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部签证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黄金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乌山二期(扩建)工程总包项目部
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合同外的签证费用,便于协调与管理,节约投资,确保工程投资不超概算,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签证的原则
1、先算帐,后实施的原则
在实施前,必须先计算工程量,编制签证估算值,把握投资情况,然后再实施。(特殊情况除外)
2、集中统一的原则:
所有签证必须统一报中金建设乌山项目总包部(以下简称总包部)下设的工程计划部(以下简称工程计划部),由工程计划部根据审批权限向主管领导汇报批准后才能实施。
3、严格考核的原则:
对未经工程计划部审批的签证一律不予认可,同时对办理签证的项目专业工程师进行责任考核挂钩,谁签字谁负责。
4、及时办理的原则:
施工现场发生签证时应及时给予办理,从施工单位申报到审核,总包部审批时间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条设计图纸以外,设计无法下变更的,合同未包括的非施工不可的工程内容。主要有下面几种类型:
1、施工场地原有障碍物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及恢复重建发生的费用。
2、设计原因导致的地基处理换土方,已施工完的工程量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发生的费用。
3、方案性变化引发的各种费用。
4、业主临时指令发生的各种费用。
5、不可抗力(甲方风险)原因造成损失的,经业主确认需要施工单位恢复重建发生的费用。
6、特殊工程必须发生的措施费用。
第三条审批权限
现场签证的费用(估算值)20000元以内的由工程计划部经理审批。
现场签证费用(估算值)超过20000元的由总包部经理审批。
第四条审批程序
1.施工单位按要求填写签证单一份报黄金建安工程部进行审核。
2.总包部现场代表对签证单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施工单位将签证单依次报送工程计划部、总包部经理进行审批、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施工单位将办理完毕的签证单原件并附预算报工程计划部进行审核,工程计划部根据签证单办理的具体情况,分阶段编制合同附表,最后进入施工合同。
第五条:填写要求。
1、本签证单原件一份留存工程计划部,施工单位留存均为复印件。
2、签证单为A4纸张。
3、签证单统一使用碳素笔填写,要求内容填写齐全,字迹工整,数字大写,不得涂改。
4、签证单编号,要求前面为子项编号、后面为签证单顺序编号。如:编号:“子项编码—顺序编号(1、2、……)”。
工程签证单表格式样见附表。
签证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