在 供职 于政府 和 政府 部 门的公 务人 员 , 特 别是 提供 财政 支持 , 保 障法 律 援助事 业与 经济 、 社会协 调发 展”的规 在 行政执 法 岗位 上 的公务人 员 , 具 有法律 专业 知识 的人员相 对较 定, 法律 援助 是政 府责 任 , 政 府应 当提供 充足 的经 费支持 以促 进 少 , 在实 际工作 中处理 和解 决法律 事务 的能力难 以适 应新形 势下 法 律 援助 事业 发展 。但 基层 政府 尤其 是欠 发达地 区 基层 政府 财 的工作 要求 ,对 专业 法律 服 务 的要求 日益 迫切 。如 何既 获 得及 高效 的法律 服务 , 又不至 于对 自身财 政形 成巨大压 力 , 也 就成 政极 度困 难 , 难 以提 供足 够的 财政支 持 。 基层法 律援 助机 构碍 于 时 、 这一 客观情 况 , 也 无法 或不 能放 手宣传 法律 援助 制度 、 不能及 时 为 了各 基层 人 民政府 需着 重考 虑 的大事 。
浅析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浅析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者:王仁法来源:《法制博览》2015年第06期摘要: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精神,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指明了方向,也为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提供了有力保障。
近年来,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的加快,律师作为法律服务队伍中的一员,在参与政府决策论证,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促进政府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也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政府法律顾问;律师;意义;完善中图分类号:D926.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17-0192-02作者简介:王仁法(1976-),男,汉族,山东禹城人,德州科技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法学。
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历史沿革政府法律顾问是指,掌握法律专业知识,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自然人或者组织。
而对于我国而言,政府法律顾问通常是由政府部门聘用或配备的,专门为政府机关处理相关法律事务或为政府机关提供法律意见的人员。
在美国、加拿大等法制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凡是政府涉及的法律事务,一般都通过指派、委托法律顾问或政府律师进行专业代理的方法加以处理。
我国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起源于上个世纪80年代,深圳地区是最早拥有政府法律顾问的城市,但在当时这些法律顾问仅负责为政府提供经济领域方面的法律咨询。
到了1989年,我国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相关规定,在这个规定中允许律师担任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顾问。
四年之后,国务院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可以拥有专职的法律顾问,并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进行试点观察。
进入1999年,吉林省率先组建了一支15人构成的省级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其中专业律师占到一半以上,这些人员的身份也从单纯担任政府代理人逐渐覆盖政府的各个方面工作,这些法律工作者对于政府依法治国起到了极大的帮助。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独特地位和作用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独特地位和作用作者:周黎明来源:《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5年第8期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具有专业性强、独立第三方和组织灵活高效等特点,在代理案件出庭应诉,参与风险评估、法律论证及处理涉法信访案件等方面具有其他政府法律顾问不具备的特殊优势文/ 周黎明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基础和保障作用。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此提出明确要求。
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4 年底,我区在全国率先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府聘请律师法律顾问全覆盖。
总结我区相关工作实践,重视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的独特地位和作用,对提升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具有法律服务专业性强的优势一是从业门槛较高。
根据《律师法》第5 条规定,律师执业要通过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且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1年,品行良好。
这要求律师应当受到法学高等教育,或具备相当的法学知识,具备较高的法律分析、应用技能。
其他法律工作者一般难以达到这个要求。
二是法律服务实践经验丰富。
律师作为法律服务队伍的主体,在诉讼辩护代理、非诉讼事务,参与调解、仲裁和法律咨询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比较准确。
律师参与法律顾问工作可分为随时咨询、决策前审查、事中跟踪和事后法律救济四个方面,相对来说,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参与咨询和决策前审查较多,而事中跟踪、事后法律救济的技能和经验则弱于律师。
以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代理某市人民政府行政诉讼案为例。
2003 年10 月,内蒙古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以某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某市政府)违法强制拆除为由,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赔偿请求高达1500 余万元,创国内行政赔偿案件之最。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思考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思考王思鲁:金牙大状律师网负责人、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0年,3月23日,废弃10年的镇江“神州巨蛋”开始封闭拆除。
这一所谓“镇江标志性建筑”建于1999年,曾作为“中国新千年庆典十大分会之一”在千禧年前夜大放光彩。
据知情人士透露,“巨蛋”高48米,最大直径38米,与地面倾斜达23.5度,通透的“蛋壳”嵌着一个直径28米的“蛋黄”。
417吨的这个庞然大物,里面没有一根支柱和横梁,全凭自身牵引力达到平衡而支撑。
当投资方力图将“巨蛋”宣传成一个高科技娱乐宫的时候,却发现“巨蛋”其实只是一个空壳,除了外部钢架结构和灯光外,内部什么都没有。
2000年上半年,“世纪巨蛋”掩盖下的“世纪诈骗”案被揭露,原来,千禧巨蛋只是来自台北的“自由设计师”赵明的圈钱道具。
赵明与北京大业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总经理范某合谋诈骗国家资产,以所谓“巨蛋”创意,让镇江市政府先支付1000万元设计费,后又以赵在英属维京群岛设立的中国巨蛋股份公司与当地“合资”,但建成钢架外壳后就没有资金再投入后续工程,资金全部被侵占挪为己用,巨蛋也成了一个空壳臭蛋。
为此,镇江旅游开发区又损失4000多万建设费用,至今无法追回。
赵明也因为诈骗罪、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据当年任职镇江市政府法律顾问的毛依星律师介绍,其在巨蛋项目动工前,曾就合作项目提出三点“中肯”的专业法律建议,警示该合作项目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但却最终没有得到“采信”。
这三点法律建议为:“一是北京方以无形资产入股的评估报告不符合法律要求;二是合同约定风险全由镇江方承担显失公平;三是资金全部汇往北京方,由其负责购买设备,同时还向许品镇江市镇江管委会主任许品提出该项目镇江不能搞……”而正是这三点没有被采用的建议点中了巨蛋之所以变成臭蛋的关键原因。
试想在本事件中,镇江政府要是能认真考虑了其法律顾问提出的三项建议,那么一切结局都必将被改写。
我们说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地方政府打造自己城市品牌,建标志性建筑来树立城市的形象本没有错。
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政府聘请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政府法律顾问在建设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中有较大价值和重要作用:(一)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政能力的客观需要。
推进依法行政,客观要求政府的一切活动必须置于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控制和约束之下,政府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有关部门统计,约有80%的法律法规、90%的地方性法规和全部规章都是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的。
如果行政机关不能依法行政,公共事务就不能依法管理,执政水平和能力就会大打折扣,政府就会陷入执政窘境。
通过让政府法律顾问全面介入政府决策、立法和行政执法领域,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能够有效解决依法行政进程中的问题,提高政府依法执政能力。
(二)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化解行政争议,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诸多涉法问题和矛盾的迫切要求。
我国正处于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行政争议呈现数量大、法律关系复杂、解决难度大的特点,随着政府作为行政主体、民事主体多层次参与经济活动、民事活动,导致一大批具体法律事务的产生。
公民与法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引发对政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诉讼案件大量增加,政府需要法律专家代表政府出庭参与诉讼,以维护政府所做出的合法决定。
政府大量运用公共财政政策依法进行投资、采购等活动时,需要专业法律人士参与在投资、采购领域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等非诉讼事务,以维护政府的合法权益。
政府需要集中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处理行政争议和行政法律事务,因此,作为参谋助手的政府法律顾问任务艰巨。
(三)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顺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推动力量。
政府职能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而在不断变迁,正在向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转变,主要体现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
然而政府职能转换不是一帆风顺的,必然涉及保持政府行为及经济政策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可预见性和稳定性,涉及加强对政府行为的行政立法,规范行政权力,避免政策行为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涉及强化政府职能部门的执法力度,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行为的监督,确保政策的统一实施等工作。
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律师的作用和发展策略 李新颖
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律师的作用和发展策略李新颖摘要:律师以其出色的处理案件的经验、过硬的个人能力等优势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是非常科学有效的,但如今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还有许多地方亟待完善,对于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还有待明确,本文就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中律师所起到的作用以及发挥作用的策略展开讨论,希望能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做出微薄的贡献。
关键词:律师;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展策略自依法行政工作的展开已有近十年以来,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级政府常务会议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召开也已经成为了常规操作、各级政府法制办及各单位法制机构也开始出席政府重要会议等等现象无不体现了当今国家社会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
同时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也明确提出了“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任务和目标,这为推进建设法治政府、深入贯彻依法行政提供了重要保障,律师的加入也让这个体系充满了活力。
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律师的作用(一)全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既是依法治国的需要又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手段,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政府行政对行为过程的合法性要求越来越高,普通的懂法人员已经满足不了现实的需求,而律师对于国家法律法规系统性知识的透彻掌握能够很好地满足这种需求。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中的律师能够在参与政府行政决策时要求行政机关明确自己的权利范围和责任范围,同时还能就这些内容给出详细的专业知识的划分和讲解,协助行政机关杜绝“越界”或“不作为”的行为发生,这是在实际层面上的决策作出影响而不是纸上谈兵。
同时政府是最贴近群众的机关单位,一切决策都是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国家制定法律、实施法律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律师来源于群众之中了解群众的需求更能在参与重大决策过程中提出最实用的法律建议。
(二)指导或代表行政机关参与行政复议或诉讼随着国家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以及司法改革越来越深入,行政法律领域许多的法律都发生了制度上的变革和创新,这些变革和更新对行政机关正确应对行政复议或者是诉讼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近几年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可以看出行政机关对于程序的合法性已经越来越重视。
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
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为适应政府法制建设的需要,加强对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政府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管理职能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政府工作的法律化、制度化。
第三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受政府委托办理下列法律事务:(一)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政府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二)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三)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四)代理政府参加诉讼,维护政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和维护政府机关的合法权益;(五)协助政府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六)协助政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七)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政府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八)办理政府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参见律师第26条)第四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政府与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签订聘应合同。
聘应合同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和政府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采用其他方式建立法律顾问关系。
第五条政府与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之间的聘应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双方法定名称、指派律师姓名;(二)法律顾问的具体职责范围、工作方式;(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四)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五)报酬数额及给付方式;(六)合同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七)双方需约定或者写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法律顾问处(律师事务所)应当指派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政策业务水平的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第七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应当根据合同规定和政府委托的权限进行活动,不得超越委托权限,也不得从事与履行法律顾问职责无关的事务。
第八条为便于政府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享有如下权利:(一)查阅有关文件及资料;(二)参加政府召开的有关会议;(三)获得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所必需的其他工作条件和便利。
律师如何在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中发挥作用
律师如何在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中发挥作用法治社会中,依法行政,社会冲突和社会矛盾得到调和和救济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要保障,在实现公平、正义的过程中,律师业的特定角色能为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做出重要贡献。
标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律师作用1 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法治基本的价值取向则是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指法治社会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均等地享受各种社会资源的权利、并在享受权利不均等时有获得诉求救济的权力,法治社会的管理者政府的角色定位应该是:第一,政府应当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利,在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重大的公益事业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完成企业做不到或不愿意做的事,创造各种硬件或软件条件,形成各种各样的市场,由社会中的人们去竞争,去创造社会财富;第二,市场形成后,政府应制定好规则,并严格地执行规则,保证市场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第三,政府在市场中的定位是裁判者的角色,即必须起到运动员发生矛盾时的公平救济的作用;第四宏观调控市场,在市场缺失、靠市场自身的自净能力解决不了问题的时候,政府就有必要干预市场、调控市场甚至重新建设市场;第五,政府必须具有公信力,在市場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当讲信用,树立言必信,行必果的形象。
保证和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政府必须做好几件事。
①明确政府应做什么事,笔者认为,政府应做两件事,第一,制定规则。
社会成员很多,要保证社会成员有序、公平竞争,必须由政府制定规则;第二,由政府确定一个度,按这个度把税收收上来,进行全社会的资源合理分配,二次财富分配。
②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这里有两个问题。
第一,政府制定好规则后,还必须充当规则的执行者,即在社会公平竞争出现意见、分岐时,充当好协调者的角色,第二,管好自己的行为,在政府行使公权力,实施社会管理需要侵犯社会成员的私人权益时,给予制度化的补偿或救济。
③促进公平正义实现。
一个社会文明不文明,进步不进步,主要的一环是社会中最弱势群体是否得到足够的重视和保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深入进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已经是较为普遍的现象,在全国各地,一些当地的资深律师受聘成为各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在协助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重大项目投资的法律可行性论证、大型活动法律框架设计、政府民事纠纷的预防与调处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现就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论
证:
随着我国政府工作透明度的不断提高,从前“红头文件高于一切”的时代已经过去,政府
文件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因此,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可行性必须经过严格的论证,政
府需要法律专家来完成这一工作。
?
3.重大项目投资需要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框架设计、法律文件起草、修改、把关及法律可行性研究?
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对一些大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依然担负着投资、建设、管理的责任。
这些大型建设项目涉及众多法律问题。
同时,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周期长、项目资金巨大的特点,使得这些项目的投资风险巨大。
这一风险包括经济风险与法律风险两部分,其中,法律风险呈现逐年增大的趋势。
因此,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法律可行性研究也是必不可少的一行工作,在项目进行过程中,项目涉及的法律文件众多,从起草到履行均需要法律专家的参与。
对于项目的融资等重大问题,也需要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框架设计。
4.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需要法律顾问的参与
?
1.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涉及大量法律实务工作,律师在实务方面有充分的优势?
律师同法学理论专家比较,法学理论专家在某一研究领域有很深的造诣,对某一法律理论有独到的见解及深入的研究。
但是,法学理论专家对于法律实务中出现的涉及社会政治经济生活方方面面综合的法律往往缺乏全面的了解与研究。
同时,法学理论专家由于较少参与法律事务,诉讼经验较少,对于法律风险的防范经验较少。
最后,法学理论专家法律实务经验少。
因此,法学理论专家在政府法律工作遇到某一方面的难题时,可以充分发挥
其理论特长,协助政府工作。
但是,理论专家难以为政府法律工作的全过程提供综合法律服务。
相反,律师由于大量从事法律实务,拥有丰富的诉讼经验,可以在诉讼发生之前充分预测法律风险,为政府提供充分的保障。
同时,由于律师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对于各部门法律有较为均衡的研究,擅于承担综合性法律服务。
最后,律师作为法律实务家,对法律实务有深刻的理解与丰富的经验,在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方面有相当的优势。
2.律师作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最适合从事法律服务工作??
政府在日常行政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法律问题,政府工作人员虽然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但面对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政府需要及时咨询法律顾问。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最基本的工作就是提供法律咨询。
此外,对于政府的一些重要行政行为,一般会在事前进行讨论与部署。
在讨论与部署过程中,法律顾问应当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建议,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律可操作性、法律后果及可能带来的法律纠纷等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
律师担
任政府法律顾问还可以在政府遇到行政诉讼后,协助政府对案件的法律关系、调处方案及诉讼方案进行分析,协助政府依法解决纠纷。
?
2.受政府委托进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
目前,政府规范性文件大多由政府职能部门起草与讨论。
由于缺乏法律专家的参与,部分规范性文件从立法技巧及可行性方面存在欠缺。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后,可以接受委托起草规范性文件,从实务操作角度及立法技巧方面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理性。
同
因此,
5.协助政府预防及处理各种纠纷
政府作为一个主体,同社会其他主体发生经济往来及其它民事法律关系是难免的。
近年来,以政府为一方主体的经济民事案件大量增加,例如房屋租赁、建设问题,土地使用权问题,以及政府采购后的支付问题的纠纷十分普遍。
而且,随着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政府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也时有发生。
但是,政府作为这些案件的一方主体,在案件起诉前解决的可能性很大。
但是,由于政府长期以来缺乏这方面的专业人员,因此,诉前调解
工作十分滞后。
政府法律顾问的介入,可以大大减少政府成为诉讼主体的几率,从而在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
综上所述,政府需要法律专家提供的法律顾问服务,而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的提供者,是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最佳人选。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可以在协助各级政府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与论证、重大项目投资的法律可行性论证、大型活动法律框架设计、政府民事纠纷的预防与调处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