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制度全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范本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范本一、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1. 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8小时(包括午休时间),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6:00,另配备每周两天夜间咨询师值班至晚上9:00。
2. 员工应按时到岗上班,如需事假、病假或其他特殊情况请假,必须提前至少一天向主管提出申请。
3. 年度休假:员工每年享有带薪年假10天,具体休假时间由员工与主管商议确定。
二、工作考勤制度:1. 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的要求,不得早退、迟到或旷工。
如果因特殊情况迟到超过15分钟,应当事后向主管说明原因。
2. 出入门禁:员工每天上班时,必须刷卡进入办公区域,下班时刷卡离开。
无故不刷卡者将被视为旷工。
3. 离岗登记:员工需离开办公区域超过30分钟(包括午休时间),应事先向主管报备离岗时间和原因。
三、咨询业务管理制度:1. 咨询师需按照预约时间准时接待每一位咨询对象,保持咨询室和环境整洁有序。
2. 在咨询过程中,咨询师需遵循专业的道德和伦理规范,保证咨询内容的保密性,并且不得与咨询对象建立私人联系。
3. 咨询师应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四、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1.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不得滥用职权、违规操作或擅自调整工作安排。
2. 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保持专注,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游戏或其他娱乐活动。
3. 员工不得私自泄露咨询对象的个人信息,不得利用咨询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4. 员工需尊重同事和上司,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
五、安全管理制度:1. 员工应关心、维护咨询室的安全和环境卫生,注意使用电器设备和办公用品。
2. 如发生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员工应第一时间向主管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
3. 咨询室内严禁吸烟和饮酒,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
六、奖惩制度:1. 出勤良好、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将获得相应奖励,如现金奖励、员工表彰等。
2. 员工如发生迟到、早退、旷工、工作失误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扣除奖金、记过或辞退等处理。
医院心理咨询质量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心理咨询工作,提高心理咨询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心理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心理咨询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心理咨询服务的安全、有效、优质。
三、组织架构1.成立医院心理咨询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2.设立心理咨询科,负责具体实施心理咨询工作。
3.各科室设立心理咨询联络员,负责本科室心理咨询工作的协调与监督。
四、心理咨询质量管理体系1.人员管理(1)心理咨询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持证上岗。
(2)心理咨询师应定期参加专业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心理咨询师应遵循职业道德,尊重患者隐私。
2.咨询流程管理(1)患者就诊时,心理咨询科应提供详细的咨询服务信息。
(2)心理咨询师应认真倾听患者诉求,进行初步评估,制定咨询方案。
(3)咨询过程中,心理咨询师应关注患者心理状态,调整咨询策略。
(4)咨询结束后,心理咨询师应进行效果评估,记录咨询过程。
3.咨询环境管理(1)心理咨询室应安静、舒适,符合心理咨询工作要求。
(2)心理咨询师应保持咨询环境整洁、卫生。
(3)心理咨询师应关注患者情绪,营造温馨、和谐的氛围。
4.质量控制(1)心理咨询科应定期对心理咨询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医院心理咨询质量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心理咨询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3)心理咨询师应接受医院心理咨询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培训和考核。
五、咨询记录与档案管理1.心理咨询师应详细记录咨询过程,包括患者基本信息、咨询内容、咨询效果等。
2.咨询记录应妥善保管,确保患者隐私安全。
3.咨询档案应按照规定期限保存,以便查阅和统计。
六、奖惩与责任1.对在心理咨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心理咨询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等处分。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范文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范文一、工作时间1. 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
2. 工作人员需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二、工作内容1. 心理咨询室主要为学生和教职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包括情绪调节、人际关系、学习压力、职业规划等方面。
2. 工作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心理咨询基础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面对各类心理问题。
3. 工作人员需遵守心理咨询的相关道德规范,保护咨询者的隐私和权益。
4. 工作人员需及时记录咨询过程和咨询结果,并做好咨询案例的保密工作。
三、工作流程1. 咨询预约:咨询者需提前电话或在线预约,工作人员负责接待预约,并安排合适的咨询时间。
2. 咨询接待: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咨询者,并填写咨询记录表。
3. 咨询过程:工作人员根据咨询者的需求和问题,采取适当的咨询方法进行面对面或在线咨询。
4. 咨询结束:咨询结束后,工作人员需进行总结和评估,并给予咨询者合适的建议和指导。
5. 咨询后续:工作人员需跟进咨询者的情况,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如需要,可安排多次咨询或转介其他专业机构。
四、工作考核1. 工作人员每月需提交一份工作报告,记录工作情况、咨询案例和咨询成果。
2. 工作人员需参加每月一次的团队会议,交流心得和经验,并接受同行的评估和指导。
3. 工作人员需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咨询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
五、工作要求1. 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心理学或临床心理学专业背景,具备相关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2.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能够与咨询者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
3. 工作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心理判断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快速准确地分析和解决咨询者的问题。
4. 工作人员需具备保密意识和职业道德,严守咨询者的隐私和权益,不得泄露任何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
5. 工作人员需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责任心,积极参与团队建设和工作任务。
六、工作福利1. 工作人员享受正常的社会保险待遇和带薪年休假。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1一、保密性原则咨询人员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等材料。
如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咨询事例时,应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
二、理解支持原则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三、积极心态培养原则咨询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积极的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四、时间限定的原则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
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咨询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五、“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原则上讲,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
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咨询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
心理咨询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六、感情限定的原则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
但这也是有限度的。
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便是好意的,在终止咨询之前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
个人间接触过密的话,不仅容易使来访者过于了解咨询者内心世界和私生活,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者该说的不能说,从而失去客观公正地判断事物的能力。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2(1)坦诚地向咨询老师表露自己。
不必掩饰或伪装。
另外,为了方便后续的跟踪咨询服务,需要把来访者的真实姓名、所在系、专业、班级、联系方式、一定的家庭和求学背景登记在案,这些个人资料只用于心理咨询中的管理,不会透漏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
来访者应把自己个人的限制、内心真正的困惑或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感受都及时地与咨询老师沟通,以便更快更好地达到咨询效果。
心理咨询行业规章制度
心理咨询行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心理咨询行业秩序,提高心理咨询服务质量,保障当事人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咨询行业指向个人、组织或群体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一系列活动和行为。
第三条心理咨询行业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促进心理咨询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心理咨询服务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心理咨询行业规章制度的遵守是心理咨询从业者的基本职业道德要求。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从事心理咨询行业的机构和人员,以及接受心理咨询服务的当事人。
第二章心理咨询从业资格第六条从事心理咨询行业的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心理学、心理咨询专业知识与技能,并取得相关的心理咨询从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未取得心理咨询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心理咨询服务。
第八条心理咨询咨询师应定期参加相关的进修培训,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
第九条心理咨询咨询师应具备一定的心理健康自测能力,定期进行个人心理健康评估,确保自身心理健康状态。
第三章心理咨询服务质量第十条心理咨询机构和咨询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尊重当事人隐私和自主权。
第十一条心理咨询服务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实际需求进行个性化的服务,不得强制推销其他服务项目。
第十二条心理咨询服务中应当明确告知当事人心理咨询的目的、方法、费用、风险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心理咨询服务中的咨询记录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泄露当事人的个人信息。
第四章心理危机干预第十四条心理咨询机构应当具备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能力,及时响应心理危机事件。
第十五条心理危机干预服务过程中应当保护当事人的隐私,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采取合适的干预措施,确保有效性。
第五章心理咨询责任与违规处罚第十七条心理咨询机构和咨询师应当承担其提供的服务可能带来的后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心理咨询机构和咨询师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当事人个人信息、虚假宣传、超范围服务等。
第十九条对于心理咨询机构和咨询师的违规行为,心理咨询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依法给予处罚。
心理咨询工作制度
心理咨询工作制度导言:心理咨询作为一项专业服务,旨在帮助个体解决心理困扰、提升心理素质。
为了规范心理咨询工作、保障客户权益以及提高服务质量,建立一套完善的心理咨询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咨询师职责、客户权益保护、咨询流程和服务质量控制等方面,探讨心理咨询工作制度的建立与实施。
一、咨询师职责1. 专业背景要求心理咨询师必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并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只有具备相关背景和证书的人员才可以从事心理咨询工作。
2. 保密义务咨询师应严守保密协议,对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保密。
未经客户同意,咨询师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咨询情况。
3. 继续学习与发展咨询师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与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
同时,咨询师也应该关注行业发展和新的研究成果,使自己的咨询工作能够符合最新的业界标准。
二、客户权益保护1. 充分知情权咨询师在开始咨询前,应向客户充分介绍咨询的目的、过程、可能使用的方法,以及存在的风险与局限性。
客户在知情的基础上,才能做出明智的决策并选择是否接受咨询服务。
2. 客户自主权客户有权自主选择咨询师和咨询时间,并保留中断或终止咨询的权利。
咨询师应充分尊重客户的选择,并确保客户在咨询过程中的自主权得到有效保障。
3. 隐私保护咨询师应确保咨询环境的隐私性和安全性,以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
未经客户同意,咨询师不得在任何场合透露客户的身份和咨询内容。
三、咨询流程1. 初次咨询咨询师在初次会面时,应对客户进行面谈,了解客户的问题和需求,建立互信关系。
咨询师在面谈过程中应听取客户的陈述,并根据客户的需求和状况,制定个性化的咨询计划。
2. 咨询过程管理咨询师在决定和实施咨询方法时,应根据客户的情况和需求,遵循一定的咨询原则和伦理规范。
咨询师应及时记录咨询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并确保咨询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3. 结束咨询咨询师和客户应共同判断咨询的达成程度,并在达到预期目标或双方一致认为无需继续咨询时,结束咨询关系。
心理咨询门诊规章制度全套
心理咨询门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心理咨询门诊的工作,保障咨询质量,维护来访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咨询门诊应遵循自愿、保密、客观、专业、规范的原则,为来访者提供心理健康服务。
第三条心理咨询门诊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咨询安全。
第四条心理咨询门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为来访者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咨询人员守则第五条咨询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职业道德,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关心来访者身心健康。
第六条咨询人员应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定期参加培训和研讨。
第七条咨询人员应保持热情、真诚、同情心的态度,尊重来访者的人格和隐私。
第八条咨询人员应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耐心解答疑问,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
第九条咨询人员应做好咨询记录,对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予以保密。
第十条咨询人员应在必要时向来访者提供转介服务,确保来访者得到适当的帮助。
第三章来访者须知第十一条来访者应自愿接受心理咨询,有权了解咨询过程和结果。
第十二条来访者应如实陈述自己的情况和需求,积极参与咨询过程。
第十三条来访者应遵守咨询纪律,按时参加咨询,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告知。
第十四条来访者应对咨询人员的建议和指导给予重视,并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实践。
第十五条来访者应保持与咨询人员的良好沟通,如有异议,可通过适当方式提出。
第四章咨询室管理第十六条咨询室应保持整洁、舒适的环境,确保来访者的隐私和安全。
第十七条咨询室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做好咨询准备工作,确保咨询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咨询室应建立健全来访者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的建立、保管和销毁。
第十九条咨询室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保密制度第二十条心理咨询门诊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护来访者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
第二十一条咨询人员不得泄露来访者的个人信息,除非获得来访者书面同意。
第二十二条咨询人员不得随意透露咨询内容,除非遇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大全【15篇】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11、每天的咨询室心理辅导老师提前十分钟进入咨询室,注意咨询室的美观整洁和温馨,打开音乐,营造和谐自然和轻松的氛围,检查物品,保证辅导过程中的'仪器物品齐全和完好。
2、定期打开“心情大释放”邮箱,认真阅读学生心声卡,思考如何作好各类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3、当有学生来咨询时,辅导老师要热心接待、细心观察、耐心询问、爱心浇灌,让每个来咨询的学生有所收获。
4、辅导结束后,等学生离开咨询室后,辅导老师要认真详细地填写好咨询记载表。
5、辅导老师认真做好咨询者的跟踪调查,帮助咨询者走出阴影,拥有健康的心理。
6、辅导老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多阅读咨询书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2一、心理询问室位置:基于心理询问的特别性和保密性要求,心理询问室不宜设在小学办公中心或人员来往频繁的地方,但又要便利同学进出,宜设在比较僻静的地方。
在小学领导的细心支配下,我校心理询问室设于三楼。
便利同学进出且相对较为宁静秘密,通风采光效果较好。
二、心理询问室的管理:(一)心理询问室采纳预约制度,来访者应在预约时间段内提前利用电话或到心理询问室与询问教师预约询问时间,以保障询问工作有序举行。
预约时间:上午8:00至11:30(同学可在此时间段内利用电话预约或到心理询问室内举行询问。
)询问时间宜定在晚自习时段,如有不便,与询问教师商议其他时间段询问。
(二)做好平时心理询问(面谈询问、电话询问、信件询问)工作和提供心理询问服务;做好对来访同学的心理辅导工作,做好询问辅导记录。
(三)询问员应该严守职业道德,敬重来访者,对询问内容有保密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来访者的权益不受侵害。
(四)询问员应本着诚挚、敬重、暖和、负责的原则,对来访者提供最大程度的协助。
(五)询问员若碰到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明确告知来访者。
询问员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纳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心理咨询规章制度有哪些
心理咨询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心理咨询工作的进行,保障心理咨询师和咨询对象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心理咨询工作应遵循客观真实、客户至上、隐私保护、专业规范的原则,确保咨询过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有效实施。
第三条心理咨询机构或个人心理咨询师在进行咨询活动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违法乱纪、违规违纪。
第二章心理咨询机构管理规定第四条心理咨询机构应向有关部门备案并取得相关执业许可证才能开展心理咨询业务,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心理咨询活动。
第五条心理咨询机构应保证咨询师持有合格的从业资格证书,确保咨询质量和师德师风的规范。
第六条心理咨询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机构管理制度,明确咨询师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咨询师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咨询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咨询对象权益保护规定第七条咨询机构在进行心理咨询活动时应严格保护咨询对象的隐私权,不得泄露咨询对象的个人信息。
第八条在咨询活动中,咨询师应尊重咨询对象的意愿和选择,不得强迫或诱导咨询对象接受自己的观点或建议。
第九条咨询师应当依法保护青少年、弱势群体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不得利用其处于弱势地位来谋取私利或违法乱纪。
第四章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十条心理咨询师应当具备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损害咨询对象的利益。
第十一条心理咨询师应当关心和尊重咨询对象,倾听和理解咨询对象的需求和情感,不得对咨询对象进行人身攻击或侵犯其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心理咨询师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和专业准则,不得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章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对违反心理咨询规章制度的行为,心理咨询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心理咨询师违规或违法的行为,心理咨询机构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停职调查、解除聘用等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心理咨询机构应当定期对机构和咨询师进行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或个人进行整改或取消资格,确保心理咨询工作的规范进行和质量保障。
心理咨询相关工作制度(通用13篇)
心理咨询相关工作制度(通用13篇)心理咨询相关工作制度篇1第一条:咨询室的宗旨是辅导学生的心理卫生,以各种方式方法帮助学生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同时为教师、家长服务。
第二条热爱当事人,用爱去感化当事人,帮助当事人,用爱给当事人力量,让当事人信任,使当事人恢复自信和自知。
第三条本着“积极、自信、乐观、向上”的健康心理状态以诚相待,倾情相助,引导来访者以自助。
第四条对于求助电话和来访人员要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妥善处理。
第五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如采用案例教学、科研或写作时,应适当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服务对象的有关信息。
第六条: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工作者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心理咨询工作者应注意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处在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回避接待来访者。
第八条: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第九条:对来访者认真负责,咨询结束后,需及时整理、完善咨询记录卡。
第十条咨询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进行约定时间解决。
第十一条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第十二条咨询室工作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保持心理咨询室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第十三条咨询人员要爱护室内公共物,离开时要关好门窗,及时上锁,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热爱心理辅导工作,忠实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咨询室卫生由当日咨询人员负责打扫,要求整洁舒适。
心理咨询相关工作制度篇21、咨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心理咨询辅导规章制度
心理咨询辅导规章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心理咨询辅导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咨询对象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包括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师等从业人员。
第三条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守专业道德,尊重咨询对象权益;(二)保护咨询对象隐私,保密咨询内容;(三)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偏不倚地进行心理咨询;(四)持续学习,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四条心理咨询辅导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专业心理学、社会工作、心理咨询等相关专业学历;(二)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资质;(三)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实践能力;(四)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第五条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应当按照咨询对象的需求进行个性化服务,不得强迫咨询对象接受不需要的服务或干预。
第六条心理咨询辅导师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尊重咨询对象的自主权,不得强迫或操控咨询对象进行咨询;(二)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侵犯他人权益;(三)不得泄露咨询对象的隐私信息,保密咨询内容;(四)不得与咨询对象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第七条心理咨询辅导师应当遵循以下工作程序:(一)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与咨询对象建立信任和尊重的关系;(二)充分了解咨询对象的需求和问题,制定个性化的咨询方案;(三)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有效的心理咨询;(四)定期进行咨询评估和调整,持续跟踪咨询对象的变化和进展。
第八条心理咨询辅导师应当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服务水准和品质。
第九条心理咨询辅导工作中如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或有损咨询对象利益的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处理和调查。
第十条本规章由心理咨询辅导机构设立,对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章的行为,心理咨询辅导机构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记过、停职、开除等。
第十二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于之前已开展的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应当依据本规章进行整改和调整。
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
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通用7篇)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通用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1一、心理咨询员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三、除了心理咨询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四、心理咨询员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五、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六、心理咨询员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心理咨询师工作制度2一、担任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必须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修养。
二、面向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三、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各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四、对来访者做到耐心、热情、保密。
五、建立来咨询学生的心理档案,记录来信、电话等,注意保密,不外泄。
对来信者及时回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六、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对极少数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识别并转介到医学心理诊治部门进行有效诊治。
七、建立网上心理咨询聊天室,每周五晚7:00—9:00由心理健康教师值班。
学校论坛上也开辟专栏,供师生讨论、沟通。
心理咨询服务规范制度
心理咨询服务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和依据1.1 为了加强医院心理咨询服务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准则,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1.2 本制度所依据的法律和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精神卫生法》;•《医院管理条例》;•《医务人员管理方法》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及其全部医务人员。
2.2 医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是指医院特地设立的为患者供应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服务的部门。
2.3 医务人员是指在医院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从事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和医师。
第三条服务宗旨3.1 医院心理咨询服务的宗旨是为患者供应专业、权威、隐私保密的心理辅导与治疗服务,帮忙患者解决心理问题,提高身心健康水平。
3.2 服务理念是“敬重、关爱、隐私保护、专业引导”。
第二章心理咨询服务流程第四条预约咨询4.1 患者可以通过医院官方网站、电话等渠道预约心理咨询服务。
4.2 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应当在患者预约后的24小时内与患者确认咨询时间。
第五条咨询初诊5.1 患者首次咨询前,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并进行初步的身体和心理评估。
5.2 咨询师应认真记录患者的信息、重要问题及初步评估结果,建立个人档案。
第六条心理评估6.1 咨询师应依据患者的情况进行专业的心理评估,包含对患者的心理症状、心理困扰的深入了解。
6.2 心理评估结果应及时记录在患者的个人档案中,并反馈给患者,以供治疗参考。
第七条订立治疗计划7.1 咨询师依据患者的症状和评估结果,订立个人化的治疗计划。
7.2 治疗计划应明确治疗目标、治疗方法、治疗周期和治疗频次等内容,并经患者签字同意后执行。
第八条心理治疗过程8.1 心理治疗过程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认证的心理咨询师进行。
8.2 心理治疗过程中,咨询师应遵从专业道德准则,敬重患者的选择权、隐私权和知情权。
第九条咨询记录与隐私保护9.1 咨询师应当认真记录每次咨询的内容、过程和治疗效果。
心理咨询与支持服务制度
心理咨询与支持服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员工的心理健康水平,加强工作本领,供应更好的服务质量,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将建立心理咨询与支持服务,为员工供应心理辅导、咨询和支持。
第四条心理咨询与支持服务的目标是促进员工的心理健康,减轻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能,维护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二章心理咨询与支持服务内容第五条心理咨询与支持服务包含以下内容:1.心理咨询:通过面对面或电话方式,为员工供应心理咨询,帮忙他们识别和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心理问题。
2.心理测评:依据员工需求,开展心理测评,深入了解员工的心理状态并进行合理的解读,供应相关建议。
3.心理健康教育: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提高员工对心理健康的认得和理解。
4.心理支持小组:成立心理支持小组,通过组织员工共享心理经验,相互支持和帮忙,增长员工之间的凝集力和互信。
5.心理危机干涉:对于遇到突发心理危机的员工,及时进行干涉和支持,并引导他们寻求专业的心理医生帮忙。
第六条心理咨询与支持服务由专业心理咨询师、心理医生和相关技术人员构成的心理咨询团队负责供应。
第七条心理咨询与支持服务员工需保密,不得将员工的个人信息泄露给其他人员。
第三章心理咨询与支持服务流程第八条员工在需要心理咨询与支持服务时,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申请:1.面对面申请:员工可直接前往心理咨询室现场申请心理咨询与支持服务。
心理咨询师会依据员工的需求进行布置。
2.线上申请:员工可通过医院内部系统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申请心理咨询与支持服务。
相关人员会尽快回复并布置咨询时间。
第九条心理咨询与支持服务的流程包含以下几个步骤:1.预约:员工提交申请后,心理咨询师会与员工进行预约,确定咨询时间和地方。
2.咨询前准备:员工应提前思考和准备本身的需要和问题,以便顺利进行咨询。
3.咨询过程:在咨询时间内,员工与心理咨询师进行面对面或电话咨询,进行心理问题的沟通和探讨。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
为了保障心理咨询室的秩序和安全,制定了以下规章制度:
一、安全卫生规定
1. 所有咨询室内禁止吸烟,禁止饮酒;
2. 咨询室内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尤其是刀具、药品等;
3. 在咨询室内禁止打闹、喧哗,保持环境安静;
4. 咨询室内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保障环境卫生。
二、秩序规定
1. 咨询师应当严格遵守咨询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
2. 咨询师应当对咨询室内的言行情绪举止进行自我管理,不得发表不当言论或行为;
3. 咨询室内禁止一切侵犯他人隐私、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偷窥、侮辱、诽谤等。
三、保密规定
1. 咨询室内的一切咨询内容都属个人隐私,咨询师应严格保密;
2. 咨询师不得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咨询内容透露给他人;
3. 咨询师应当妥善保管咨询记录和相关资料,防止泄露。
四、行为规定
1. 在咨询室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性骚扰行为;
2. 不得进行暴力行为,包括肢体上的伤害、言语上的威胁等;
3. 不得违法乱纪,一切违法行为必须移交给有关部门处理。
五、其他规定
1. 咨询室内不得进行商业活动;
2. 在咨询室内不得有收费行为,不得索要任何形式的回报;
3. 咨询室内不得进行政治、宗教等敏感话题的宣传,不得进行一切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以上为《心理咨询室规章制度》,请所有咨询师和咨询者遵守,并与心理咨询室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咨询环境。
心理咨询工作内部管理制度
心理咨询工作内部管理制度一、前言心理咨询工作是一项专业且责任重大的服务,为了确保咨询工作的质量、保护来访者的权益以及促进咨询团队的协作与发展,特制定本内部管理制度。
二、咨询服务原则1、保密原则咨询过程中所涉及的来访者个人信息、咨询内容等均严格保密,未经来访者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但在涉及来访者或他人生命安全等特殊情况下,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2、尊重原则尊重来访者的人格、价值观、文化背景和个人意愿,以平等、友善、包容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来访者。
3、专业原则咨询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规范和操作流程,为来访者提供科学、有效的咨询服务。
4、助人自助原则帮助来访者发掘自身的潜力和资源,引导其自我成长和解决问题,而非直接替来访者做决策。
三、咨询预约与接待1、预约方式提供多种预约渠道,如电话、网络平台、现场等。
预约信息应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咨询问题概述、期望咨询时间等。
2、接待流程接待人员应热情、耐心地解答来访者的咨询,介绍咨询流程和注意事项,协助来访者完成预约登记。
3、预约确认在预约时间前,通过适当方式与来访者确认预约信息,如来访者需要更改预约时间,应尽量协调安排。
四、咨询过程管理1、咨询环境咨询室应保持安静、舒适、安全、私密,布置温馨、和谐,为来访者创造良好的咨询氛围。
2、咨询时间每次咨询时间一般为 50 60 分钟,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或缩短,但应提前与来访者沟通说明。
3、咨询记录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应如实记录咨询内容、来访者的反应和咨询进展等,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后续查阅和分析。
4、危机干预如发现来访者存在自杀、自残或危害他人安全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启动危机干预机制,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咨询师管理1、资质要求咨询师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证书,定期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水平。
2、职业道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与来访者建立双重关系,不得利用咨询谋取私利。
心理健康咨询制度
心理健康咨询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提高医院职工的心理健康水平,供应有效的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促进职工的身心健康发展,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职工,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技术人员、实习生等。
第三条定义1.心理健康咨询:指通过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问题的评估、辅导和治疗的服务。
2.心理咨询师:指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拥有心理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专职或兼职咨询师。
第二章心理健康咨询服务第四条咨询服务内容1.心理咨询师应供应心理健康评估、心理辅导、心理治疗等全方位的咨询服务。
2.心理咨询师应依据职工的需求和问题,订立个性化的咨询计划,供应相应的咨询服务。
第五条咨询师资格要求1.心理咨询师应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2.心理咨询师应具备国家认可的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3.心理咨询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保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第六条咨询预约1.职工可以通过医院官方网站、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咨询预约。
2.医院应供应方便快捷的咨询预约渠道,并保护职工的个人隐私。
第七条咨询流程1.职工预约咨询后,由心理咨询师布置相应的咨询时间。
2.咨询过程中,咨询师应保护职工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严守咨询保密和专业道德。
3.咨询师应依据职工的需求和问题,订立个性化的咨询计划并实施。
第八条咨询记录和隐私保护1.心理咨询师应及时并准确记录咨询过程和结果,维护咨询记录的机密性。
2.咨询记录仅供咨询师和职工参考,不得外泄或用于其他用途。
3.医院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咨询记录的安全和保密。
第九条心理危机干涉1.医院应建立心理危机干涉机制,及时应对职工在工作中可能显现的心理危机情况。
2.心理咨询师应参加心理危机干涉工作,为职工供应紧急的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第十条心理咨询师考核与评价1.医院应对心理咨询师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以确保其专业本领的连续提升。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
心理咨询室工作制度在心理咨询室工作,在为客户提供咨询服务的同时,也需要遵守一定的工作制度和规范。
以下是一份,用于规范工作流程,保障服务质量。
一、工作时间:1. 心理咨询室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00。
2. 周末和节假日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临时安排,需要提前通知管理人员。
二、工作任务:1. 心理咨询师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为客户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包括情绪调节、心理疏导、心理咨询等。
2. 在咨询过程中,需要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不能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
三、工作流程:1. 客户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或直接前来咨询室进行预约。
2. 在每次咨询前,心理咨询师需要与客户建立信任关系,了解客户的需求和问题。
3. 在咨询过程中,需要倾听客户的需求和情绪,给予适当的建议和指导。
4. 在咨询结束后,需要对咨询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为客户制定下一步的服务计划。
四、工作要求:1. 心理咨询师需要具备扎实的心理学知识和丰富的咨询经验。
2. 心理咨询师需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客户的信息保密,不得利用客户信息谋取私利。
3. 心理咨询师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
4. 心理咨询师需要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不能因工作压力而影响服务质量。
五、工作评估:1. 心理咨询室需要定期对心理咨询师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内容包括服务质量、客户满意度等。
2. 根据评估结果,对表现优秀的咨询师进行奖励和激励,对表现一般的咨询师进行指导和提升。
六、工作风险防范:1.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客户情绪激动、自杀倾向等,心理咨询师需要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 在遇到危机事件时,需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并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干预。
七、工作态度:1. 心理咨询师需要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不得对客户进行侮辱、歧视等言论和行为。
2. 心理咨询师需要耐心、细心地倾听客户的需求和问题,不得擅自打断或干扰。
医院心理咨询服务管理制度
医院心理咨询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提高医院心理咨询服务质量,优化患者心理健康情形,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心理咨询服务相关人员,包含心理咨询师、医生、护士以及其他涉及心理咨询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术语定义1.心理咨询:指通过与患者的沟通和反馈,对其心理问题进行评估和干涉的一种服务形式。
2.心理咨询师:指具备相关怀理学知识和技能,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3.患者:指在医院接受心理咨询服务的个人。
第四条工作原则1.依据患者的需求供应个性化的心理咨询服务。
2.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3.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第二章心理咨询师管理第五条资质要求1.心理咨询师必需具备相关怀理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心理咨询师需参加医院组织的相关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岗位职责1.负责与患者进行心理咨询并订立个性化的干涉计划。
2.供应心理咨询服务过程中的记录和报告。
3.帮助医生对患者进行心理评估和干涉。
第七条保密责任心理咨询师需要严守医疗隐私法律法规,不得将患者信息泄露给他人,禁止擅自使用、窜改或传播患者的心理咨询记录。
第八条业务引导和考核1.医院将定期组织心理咨询师进行业务培训和学术沟通。
2.对心理咨询师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其工作本领和服务质量。
3.心理咨询师需参加连续教育和培训,不绝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技能。
第三章心理咨询服务管理第九条咨询预约和布置1.患者可通过电话、在线预约系统或前台直接预约心理咨询服务。
2.医院依照患者预约的时间和需求,合理布置心理咨询师的工作计划。
第十条初次咨询和评估1.心理咨询师应与患者进行初次咨询,了解患者的心理问题和需求。
2.心理咨询师需进行整体评估,包含患者的心理状态、社会环境和心理健康情形等方面。
第十一条干涉计划订立和实施1.心理咨询师应依据患者的评估结果,订立个性化的干涉计划,并与患者达成全都。
心理咨询服务制度及工作人员制度
心理咨询服务制度及工作人员制度
一、心理咨询服务制度
1. 心理咨询服务类型
本机构提供以下类型的心理咨询服务:
- 个体咨询:针对个人进行心理咨询。
- 小组咨询:针对小组开展心理咨询活动。
- 宣传教育:针对整个社会进行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2. 心理咨询服务流程
心理咨询服务流程如下:
- 预约:用户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站进行预约。
- 咨询:用户前往机构,由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咨询。
- 沟通:心理咨询师与用户进行沟通。
- 辅导:根据用户需求,心理咨询师进行相应的心理辅导。
- 跟进:咨询结束后,心理咨询师进行跟进服务。
3. 心理咨询服务注意事项
- 咨询服务保密。
- 咨询过程中禁止使用电子设备。
- 咨询结束后遵守机构相关规定。
二、工作人员制度
1.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 心理咨询师:负责进行心理咨询服务。
- 接待人员:负责接待用户进行咨询服务。
- 后勤人员:负责机构后勤保障。
2. 工作人员要求
- 心理咨询师必须具备心理学专业知识,并具备相关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 接待人员应具备相关服务经验和沟通能力。
- 后勤人员应做好机构后勤保障。
3. 工作人员管理
- 工作人员应遵守机构相关规定。
- 工作人员需进行定期培训与教育。
- 工作人员需按时上下班,并打卡签到。
以上制度及要求,将为本机构提供更规范、更高效、更优质的心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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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室相关制度目录一、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二、心理咨询保密制度三、心理咨询工作流程四、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五、心理咨询基本原则六、心理咨询督导制度七、医患沟通制度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九、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十、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十一、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管理制度十二、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心理咨询人员工作职责1、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
3、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来访者,在与来访者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者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者的正当权益。
4、咨询人员要向来访者解释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和范围,保护来访者的自身权利。
5、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保护来访者的隐私和其它秘密;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
6、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检验时,必须遵守我国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7、咨询人员在帮助来访者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来访者及家人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8、咨询人员必须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推荐其他有关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来访者到相关部门咨询、治疗;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自己职责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
9、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者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者建立心理咨询以外的其它关系,不得收受来访者的任何额外物质报酬及馈赠。
二、心理咨询保密制度1、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检验材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做为档案,及时送档案室进行保存。
3、除了心理咨询师和档案管理员之外,任何其他人员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的档案资料。
4、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教学引用和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
5、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6、心理咨询师接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法律规定的询问时,不得做出虚假的陈述或报告。
三、心理咨询工作流程1、来访者可以通过电话或前来咨询室提前预约,在咨询登记表上填写自己本次来访的相关信息,并确定面谈专家。
2、正式咨询开始前签署咨询协议。
3、咨询:准时到咨询室面谈,面谈一次时间为50分钟。
4、续约:需要续约咨询的来访者在每次面谈结束后预约下一次咨询时间。
四、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1、咨询师要按时到岗接受咨询者来访或电话、网络咨询,认真、及时进行记录。
2、对来访者咨询内容和有关的隐私严守秘密。
未经同意,有关资料不得外借。
3、咨询师要态度热情,工作细致、认真。
4、保持心理咨询室室内环境整洁、优美、舒心,定期更新环境陈设,营造温馨的空间。
5、做好登记及有关材料的存档工作,及时整理、装订成册。
6、爱护室内各项设备,定期进行检查,保持正常使用。
非咨询人员不能随便进入咨询室,未经允许正在咨询室时不能接待其他人员。
7、遇有严重心理问题可能出现事故或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8、咨询师要注意刻苦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心理咨询基本原则1、保密性原则:咨询人员保守来访者的内心秘密,妥善保管来往信件、测试资料等材料。
如因工作需要不得不引用咨询事例时,应对材料进行适当处理,不得公开来访者的真实姓名、单位或住址。
2、理解支持原则:咨询人员对来访者的语言、行动和情绪等要充分理解,不得以道德的眼光批判对错,要帮助来访者分析原因并寻找出路。
3、积极心态培养原则:咨询人员的主要目的是帮助来访者分析问题的所在,培养来访者积极的心态,树立自信心,让来访者的心理得到成长,自己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4、时间限定的原则:心理咨询必须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
咨询时间一般规定为每次50分钟左右(初次受理时咨询可以适当延长),原则上不能随意延长咨询时间或间隔。
5、“来者不拒、去者不追”的原则:原则上讲,到心理咨询室求询的来访者必须出于完全自愿,这是确立咨访关系的先决条件。
没有咨询愿望和要求的人,咨询者不会去主动找他(她)并为其心理咨询,只有自己感到心理不适,为此而烦恼并愿意找咨询人员诉说烦恼以寻求咨询者的心理援助,才能够获得问题的解决。
心理咨询室的大门向任何人都是永远敞开的。
6、感情限定的原则:咨访关系的确立和咨询工作的顺利开展的关键,是咨询者和来访者心理的沟通和接近。
但这也是有限度的。
来自来访者的劝诱和要求,即便是好意的,在终止咨询之前也是应该予以拒绝的。
个人间接触过密的话,不仅容易使来访者过于了解咨询者内心世界和私生活,阻碍来访者的自我表现,也容易使咨询者该说的不能说,从而失去客观公正地判断事物的能力。
7、重大决定延期的原则:心理咨询期间,由于来访者情绪过于不稳和动摇,原则上应规劝其不要轻易作出诸如退休、调换工作、退学、转学、离婚等重大决定。
在咨询结束后,来访者的情绪得以安定、心境得以整理之后作出的决定,往往不容易后悔或反悔的比率较小。
就此应在咨询开始时予以告知。
六、心理咨询督导制度督导制度旨在促使被督导的咨询员个人的发展完善,咨询技术的成熟。
督导工作是深挖情结的过程,需要督导双方互相信任和坦诚。
一个人的以往经历和很多事情影响着咨询,只有我们自己强大方能帮助他人成长。
1.督导包括总督导和督导小组成员督导。
2.总督导员应为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毕业,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副高级以上职称,有两年以上咨询经验,接受过督导培训,在咨询技术上具备最高的学术威望。
3.总督导负责心理咨询整体上的纠偏和导航;咨询员需要尊重和认真学习督导提出的指导性意见。
被督导咨询员如果认为督导确实存在问题,需要向督导小组提出详实可证的报告,督导小组方才受理投诉。
4.在信任基础上,咨询员感到自己出现偏差时可以向督导求助,咨询员主动提出督导要求的,可以选择自己信赖的督导。
5.督导保证被督导的咨询员个人的完善,技术的合理化,思想价值的正确取向,个人心理问题分析矫正等。
帮助其在技术、个人理解、经验上完善。
对于咨询员的疑难,督导分析后,在指导的同时给出适当的建议。
6.每年督导小组应对我院专、兼职心理咨询员进行考核,向医院作出评议;⑴继续聘用⑵继续试用⑶辞退。
7.由督导小组组织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活动。
七、医患沟通制度1、沟通应力求使用表达贴切的通俗语言,注意既不能引起歧义,也不能引起患者不科学的幻想。
2、沟通要注意内容的层次性。
要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复杂程度以及预后好差,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沟通。
同时要根据患者及其近亲属的文化程度和要求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沟通。
如已经发生纠纷苗头,要重点沟通。
3、对带有共性的多发病、常见病、季节性疾病可以进行集体沟通。
4、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科室或小组共同与家属正式沟通;对于治疗风险大、效果不理想及预后不良者,应由科主任主持科内会诊讨论后由科主任为主集体与患者沟通。
5、对于在医疗活动中可能出现问题的患者,应立即将其做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性沟通。
预防性沟通应记入病程记录,必要时由患方签字。
6、经治医师与患方沟通困难或障碍者应另换其他医务人员(尽可能由上级医师)沟通。
7、诊断不明或病情恶化时科室内医务人员应先进行讨论,统一协调后,再行沟通,避免患方不信任或产生疑虑。
8、沟通时可以借助于实物、图谱、标本、模型等对照讲解,增加患方感性认识,便于患方对诊疗过程的理解和支持。
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总则一、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以及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 、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医务科、总值班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由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
四、科室、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部门的相应措施,并有培训、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
五、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病案书写及管理制度;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坚持会诊制度等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第二人员准备一、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全天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二、夜间各科值班人员随时准各听从院总值班调遣。
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具有明显专业特点的专案组,安排专业人员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四、科教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五、全院各部门主任,负责将《应急预案》灌输至本部门内的每一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六、指挥中心及医务科接到需派出医疗队任务时,白夭由科室主任根据要求迅速做出人员安排,报医务科组队;夜间由院总值班根据专业需求从值班医生中选派,并通知当事科室主任进行人员补充。
七、总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生活支援、医务科全面负责外出医疗队的业务支持。
第三报告制度一、任何部门及个人对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据实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不得隐瞒、缓报、谎报告内容包括:1 、病、伤人员数量。
2 、病伤情况。
3 、参与救治科室。
二、医务科或院总值班根据职责迅速向主管院长汇报。
1 、突发事件的性质。
2 、病、伤人员数量及病、伤状况。
3 、参与救治科室。
4 、需要调用的人员、药品及设备。
三、主管院长亲自或委托医务科按照程序向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四、医务科定期向全院通报疫情。
五、医院指派医务科专人负责突发事件或疫情,上报保卫科负责向公安部门提供所需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布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
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立即报告医务科或院总值班:1 、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 、发现甲类传染病(霍乱、鼠疫)和乙类传染病中SARS 、AIDS 、炭疽的患者、病源携带者以及疑似病人。
3 、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件。
4 、发生或可能发现原因不明的群体性疾病(发生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