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债务如何界定,个人债务如何界定?
一、夫妻债务如何界定
夫妻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
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二、个人债务如何界定
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为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
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用一方用个人财产偿还。
确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另一方要求偿还。
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后能否反
悔
一、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我们从具体的法条来看离婚财产的分配情况。
对于现行新《婚姻法》离婚财产是这样分配的: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财产分割后能否反悔
双方到民政部门离婚,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协商一致的结果。
对于任何一方当事人来说,这都是对自己财产权利的一种自由处分,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都应接受这一决定所带来的法律后果。
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对于当事人的诉权,人民法院予以保护,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此类诉讼的,只要是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人民法院都应依法予以受理。
但当事人是否有实体上的胜诉权,要看当事人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
否则,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外,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此类协议过程中因对方违反约定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应依法受理
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分割夫妻财产需要
注意哪些问题
一、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之一。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
对于未达成协议的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此项规定的前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同的财产制下共同财产的范围不同,在分割时首先应对财产的性质作出界定。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作出约定—或为共同所有、或为分别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则财产归属较为明晰,发生纠纷时关键在于举证,当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时,主张权利的一方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法院又无法查实的,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作出约定,则除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财产以外,为夫妻共同财产,按本条的规定进行分割。
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可以分割的财产不仅包括婚后所得财产,还包括夫妻双方的个人婚前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部分归各自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界定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在对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划界时,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了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十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4、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八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四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并且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
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可以看出,第一项、第四项都是典型的个人财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针对1980年婚姻法作出的司法解释,婚姻法修正案生效后,原有的司法解释若同新的法律条文相抵触,应作出相应调整。
二、分割夫妻财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法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公平公正地分割共同财产。
原1980年婚姻法对此项规定的表述是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
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未成年子女恐怕是不幸婚姻的最大受害者。
因此婚姻法修改中特别强调了对子女权益的保障,将其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优先考虑的因素,将原条文中“女方权益”和“子女权益”的先后位置作了调换,修改为“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否要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呢?最高人民法院1993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但根据本法的规定,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法院考虑的因素仅是子女权益和女方权益,不涉及过错或无过错的因素。
但为了体现公平,照顾无过错方的利益,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什么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婚前财产怎样分割
一、什么是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
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我国《婚姻法》原则上规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同时又允许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
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不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离婚时婚前财产怎样分割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
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5,另一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一方给对方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
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
故事
美国佛罗里达州卡拉市的迪蒙和维妮(weini),是一对贫穷而恩爱的夫妻。
迪蒙是个收入微薄的机械维修师,因购买股票失利一直没还清银行贷款;维妮(weini)是幼儿园的老师。
6年来,他们的钱除去基本开销,全用来还债。
一个周末,一个家长很晚才来接孩子,出于歉意,他主动提出送维妮回家。
下车时,维妮碰见了迪蒙,可迪蒙连招呼也没打就走了。
迪蒙很晚回到家,维妮忍不住问他去哪儿了,他冷冷地说:“你可以和情人幽会,难道我就不能”
维妮决定和迪蒙谈谈。
迪蒙没有犹豫就承认他爱上了另外一个女人。
他看着泪流满面的维妮说:“如果你还爱我,就放了我吧。
我们离婚……”
一天晚上,维妮来到客厅,轻轻蹲在熟睡的迪蒙身边,迪蒙的呼吸有些沉重,额头烫得像要烧起来,维妮想解开他的衣服,帮他散热。
谁知,刚醒过来的迪蒙将她推开了。
第二天早上,维妮迷迷糊糊地推开卫生间的门,她惊恐地看着正冲澡的迪蒙——他赤裸的身上,布满了紫红色的斑点。
原来,迪蒙得了系统性红斑狼疮。
维妮明白了。
没有医疗保险的迪蒙,因身患顽症,想用离婚来挽救她的生活。
晚上,迪蒙又要出去喝酒,维妮拦住他:“要离婚,我们必须缴纳1390美元的诉讼费。
等我们攒够钱再离婚好吗但我有个条件,别再出去喝酒了,好好在家休养。
”
迪蒙心里波涛汹涌:这个世界上,有为了钱财打破头的夫妻,有为了情人而离婚的家庭,有为了利益分道扬镳的恋人,可谁会像他们一样,竟然会用贫穷来维系婚姻迪蒙忍不住抱紧维妮,痛哭失声:“我答应你,但你也要答应我,一旦筹到这笔钱,我们就离婚。
”
迪蒙千方百计地筹集那笔费用,而维妮却千方百计地把多出来的每一分钱以各种名义花掉。
每当维妮以各种名目向迪蒙伸手要钱时,迪蒙的心都在哭泣。
他们彼此知道对方的目的,却又不忍心去拆穿。
一天傍晚,迪蒙看着忙碌的维妮犹豫了好久。
终于,他还是叫住了维妮,递给她一份通知书。
那是K摇滚电视台的竞赛通知书,这家电视台推出了一档情人节竞赛节目,参赛者被要求在电视台的模拟法庭上对峙,讲清离婚的理由,优胜者可获得“免费”离婚大奖。
在迪蒙的“要挟”下,维妮流着泪去电视台报了名。
电视台的直播现场,气氛特别怪异,只有维妮和迪蒙紧紧靠在一起,握着对方的双手。
维妮含泪微笑着回忆和迪蒙6年来幸福的婚姻生活,辛酸地讲述着她是如何悄悄跟在喝醉的迪蒙身后,哽咽着说起他们关于攒够钱就离婚的承诺……镜头切换到迪蒙,他对离婚的申诉只有一句:“我不能兑现结婚时的盟约,我爱她却不能继续照顾她,所以,请允许我们离婚吧,请让维妮生活得更好些吧。
”
维妮和迪蒙获得了免费离婚大奖,他们坐在法官面前。
主持人问维妮:“你有什么想说的”她半天才平静下来,转头看着迪蒙:“你要答应,下辈子我们还要做夫妻……”
法官沉默着,现场不知谁大叫一声:“不能离1很快,这声音响成了一片……
法官敲响了槌子,四周安静下来:“本席宣判,维妮与迪蒙离婚一案,不许成立1全场顿时欢声雷动。
维妮和迪蒙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电视播出后,善良的人们纷纷捐钱给迪蒙治玻在维妮的精心照料下,迪蒙的病大有起色。
走在大街上,总有不认识的人走上前来,对他们说:“希望你们幸福。
”维妮总是微笑着回答:“幸福永远在我的手里,因为我爱的人就在身边。
各国比较
在美国,法律倾向于保护女性;在英国,离婚造就更多“富婆”;在法国,一方出轨将接受“惩罚式”财产分配。
8月14日,一对意大利夫妻乘坐飞机前往罗马尼亚首都布加勒斯特。
这不是一趟浪漫之旅,因为他们将在那里签署离婚协议,然后在当天飞回意大利的家,各自开始新的生活。
据《纽约时报》报道,最近5年来,至少有8000对意大利夫妻选择去国外办理离婚手续。
因为在意大利,离婚涉及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以及赡养费问题极其复杂,有的离婚程序甚至耗费10年之久。
而在欧盟很多国家,6个月就能让夫妻“解脱”,英国更成为离婚女性的首选,被称为“世界离婚之都”。
国外的“婚姻法”究竟有哪些规定,又如何解决财产分割等问题呢?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冯中豪
【美国】
离婚前先分居
美国加州前州长施瓦辛格与女管家婚外情和私生子丑闻曝光后,妻子玛丽娅·施莱沃盛怒之下提出分居,2011年7月1日,施莱沃正式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
在美国,离婚参照的是州法律而非联邦法律,每个州的法规不尽相同。
各个州的通
用法则是,夫妻离婚必须经过法庭裁判,即使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没有异议。
在诉讼书上,施瓦辛格夫妇必须填写离婚理由,分为有过错和无过错。
无过错离婚原则是夫妻感情自然破裂,有过错原则是夫妻一方能提供证据,证明对方犯有通奸、虐待和遗弃错误。
显然,施瓦辛格犯下了通奸过错。
按照法律规定,美国大部分州都采用分居制度。
在提前诉讼前,夫妻双方需分开一段时间才能申请离婚。
分居最短是6个月,最长为5年,大多数州是1到3年左右。
施瓦辛格夫妇分居时间达到规定后,便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间,施瓦辛格和施莱沃都有权要求法院禁止对方转移、抵押、隐匿共同财产,保障日后财产分割时,自己权益不受侵犯。
不敢轻言离婚
尽管离婚非常普遍,然而美国丈夫却不敢轻易说出“离婚”二字,因为他们可能为此付出极大的代价。
婚前协议在美国非常普及,但协议必须经过法院审核批准,方才生效。
如果夫妻双方未曾签署婚前协议,美国1983年出台的《统一婚姻财产法》规定,夫妻婚后,任何一方的经济收入创造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配财产时,双方都可享有一半的利益。
2007年6月,美国能源大亨米哈伊尔与妻子玛雅离婚,米哈伊尔拒绝与妻子平分家产,因为“她只是一个家庭主妇”,但法庭认为玛雅在丈夫事业低潮时,与其共度难关,将财产的一半判给玛雅,价值高达1.84亿美元。
法律专家指出,美国法律虽然秉持公平原则,但实际上倾向于保护女性。
除了平分共同财产之外,《统一结婚离婚法》规定,如果女性收入低于男方,或没有收入,丈夫必须按照结婚年限,支付相同年限的赡养费给妻子。
德克萨斯州的《家庭法》规定,离婚后每个月的赡养费最低限为2500美元,或者是支付方每月平均收入的20%。
【英国】
离婚没那么简单
“你又把土豆放在冰箱的第二格,我说过无数遍,那是放鸡蛋的,这让人无法忍受,我要跟你离婚。
”英国男士阿尔伯特无法忍受新婚妻子艾莉斯的习惯,冲动提出离婚,他把问题想得太简单了。
按照1996年颁布的《英国家庭法令》,夫妻离婚的唯一理由是“婚姻已近破裂并已经无可挽回”。
而彻底破裂的标准是阿尔伯特夫妇至少有一个人站出来,向法庭声明他们的婚姻已经“无可救药”,要求协议离婚。
在第一次声明的14天后,双方会进入9个月的反省思考期。
其间,法官会和一些社会婚姻辅导组织对这对年轻的夫妻进行调解,力求维持这段婚姻。
如果阿尔伯特夫妇一开始就拒绝协议离婚,而是采取诉讼离婚的形式,法庭同样会要求双方先分居两年。
两年后若被告艾莉斯同意离婚,法庭则判决离婚生效。
如果艾莉斯不同意,这对夫妻还将继续分居5年,才能提起第二次诉讼。
如果阿尔伯特夫妇已经有孩子,这个问题将变得更加复杂。
因为婚姻法规定,如果婚姻的终结让夫妻中的一方或者子女遭受物质或精神伤害,比如孩子因此而患上自闭症,法院有权力否决离婚诉讼。
离婚造就更多“富婆”
赫特福德郡的杰西卡,同时拥有英国与尼日利亚国籍,在尼日利亚结束了自己的离婚判决后,她又在英国提起了离婚诉讼。
此次她拿到了27.5万英镑,是尼日利亚法庭裁决数额的三倍。
英国成为离婚之都,就是因为英国的法律更倾向于保障妇女和子女的权益,让女性在财产分割中获得更多利益。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签署婚前协议,《英国家庭法令》规定,法官首要考虑的是儿童的利益。
女性在抚养子女、照顾家庭上的贡献更多,成为她们获得更多分配的砝码。
法官会考量个人取得收入的能力,对财产的需求程度以及婚姻期间的生活标准等因素,通常情况下,女性可获得丈夫个人财产的一半。
现在越来越多的离婚夫妇自动采取财产均分,否则男性“损失”的可能会更多。
2009年一个统计预测未来15年,英国富婆数量将剧增,“这归因于女性长寿和离婚中取得的大量财产。
”
【法国】
“惩罚式”分配原则
素来以自由浪漫著称的法国,在离婚问题上十分严格。
如果双方诉讼离婚,夫妻没有“后悔药”吃,按照《民法典》规定,他们没有复婚资格。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要“守贞”3年,方能再婚。
《民法典》规定的财产分割简单而严苛,如果没有婚前协定,夫妻双方的所有财产都属共同财产。
如果两人协议离婚,财产可自行协商分配。
倘若一方提起诉讼,两人都必须如实提供财产清单,如果有人妄图瞒报财产,作为惩罚,法庭将没收隐瞒的全部财产。
像法国众多的大鼻子情圣一样,居伊·德·莫泊桑是个四处留情的多情种子,然而不幸的是,他是已婚男士。
在法官眼里,他是“过错离婚”中“通奸”的一方,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其他的“严重犯错”还包括姘居、重婚、暴力、虐待、遗弃、侮辱、离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