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ppt课件
• 第五,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
有同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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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
•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运作 • (一)运行的条件 • 1、法律事实的含义 • 法律事实的出现是行政法律关系产生、
变更与消灭的直接原因和根据。所谓法 律事实,就是指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 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 客观情况。
体之间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具体权利 义务关系,即行政法律规范中规定的权利 义务转变为现实的由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享 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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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
•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是指特定的行政法律
关系在存续期间权利义务内容所发生的改 变。
• 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是指原有的权利义务
关系的终止。引起行政法律关系消灭的法 律事实主要有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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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
• 2、法律事实的种类 • 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 事件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情况 • 行为是指受主体或当事人意志支配的行为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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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
• (二)运行方式 • 行政法律关系的运行有产生、变更和消灭
三种形式。
•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
内容即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目标,也是权 利和义务的媒介。
•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包括人身、行为和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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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法律关系
•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在该关系
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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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关系PPT课件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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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法律关系类型
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和行政程序法律关系 其他行政法律关系的类型,包括监督行 政法律关系、行政救济法律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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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1997年4月17日,某市某街道办事处将其闲置的临街房 屋一间租给李某开办服装店,租金1年9600元。1年后, 李某以亏本无钱,原租金过高为由,只交纳了租金 3000元。1998年4月至5月,某街道办事处曾多次与李 某交涉未果。1998年7月12日,某街道办事处主任指 示所属办事处的城市监察分队四名队员,佩带执法标 志,将李某的服装店查封,同时,禁止李某再使用该 房屋。李某不服,于1998年7月20日以某街道办事处 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为由,向某市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 政复议。区政府认为该案不属于行政案件,未于受理。 李某便于1998年7月24日向某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行 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某街道办事处实施查封这 一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并撤消该具体行政行为。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
202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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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概念:指由行政法所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
容的社会关系。
2、区别于行政关系
3、特点: A、双方当事人,必有一方为行政主体。 B、当事人间权利和义务由行政法规范预先确定。 C、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主体地位不对等。 D、行政主体权利、义务具有统一性。 E、因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处理方式及程序 上有其特殊性。
B、原内容为新内容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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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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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超市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为什么? 2.超市制定的“罚款规定”是何性质? 3.超市保安人员的罚款行为属于什么性 质? 4.工商部门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行政机关与个人之间、行政机关之间以及行政机关与法人组织之间的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律性和特殊性。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1. 权力主体的特殊性: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它具备特殊的权力地位和行使的职能权限。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过程中承担着各种行政责任和义务,对个人和法人组织具有特殊的管理和约束性。
2. 权力来源的合法性: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法律授权,行政行为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行政行为。
因此,行政法律关系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行政机关的权力受到法律和法规的限制。
3. 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平等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的权力较强,个人和法人组织的权益相对较弱。
行政机关有权制定规章制度、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等,而个人和法人组织则需要依法接受和执行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4.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定性:行政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有明显的区别。
行政法律关系是以行政机关的权力为基础的,它具有公共性、强制性和秩序性,与个人的私人权益和意愿较为独立。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和运行1. 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是通过行政机关与个人、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与法人组织之间的行政行为和法律事实来实现的。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授权,对个人和法人组织采取的具体行动,包括命令、决定、许可、批准等。
2. 行政法律关系的运行:行政法律关系的运行是指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权力,对个人和法人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
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行为对个人权益进行限制、执法、处罚等,同时也保护和维护个人和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保护1. 法律保护的目标: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保护主要是实现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法律保护的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效益原则等。
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能滥用职权和违法执法。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二)2024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二)引言概述: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活动中,行政主体与行政对象之间所形成的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它是行政法的核心概念,对于行政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展开,分为五个大点进行阐述。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 行政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特点与职能2. 行政对象: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3. 行政行为:行政法律关系产生的必要条件与合法性要求4. 行政法律关系的时间性与地域性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与特点1. 上位性与强制性:行政法律关系与合同法律关系的区别2. 公益性与公序良俗:行政法律关系的社会意义与法律保障3. 法定性与自治性:行政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与行政自主权的平衡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与效力1. 行政法律关系的具体形成方式:行政许可、行政监管、行政裁决等2. 行政法律关系的效力类型与适用范围3. 行政法律关系的生效与失效条件与程序四、行政法律关系的维护与救济途径1. 行政法律关系的维护主体与方式2. 行政法律关系的争议解决方法与程序3. 行政法律关系的救济途径与程序:行政申诉、行政诉讼等五、行政法律关系的发展与变革1. 法治化进程下的行政法律关系变革2. 信息技术对行政法律关系的影响与挑战3. 国际合作与行政法律关系的趋同与差异总结: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概念,它构成了行政主体与行政对象之间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基础,具有上位性、强制性、公益性等特点。
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与效力、维护与救济途径以及发展与变革都在不断地演变和适应社会实践的需求。
了解和把握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和特点,对于规范行政活动,保障行政主体和行政对象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3讲_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依法
A.8周岁的乙B.15周岁的少年天才丙C.刚出生的甲D.18周岁的大学生丁【答案】D【解析】(1)选项AB: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选项C: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真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8年)A.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B.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可分为完全权利能力,限制权利能力与无权利能力C.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均具有权利能力D.权利能力以行为能力为前提,无行为能力即无权利能力【答案】C【解析】(1)选项A:“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2)选项B: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一定标准,可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选项C:法人等社会组织也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4)选项D: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
【真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人的有()。
(2017年)A.北京大学B.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C.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D.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答案】ABCD【解析】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选项C)、非营利法人(选项AD)和特别法人(选项B)。
【真题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15年)A.有限责任公司B.国家C.无国籍人士D.公立医院【答案】ABCD【解析】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1)自然人(选项C);(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选项AD);(3)国家(选项B)。
【真题5·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5年)A.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同时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B.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人C.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D.法律关系主体既包括权利人,也包括义务人【答案】D【解析】(1)选项A: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备权利能力,只有当其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才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选项B:法律关系主体中的自然人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一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3)选项C: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4)选项D: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1. 简介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公共权力职能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涉及到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法的适用,以及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2.1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之一,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行使某一特定行政权力,对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和处罚等,从而产生与其之间的法律关系。
2.2 公民公民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之一,公民享有参与和监督行政机关活动的权利,同时也有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的责任。
行政机关对公民享有的权利进行保障,同时要求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
2.3 法人和其他组织除了公民之外,行政法律关系还涉及到法人和其他组织。
法人指的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组织单位,包括企业、社团、事业单位等。
其他组织包括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等。
行政机关与这些组织之间也会形成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会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等。
3.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3.1 权利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行政机关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享有相应的权利,如言论自由、财产权利、合法利益等。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应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2 义务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义务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互相责任和义务。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履行好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职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则应遵守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
4.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4.1 公共性行政法律关系是公共法律关系的一种,涉及到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公共权力的行使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4.2 强制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法定义务或执行行政决定,形成行政法律关系的强制性特点。
第三讲行政法律关系
3、内容——核心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不同的法律关系内容各不相同,且大多数内 容直接由法律设定,不允许各方自由约定
行政主体的权力和义务 权力 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权利
行政管理关系图示
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
行政机关 组织
被授权组织
被授权组织执法人员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具体 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变更原有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消灭原 有的权利义务关系
举例: 变更 主体变更: 行政主体合并、分立,
机构改革,吉县交通局归并到计划发展委员会
相对人合并分立 客体变更:税收中扣押、拍卖扣押物品 内容变更:在发生特定灾害情况下经过审批减免税收
原告田永提交的证据有:1.1996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的 学生证(学号为9411026),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不仅从1996年9月为田 永补办了学生证,并且还逐学期为田永进行了学籍注册,使其具有北京 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的事实;2.献血证、重修证、准考证、收据及收 费票据、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BASIC语言证书、田永同班同学的两份证 言、实习单位书证、结业费发放书证,以上证据能够证明田永在北京科 技大学的管理下,以该校大学生的资格学习、考试和生活的相关事实; 3.学生成绩单,能够证明田永在该校四年的学习成绩;4.加盖北京科 技大学主管部门印章的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能够证明 北京科技大学已经承认田永具备应届毕业生的资格;5.北京科技大学应 用科学学院的证明,证实田永已经通过了全部考试及论文答辩,其掌握 的知识和技能已具备了毕业生的资格,待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就为其 在授予学位表上签字的事实。
行政法律关系_行政关系(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关系是行政法学的两个基本概念,它们在行政法领域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因行政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行政关系则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其他主体之间形成的各种关系。
本文将围绕这两个概念,从定义、特征、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义与特征(一)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义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主体:指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2. 行政相对人: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3. 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4. 权利义务:指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 法律性:行政法律关系具有明显的法律性质,其产生、变更和消灭均须依据法律规定。
2. 行政性: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与行政活动密切相关。
3. 权利义务性:行政法律关系具有明显的权利义务内容,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4. 对等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具有对等性,即双方在法律地位上相对平等。
三、行政关系的定义与特征(一)行政关系的定义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其他主体之间形成的各种关系。
行政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如国务院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
2. 行政主体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如行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的关系。
3. 行政主体与公民的关系:如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 行政主体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的关系:如外交关系、国际条约关系等。
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关于 “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
结论: 行政主体主要由行政机关充任,
但行政机关只有实施行政行为时才 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1)含义: 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包括: 物、智力成果、行为
物—— 实物、货币等 智力成果—— 专利权、著作权、注册商标权等 行为—— 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
行政主体 市南工商分局
主
体 行政相对人 张某
行
政
物
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行 政 法 律 关 系
管 理 过
客 体
智力成果
程
行为
中
的 法
内 享有
吊销营业执照 市南工商分局有权对张某
律 容 的权利
的违法经营作出行政处罚
关
系
承担
的义务
张某有接受处罚的义务
分类 要素
包括
行政主体 主
体 监督主体
监
督
物
行 政 法 律 关 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
分析案例: 市南工商分局对张某的处罚 属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关系。 市工商局对市南工商分局的处罚决定进行审查 属于监督行政过程中的法律关系。
分类: 行政管理过程中的法律关系。 监督行政过程中的法律关系。
分析课前案例:
个体户张某,在青岛市市南区开了一家专门销售 音像制品的小门市部。2002年8月26日市南工商 分局以张某违法经营、情节严重为由,吊销了张 某的营业 执照,并处罚款5000元,没收全部非 法所得。并在当日市南工商分局给张某送达了处 罚决定书。张某不服,向青岛市工商局申请行政 复议。
行政法律关系及其要素
第一节 行政机关是国家实施行政管理的机关
行政法律关系.ppt
行政法律关系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任务1:认识和分析行政法律关系
•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涵 •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 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动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内涵
•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 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 关系。
• 并非所有行政关系都要上升为行政 法律关系。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
•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因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而异
•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 精神财富(另有观点:人身、行为 和财物)• 分类:内部/外部行源自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非对等性;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
定的
◆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大多数的行政法律关系争议由行政机关
或行政裁判机构依照行政程序或准司法 程序加以解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 况下,才由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第三讲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行政相对人第一章行政主体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教材P34)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能独立地为自己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或社会组织。
(三者缺一不可)对概念的进一步阐释1、行政主体必须是承担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不享有行政权的机关、单位、个人,除非法律、法规明确授予其行政管理权外,不能作为行政主体。
2、行政主体必须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行为的组织。
所谓“以自己的名义”是指能够依照自己的意志作出处理决定发布命令,并以自己的职权保障这些决定和命令的实施。
只有那些符合法定条件,履行必要法定程序而成立的,享有国家行政权的行政机关和接受法定授权的组织才有对外名义权。
案例分析张某是某市车站路摆摊卖小吃的个体户。
2000年8月20日,张某与一顾客谢某发生争执,继而相互推搡,致使谢某跌伤了右腿。
第二天,某市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以殴打他人为由,裁决张某治安罚款100 元,并赔偿医药费45元。
该治安科未制作、送达治安处罚裁决书,罚款由治安科出具了一个收据。
张某不服,以为殴打他人为由,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违法实施行政处罚。
问: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是否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是否可以成为适格被告?分析要点:治安科是区公安分局的内部机构,是具体执行公务、实现区公安分局职能的机构,其自身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职权,也不能独立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治安科对外所作出的一切具体行政行为只能是以某区公安分局的名义作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也应由某区公安分局来承担。
因此,某区公安分局治安科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进行行政处罚,而张某也只能以区公安分局为被告。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一)2024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一)引言概述: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这种关系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行政行为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
本文将从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产生方式、调整方式以及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五个方面对行政法律关系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1. 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义2.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3.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4. 行政法律关系的依据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殊性2. 行政法律关系的不平等性3. 行政法律关系的强制性4. 行政法律关系的设定性5. 行政法律关系的非自然产生性三、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方式1. 行政法律关系的主动产生方式2. 行政法律关系的被动产生方式3. 行政法律关系的单一产生方式4. 行政法律关系的多重产生方式5.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殊产生方式四、行政法律关系的调整方式1. 行政法律关系的协商调整方式2. 行政法律关系的强制调整方式3. 行政法律关系的仲裁调整方式4. 行政法律关系的诉讼调整方式5. 行政法律关系的监督调整方式五、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1. 行政主体权利的性质及来源2. 行政主体权利的种类与范围3. 行政主体义务的性质及基础4. 行政主体义务的内容与实现5. 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权利与义务平衡的原则总结:行政法律关系作为行政活动的核心内容,其理论和实践意义不可忽视。
通过对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产生方式、调整方式以及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等方面的阐述,我们可以更深入地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本质及其相关规则,为行政活动中的各方当事人提供法律保护,促进行政效能和公平正义的实现。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们将继续探讨行政法律关系的其他重要内容。
行政案件法律关系梳理(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案件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纠纷。
行政案件的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案件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与其他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等。
本文将对行政案件法律关系进行梳理,以期为行政案件的处理提供理论依据。
二、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1. 行政机关与公民之间的法律关系(1)行政机关与公民的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与公民的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公民之间发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对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②行政监督与被监督的法律关系:行政机关对公民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③行政救济与被救济的法律关系: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公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
(2)行政机关与公民的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与公民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与公民之间发生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关系。
这种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行政合同关系:行政机关与公民签订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如行政采购合同、行政租赁合同等。
②侵权责任关系: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过错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 行政机关与法人之间的法律关系(1)行政机关与法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与法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①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对法人实施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
②行政监督与被监督的法律关系:行政机关对法人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保障法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③行政救济与被救济的法律关系:当法人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侵害时,法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引言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行政机关在履行公共权力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产生各种法律关系,这些关系通过行政法规范和行政程序等方式来调整和维护。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特殊性: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权力所产生的特殊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和刑事法律关系有一定的区别。
2. 法律性: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公共权力时必须依法行政,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3. 非对称性: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着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不对称性,即行政机关拥有一定强制力和特殊权力。
4. 公共性:行政法律关系是在公共领域中产生的法律关系,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力的行使。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1. 行政权利和义务:行政机关作为行使公共权力的机关,享有特殊的行政权利,也有相应的行政义务。
2. 行政执法:行政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规范其行为和活动。
4. 行政契约: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通过签订行政契约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行政争议解决:行政法律关系产生争议时,通过行政诉讼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进行解决。
行政法律关系的保障为了保障行政法律关系的正常运行和公平公正,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 法律规范:制定健全行政法规范,明确行政机关的权力和义务,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 行政程序: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程序,保障各方在行政活动中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3. 行政机关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行使公共权力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4. 公众参与:加强公众对行政法律关系的参与,促进公共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具有特殊性、法律性、非对称性和公共性等特征。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二)2024
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二)引言概述:
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行政性质的法律关系,它是指在行政
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所形成的
一种特殊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存在和运行对于维护国家法治、保障公民权益以及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
来探讨行政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
正文: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点
1. 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义和概念
2. 行政法律关系的行政性质和法律性质
3. 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特点和要素
4. 行政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的区别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1. 行政机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2. 公民和法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3. 其他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参与和地位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和变更
1. 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条件和程序
2. 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方式和途径
3. 行政法律关系的解除和终止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效力
1.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其法律效果
2.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3.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责任和救济
五、行政法律关系的保障与监督
1. 行政法律关系的保障机制
2. 行政法律关系的监督制度
3. 公平、公正、公开的行政法律关系建设
总结:
行政法律关系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具有行政性质和法律
性质的双重属性。
在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行政法律关
系的性质、主体、形成与变更、内容与效力以及保障与监督等方面
都需要得到充分的考虑与研究。
只有建立健全的行政法律关系体系,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引言行政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和公民、法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互动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法领域具有独特的性质和特点。
它是以法律为基础,受到法律的制约和保护,也包含了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职责。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 法定性和强制性:行政法律关系是以法律为基础的,行政机关的行为必须依法进行,并对公民、法人有相应的强制力。
2. 非对等性:行政法律关系存在着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的不平等关系,行政机关具有行政权力,而公民、法人则处于被行政机关的权力制约之下。
3. 公法性:行政法律关系属于公法范畴,与民法关系等私法关系具有明显区别。
4. 单向性和行政指向: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机关向公民、法人施加行政指导和管理的一种关系,具有单向性。
5. 支配性和束缚性:行政法律关系是以行政机关的支配地位为前提的,行政机关通过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进行约束和限制。
相关的法律原则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有一些重要的法律原则对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之间的关系起着指导和保障作用。
1. 法治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依法行政,不得超越法律的范围,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平等原则: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应当平等对待,不得歧视,保障公民、法人享有平等的行政权利。
3. 公平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应当公平公正,遵循公平的原则,不得压制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
4. 合法性原则:行政行为必须合法,符合法律的规定并根据合法程序进行,不得违法或滥用职权。
5. 责任原则: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效果。
行政法律关系的意义行政法律关系的正常运行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 维护社会秩序:行政法律关系通过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保障公民的生活和工作的正常进行。
2. 保护公民权益:行政法律关系可以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在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中提供相应的保护和救济。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解析行政机关与法律之间的互动关系引言: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种重要关系。
在法治社会中,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之一,行使着管理、决策和执行职能。
而法律则是对社会行为规范和国家行政行为进行限制和约束的重要手段。
行政法律关系既包含行政机关对法律的尊重和遵从,也包括法律对行政机关行为的规范和约束。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行政法律关系的内涵、特点及其对现代社会的意义。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内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法律在实践中互相关联、相互制约的关系。
具体而言,行政法律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行政机关对法律的尊重和遵从: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其决策和执行行为必须依据法律的授权和限制,不得超越法律范围。
行政机关必须服从法律的命令和规定,不能随意违反法律规定。
2. 法律对行政机关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法律对行政机关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程序和行为方式,对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进行了明确的界定。
同时,法律还对行政机关行为进行了监督和制约,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防止滥用职权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3. 行政机关与法律的互动和合作:行政机关作为法律执行主体,必须与法律互相合作,共同实现法律的目标。
行政机关在执行职能的过程中,需要依据法律制定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同时,也需要根据实践中的需要,向立法机关提出完善法律的建议和意见,为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提供依据。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对称性和对立性: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对称性和对立性并存的关系。
行政机关既是法律的执行者,又是法律的受约束者。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的义务。
而法律则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保障公民的权益。
2. 双向互动和相互制约:行政机关与法律之间存在着双向互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运行中,行政法律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
它犹如一张无形的网,规范着政府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影响着社会的方方面面。
那么,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呢?简单来说,行政法律关系就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而形成或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这种关系的一方主体必定是行政主体,而另一方则是行政相对人。
行政主体,通常是指依法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在我国,行政主体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很好理解,比如各级人民政府、公安局、税务局等等。
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则像是高等院校,当它们在招生、授予学位等方面行使职权时,就成为了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则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也就是受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组织。
比如说,一个企业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环保局处罚,这个企业就是行政相对人;一位市民因交通违规被交警罚款,这位市民也是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往往是由于行政主体实施了一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种类繁多,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等。
行政处罚,像是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等,是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一种制裁;行政许可,比如颁发营业执照、许可证,是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行政强制,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是为了保障行政决定的执行或者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措施。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
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这意味着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时,依法享有一定的优先权和受益权。
比如,在紧急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先行采取强制措施,不必等待相对人的同意。
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主体可以随意滥用权力,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使职权,遵循法定的程序和原则。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也享有一系列的权利。
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引言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与法律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
在现代国家的行政管理中,行政机关与法律之间的关系十分密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
本文将从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义、特征、作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定义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与法律之间相互联系的关系。
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它体现在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并受到法律的限制和制约。
特征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法律上的基础性: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是行政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任何行政行为都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2.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和制约性:法律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超越法律的限制。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对自身的行为要负责任,如果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3.对公民和法人具有保护性:行政法律关系不仅仅关系到行政机关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也关系到公民和法人的权益保护。
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和法人可以依法维权。
4.具有程序性:行政法律关系的形成和解决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民和法人也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申请行政机关的救济和维权。
作用行政法律关系在行政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1.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行政法律关系的存在保障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和侵犯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2.约束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法律对行政机关具有约束力,限制了行使行政权力的范围和方式。
行政机关不能随意行使行政权力,必须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依法行使。
行政法律关系的存在约束了行政机关的权力行使,保证了行政机关的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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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只需行政主体一方主体做出意思表 示,无需协商同意
4、双方主体地位的不对等性 命令与服从、管理与被管理
特征
1、 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即行政主体的恒定性。 2、 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对应性但不对等。 3、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具有法定性。
种类 法人 机关法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 司法机关
事业法人:体育馆、医院、防疫站、 学校
企业法人 非法人组织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私营企业、合伙企业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图示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行政主体及 国家公务员
权力机关
司法机关
人民群众
行使监督职能的行政机关
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图示有:1.1996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田永补办的 学生证(学号为9411026),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不仅从1996年9月为田 永补办了学生证,并且还逐学期为田永进行了学籍注册,使其具有北京 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的事实;2.献血证、重修证、准考证、收据及收 费票据、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BASIC语言证书、田永同班同学的两份证 言、实习单位书证、结业费发放书证,以上证据能够证明田永在北京科 技大学的管理下,以该校大学生的资格学习、考试和生活的相关事实; 3.学生成绩单,能够证明田永在该校四年的学习成绩;4.加盖北京科 技大学主管部门印章的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能够证明 北京科技大学已经承认田永具备应届毕业生的资格;5.北京科技大学应 用科学学院的证明,证实田永已经通过了全部考试及论文答辩,其掌握 的知识和技能已具备了毕业生的资格,待田永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就为其 在授予学位表上签字的事实。
4、 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的重合性
1、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2、 如何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对
应性但不对等。
3、 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的区 别意义何在?
4、 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有哪些?
第一章复习思考题: 1、什么是行政?行政有何特点? 2、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有哪些种类? 3、什么是行政法的渊源?我国行政法有哪些渊源? 4、我国现行行政法的特点? 5、行政法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6、什么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它有何作用? 7、试述行政法合法性原则和合理性原则以及两者的相互关系 8、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它有哪些特点? 9、什么是行政相对人?有哪些种类? 10、如何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名单内交本校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为此案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1.原告田永于1996年2月29日 写下的书面检查和两位监考教师的书面证言,这些证据能够证明田永在考试中随身 携带了写有与考试科目有关内容的纸条,但没有发现其偷看的事实;2.原国家教 委《关于加强考试管理的紧急通知》、校发(94)第068号《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 急通知》、原国家教委有关领导的讲话,这三份材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参照的规章范畴;3.北京科技 大学教务处关于田永等三人考试过程中作弊按退学处理的请示、期末考试工作简报、 学生学籍变动通知单,以上书证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于1996年4月10日做出过对 田永按退学处理的决定,但不能证明该决定已经直接送达给田永,也不能证明该决 定已经实际执行;4.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函、北京科技大学对田永考试作弊一 事复查结果的报告,这些书证能够证明北京科技大学部分教师、原国家教委高校学 生司对田永被处分一事的意见,以及北京科技大学在得知这两方面意见后的态度; 5.北京科技大学的《关于给予北京科技大学学生王斌勒令退学处分的决定》一份、 《期末考试工作简报》7份,以上书证与本案没有必然联系,不能成为本案的证据。 此外,北京科技大学在诉讼期间,未经法院同意自行调取了唐有兰等教师的证言、 考试成绩单、1998届学生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审批表、学生登记卡、学生档案登 记单、学校保卫处户口办公室书证、学籍变动通知单第四联和第五联、无机94班 人数统计单等书证交给法院,这些证明由于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33条关于“在诉 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的规定,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 的根据。
法律事实—— 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行政法律事实——
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引起行政法律关系产生、 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实
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现象 地震、火灾
法律行为——人的有意识的行为 申报纳税、注册登记公司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主体必有一方(或双方)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被告辩称:原告田永违反本校《关于严格考试管理的紧急 通知》(以下简称068号通知)中的规定,在补考过程中夹带 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被监考教师发现,本校决定对田永按 退学处理,通知校内有关部门给田永办理退学手续。给田永 本人的通知,也已经通过校内信箱送达到田永所在的学院。: 至此,田永的学籍已被取消。由于田永不配合办理有关手续, 校内的一些部门工作不到位,再加上部分教职工不了解情况 等原因,造成田永在退学后仍能继续留在学校学习的事实。 但是,校内某些部门及部分教师默许田永继续留在校内学习 的行为,不能代表本校意志,也不证明田永的学籍已经恢复。 没有学籍就不具备高等院校大学生的毕业条件,本校不给田 永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和不办理毕业派遣手续,是正确的。 法院应当依法驳回田永的诉讼请求。
(三)对行政的法治监督关系是行政法律的调整对 象,行政法律关系也包括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内涵:
行政关系 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形成的行政关系 对行政权监督与救济过程中形成的行政关系
当其被行政法律规范调整后,即上升为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中的法律关系包括 行政管理关系 内部行政关系 监督行政关系
一、行政主体行政权力作用范围的不同——内部行政法律关 系和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部分教师曾经为原告田永的学籍一事向原国家 教委申诉,原国家教委高校学生司于1998年5月18日致函北京科技大学, 认为该校对田永违反考场纪律一事处理过重,建议复查。同年6月5日, 北京科技大学复查后,仍然坚持原处理结论。
1998年6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的有关部门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学籍为由, 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进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门呈报毕业派遣资格表。 田永所在的应用学院及物理化学系认为,田永符合大学毕业和授予学士 学位的条件,由于学院正在与学校交涉田永的学籍问题,故在向学校报 送田永所在班级的授予学士学位表时,暂时未给田永签字,准备等田永 的学籍问题解决后再签,学校也因此没有将田永列入授予学士学位资格
在庭审中,法庭对双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证据均进行了质证。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在我国目前情况下,某些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虽然不具有行政机关的资格,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 政管理职权。这些单位、团体与管理相对人之间不存在平等的民事关系, 而是特殊的行政管理关系。他们之间因管理行为而发生的争议,不是民 事诉讼,而是行政诉讼。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所 指的被告是行政机关,但是为了维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依法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职权,将其列为行政诉讼 的被告,适用行政诉讼法来解决它们与管理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有 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21条 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经国家批准设立或者认可的学校 及其他教育机构按照国家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第 22条规定:“国家实行学位制度。”“学位授予单位依法对达到一定学 术水平或者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授予相应的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8条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 高等学校授予”。本案被告北京科技大学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法人, 原告田永诉请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正是由于其代表国家行使对受教 育者颁发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行政权力时引起的行政争议,可以适用 行政诉讼法予以解决。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个人
组织
法人 其他
被授权组织的执法人员
国家公务员
被委托组织个人 公民 外国人 无国籍人
行政机关——
能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拥有和行使行政职权,并能够对行使行政职权 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的机关和组织
在行政管理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
行政相对人——
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处于被管理、被支配地位的机关、组织或个人 自然人 公民(主要) 外国人、无国籍人
二、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的不同——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和行 政程序法律关系
三、根据行政法律关系形成的原因的不同——行政权主导的 行政法律关系和对行政的监督权主导的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
1、主体 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 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包括行政主体、相对人、监督者 2、客体
被授权组织
被授权组织执法人员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形成具体 权利义务关系,或者变更原有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消灭原 有的权利义务关系
举例: 变更 主体变更: 行政主体合并、分立,
机构改革,吉县交通局归并到计划发展委员会
相对人合并分立 客体变更:税收中扣押、拍卖扣押物品 内容变更:在发生特定灾害情况下经过审批减免税收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条件 1、确认或者设定权利义务的法律规范已经存在。 2、一定的法律事实出现。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变更 主体的变更、内容的变更、客体的变更。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1、优位主体消灭而消灭; 2、行政法律关系因客体消灭而消灭; 3、行政法律关系因权利义务消灭而消灭; 4、已发生的法律关系因权利人放弃权利而消灭; 5、行政法律关系由于没有存在的必要,或者权利义 务没有实现条件而消灭。
案情介绍:
原告:田永,男,北京科技大学应用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94级学生。 被告:北京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