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分级督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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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安全生产分级督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督查行为,提高督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级督查的目的是规范*******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督查的频次、原则、模式、内容等,明确局及所属各单位安全督查职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书面记录检查情况,主要包括受检单位名称、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等内容,并由检查组和受检单位负责人签认。
第四条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为监督检查人员提供工作便利条件。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第六条********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实行督查,定期(每年至少四次)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抽查,并及时通报监督检查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第七条各子、分公司应加强对其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定期(每年至少六次)或不定期结合季节特点或按上级
有关要求,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第八条局直属项目部应加强对其所属分部安全生产监管,定期开展月检及周检,消除各类隐患。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及所属各子、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
第十条分级督查的标准
(一)局督查项目:公司机关、局直属项目部、公司合同额7亿以上的土建工程项目(铁路、公路、市政等),合同额1亿以上的机电工程项目,合同额在7亿以下但存在以下较大风险的土建工程项目:
1、基础工程
(1)深度不小于15m的人工挖孔桩。
(2)水深不小于20m的各类深水基础。
2、大型临时工程
(1)水深不小于10m的围堰工程。
(2)高度不小于40m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索塔的滑模、爬模、翻模工程。
(3)支架高度不小于8m;跨度不小于18m。
(4)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3、桥涵工程
(1)长度不小于40m的预制梁的运输与安装。
(2)长度不小于150m的钢管拱安装施工。
(3)高度不小于40m的墩柱、高度不小于100m的索塔等的施工。
(4)转体施工。
(5)铁路既有线施工。
4、隧道工程
(1)隧道穿越岩溶发育区、高风险断层、沙层、采空区等工程地质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Ⅴ级围岩连续长度占总隧道长度10%以上且连续长度超过100m;Ⅵ级围岩的隧道工程。
(2)软岩地区的高地应力区、膨胀岩、黄土、冻土等地段。
(3)埋深小于1倍跨度的浅埋地段;可能产生坍塌或滑坡的偏压地段;隧道上部存在需要保护的建筑物地段;隧道下穿水库或河沟地段。
(4)Ⅳ级及以上软弱围岩地段跨度不小于18m的特大跨度隧道。
(5)连拱隧道;中夹岩柱小于1倍隧道开挖跨度的小净距隧道;长度大于100m的偏压棚洞。
(6)高瓦斯或瓦斯突出的隧道。
(7)水下隧道。
5、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地下车站工程。
(2)穿越水库、江河的盾构法施工。
(3)暗挖法施工的隧道工程。
6、其他
(1)铁路铺架工程。
(2)经局或上级单位认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其他工程。
(二)公司督查项目: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含局直属项目部分部)。
(三)局直属项目部督查项目:所属分部。
第十一条分级督查的原则
(一)局督查项目
1、公司机关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2、局指项目每年至少检查两次;
3、公司合同额7亿以上及7亿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土建工程项目、合同额1亿以上的机电工程项目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二)公司督查项目
公司合同额7亿以上及7亿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土建工程、合同额1亿以上的机电工程每年至少检查四次,其他项目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三)局直属项目部督查项目
月检及周检应覆盖所有分部。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安全生产监督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